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规范
篇一: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安全技术规范(AQ3053-2015)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安全技术规范
(AQ3053-2015)
1 范围
本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规定了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的材料、设计、预制、施工和验收、防雷、防静电、防腐、使用管理、检验和安全附件各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小于0.1 MPa(G)且公称容积大于或等于1000 m3、建造在地面上、储存毒性程度为非极度或非高度危害(见注1)的石油、石油产品或化工液体介质、现场组焊的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公称容积小于1000 m3、储存其他类似液体介质的储罐,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适用的储罐,其范围包括储罐本体、安全附件和储罐接管的法兰盖、密封垫片及其紧固件。
本标准不适用于冷冻式低温储罐。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 50128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0-2008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83 石油天然气
工程
路基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工程量增项单年度零星工程技术标正投影法基本原理
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36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
GB 50341-2003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
GB 5049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GB 50650 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s
GBZ 230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AQ 302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HG 20660 压力容器化学介质毒性程度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
JB/ T4730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JB/T 10764 无损检测 常压金属储罐声发射检测及评价方法
JB/T 1
2
0765 无损检测 常压金属储罐漏磁检测方法
NB/T 47014 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
NB/T 47018 承压设备用焊接材料订货技术条件
SH/T 3007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
SH/T 3026 钢制常压立式圆筒形储罐抗震鉴定标准
SY/T 6620 油罐检验、修理、改建和翻建
TSG Z6002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
细则
测试细则下载防尘监理实施细则免费下载免费下载地暖施工监理细则公路隧道通风设计细则下载静压桩监理实施细则下载
API Std 2000 常压和低压储罐的通气装置(非制冷和制冷)
(Venting Atmospheric and Low-Pressure Storage
Tanks(Non-refrigerated and Refrigerated))
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下列术语、定义和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3.1 术语和定义
3.1.1
储罐本体 tank
储罐本体包括:
a) 与外部管道焊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向接头的坡口端面;
b) 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端面;
c) 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
d) 专用连接件或者管件连接的第一个密封面;
e) 非承压元件与储罐的连接焊缝。
储罐本体中的主要承压元件包括罐顶、罐壁、罐底、公称
3
直径大于或等于250 mm的接管和管法兰。
3.1.2
安全附件 safety facility
储罐的安全附件,包括直接设置在储罐上的安全阀/呼吸阀、紧急切断装置、安全连锁装置、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阻火器等。
3. 1.3
设计正压 design positive pressure
设定的储罐顶部气相空间的最高压力,与相应的设计温度一起作为设计载荷条件。
3. 1.4
设计负压 design negative pressure
设定的储罐承受的最高外压(不包括由于风载引起的外压)或罐内的最大局部真空度;设计负压不应小于罐内可能达到的最大局部真空度(其值按最大规定流速通过真空泄放阀所形成的真空度来确定)。
3. 1.5
设计温度 design temperature
储罐在正常工作情况下,设定的罐壁板及受力元件的金属温度(沿元件截面厚度
的平均温度),与相应的设计压力一起作为设计载荷条件。
3. 1.6
4
大型储罐 large storage tanks
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30 m或公称容积大于或等于10000 m3的储罐。
3. 1.7
内部检验 Internal Inspection
内部检验为在罐内的介质清空之后,对罐底等各个部位或部件进行的检验,内部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通常需要进入到罐内。
3.2 缩略语
3.2.1
RBI:基于风险的检验(Risk Based Inspection)
3.2.2
WPS:焊接工艺规程(Welding Procedure Specification)
3.2.3
TOFD: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Time of Flight Diffraction)
4 总则
4.1 储罐建造和运行的全寿命期内,应严格执行本标准关于设计、制造、施工、试验、检验、使用、维护、改造等各环节有关安全的技术规定。
储罐的设计、制造、施工、试验、检验、使用、维护、改造除应遵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5
4.2 储罐的安全、职业卫生、消防、抗震减灾技术措施和设备、设施应与储罐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建成。
4.3 对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的第?类储罐,当不符合本标准
要求时,储罐的主管部门应组织设计、研究、试验、施工、安全和使用等有关单位或部门进行技术评审和风险评估。评审合格后,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的储罐方可进行试制、试用。
4.4 储存介质的毒性程度分类按照HG 20660确定,HG 20660没有规定的,由储罐的设计方按照GBZ 230的原则,确定介质的毒性程度。
5 材料
5.1 储罐选材应考虑材料的力学性能、工艺性能、化学性能和物理性能。
5.2 储罐用材料的质量、规格与标志,除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相应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5.3 储罐主要承压元件用材料,应具有材料制造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原件,并在材料上的明显部位有清晰、牢固的钢印或其他标志,至少包括材料制造标准代号、材料牌号及规格、炉(批)号、材料制造单位名称及检验印签标志。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的内容应齐全、清晰,并加盖材料制造单位质量检验章。 储罐用材的采购单位从非材料制造单位获得
6
储罐用材料时,应同时取得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原件或加盖供材单位质检公章和经办人章的有效复印件。材料采购单位应对所获得的材料及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的真实性与一致性负责。
5.4 新研制的材料,如其性能优于已纳入钢材标准的相近或相似材料,并满足GB 50341的相关规定,材料的研制生产单位应将试验验证资料、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和第三方的检测报告提交给由国家主管部门委派的技术组织或技术机构进行技术评审,评审通过并经储罐使用单位书面同意,方可以使用。
5.5 使用国外的钢材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选用国外钢制焊接储罐最新规范选用且国外已有使用实例的钢材,其使用范围应符合材料生产国相应规范和标准的规定,且在钢制焊接储罐规范允许的
篇二: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
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维护检修规程
1 总则
1.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1 本规程适用于建造在具有足够承载能力的均质基础上,其罐底与基础紧密接触,储存液态石油及石油产品等介质,内压不大于6000Pa的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子(以下简称储罐)的检修周期与内容、检修与质量标准、试验与
7
验收以及维护与故障处理。
储存酸、碱、氨等液态化学药剂或高台架上以及罐壁不与挡土墙直接接触的地下、半地下常压储罐的维护和检修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1.1.2 储罐按结构分为:固定顶罐、浮顶罐、内浮顶罐。固定顶罐又分为:自支承拱顶罐、自支承锥顶罐等。
1.1.3 凡已安装使用的各类储罐在维护修理时,除遵守本规程外,还应遵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原建罐设计要求的规定。
1.1.4 凡已安装使用的各类非金属储罐原则上应予报废。本规程的适用范围不包括非金属储罐。
1.2 编写修订依据
SH 3046石油化工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设计规范
SH/T 3530 石油化工立式圆筒形钢制储罐施工工艺标准
SH 3097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SH/T 3537立式圆筒形低温储罐施工技术规程
《加工高含硫原油储罐防腐技术管理规定》(试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5月
SH 3007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
GB/T 16906石油罐导静电涂料施工及验收规程
GB 9793金属及非金属覆盖层——热喷涂锌、铝及其合金的管理规定
8
GBJ 128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2. 检修周期与内容
2.1 检修周期
储罐的检修周期一般为3~6年。
2.2 检修内容
2.2.1 储罐本体的变形、泄漏以及板材严重减薄等。
2.2.2 储罐本体以及各接管连接焊缝的裂纹、气孔等缺陷。
2.2.3 与储罐相连接的阀门和接管法兰、螺纹等。
2.2.4 浮顶储罐(或内浮顶储罐)的浮盘系统、密封系统及升降导向系统。
2.2.5 储罐的防腐设施。
2.2.6 储罐阻火呼吸阀、检尺口、盘梯等附件。
2.2.7 储罐的加热器、搅拌器等内部附属设施。
2.2.8 储罐的仪表设施。
2.2.9 储罐的安全、消防设施。
2.2.10 储罐基础缺陷。
2.2.11 储罐隔热层。
3 检修与质量标准
3.1 检修前准备
3.1.1 备齐必要的图纸、技术资料,编写施工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
3.1.2 备齐工机具、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
9
3.1.3 凡需进罐检查或在罐体上动火的项目,在检修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达到安全作业条件:
a. 将罐内油品抽至最低位(必要归接临时泵),加堵盲板,使罐体与系统管线隔离。
b. 打开人孔和透光孔。
c. 清出底油。轻质油品罐用水冲洗,通入蒸汽蒸罐24h以上(应注意防止温度变化造成罐内负压)。重质油罐通风24h以上。
d. 排出冷凝液,清扫罐底。
注意事项:
a. 采用软密封的浮顶罐、内浮顶罐动火前原则上应拆除密封系统并将密封块置于罐外(仅进罐检查可不拆除密封系统。若密封系统检查无明显泄漏,不影响动火安全时,动火前也可不拆除密封系统)。
b. 进罐前必须对罐内气体进行浓度分析,安全合格后方可进入。
c. 进罐检查及施工使用的灯具必须是低压防爆灯,其电压应符合安全要求。
d. 动火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2 检查内容
3.2.1 检查罐顶和罐壁是否变形,有无严重的凹陷、鼓包、折褶及渗漏穿孔。凹陷鼓包和折褶允许值见表1、表2,超
10
过允许值应进行修复。对有保温层的储罐,罐体无明显损坏、保温层无渗漏痕迹时,可不拆除保温层进行检查。
表1 凹陷鼓包允许值 mm
表2 折褶允许值 mm
下部二圈壁板的纵、横焊缝以及进出口接管与罐体的连接焊缝有无渗漏和裂纹。
3.2.3 检查进出口阀门、人孔、清扫孔等处的紧固件是否牢靠。消防泡沫管是否有油报排出,扪盖是否完好。
3.2.4 检查罐体外部和浮顶罐裸露部分防腐层有无脱落、起皮等缺陷,保温(冷)层及防水檐是否完好。若发现保温(冷)层破损严重时应检查罐壁腐蚀程度。
3.2.5 检查浮顶油罐浮顶的腐蚀程度,浮舱有无泄漏。检查密封系统有无异常,转动扶梯、导向装置是否灵活好用。浮顶排水装置运行是否正常,出口阀门伴热是否完好。浮顶静电导线是否完好,接头是否牢固。
3.2.6 检查储罐基础有无下沉,罐体有无倾斜,散水坡有无破损,沥青封口是否完好。大型储罐应设置基础沉降观测点及标志,定期测量并记录其沉降量。
3.2.7 检查储罐盘梯、平台、抗风圈、栏杆、踏步板(或防滑条)的腐蚀程度,检查储罐照明设施的完好程度。
3.2.8 储罐基础容许倾斜值应不大于0.008,如超过容许倾斜值应采取处理措施。
11
容许倾斜值是指基础倾斜方向两端点的沉降差与其距离的比值。
3.2.9 按安全管理规定检查防雷和静电接地设施,并测量接地电阻。
3.2.10 每年应对储罐顶、壁做一次测厚检查。罐壁下部二圈壁板的每块板沿竖向至少测2个点,其他圈板可沿盘梯每圈板测1个点。测厚点应固定,设有标志,并按编号做好测厚记录。有保温层的储罐,其测厚点处保温层应制作成活动块便于拆装。
3.2.11 根据储罐腐蚀情况可适当缩短或延长测厚时间。
3.2.12 对采用阴极保护的储罐,应检查其保护效果,有外加电流保护的应定期检查其保护电位。
3.2.13对于安装有搅拌装置的储罐,其搅拌装置检查和维护的具体要求可参照制造厂或设计文件的有关规定。
3.2.14 定期检查浮顶罐浮顶密封与壁板间距。
3.2.15 用超声波测厚仪或其他检测设备检查罐底腐蚀减薄程度。底板余厚原则上应不小于表3、表4的规定值,必要时应补焊或更换。
表3 罐底中幅板规格厚度
表4 罐底边缘板规格厚度 mm
的完好情况,必要时予以更换。检查补强垫板周边焊道焊接情况,如果未实施连续焊或焊肉不饱满,应予补焊。
12
3.2.17 对于有虹吸式脱水管的储罐,如果脱水管罐内部分为不可拆卸焊接,应自弯头处割开,检查虹吸式脱水管遮挡部分罐底腐蚀情况,必要时予以补焊或更换。
3.2.18 储罐清罐检修时,用超声波测厚仪检查罐壁,若不能满足要求,必须对罐壁进行加固。
3.2.19 大型储罐清罐检修时,应对下部壁板的纵焊缝进行超声探伤抽查。容积小于2万m3的只抽查下部一圈,容积大于或等于2万m3的抽查下部二圈。抽查焊缝的长度不小于该部分纵焊缝总长的10%,其中T型焊缝占80%,检查的方法和焊缝质量标准应参照SH/T 3530《石油化工立式圆筒形钢制储罐施工工艺标准》第12.2.4条要求进行。对检查出的超标缺陷,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3.2.20 储罐罐壁坑蚀深度超过表5规定值时,应进行修补或更换。
表5 坑蚀深度允许值 mm
好。支柱有无倾斜,与罐底是否接触。浮顶锈蚀程度。
3.2.22 检查浮舱内隔板、肋板和桁架等是否完好,内表面是否清洁,有无腐蚀。查找泄漏浮舱的泄漏部位,进行检修补焊。查找泄漏部位时,单盘式浮顶浮舱环形底板和双盘式浮顶底板焊道可采用真空试漏、着色试漏、煤油试漏等方法,其余焊道可采用充气试漏、着色试漏、煤油试漏等方法。
3.2.23 内浮顶罐应检查密封、导向、静电导线、防转钢丝
13
绳、浮顶自动通气阀等系统是否完好,浮舱有无泄漏。支柱有无倾斜,与罐底是否接触。浮盘锈蚀程度。
含铝制浮盘的内浮顶罐检查时,应注意不要损坏浮盘板,浮盘上面同一地点承重不能超过3人。严禁工具或重物掉在浮盘上。
3.2.24 铝制浮盘应着重检查密封装置是否完好,连接螺栓有无松动,板间密封胶有无脱落,浮管有无泄漏,骨架有无变形,防转钢丝绳的锈蚀与松紧程度。
3.2.25 对于浮顶罐和内浮顶罐,当发现导向管、量油孔外壁侧面有明显硬划伤或导轮、盖板、密封板、压板损坏严重时,应检查导向管、量油管的直线度和垂直度。其直线度允许偏差不大于导向管长度的1/1000,且不大于10mm。必要时结合沉降观测对储罐基础和导向管、量油管进行检修。
3.2.26 有衬里的储罐还应酬检查罐内衬里有无开裂和脱落。
3.2.27 有防腐层的储罐,应检查防腐层有无脱落、起皮、粉化等缺陷,测定涂层厚度,根据检查结果决定是否需要对原涂层进行修补或重新防腐。
3.2.28 对于采用了牺牲阳极法阴极保护的储罐,则要检查阳极的溶解情况,与储罐的连接是否完好等。测量其保护电位,根据检查情况确定阳极是否需要重新安装或更换。
3.2.29 土壤腐蚀性强的地区,应开挖检查储罐静电接地
14
体、静电接地干线、支线腐蚀情况,腐蚀严重的应按原设计恢复。
3.2.30 结合清罐和全面检查,宜对储罐正常生产状态下无法更换的罐根第一道法兰的垫片进行更换。
3.3修理与质量标准
3.3.1 储罐在检修过程中的检验方法和要求可参照SH/T 3530《石油化工立式圆筒形钢制储罐施工工艺标准》的有关规定。低压储罐检修过程中的检验方法和要求可参照SH 3046《石油化工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设计规范》附录三的有关规定。
3.3.2 储罐进行焊接修理时应严格执行焊接工艺规程的规定。
3.3.3 补焊或更换局部罐体时所用的钢材和焊条应与原设计相同,不能确定材料性能时应进行复验,材料代用要经主管技术部门同意。
篇三:《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28-2014附表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28-2014附表
表C.0.1 储罐交工验收证书
表C.0.2 储罐基础复测记录
表C.0.3 储罐壁板组装检查记录
15
表C.0.4 储罐几何尺寸检查记录
表C.0.5焊缝射线检测报告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