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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军事志略之一 中华民国军事志略 (之一) ●肖季文 吴 琼 摘  要 :民国军事是民国史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国军事志便是关于民国军事的系 统记述。由于学界对民国时期的战争、军事思想及人民军队建设的研究相对较多 ,故 本军事志侧重于军事制度及其与军队建设密切相关内容的记述 ,主要涉及国家和地 方的军事组织机构、军队体制编制以及边防建设、军事教育、后勤装备等方面 ,并对驻 华外国军队和伪军的情况作了概略介绍。由此可大致探寻出民国时期军事发展的总 体脉络 ,并总结出民国军事的基本特点 :政局不稳导致军制混乱 ;军事近代化水平不 断...

中华民国军事志略之一
中华民国军事志略 (之一) ●肖季文 吴 琼 摘  要 :民国军事是民国史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国军事志便是关于民国军事的系 统记述。由于学界对民国时期的战争、军事思想及人民军队建设的研究相对较多 ,故 本军事志侧重于军事制度及其与军队建设密切相关内容的记述 ,主要涉及国家和地 方的军事组织机构、军队体制编制以及边防建设、军事教育、后勤装备等方面 ,并对驻 华外国军队和伪军的情况作了概略介绍。由此可大致探寻出民国时期军事发展的总 体脉络 ,并 总结 初级经济法重点总结下载党员个人总结TXt高中句型全总结.doc高中句型全总结.doc理论力学知识点总结pdf 出民国军事的基本特点 :政局不稳导致军制混乱 ;军事近代化水平不 断提高 ;半殖民地半封建印记明显存在。 关键词 :民国军事 ;军事组织体制编制 ;边防建设 ;军事教育 ;后勤装备 中图分类号 : E296  文献标识码 : E  文章编号 : (2002) 04 - 0081 - 94 一、概 论 军事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影响因素 ,民国军事是民国史的重要组成部 分 ,研究民国史必须研究民国军事。然而 ,学界在这一领域的研究却相当薄弱 ,有份 量的著述尚不多见。民国军事志便是关于民国军事的系统记述。从某种意义上可以 说 ,民国军事志就是一部民国军事专门史 ,不过它不象一般史 关于书的成语关于读书的排比句社区图书漂流公约怎么写关于读书的小报汉书pdf 那样以论述史实为 主 ,重史观 ,重规律 ,重鉴戒 ,褒贬鲜明 ,而是以论述资料为主 ,重事实 ,重记载 ,重实 用 ,寓褒贬于记事。作为全面记述民国军事的军事志 ,其内容应包括军队组织机构、 军队体制编制、军事教育训练、后勤保障、武器装备、国防建设、后备力量以及战争活 动、军事思想发展等诸多方面 ,但因学界对民国时期的战争、军事思想和中国共产党 的军事建设等内容的研究相对较多 ,故而本军事志侧重于军事制度和其他与军队建 设密切相关内容的记述 ,主要涉及国家和地方的军事机构、军事组织和军队编制、以 及边防、军事教育、后勤装备等项 ,并对民国时期驻华外国军队和伪军等情况作一概 略介绍。透过这些内容 ,我们大致能够探寻出民国时期军事发展的总体脉络。 中华民国从 1912 年建立到 1949 年败退台湾 ,前后 37 年 ,历经临时政府、北洋政 府、国民政府三个时期。无论是孙中山领导的临时政府 ,还是北洋军阀和蒋介石建立 ·18· 《军事历史研究》 2002 年第 4 期 © 1994-2007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cnki.net 的专制政权 ,都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性质 ,国内并没有实现 真正的统一 ,各派军阀之间 ,或中央与地方之间 ,互相争权夺利 ,战乱不已 ,蒋介石国 民党政权还把中国共产党和人民群众作为防范和镇压的重点 ,由此 ,各代政权不能全 心致力于军事建设 ,军事发展受到很大限制 ,甚至表现出落后和反动。但是 ,在历史 发展趋势的推动下 ,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考虑 ,他们也不得不在军事建设上有所作 为 ,使中国军事在总体上不断发展和进步。 孙中山建立的南京临时政府虽然存在时间不长 ,但在军事上却颇有兴革。《临时 约法》规定临时大总统有统率陆海军之权 ,并组建了中央和地方军事机构。中央军事 机构分为军事行政和军事统率两个系统。军事行政系统有陆军部和海军部 ,军事统 率系统有参谋部和大本营。地方军事机构主要有都督府、军政府等。南京临时政府 直辖的军队有 5 个军 25 个师约 10 多万人 ,大部分由清末新军改编而来 ,在制度上多 有承袭 ,但在编制名称、兵役制度等方面亦有新的规定。当时的地方军队主要是各省 的民军 ,其具体人数已无从确考。此外 ,临时政府在边防建设、军事教育训练以及武 器装备建设等方面也制订了一系列方针政策 ,推行了一系列措施。由于为时不久即 被袁世凯篡夺了政权 ,使其未能取得明显的成效 ,但它在民国军事史上的奠基作用是 不可忽视的。 由袁世凯篡夺政权 ,到此后皖系、直系和别支奉系相继当政的 16 年间 ,是中华民 国北洋政府时期。这一时期 ,乃战事频繁之秋。北洋军阀内部争权夺利 ,中央政权更 迭频繁 ,政出多门。晋、滇、桂系等地方军阀也拥兵割地 ,以军干政。从中央到地方 , 各派军阀随心所欲 ,各行其是。由此造成军队组织体制混乱不堪 ,军队建设、国防建 设举步维艰 ,军事发展停滞不前。1914 年 ,袁世凯通过御用“新约法”,规定总统不仅 统率陆海军 ,而且有权“定陆海军之编制及兵额”,即享有军事全权。他在总统府内设 立陆海军大元帅统率办事处 ,成为一个凌架于参谋本部、陆军部、海军部等军令、军政 机构之上的总揽中央军权的机关。同时还设立将军府 ,直属大总统 ,作为军事上的最 高顾问机关 ,并在各省组织将军行署 ,以将军替代都督督理地方军务 ,借以实行军事 集权。各省区的军政长官更是名目繁多 ,有巡阅使、都督、将军、护军使、镇守使等 ,他 们多由驻各省陆军最高司令官充任 ,凭借手中的军队 ,不仅控制各省区的军政大权 , 而且将民政长官变成自己的附庸 ,甚至直接兼管民政 ,形成许多大大小小的潜在的割 据势力 ,正常的军事力量组织体制无法建立起来。在这种情况下 ,中央实际上无法真 正统御全国军队 ,也很难实行统一的军制。中央政权的不稳定本来就造成了军制的 多变 ,许多军阀又自定编制方法 ,并且朝行夕废 ,使军制更加纷乱繁杂。当然 ,应该承 认 ,北洋政府和各派军阀为争权夺利也重视军队 ,并在军队和国防建设上作过一些努 力。比如 :北洋军阀纷纷向西方购置新式武器装备部队 ,还先后购买飞机不下三四百 架 ,建立了航空部队并运用于战争 ;战场上所需物资、兵员调运使用了铁路 ,通讯联络 使用了电报 ;部队编制虽然继承了清末军队的封建私人属性 ,但也接受了西方或日本 军队编制的某些近代化因素 ;作战方式有所改变 ,战场上出现了陆海空三军和多军兵 种协同作战的局面 ;适应战争发展需要建立了各类军事学校 ,入校 培训 焊锡培训资料ppt免费下载焊接培训教程 ppt 下载特设培训下载班长管理培训下载培训时间表下载 和随营受训成 ·28· 民国军事·中华民国军事志略 (之一) © 1994-2007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cnki.net 为军官选拔的主要途径 ;许多西方操典和军事理论著作传入中国 ,在一定程度上促进 了军事技术和军事思想的发展。但是 ,由于军阀们忙于互相厮杀 ,能量内耗 ,目标转 移 ,国防事业往往被他们置诸脑后 ,军事发展受到严重阻碍 ,以至陷于停滞不前的状 态。尽管这一时期 ,孙中山为了维护民主革命成果 ,先后组织军队 ,领导护国、护法运 动 ,但因单纯依靠滇、桂等地方军阀武装 ,只能以失败告终。不过 ,孙中山从中吸取教 训 ,1924 年与中国共产党合作 ,后来建立黄埔军校 ,组建革命武装 ,并取得了北伐战 争的胜利 ,为推翻北洋军阀的统治创造了条件。 1925 年 6 月 15 日 ,国民政府在广州成立 ,次年迁往武汉。国民政府将参加北伐 的建国军改组为国民革命军 ,实行新的编制体制 ,在连以上单位设立党代表 ,开展政 治工作 ,并成立军事委员会和总司令部 ,领导国民革命军进行北伐战争 ,并取得成功 , 其军事上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1927 年 4 月 12 日 ,国民革命军总司令蒋介石在上 海发动震惊中外的“四·一二”反革命政变 ,随即在 4 月 18 日建立南京国民政府 ,开始 了以蒋介石为代表的国民党新军阀的统治。1928 年 ,张学良东北“易帜”后 ,南京国 民政府在形式上实现了全国的统一。但当时军队分掌于蒋 (介石)嫡系、冯 (玉祥)系、 阎 (锡山)系、桂 (李宗仁、白崇禧)系等和东北军 (张学良)等几个新军阀手中。为了控 制最高军权 ,蒋介石通过调整军事机构 ,建立统一的军事制度 ,逐渐建立起以他为最 高军事统帅的军事领导体制。在蒋介石统治的 20 多年中 ,先后成立了军事委员会、 国防委员会、国防最高委员会、国防部和参谋本部、军政部、海军部以及陆军、海军、空 军、联合勤务总司令部等中央军事机构 ,还成立了军分会、行营 (行辕) 、长官公署、绥 靖公署、战区长官司令部等地方军事机构 ,使其军政军令较之北洋政府统一完善。它 建立了庞大的陆军、海军、空军和独立的炮兵、工兵、辎重兵以及部分装甲兵、伞兵、防 空兵、防化学兵、通信兵等兵种部队 ,并在军队的编制、人事、教育训练、后勤保障、军 法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制度 ,使组织编制比较整齐划一。为了维持其统治 ,蒋介石政 权不断加强军事建设 ,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在各方面都比北洋政府时期有了新的进 步。比如 :投入战场的兵器在数量、性能等方面的近代化程度都有大幅度提高 ;战争 中的指挥系统、保障系统和组织机构日趋完善 ;战场运输和部队调运益趋机械化 ,通 讯联络由原来的有线通讯发展到无线电报 ;战争规模、作战地域空前扩大 ,第五次“围 剿”红军时投入兵力达 100 万 ,使用飞机 200 架 ,抗日战争中的武汉会战投入兵力约 110 万 ,飞机 100 多架 ,舰艇 40 余艘 ,就连解放战争中的淮海战役 ,国民党军亦有 80 万 ,随着战争规模的扩大 ,出现了多战区、多战场、山地、平原、海域、空域以及陆海空 三军和各兵种协同作战的局面。如此等等 ,表明中国军事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但必须指出 ,蒋介石政权实现的国家统一只是形式上的 ,帝国主义分裂中国的图谋始 终存在 ,各地军阀争夺地盘的混战并未停息 ,国家仍然处于战乱的灾难之中。同时 , 蒋介石又实行一系列反动政策 :当在北伐中作出重要贡献的中国共产党为了拯救革 命建立起自己的军队时 ,蒋介石一手挑起同根相煎的十年内战 ;当日本入侵中国东北 时 ,蒋介石竟然推行“攘外必先安内”的祸国方针 ;即使在国共合作的八年抗战中 ,蒋 介石还先后发起亲痛仇快的三次反共高潮 ,使人民武装遭受损失 ;抗战结束后 ,蒋介 ·38· 《军事历史研究》 2002 年第 4 期 © 1994-2007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cnki.net 石又在美国支持下悍然发动反共反人民的全面内战。蒋介石国民党政权的种种倒行 逆施 ,不仅阻碍了中国军事发展的历史进程 ,而且加速了自身的覆亡。 综而观之 ,中华民国军事明显地表现出以下几个基本特点 : 第一 ,政局不稳导致军制混乱。整个中华民国时期 ,国家始终没有实现过真正的 统一 ,从军阀之间互相混战到中央与地方之间的争斗 ,再到蒋介石发动反共反人民的 内战 ,中国一直处于战乱之中。在这种情况下 ,中央政府难以将划一的军制推行到全 国军队之中 ,即使是实行集军政大权于一身的蒋介石统治时期也是如此。他建立了 统一的军事制度 ,但这些制度只能在其嫡系部队中得到较好执行 ,其他派系的许多军 队仍各行其是。同时 ,统治集团内部斗争也十分激烈 ,互相之间争权夺利 ,尔虞我诈。 加之战事频繁、战场形势变化急剧。蒋介石政权不得不经常改组或调整军事领导体 制 ,尤其是到其后期 ,许多军事机构随设随撤 ,致使军制混乱 ,军事发展也大受限制。 第二 ,军事近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尽管中华民国军事发展步履艰难 ,但在历史趋 势和西方军事思想、军事技术的影响下 ,民国各代政府积极引进外国武器装备、借鉴 西方军队体制编制、吸收西方先进军事理论、学习和推广西方军事技术和作战样式 , 使中国军事在晚清初步近代化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发展 ,从而推动了中国军事近代 化的历史进程。 第三 ,半殖民地半封建印记明显存在。中华民国时期 ,中国仍处于半殖民地半封 建社会 ,军事发展无不深深地打上这种社会性质的烙印 ,军事近代化水平的提高不过 是封建军事向殖民地化方向沉沦过程中的提高。无论北洋军阀还是蒋介石等新军 阀 ,都是既有赖于封建主义的根基、又依靠帝国主义的扶植而发展起来的 ,因而他们 领导下的中国军事不可避免地带有明显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印记 ,当然也就不可能真 正走上独立的近代化发展道路。 二、国家军事机构 中华民国的国家军事机构经历了一个由初创到逐渐完善的过程。 (一)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的国家军事机构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 ,临时大总统是最高军事统帅 ,“有统率海陆军之权”①。他通 过总统府秘书处军事科、陆军部、海军部、参谋部以及战时成立的大本营等国家军事 机构对全军实施领导和指挥。 总统府秘书处中的军事科是大总统之下领导军事的最高办事机构 ,负责承办大 总统有关军事方面的指示以及上、下公文收发保管事务 ,直接对大总统负责。 大本营是战时特设的临时大总统统率全军的最高指挥机构 ,内设总兵站、作战 局、兵站局等机构 ,均由参谋部等机构人员兼职 ,筹划用兵作战及军队补给运输事宜。 南北议和后 ,孙中山于民国元年 (1912 年) 3 月 27 日下令取消大本营。 参谋部是临时大总统的军令机构 ,内设六局 ,即总务局、第一至第四局和陆地测 量局。总务局掌管全部事务 ,第一至第四局分掌作战、情报、通信、兵站等事宜 ,陆地 ·48· 民国军事·中华民国军事志略 (之一) © 1994-2007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cnki.net 测量局负责军用地图测绘、制作等业务。参谋部设于总统府内 ,直属大总统。 陆军部是临时政府“管理陆军经理、军事教育、卫生、警察、司法 ,并编制军队事 务 ,监督所辖军人军佐”②的军事机构。直隶大总统 ,设总长 1 人 ,次长 1 人。下设七 局二处 ,即军衡局、军务局、军械局、军需局、军学局、军医局、军法局和副官处、秘书 处 ,局下设科 ,分管相关具体事宜。 海军部是临时政府“管理海军一切军政事务 ,监督所辖军人军佐”③的军事机构 , 直隶大总统 ,设总长 1 人 ,次长 1 人 ,下设五局二处 ,即军政局、船政局、教务局、经理 局、司法局和军机处、上海要港司令处 ,分管相关事宜。 除上述机构外 ,南京卫戍总督府和南京留守府亦属国家军事机构。 南京卫戍总督府直属大总统 ,统辖南京卫戍勤务 ,管辖卫戍区域内之宪兵、要塞 , 对卫戍区域内驻军之卫戍勤务亦有指挥权④。设参谋长 1 长 ,掌理全府事务。下设 参谋处、副官处、监察处、经理处、执法处分管各项事务。又设西南区、东区、北区三个 分区卫戍司令官 ,分区划治 ,以维护地方治安和社会秩序。 南京留守府是南北议和后 ,袁世凯于民国元年 (1912 年) 3 月 31 日下令设置的 , “任命黄兴为南京留守 ,仍统辖南洋各军”⑤。南京留守府直隶于大总统 ,设秘书长 1 人 ,参谋长 1 人 ,下设六处 ,即副官处、军务处、参谋处、总务处、军械处、军需处 ,分管 各项具体事务。当年 6 月 ,南京留守府取消。 可见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设置的国家军事机构虽然因时间短暂 ,尚不完善 ,但已 初具规模 ,对当时的军事斗争和后世的军制建设具有积极作用。 (二)北洋政府时期的国家军事机构 北洋政府时期时局混乱 ,袁世凯、段祺瑞、张作霖相继执掌军权。为反抗北洋军 阀统治 ,南方先后出现了护国军与护法军政府。因而这一时期领导全国的军事机构 变化较大。 袁世凯执政时期领导全国的军事机构可概括为一处三部一府。 一处即陆海军大元帅统率办事处 ,由原总统府秘书处军事科改制而来。该处不 设首长 ,办事员由参谋总长、陆军总长、海军总长、大元帅特派高级军官、总务厅长组 成。处内置总务厅和第一、第二、第三所。总务厅设厅长 1 人 ,参议 8 人 ,监督三所事 务 ,并承发承转文件。三所各设主任 1 人 ,助理员若干 ,分管有关军事。由于“新约 法”规定“大总统为陆海军大元帅”,所以该处实为全国最高统率机构。 三部即陆军部、海军部和参谋本部 ,基本上沿袭南京临时政府旧制 ,惟编制有所 变化。陆、海军部改局为司。陆军部下设总务厅和军衡、军务、军械、军学、军需、军 医、军法、军马等 8 司。海军部下设总务厅和军衡、军械、军需、军学各司 ,后增置军法 司。参谋本部职权扩大 ,它掌管全国国防用兵、统辖全国参谋将校 ,并监督其教育 ,管 辖陆海军大学和陆军测量 ,监督各国驻华武官 ,掌办军事交通等。参谋总长以上将或 中将充任 ,次长以中将或少将充任。分置第一至第七局 ,民国 4 年 (1915 年) 改称第 一至第六局和制图局。 一府即将军府 ,为最高军事顾问机关 ,设上将军 1 人和将军若干人。他们承大总 ·58· 《军事历史研究》 2002 年第 4 期 © 1994-2007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cnki.net 统之命 ,会议军务 ,校阅陆海军 ;或派驻各省 ,组织将军行署 ,督理军务 ,以取代原各省 都督 (1914 年 6 月 30 日裁撤)之权。下置事务厅 ,设厅长 1 人 ,事务员、参谋、副官若 干人。这一机构直至民国 14 年 (1925 年)才被段祺瑞下令裁撤。 袁世凯死后 ,虽然名义上是黎元洪、冯国璋相继为总统 ,但段祺瑞势力强大。民 国 6 年 (1917 年) 12 月 18 日 ,冯国璋被迫特任段祺瑞为督办参战事务 ,简称“参战督 办”。参战督办名义上隶属于大总统 ,实际上是凌架于北京政府之上的最高军事领导 者 ,掌握军队大权 ,综理国际参战事务。其官署督办参战事务处设参谋长、参赞、参议 等 ,并置参谋、外事、军备、机要 4 处。尽管在民国 8 年 (1919 年) 7 月 20 日 ,段祺瑞参 战督办之职被撤 ,但同时又被任命为督办边防事务 ,仍然执掌军队大权。其官署仍设 4 处 ,名称与参战督办事务处相同。直到民国 9 年 (1920 年) 7 月 28 日 ,段祺瑞被免 职 ,边防督办才被裁撤。 民国 13 年 (1924 年) 11 月 24 日 ,段祺瑞组建中华民国临时执政府 ,并出任临时 执政 ,总揽军民政务 ,统辖海陆军。虽设有陆军部和海军部 ,但大权集于段祺瑞一身。 段祺瑞被逐后 ,张作霖被拥戴主政。民国 16 年 (1927 年) 6 月 ,张作霖就任陆海 军大元帅 ,组建中华民国军政府 (亦称安国军政府) 。此时掌管全国军政和军令的最 高军事领导机构是军事部 ,它由原陆军部、海军部、参谋本部合并而成。设总长 1 人 , 次长 4 人 ,下置参谋、陆军、海军、航空四署 ,署长分别由军事部 4 名次长兼任。次年 , 次长减为 2 人 ,四署改为一厅二署 ———总务厅、参谋署、军政署 ,原陆、海、空三署业务 归并于军政署 ,署长由 2 名次长分别兼任。 还需指出 ,在北洋政府统治时期 ,为反对袁世凯复辟帝制和段祺瑞拒绝恢复《临 时约法》,南方相继掀起了护国战争和护法运动 ,组成了护国军和护法军 ,并成立了相 应的军事领导机构。虽然它们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国家军事机构 ,但也具有全国性 ,故 分述如下。 民国 4 年 (1915 年) 12 月 25 日 ,蔡锷等在云南宣布反袁起义 ,组成护国军。此后 贵州、广西、广东等省相继独立 ,加入护国军。次年 5 月 8 日 ,各省护国军在广东肇庆 成立中华民国护国军军政府的最高军事机构 ———军务院 ,以“指挥全国军政”,反袁护 国。军务院设抚军若干人 ,由独立各省军政首脑充任 ,从中选出抚军长 1 人 ,抚军副 长 1 人 ,行使军事职权。军务院下设两广护国军都司令部和滇桂粤护国联军 (共 7 个 军 ,其中滇军 3 个军、桂军 2 个军、粤军 2 个军) 。另外还设有政务委员会、各省代表 会、外交代表和驻沪、驻日代表。民国 5 年 (1916 年) 7 月 14 日 ,黎元洪继任大总统 后 ,军务院解散。 民国 6 年 (1917 年) 7 月 ,孙中山因反对段祺瑞拒绝恢复《临时约法》和国会而离 沪回粤 ,领导护法运动。其间 ,经历了护法军政府和重建大元帅府两个时期。 护法军政府时期开始于民国 6 年 (1917 年) 8 月 31 日护法军政府 (全称中华民国 军政府)的成立。护法军政府是护法运动最高军事政治领导机关。其具体体制有过 三次变化 : (1)大元帅制。民国 6 年 (1917 年) 9 月 10 日 ,孙中山就任海陆军大元帅 , 陆荣廷、唐继尧为元帅 ,设大元帅府为军政府核心机构 ,下置参谋、秘书、参军 3 处和 ·68· 民国军事·中华民国军事志略 (之一) © 1994-2007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cnki.net 卫戍总司令、顾问、参议若干人。军政府下设陆、海军部等军事机构及督军若干人。 (2)总裁会议制。民国 7 年 (1918 年) 5 月 20 日 ,军政府改组为七总裁制 ,孙中山降为 七总裁之一。七总裁组成总裁会议 ,每次轮推其中 1 人为主席总裁。军政府的军事 机构除陆、海军部外 ,还有军事委员会和参谋部。军事委员会制订军事计划并备政府 咨询。参谋部与北洋政府参谋本部大体相同。(3)大总统制。民国 10 年 (1921 年) 4 月 ,孙中山被选为中华民国政府非常大总统。总统府下沿用旧制设陆军部、海军部、 参谋部主管军事 ,设航空局主管空军。同年 11 月 15 日 ,孙中山于桂林设大本营 ,自 任大本营大元帅 ,指挥北伐军事。大本营下设参谋总长、海军总长、陆军总长、大本营 文官长以及参军处、度支处、宣传处、军事委员会等 ,均隶于大元帅。 重建大元帅府时期开始于民国 12 年 (1923 年) 3 月 2 日在广州重建大元帅府大 本营 ,孙中山复任大元帅 ,并改大本营为正式的军政府机构 ,下设军政部、参军处、参 谋处等军事机构。 (三)国民政府时期的国家军事机构 国民政府时期 ,虽然国家军事机构多次调整 ,但总的趋势是逐渐走向统一和集 权。兹将其主要军事机构及其变化情况概述如下。 1、军事委员会   军事委员会是国民政府最高军事领导机构。民国 14 年 (1925 年) 7 月始设于广州 ,系由大本营军委会演变而来。军委会由若干委员组成 ,并在其 中推举 1 人为主席。下置政治训练部、参谋团 (后改部) 、海军局、航空局、军需局、秘 书厅、兵工厂等机构。民国 16 年 (1927 年) 4 月移驻南京市黄埔路。当年 11 月后增 设主席团、主席团办公厅、审计处和兵站总监部 ,并将原军务厅、海军处、航空处合并 为军政厅。民国 17 年 (1928 年) 11 月 ,军事委员会被撤销 ,设立参谋本部、军政部、训 练总监部和军事参议院等分掌其职。民国 21 年 (1932 年) 2 月又恢复军事委员会 ,设 委员长 1 人 ,委员若干人。下设办公厅和第一至第三厅 ,并在北平 (今北京) 、武汉、南 昌、重庆等重要地区设“行营”进行指挥。民国 26 年 (1937 年) 8 月 ,国民政府决定以 军事委员会为抗战最高统帅部 ,对党政军实行统一指挥。除设委员长外 ,还设副委员 长、参谋总长、副总参谋长等。下属机构有委员长侍从室、委员长办公厅、军令部、军 训部、兵站总监部、政治部、军事参议院、海军总司令部、航空委员会、宪兵司令部、铨 叙厅、军法执行总监部、外事局、军事调查统计局等 ,后来又增设了许多机构。抗战开 始后又取消了常委和副委员长 ,只设委员长 1 人 ,由国民政府主席兼任 ,行使统率陆 海空军之职权。民国 35 年 (1946 年) 5 月 31 日军事委员会撤销 ,所辖各部、厅、会改 为国防部各司、厅、局 ,所掌业务亦转国防部各司、厅、局接办。 2、军事部   军事部是民国 14 年 (1925 年) 7 月广州国民政府成立的一个中央 军事机构 ,与军事委员会共同对国家重大军事问题负责。设部长 1 人 ,兼有国民政府 委员及军事委员会委员双重身份 ,在对外军事关系中代表国民政府。在军事委员会 中 ,有关军事文件及命令等 ,须由军事委员会主席及军事部部长共同署名行之。同年 底 ,该部即以军事委员会代之。 3、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   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是民国 15 年 (1926 年) 7 月国 ·78· 《军事历史研究》 2002 年第 4 期 © 1994-2007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cnki.net 民政府为组织北伐成立的中央军事指挥机构。其总司令由国民政府特任 ,并兼军事 委员会主席 ,统辖国民革命军之陆、海、空军。政治训练部、参谋部、军需部、海军局、 航空局、兵工厂等各军事机关 ,均直属于总司令部。总司令部设参事厅 ,以参谋长、总 参议、高等顾问若干人组成。民国 18 年 (1929 年) 3 月 ,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撤销 ,其 所辖机关 ,分别编入军政部、参谋本部和训练总监部。同年 4 月 ,另组陆海空军总司 令部。至民国 20 年 (1931 年) 12 月随蒋介石辞职而告结束。 4、国防委员会 (国防最高委员会)   国防委员会原称国防会议 ,成立于民国 18 年 (1929 年) 1 月。民国 26 年 (1937 年) 3 月改称国防委员会。同年 8 月又设国防最 高会议代之 ,作为全国国防最高决策机构。民国 28 年 (1939 年) 2 月 ,改为国防最高 委员会 ,成为党政军最高权力的决策、执行机构 ,并代行中央政治委员会之职权 ,下设 委员长 1 人及委员若干。辖秘书厅、机要室 ,第一、第二、第三处等机构。民国 36 年 (1947 年) 4 月 ,国防最高委员会撤销。 5、国防部   国防部是民国 35 年 (1946 年)国民政府中央军事领导体制全面改 组时在南京成立的军事统御机构。当年 5 月 31 日 ,军事委员会及所属各部、行政院 军政部一并裁撤。6 月 1 日成立国防部 ,隶属于行政院。国防部区分为两部分 :一是 国防部长直接掌握的部门 ,设国防部长 1 人、次长 2 人 ,机关设部长办公室、参事室、 总务处、预算财务司、法规司、人力司、工业动员司、征购司、国防科学委员会和抗战军 事赔偿调查组等机构 ,主要负责国防经费、物资和人力的筹划、动员及与其他有关部 门的协商和协调。二是参谋总长所掌管的各厅局 ,是国防部作为军事统御机构的实 体。设参谋总长 1 人、次长 3 人 ,机关设总长办公室 ,第 1 至第 6 厅和新闻、预算、财 务、监察、史政、军法、兵役、民事、测绘、预备干部、保安事务、副官等 12 局及总务处 , 主要负责全国军事方面的筹划、管理和指挥 ,取代原军政、军令、军训、兵役、政治等各 部的职能。此外 ,设陆军、海军、空军和联合勤务 4 个总司令部 ,分别统御陆、海、空三 军及联勤部队。各总司令既为所属部队之司令官 ,又为参谋总长之幕僚。 以上所述仅为国民政府主要中央统御机构 ,其所属机构以及掌管国家军事某一 方面的机构还有许多 ,如军政部、训练总监部、参谋本部、编遣委员会、参军处、军事参 议院、战略顾问委员会等 ,限于篇幅 ,此不一一介绍。 三、地方军事机构 中华民国的地方军事机构在各个时期变化较大 ,未能形成比较稳定和统一的组 织名称。 (一)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的地方军事机构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 ,全国各地建立的军事机构主要是都督府、军政府等。这些机 构的性质基本一致。武昌起义后各省响应 ,纷纷独立 ,成立都督府 ,设都督为最高军 政长官。后来 ,许多都督府改名为军政府 ,为各省最高军政机构 ,仍以都督为最高军 政长官 ,总揽军民政事。军政府下属机构各省不完全相同 ,一般有军务部、政务部、参 ·88· 民国军事·中华民国军事志略 (之一) © 1994-2007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cnki.net 谋部、都督府本部等 ,有的 (如云南)还设有参议院。有的军政府 (如江苏)还在若干重 镇设军政分府。湖北军政府是最早建立之军政府 ,以后多为各省在不同程度上予以 效法。 (二)北洋政府时期的地方军事机构 北洋政府时期政权更迭频繁 ,地方军事机构名目也不断变换。兹择其要者概述 如下。 1、巡阅使署   巡阅使署是北洋政府设立的跨省性军事机构 ,掌两省以上或某 一区域军政事务。跨省的有粤闽、两广、两湖、东三省、直鲁豫、苏皖赣等名 ,区域性的 有长江、南洋、海疆等名。巡阅使署的长官为巡阅使 ,由大总统任命高级军官 (上将或 中将)充任。巡阅使署一般设参谋长 ,为使署幕僚长 ,其下置处、科等办事机关 ,并设 顾问、谘议若干人 ,以备谘询 ;还可设宪兵司令 1 人 ,宪兵 300 人。巡阅使还可根据需 要另设机构。 与巡阅使署近似的地方军事机构还有民国 7 年 (1918 年) 设立的川粤湘赣四省 经略使署、民国 8 年 (1919 年)设立的西北筹边使公署、民国 12 年 (1923 年)设立的西 北边防督办公署等。 2、将军行署 (督军、督办公署)   将军行署是北洋政府设置的省级军事机构 ,主 管一省军政事宜。长官为将军 ,由都督改称。其下设参谋长 1 人 ,“辅佐长官 ,赞襄军 务”;参谋 4 - 6 人 ,辅助参谋长 ,分任军事计划 ;副官长 1 人 ,宣达本署事务 ;副官 3 — 6 人、书记官 2 人 ,办理文牍事务。行署置军务、军需、军医、军法四课 ,各设课长 1 人、课员 2 - 4 人 ,课长受参谋长指导。民国 5 年 (1916 年) 7 月改将军为督军 ,其机构 则称督军公署。民国 11 年 (1922 年) 6 月后督军改称督理或督办。民国 13 年 (1924 年) 12 月统一称督办 ,机构为督办公署。尽管名称有所变化 ,但其内部设置大致相 同。直到民国 17 年 (1928 年) 2 月后才略有变更 ,增设参谋处、副官处 ,各设处长 1 人。此外 ,有的省区如直隶、甘肃、新疆等不设将军行署 ,而在巡按使公署附设军务厅 主管该省军政事务 ,内设军务、军需、军法各科。 3、护军使署   护军使署是北洋政府设立的临时性地方军事机构。其长官为护 军使。设于无军政长官省区者冠以省名或地名 ,相当于都督或将军 ,直属于中央 ,节 制全省军队。设于有军政长官省区者一般只辖省内某一地区 ,冠以地区名 ,受省军政 长官控制。个别护军使也有设副使的 ,称护军副使。护军使署的编制和员额均比照 省军政长官公署的规定 ,但在有军政长官的省区 ,其编制员额不得超过它的三分之 二。 4、镇守使署   镇守使署是北洋政府在省内重要地区设立的地方军事机构。初 为临时性措施 ,设置亦不普遍 ,民国 3 年 (1914 年) 后成为定制。长官为镇守使 ,多由 师长、旅长 (中将或少将)兼任。有的地方另设副使 ,称镇守副使。镇守使署设参谋、 副官各 1 至 3 人 ,以其中职级较高者为参谋长、副官长。 以上所述均为北洋政府正式设置或承认的地方军事机构 ,另外还有许多地方军 阀自立的军事组织和职官 ,此不赘述。 ·98· 《军事历史研究》 2002 年第 4 期 © 1994-2007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cnki.net (三)国民政府时期的地方军事机构 国民政府时期战事不断 ,许多地方军事机构随设随撤 ,未能稳定。主要有 : 1、军分会   军分会为军事委员会分会的简称 ,是抗日战争爆发前在北平 (今北 京) 、武汉、广州等地设立的区域性军事组织 ,主管辖区内各省军政、军令、国防、绥靖 等事宜。长官为委员长 ,或称主任 ,下设常务委员、委员、高级参谋、高级副官若干名。 其内部机构设置与中央的军事委员会相似 ,惟人员编制与权限较小而已。军分会为 临时机构 ,数年后即予废除。 2、行营 (行辕)   行营亦称行辕 ,是为军事委员会委员长指挥地区军事而设立 的军事机构。先后在南昌、武昌、北平 (今北京) 、重庆、西安、成都、广州等地设立行 营。抗战中还曾设汉中行营、天水行营等。抗战胜利后有重庆行营、东北行营。行营 设主任、副主任 ,其下设厅、处等 ,分管各项业务。民国 35 年 (1946 年) 8 月 ,国民政府 国防最高委员会决定将各地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营改称国民政府主席行辕 ,其组织 及职权照旧。此时行辕已成为指挥各地内战的军政领导机构 ,下辖若干绥靖公署。 至民国 37 年 (1948 年) 5 月 ,国民政府命令撤销各地行辕。 3、长官公署   长官公署是国民政府于解放战争时期设立的地方军事组织 ,设 有西北、西南、东南行政长官公署 ,主管辖区内所有军政机构和部队。长官公署设长 官、副长官、参谋长等 ,其下设长官办公室和参谋、情报、军务、交通、民事、军法、经理、 总务等处及政治部、高参室、警卫团等。民国 35 年 (1946 年) 国防部成立后 ,其内部 组织编制有所调整 ,增加了监察处等机构。 4、绥靖公署   绥靖公署是国民政府为“剿共”而在绥靖区设立的跨省性地方军 事组织。自民国 20 年 (1931 年)起 ,国民政府先后将全国划分为若干绥靖区 ,在各区 中心城市设绥靖公署 ,主管辖区内军政事宜。曾设有豫鄂皖边区绥靖督办公署、豫陕 晋边区绥靖督办公署、江苏绥靖督办公署等。各署设督办、参谋长等 ,下置参谋、副 官、经理、军法各处 ,分管各项业务。后来又相继设立驻赣绥靖公署、驻闽绥靖公署、 驻黔绥靖主任公署、驻豫驻鄂特派绥靖主任公署、冀察绥靖公署等。抗战后期和抗战 胜利后 ,在全国普遍建立绥靖公署 ,或称绥靖区司令部、行政公署 ,其内部机构设置有 所调整 ,但基本类似。 5、战区长官司令部   战区长官司令部是国民政府在抗日战争爆发后陆续建立 的区域性地方军事机构 ,主要负责一个战略方向及有关省区的作战指挥事宜。设司 令长官、副长官、参谋长等 ,下置参谋、军务、军需、副官等处和政治部、干部训练团、特 务团。自民国 26 年 (1937 年)至民国 34 年 (1945 年) ,先后建立 12 个战区。解放战 争时期 ,为实现反共反人民的目标 ,战区长官司令部改为“剿匪总司令部”,设总司令、 副总司令、参谋长、副参谋长等 ,下置总司令办公室及若干业务处。 6、集团军总司令部   集团军总司令部是国民政府在战区司令部下设立的作战 指挥机构。设总司令、参谋长及参谋、军务、军需、副官等处。集团军下辖军或独立 师 ,所指挥的部队不固定 ,一般在两个军以上。 7、陆军编练司令部   陆军编练司令部是解放战争后期为征练新兵而在重庆、 ·09· 民国军事·中华民国军事志略 (之一) © 1994-2007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cnki.net 广州、昆明等地建立的军事机构。它利用被人民解放军全歼的番号重新组训第二线 兵团。司令部设处、科等机关 ,另设一个干部训练班和教导总队。但因国民党军连连 战败 ,有的实际未能正式组建起来。 8、警备司令部   警备司令部是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初期为了维持治安、 镇压人民而在重庆、北平、武汉、昆明、南京等大中城市设立的地方军事机构。其组织 编制、规模大小各不相同。一般设稽查处 ,由军统直接控制。 9、城防司令部   城防司令部是为了备战而在接近战地的城市设立的临时性地 方军事组织。一般由驻军抽派部队和人员组成 ,无固定编制。此外 ,如“戒严司令 部”、“前敌总指挥”、“挺进纵队”、“游击支队”等 ,亦为类似临时性军事组织。 10、军管区司令部   军管区司令部是在各省设立的专门负责征兵事宜的地方 军事机构。其司令通常由所在省政府主席兼任 ,另设一副司令负实际责任。还设有 参谋长及参谋、副官若干名。该部受所在省及军政部双重领导 ,人事和经费均由地方 负责。 11、防空司令部   防空司令部是抗日战争时期在大中城市设立的专门负责防 空事宜的地方军事机构。在未设保安司令的省所设的防空司令部隶属于军事委员 会 ,并受航空委员会指挥监督。其司令一般由地方长官兼任 ,另设副司令、参谋长及 有关科、室等机构。防空司令部指挥当地防空部队 ,并与空军、卫戍或警备部队及邻 近省市有关机构取得联系 ,互通情报 ,协同作战⑥。 12、保安司令部   保安司令部初称保安处 ,是为了维持当地治安 (有的还负责 防空事宜)而在各省设立的地方军事机构。直隶于军事委员会 (后改隶行政院) ,并受 行政院 (后改国防部)及内政部、军政部、航空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其司令一般由省 政府主席兼任 ,副司令则由军事委员会派遣⑦。可辖三至十余个保安团 ,但装备较 差。 四、国家军队编制 中华民国的国家军队编制经历了一个由兵种单一、编制混乱到兵种比较齐全、编 制整齐划一的过程。 (一)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的国家军队编制 南京临时政府统辖的军队 ,主要是各地民军。军种主要是陆军 ,也有少量海军舰 队。 陆军以步兵为主 ,还有骑兵、炮兵、工兵、辎重兵、宪兵等。民国元年 (1912 年) 1 月 16 日 ,临时大总统下令颁行《陆军暂行编制》⑧。宣布废除清末新军所用的镇、协、 标、队、棚 5 级编制 ,改为军、师、旅、团、营、连、排、班的编制。军为最高编制单位 ,每 军辖 2 个师 (第 1 军辖 3 个师) 、每师辖 2 旅 ,每旅辖 3 团 ,每团辖 3 营 ,每营辖 3 连 , 每连辖 3 排 ,每排辖 3 班 ,每班 14 人左右⑨。军的长官初称司令 ,2 月下旬改称军长 , 师、旅、团、营各设师长、旅长、团长、营长 1 人。军、师两级设司令部 ,下设参谋长、参 ·19· 《军事历史研究》 2002 年第 4 期 © 1994-2007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cnki.net 谋等官职及有关机构。为了进行北伐 ,还组建了最高战略建置单位军团。一军团由 两师团编成 ,设军团长、总司令各 1 人 ,并设军团司令部 ,下设若干部、司 ,分管有关事 项。从民国元年 (1912 年) 1 月至 4 月 ,南京临时政府共编成 5 个军 20 余师。各军人 数不等 ,平均每师 7000 人左右 ,多者为 9000 多人。另外 ,临时总统府还设有近卫军 1 个团 ,下辖 3 营 ,每营 400 人左右 ,共 1296 人。 南京临时政府海军部辖各类军舰 34 艘 ,为配合北伐 ,调派海容、海筹、海琛、南琛 4 舰及练习舰通济号编成北伐舰队 ,由海军部次长汤芗铭兼海军北伐舰队总司令 ,开 赴烟台 ,协助革命军北伐。南北和谈后 ,北伐舰队撤除。 (二)北洋政府时期的国家军队编制 北洋政府时期 ,军阀混战 ,主宰中央的首脑更迭频繁 ,军队编制也难以统一。当 时的军种仍主要是陆军和海军 ,空军尚处于萌芽状态。 北洋政府陆军仍沿用临时政府时期编制 ,军队一律按军、师、旅、团、营、连、排、班 序列编制 ,长官分别称军长、师长、旅长、团长、营长、连长、排长、班长。陆军主要有步 兵、骑兵、炮兵、工兵、辎重兵等兵种。师司令部设师长、参谋长、二等参谋、三等参谋、 副官长等。每师辖步兵 2 旅 ,骑兵、炮兵各 1 团 ,工兵、辎重兵各 1 营。步兵旅辖 2 团 ,每团辖 3 营并机关枪连。骑兵旅辖 2 个骑兵团 ,每团辖 5 连 ,并机关枪连。骑兵 团分甲、乙两种 ,分别辖 4 连、3 连。炮兵团按“三三制”编制 ,即每团辖 3 营 ,每营辖 3 连。工兵营、辎重营各辖 3 连。陆军军官分为三等九级。上等即将官 ,分为上将、中 将、少将 ;中等即校官 ,分为上校、中校、少校 ;初等即尉官 ,分为上尉、中尉、少尉。陆 军士兵分为军士和兵卒 ,军士分上、中、下士三级 ,兵卒分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三 级。按规定 ,每师人数应为 9240 人 ,但实际上从 6000 人到万余人不等。初期番号也 较混乱 ,至民国元年 (1912 年) 9 月 15 日 ,全国军队番号才趋统一。根据民国 11 年 (1922 年)的统计 ,师的番号由第 1 师到第 26 师 ,混成旅番号 70 个 ,但实际仅编成 20 余个。此外 ,还有京城宪兵营 5 个和陆军部卫队营 (步兵、骑兵各 1 连) 、军乐连以及 1 个骑兵团、1 个混成团。 北洋海军初期沿用南京临时政府海军编制 ,分左、右两司令 ,其所辖舰队按巡洋、 长江职掌划分权限。民国元年 (1912 年) 11 月 27 日改为第一、第二舰队。第一舰队 辖海圻、海容等 13 舰 ,第二舰队辖建威、建安等 25 舰。次年 6 月 7 日 ,海军部呈准建 立练习舰队 ,辖肇和等 4 舰 ,用以培养海军人才。民国 6 年 (1917 年) 3 月 ,第一舰队 改称巡洋舰队 ,司令部驻上海 ;第二舰队改为长江舰队 ,司令部驻南京 ;练习舰队仍旧 称 ,司令部驻厦门。舰队设司令、参谋、轮机长各 1 人 ,副官、秘书各 2 人 ,必要时可增 设军需长、军医长、军法长、书记官各 1 人。各舰艇编制依其舰式及排水量不同而不 同。如 :海容军舰编制军官 30 人 ,士兵 233 人 ,共 263 人。海鸿炮艇编制军官 4 人 , 士兵 30 人 ,共 34 人。海军军官与陆军一样 ,分为三等九级。海军士兵除同陆军外 , 还有一、二等列兵。 除此之外 ,护国军、护法军的编制也值得一提。 护国军组建了滇桂粤护国联军 ,设联军司令官 ,下辖 7 个军 ,其中滇军 3 个军、桂 ·29· 民国军事·中华民国军事志略 (之一) © 1994-2007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cnki.net 军 2 个军、粤军 2 个军。军以下的编制有师、旅、团、营等 ,具体编成各不相同。 护法军成分复杂 ,军队编制很不统一 ,前后变化较大。这时的军队大体上是以各 省简称命名 ,如滇军、黔军、川军等 ,其下设军、师、旅、团等。民国 13 年 (1924 年) 9 月 ,北伐军统一改为建国军 ,成立建国联军总司令部 ,设总司令。建国联军按军、师、 旅系列编制。 (三)国民政府时期的国家军队编制 国民政府所辖军队 ,从民国 14 年 (1925 年) 称国民革命军以后 ,至民国 38 年 (1949 年)一直未变 ,但具体编制却不断有所调整。 陆军是国民革命军的主体 ,初建时编为 8 个军 ,分别称第 1 至第 8 军 ,编制系列 为军、师、旅、团、营、连、排、班。以军为指挥单位 ,一般每军辖 3 师 (或增加 1 个教导 师) ,每师下辖 3 个团、9 个营、27 个步兵连。每连有士兵 99 名和勤务兵 9 名 ,共 108 名。此外 ,每个师、团还编配有各种技术营、连或兵种小分队 ,实际上每个师共有 5500 人左右。当时 ,在 8 个军中推行党军体制 ,在军以下连以上建立党代表 ,总司令 部、军、师设立政治部 ,许多共产党员和国民党左派分子在其中任职。民国 16 年 (1927 年) 4 月 ,武汉国民政府将国民革命军改组为第一、第二、第三集团军 ,分别任命 蒋介石、冯玉祥、阎锡山为总司令。6 月又任命唐生智为第四集团军总司令。民国 17 年 (1928 年) 1 月 ,蒋介石重组国民革命军 ,仍沿用四个集团军之制 ,自己以北伐军总 司令兼任第 1 集团军总司令 ,冯玉祥、阎锡山分任第 2、第 3 集团军总司令。5 月编成 第 4 集团军 ,以李宗仁为总司令。各集团军编制不完全一致。第 1 集团军下设军团、 军 ,共 4 个军团 13 个军 ;第二集团军下设方面军、军 ,共 9 个方面军 17 个军 ;第三集 团军下设左、右两路 ,路辖军 ,共 10 个军 ;第四集团军设前敌总指挥部 ,辖 16 个军和 3 个独立师。民国 17 年 (1928 年) 2 月 ,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决定对全国军队进行编 遣 ,规定全国陆军额定为 60 个师 ,并重定编制 ,即平时以师作为战略单位 ,军只作为 战时指挥机构 ,按师、旅、团进行编制。师有甲、乙、丙之分 ,甲种师辖 3 旅 ,旅辖 3 团 ; 乙种师辖 3 旅 ,旅辖 2 团 ;丙种师辖 2 旅 ,旅辖 2 团。师、旅、团按序予以番号。民国 19 年 (1930 年)蒋、阎、冯大战后 ,陆军编制不断有所调整。有时又以军为战略单位 , 军辖 2 至 3 师。至抗日战争前 ,军的番号已达 70 余 ,师的番号近 200。民国 28 年 (1939 年)春又废除“旅”一级编制 ,由师直辖 3 个步兵团 ,一个野战补充团 ,师司令部 增设少将步兵指挥官 1 名 ,以后又在后方成立补训处 ,撤销师内野战补充团 ,成为一 师三团的“三角制”。此制沿用至抗日战争结束。抗战胜利后 ,军队编制随整个军事 机构全面改组而相应改变 ,军改为整编师 ,师缩编为旅 ,旅辖 2 团。师辖 2 旅或 3 旅。 师编制人数约 114 万。但仅过两年 ,又恢复军、师两级制 ,即将旅恢复为师 ,整编师恢 复为军 ,每军辖 2 至 3 师 ,师辖 3 团 ,以下营、连、排亦按三三制编组。每军编制人数 约 315 万。 国民政府海军是在北洋政府海军基础上发展而来。民国 16 年 (1927 年) 4 月 ,南 京政府成立时 ,海军主要有第 1 舰队、第 2 舰队、练习舰队、鱼雷游击队、测量队、巡防 队等 ,共有舰艇 44 艘 ,排水量 30201 吨。到民国 18 年 (1929 年) 海军共有舰艇 49 ·39· 《军事历史研究》 2002 年第 4 期 © 1994-2007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cnki.net 艘 ,排水量 34951 吨。其中第 1 舰队辖舰艇 10 艘 ,第 2 舰队辖 16 艘 ,练习舰队辖 3 艘 ,鱼雷游击队辖 10 艘 (1934 年鱼雷游击队裁撤) ,测量队辖 4 艘 ,巡防队辖 6 艘。 当年 ,蒋介石召开海军编遣会议 ,统一海军舰队番号 ,规定原第一、第二舰队番号不 变 ,东北海防舰队改称第三舰队 ,广东舰队改称第四舰队 ,各舰队军政权属海军部 ,军 令权归军事委员会。但实际上 ,广东海军在民国 21 年 (1932 年) 5 月改称粤海舰队 , 东北海军直到民国 22 年 (1933 年) 7 月 5 日才改称第三舰队。民国 27 年 (1938 年) 1 月海军各舰艇改组 ,设第一、第二两舰队 ,第三、第四和练习舰队编制撤销。抗战胜利 后 ,国民政府先后接收日本降舰及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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