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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解读幻灯片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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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解读幻灯片课件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2018版)解读国务院第701号令2018年6月20日通过2018年7月31日发布2018年10月1日施行Part1总则(第一条——第八条)总则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处理医疗纠纷的原则:公平、公正、及时、实事求是、依法处理风险分担机制:国家建立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发挥保险的作用,鼓励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鼓励患者参加医疗意外保险。媒体新要求: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常识的宣传,引导公众理性对待医疗风险;报道医疗纠纷,应当...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解读幻灯片课件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2018版)解读国务院第701号令2018年6月20日通过2018年7月31日发布2018年10月1日施行Part1总则(第一条——第八条)总则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处理医疗纠纷的原则:公平、公正、及时、实事求是、依法处理风险分担机制:国家建立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发挥保险的作用,鼓励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鼓励患者参加医疗意外保险。媒体新要求: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常识的宣传,引导公众理性对待医疗风险;报道医疗纠纷,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恪守执业道德,做到真实、客观、公正。各级职责总则医患双方互相尊重,依法维权政府加强领导、协调,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立部门分工协作机制,督促履职。卫生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引导医患双方依法解决医疗纠纷。司法行政部门指导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公安依法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查处、打击侵害患者和医务人员合法权益以及扰乱医疗秩序其他有关财政、民政、保险监督管理等部门和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的有关工作。国家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活动,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预防、减少医疗纠纷。医疗纠纷预防☆(第九条——第二十一条)Part21、学法守法以患者为中心,加强人文关怀,严格守法,恪守执业道德。医疗机构应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医疗纠纷预防2、质控风控制定并实施医疗质量安全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设置质控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加强规范化管理,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医疗风险管理,完善医疗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防控措施,定期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隐患。3、技术管理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开展与医疗机构技术能力相适应的医疗技术服务,采用新技术的应当开展技术评估和伦理审查。4、验货保管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消毒药剂、血液等的进货查验、保管等制度。禁止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等不合格的药品,医疗器械、消毒药剂、血液等。5、知情同意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实施手术和有风险的诊疗,应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情形,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紧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近亲属同意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医疗纠纷预防6、防范风险开展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等具有较高医疗风险的诊疗活动,医疗机构应当提前预备应对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主动防范突发风险。7、病历管理(1)妥善保管病历资料;(2)抢救记录未能及时填写的,6小时内补记,并加以说明;(3)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篡改、伪造、隐匿、毁灭或者抢夺病历资料;(4)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5)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制服务,并在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时应有患者或其近亲属在场;(6)患者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查阅复制病历资料。8、医患沟通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耐心解释、说明,有疑问应及时核实、自查。医疗纠纷预防10、分析评估卫生主管部门应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评估,分析医疗质量安全信息,制定防范措施。9、投诉接待建立健全投诉接待,设置统一的投诉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在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解决途径、程序和联系方式等。11、患者条款患者应当遵守医疗秩序和医疗机构相关规定,如实提供与病情有关的信息,配合诊疗活动。12、科普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普及健康科学知识,提高公众对疾病治疗等医学科室知识的认知水平。医疗纠纷处理☆(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Part3告知程序物证封存死亡处理纠纷上报依法维权医疗纠纷处理二元鉴定解决途径1、自愿协商(第30条)3、行政调解(第40条)5、其他途径(财政、民政、保险等)2、人民调解(第31~39条)4、法院途径(第43条)医疗纠纷处理1、自愿协商(第30条)1.协商原则:自愿、合法、平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尊重客观事实。2.依法协商:医患双方应当文明、理性表达意见和要求,不得有违法行为,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影响正常医疗秩序。3.赔偿金额:以事实为依据,防止畸高或者畸低,分歧较大鼓励人民调解。4.达成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医患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应签署书面和解协议书。医疗纠纷处理1.纠纷受理: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调委)提出申请,一方申请的,需征得另一方同意,书面或口头形式均可申请。重大医疗纠纷,医调委可主动开展工作,引导双方申请调解。不予受理:已诉讼或行政调解且受理的,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终止调解。2.医调委:应当自设立3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备案。聘任一定数量具有医学、法学等专业知识且热心调解的工作人员担任专(兼)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调解不得收费。3.调解期限:30天。特殊情况可以延长。鉴定时间不计入调解期限。超过调解期限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4.达成协议:调解达成一致的医调委制作调解协议书,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协议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2、人民调解(第31~39条)医疗纠纷处理1.纠纷受理:双方向医疗纠纷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调解。2.调解时限:5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鉴定时间不计入调解期限,超过期限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3.不予受理:已诉讼或申请人民调解的,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终止调解。4.行政部门可咨询医疗损害鉴定专家库专家,有争议的需要进行鉴定。5.达成协议:调解达成一致的,应当签署调解协议书。6.保密义务:医调委和行政部门应对双方隐私保密,未经医患双方同意,不得公开进行调解,也不得公开调解协议的内容。3、行政调解(第40条)医疗纠纷处理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法院途径(第43条)医疗纠纷处理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下列事项:(一)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二)有关病历资料、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的规定;(三)有关病历资料查阅、复制的规定。包括门诊(急诊)病历。患者死亡的,还应当告知其近亲属有关尸检的规定。告知程序(第23条)医患双方应当依法维护医疗秩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危害患者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发生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犯罪行为的,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及时采取行动,依法处置。依法维权(第29条)医疗纠纷处理1.封存病历:封存、启封病历资料,医患双方均应在场。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制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病历尚未完成,可先封存已完成的,之后再完成后续完成部分。应开列封存清单,医患双方各执一份。2.封存实物: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启封,封存物有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双方共同委托有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无法共同委托的,由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疑似输血引起的不良后果,封存血样时应当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提供血液的血站派员到场。3.解除封存:封存的病历或实物,若医疗纠纷已经解决,或封存满3年未再提出解决医疗纠纷要求时,医疗机构可以自行启封。物证封存(第24~25条)医疗纠纷处理1.患者死亡,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冻存可延长至7日。2.尸检必须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不同意或者拖延尸检者,影响死因判定要承担责任。3.尸检由有资格的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双方可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4.患者死亡后,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或指定的场所,尸体存放的时间不得超过14日。逾期不处理的,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 报告 软件系统测试报告下载sgs报告如何下载关于路面塌陷情况报告535n,sgs报告怎么下载竣工报告下载 后,按规定处理。死亡处理(第26~27条)纠纷上报(第28条)发生重大医疗纠纷的,医疗机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引导医患双方合法解决纠纷。医疗纠纷处理二元鉴定谁委托?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经医患双方同意,由医调委委托鉴定。鉴定人鉴定事项所涉及的临床医学、法医学等专业人员,或专家库中抽取。鉴定标准执行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尊重科学,恪守执业道德,对出具的医疗损害鉴定意见负责,不得出具虚假意见。医疗纠纷处理二元鉴定鉴定费预先向医患双方收取,最终按责任比例承担。医疗损害鉴定专家库鉴定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司法行政部门共同设立,专家库应包含医学、法学、法医学等领域的专家。聘请专家入库,不受行政区域的限制。医疗损害鉴定意见应载明(一)是否存在医疗损害以及责任程度;(二)是否存在医疗过错;(三)医疗过错与医疗损害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四)医疗过错在医疗损害中的责任程度。回避情形咨询专家、鉴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可以申请其回避:(一)是医疗纠纷当事人的近亲属;(二)与医疗纠纷有利害关系;(三)与医疗纠纷的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医疗纠纷公正处理。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三条)Part42、技术责任(第46条)3、医疗责任☆(第47条)4、鉴定责任(第48条)5、尸检责任(第49条)6、调解责任(第50条)法律责任7、媒体责任、8、行政责任、9、损害责任(第51~53条)1、病历责任(第45条)九种违规责任法律责任医疗机构篡改、伪造、隐匿、毁灭病历资料的:1.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执业活动;2.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开除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证书;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病历责任(第45条)篡改、伪造、隐匿、毁灭病历,后果很严重!!法律责任医疗机构将未通过技术评估和伦理审查的医疗新技术用于临床的:1.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2.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3.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责令给予开除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证书;4.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技术责任(第46条)法律责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二)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三)开展具有较高医疗风险的诊疗活动,未提前预备应对方案防范突发风险;(四)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历;(五)拒绝为患者提供查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六)未建立投诉接待制度、设置统一投诉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七)未按规定封存、保管、启封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八)未按规定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重大医疗纠纷;(九)其他未履行本条例规定义务的情形。医疗责任(第47条)法律责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上述情况之一的:1.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2.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可以责令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医疗责任(第47条)法律责任医学会、司法鉴定机构出具虚假医疗损害责任鉴定意见的: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司法行政部门依据职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该医学会、司法鉴定机构和有关鉴定人员责令暂停3个月以上1年以下医疗损害鉴定业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2.情节严重的,对该医学会、司法鉴定机构和有关鉴定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医疗损害鉴定业务或者撤销登记,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责令给予开除的处分;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鉴定责任(第48条)法律责任尸检机构出具虚假尸检报告的: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司法行政部门依据职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该尸检机构和有关尸检专业技术人员责令暂停3个月以上1年以下尸检业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2.情节严重的,撤销该尸检机构和有关尸检专业技术人员的尸检资格,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责令给予开除的处分;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尸检责任(第49条)法律责任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医调委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解聘:(一)偏袒一方当事人;(二)侮辱当事人;(三)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四)泄露医患双方个人隐私等事项。调解责任(第50条)法律责任新闻媒体编造、散布虚假医疗纠纷信息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媒体责任(第51条)行政责任(第52条)主管部门不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卫生等有关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侵权责任(第53条)医患双方在医疗纠纷处理中,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责任1、1987版《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仅给与患方一次性经济补偿,也就是通常所说“只补不赔”。2、2002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承认患者有获得赔偿的权利,规定了赔偿项目和标准,但过低。3、2018版《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44条规定,需要赔偿的,赔偿金额依照法律规定确定。法律规定:是指“侵权责任法规定”所确定的赔偿项目和金额。关于医疗纠纷赔偿法律责任1、第15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篡改、伪造、隐匿、毁灭或者抢夺病历资料。。2、第15条规定:因紧急抢救未能及时填写病历的,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3、第16条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印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查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不再有主观病历和客观病历之分)。4、第16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服务,并在复印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5、第24条规定: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的,对已经完成病历先行封存;病历按照规定完成后,再对后续完成部分进行封存。关于病历小结1、以患者为中心。2、以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为抓手。3、从源头上预防医疗纠纷。4、医患沟通,医疗文书,事关重大。5、“九种”法律责任,“病历责任”为首要责任。6、不再区分“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统一概括为“医疗纠纷”。7、患者有权复印全套病历资料,不再区分主客观病历。8、规定了新闻媒体的职责和责任问题。9、首次引入了医疗风险分担机制。10、双方自愿,五个途径解决医疗纠纷。感谢医务部团队的辛勤努力2018THANK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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