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不良资产管理部工作职责及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不良资产管理部工作职责及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举报
开通vip

不良资产管理部工作职责及考核管理暂行办法不良资产管理部工作职责及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不良资产管理部工作职责及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盘活不良信贷资产,及时足额的处置、变现抵债资产,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降低金融风险,根据上级行办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岗位职责及清收范围 第二条  资产管理部作为联社二级机构,在联社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具有经营管理双重职能。负责全辖信用社不良贷款的盘活、处置工作,重点是依法起诉的贷款、逾期1年以上未结息的贷款、违纪、违章、跨区、垒大户、离退休人员和2002年底以前已核销的...

不良资产管理部工作职责及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不良资产管理部工作职责及考核管理暂行 办法 鲁班奖评选办法下载鲁班奖评选办法下载鲁班奖评选办法下载企业年金办法下载企业年金办法下载 不良资产管理部工作职责及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盘活不良信贷资产,及时足额的处置、变现抵债资产,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降低金融风险,根据上级行办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岗位职责及清收范围 第二条  资产管理部作为联社二级机构,在联社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具有经营管理双重职能。负责全辖信用社不良贷款的盘活、处置工作,重点是依法起诉的贷款、逾期1年以上未结息的贷款、违纪、违章、跨区、垒大户、离退休人员和2002年底以前已核销的表外科目类不良贷款的清收及监督。 第三条  资产部负责全辖信用社依法诉讼工作。 第四条  资产管理部对抵债资产有保管、接收、处置和变现的义务和责任。 第五条  资产管理部有对新增10万元以上大额贷款的监督、检查以及参与审批的职责。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六条  借调不良贷款手续。资产管理部会同审计科对基层信用社的贷款清收范围内实行借调盘活,并填制借调盘活不良贷款 清单 安全隐患排查清单下载最新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下载程序清单下载家私清单下载送货清单下载 一式三份,由审计科监交。资产管理部、审计科和信用社各留存一份。各信用社借调给资产管理部的贷款仍属本信用社的信贷资产,原在哪个科目反映,借调后仍在原科目反映,金额及占用形态不变。 第七条  基层信用社确需依法起诉贷款的,全权委托资产管理部代理诉讼。信用社填制借调盘活依法起诉类不良贷款清单一式两份,资产管理部经办人盖个人名章和收讫章后交信用社,借调盘活不良贷款手续要齐全,包括借据、保证或抵押合同、近期的贷款催收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书、房地产评估报告和他项权利证书等信贷档案资料,诉讼费用等由联社垫付,待结案后按规定列支。 第八条    逐社逐人建立盘活台账。资产管理部清收的贷款算作信用社盘活任务,资产管理部要对借调盘活不良贷款实行逐社逐人建立台账,详实记载借款人姓名、住址、应收利息及收回贷款责任。凡属资产管理部下发催收通知单的贷户,如果再到信用社还款,视同资产管理部收回,同时还要做好不良贷款的销账工作。对依法起诉类的台帐由资产管理部负责建立和登记销账。 第九条    资产管理部要对借调的贷款分门别类的进行梳理,完善手续,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并落实到人。对能收回的及时收回,对手续不够完善的不良贷款,要签发贷款催收通知书、签订还款协议、落实债务、补办担保手续、落实有效的资产保全、清收措施。因资产管理部责任不清,导致诉讼时效丧失,信用社债权丧失的由资产部个人负责。 第十条    对收回难度大的“双呆”贷款的利息部分,可视情况报请联社同意后再行处理。 第十一条    不良贷款盘活方式包括依法清收、质产清收和落实债务。主要以清收货币资金为主,原则上不允许以资抵债方式抵偿不良贷款,确需接收的经联社同意后,方可以物抵债。 第十二条    资金清算。资产管理部要在联社营业部开立基本账户,对收回基层信用社不良贷款的货币资金,每季清算一次。对以资抵债收回的不良贷款待资产处置后扣除应提职的手续费后返还给信用社。 第四章  工资待遇及费 第十三条    资产管理部建立相应的奖惩激励约束机制,实行工效挂钩,多劳多得,不劳不得,资产管理部人员除每月向资产管理部领取生活费300元之外,其余全部按劳取酬。 第十四条    资产管理部工作人员外出清收时,一切生活费、住宿费、差旅费用在管理部所提费用中列支,并按规定呈报主管主任审查。 第十五条    资产管理部对盘活人员要加强管理,定期不定期检查工作。盘活人员要遵守纪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清收盘活,凡连续两个月毫无盘活成效的只发生活费200元。 第十六条  资产管理部人员实行财务专项管理和考核,实行收支两条线。 第十七条  资产管理部按规定比例计提费用,有盈余时按盈余总额的40%奖励给资产管理部,剩余部分作为业务发展基金。 第五章  手续费的提取 第十八条    资产管理部对收回基层信用社的不良贷款按借款年限提取手续费。 (一)1990年12月31日以前发放的贷款,按收回贷款本息合计35%提取。 (二)1991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期间发放的贷款,按收回贷款本息合计的25%提取。 (三)1997年1月1日以后发放的贷款,按收回贷款本息合计的15%提取。 (四)2001年12月31日以后发放的贷款按收回贷款本息10%提取。 (五)资产管理部收回的抵债资产,预提应提手续费的40%,待资产变现后再提取40%。 (六)丧失诉讼时效的贷款,完善贷款手续,保证债权的按本息1%提取。 (七)完善手续,重新办理抵押担保手续的按5%提取。 第六章  基层社及责任人的配合 第十九条    基层社主任有配合资产管理部清收的义务和责任。各社成立信贷资产清收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配合资产部清收工作。 第二十条  清收范围内的经营责任人、审查责任人和审批责任人在配合资产部清收时,要做到人员到位,提供的信息是真实、准确无误的。 第二十一条   资产管理部对不积极配合的相关信用社和责任人在考核工资范围内进行处罚,并建议联社责令其离岗收贷。 第二十二条 基层信用社责任人清收范围内的贷款,由于清收不力导致诉讼时效丧失的由基层信贷员承担1%的手续费。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从行文之日执行。
本文档为【不良资产管理部工作职责及考核管理暂行办法】,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154055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27KB
软件:Word
页数:5
分类:企业经营
上传时间:2011-02-21
浏览量: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