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土建分包合同

土建分包合同

举报
开通vip

土建分包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务分包协议书工程名称:发包方(人):承包方(人):20年月土木工程劳务分包协议书条款发包人: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本合同协议书的签订为承包人对发包人关于的有关情况已经作了基本的、必要的了解,并已经对当地有关规定进行了充分的调研,承包人愿意就该项工程与发...

土建分包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务分包协议书工程名称:发包方(人):承包方(人):20年月土木工程劳务分包协议书条款发包人: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本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协议书的签订为承包人对发包人关于的有关情况已经作了基本的、必要的了解,并已经对当地有关规定进行了充分的调研,承包人愿意就该项工程与发包人签订此 分包合同 分包合同模板绿化养护分包合同分包合同协议书范本分包合同协议书范本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范本 协议书,并按照发包人的有关要求和确定的工作范围,承担有关劳务(包括供应部分辅材、提供所有施工机械及相关中小型施工机械、工具等)分包的施工(双方约定需由发包人提供的除外),承包人同意按照发包人的有关要求按期组织人员进场,严格执行发包人关于本项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有关本项 工程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1园林工程施工准备消防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水电安装文明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成本控制 及责任义务等,承发包双方经过认真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分包协议书,并作为甲乙双方的合约文件。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工程内容: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本项工程合同暂确定劳务承包施工范围为:三、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4、价款4.1约定不同工种成果的计件单价(含所有费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非地面混凝土25元/立方地面混凝土20元/立方(包括切缝)地面混凝土磨面6元/平方砖砌筑150元/立方(有使用三层脚手架以上的另计取超高费.)抹灰10元/平方(有使用三层脚手架以上的另计取超高费.)模板制安29元/平方钢筋制安20以下包括20460元/吨,以上425元/吨4.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所有费用),按确认的工时计算:技术工种15元/小时非技术工种10元/小时·现场开挖、回填、场地平整等配合机械施工的项目均以计时点工计取,局部打夯、摊铺薄膜已综合在单价以内,不另行计算。暂定工作量:暂定金额:4.4双方特别约定:4.4.1.承包人必须按照市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劳务分包合同的备案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4.4.2.承包人必须按照市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发包人有权进行不定期抽查,即对进场外施人员做到身份证、上岗证、暂住证、胸卡、床头卡、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和工资发放花名册“八统一”。4.4.3.承包人必须按照市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承诺对参加本工程施工的所有人员应做到:施工人员应按“实名制”要求造册备案;施工人员均与承包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承包人保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每月按合同规定发放工人生活费或工资;承包人必须保证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应在发包人的指导下进行入场前安全教育。4.4.4.发包人和项目部劳务管理人员有权不定期开展劳务用工管理“四查”工作,即:“一查”外施人员是否按“实名制”要求造册备案并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二查”外施人员是否与分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工会组织;“三查”外施人员是否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每月按合同规定发放工人的生活费或工资;“四查”外施人员是否100%完成入场前安全教育。发包人实施并督促承包人建立有效的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加强过程监督调控,维护外施人员合法权益。承包人未按上述约定执行,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承包人单方全部承担。五、组成合同的文件5.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5.1.1本合同协议书;5.1.2与工程相关有关续签的补充协议/合同;5.1.3确认的报价文件及商务函件;5.1.4工程图纸及施工规范/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5.1.5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技术核定等书面协议;5.1.6有关工程范围和施工内容的确认和划分文件/纪要;5.1.7其他。上述各文件中如存在与国家法律、法规相矛盾/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各文件之间存在矛盾之处以本合同规定为准。六、语言文字和适用的法律、标准及规范6.1本合同的拟定和解释使用中文。6.2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法规。6.3业主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所附技术规格说明书,声学规范等技术文件(具体明确有关技术要求)。6.4及国家现行最新的检验标准及验收规范。6.5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6.6上述标准、规范执行过程中如出现要求不一致,应首先通过发包人,取得业主、监理工程师、设计部门认可,并按照新的标准依据指令施工。承包人不得擅自降低标准或更改技术参数。七、图纸7.1开工前,即年月日前(具体商定),发包人向承包人不提供正式施工图,由承包人自行复制。7.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7.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监理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八、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派驻的现场代表:联系方式:8.2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下工作:8.2.1根据工程施工需要,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8.2.2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8.2.3及时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各种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按时审批并返还承包人的材料申报单。8.2.4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8.2.5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临时施工所需用电、用水的接点位置(由承包人负责接到相应工作面)及部分堆放材料场地。8.2.6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和计划,发包人按照施工材料供应划分具体范围,供应材料。8.2.7根据工程施工需要,重新划分现场各分包单位实际作业区域或就专业施工做出调整。8.2.8承包人进入现场,接收施工作业面前,由发包人项目部组织承包人及土建单位及有关责任方,对已完工程、预埋工程、埋件、预留空洞、标高/基准线及交付承包人的设施等进行现场交验,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漏项/错项/损毁内容以书面清单方式确认会签,区分责任由项目经理部安排施工责任方进行整改,直至整改合格,承包人签认并接收作业面和已完施工内容后,发包人拒绝接受承包人有关此类问题的索赔或费用增加请求,除非该等工作是由发包人项目经理部书面委托施工或整改,但该等工作发生的费用,项目经理部应出具有关资料自责任方的结算或过程支付费用中扣除。8.2.9发包人根据现场场地情况,为承包人提供部分临时用地,供承包人建设临时设施使用,承包人承诺:若因工程建设需要施工期间征用,承包人无条件撤离,并恢复/清理地面建筑及垃圾,承包人自行解决后续临时设施及工人住宿问题,同时该种情况并不能构成承包人索赔或提出费用增加的依据。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现场代表:,联系方式:9.2承包人(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9.2.1按照发包人发出的进场指令时间,按时组织足够的施工人员、管理人员、机具设备进场。9.2.2严格执行发包人的现场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及各项管理要求。9.2.3严格按照发包人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存在危险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作业,施工前必须单独编制施工措施方案,获得发包人现场代表批准后方可施工,同时未经现场代表认可,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9.2.4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发包人、监理、业主代表对质量、进度的管理,各项施工管理应严格按照发包人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管理体系的规定标准实施,为确保各项工作的管理质量和力度,根据工程管理的要求承包人在正式组织施工前必须配备合格的质量检查员、安全员。9.2.5承包人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有关证件及本工程在册管理人员名单必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交给发包人人力资源管理部,以备查用。9.2.6承包人负责自发包人提供的现场水源、电源接驳点后的所有工作设备布置、管线连接/配线、维护、使用工作,并应符合本合同有关安全、标识、标准、电气性能方面的规定。本工程水电费由发包人统一负责,但承包人承担由于施工过程中水电浪费而造成的罚款。9.2.7承包人用于本工程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如:焊工及特种焊工、管工、电工、起重工、信号工等必须持证上岗,原证件或能证明其有效性的证明文件必须随身携带或在现场统一管理备查。9.2.8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名单,应为承包人合法雇佣人员,并与承包人签订了有效劳动合同,建立了合法的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合同期限、工资支付标准、形式和时间、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及违约责任等内容。承包人必须为使用的人员办理工伤医疗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手续,并为其交纳保险费。有关合同影印件(样本)和人员明细,报项目经理部、发包人人力资源部备案。承包人必须为施工人员投保: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将保单复印件提交发包人。施工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变动,否则视为违约,如确需调整,则在人员变动发生3日内,报项目经理部,同时应当按照市建筑专业劳务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变动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9.2.9承包人应遵守地方政府/建设单位/总包单位有关施工作业区域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9.2.10在符合我国的国家现行施工及质量验评规范规定的同时,要满足业主、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所采用的技术规范不同时,按较高要求的技术规范执行。9.2.11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必须经业主、设计、监理验收合格后做出记录,并由发包人书面通知后方可继续施工。9.2.12竣工交付其他工序安装后,发现本分包工程发生的施工质量问题时,承包人应及时派人修改、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如承包人修改、处理后仍不能达到国家工程验收标准的要求,发包人有权委托他人完成修改工作,发生的费用按照双倍标准在分包工程款中扣除。9.2.13施工中预留的各种孔洞、沟、槽、预埋铁件等应负责预留预埋,承包人在土建浇筑混凝土之前,应核对预留预埋工作,并负责对预留错误、遗漏的孔洞进行修补完善,有关此项工作可能导致的费用增加因素承包人已在人工机械综合指标单价中全面考虑。9.2.14负责现场成品保护工作,并保证不损坏作业面内已经完成的由其他承包商施工的各种成品、半成品。如因承包人管理不力造成的损坏或遗失,承包人承担全部的责任及经济损失。如自身的成品、半成品被他人破坏,应无条件修复,并在24小时内及时通报发包人,发包人核实后给予协调处理,工期不予延长。9.2.15承包人在施工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一切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若发生人身、交通、消防等安全事故,应严格按照有关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申报,并应积极采取措施,将伤亡或损失降到最低,事件发生后,不得采取隐瞒、欺骗手段掩盖事实真相,承包人应指派专人负责有关事件的处理工作,并及时上报发包人、配合发包人有关工作,包括提供各种原始记录、影像资料等。9.2.16若发生安全或重大质量事故,经有关部门确认,予以缓付工程进度款并进行罚款、停工处理。9.2.17项目施工工程中,若承包人在工程质量上达不到本项工程的各项施工技术规范/技术规格说明书要求的质量/技术要求,并且经返工或修改仍无法达到有关验收标准,发包人有权减少承包人的施工范围工作内容或终止分包合同,所有返工或发包人委托修改施工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9.2.18严格按照发包人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发包人代表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未经发包人代表认可,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9.2.19承包人正式进场前应向发包人申报工程用水用电负荷,并提供现场临电布置方案。9.2.20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发包人、监理对质量、进度的管理,必须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按发包人要求配备专职质量检查员。9.2.21承包人在收取工程款时,必须向发包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9.2.22协助发包人处理好施工作业时间,遵守国家及政府有关施工扰民、噪音控制及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后果和费用损失。9.2.23承包人在施工中及时积累交工验收资料,并随工程进度情况同步提供本工程所需的各种试验、隐蔽检查、验收、工序检验、预检记录及相应的施工技术资料等,施工技术的有关文件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可靠。根据项目经理部工作安排和需要。协助发包人汇总编制工程竣工资料,在承包人承包的工程竣工时,提供完整的施工原始资料,并协助发包人编制竣工资料。9.2.24根据发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每月23日前向发包人提供月进度施工计划、材料进厂计划以及已完成工程量报表等。9.2.25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承包人负责将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清运至发包人指定地点。承包人应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9.2.26本项工程不得转包施工,否则发包人将向承包方索赔私自分包工程造价的100%,作为违约金进行处罚,严重者终止合同。9.2.27施工期间对现场技术及管理人员的要求:1)承包人派驻该项工程的项目经理,在未得到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否则将被认为承包人严重违约,如因此导致合同终止,承包人应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2)现场所有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统一服装,明显标识,证件齐全(包括但不限于健康证、暂住证、身份证、务工证)。施工人员的工作服装、安全帽及其他各类安全用品、设施应按照江都建设统一规定的CI形象标识规定。3)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守法纪和工地规章制度或不称职或疏忽或发包人认为其雇用是不恰当的人员。未有发包人书面准许,承包人不可再用此等人员,并将已使用人员退场。9.2.28承包人提供用于本工程施工中所需(除本合同已明确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外)各种施工机具,且保证性能良好,符合电气、机械、年检等安全性能和行业管理规定。9.2.29承包人负责施工范围的材料(由发包人包括业主供应用于本项安装工程的设备、材料、配件等供应承包人负责安装的)、半成品、成品的搬运,场内运输及卸车工作,其费用增加因素,承包人在人工机械综合单价指标中已经充分考虑,不会因此额外向发包人提出费用增加请求,或调整单价。9.2.30在任何情况下,承包人不得以变更/洽商等未获得费用批复为理由影响或拒绝工程的继续施工。9.2.31承包人用于工程的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钢管脚手扣件、漏电保护器、临时供电用电缆、电焊机二次侧保安器、配电箱(柜)、政府及上级规定的其它产品的使用管理按照如当地政府有专项规定则按照规定执行。9.2.32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设备、配件在订购及施工前,承包人须预先核对清楚图纸及其他文件所显示之尺寸及查阅和理解发包人代表所提供之规范,设计资料及要求。假如此等文件,图纸或工程规范出现任何的不一致时,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代表不一致之处及须待澄清之处,承包人应预留最少14天发出有关的澄清指示。一切因承包人没有遵守上述要求而引致之返工及弃置工作导致的索赔,发包人将不会受理。9.2.33承包人必须负责计算其需要的物料的订货数量。发包方只负责按发包方或总承包方发出的图纸加已由其确认的合理损耗的物料数量。任何超出此范围而又需要完成本分包工程的物料,其费用须由分包单位承担。9.2.34承包人负责提交供货计划以便发包人安排物料按时供应。9.2.34发包人供应的物料应送到工地地面层分包单位指定地点。若发包人要求送到工地外的中转场地,则由中转场地运到工地的工作及其费用由承包人免费负责。9.2.35承包人须自费负责一切物料的所有损耗、遗失、由于承包人的错误而引起的损坏、以及在规定的保修及保修期内需要的替换物料和劳力。9.2.36承包人须维持一有效率组织使发包人所发出的一切指示能即时传送到工地执行。承包人只从发包人或获其书面授权的项目经理处接受指示。承包人发出的有关本分包工程的指示,须由发包方转达或以书面确认,否则无效。9.2.37若分包合同图纸只显示某些工程的概念性设计,或承包人若发现图纸上的偏差或错误,应及时向发包人代表提出疑问,发包人通知业主由设计部门及时修正,但承包人不得擅自修改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9.2.39承包人须遵循当地交通、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及厂区内关于道路的使用、车辆的停泊、使用时间等规定及限制,并提交其分包工程所需的申请及负责有关费用。9.2.40在展开任何工作或订购任何物料前,分包单位须核实图纸上及现场的所有尺寸,及审核图与图和图与工料规范之间有没有不符,若发现有任何偏差,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人,由发包人给予指示。发包人不负责承包人未进行充分地审核而引致的虚耗物料或工作阻延。9.2.41承包人领用发包人/业主供应的用于本项的物料/设备,剩余部分在施工期间或竣工后承包人不能擅自取走,或毁坏、填埋、焚毁。此类剩余物料的处置权、所有权归发包人/业主。9.2.42承包人须把一整套的分包合同文件(单价可除外)包括图纸、规范连同工程开始后签发的一切指示、附加图纸、补充工料规范、资料表和细节存放在工地,以便发包人及其工程顾问可随时查阅参考。9.2.43本分包合同所确定的综合单价,已经综合考虑因工程施工需要所发生的加班加点或采取措施导致的费用增加因素。发包人不接受此类原因提出的费用增加请求或经济索赔。9.2.44在本合同签订后,履行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承包人不能纵容、组织或煽动工人停工、滋事或骚扰业主/发包人,否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发包人不予工期顺延,且发包人将处以承包人每次不低于人民币伍万元的违约金,承包人并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含名誉损失)。9.2.45合同履行过程中,对社会上发生的各种游行、集会及社会重要场所的活动,没有得到业主/发包人的命令不得组织工人参加。否则,承包人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含名誉损失),且发包人视情节轻重对承包人进行经济处罚。9.2.46本协议正式签订后十日内,承包人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必须到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合同备案及相关手续及相关注册手续,若承包人不能及时办理,则发包人按相关标准从承包人合同价款中双倍扣除相关费用;若承包人仍不能及时办理,发包人保留因承包人不积极配合而解除本协议的权利。9.3承包人未能履行9.2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九、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在取得工程图纸一周内提供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说明其采取的施工时间、方法、程序、分段和次序给发包人认可,并按认可的部署及计划施工,发包人工程师在承包人上报后一周内将施工组织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10.2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或发包人制定的施工组织规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10.3若在施工期间有特殊情况出现,发包人认为必须修改已认可的施工组织部署及进度计划表,承包人须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其施工组织部署及进度计划表,并在4天内提交。10.4为了维持工程进度及在需要时修改施工进度计划表,承包人须在其本身工程或物料供应有延误迹象时及时通知发包人。10.5施工组织部署及进度计划表(包括修改)的提交及发包人的认可皆不会减轻或解除承包人在分包合同中的任务和责任。分包合同说明的工期要求必须严格遵循。11、开工及延期开工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11.3在施工过程中,如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施工进度计划完成相应分部分项工程,发包人及监理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承包人在限期内赶回进度,若承包人不按要求赶回进度,发包人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终止协议,并由承包人承担全部由此所引起的一切责任。11.4由于承包人原因施工造成的工伤事故、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等情况,且承包人无条件返工,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11.5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予顺延,由此导致工程不能按照原定竣工日期竣工,每延迟一天, 按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一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发包人,如发包人因承包人的逾期竣工而受到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应予以赔偿。12、暂停施工12.1发包人现场代表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现场代表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现场代表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3、工期延误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现场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3.1.1业主、监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导致发包人,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13.1.2发包人现场代表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13.1.3重大设计变更(改变建筑标准、改变使用功能)。13.1.4不可抗力。13.2本合同中其他有关工期的约定。13.3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现场代表提出报告。发包人现场代表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14、工程竣工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现场代表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现场代表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十、质量与检验15、工程质量15.1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有关行业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15.2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等文件和国家最新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及本合同中发包人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施工 ,并接受总包方、监理及发包人派驻代表的监督。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15.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15.4承包人须对一切现场作业、施工方法和已完成工程的稳妥性、安全性及工程质量全面负责,但属于发包人负责的设计错误造成的本分包工程缺陷和质量事故的责任除外。15.5承包人用自己的知识、经验按设计文件施工时,如判断将发生缺陷,要将情况如实及时报告给发包人。如发包人在承包人提出报告后,获发包方指示,仍坚持按原设计施工,承包人应予以执行,惟由此而产生的后果,承包人不负责任。15.6承包人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报送发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对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发包人及监理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承包人在限期内进行整改,且不影响进度,若承包人不按要求进行整改,发包人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终止协议,并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15.7承包人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监理及发包人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监理、发包人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由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人、监理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如因承包人原因而造成的质量事故,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16、检查和返工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16.5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办理本合同工程范围的验收手续。16.6承包人按照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和发包人要求负责系统调试,由于承包人原因系统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照验收各方提出修改意见修改后,所发生的修改及调试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如事后发包人再要求检验,则承包人应同意检验,检验合格所发生的费用视具体情况而定,检验不合格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开挖检查、试验及修补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负担,同时,发包人不会给予任何工期延长。17.2发包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人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应承认验收记录。17.3经发包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18、重新检验18.1无论发包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所发生的费用视具体情况而定。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十一、安全施工19、安全施工与检查19.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9.2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管理责任。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19.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及工程项目经理部制定或要求的有关安全施工的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发包人安全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手册》,任何因自身管理疏忽或防护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承担。19.4-承包人须对于本分包工程有关或本分包工程进行期间发生或本分包工程引致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坏等费用、责任、损失、索偿或诉讼的法律责任负责,并须保障发包人免负该等责任,除非有关伤亡是发包人或其应负责的人所引致的。20、安全防护20.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0.2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5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有关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已经包括在合同价款中;但因超出范围及因图纸变更导致的费用增加由发包人承担。20.3承包人施工期间应注意,防止高空坠落物体/料对施工人员及可能通过建筑物周边行人的伤害,并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除非承包人可以证明此类事件与其无关,有关防护措施费用已经包括在合同价款内。20.4承包人施工期间需对封闭容器、储油、储气罐/槽等设施进行切割、解体,必须作好安全措施,并取得项目安全员检查许可后,认定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实施作业,作业人员需具备符合专业操作的的上岗证件,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承包人同时作好相关危险突发事件的处置救护方案,以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20.5电气焊作业及施工现场需动用明火作业,必须取得业主/总包管理单位的动火许可证,在确保防火措施计划到位、措施有效的情况下,方可实施作业,作业前应对作业面、作业面下方、周遍的易燃物、易爆物品进行彻底清理和防护,消防设施用品必须按照防范标准配备,并确保有效。20.6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作好安全防护措施,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必须保证有效,按照规定正确使用,操作人员身体状况应处良好状态,在恶劣气候状况下及不适合高空作业及安全防护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禁止违章、违规作业,操作工人有权拒绝施工技术人员的违章指挥作业。20.7施工中杜绝高空坠物、固体打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使用外用电梯时,遵守电梯相关使用规定,杜绝超载、超规格载物料等违章现象。21、事故处理21.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21.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21.3关于职工健康安全承包人应对参与本工程施工的所有自身员工及其聘用员工的健康安全负责,入场前应对所有人员的健康状态进行检查,并将有关体检资料报发包人备案,承包人应确保所有员工在完成本工程施工后其健康状况没有因本工程施工造成损害,该损害包括因在有毒环境施工造成的潜在的损害,并将离场时的体检资料报发包人备案。该等工作和为确保员工健康所采取措施及处理有关问题的费用承包人已在报价中进行了充分考虑。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职工健康安全和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和规定,切实维护职工健康,并保证发包人不会因承包人的管理疏忽而受到牵连或起诉。22、工程保险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地方有关管理规定,为其聘用/雇佣的员工办理有关保险,如人员意外伤害险、医疗保险、车辆险等,有关保险副本或影印件应存放现场,供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十二、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方式确定。23.1.1本合同价款视作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范围所确定内容及为完成该等工作所必须的全部费用。23.1.2本合同造价承包人已对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措施费用进行了充分的考虑,如冬雨季施工等,承包人已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勘察并接受现场,同时还包括安全施工措施及并不限于此的费用。23.1.3恢复土建专业施工对已施工程的损坏(除非承包人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证明,该等损坏为某一具体责任人,方可免除或由发包人支付必要的维修费用);23.1.4合同图纸和合同规范为互相补充,若二者之间有矛盾时,承包人须遵循较严格的规定。若二者之间其中一份有要求,而另一份没有,则以有要求的为准。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综合单价以暂估价 方式确定。关于本合同价款详细明确如下:本合同价格为中标单价,除招标文件及本合同已做出明确规定的调整因素和范围内容外不允许再对中标工作内容的费用进行调整。23.2.1在本合同明确的工作范围和承包人工作及其相关要求范围内不再办理现场签证/签工。23.2.2关于合同价款确定及结算双方约定如下:23.2.2.1按照正式施工图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或项目工作范围调整,核算工程量。A)该固定综合单价中已经包括乙供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费、人工费、管理费、材料、搬运、安装、维护、保险、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应交纳的费用、税金、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应由承包人负责的相关保险或基金)、施工人员临时设施、施工期间的人员交通、工人异地派遣人工增加费、安全措施及安全防护费用、文明施工费、现场清理费用、必要的措施费用、风险费用、社会责任、办公、对预埋工程的维护修缮费用、同时还包括已经结合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规定中,其他可能构成人工费用增加、材料消耗支出、机械使用增加导致的费用增加因素、及分包单位认为应当考虑的风险因素导致的费用增加。B)承包人在测算填报有关综合单价和做出优惠承诺时应充分考虑:同时亦包括上述未列举但应包括的其他各项费用,如:工人工资支出、各项补助、管理人员费用、各种证件办理费用、及按市当地规定需由劳务承包方负担或交纳的各项费用。C)承包人在测算填报有关综合单价和做出优惠承诺时应充分考虑:运抵现场的物料设备(包括属于分包单位施工范围内由业主供应及发包人供应的所有材料、设备、配件等物料)卸车倒运费用、施工期间材料零用出库及运底作业面的搬运费用。D)承包人在测算填报有关综合单价和做出优惠承诺时应充分考虑:自施工开始至工程正式竣工验收完成期间自身施工范围和施工期间其他分包单位已完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可能导致的费用增加。E)承包人在测算填报有关综合单价和做出优惠承诺时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有关政府指派的社会义务用工、施工过程中的零星用工以及对实际机具、机械消耗和使用情况,保证满足工程实际需要、施工进度及各项配合服等所有并不限于上述列举的费用。按照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第23.2.2条款的工程量计算原则计算工日结算有关费用。F)承包人在测算填报有关综合单价和做出优惠承诺时应充分考虑:因工程施工及施工现场管理需要,可发生的承包人设于现场的材料仓库的倒库、搬迁工作而导致的相应人工、机械费用增加因素。23.2.4发包人对于本工程有关焊接质量的无损探伤拍片工作如另行委托专业公司实施,则有关费用将依据定额费用包含子目重新计算承包人有关结算报告资料相关内容,该部分按照谁实施谁收费的原则处理,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其他类似情况亦按照此原则处理。由承包人负责的施工内容,如因承包人焊接质量不合格导致的返工及重新拍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发包人损失。23.3有关商务说明如下:23.3.1作为本合同所确定的合同总价或综合单价指标中,承包方已经对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措施费用进行了充分的考虑,如冬雨季施工等,承包人已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勘察并接受现场,同时还包括安全施工措施及并不限于此的费用。23.3.2合同图纸和合同规范为互相补充,若二者之间有矛盾时,承包人须遵循较严格的规定。若二者之间其中一份有要求,而另一份没有,则以有要求的为准。23.3.3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土建单位及其他分包单位作好预埋工作及施工过程中的交叉配合工作,服从现场指挥和协调管理。23.4任何属于工程图纸设计、工程施工工艺要求或属于国家/行业施工规范要求及因施工深化设计、综合机电图设计导致的工程量变化或工艺、技术要求,虽未载明于图纸,但应为有经验承包商熟知的工作内容,均不能构成调整综合人工机械费单价的调整依据。23.5发生下列情况可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23.5.1使用功能发生重大改变。23.5.2本工程合同以外的工程项目增加和合同内工程项目的减少。23.5.3单项单个子目每次变更增加直接费用超过1500元(不含1500元)的作为经济洽商;单项单个子目每次变更增加直接费用少于1500元(含1500元)的只作为技术变更。23.5.4工程施工中发生的任何减项,将按实际如实进行费用核减。23.5.5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属于承包人辅料供应范围的材料,在实际施工中若出现供应划分责任发生变化,则该部分费按实扣除或增加。23.5.6因承包商自身原因导致的各项罚款,包括由此导致业主对发包人的处罚和罚款,均由承包人承担。23.5.7不可抗力导致的工程终止/停工。23.5.8因承包人或发包人原因,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终止,引起的损失。23.5.9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费用增减。23.6承包人应当在23.5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报送发包人现场管理部门备案。重大增项双方应办理补充合同或签订工程协议。23.7承包人应当在23.5款情况发生后28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在结算时一并清算支付。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24、工程量的确认24.1承包人应于每月23日,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本工程量计量应为承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或现场调整后,实际的施工内容的工程量统计,如只完成部分专业项目或工序不能全额计量。24.2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除非该范围等增加已经得到发包人委托和确认)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2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25.1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25.2本工程预付款支付:本项工程采取支付工程进度款方式,无预付款。25.3工程进度款支付:按照甲、乙双方/监理公司确认的月度工程量,于次月15日前按照审定的工程量的80%支付承包人工程进度款(发包人每月参照本月工地施工人数及上个月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进度款)。25.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并且发包人与业主结算完成后,甲乙双方才能进行结算工作,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结算确认签字后45日内,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工程款至结算金额的95%。25.5本项工程保修期为整体工程取得竣工验收合格单之日算起两年。25.6按审定结算价5%作为本工程的保修金,待工程竣工(整体工程取得竣工验收合格单之日算起)二年保修期满,扣除因承包人质量原因处罚或发包人代其修复的费用后,其余额30日内无息支付给承包人。十三、材料设备供应2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6.1发包人/业主所供材料设备由承包人派人卸车、清点,有关装卸车\倒运费用可按计时方法计取,在堆放场地至施工现场至施工完毕后整理、码放不再发生任何费用计取。26.2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免费保管。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26.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由承包人负责接收、使用,并负责保管及完成场内二次搬运(承担保管及二次搬运的相关费用,有关费用已经在综合单价中考虑,不在单独列项计算费用)、安装,严格按照合理耗量展开施工。因承包人管理、使用、操作工艺不当等原因造成甲供材料损耗超过合理耗量,承包人负全部责任并承担损失。十四、工程变更27、工程设计变更27.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发包人应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27.2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27.3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7.4承包人应当注意,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设计部门/业主/监理下发的关于工程修改文件,承包人都不应拒绝执行,无论该等变更所涉及费用是否已经得到发包人批复。27.5(合同承包范围以外或增加工作内容)承包人与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所签订的洽商,可以作为证明完成某项工作的依据,但所签认的工程量和费用并不能完全构成费用增加/减少的文件,除非该文件已经经过发包人合约/成本核算部门或其指派人员的签认。对这些文件发包人成本核算/合约部门具有最终审核/复核的权利。27.6变更调整范围依据本协议条款第23.5条。28、其他变更28.1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29、工程增项及变更(根据需要另行补充)十五、竣工验收与结算30、竣工验收30.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或当地城建档案馆要求,按照承包范围内容协助发包人编制竣工资料,一式6套,配合发包人进行竣工验收。30.2按照业主(建设单位)在验收过程中提出的不符合项或整改意见,承包人负责自身施工范围的整改工作,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进行其施工范围以外的项目整改,有关工作应做好记录或另签订补充协议,作为费用结算依据资料。30.3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发包人与验收各方实际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作为计算承包人保修日期的计算依据。30.4因特殊原因,建设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按照发包人与建设方约定的具体情况,结合承包人施工范围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30.5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许可业主或其他单位使用。遇有强行占用情况时,及时报告发包人,否则由承包人承担责任。30.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进行工程移交,分期竣工的工程,每一期工程须个别验收及移交。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占用已办理移交手续的工程要挟发包人或其他各方。31、竣工结算31.1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甲乙双方进行结算工作,承包人向发包人报送完整的结算资料。31.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结算资料后90天内进行核实或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31.3工程竣工结算确认后45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金额的95%。32、质量保修及保修金32.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本合同范围内工程的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2.2承包人亦须负全责保护他在保修期内须执行的未完成工作,直至该工作完成为止。另外承包人亦须负责他在履行保修责任而执行工作的期间对本分包工程造成的损坏。32.3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保修期内,承包人所施工的项目如出现问题时,保证在8小时内响应,结合问题的规模和性质确定处理方案和时间,并在确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不计取任何费用;因发包人供应材料发生的问题另议。32.4本工程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款的5%,完成质保责任并质保期满后30日内,扣除该扣款项余款部分无息支付给承包人。32.5保修期间,若需进行保养修护工作且承包人不能响应发包人的要求时,发包人另外委托单位进行保养修护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从承包人的质保金中双倍扣除;但如属于承包人施工工序、承包范围以外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应另支付承包人相应的费用。十六、有关商务事宜约定33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协商,结合本项工程情况明确如下商务事宜,作为履约双方工作依据:33.1承包人在本项工程的综合单价组价中,已经结合工程特点和物料消耗进行了详细的计算,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有关费用核算,并且该费用已经充分考虑市场价格波动所造成的费用风险,并不会因市场材料价格、人工价格的变化而向发包人提出费用请求。33.2承包人同意并承诺:保证合理组织施工人员施工,并保证在“两收”期间施工队伍的稳定,确保工程按照审核确定的网络计划进行施工,如因此延误工期,愿接受最高总额不超过5万元的罚款。33.3承包人同意按照本次招标文件和投标书确认的费用标准如:子目单价等,接受发包人重新下发的施工图,按照施工图计算的工程量依据双方在招标/议标过程中确认的指标单价或同类子目单价(包括中标时承诺的取费标准、让利)结算费用;但如发生结构形式改变、工程规范标准提高应按照本合同“23.5”条款规定调整合同价款。33.4发包人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为按照审定已完工程量的80%支付;承包人在收到有关费用后,按照市建筑管理部门规定,首先应确保工人工资的支付和发放。自开工第二个月起支付承包方进度款时,提供上一月的工人工资支付明细,否则承包人将延期支付有关费用,直至发包人提供有关工人工资支付明细。同时,在逢年过节以及重大节假日时,承包人理解并接受发包人不会额外支付工程费用,承包人亦保证不会因此影响本工程施工工期及施工质量,亦不会要挟及围攻发包人。33.5承包人理解并接受:本工程所有洽商变更均在本工程竣工结算时一并清算支付。33.6承包人理解并接受:若因承包人在施工质量、工期,施工管理以及其他方面给发包人造成的不便,承包人同意接受发包人对承包人减少施工范围、减少作业量、罚款乃至清除出现场的处罚。33.7施工中可能存在的人工工效降低等风险因素,承包人已在报价中充分考虑,承包人保证不会因此影响本工程施工工期及施工质量,同时,承包人理解并接受中标价格并不因此而改变。33.8承包人及其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治安管理规定,不会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干扰。33.9承包人应教育好自身员工并保证其员工能严格遵守业主供热厂区的管理制度,爱护公共设施、绿地、健身设施、保证附近居民私有财产的安全。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任何处罚如:扰民、破坏环境等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各项费用。33.10承包人在报价中已经充分考虑因办理异地施工及施工人员合法准入施工现场作业而需向有关政府管理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及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导致的经济处罚。33.11承包人承诺在因地方交管部门、政府关于交通管制、重大外事活动等限制导致的工作停止,能够通过合理组织保证总体工期不受影响,能严格按照市的规定时间和要求安排施工,并保证该等限制并不会影响工程总工期的最终实现。33.12宣传及标识:与本项工程有关的标识内容、宣传内容的设置权、批准权归发包人,未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单独设立宣传性标识。十七、违约、争议34、违约34.1当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则发包人违约。34.2发包人违约时应承担违约责任,顺延延误的工期。34.3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34.3.1本合同条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34.3.2本合同条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34.3.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34.3.4承包人违约时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34.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34.5违约责任及进一步处罚措施:根据工程施工管理需要另行补充约定。34.5.2工期延误赔偿率34.5.2.1按整个总承包工程工期要求计算,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每超出一天赔偿发包人人民币5000元整,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34.5.3因承包人责任终止本合同,承包人愿支付给发包人本工程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导致发包人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35、争议35.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 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5.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35.2.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35.2.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35.2.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35.2.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十八、其他36、工程分包36.1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承包人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要求任何再分包人撤离本工程,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36.2承包人承诺:用于本工程的劳务人员及其任何施工人员的所有工作和在施工现场、施工期间、在社会上的行为和后果,并不能解除/减轻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使用劳务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所导致工程损害及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责任。37、不可抗力37.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自然灾害。37.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发包人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37.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37.3.1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7.3.2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7.3.3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7.3.4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37.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38、合同解除38.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38.2发生本合同条款第34.1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3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3)未经发包人同意对项目经理的更换或撤离。38.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38.5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债权、债务条款的效力。39、合同生效与终止39.1本合同生效时间:工程中标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组成文件,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本合同所拟订条款即开始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9.2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与承包人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39.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40、合同份数40.1本合同(含附件1)一式六份,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四份,双方分别保存。施工生产安全协议书(附件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及市的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书。协议如下: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当地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1)、工程项目应由发包人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2)、工程项目应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编制安全施工方案。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法规、制度。5、施工前,发包人应对承包人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承包人应组织召开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发包人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承包人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6、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7、施工期间,承包人指派2人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发包人指派负责联系检查督促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定期召开安全会议,互相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中有关的安全防火等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8、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发包人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发包人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发包人有协助承包人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处的隐患,承包人必须限期整改。对承包人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情况等,发包人有要求承包人整改的权利,承包人应认真整改。9、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承包人自理,甲承包人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好戴好安全防护用品。10、承包人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开始,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承包人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不良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承担全部责任。11、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承包人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发包人应会同承包人有关人员按规定验收,并作好验收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各种施工设施应确保符合安全规定的要求。12、承包人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工具等均由承包人自备。发包人提供承包人使用的设备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的设备完好并符合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作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一经接受,设备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承包人使用操作不当和设备维护不到位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由借入方负责。13、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标志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承包人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员及其单位负责。14、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进入施工的外省市特种作业人员还需经当地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作到“定机定人”和有关操作;其中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15、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能挪做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证,现场并有专人负责看管。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16、承包人需用发包人提供的电器设备,在使用前先进行检测,并作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发包人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17、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发包人不得指派承包人人员从事无安全措施的合同外的施工任务,承包人应拒绝无安全措施的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如需要,要有安全合法手续)18、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发包人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承包人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发包人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否则一切后果由施工方负责。19、承包人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区、县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户口户籍手续,并向区、县劳动局劳动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20、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承包人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处理,发包人积极协助,其责任由责任方负责。21、本协议签订的各项规定使用于甲乙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地方市的有关法规不符合处按国家和地方市的有关规定执行。22、本协议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时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和经济损失。甲方: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地址:江苏江都市舜天路88号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102600邮政编码:签订时间:2011年07月日WelcomeToDownload!!!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精品资料
本文档为【土建分包合同】,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机构认证用户
金水文库
鑫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经营:PPT设计 、课件制作,软文策划、合同简历设计、计划书策划案、各类模板等。公司秉着用户至上的原则服务好每一位客户
格式:doc
大小:69KB
软件:Word
页数:0
分类:
上传时间:2020-04-23
浏览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