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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府的机构设置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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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府的机构设置框架美国政府的机构设置框架,源于美国联邦宪法(the US Constitution)。联邦宪法是美国政府的基本文件(constituent instruments)和美国最高法律(the US Supreme Law),其主要内容是建立联邦制的国家,各州拥有较大的自主权(Autonomy/ Auto-nomy),包括立法权(Legislative Power/ Authority)。它制定了国家制度(State Institution/System)、政府体制(Government system)和国家的运行原则,阐...

美国政府的机构设置框架
美国政府的机构设置框架,源于美国联邦宪法(the US Constitution)。联邦宪法是美国政府的基本文件(constituent instruments)和美国最高法律(the US Supreme Law),其主要内容是建立联邦制的国家,各州拥有较大的自主权(Autonomy/ Auto-nomy),包括立法权(Legislative Power/ Authority)。它制定了国家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State Institution/System)、政府体制(Government system)和国家的运行原则,阐明全国政府三个部门——立法(Legislation/Lawmaking)、行政(Administration)和司法(Judicature)三权分立(Separation of The Three Powers/ Tripartite political system),各自行使特定的职责,同时相互制约(to be separate and distinct from one another)。 The three main branches of government 三权分立的政府 (一)立法机关(Legislative Body)(美国国会-US Congress) 根据联邦宪法第一条,联邦政府(Federal Government/ Authority)的所有立法权力(Legislative Power)被赋予由两院(众议院-House of Representatives和参议院-Senate)组成的国会。两院的议员(Congressman/Congresswoman)都由各州选民(voter/elector)直接选举产生。参议院由每州出两名参议员组成,共100人。参议员任期(term of office/service)六年,每逢双数年(even year)便举行选举,改选(reelect)参议员的三分之一。参议院主席(Chairman/President)由副总统担任(hold the post of/ assume the office of),但除了在表决(vote)相持不下时,副总统并是没有表决权(vote/ voting power/ right to vote)。众议院由各州按人口比例分配名额选出,共435名众议员。众议员任期两年,期满全部改选。众议院选出自己的会议主持者众议院议长。美国国会每隔两年举行一次中期选举(Mid-term election),也就是说,众议院中全部435个席位(seat)都要改选,参议院要改选其中的1/3。一般说来,在职总统所在的党总要在中期选举中失去一些席位。 美国国会根据立法的实际需要(actual demand/requirement/need),以及不同时期的国会和机构改革法(Reform Act),逐步形成了今天的参议院和众议院委员会制度,这些委员会是国会审议(the US Congress)各种立法议案的核心(core/heart/key/nucleus/centre),拥有很大的权力。凡是提交国会的议案,首先要经过委员会的审议(discussion/deliberation under discussion在审议中 examine and adopt审议和通过 deliberative assembly/council 审议会)或修正(revise/amendment revise draft修正草案),通过后,才能分别提交参议院或众议院全院大会讨论。 当参议院或众议院的全院大会对某一议案讨论完毕后,议员们对该议案进行投票。任何一院通过的议案都要提交另一院审议,如果法案被第二院修正,则由两院部分议员组成的协商委员会协商解决(compromise settlement)。法案一旦在两院通过,须送交总统签署后才能成为法律。如果总统否决(reject/ vote down(against)),则可在两院三分之二多数批准的情况下使法案成为法律。 本届国会(第107届)参议院共有20多个常设委员会(SCT-Standing Committee)和特别委员会(Special/Select Committee),其中包括:规则和行政委员会(Rules and Administration Committee);拨款委员会(Appropriation Committee);农业、营养和林业委员会(Agriculture Nutrition and Forestry Commission);军事委员会(The House Armed Services Committee);银行、住房和城市事务委员会(Banking, Housing and Urban Affairs Committee);预算委员会(Budget Committee);商务、科学和运输委员会(Commercial Affairs, Science and Transportation Committee);能源和自然资源委员会(Energy and Natural Resources Committee);环境和公共工程委员会(Environment And Public Works Committee);财政委员会(Financial Committee);对外关系委员会;政府事务委员会(Governmental Affairs Committee);司法委员会(Judiciary Committee);劳工(Labour)和人力资源(Manpower Resources)委员会;道德标准(single standard/ ethics)特别委员会;印第安人事务委员会(Indian Affairs Committee);情报委员会(Informational Committee);小企业委员会、老年人特别委员会和退伍军人事务委员会等等。众议院也有20多个常设委员会和特别委员会,分其中包括:政府改革和监督委员会(Oversight and Government Reform Committee);农业委员会(Agriculture Committee) ; 拨款委员会(Appropriation Committee);国家安全委员会(NSC-National Safety Council);银行和财政机构委员会(Banking and Finance Committee);预算委员会(Budget Committee) ;经济和教育机会委员会(Economic and Educational Opportunities);商务委员会(House Commerce Committee);国际关系委员会(International Relations Committee);众院监督委员会(House Oversight Committee);司法委员会(Judiciary Committee);资源委员会(NRC-National Resources Commission);运输和基础设施委员会(Transportation and Infrastructure Committee);程序委员会(Program Committee);科学委员会(SCHER-Scientific Committee);情报特别委员会(Select Committee on Intelligence);小企业委员会(small Business Committee);退伍军人事务委员会(AVC-American Veteran-老兵 Committee);官员行动准则委员会和筹款委员会(Ways and Means Committee, ways and means 筹款办法;财源,途径)等。 此外,参议院和众议院还设有4个联合委员会(JCI- Joint Committee),分别为经济委员会(economic committee)、图书馆委员会(Library Committee)、印刷委员会(Printing Committee)和赋税委员会(Ways and Means Committee, ways and means 钱财,财产)。 (PS:两院委员会众多,名字难免有重复,如果是众议院的,前面加“HOUSE”, 如果是参议院,加“SENATE”; 不是红色的是指没有在网上找到明确的专用名词) 美国国会设置(set)的其他重要机构,还包括总审计署(General Accounting Office)和国会预算办公室( Congressional Budget Office)。 (二)司法机关(Judicial Office/ Authority/Organ-organizations) 美国的司法机关主要由最高法院(The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11个上诉法院(United States Sentencing Commission) ,91个地方法院(Lower Courts),以及三个有特别裁判权的法院(Special Courts)以及联邦司法中心(Federal Judicial Center)等机构组成。 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和联邦法院(Federal court)的院长(President)和法官(Judge)由总统提名(nominate, nominate sb. For XX 提名SB. 为XX, nominee被提名人),由参议院批准任命(appoint)。最高法院是美国最高一级法院,也是联邦宪法特别设立的唯一法院。最高法院由一位首席大法官(Chief Justice)和8位大法官( Grand Justice)组成。根据宪法,最高法院有宪法解释权(power of interpretation/ right to interpret),可以宣布(announce/declare/proclaim)联邦和各州的法律违宪,对涉及大使(ambassador)、公使(minister)、领事(consul)、及州当事人(a state in a party)之案件有初审权(power of the first instance, case/ ruling/ court/ judgment of the first instance 初审案件、裁决、法庭、判决),还有处理下级法院(lower level/ rank count)所审理案件的上诉裁决权(appellate jurisdiction)。无论初审(First trial)和终审(final judgment),最高法院的判决都是最终判决(conclusive judgment)。 每个上诉法院(Appellate Court)有3-15名上诉法官(justice of appeal), 它们受理多数不服地方法院判决的上诉案件,并有权复审(retrial)联邦独立机构的命令和裁决。上诉法院的判决一般也应视为是终审判决。 地区法院(District Court)是联邦法院系统(federal count system)的基层法院(Grass-roots Count),每一地区法院有1-27 个法官。联邦地区法院审理各区内涉及联邦政府的各类案件(如滥用邮递、盗窃联邦政府财物等)、不同州公民间、美国公民与外国公民的讼案。特别法院的法官也是在参议院的建议、认可下由总统任命,终身任职(lifetime appointment)。主要索赔法院、关税(customs)及专利权(patent)上诉法院等。 另外,州(state)、县(county)、市(city)各级法院体系不属于联邦法院体系面自成一格(sui generis/ in a league of one’s own)。 二、美国政府行政部门(administration department)机构设置(institution setting/organization structuring) 美国联邦政府 行政部门主要有三部分构成:总统(President)和白宫(White House)、19个部(department)、60多个独立的局(office)及4个准官方的机构(institution/organization(organ)/facility)。 (一)总统和白宫 1、总统 美国联邦宪法规定,总统是国家元首(head/chief of state)、政府首脑(Head of government)兼武装部队总司令(Chief Commander of Armed Forces)。美国总统也是世界上最有权力的职位(Position)之一,在立法方面,他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任何法案(bill),即有立法否决权(Vote Power);可以在每年一度的国情咨文(State of the Union Message) 、预算咨文(Budget Message)、经济咨文(Economy Message)及各种专门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的咨文中,向国会提出立法倡议,即立法倡议权(right of making legislative suggestions);他还有权召集国会特别会议;在司法方面,总统提名任命联邦法官,包括最高法法院成员在内,但要获得参议院的认可(approve/accept/confirm); 还可以对任何被判破坏联邦法律的人——被弹劾(impeach)者除外——作完全或有条件的赦免(absolute, power of absolution);在行政方面,总统可以发布法令(order)、 条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pdf信访条例下载信访条例下载问刑条例下载新准则、条例下载 (rules)和指示(instruction),可以任免(appoint and dismiss/remove)公务官员(public servant),但高级官员(high level official/ top-ranking officials)(包括内阁部长-Cabinet Secretaries、副部长-Vice-Cabinet-Secretaries、助理部长-Assistant Secretary等)要得到参议院的批准;有权征召(enlist/call up)各州的国民警卫队为联邦服务;在战争或国家危急(in a desperate situation)时,国会可以予总统更大的权力,以处理国家经济和保护合众国的安全。有权宣布紧急状态(state of emergency),统帅(commander)和指挥(command)武装部队(armed forces);在外交事务(foreign affairs)中,他负责合众国和外国之间的关系。有权代表美国同外国政府建立外交关系(establishment of diplomatic relation)和缔结行政协定(establish executive agreement)等。有权任命任命大使。但缔结条约和任命大使均须经由参议院的批准。等等。 总统每届任期四年,连选可连任(reappointment)一次。在总统死亡、辞职或丧失能力(incapacitation)的情况下,由副总统接替(take over)总统的职务。 2、总统内阁(the President’s Canbient) 美国政府最高决策机关( the supreme decision-making organs)为总统内阁。总统内阁由总统根据施政事实上的需要而设立。内阁成员由处理具体的国家及国际事务各部部长和总统指定的其他官员组成。从法律上说,内阁实际上只起总统助手(president’s assistant和顾问团(advisory group)的作用,没有集体决策的权力。布什政府重要的内阁成员及重要官员中,除副总统和国务卿(Secretary of State)外,还包括14个部的部长(minister/department director),即农业部部长(the agriculture minister) 、商务部部长(Commerce minister)、国防部部长(Minister of National Defense)、教育部部长(Minister of Education)、能源部部长(Secretary of Energy)、 医疗和社会事务部部长、住房和城市发展部部长(Secretary of Housing and Urban Development)、内务部(Home Office)部长(Interior Minister)、劳工部部长(Secretary of Labor)、运输部部长(Secretary/Minister of Transportation)、财政部部长(Finance Minister)、退伍军人事务部部长(Secretary of Veterans Affairs)、司法部部长(Minister of Justice)和国土安全部部长(Secretary of Homeland Security)。此外,白宫办公厅主任(White House Chief of Staff)、环境保护局局长(Administrator of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管理和预算局局长(The Secretary/ Director of the Treasury)、 国家药品控制政策局局长、美国贸易代表也都是内阁成员(Cabinet Lineup)。 3、白宫的“政研室” 美国总统许多重要的决策(decision/make a policy)和规划(programming/planning),来自于在白宫设立的若干重要的政策研究机构,如国家安全委员会(NSC-National Security Council)、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President’s Council of Economic Advisers)、管理和预算办公室(OMB-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国家药品控制办公室(Office of National Drug control policy)、政策研究办公室(Office of Policy development)、科学和技术政策办公室和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Off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等。 国家安全委员会(The National Security Council )是根据《1947年国家安全法》(the National Security Act of 1947)成立的,设在总统行政办公室(Executive Office of the President)。国家安全委员会(National Security Council)帮助总统制定有关国家安全的国内外军事(home and aboard military affairs)、情报(intelligence)和经济政策(economic policy)。 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Council of Economic Advisers):主要任务是负责研究、 分析 定性数据统计分析pdf销售业绩分析模板建筑结构震害分析销售进度分析表京东商城竞争战略分析 国内各部门和国际经济问题,评估(assess/estimate)联邦政府的各项经济政策,准备每年的《总统经济报告》, 在国家经济发展方面向总统提出政策建议。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是根据《1946年就业法案》(the Employment Act of 1946) 成立的,最初隶属于总统办公室,1953年根据美国政府的“机构重组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成为独立的政策研究机构。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均须经参议院的建议和审查,并由总统任命,除3位委员外,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还任用了30多名学有所长的经济学家(Economist)和统计学家(Statistician)。 管理和预算办公室(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的前身是“预算局”,成立于1939年。办公室编制20人,现任主任米切尔·丹尼尔斯(Mitchell Daniels, Jr.),设有两名 副主任以及负责预算、立法、行政、经济政策、能源(自然资源、科学)、国家安全和外交等事务的多名主任助理。 管理和预算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审查各行政部门的组织结构和管理程序,协助总统维持一个有效的政府;制定有效的协调机制(coordination mechanism),协助总统,加强政府各机构之间的合作;帮助总统准备预算和制定政府的财政计划(Financial planning);审查和控制政府的预算,帮助总统制定改革政策,尤其是及时向总统报告政府的财政负担(financial burden)。 政策研究办公室(Office of Policy Development)由国内政策委员会和国家经济委员会组成,它们都负责向总统提供建议,帮助总统制定、协调和执行国内经济政策,同时也在其他的政策方面向总统提供建议。国内政策委员会(The Domestic Policy Council )成立于1993年8月16日,主要负责审查(check)总统国内经济政策的研究和执行情况,协调联邦政府各机构间的合作。国家经济委员会(National Economic Council)成立于1993年1月25日,主要负责协调总统经济政策的制定,向总统提供经济政策建议。委员会还负责保证经济政策决策的实施。国家经济委员会主席由总统经济政策助理拉里·林德塞担任。 环境质量委员会(The Council on Environmental Quality --CEQ)是根据《1969年国家环境政策法案》(the National Environmental Policy Act of 1969--NEPA)成立的。设在总统行政办公室。根据《1970年环境质量改善法案》( The Environmental Quality Improvement Act of 1970 ),专门成立了“环境质量办公室”(OEQ),向委员会提供专业和行政管理方面的支持。委员会主席同时也担任办公室主任,由总统任命。根据法律的要求,委员会负责评估、协调联邦政府的行动,向总统提供有关国内和国际环境政策方面的建议,为总统准备向国会提交的年度环境质量报告。此外,委员会还负责审查联邦政府各机构和部位执行有关国家环境政策的各法案的情况。 国家药品控制政策办公室(Office of National Drug Control Policy)是根据《1988年国家反毒品法案》( the National Narcotics Leadership Act of 1988)成立的。办公室编制14人,目前的实际成员有8人。办公室负责制定国家毒品控制(drug control)的政策、目标(target)、优先次序(priority)和实施手段,每年的年度报告(annual bulletin/report),提出反毒品战略和国家反毒品的预算报告(pre-budget report)。在组织、管理、预算等涉及反毒品活动的各个方面,向总统提出建议。同时,也负责审查政府各机构履行(perform/carry out)反毒品战略的执行情况。 科学和技术政策办公室(Offic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y)是 根据《1976年国家科学和技术政策、组织和优先次序法案》( the 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y, Organization, and Priorities Act of 1976)成立的,设在总统行政办公室。科学和技术政策办公室负责为总统提供科学、工程和技术分析报告,以及有关重要的政策、计划和联邦政府的各种项目。 从科学方面,对各个领域的问题,包括经济、国家安全、医疗、对外关系和环境等问题,向总统提供建议。对于联邦政府在科学和技术方面的工作努力的规模(scale)、质量和有效性(effectiveness),进行评估。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Off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是根据1963年1月15日总统11075号行政命令创立的,原名是“贸易谈判特别代表办公室”。根据《1974年贸易法案》( The Trade Act of 1974 ),成为总统行政办公室的一个机构,负责处理贸易协定,制定和实施贸易政策。经《1988年综合贸易和竞争力法案》(The Omnibus Trade and Competitiveness Act of 1988 )授权,贸易代表被赋予了诸多新的权力,包括执行“301条款”。美国贸易代表相当于大使,直接对总统负责,全权负责处理有关美国在世界贸易组织中的一切活动,包括讨论、召集会议和谈判(nego.negotiate),以及在OECD内涉及贸易和商品问题的事务,在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和其他多边机构中涉及的贸易问题和其他多边和双边的贸易谈判。现任美国贸易代表罗伯特·佐立克(Robert Zoellick),另设有副代表四人,三位在华盛顿,一位驻在(stationed in)日内瓦。其他成员包括:纺织品谈判首席代表(chief of the delegates)、特别贸易谈判代表(trade representative)、负责农业、亚太地区、中国、国会事务、环境和自然资源、欧洲和地中海(Med-Mediterranean(sea))、日本、监督和履行、北美事务、政策协调、媒体(medium)、WTO和多边事务(multilateral matters)、西半球事务的多名贸易代表助理。 美国贸易代表也是美国进出口银行( the Export-Import Bank)和海外投资公司( the Overseas Private Investment Corporation)的董事会成员,是国际货币(international currency)和金融政策(financial policy)的国家咨询委员会(National Steering Committee)成员。 (二)部的机构设置 目前,美国共设有20个部,它们是农业部(ministry of Agriculture)、商务部(Commerce Department)、国防部(Ministry of National Defense)、空军部(Department of Air Force)、陆军部(Department of Army)、海军部(Department of the Navy)、国防局(Department of Defence Administration)、教育部(Ministry of Education)、能源部(DOE-Department of Enerty)、医疗和社会服务部(Medical and Social Service Dept.)、住房和城市发展部(Department of Housing and Urban Development)、内务部(Home Office)、司法部(Judiciary Dept.)、劳工部( Department of Labor)、国务院(the state Council)、交通部(the Ministry of Communications)、财政部(Treasury department)、退伍军人事务部(Department of Veterans Affairs)和国土安全部(DHS-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经过多年的演变,美国许多部的行政机构设置均很庞大,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以下仅以美国商务部和财政部为例。 美国商务部 成立于1913年3月4日,是从原“商务和劳工部”(成立于1903年2月14日)中分离出来的。有关劳工方面的事务,由劳工部负责。根据法律,美国商务部的主要职责是促进国家的对外贸易、经济增长和技术进步;提供各方面的帮助和信息,提高美国企业在世界经济中的竞争力;防止来自国外的不公平贸易竞争;为企业和政府决策部门,提供社会和经济统计数字和分析报告;支持科学和技术成果的利用,环境和海洋资源的利用;确保专利和商标,制定技术发展政策。商务部的最高机关是部长办公室,负责主持商务部的一切工作,向总统提供有关联邦政府政策、工商业和国家经济方面的建议。 商务部下设多个局和办公室,各司其职,如经济和统计局、出口管理局、经济发展局、小企业发展局、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 和技术管理局。 经济与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向部长和其他政府官员提供有关经济发展、经济预测及宏观和微观经济政策。经济和统计局由普查局和经济分析局组成。普查局( Bureau of the Census)作为一个永久性的机构,成立于1902年3月6日。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宪法的授权,提供人口方面的普查数据。根据美国法律,普查局应当每10年进行一次人口普查(population census)。法律规定,普查局所搜集的任何有关个人、家庭和机构的数字,必须经过严格地确认,并只能用于统计目的。普查局负责:每10年进行一次人口和住房普查;在各州和地方政府范围内,每5年进行一次工业普查,包括制造业、矿业、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通过经常性的调查,提供各方面的信息;综合美国外贸方面的统计,包括进出口数字;经各州和地方政府要求,进行各种专门的普查;发表人口方面的预测数字。经济分析局(Bureau of Economic Analysis)负责:美国国家经济核算,综合各种经济数据,提供重要的经济信息,诸如经济增长、地区发展和美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国民收入和生产核算,包括国民产出的生产、分配和使用情况,估算国家的有形财富、投入和产出表;地区经济核算,提供各地区、州和大城市区的个人收入、人口和就业情况,各州的总生产的估计;国际经济核算帐户,由美国与外国的国际交易(收支平衡)和美国的国际投资构成组成。此外,经济分析局还定期对美国在海外的投资和外国在美国的投资情况进行普查,并发表有关的数字。 出口管理局(Bureau of Export Administration)作为商务部内一个独立的机构,成立于1987年10月1日。根据美国《出口管理法案》(the Export Administration Act),其主要职能是负责促进出口和管制出口。出口管理局负责制定美国的“二元”(dual-use )商品,包括技术、软件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出口控制政策,处理出口许可申请,实施出口控制法。这些行动一方面是为了防止武器扩散,同时也是出于加强国防工业基础、确保国家安全和某些对外政策目标方面的考量。 经济发展局(Economic Development Administration)是根据《公共任务和经济发展法案》(the Public Works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Act )于1965年成立的。旨在帮助美国国内各地方经济的发展,包括农业地区和某些不属于主流经济、经济发展迟缓的城市社区。经济发展局主要是通过向某些项目,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和协调、经济调整提供一些公共政策方面的支持和援助,包括基金方面的支持,以减少这些地区的失业。在经济发展局的计划援助( Planning Grants)中,多是针对各州、地方政府、社区,以帮助其制定有效的经济发展政策和发展计划,并提供技术和资金方面的支持,包括产业研究、管理、自然资源开发和促进出口等等。 国际贸易局(International Trade Administration)成立于1980年1月2日,其主要任务是促进对外贸易,加强美国的国际贸易和投资地位。在进口方面,主要职责是保护美国企业免受不公平贸易行为的侵害。国际贸易局由一位负责国际贸易事务的助理部长担任局长,他也负责向美国贸易代表提供专业和情报方面的支持。国际贸易局内分设多个部门:进口办公室负责裁定以否应对某进口商品实施有关的反倾销措施;市场准入和申请办公室负责分析、制定和执行美国国际经济政策,为美国公司开拓海外市场,改善美国的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地位;贸易发展办公室负责在国际贸易和投资方面提供建议,支持美国的工业部门,加强美国国内出口竞争力,促进美国企业参与国际市场。此外,还设有“出口支持中心”(Export Assistance Centers--International Trade Administration),负责向美国企业提供有关出口方面的信息和其他各种支持。 小企业发展局(Minority Business Development Agency) 根据总统行政命令于1969年成立,设在商务部,负责制定国家小企业发展计划,支持小企业,使其能够有效、平等地参与美国的自由企业制度,克服各种社会和经济障碍。小企业局的另一重要任务,是加强政府与小企业间的合作,为小企业拓展市场空间和商业机会。 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National Oceanic and Atmospheric Administration)是 根据美国政府1970年第4号“重组计划” (Reorganization Plan)成立的, 设在商务部,主要职责是预测、监察、分析环境的变幻,及时预测,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自然资源,促进经济增长,加强环境安全。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由国家气象局(National Weather Service)和国家环境卫星、数据和信息服务局(National Environmental Satellite, Data, and Information Service)组成。 技术管理局(Technology Administration)是1988年由国会批准成立的,设在商务部,是美国政府与美国产业界进行合作的主要技术机构,旨在向企业提供信息,加强美国企业的竞争力。技术管理局由多个部门组成,包括技术政策办公室、国家技术信息局和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所等。技术政策办公室(Office of Technology Policy)的主要任务,是向私人部门提供支持,旨在推进技术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技术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增强美国产业的竞争力,保护产业界的利益。此外,也负责支持联邦、州、和地方政府官员、产业界和学术机构的技术能力,以促进美国的国家技术发展和美国经济的竞争力。 国家技术信息局(National Technical Information Service)已经成为是美国最大的科学、技术、工程及其他与商业有关的信息中心。其主要的信息来源是美国各政府机构,此外也广泛地搜集各种技术研究报告、国外和国内的贸易情况、商业和管理研究、社会经济和贸易统计数字、计算机软件和数据库,医疗保健年度报告,以及其他各种数据和全球竞争性情报。国家标准和技术研究所(The 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Technology, NIST) ,主要任务是帮助企业界开发新技术,改进产品质量和生产过程,以新的科学发现为基础,加速产品的商业化,以加强美国经济,改善工作质量,改进应用技术,提高标准。 除以上各种机构外,美国商务部还设有专利和商标办公室、 政策与战略计划办公室和企业发展监督局等等。 美国财政部创建于1789年9月2日,是美国历史最悠久的政府机构。财政部长作为总统的政策顾问,主要职责是制定和拟定国内、国际金融、经济和税收政策,参与制定广泛的财政政策,管理国家债务,美国政府的金融代理人。财政部设有多名助理部长,分别负责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微观经济、银行与金融、税收和预算、公共关系和国际事务等等。 美国国会曾经通过了无数的法令,授予财政部各种新的职责,并建立了无数的局和处。如货币管理局(Office of the 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成立于1863年2月25日,主要任务是管理全国的银行。货币管理局局长由总统任命,任期为5年。货币管理局有权检查银行,批准或拒绝成立、兼并新银行的申请,做出关闭某家银行的决定。国内税收署(Internal Revenue Service):早在1862年7月1日,美国就成立了国内税收署。美国国会第一次授权征收个人收入税和公司税是在1913年。目前,国内税收署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实施国内税收法。美国税收的主要来源是个人收入税、社会保险、和退休税,其他重要的税种是公司税、消费税、不动产税和赠与税。经济政策办公室(The Office of the Assistant Secretary for Economic Policy ):负责协助政府高层制定经济政策,分析和评估国内、国际经济问题,以及金融市场的发展状况。此外,还专门负责根据每年的预算计划进行经济预测;国际事务办公室:设有亚洲、美洲、非洲、欧洲和中东等处室,帮助财政部长制定有关国际金融、经济、货币、贸易、投资、环境、和能源政策和计划。税收政策办公室:制定国内和国际税收政策,分析各种税收立法和计划的效果,预测经济趋势、准备官方估计的政府收入估计数字,针对国际和国际投资事务提出建议。美国关税署(United States Customs Service):根据美国第一届国会第五项法令成立,1929年3月成为财政部内一个独立的机构。其主要职能是防止走私(包括毒品和非法药品)、征收关税和罚金等。金融管理服务局(Financial Management Service):负责研究、制定、管理联邦金融体系,使政府的现金有效、安全地流动。金融管理局还负责核算财政部的货币资产和负债,追踪财政部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公共债务局(Bureau of the Public Debt):成立于1940年6月30日,其主要职责是筹措联邦政府所需的款项,核算公共债务,发行和回购国库券,执行债务管理政策。 此外,美国财政部还设有其他诸多机构,如保密局(the U.S. Secret Service),负责保卫总统和其他高层政府官员,以及美国政府政权和其他资产;联邦法律实施和培训中心(the Federal Law Enforcement Training Center),负责向联邦政府各机构提供法律方面的培训; 酒精、烟草核武器管理局(-the Bureau of Alcohol, Tobacco, and Firearms)负责征收酒和烟草产品税,防止走私和非法出售烟草和酒精产品;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the Office of Foreign Assets Control),控制着美国所冻结的国家的资产;金融机构办公室 The Office of the Assistant Secretary for Financial Institutions)负责监督、落实与金融机构相关的各种政策和规章 的执行。 (三)其他独立机构的设置 目前,美国共有60多个独立的机构,其中较重要的包括:中央情报局(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远期商品交易委员会(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9 美国独立机构由联邦法律建立,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直接对国会负责。美国独立机构分为两类:一是独立管制机构。它们依据法律对经济领域进行广泛地管理和监督。管制机构一般实行委员会制,其成员由总统提名,参议院批准。总统只能因诉讼的原因而不能因政策或观点的不同撤换委员会成员。二是行政事务性机构。主要为政府或公众提供特殊或专门的服务。这类机构实行首长负责制,其正职和副职主要负责人由总统任命,参议院批准。如田纳西流域管理局、美国邮政局、联邦总务署、环境保护署等。独立管制机构与行政事务性机构的区别是,前者具有广泛的权力。 独立管制机构具有“三权”:1、准立法权,管制机构在国会“委任立法”的授权下,可以依据国会的立法,制定实施条例或规章。这种权力一般由法律中宣告性授予或由法律特别授予。2、行政权,管制机构还负责执行有关法律,或依据法律授权进行行政管理活动。主要包括,发布行政命令和决定,分配资金,核发各种许可证,征集税款,批准专利,做出处罚决定等。规定其管辖范围内工商企业的价格和运费,控制价格,检查质量。检查监督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并对违法情况进行处理和处罚。3、准司法权,或称行政裁判权。《联邦行政程序法》赋予管制机构的行政裁判权以突出的法律地位,规定,一般行政案件不经过管制机构的行政裁判,不得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不予受理,使此种裁判成为行政诉讼的前置条件。管制机构还可以应国会和行政部门的要求,开展专项调查。目前,管制机构约30个,如联邦储备系统(局)、证券交易委员会等。 各独立机构见下面网址(英文) http://www.taisha.org/usa/Politic/IndependentAgencie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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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1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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