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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纪委、监察厅、农业厅《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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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纪委、监察厅、农业厅《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 ...山西省纪委、监察厅、农业厅《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 ... 山西省纪委、监察厅、农业厅《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的要求,结合全省实际,现就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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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纪委、监察厅、农业厅《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 ... 山西省纪委、监察厅、农业厅《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的要求,结合全省实际,现就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对解决农村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在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普遍推行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统一规范使用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支出审批单”,积极探索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有效机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在一些地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仍然基础薄弱、底数不清,监管缺位,存在资金管理混乱、资产流失严重、资源管理无序等问题。这些问题容易引发党群、干群关系矛盾,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其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常抓不懈。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做到用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管权、管事、管人”的要求,以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维护农民利益为重点,大力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抓紧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强化监督,推进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公开透明、监督民主、运作规范、管理科学的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农村基层消极腐败现象发生,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促进农民收入增加,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着力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落实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2009]4号),健全和完善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相关制度,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一)切实抓好村级清产核资。坚持把清产核资作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深入研究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已经开展清产核资的地方,要进一步巩固成果,在抓规范、重实效、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没有开展清产核资的地方,特别是对本地区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情况不明的,要以市为单位统一部署清产核资工作;各县(市、区)要切实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清产核资要坚持实事求是,正确对待部分农村负债问题,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各级农廉办要组织开展对村级清产核资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切实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各项制度。认真落实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务收入管理和票据管理,实施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明确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加强对农村集体收入、资金来源的管理,防止集体收入资金“体外循环”,从源头上遏制私设“小金库”问题的发生;支农惠农资金、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转移支付资金以及扶贫资金要及时入账核算,严格管理使用;健全财务支出审批程序,统一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支出审批单”;进一步推进村干部岗位报酬发放科学化、规范化。认真落实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和评估,建立资产台账,实行动态管理;规范资产承包、出租、出让,强化资产经营,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对于国家投资项目新形成的集体资产,要严格监督管理,防止资产流失。认真落实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集体资源开发处置要引入市场机制,承包、租赁应当采取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并实行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管理;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专项审计监督。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快推进计算机管理网络建设,实现对集体“三资”运行情况的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和实时监管,改善管理手段,提高监管水平。 (三)切实规范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等四委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10]4号),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 积极探索规范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有效途径。已经实行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要着力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规范代理服务工作流程,坚决防止和纠正截留、挪用集体资金、私设账外账逃避监督等问题。没有实行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实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实行农村集体“三资”的全面委托代理服务。坚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所有权、使用权、监督权、收益权、处置权“五权”不变的原则,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的基础上,按照程序合法、手续齐全、服务规范的要求,拓展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范围,逐步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纳入委托代理服务的内容。各地要把委托代理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之中予以保障。 (四)切实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有条件但还未开展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地方,要加强调查研究,有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地开展试点工作;暂不具备条件的地方,要摸清底数,完善制度,强化监管。鼓励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实行股份制改造,建立健全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强化内部控制机制,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运行机制。鼓励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利用资金、资产和资源,以入股、合作、租赁、专业承包等形式进行联合和合作,实现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完善林权管理制度和涉林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继续推进小型水利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对村组改革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民主决策、确权发证等重点环节的监督。 三、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监督 (一)注重民主公开。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和监督作用,切实保障农民对“三资”使用、收益、分配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大事项,要由村党支部提议、支委会和村委会联席会议商议、全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并且决议要公开、实施结果要公开。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定期向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报告“三资”运营情况,听取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体成员的监督。纪检小组等村级监督组织应当对集体“三资”管理的事项进行监督,对集体“三资”的使用、维护和收益分配不当的提出整改意见。深入推进农村党务公开、村务公开特别是财务公开,推进村务公开内容细化、形式 规范化。继续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重点解决公开不全面、内容不真实的问题。 (二)强化审计监督。按照《山西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暂行条例》和《山西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对集体经济组织财务预算和决算、资金的使用和收益分配进行定期审计,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集体“三资”问题进行重点审计,对集体资产和资源的运营进行专项审计。进一步加大对支农惠农资金、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转移支付资金以及扶贫资金的审计力度。审计结果应及时公开,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抓好整改落实。 (三)严格责任追究。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落实制度以及侵占、挪用、私分、挥霍、随意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县委是关键、乡镇是基础、农民群众是主体。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县、乡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推动形成依靠基层、注重指导、条块结合、合力推动的工作机制。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加强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各地要把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干部考核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之中,细化工作内容,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二)加强政策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政策和法律层面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准确把握委托代理权限,正确处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与维护村民民主权益和经济利益的关系;积极调处产权纠纷矛盾,正确处理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的利益关系,确保监督管理工作顺利推进。注重“三资”监管人员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履职能力。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有关制度 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监督管理成效显著的及时给予肯定和表彰,对工作不落实的及时督促整改,推动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贪污、挪用、侵占农村集体“三资”的案件,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各项制度落实,切实维护农村集体权益和农民合法利益。 (四)注重工作创新。要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善于发现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农民群众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的问题,对于反复发生的问题要从规律上找原因,普遍发生的问题要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拓宽思路,创新方式,寻求办法。各地要紧密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解决城中村、矿产资源型农村和矛盾突出村等不同类型农村在“三资”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推广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典型引路、示范引导,不断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的整体水平。 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本地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的具体意见,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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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金融/投资/证券
上传时间:2017-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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