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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质量管理制度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一、质量责任制度二、质量检查制度三、质量验收评定制度四、质量样板制度五、施工挂牌制度六、质量否决制度七、成品保护制度八、质量文件记录制度九、培训上岗制度十、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十一、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十二、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制度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一、质量责任制度1、项目经理质量职责1)项目经理对项目工程施工质量负有直接责任。2)履行工程合同中的质量承诺,制定项目质量目标实施计划。3)建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设置质量管理部门,配置专职质量员,建立质量管理制度,落实项目各级人员的质量职责。4)组织开展项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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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质量承诺,制定项目质量目标实施计划。3)建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设置质量管理部门,配置专职质量员,建立质量管理制度,落实项目各级人员的质量职责。4)组织开展项目工程的质量管理活动,保证项目工程施工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5)接受并配合好上级部门对项目部各种质量检查。6)配合公司的创优计划,及时做好创优项目的申报工作。7)在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上、单位工程质量观感评定表上、工程技术资料汇总表上签字(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栏)。2、项目副经理质量职责:1)协助项目经理工作,对项目工程施工质量负有管理上的责任。2)负责项目质量计划的实施,负责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3)组织进行项目部内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4)对上级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开出的整改单,负责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并回复。3、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职责1)对项目工程施工质量负有技术上的责任。2)在项目经理领导下,主持编制项目质量计划,主持编制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的有关文本文件(包括岗位职责、质量管理制度等)。3)贯彻国家建设部颁布的施工质量验收(系列)规范,并保证在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及质量检查中严格执行。4)贯彻国家、地方及上级部门有关控制工程质量的各种文件规定要求。5)掌握项目中的施工质量情况,对施工中存的质量通病,制定有效的技术措施,克服质量通病。6)主持项目内部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工作。7)配合公司质量检查部门对项目工程的质量验收、检查工作。8)组织开展QC小组活动,包括组织QC小组、课题选择、活动安排、活动开展、活动记录、成果总结、成果上报等。9)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上签字(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栏)。4、施工员质量职责1)对自己分管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负有管理上的责任。2)在向操作班组进行分项工程技术交底时,按相应工艺标准中的“质量标准”要求同时进行质量要求交底。3)参加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参加上级部门对项目工程的质量检查工作。4)实施项目工程针对解决质量通病的技术措施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5)在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下,参加项目工程的QC质量活动。5、质量员质量职责1)对项目工程的施工质量负有检查、监督责任。2)了解项目工程的整体施工质量情况,清楚工程的质量特点及主要存在问题,定期向项目经理汇报工程质量情况。3)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应向操作班组提出予以纠正,解决不了的及时向项目经理(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反映,便于及时解决。4)参加工程的各项质量检查、验收活动(包括项目部自检、监理验收、公司检查、上级部门检查等)。5)在分项检验批验收记录上签字(施工单位项目专职质量员栏)。6)参加项目工程的QC质量活动,为消除质量通病做好自己应尽的监督管理工作。7)协助材料员对进埸材料进行质量检验。6、材料员质量职责1)确保采购及进埸建筑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符合设计、工程合同及产品标准的要求。2)采购建筑材料时,供货商必须在公司规定的合格分承商包方名单中选择,并对选定的供货商进行评价。3)对进埸的建筑材料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包括数量、品种、规格、产品质量、产品合格证等,做好进埸验收记录。4)做好对进埸建筑材料的入库、堆放、保管工作,根据材料特性进行分类分批保管和堆放。入仓库材料存放井然有序,账目清楚,账物相符,制度严密。现场材料按施工总平面布置要求,有序堆放,减少倒垛和二次搬运。5)对钢材、水泥、砖(砌)块等按规定需进行复试的材料,进埸后及时按规定要求进行复试。6)做好现埸各种建筑材料的标识工作,防止未经检验或未经复试的材料直接用于工程施工。7)协同质量管理部门做好材料的质量检查及统计工作。7、试验(取样)员质量职责1)负责现埸需要复试材料的取样(监理见证)、送试工作,及时向试验室索取试验报告。2)负责砼、砂浆试块的取样(监理见证)、做试块、养护、送试工作,及时向试验室索取试验报告。3)做好现场养护室内的观测、养护记录。做好砼、砂浆试块的保管工作。4)做好现场同条件养护试块的制作、同条件养护、送试工作。5)负责对进埸商品混凝土坍落的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8、资料员质量职责1)对工程技术资料收集、整理、汇总、装订的是否符合归档负责。2)工程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必须配合工程进度,做到及时、正确。在桩基、基础工程、结构工程、及工程竣工各阶段,按分部工程验收的要求,及时做好相应分部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配合进行分部工程验收。3)坚持工程技术资料必须真实、正确、齐全的原则,做好工程技术资料的整、集工作。4)确保工程技术资料中有关人员签名的真实性,资料员不得代签名。5)技术资料填写文字必须规范、清楚,尽量实现电脑化办公,保证资料书面质量。9、班组长质量职责1)班组长对本班组施工的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2)在作业前,应向班组全体职工进行技术、质量、安全要求交底。并教育职工,必须对自已的操作质量负责。3)组织本班组的质量自检,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施工记录和必要的标记工作,施工质量不合格,不得向下道工序移交。4)接受施工技术人员,质量检查人员对本班组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技术质量数据。5)发现投入施工的材料有异,必须向上级反映,拒绝使用质量不合格的材料,避免因材料问题造成质量事故的发生。6)对出现质量问题或事故,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提供真实情况和数据,以利事故的分析和处理,不得隐瞒或谎报。10、操作者质量职责1)操作者必须对自已操作的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2)按技术操作规程、技术、质量、安全交底要求施工。对本工序操作负责,做到三不,即:不合格的材料,配件不使用,上道工序质量不合格不承接,本道工序质量不合格不交出。3)认真作好质量自检并做好自检记录和必要的质量责任标记。4)虚心接受项目部质量员和技术人员的监督检查。出现质量问题,主动提供真实情况不隐瞒,不谎报。二、质量检查制度1、质量三检制度:1)操作工人自查:工人在操作过程中应随时检查自已的操作质量,发现问题随时纠正。操作工人完成当天自已所承担部位的工作时,必须进行质量自查,发现偏差超标,必须加以纠正,直至符合质量要求。2)班组自检(互检):班组每天收工前,在工人自查的基础上进行班内质量自检(互检),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及时采取纠正,确保当天完成的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班组完成规定施工段内的分项施工任务后,应进行质量自检,经自检确认符合规定质量要求,方可转入下一施工段作业,并报请项目部进行工序交接检查。班组自检由班长组织,班组质量员主持进行。3)工序交接检查(包括隐检):项目部接到班组施工段内工序完工报验要求,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其进行工序质量交接验收,工序交接验收由项目副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主持,以下人员参加:该工序施工班长、下道工序施工班长、项目质量员、施工员。项目部工序验收合格后,报监理进行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4)质量检查记录:班组自检及项目部工序交接检查应按规定要求做好检查记录,班组自检记录由班长(或班质量员)负责,工序交接检查记录有项目质量员负责,记录表应有上下道工序施工班组长和质量员签名。2、定期与适时质量检查制度:1)定期质量检查制度:项目部每月至少举行一次全面质量检查活动,对各工种的施工质量进行实测与观感检查。检查工作由项目经理组织,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主持,有关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参加。应召开质量检查准备工作会议,规定检查内容、部位、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设备、分工等。质量检查结束,应编写质量检查活动总结,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落实整改措施。2)适时质量检查制度:配合上级部门对项目工程的质量检查,项目部应预先组织进行质量自查,做好向上级检查组汇报工程质量自查情况的准备工作。三、质量验收评定制度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规定,工程质量验收按分项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包括子分部)、单位工程(包括子单位)的顺序分步进行。质量评定等级依据国家标准及地区要求,分为不合格、合格、优良。1、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评定:1)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工作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2)分项检验批质量报验前,项目部应做好以下工作:(1)报验部分的分项工程已经过项目部自行质量检评工作,已做好质量自验评记录,其质量按验收规范要求符合合格标准。(2)向工程监理填报检验批报验申请表。3)参加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的检验批质量验收,项目质量员在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上记录项目部自评结果及签名,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表上签具监理验收结论及签名。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1)对报验的分项工程已经过项目部自行质量检评工作,已做好质量自验评记录,其质量按验收规范要求符合合格标准。2)向工程监理填报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3)参加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项目技术负责人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上签具项目部自评结果及签名,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表上签具监理验收结论及签名。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定:1)分部(子分部)工程报验前,项目部应组织进行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自检评工作(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应通知公司质安部门参加),做好质量自验评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按验收规范要求符合合格标准,并整理好有关的工程技术资料。2)向工程监理填报分部(子分部)工程报验申请表。3)分部工程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有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参加,设计(勘察)单位派人参加进行验收。项目经理代表施工单位在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上签名(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分别在验收记录上签名),最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名。4)验收备案制要求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应另行向质量监督站报送质量验收证明。施工单位验收意见由总工程师、项目经理签具签名,设计单位验收意见由设计项目负责人签具签名,监理单位验收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具签名,建设单位验收意见由项目负责人签具签名,然后报质量监督站备存。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1)施工单位验收评定:(1)验收条件:单位工程完工,各分部工程(包括分包项目)完成质量验收工作,项目部完成竣工收尾计划。工程技术资料已整理待检。(2)单位工程完工并具备验收条件后,项目部应向企业报告,提交有关部门进行企业内部的质量验收。(3)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建立竣工收尾小组,编制项目收尾计划。项目部应在后,向公司报告,提交公司有关部门进行验收。(4)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协同公司进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项目经理、公司质量负责人、公司技术负责人分别在“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合格证明书)”上签名,然后报公司经理签名。单位工程进行企业内部质量验收评定的同时,向监理(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验单。2)建设单位组织验收评定:(1)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2)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前,项目部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准备好被验收单位工程的竣工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接通水源、电源,准备好验收检查用的必要工具设备,通知公司有关部门和分包施工单位在确定的时间派人参加工程竣工验收。(3)对工程竣工验收中提出的存在问题,项目经理应组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四、质量样板制度为确保施工质量,每个分项工程或工种(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分项工程)都要在开始大面积操作前做出示范样板,包括样板墙、样板间、样板件等,统一操作要求,明确质量目标。本制度主要适用于工程装饰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1、制作质量样板的对象:外墙面粉刷样板块、标准层室内样板间(包括天棚、墙面、地面抹灰、门窗安装、油漆涂料)、内装饰中高级、特殊、新颖材料的样板块、改进施工工艺时的样板块等。2、样板间(块)制作及验收1)制作程序:选定地点、部位→确定操作工艺及质量标准→落实施工人员、材料机具准备、技术交底→样板间(块)施工→项目部质量验评(实测与观感)→修整→会同监理验评→认定样板间(块)。2)项目部会同监理工程(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验收认定样板间(块)质量符合要求后,项目部总结并统一样板间(块)的操作工艺,明确质量标准(允许偏差值、观感质量要求),规定材料质量要求,形成书面技术文件后,正式确定为样板(间)块。3、样板(间)块的推广:样板(间)块是分项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物形象,在大面积施工前,施工员应组织各有关施工班组认真参观样板间(块),向班组作样板(间)块的操作工艺、质量要求交底,要求施工班组在大面积施工中参照样板间(块)的标准进行施工。4、责任落实:1)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质量样板制负有领导责任。2)项目施工员负责样板(间)块的选定,操作工艺的确定,施工人员的落实。3)项目质量员(施工员配合)负责对施工完毕的样板(间)块进行质量检验评定,总结工作由项目施工员负责。4)材料质量由项目材料员负责控制。5)班组长应参加相关样板(间)块的质量验评,参与工艺改进、质量修正方案的讨论。五、施工挂牌制度为更好地落实质量责任制,贯彻谁施工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施工挂牌制度。1、适用范围:施工挂牌制度主要适用混凝土、砌砖、抹灰、木装修、油漆刷浆等工种。2、挂牌内容:挂牌上应说明班组长、操作者、施工内容、施工日期、质量检验偏差值等。在钢筋、模板、木装修、油漆刷浆工序上可挂小胶合板或塑料片牌,在混凝土、砖砌体、基层抹灰面上可盖标示印章,盖章后填写姓名及质量检查数值。3、挂牌方法:操作者在规定的任务段内,完成任务单规定的工作内容,经过自检,认为符合要求后,即要求班组长在适当的部位挂上施工牌,待班组内部互检,并按检查结果实填上实测质量偏差值。凡误差超过标准要求,可以进行修整的必须进行修整,修整后重新检测,在挂牌上填写修整后的质量偏差数据。4、摘牌:在项目部进行分项(验收批)工程验收评定,并报监理验收通过后,在下道工序施工前摘牌。5、项目施工员、质量员负责施工挂牌制的管理工作,挂牌制是对操作工人的质量评定,对此应做好统计和记录工作,做好对施工班组操作质量的考核评定工作。6、施工挂牌制采用的小片牌和印章,由项目部统一制作,小片牌发放到相应班组,印章由班组长办理借用手续。7、项目施工员、质量员负责“挂牌”制作、挂牌管理监督工作。班组长负责挂牌上的内容填写,给班员完成任务后挂牌。六、质量否决制度1、材料质量不合格否决:建筑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例行质量验收,对不符合设计规定及施工规范要求、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材料,实行质量否决,采取退货、暂时封存、另行处理等措施,不得未作处理就用于工程施工。2、不合格分项工程质量否决:1)操作工人完成本人的施工任务后进行质量自检,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得交班组互检,必须自行修整或返工至符合规定质量要求。2)班组完成分项施工任务后,必须进行班组互检,在互检中发现有不合格的,必须责令责任者立时进行修整或返工,返工损失有责任者承担。班组不得将不合格分项(工序)报项目部进行工序交接验收。3)项目部在进行分项工程工序交接验收时,检查出不合格分项,要追究班组长的责任,并责令班组在限期内整改到合格为止,不得将不合格分项工程报监理进行验收。4)监理工程师组织对分项工程(检验批)进行质量验收时,发现有不合格,项目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不合格部位有责任班组负责整改,不得将不合格分项工程流入下道工序。3、存在不合格项的分部工程质量否决:项目部在分部(子分部)工程报验前,应组织进行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自检评工作,自检评内容包括对工程实测实量、观感检查、质量保证资料、质量自验评资料等。发现有不合格项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有关责任人员要针对出现不合格品的原因采取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存在不合格项的分部工程不得报监理验收。4、存在不合格项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否决:项目部在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报验前,应组织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自检评工作,自检评内容包括对工程实测实量、观感检查、质量保证资料、质量自验评资料等。发现有不合格项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责令其采取措施纠正。存在不合格项的单位(子单位)工程不得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七、成品保护制度对工程成品、半成品采取措施进行保护,使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得到有效的控制,保证工程产品按质量要求交付。1、采购成品、半成品材料的保护:1)进入现场的成品、半成品材料,由材料部门负责做好贮存与产品保护工作。2)现场成品、半成品材料的保护,应根据产品特性要求,采取防火、防潮、防碎裂、防变形、防混用、防过期、防失窃等措施。2、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1)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划分施工段,实行工序流水作业,避免或尽量减少交叉作业。2)上下工序之间应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记录。下道工序作业时应做好对上道已完产品的保护,如下道工序的施工可能对上道工序的成品造成影响时,应征得上道工序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避免破坏和污染,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下道工序操作者及管理人员负责。3、工程成品保护:1)装修、安装分项工程完成最后一道工序,如门窗油漆、墙面涂料、楼地面面层、卫生洁具安装等,在未经项目部验收前,施工班组应负责对已完产品的成品保护,经项目部验收通过后,项目部应负责对已验收产品的成品保护。2)对工程完成产品的保护,应根据产品特性要求,采取防火、防水、防潮、防风、防破损、防变形、防污染、防使用、防失窃等措施。3)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部有关部门及人员,制定完工项目成品保护措施计划,建立项目成品保护组织,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落实必须的材料、设备及工作人员。4)项目成品保护组织由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领导,项目部材料、治安后勤、质量部门有关人员参加。5)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制订成品保护措施计划,措施计划内容主要有:确定应保护的成品项目及范围,应采取的保护措施,工作方式,需要材料、设备及人员配置等。6)参加成品保护组织的材料、治安后勤、质量部门有关人员,分别承担各自的成品保护责任。7)项目部对工程完成产品的保护责任,延续到工程竣验收通过,交付建设单位并办理交接手续时为止。4、成品保护教育:1)项目部制定的成品保护措施计划,应向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工人进行传达,帮助提高职工的成品保护意识。2)项目部在向班组下达施工任务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向班组提出成品保护要求。班长在开工前,也应向工人说明成品保护注意事项。八、质量文件记录制度1、质量记录是质量责任追溯的依据,应力求真实和详尽。现场各类质量文件记录要求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并妥善保管。2、材料进埸验收记录:根据项目材料管理制度规定,进场的材料应进行数量验收和质量认证,做好相应的验收记录和标识。材料进埸验收记录应清楚记录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出厂日期、质量证明文件、验收时间等,记录验收中发现的存问题及当时处理方式,有验收人员签名。材料进埸验收记录由项目材料部门保存备查。3、材料试验记录:材料试验包括原材料试验、钢筋焊接试验、混凝土、砂浆试块试验等。每份材料试验记录必须附有相应的材料见证取样记录和试件报验单,三者涉及的试件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等应一致,时间关系应符合逻辑,材料见证取样记录和试件报验单需有责任者签名。材料试验记录(包括附件)原件由材料部门交项目资料员归档,复印件由材料部门保存备查。3、工序交接验收记录:工序交接验收记录的表式即为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在按表式要求填写规定内容及签名的同时,验收日对应的现场施工日记,应详细记录工序交接验收时对口检查的有关人员,发生问题及处理结果。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经监理工程师签具意见并签名后,原件交资料员归档。施工员按要求做好当日的施工日记作为质量追溯依据。4、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评定(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表),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表),是证明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质量文件记录,应及时做好填写、签字、分发、资料归档工作。5、项目质量活动记录:项目质量会议记录:项目部召开的各种有关质量工作的会议,如工程创优工作计划会、质量检查活动预备会、工程质量问题分析会等,均应作书面会议记录,记录会议议题、决定事项、任务分工、工作责任等内容,作为事后工作责任追溯的依据。质量检查活动记录:项目部定期(或适时)举行质量检查活动,质量检查过程中应有人作专项检查记录,如实测数据记录、观感检查记录等。质量检查结束,应编写质量检查活动总结,总结内容主要为:检查时间,组织者及检查人员,检查内容、范围及方法,检查人员工作分工,检查统计结果,质量状态评定,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措施、执行者及完成时间。质量检查总结由项目质量员起草,活动组织者审定,作为质量文件记录保存。不合格品处理记录:项目部在质量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按不合格(品、项、事故、事件)控制程序,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和处置,做好不合格品评审处置记录。6、职工教育培训记录:1)项目部教育培训计划:项目部根据现有各级人员(资格)配置状况,按有关规定要求,除计划适当增加人员配置,对不符合上岗技能、资格要求的人员,应计划组织培训,编制项目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计划经项目经理批准签字后,报公司有关管理部门,便于公司协助做好培训工作。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要求,项目部应保存教育培训计划文件。2)项目部教育培训记录:项目部对职工的各种教育培训均应做好记录,包括各级对新工人的岗前教育培训,分部分项工程技术、质量、安全交底,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时对有关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的教育培训,事故处理过程中对职工的教育等。3)资格证、上岗证证件:项目部应保持有各级管理人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操作证证件(原件或复印件),便于各级检查部门查阅。九、培训上岗制度1、项目经理聘任的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应经过专业教育与技术培训,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并持证上岗。2、项目工程的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3、如有个别无上岗证的管理人员,应视其工作经历和实际技术水平,确能胜任现岗位工作的,应将其列入岗位培训计划,及时参加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证。若无上岗证又没有列入近期岗位培训计划的现专业管理岗位人员,不得上岗工作。4、对上岗证有效期限将到期的专业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项目部应将其列入培训计划,及时参加相关专业的继续教育培训,办理上岗证重新签证手续。若上岗证已过有效期限,没有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或项目部又没有将其列入培训计划,不得继续在原岗位工作。5、在高空、高温、深坑、有毒等特殊作业环境下施工,项目部应对施工人员事前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必要时请有关专家讲课,经过培训教育后方可施工。6、施工中第一次采用新材料时,项目部应对施工人员事前进行技术培训(教育),必要时请有关专家讲课,经过技术培训后方可施工。7、第一次采用新的施工工艺,项目部应对施工人员事前进行技术培训(教育),必要时请有关行家讲课,经过技术培训后方可施工。8、项目部对开展QC小组活动和负责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有关人员,应组织参加相关的专业培训。十、质量总承包负责制1、合格分承包方评审:按有关规定需进行工程分包的,总包项目部应按公司“工程供方(分包商)控制程序”规定要求,对分包方进行评价,审查分包方的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施工(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近二年企业业绩、社会信誉等,评审合格,经项目经理批准,作为合格分承包(进入记录)。2、分包工程施工合同:总包方与分包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分包单位应对其分包工程施工质量向总包单位负责,严禁层层转包;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项目部的管理,遵守总包方的各项管理制度。3、对分包单位进埸时的总包责任:1)总包项目部有责任要求分包单位提交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经分包单位总工程师审批签字),经项目部审核,项目经理签字后,报公司有关部门审核,总工程师签批。2)总包项目部有责任应要求分包单位提交企业资质证书、施工许可证、管理人员名单及上岗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以上均为复印件)等证明文件。3)总包项目部分包单位带施工机械进埸的,总包项目部应向分包单位索取机械鉴定合格证明文件。4)总包项目部应向进埸分包单位进行全面的工程技术、质量目标、环境管理目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要求交底。4、分包工程施工中的总包责任:1)总包项目部应要求分包单位成立与总包管理网络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负责人,参与各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例会等活动。总包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对各分包单位的管理、联系、协调。2)总包项目部有责任对分包工程施工过程质量进行控制,按国家标准、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要求,对分包工程施工进行质量监督。3)总包项目部应对完成的分包工程进行质量验收,对存在的质量问题,以书面整改单的形式,要求分包单位限时整改,并由总包向监理提出报验。4)总包项目部应安排好总包与分包及分包之间的施工交接时间,处理好交叉施工的相互影响,避免或减少相互损坏而影响工程质量。5)总包项目部应配合分包方做好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教育总包单位的职工注意对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5、工程完工验收时的总包责任1)分包单位向总项目部提出工程完工验收,总包项目应要求分包单位先经自检、自验,评定质量等级,报总包项目部验收后向监理报验,同时提交整理好的分包工程技术资料。(电梯、煤气、消防、大型机械的安装,由专业部门检验为准)2)工程整体竣工验收时,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验收中对分包工程提出的存在问题,分包单位应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总包项目部对其负有监管责任。3)总包项目经理必须对单位工程质量和竣工交付使用后的保修工作负责。各分包单位必须对其分包的工程质量和竣工交付使用后的保修工作负责。十一、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按照工程施工合同,对在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缺陷(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1、保修内容及期限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各部的保修期限为: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5)装修工程为2年。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另行约定。2、质量保修经济责任1)因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返修并承担经济责任;2)由于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协助维修,其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3)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量缺陷,属于施工单位采购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经济责任;属于建设单位采购的,由建设单位承担经济责任;4)因使用单位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5)因地震、洪水、台风等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损坏,施工单位不承担责任。3、质量保修的程序:1)在保修期限内,公司接到业主的保修通知后,立即通知该工程原项目经理;2)由原工程项目经理在七天内派员前往现场,了解应维修情况,商谈维修事宜;3、原项目经理在接到维修通知书两周内必须组织人员前往维修;4、维修结束后办理验收手续,甲方出具验收证明。十二、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制度项目工程发生质量事故,项目部要马上向公司有关部门及当地质量监督机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工作,对事故上报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1、一般质量事故:    1)由于勘察、设计、施工过失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伍仟元以上(含伍仟元)、十万元以下的。2)严重质量问题大面积出现,建筑物倾斜超过设计和规范允许值造成建筑结构临近破坏或局部破坏,损失在十万元以下的,也作为一般质量事故处理。    2、重大质量事故:    1)系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    2)由于勘察设计、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    3)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加固补强、返工或报废,且经济损失额达到重大质量事故级别的。3、一般质量事故上报处理程序:1)项目部应向公司有关部门上报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2)项目部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到现场进行事故调查,编写工程质量事故调查记录。      3)公司及项目部有关部门会同监理及有关参建各方(包括设计部门)分析原因,必要时进行检测,拟定处理方案和事故报告,并报设计批准。4)项目部负责按处理方案的要求进行实施。5)处理结束后,编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并即时报监理验证认可。   6)经监理签字认可的事故处理报告,由项目部作为工程技术资料保存,并上报公司及有关主管部门。    4、重大质量事故:1)项目工程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项目部应及时向公司及质量监督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重大质量事故由上级部门组织处理,项目部做好配合,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应随时听从安排,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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