关于成立校园安全督察大队工作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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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发挥学生自治机构的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职能,协助学校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切实推进和谐平安校园创建,经校学生会研究,决定成立校园安全督察队并实施夜间巡逻工作;现制定有关工作方案如下。
1、 人员构成
为提高服务队工作效率,特此成立校园安全监督工作小组。
组 长:郑坤(校学生会分管主席)
副组长:陈妍(校学生会自律治保委员会主任)
组 员:各学院学生会分管主席
服务队成员从校自律治保委员会和各院分会学干中选拔。
2、 活动安排:
1、 督察队工作与2009年9月27日晚上启动。针对部分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进行巡逻,预防重大安全事故以及一些列危害学生安全的时间发生。
2、 每次巡逻由服务队当天负责人负责,将16名服务队成员分成两大组,每组8人,分别负责19:30——21:00和21:00—22:30两个不同时间段的巡逻工作。再将每大组成员分为两小组,每小组成员4人,分别负责静湖、东区体育场;惟义楼以及小杏林内湖的巡逻工作。
3、 巡逻时间;9:30—21:00;21:00—22:30。
4、 巡逻地点:静湖 东区体育场 惟义楼 图文信息中心 小杏岭
三、队员组成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切实做好巡逻,督察队员的组成采取由学院自律治保分会推荐的方式。
各学院学生分会每天安排8名优秀学干,并于9月28日下午前报校自律治保委员会。
四、工作要求
1、院学生分会每天安排一名负责人,负责队员的联络、签到、分配巡逻区域。
2、如需请假,需提前一天将请假条交由队长签字,批准后方能请假,请假的队员需要自行找好其他成员代办。
3、督察队员在巡逻过程中遵循认真负责的原则,同时需注意自身的安全。
附件:
校学生会校园安全督察队夜间巡逻安排表
集合地点:保卫处一楼大厅
组别
时间
第一组(19:00-21:00)
第二组(21:00-22:30)
1区
2区
3区
4区
星期一
王殿钦
廖路华
黄保灵
蔡安明
星期二
冯 妤
乐 琼
陈 曦
李寿章
星期三
李婉
潘华南
肖木华
马彦朝
星期四
欧阳琼
李沐潼
许欢
孙柯骏
星期五
余盛喃
俞红玉
胡应荣
邹志安
星期六
陈璐
苏静霞
邓声龙
李旭阳
星期日
袁聪
曾喜秀
林和先
刘德胜
备注:1区巡逻区域为东区体育场与静湖周边区域;2区巡逻区域为图文信息中心、惟义楼与小杏岭人工湖周边。
校园安全巡逻学院安排表
时间
19:30-21:00
21:00-22:30
第一天
教育学院
文学院
第二天
文旅学院
外国语学院
第三天
政法学院
数信学院
第四天
音乐学院
计算机学院
第五天
美术学院
体育学院
第六天
软件学院
生命学院
第七天
心理学院
财经学院
第八天
理电学院
化工学院
第九天
传播学院
城建学院
第十天
地理学院
商学院
注:这是前十天的学院安排表,国教学院进入下一轮十天的安排中,与教育学院组成第一天的巡逻队伍,接下来第二轮的第二天是文学院和文旅学院,以后以此类推。
江西师范大学团委学生会
2009-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