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制图基础知识[宝典]
建筑制图基础知识
名 称 线 型 线 宽 用 途
1(面图和剖面图中被剖切的主要建筑构
造(包括构配件)的轮廓线
2(筑立面图或室内立面图的外轮廓线
3(筑构造详图中被剖切的主要部分轮廓粗实线 b 线和外轮廓线
4(筑构配件详图中的构配件的外轮廓线
5(平、立、剖面图的剖切符号
1(平、剖面图中被剖切的次要建筑构造
(包括构配件)的轮廓线
2(建筑平、立、剖面图中建筑构配件的中实线 0.5b 轮廓线
3(建筑构造详图及建筑构配件详图中的
一般轮廓线
小于0.5b的图形线、尺寸线、尺寸界线、细实线 图例线、索引符号、引出线、标高符号、0.25b
较小图形中的中心线等
1(建筑构造及建筑构配件不可见的轮廓
线 中虚线 0.5b 2(平面图中的起重机(吊车)轮廓线
3(拟扩建的建筑物轮廓线
细虚线 0.25b 小于0.5b的不可见轮廓线 粗单点 起重机(吊车)轨道线 b 长划线
细单点 中心线、对称线、定位轴线 0.25b 长划线
折断线 不需要画全的断开界线 0.25b
不需要画全的断开界线 波浪线 0.25b 构造层次的断开界线 三、图样画法
在建筑物?0.000标高的平面图上应绘制指北针,并放在明显位置,所指的方向应与
总图一致。
(二)立面图
立面图应包括投影方向可见的建筑外轮廓线和墙面线脚、构配件、墙面做法及必要的尺寸和标高等。
在立面图上,相同的门窗、阳台、外檐装修、构造做法等可在局部重点表示,绘出其完整图形,其余部分只画轮廓线。外墙表面分格线应表示清楚。应用文字说明各部位所用面材及色彩。
有定位轴线的建筑物,宜根据两端定位轴线号编注立面图名称(如:?,?立面图、(A),(F)立面图)。无定位轴线的建筑物可按平面图各面的朝向确定名称。
(三)剖面图
剖面图的剖切部位,应根据图纸的用途或设计深度,在平面图上选择能反映全貌、构造特征以及有代表性的部位剖切。剖切符号可用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或拉丁字母编号。
剖面图内应包括剖切面和投影方向可见的建筑构造、构配件以及必要的尺寸、标高等。
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图中的尺寸分为总尺寸、定位尺寸、细部尺寸三种。绘图时,应根据设计深度和图纸用途确定所需注写的尺寸。标注平面图各部位的定位尺寸时,注写与其最邻近的轴线间的尺寸;标注剖面图各部位的定位尺寸时,注写其所在层次内的尺寸。
在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图上,宜标注室内外地坪、楼地面、地下层地面、阳台、平台、檐口、屋脊、女儿墙、雨棚、门、窗、台阶等处的标高。平屋面等不易标明建筑标高的部位可标注结构标高,并予以说明。结构找坡的平屋面,屋面标高可标注在结构板面最低点,并注明找坡坡度。
不同比例的平面图、剖面图,其抹灰层、楼地面、材料图例的省略画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比例大于1:50时,应画出抹灰层与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线,并宜画出材料图例;(2)比例等于1:50时,宜画出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线,抹灰层的面层线应根据需要而定;
(3)比例小于1:50时,可不画出抹灰层,但宜画出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线;
(4)比例为1:100,1:200时,可画简化的材料图例(如砌体墙涂红、钢筋混凝土涂黑等),但宜画出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线;
(5)比例小于1:200时,可不画材料图例,剖面图的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线可不画出。
四、字体
图样及说明中的汉字,宜采用长仿宋体,宽度与高度的关系应符合表4-3的规定。
表4-3 长仿宋体字高宽关系(mm)
字 高 20 14 10 7 5 3.5
字 宽 14 10 7 5 3.5 2.5
五、比例
图样的比例,应为图形与实物相对应的线性尺寸之比。比例宜注写在图名的右侧,字的基准线应取平;比例的字高宜比图名的字高小一号或二号(图4-3)。
平面图 1:100 ? 1:20
图 4-3 比例的注写
六、符号
(一)剖切符号
1.剖视的剖切符号
剖视的剖切符号应由剖切位置线及投射方向线组成,均应以粗实线绘制,且不应与其他图线相接触。剖切位置线的长度宜为6,10mm;投射方向线应垂直于剖切位置线,长度应短于剖切位置线,宜为4,6mm。编号宜采用阿拉伯数字,按顺序由左至右、由下至上连续编排,并应注写在剖视方向线的端部。需要转折的剖切位置线,应在转角的外侧加注与该符号相同的编号(图4-4a)。
建筑剖面图的剖切符号宜注在?0.000标高的平面图上。
2.断面的剖切符号
10mm。编断面的剖切符号应只用剖切位置线表示,并应以粗实线绘制,长度宜为6,号所在的一侧应为该断面的剖视方向(图4-4b)。
1 2 1 3
3 建施-5 3 1 2 2 3
1 2 结施8 图 4-4a 剖视的剖切符号 图 4-4b 断面的剖切符号
(二)索引符号与详图符号
1. 索引符号
图中的某一局部或构件,如需另见详图,应以索引符号索引。索引符号是由直径为10mm的圆和水平直径组成,圆及水平直径均应以细实线绘制(图4-5)。
5 5 J103 5 - 2 2
(a) (b) (c) (d)
图4-5索引符号
索引符号如用于索引剖视详图,应在被剖切的部位绘制剖切位置线,并以引出线引出索引符号,引出线所在的一侧应为投射方向(图4-6)。
1 2 3 J103 4
- 4 5
(a) (b) (c) (d)
图4-6 用于索引剖面详图的索引符号 2.详图符号
详图的位置和编号,应以详图符号表示。详图符号的圆应以直径为14mm粗实线绘制(图4-7)。
5 5 3
(a) (b)
图4-7 详图符号
(a)与被索引图样不在同一张图纸内的详图符号
(b)与被索引图样同在一张图纸内的详图符号 (三)引出线
引出线应以细实线绘制,宜采用水平方向的直线、与水平方向成30?、45?、60?、
-8)。 90?的直线,或经上述角度再折为水平线(图4
(文字说明) 5 (文字说明) 12
(a) (b) (c)
图4-8 引出线
多层构造引出线,应通过被引出的各层。文字说明宜注写在水平线的上方,或注写在水平线的端部,说明的顺序应由上至下,并应与被说明的层次相互一致;如层次为横向排序,则由上至下的说明顺序应与左至右的层次相互一致(图4-9)。
(a) (b) (c)
图4-9 多层构造引出线
(a)地坪引出线标注 (b) 屋顶引出线标注 c)墙体引出线标注
(四)对称符号与连接符号
1. 对称符号
对称符号由对称线和两端的两对平行线组成。对称线用细点画线绘制,平行线用细实线绘制(图4-10)。
2.连接符号
连接符号应以折断线表示需连接的部位。两部位相距过远时,折断线两端靠图样一侧应标注大写拉丁字母表示连接编号。两个被连接的图样必须用相同的字母编号(图4-11)。
(五)指北针
指北针的形状如(图4-12)所示,其圆的直径宜为24mm,用细实线绘制;指针尾部的宽度宜为3mm,指针头部应注“北”或“N”字。
A A 北
A A A-连接编号
图4-10 对称符号 图4-11 连接符号 图4-12 指北针
七、定位轴线
定位轴线应用细点画线绘制,端部的圆用细实线绘制,直径为8,10mm。 平面图上定位轴线的编号,宜标注在图样的下方与左侧。横向编号应用阿拉伯数字,从左至右顺序编写;竖向编号应用大写拉丁字母,从下至上顺序编写(图4-13)。拉丁字母的I、O、Z不得用做轴线编号。如字母数量不够使用,可增用双字母或单字母加数字注脚,如A、B„YAAA或A、B„Y。 111
图4-13 定位轴线编号顺序
组合较复杂的平面图中定位轴线也可采用分区编号,编号的注写形式应为“分区号——该分区编号” (图4-14)。
折线形平面图中定位轴线的编号可按图4-15的形式编写。
3-2 3-4 3-6
3-1 3-3 3-5
3-B
图4-14 定位轴线的分区编号
图4-15 折线形平面定位轴线的编号 八、尺寸标注
图样上的尺寸,包括尺寸界线、尺寸线、尺寸起止符号和尺寸数字(图4-16)。
尺寸界线 尺寸起止符号 尺寸数字 6050 尺寸线
图4-16 尺寸的组成
尺寸界线应用细实线绘制,一般与被注长度垂直,图样轮廓线可用作尺寸界线。
尺寸线用细实线绘制,应与被注长度平行,图样本身的任何图线均不得用作尺寸线。
尺寸起止符号一般用中粗斜短线绘制,其倾斜方向应与尺寸界线成顺时针45?角,长度宜为2,3mm。
尺寸数字一般应依据其方向注写在靠近尺寸线的上方中部。如没有足够的注写位置,最外边的尺寸数字可注写在尺寸界线的外侧,中间相邻的尺寸数字可错开注写(图14-17)。
图14-17 尺寸数字的注写位置
图样轮廓线以外的尺寸界线,距图样最外轮廓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0mm。平行排列的尺寸线的间距,宜为7,10mm,并应保持一致。总尺寸的尺寸界线应靠近所指部位,中间的分尺寸的尺寸界线可稍短,但其长度应相等(图4-18)。
图4-18尺寸的排列
九、标高
标高符号应以直角等腰三角形表示,用细实线绘制(图4-19a),如标注位置不够,也可按图4-19b所示形式绘制。标高符号的尖端应指至被注高度的位置,尖端一般应向下,也可向上(图4-19c)。
标高数字应以米为单位,注写到小数点以后第三位。在总平面图中,可注写到小数点以后第二位。零点标高应注写成?0.000,正数标高不注“,”,负数标高应注“,”,例如3.000、,0.600。标高数字应注写在标高符号的左侧或右侧。在图样的同一位置需表示几个不同标高时,标高数字可按图4-19d的形式注写。
总平面图室外地坪标高符号,宜用涂黑的三角形表示(图4-19e)。
图4-19 标高符号 十、图例
表4-1总平面图例-----见表1-2(《建筑概论》(第二版)第10页)
表4-2建筑材料图例---见表1-3(《建筑概论》(第二版)第10页)
表4-3建筑配件图例---见表1-4(《建筑概论》(第二版)第11-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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