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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安全技术要求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一、施工安全一般规定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地段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各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机动船艇驾驶、爆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 3、施工单位均应按国家规定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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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一、施工安全一般规定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详细核对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文件,根据施工地段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各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机动船艇驾驶、爆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 3、施工单位均应按国家规定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和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检查人员。 4、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应组织一支经过训练的义务消防队伍。 5、施工单位应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气温、雨雪、风暴和汛情等预报,做好防范工作。 6、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7、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下挖工程,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复查地下构造物(电缆、管道等)的埋置位置及走向,并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中如发现有危险品及其他可疑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下挖,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10、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二、施工安全技术准备 1、施工企业应组织工程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和施工、技术、安全等管理人员,学习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文件和设计文件,审查设计图,掌握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情况。 2、施工企业应组织工程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和施工、技术、安全等管理人员实地踏勘现场,了解地形地貌、工程用地状况、交通和供水供电条件、建筑物和树木与杆线、地下管线等构筑物设施状况,掌握现场情况。 3、根据合同文件、设计文件、现场情况和设施情况,组织工程项目经理部及其施工技术人员研究并确定合理的施工部署、适宜的施工方法、交通导行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行为、安全状态进行分析,识别重要危险因素, 评价 LEC评价法下载LEC评价法下载评价量规免费下载学院评价表文档下载学院评价表文档下载 其危害程度,并制定中、高度危险因素的安全技术措施(含控制措施和一旦发生事故、事件的应急预案)。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应遵守下列规定: (1)、大型、群体、综合性工程,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编制安全技术总体措施。 (2)、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编制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技术措施应切合实际、简明具体、应能防范危险、消除隐患。 (4)、凡承载结构、构件必须对不同施工阶段的最不利荷载组合条件下的强度、刚度、稳定性进行验算,确认符合施工安全要求。 (5)、对工艺复杂、施工安全难以控制的工程项目(大型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大型吊装、大型脚手架、爆破、特殊工法等),应遵照国家现行有关安全技术规定,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6)、安全技术复杂的工程,其安全技术措施应经专家论证确定。 (7)、冬、雨期施工的工程项目,必须制定冬、雨期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冬期施工,必须采取以防汛、防坍塌、防触电为重点的安全技术措施。 三、施工物资准备 1、施工物资应为具有资质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其技术性能应符合设计或施工设计的要求。 2、施工物资在进场前应按规定对其进行质量检验,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3、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及其配件,必须由具有资质的企业生产,具有合格证,并在进场前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形成文件。 4、施工用仪表、计量器具,使用前应由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标定。 5、给水工程中使用的原材料,不得污染水质、不得含有损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6、租赁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具必须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签订安全协议。进场前,应经专业检验,确认其安全技术性能符合要求,并形成文件。 四、施工临时设施 1、搭建临时建筑 !)、搭建临时建筑应根据现行《钢结构设计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GB50017——2003)、《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等进行施工设计。设计应经工程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能施工,竣工后由项目经理部负责人组织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方可使用。 2)、使用装配式房屋应由有资质的企业生产,并持有合格证;搭设后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 3)、使用既有建筑应在使用前对其结构进行验算或鉴定,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 4)、临时建筑位置应避开架空线路、陡坡、低洼积水等危险地区,选择地质、水文条件良好的地方,并不得占压各种地下管线。 5)、临时建筑搭设必须符合安全、防汛、防火、防风、防雨、防雪、防雷、防寒、环保、卫生、文明施工的要求。 6)、施工区、生活区、材料库房等应分开设置,并保持消防部门规定的防火安全距离。 7)、临时建筑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的位置、规模搭设,不得随意改变。 8)、模板与钢筋加工场、临时搅拌站、厨房、锅炉房和存放易燃易爆物的仓库等应分别独立设置,且必须满足防火安全距离等消防队规定。 9)、临时建筑的围护屏蔽及其骨架应使用阻燃材料搭建。 10)、支搭和拆除作业必须纳入现场施工管理范畴,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支、拆临时建筑应编制方案;作业中必须专人指挥,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由安全技术人员监控,保证安全作业。在不承重的轻型屋面上作业时,必须有先搭设临时走道板,并在屋架下弦设水平安全网。严禁直接踩踏轻型屋面。 (11)、临时建筑使用过程中,应由主管人员经常检查、维护,发现损坏必须及时修理,保持完好、有效。 2、铺设临时道路 1)、道路应平整、坚实,能满足运输安全要求。 2)、道路宽度应根据现场交通量和运输车辆或行驶机械的宽度确定:汽车运输时,宽度不宜小于3.5米;机动翻斗车运输时,宽度不宜小于2.5米;手推车运输时,不宜小于1.5米。 3)、机动车道路的路面宜进行硬化处理。 4)、沿沟槽铺设道路,路边与槽边的距离应依施工荷载、土质、槽深、槽壁支护情况经验算确定,且不得小于1.5米,并设防护栏杆和安全标志,夜间和阴暗时还须加设警示灯。 5)、道路纵坡应根据运输车辆情况而定,手推车不宜陡于5%,机动车辆不宜陡于10%。 6)、道路的圆曲线半径:机动翻斗车运输时不宜小于8米;汽车运输时不宜小于15米;平板拖车运输不宜小于20米。 7)、道路临近河岸、峭壁的一侧必须设置安全标志,夜间和阴暗时还须加设警示灯。 8)、运输道路与社会道路、公路交叉时宜正交。在距社会道路、公路边20米处设交通标志,并满足相应的视距要求。 9)、现场应根据交通量、路况和环境状况确定车辆行驶速度,并于道路明显处设限速标志。 3、现场模板和钢筋加工场搭设 1)加工场应单独设置,不得与材料库、生活区、办公区混合设置,场区周围应设围挡。 2)、加工场不得设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 3)、现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布置加工机具、料场与废料场,并形成运输、消防通道。 4)、加工机具应设工作棚,棚应具备防雨(雪)、防风功能。 5)、加工机具应完好,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电气接线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 6)、操作台应坚固,安装稳固并置于坚实的地基上。 7)、加工场必须配置有效的消防器材,不得存放油、油脂和棉丝等易燃品。 8)、含有木材等易燃物的模板加工场,必须设置严禁吸烟和防火标志。 9)各机械旁应设置机械操作程序牌。 10)、加工场搭设完成,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 4、现场混凝土搅拌站搭设 1)、施工前,应对搅拌站进行施工设计。平台、支架、储料仓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搅拌站在拌合水泥混凝土过程中荷载的要求。 2)、搅拌站不得搭设在电力线路下方。 3)、现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布置混凝土搅拌机、各种料仓和原材料输送、计量装置,并形成运输、消防通道。 4)、现场混凝土搅拌站应单独设置,具有良好的供电、供水、排水、通风等条件与环保措施,周围应设围挡。 5)搅拌机等机电设备应设工作棚,棚应具有防雨(雪)、防风功能。 6)、搅拌机、输送装置等应完好,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电气接线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 7)、搅拌站的作业平台应坚固,安装稳固并置于坚实的地基上。 8)、搅拌站搭设完成,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 5、施工现场冬期生活供暖 1)现场宜选用常压锅炉采取集中式热水供暖。 2)采用电热供暖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严禁使用电炉供暖。 3)现场不宜采用铁制火炉供暖,由于条件限制需采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供暖系统应完好无损。炉子的炉身、炉盖、炉门和烟道应完整无破损、无锈蚀,炉盖、炉门和炉身的连接应吻合紧密,不得设烟道舌门。 (2)炉子应安装在坚实 的地基上。 (3)炉子必须安装烟筒。烟筒必须顺接安装,接口严密,不得倒坡。烟筒必须通畅,严禁堵塞。烟筒距地面高度宜为2米。烟筒必须延伸至房外,与墙距离宜为50厘米,出口必须安设防止逆风装置。烟筒与房顶、电缆的距离不得小于70厘米,受条件限制不能满足时,必须采取隔热措施;烟筒穿窗户处必须以薄钢板固定。 (4)房间必须安装风斗,风斗应安装在房屋的东南方。 (5)火炉及其供暖系统安装完成后,必须经主管人员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颁发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6)火炉应设专人添煤、管理。 (7)供暖燃料应采用低污染清洁煤。 (8)火炉周围应设阻燃材质的围挡,其距床铺等生活用具不得小于1.5米;严禁使用油、油毡引火。 (9)添煤时,添煤高度不得超过排烟出口底部,且严禁堵塞。 (10)人员在房屋内睡眠前,必须检查炉子、烟筒、风斗,确认安全。 (11)供暖期间主管人员应定期检查炉子、烟筒、风斗,发现破损、裂缝、烟筒堵塞等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确认安全。 (12)供暖期间应定期疏通烟筒,保持畅通。 4)严禁敞口烧煤、木料等可燃物取暖。 五、拆迁与加固 (一)工程拆迁 1、拆迁施工必须由具有专业资质的施工企业承担。 2、拆除施工必须纳入施工管理范畴。拆除前必须编制拆除方案,规定拆除方法、程序、使用的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措施。拆除时必须执行方案的规定,并由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现场检查、监控,严禁违规作业。拆除后应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 3、房屋拆除,必须依据竣工图纸与现况,分析结构受力状态,确定拆除方法与程序,经建设(监理)、房屋产权管理单位签认后,方可实施,严禁违规拆除。 4、现场各种架空线拆除,应结合工程需要,征得有关管理单位意见,确定拆移方案,经建设(监理)、管理单位签认后,方可实施。 5、现场各种地下管线拆移,必须向规规划和管理单位咨询,查阅相关专业技术档案,掌握管线的施工年限、使用状况、位置、埋深等,并请相关管理单位到现场交底,必要时应在管理单位现场监护下做坑探。在明了情况的基础上,与管理单位确定拆移方案,经规划、建设(监理)、管理单位签认后,方可实施。实施中应请管理单位派人作现场指导。 6、道路、公路、人防、河道、树木(含绿地)等及其相关设施的拆移,应根据工程需要征求各管理部门(单位)对拆迁措施的意见,商定拆移方案,经建设(监理)、管理部门(单位)批准或签认后,方可实施。 7、采用非爆破方法拆除时,必须自上而下,先外后里,严禁上下、里外同时拆除。 8、拆除砖、石、混凝土建(构)筑物时,必须采取防止残渣飞溅危及人员和附近建(构)筑物、设备等安全的保护措施,并随时洒水减少扬尘。 9、使用液压振动锤、挖掘机拆除建(构)筑物时,应使机械与被拆建(构)筑物之间保持安全距离。使用推土机拆除房屋、围墙时,被拆物高度不得大于2米。施工中作业人员必须位于安全区域。 10、切割拆除内有易燃、易爆和有毒介质的管道或容器时,必须首先切断介质供给源,管道或容器内残留的介质应根据其性质采取相应的方法清除,并确认安全后,方可拆除。遇带压管道或容器时,必须先泄除压力,确认安全后,方可拆除。 11、采用爆破方法拆除时,必须明确对爆破效果的要求,选择有相应爆破设计资质的企业,依据现行《爆破安全规程》(GB722-2003)等的有关规定,进行爆破设计,编制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并制定爆破专项施工方案,规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主管和有关管理单位审批,并按批准要求由具有相应爆破施工资质的企业进行爆破。 12、各项施工作业范围,均应设围挡或护栏和安全标志。 (二)、各类管线、杆线等建(构)筑物的加固 1、施工前应依据被加固对象的特征,结合现场的地质水文条件、施工环境与有关管理单位协商确定方案,进行加固设计,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2、加固设计应满足被加固对象的结构安全与施工安全的要求。 3、加固施工必须按批准的加固设计进行,严禁擅自变更。 4、加固施工完成后应经验收,确认符合加固设计的要求,并形成文件。 5、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维护加固设施,保持完好。必要时,应进行沉降和变形观测并记录,确认安全;遇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六、安全防护设施 (一)、一般规定 1、现场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坚固、醒目、整齐,安设牢固,具有抗风能力。 2、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设专人管理,随时检查,保持其完整和有效性。 3、在夜间和阴暗时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地方必须设警示灯。 (二)、临边作业安全防护 1、防护栏应由上、下两道栏杆和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应为1.2米,下杆离地高度应为50~60厘米。栏杆柱间距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得大于2米。 2、杆件的规格与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木质栏杆上杆梢径不得小于7厘米,下杆梢径不得小于6厘米,栏杆柱梢径不得小于7.5厘米,并以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绑扎牢固,绑丝头应顺平向下。 2)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得小于16毫米,下杆直径不得小于14毫米,栏杆柱直径不得小于18毫米,采用焊接或镀锌钢丝绑扎牢固,绑丝头应顺平向下。 3)钢管横杆、栏杆柱均应采用直径48毫米*(2.75~3.5)毫米的管材,以扣件固定或焊接牢固。 3、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基坑、沟槽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锤击沉入地下不小于50厘米深,钢管离基坑、沟槽边沿的距离,不得小于50厘米。 2)在混凝土结构上固定,采用钢质材料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厘米长的L50*5角钢,其上、下各设一孔,以直径10毫米螺栓与木杆件拴牢。 3)在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设预埋件的预制块,并用本条2)项方法固定。 4)栏杆的整体构造和栏杆柱的固定,应使防护栏杆在任何处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5)防护栏杆的底部必须设置牢固的、高度不低于18厘米的挡脚板。挡脚板下的空隙不得大于1厘米。挡脚板上有孔眼时,孔径不得大于2.5厘米。 6)高处临街的防护栏杆必须加挂安全网,或采取其他全封闭措施。 (三)、悬空作业安全防护 1、作业处,一般应设作业平台。作业平台必须坚固,支搭牢固,临边设防护栏杆。上下平台必须设攀登设施。 2、单人作业,高度较小,且不移位时,可在作业处设安全梯等攀登设施。作业人员应使用安全带。 3、电工登杆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绝缘 ,并佩戴脚扣。 4、使用专用升降机械时,应遵守机械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四)、上下高处和沟槽(基坑)安全防护 1、采购的安全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2、现场自制安全梯应符合下列要求: 1)梯子结构必须坚固,梯梁与踏板的连接必须牢固。梯子应根据材料性能进行受力验算,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应符合相关结构设计要求。 2)攀登高度不宜超过8米;梯子踏板间距宜为30厘米,不得缺档;梯子净宽宜为40~50厘米;梯子工作角度宜为75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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