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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行业 垄断行为法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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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行业 垄断行为法律案例案例一 事件简述 2001年3月李先生在宁波奉化市在未获批准的情况下建设液化气储配站,奉化建设局不同意申报,理由是当地的一份行政文件明确规定不再新建液化气储配站。(注:这个文件很类似与现在的各个地方的燃气规划)液化气储配站未获批准。2001年6月,李先生转而申请液化气供应站点,奉化市建设局同意,但是需要挂靠奉化的储配站,而李先生要求自建供应站点,又未获批准。 2001年8月,李先生将奉化住建局告上法庭,理由是垄断,但败诉。 2001年11月,李先生与宁波市鄞县鑫港液化气储配站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要求在奉化...

燃气行业 垄断行为法律案例
案例一 事件简述 2001年3月李先生在宁波奉化市在未获批准的情况下建设液化气储配站,奉化建设局不同意申报,理由是当地的一份行政文件明确规定不再新建液化气储配站。(注:这个文件很类似与现在的各个地方的燃气规划)液化气储配站未获批准。2001年6月,李先生转而申请液化气供应站点,奉化市建设局同意,但是需要挂靠奉化的储配站,而李先生要求自建供应站点,又未获批准。 2001年8月,李先生将奉化住建局告上法庭,理由是垄断,但败诉。 2001年11月,李先生与宁波市鄞县鑫港液化气储配站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要求在奉化市设立供应站点,再次未获批准。 2002年4月,李先生再次将奉化住建局告上法庭,焦点集中在同在宁波市,鄞县的液化气储配站是否可以在奉化市设立供应站点的问题,也就是是否可以异地经营的问题。结果是李先生再次败诉。 分析 总结 初级经济法重点总结下载党员个人总结TXt高中句型全总结.doc高中句型全总结.doc理论力学知识点总结pdf 这件事情发生在2001年,在2003年判决的,时间发生在《城镇燃气管理 条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pdf信访条例下载信访条例下载问刑条例下载新准则、条例下载 》(2010年发布,2011年3月1日生效施行)颁布之前,但是依据现在的条例来判决,似乎结果也是一样的,因为判决的结果完全符合现在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一)《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城镇燃气是以区县一级为单位进行规划,管理。现在各地情况有些不一样,有以地市为范围进行规划,那意味着这个地区内所有的储配站将形成竞争关系;如果地市放权给区县进行燃气规划,那意味着即使是同一个地市,区县之间依然不能跨区经营。 1 (二)引申一下,液化气储配站的供应站点也是属于燃气规划的内容之一,站点也是有经营范围的,两个镇之间不能相互串卖,虽然很难以管理,但依然是违法的。详细情况 民用液化气不能跨区域经营?宁波一市民两告建设局 李先生似乎对经营液化气情有独钟。去年3月,他以村经济合作社的名义申请设立液化气供应站,未获批准,遂将奉化市建设局告上法庭。今年4月他以宁波市鄞州区鑫港液化气储配站的名义,出面申请在奉化设立液化气供应站点,又因未获批准,再次将奉化市建设局告上法庭。该市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于日前作出一审判决:维持隶属于被告奉化市规划与建设局的奉化市城镇燃气管理办公室于2001年12月6日作出的<对鄞县鑫港煤气储备站《关于设立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申请》的答复>。本案诉讼费80元,由原告李先生负担。 建设局“法外不开恩” 奉化市萧王庙镇周陈黄村是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市三级领导联系村,又是奉化市固本强基联系点,近年来虽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村级经济依然较薄弱.村干部为发展经济绞尽了脑汁,但总感回天乏术。2000年8月,李先生经考察,决定投资与该村合建一个民用燃气生产点。双方达成意向后,李先生经过买专利、学技术、搞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购设备,于2001年3月安装就绪,先后投入了30万元。直至这时,才想到办理审批手续。2001年3月15日,通过奉化市萧王庙镇政府向奉化市规划与建设局(原名奉化城乡建委,简称奉化建设局)提交了《关于要求建办奉化市周陈黄村低压燃气(碳五气)供应点的请示》。与此同时,建设局也接到了当地群众的举报。根据有关规定,燃气建设工程施工必须经城建、消防,劳动、工商等部门审批,同时未经建设行政部门认可,依法不能推广、经营,李先生的行为是违法的。奉化建设局不仅未同意李先生的申请,而且对他 进行了严肃批评,不过基于尚未正式投入生产,又考虑到李先生已有的损失,奉化市建设局只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而未给予行政处罚。5月中旬,李先生和周陈黄村经过商量,决定改建液化气储配站。又通过萧王庙镇政府向奉化建设局递交了《关于要求建办奉化市周陈黄村液化气灌装站的请示》,此事引起了奉化市固本强基工作组和市领导的关注。领导的态度十分明确,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给予最大的支持。据奉化建设局局长呈雷廷称,实际上,建设局也十分理解、同情周陈黄村希望发展村级经济的意愿,并十分感谢李先生愿意支持奉化建设的行为。然而,一切理解、同情、支持都不能超越法律的规定,(浙江省液化气石油气 管理办法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稽核管理办法下载并购贷款管理办法下载商业信用卡管理办法下载处方管理办法word下载 》明确规定,建办液化气储配站最终审批权在省建设厅,奉化建设局只有初审权。而宁波市市政公用局、宁波市公安局、宁波市工商局《转发关于清理整顿燃气市场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的通知》(下称市政公管(2000)229号文)规定的更为明确“鉴于目前我市燃气市场供大于售的状况,今后不再批建民用液化气储配站。”据此,奉化建设局经过审慎研究,明确告知周陈黄村及李先生,依法不同意上报。 2001年6月中旬,李先生又转而要求建办液化气供应站点,并以村经济合作社名义向奉化市建设局提出了申请,基于申请人的特殊情况,而且周陈黄村确实没有液化气供应站点,奉化市建设局原则上同意可以在周陈黄村设立一个液化气供应站点。但经营液化气事关公共安全,所以根据规定,液化气供应站点只能有《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才能设立。奉化建设局要求李先生储配站出面申请,并建议该村与较为接近的奉化市溪口大安储配站联系。然而,李先生坚持要求自办液化气供应站点,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从外地购入液化气,以赚取更多的利润。经反复工作无效,奉化建设局以该村的申请不符合主体条件为由,作出了不予同意的决定。 李先生一告奉化建设局 要求建办碳五气生产点和储配站未获批准,申请液化气供应点又遭拒绝,这意味着30万元巨额投资将血本无归。李先生在向宁波市96178廉政投诉的同时,于2001年8月2日以周陈黄村名义将奉化建设局推上了被告席。李先生的身份是原告代理人。8月28日上午8点10分,奉化市人民法院在当地各大媒体的关注下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作为省人大代表、建设局局长的吴雷廷亲自出庭参加应诉。双方辩论的关键问题是,被告不同意在周陈黄村设立液化气供应站点的直接依据[市政公管(2000)229号]文有关规定只有储配站才能设立液化气供应站点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是否抵触?原告方认为,该规范性文件与该两部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是无效的。被告代理人、宁波市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袁裕来律师则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务院上述规定相关条款调整、规范的是“市场竞争秩序”,也即“进入市场”以后的问题,而[市政公管(2000)229号]文相关条款调整、规范的是“市场进入秩序”,即是“进入市场”以前的问题,两者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抵触、矛盾。上午10点30分,法庭在休庭30分钟后,当庭作出一审宣判:维持被告奉化建设局的处理决定。李先生不服,提出上诉。同年11月7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依法维持原审判决及奉化市城乡建委行政处理决定。 李先生二告奉化建设局 李先生并没有就此罢休。今年4月11日,再次将奉化建设局告上了法庭。只是这一次,从幕后走到了前台,成了本案原告。李先生在起诉状中称,他拟在周陈黄村利用原有场地、设备筹建液化气供应站点,按有关文件规定,供应站点应由储配站向奉化建设局申请,因此,2001年11月20日他与鄞县鑫港液化气储配站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双方详细约定了权利义务,并以鑫港储配站名义向奉化建设局递交了申请报告。2001年12月,奉化建设局作出了书面答复:不同意鑫港储配站在周陈黄村设立液化 气供应站点,理由是:按照法律规定,鄞县的储配站不能到奉化市设立供应站点。李先生认为,奉化建设局的做法是行政垄断行为,与2001年4月9日国务院作出的〈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相违背,造成的结果必然是“诸侯割据”式的市场分割。李先生还在诉状中称,他与鑫港储配站有合作关系,所以奉化建设局的决定与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司法解释规定,他具备原告主体资格,可以自己名义起诉。近日,奉化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与去年的起诉相比,李先生这次涉及到了实质性问题,即液化气储配站能否跨地区经营、能否跨地区设立供应站点?这一问题也是液化气主管部门和液化气经营者、消费者天天都面临的问题。他的起诉再一次在宁波引起了巨大的震动。奉化建设局局长吴雷廷告诉记者,不同意鑫港储配站在周陈黄村设立液化气供应站点的申请,完全是依法作出的。作出决定前还特地请示了宁波市政公用局和宁波市燃气办公室。他曾多次向李先生做过解释,但未为李先生所接受。如今能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他表示欢迎。之后,记者走访了袁裕来律师,他已接受奉化建设局的委托,再次担任被告代理人。袁律师的看法与李先生相反,他认为奉化市建设局不同意鄞县鑫港储配供应站在奉化市周陈黄村设立液化气供应站点的决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并不矛盾。该两部法律行政法规是关于市场运行、市场竞争的一般规定,并不适用于所有行业、所有领域。在一些特殊行业、特殊领域,法律可以也应该有特别规定,譬如{保险法》对保险业的运作、《烟草专卖法》对烟草业的运作都作了特殊的规定。同样,液化气行业是公用事业,对此《反不正当竞争法》有明确规定,国家可以也应该实行特殊管制。在此基础上,建设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宁波市人民政府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其进行了特殊规定:“城市燃气新建、改建、扩建项日以及经营网点,应当符合城市燃气 发展规划 小学教师专业发展规划教师个人发展规划三年劳动实践场所建设地理教师发展规划教师三年成长专业规划 ……”。从中可以得出结论:一方面,鄞县鑫港液化气储配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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