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租赁合同
公租房租赁合同
篇一:
公租房租赁合同 三十六团公租房租赁合同 甲方(出 租 方):
乙方(承 租 方):
承租方家庭成员姓名:
、 、、 、 、 、 为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东部城区房屋征收实际,经 同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公租房基本情况 甲方同意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结构 、户型 ,配租方式 。
该房屋仅限乙方居住或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乙方无权擅自处分该房屋。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限为 年,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金标准 该房屋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租金标准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月,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第四条 租金缴纳 租金按年度缴纳,乙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租金。租赁期内,不足半个月退租的,租金按半个月收取;满半个月不足一个月退租的,租金按一个月收取。
租金由乙方须按规定时间缴纳到甲方指定专户。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之日前,乙方按3个月的租金标准缴纳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
)。合同期满或终止,乙方无违约事项和其他损害理由的,自乙方腾退出房屋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本金。
第六条 物业管理 乙方应该与甲方选聘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签订相关协议,并按时缴纳与同小区业主统一标准的相关费用。
第七条 房屋维修
1、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详见附件),不得擅自改变居住用途,不得转租、转借,不得擅自装修,不得擅自拆改和扩建。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应原样修复或赔偿实际损失。
2、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以及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的,乙方承担维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3、甲方以保障乙方的正常使用为原则,定期对房屋实施检查维修养护,乙方应对房屋维修养护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及附属设施不能及时维修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与终止
(一)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交付房屋,交付逾期30日以上的。
2、甲方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或在房屋使用期间未尽约定的修缮义务,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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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确认严重影响居住的。
(二)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合同解除后,乙方交纳的押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造成的损失。
1、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的;
2、因就业、房产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逾期不退出的; 3、将房屋转让、转租、出借、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或者用于违法活动的;
4、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
5、累计3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等相关费用的;
6、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未居住的(以房屋所在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或其他管理方的记录为准);
7、违反房屋使用规定且情节严重的其它行为。
第九条 房屋腾退
(一)乙方应自合同解除或终止后5日内腾空该房屋,并结清租金、水、电、有线(数字)电视、煤气、公摊能耗、物业管理、垃圾清运等费用。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还甲方。
(二)乙方在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不符合租住条件但暂时无法退房的,可以给予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公租房租金标准的
1.5倍计收租金。
(三)乙方不再符合租住条件,拒不腾退住屋的,按公租房租金标准2倍计收租金。甲方有权提起诉讼,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条 甲、乙双方违约责任
1、甲方提前收回房屋以及有前款第十条
(一)款等情形,甲方应按该房屋租金标准的2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有前款第十条
(二)款等情形,乙方应按该房屋租金标准的2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前租赁合同期内,因购买(含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受赠、继承、租赁其他住房,应在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乙方因经济条件改善、收入水平提高而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享受条件的,应当在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享受条件之日起三个月内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3、因城市建设需要征收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法规执行。
4、租赁期间,乙方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时,可提前向甲方申请终止本合同,双方据实进行相关费用的结算。
5、乙方在公共租赁房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租赁该房屋,直至合同期满后7日内腾退该房屋,并通知甲方验房,经验房合格后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
6、乙方承诺:
本合同中填写的名称、联系方式、证件信息准确无误,为与甲方联系的唯一方式。联系方式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依据上述联系方式向乙方发送的各项通知,发出即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乙方需按规定重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并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续租手续,否则到期日本合同终止。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遇国家或地方政府法规政策调整,本合同与之有抵触的部分,以调整后的法规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签章):
经 办 人:
身 份 证 号 码:
联系电话 :
联 系 电 话: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合同订立日期:
年月日 附件: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点交保管清单 乙方确认签字(盖章):
、篇二:
乐天居公租房租赁合同 长清乐天居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
济南西城物业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管理单位:
山东轻工业学院 (以下简称乙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丙方) 长清乐天居公共租赁住房产权人为济南西城投资开发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城集团”),现西城集团授权甲方以甲方名义代其行使产权人的权利义务对外出租上述房 屋。为了明确甲方、乙方及丙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济南市2017年度公
共租赁住房申请分配试点意见》,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房屋租赁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济南市2017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分配试点意见》,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房屋租赁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甲方将修建的公租房出租给乙方,依据《余庆县城镇住房保障
实施细则
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实施细则公司办公室6S管理实施细则国家GSP实施细则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大体积混凝土实施细则
(试行)》《中华人中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物业管理
条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pdf信访条例下载信访条例下载问刑条例下载新准则、条例下载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出租房屋项目名称 余庆县洞水小学教师公租房 ,位于第 1 栋 1 单元 1 层,房号 101 ,房屋结构 砖混 ,建筑面积(含公摊) 35 平方米。该套房屋为住宅,只能用于居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2017 年 8 月 28 日至 2017 年 8 月 27 日止。
租金。 第三条
该房屋月租金为 2.50 元/平方米计 仟 壹 佰 零 拾伍元整(小写:余庆县城镇住房保障实施
细则
测试细则下载防尘监理实施细则免费下载免费下载地暖施工监理细则公路隧道通风设计细则下载静压桩监理实施细则下载
(试行)》《中华人中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出租房屋项目名称 余庆县洞水小学教师公租房 ,位于第 1 栋 1 单元 1 层,房号 101 ,房屋结构 砖混 ,建筑面积(含公摊) 35 平方米。该套房屋为住宅,只能用于居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2017 年 8 月 28 日至 2017 年 8 月 27 日止。
第三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 2.50 元/平方米计 仟 壹 佰 零 拾伍元整(小写》及有关身份证明,向出租人申请办理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手续,并签订本合同。
三、订立本合同前,承租人应对拟承租房屋进行实地查看。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的内容。对于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语不理解的,可以向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法律服务机构咨询。写内容。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五、除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内容及要求(强制执行内容)外,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本合同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
六、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生效。未尽事宜,可以订立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的内容应当与本合同的内容一致。含义矛盾的,以约定内容的含义为准。
七、除依法应当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外,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完整一致。
租赁合同书 (承租人家庭成员或共同居住人员情况见附件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等原则,承租人和出租人就公共租赁住房租赁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页 第一条出租人资格 本合同出租人属于下列第
(一)种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等原则,承租人和出租人就公共租赁住房租赁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页 第一条出租人资格 本合同出租人属于下列第
(一)种情形》、《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公租住房
管理办法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稽核管理办法下载并购贷款管理办法下载商业信用卡管理办法下载处方管理办法word下载
》及团办发[2017]26号文件《XXX公共租用房出租办法》等相关规定,乙方经审核批准,承租甲方提供的公共租用住房,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小区____楼单元 号房,该房屋建筑面积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公共租用住房位于
共 平方米。
二、房屋租赁期自 2017 年 月 日起至 2017 年 月 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住房使用。
三、乙方承租公共租用住房,需向甲方缴纳租赁保证金 -----元(大写: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公租住房管理办法》及团办发[2017]26号文件《XXX公共租用房出租办法》等相关规定,乙方经审核批准,承租甲方提供的公共租用住房,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公共租用住房位于 小区____楼单元 号房,该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二、房屋租赁期自 2017 年 月 日起至 2017 年 月 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住房使用。
三、乙方承租公共租用住房,需向甲方缴纳租赁保证金 -----元(大写》规定退还乙方。
四、房屋租金:
该房屋每年租金为元整。
(大写:
仟 佰 拾 元角分)。
3、租金支付方式为兵团下达师市2017年困难职工家庭补贴资金结算,每年结清一次,不得拖欠。房屋租金由甲方根据《XXX共租房出租办法》确定。根据租赁房屋的结构系数、楼层系数、配套系数等进行租金调整。
五、租赁期间,乙方除交纳租金外,还需自行承担水费、电费、取暖费、电视收视费等相关费用,若有剩余补贴资金,则其用于补贴取暖费及电视收视费等固定收费项目。如未按时交纳相关费用而被有关部门处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租赁期满,甲方有权利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必须在租赁期满1个月之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甲方如实报告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甲方会同相关部门对其申报情况进行复核并公示。经复核仍符合公租住房规定条件,乙方提出续租的,签订续租合同;经复核不再符合公租住房规定条件或乙方未提出续租的,甲方收回其承租的公共租用住房。
七、本协议作为乙方取得房屋使用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房产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义务。
八、公共租用住房是兵团专门建设小户型产权归公公共租赁住房,用于解决老弱病残等特困家庭的住房。其只有承租权,没有继承权。如乙方已不符合公共租用住房承租条件的,甲方依法按规定收回房屋,终止协议。
九、租赁期内,甲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一)甲方有权对乙方承租公共租用住房的资格进行检查,有权对乙方使用房屋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公租住房承租条件、违反房屋使用规定者,有权终止租赁协议,收回房屋。
(二)XXX对公共租用住房政策调整,甲方可根据规定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资料、文件等。
(三)甲方为便于房屋功能的使用,可能对房屋及所属设施进行改造,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十、租赁期内,乙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一)乙方享有兵团下达师市2017年困难职工家庭补贴资金,以及团给予符合公共租用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和各项优惠政策的权利,保证其承租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服从甲方的相关检查,如实报告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
(二)按期交纳房屋租金及相关费用,不得拖欠、拒交。
(三)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并配合物业公司的正常工作,按期交纳应自行承担的相关费用(物业费、水电费、暖气费等)。
(四)乙方应正确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设施、设备。不得将杂物倒入下水道和卫生间,避免堵塞管道;造成堵塞或设备设施损坏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得在墙上和屋顶及其他地方另改烟道;墙面不得蹬踏;不得改变楼梯间、过道、走廊、门道等公用场所的设施,承租人之间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维护公共利益和合理使用的原则,屋面楼梯间、过道、走廊、及室外不得堆放任何物品,保持公共场所安全畅通;楼道空间和阳台不准乱堆乱放;不得在屋内存放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等。如因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并承担经济赔偿,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在租期内违反上述规定不听劝阻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房屋。
(五)房屋需要腾出维修时,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按期迁出,若拖延不迁,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不得改变房屋及设施、设备状况,如果改变应立 即恢复原状,造成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应承担经济赔偿。
(七)乙方不得对房屋进行装修,乙方擅自装修对房屋及邻里造成损害的,应承担全部责任。交还房屋时甲方对乙方装修费用不予赔偿。
(八)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或私自互换承租房屋,不得违反公共租用住房使用规定及进行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九)房屋租赁期满或其他原因收回房屋时,乙方应将承租房屋及设施、设备交还甲方,同时交清房屋租金和其他各项费用。交还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理。拒不交还房屋的,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乙方应当履行团结互助、创建和谐社区的义务。
十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出租的房屋,追缴欠租:
(一)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
(二)因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面积超过城镇居民住房困难标准的;
(三)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四)将租住的公共租用住房转借、转租或擅自互换的;
(五)房屋闲置三个月以上的;
(六)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改变房屋状况的;
(七)损坏承租房屋及设施、设备,不予修复或不予赔偿的;
(八)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
(九)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十)拖欠房租累计六个月以上; 十
二、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规定,如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
三、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