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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合同法学目录[法学]合同法学目录 合 同 法 学 记 录 号 合同法学记录目录 【2o11年10月】 【1】 第一编 总则【总目录】 第一章 合同及合同法概述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 合同的成立 第四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章 合同的履行 第六章 合同履行的保全 第七章 合同履行的担保 第八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九章 合同的终止 第十章 违约行为及其法侓后果 第十一章 合同的解释,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二编 分则【总目录】 第一部分 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 第一章 买买合同 第二章 供用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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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合同法学目录 合 同 法 学 记 录 号 合同法学记录目录 【2o11年10月】 【1】 第一编 总则【总目录】 第一章 合同及合同法概述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 合同的成立 第四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章 合同的履行 第六章 合同履行的保全 第七章 合同履行的担保 第八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九章 合同的终止 第十章 违约行为及其法侓后果 第十一章 合同的解释,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二编 分则【总目录】 第一部分 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 第一章 买买合同 第二章 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 第三章 囎与合同 第四章 借款合同 第五章 租赁合同 第六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二部分 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 第一章 承揽合同 第二章 建筑工程合同 第三部分 提供劳务的合同 第一章 运输合同 第二章 保管合同 第三章 仓储合同 第四章 委托合同 第五章 行纪合同 第六章 居间合同 第四部分 技术合同 第 一 章 合同及合同法概述 第 一 节 合同概述 第 二 节 合同的形式 第 三 节 合同的内容 第 四 节 合同的种类 第 五 节 合同法概述 第 六 节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一 号记录 ------- 1页 【2】 第 二 章 订立 合同的 第 一 节 合同订立概述 第 二 节 要约 第 三 节 承诺 第 四 节 行政合同的订立 第 五 节 格式合同的订立 第 六 节 特殊合同的订立 一 悬赏广告 二 拍卖 三 招标投标 附一 招标投标提 要【见记录一号】 第 三 章 合同的成立 第 四 章 合同的效力 第 一 节 合同效力概述 第 二 节 合同生效的要件 一 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 二 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 三 附条件合同的生效要件 四 附期限合同的生效要件 第 三 节 合同欠缺生效要件的法侓后果 一 合同欠缺生效要件的情形 二 合同的生效 【一】 合同生效概述 【二】 合同生效的法侓后果 注:该节的提纲及内容都是自编,对否, 第 四 节 有关合同的效力 1 合同登记的效力【见二号记录--第一章 合同及合同法概述--第二节 合同的形式--8 合同的登记形式】中 第 五 章 合同的履行 第 一 节 合同履行概述 第 二 节 合同履行的原则 一 合同履行原则概述 二 全面履行的原则概述 一 号记录 ----------2 页 【3】 三 实际履行原则概述 四 城实信用原则概述 五 情事变更原则概述 第 三 节 合同履行的规则 一 合同履行规则概述 二 履行主体规则 三 履行标的规则 四 合同约定不明的履行规则 五 履行充抵规则 六 第三人代为履行规则 第 四 节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一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概述 二 同时履行抗辩权概述 三 先履行抗辩权概述 四 不安抗辩权概述 五 合同变更,转让中的抗辩权概述 第 五 节 合同履行中的其它问题 第 六 节 【合同履行中的其它问题】涉及的法律规范 及资料 第 六 章 合同履行的保全刺度 第 一 节 合同履行的保全刺度概述 第 二 节 代位权刺度概述 第 三 节 撤销权刺度概述 第 七 章 合同履行中的担保 第 一 节 合同履行中的担保概述 一 合同担保总述 二 合同担保的分类 第 二 节 抵押 一 抵押权概述 四 抵押权的效力 五 抵押权的消灭 第 三 节 质押 二 抵押权的设定 三 抵押权的内容 第 四 节 留置 第 五 节 保证 第 八 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 一 节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概述 一 号记录----------3页 【4】 一 合同变更和转让总述 二 合同变更的方式 三 合同变更的要件 四 合同变更的效力 附 : 合同效力的种类 第 二 节 合同权利的转让 一 合同权利转让概述 二 合同权利转让的要件 三 合同权利转让的效力 第 三 节 合同义务的转移 一 合同义务转移概述 二 合同义务转移的要件 三 合同义务转移的生效及效力 第 四 节 合同权利义务di概括转移 一 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移概述 二 合同承受 三 合同的合并与分离 第 九 章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第 一 节 合同终止概述 一 合同终止总述 二 合同终止与相关制度的比较 第 二 节 合同的解除 一 合同解除概述 二 合同解除的方式 三 合同解除的程序 四 合同解除的法律救济 五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六 合同解除权的消灭【注, 能否增设,:二 合同解 除应具备的条件, 三, 合同解除的行使主体, 待定。】 第 三 节 抵销 一 抵销概述【包括; 抵销 的概念。种类,规则,方 法,效力。】 二 抵销权概述 第 四 节 提存【待定】 第 五 节 免除【待定】 一 号记录 ---------4页 运动疲劳恢复术 超级恢复技术 经常运动的人都有这样的体会:长时间运动后十分疲惫,这时洗个热水澡或按摩,会感到非常舒服。这种方式能够消除肌肉的僵硬和疲劳,是否也能消除内脏的疲劳呢, 这确是个值得深究的问题。因为我们不可能直接用手按摩内脏,一般只有靠多休息。采用本文介绍的超级恢复技术,这个难题就迎刃而解了。 神 奇 的 效 果 超级恢复技术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呼吸方法。他不仅能使训练后的内脏疲劳很快消除,迅速平息训练造成的神经系统和内分泌系统的应邀状态,化解促分解代谢激素对肌肉恢复和增长的不利影响,而且能立即增强全身的血液循环,增加给肌肉输送的营养素和氧气,促进肌肉快速恢复、增长。 此外,实践证明,该技术还具有更可贵的价值,如极大的增强人体对疾病的自然治愈力,增强消化系统功能和心肺功能,培养坚定的意志品质,改善心理状态,控制情绪,集中注意力等,对我们远离疾病和保持良好的训练生活心态和赛前心里调整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横 膈 膜 的 秘 密 横膈膜并不是"膜",而是覆盖在腹部内脏上像降落伞般的肌肉,是胸腔和腹腔之间的膜状肌肉。横膈膜收缩,胸腔扩大,腹腔相应变小;横膈膜舒张,胸腔变小,腹腔变大。 通常横膈膜是不太活动的。若采用特殊的方法进行深呼气,它就会像收缩的降落伞,压缩全部内脏,犹如按摩内脏,给胃、肠、肝、肾等所有器官带来强烈的刺激,迫使内脏中的静脉血快速返回心脏。一旦完成呼气,横膈膜又会像伞一样张开,腹部内脏立即放松,吸入新鲜的动脉血。如此往复循环,体内的血液循环就会变得前所未有的顺畅,大量富含营养和氧气的动脉血就能促进肌肉更快的恢复和增长。 超 级 恢 复 效 果 细胞中有一种物质叫做"线粒体"。线粒体有如细胞内的小能源加工厂,能利用氧气分解葡萄糖,生产能源物 质(三磷酸腺苷)。 氧气越多,线粒体制造ATP的量就越大。在无氧状态下,他生产ATP的量非常小,约为有氧状态下的1,20。 研究表明,使用超级呼吸法摄取的血氧量大大增加,线粒体内的APT产量会呈几何级数增加,这对训练后的身体恢复非常重要,功效神奇。 此外,超级呼吸技术还能抑制交感神经的作用,增强副交感神经的作用。交感神经与副交感神经的作用相反,如交感神经会令血压上升,副交感神经则令血压下降。两者对立统一,调节心脏搏动和消化等活动,相互牵制。唯有呼吸例外,虽然交感神经促进呼吸,副交感神经能抑制呼吸,但呼吸却是唯一可以用意志控制的活动。通过有意识的改变呼吸方法,反而能把自律神经至于支配之下,超级呼吸法就是利用这一原理,通过改变呼吸方法反过来调节神经活动的。 训练结束后,由于交感神经的作用,呼吸会很急促,心跳很快,血压较高。此时,进行20,30分钟超级呼吸练习,则能很快抑制交感神经的应激反应,使身体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 先 让 肺 变 空 我们从 小学 小学生如何制作手抄报课件柳垭小学关于三违自查自纠报告小学英语获奖优质说课课件小学足球课教案全集小学语文新课程标准测试题 会的呼吸运动,都是要求先深深吸一口气,然后再缓缓吐气。这样做不仅容易生厌,难以坚持,而且效果不好。 超级呼吸技术采用的呼吸方法(不妨称之为超级呼吸法)则要求先呼后吸,这是符合自然的呼吸方法,其精髓即在于横膈膜的运动。 呼 气 60 秒 超级呼吸法的要领就是做长呼气。10秒、20秒的长呼气并不难超过30秒的长呼气,只要稍微努力,很快也能做到。然而,50,60秒的长呼气却不太容易,必须经过努力才能做到。 一开始做50,60秒的长呼气,容易令人生厌,也使初学者易陷入误区。因为初学者往往心存杂念,静不下来,又好胜心切,很快心中就会产生不安和种种疑虑。关键在于坚持,天天坚持,天长日久习惯成自然,就会终身受益。实践证明,只要每天早晚用20,30分钟进行超级呼吸练习,不久就能自然地做长呼气了。呼气时要用心,若像生气时的大力呼气的话,就不会有节奏感。呼气的同时要在下腹部施压,腹部逐渐向内收紧,似乎要贴到脊椎上,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进行内脏按摩,同时把淤积在内脏中的静脉血挤出来。呼气时肩膀不要用力,上半身尽量放松。若肩用力,则会不由自主地对上半身施力,力量就不会用在真正需要用力的下腹部上。用此法呼气排出的二氧化碳量是普通呼吸排出量的3倍以上。这样,不用有意识吸气,新鲜空气也会按照排出的二氧化碳量自动进入体内。 在吸气的瞬间横膈膜会松弛,内脏从挤压下得到放松,如同完全挤干水分的海绵,立即膨胀起来,从心脏送出的动脉血就会被内脏尽量吸收,大量新鲜的氧气随之带进内脏。 进行超级呼吸练习时,最好采用座姿。宽衣松带,全身放松,端坐,胸部稍前倾,使腹部下降,横膈膜松弛。双手自然放置,双目微闭。一般每天早上或睡前以及训练结束后进行20,30分钟练习即可。若以养生为目的,时间可加长。呼吸与人的身体机能关系重大,一般人只知饮食可维持生命,殊不知呼吸比饮食更为重要。人七天不吃饭可能饿不死,若不呼吸,几分钟就会死亡。可见呼吸对生命的重要性。 从现在开始,每天来几份不花钱的氧气补剂吧,它不仅会给你带来更大的肌肉块,而且能使你身体更健康。长期坚持超级呼吸练习将是你受益终生。 ,中华气功大全网 , Powered by 中华气功大全网 ? 2007-2008 , 网站统计 合 同 法 学 记 录 号 第一章 合同及合同法概述 第一章 合同及合同法概述记录目录 一, 第一章 合同及合同法概述总提纲 -------- 页xA 二, 涉及法律规范的简称 ------------------------- 页x 三, 合同及合同法概述提刚 ---------------------- 页xB 四, 合同及合同法概述涉及的法律规范 ------- 页xC A 第一章 合同及合同法概述总提纲 2号记录 1 页 注明:涉及法律规范的简称 1,合同法--------------------------------法条 2,合同法解释--------------------------合同法解释 3,民法通则----------------------------民通 4,民法通则意见----------------------民通意 第 一 节 合同概述【法条2,民通85条】 第 二 节 合同的形式【法条10 11 26条第一款,民通56条,担保法 43条, 民诉法67条,证据规9条,公证条例2条,民通意65 66条,海商法9条 】 第 三 节 合同的内容【法条12,担保法15 39 65条】 第 四 节 合同的种类【法条40 41 52 53】 第 五 节 合同法概述【法条1 428条,合同法解释[一]1,2,3,5条】 第 六 节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法条3---8 60 71 72条,民通 7 55 88条】 B 第一章 合同及合同法概述提刚 第 一 节 合同概述 【法条2,民通85条】 1, 合同的概念【法条2,民通85条】 , 附录: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概述 附一,民事权利的含义 附二,民事权利的分类 附三,支配权的含义 附四,请求权的含义 附五,抗辩权的含义 附六,形成权的含义 附七, 主权利和从权利 附八, 民事权利的行驶 附九, 民事义务的含义 附十, 民事关系的含义 附十一,合同概念的学说。 2, 合同的特征 第 二 节 合同的形式【法条10 11 26条第一款,民通56条, 担保法43条,民诉法67条,证据规9条,公证条例2 条,民通意65 66条,海商法9条 】 1, 合同的形式的含义 2, 合同的形式的具体表现【法条10, 民通56条,】 3 合同的书面形式【法条11】 4 合同的一般书面形式 二号记录 ---------1页 5 合同的特殊书面形式 2号记录 2 页 6, 合同的数据电文形式【法条10 11】 7 合同的审批形式 8 合同的登记形式【担保法43条,海商法9条】 9 合同的公证形式【民诉法67条,证据规9条,公证条例2条】 10 合同的签证形式 11 合同的口头形式 12 合同形式的其他形式【法条26第一款,民通意65 66条】 附一, 默示形式概述【民通意66条,新编合同法38页首】 附二, 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生效的要件【民通意65条,民通55条】 第 三 节 合同的内容【法条12,担保法15 39 65条】 1, 合同的条款与文本【法条12】 2, 合同的 要条款 3 合同的一般条款【担保法15条】 4, 保证合同的内容 5, 抵押合同的内容【担保法39条】 6, 质押合同的内容【担保法65条】 第 四 节 合同的种类【法条40 41 52 53】 1 合同的分类 2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3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4 合同与 合同 5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6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7 主合同与从合同 8 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 9 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 附 格式合同概述 附一 格式合同的解释【法条41】 附二 格式合同的无效【法条40 52 53】 第 五 节 合同法概述【法条1 428条,合同法解释[一]1,2,3,5条】 1 合同法的立法目的【法条1】 2 合同法的时间效力【法条428,合同法解释[一 ]1,2,3,5条】 第 六 节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法条3---8 60 71 72条,民通 7 55 88条】 1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总述【法条3---8,60条】 2 合同当事人法侓地位平等原则【法条3】 3 合同的自愿,诚信原则【法条4---6条】 4 合同的合法原则【法条7,民通55条】 二号记录 ---------2页 5 合同的公序良yu 原则【法条7,民通7 55条】 【二号记录 -------3页】 6 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法条8 60 71 72,民通88条】 【二号记录 -------3页】 C 第一章 合同及合同法概述涉及的法律规范 【二号记录 -------4页】 第 一 节 合同概述【法条2,民通85条】 1, 合同法规范: 第2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 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2, 民通规范: 第85条,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 二 节 合同的形式【法条10 11 26条第一款,民通56 条, 担保法43条,民诉法67条,民诉证据规9条,公证条例2条,民通 意65 66条,海商法9条】 1, 合同法规范: 第10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11条,书面形式是指 合同书 印刷合同书下载家教网家教中介合同家教中介合同书搬运合同书搬家公司合同书 、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26条第一款,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2, 民法规范: 第56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是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3,担保法规范: 第43条,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4,民诉法规范: 第67条,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5 民诉证据规 第9条,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一)众所周知的事实;(二)自然规律及定理;(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前款(一)、(三)、(四)、(五)、(六)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6, 公证条例: 第2条 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法律行为和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文书,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7, 民通意见: 第65条 当事人以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形式实施的民事行为,如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作为证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该民事行为符合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可以认定 【二号记录 -------4页】 【二号记录 -------5页】 有效。【附:民通55条,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 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第66条、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出民事权利的要求,对方未用语言或者文字明确表示意见,但其行为表明已接受的,可以认定为默示。不作为的默示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8,海商法规范 第九条,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所有权的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 三 节 合同的内容【法条12,担保法15 39 65条】 1, 合同法规范: 第12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2,担保法规范: 第15条, 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保证的方式;(四)保证担保的范围;(五)保证的期间;(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第39条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四)抵押担保的范围;(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第65条, 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四)质押担保的范围;(五)质物移交的时间;六)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保险法规范; 第18条,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 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 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 险金额;(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九)违约责任 和争议处理;(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注:此处是否设置该规范,待定。 【二号记录 -------5页】 第四节 合同的种类【法条40 41 52 53】 【二号记录 -------6页】 合同法规范: 第40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第41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53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 五 节 合同法概述【法条1 428条,合同法意1,2,3,5条】 1,合同法规范: 第1条, 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制定本法。, 第 428条,本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同时废止。 2 合同法意见: 第1条,合同法实施以后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除本解释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当时没有法律规定的,可以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第2条 合同成立于合同法实施之前,但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跨越合同法实施之日或者履行期限在合同法实施之后,因履行合同发生的纠纷,适用合同法第四章的有关规定。 第3条 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效力时,对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适用当时的法律合同无效而适用合同法合同有效的,则适用合同法。 第5条 人民法院 对合同法实施以前已经作出终审裁决的案件进行再审,不适用合同法。 第 六 节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法条3---8 60 71 72条,民通 7 55 88条】 1,合同法规范: 。 第3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4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5条,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6条,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7条,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 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8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 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60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二号记录 -------6页】 【二号记录 -------7页】 第71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 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二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 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民法规范: 第7条, 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第55条,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第88条, 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中有关质量、期限、地点或者价款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内容不能确定,当事人又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质量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履行。(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四)价款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履行;没有国家规定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或者同类物品的价格或者同类劳务的报酬标准履行。 合同对专利申请权没有约定的,完成发明创造的当事人享有申请权。 合同对科技成果的使用权没有约定的,当事人都有使用的权利。 【二号记录 -------7页】 第 一 章 合同及合同法概述【正文】 【二号记录 -------8页】 第 一 节 合同概述 1,合同的概念【法条2,民通85条】: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 .,2 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法条】。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民85 通条】。 附录: 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概述 29 附一 民事权利的含义【旧民法学页】; mong种行为的可能性,具体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为了实现其某种利益而依法为或不为 包括;第一,权利人有权在法定或约定的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意志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第 mog二,权利人有权在法定或约定的范围内,要求义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保证其实现 种利益。 36 附二 民事权利的分类【旧民法学页】; 民事权利依不同的标准,有以下不同的分类,具体如下; 第一,可以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 第二,可以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绝对权如物权,人身权;继承权。 相对权如债权。 第三,可以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第四, 可 以分为主权利和从权利。 附三 支配权的含义; 支配权如物权,是权利人对物的直接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涩的权利。 附四 请求权的含义; 请求权如债权,是权利人请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附五 抗辩权的含义【旧民法学36页-三,合法学71页第四节】; 抗辩权是依法拒绝他人请求给付的权利。 附七,主权利和从权利: 主权利是不依赖其他【民事】权利而能够独立存在的权利。 从权利是必须依赖其他权利的存在而存在的权利 附八, 民事权利的行驶【旧民法学37页。二】 [1] ,民事权利的行驶的含义【旧民法学37页。二】:民事权利的行驶,是权利人为实现其权利内容而实施的一定行为。 [2] 民事权利行驶的方式:一是事实方式,既权利人通过实施某种事实行为而行驶权利,如财产所有人占有,使用其财产。二是法律方式,既权利人通过实施法律行为而行驶权利,如通过订立合同出租,出卖自己的财产。 附九 民事义务的含义【旧民法学30页。第二段】: 民事义务是民事义务主体为了满足权利人的利益而依法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具 【二号记录 -------8页】 【二号记录 -------9页】 体包括;一是义务人依法或依约定必须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二是义务人必须在法定或约定的范围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三,民事义务是一种法律义务,受国家强制力的约束。 附十, 民事关系的含义[待定] 附十一, 合同概念的学说[ 新编合同法3页第二段,4页第三段] 第一,从传统民法上,合同有合意说和允诺说 合意说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意思表示一致,如大陆法系的传统民法。 允诺说是单方的意思表示,如英美法系的传统民法。 第二 合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合同,是能够产生权利义务的一切协议,如行政合同,国家合同等。 狭义的合同, 仅指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的特征【资543页,新编合同法4-6页】; 就是合同的性质,具体有; 第一, 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见‘合同的概念 】 第二, 合同是两方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未完 】 第二节 合同的形式 1,合同的形式的含义【新编合同法 36页第一,二段】; 合同的形式就是合同的表现形式。也就是当事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一致协议的表现形式。 2,合同的形式的具体表现【同合同形式的具体分类】【法条10;民通56条,新编合同法38-39页】; 第一, 合同的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第二, 合同的形式包括法定形式和约定形式。 第三, 只有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才采用书面形式。 3,合同的书面形式 【1】 合同书面形式的含义【法条11】: 就是用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栽内容的形式。 【2】 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适用范围:一般用于标的数额较大,内容较复杂,不能立即履行的合同。 【3】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原因【法条10, 新编合同法36页】;包括法定原因和约定原因, 法定原因即法律法规规定应采用书面形式,则应采用书面形式; 约定原因即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则应采用书面形式。 【4】 书面形式的种类【本内容自编,对否,】::第一,合同书;第二,信件;第三,数据电文;第四,审批形式;第五,登记形式;第六,公证形式,第七,签证形式。 4, 合同的一般书面形式:【待定,见新编合同法36---39页】 5 合同的特殊书面形式:【待定,见新编合同法36---39页】 6, 合同的数据电文形式【法条10 ,11, 新编合同法38-36页尾-37页首】: 第一,数据电文的种类【法条10,新编合同法38-36页尾-37页首】:包括电报,传真,电传,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五种形式【至于这五种的各自含义,待定】。 【二号记录 -------9页】 7, 合同的审批形式【新编合同法38-37页】 【二号记录 -------10页】 【1】 合同的审批形式的含义:合同的审批形式,就是法律和合同的主管部门要求由合同的主管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批,体现出国家对一些重大经济活动进行积极干预。只要是应该审批的,没有审批就无效。 【2】 合同审批形式的作用 第一,证据效力【不过难理解】。 第二,成立效力。 第三,对抗第三人效力。 8, ,合同的登记形式 【1】 含义:就是依照法定或约定,将合同提交国家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的方式。 【2】合同登记的效力 第一, 是合同生效的要件,如担保法41,42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担保法41条】。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担保法42条】。 第二, 是对抗第三人的要件,如担保法第43条规定: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9, 合同的公证形式【民诉法67条,证据规9条,公证条例2条。 以下[1]--[5]同民诉证据记录10---1页x5】 【1】 公证的含义【公证条例2条,诉释791页】: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附法律规则【公证条例2条】: 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 【2】 公证文书的含义【诉释791--792页】: 公证文书是公证机关对公证事项进行公证后制作的法律文书。 【3】 公证机关的含义【诉释816页】:公证机关又叫公证处,是证明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具有真实性,合法性的司法行政组织。 【4】公证文书的法律效力【民诉法67条,证据规9条,诉释792,816页】:就是公证文书的证明力,即公证文书除有相反的证据ju以推翻外,不需负有举证责任人再举证而具有证据效力。因此,公证文书的法律效力表现为:第一,具有证明效力或证明力;第二,具有强制执行力;第三,是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附法律规范: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民诉法67条】。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一)众所周知的事实;(二)自然规律及定理;(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前款(一)、(三)、(四)、(五)、(六)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证据规9条】 【5】 合同是否采用公证形式的原则【新编合同法37页】:【二号记录 ------ 11页】: 我国除法律对公证另有规定外,一般采用自愿原则。 10 合同的签证形式【新编合同法37页】: 【1】 合同签证的含义: 合同签证是合同管理机关对合同进行管理监督所作的证明。 【2】 合同签证的程序【该题目对否,自编】:由合同的签证机关对合同的主体,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yu以签证,并对该合同进行监督。 【3】 签证与公证的比较: 第一, 签证是国家行政机关对合同进行监督管理的行政措施,管理人与当事人之间是一种行政关系,管理机关可以对不合法. 不真实的合同作出处理决定;而公证是公证机关依当事人的申请对合同等进行公证,公证机关与当事人之间没有行政关系,且公证没有强制性。 第二【 待定,见新编合同法37页】 注:签证机关【或合同签证机关 】是什么行政机关,法条127条规定,合同的监督管理机关是工商部门,那么是否就是工商部门, 11 合同的口头形式【 见新编合同法36页】 【1】 含义:合同的口头形式就是当事人通过口头交谈形式相互进行意思表示订立合同。 【2】 合同口头形式的种类【自编,】:如面对面的交谈,在电话上交谈等。不过,如果是对口头的交谈所作的录音,则是口头形式的证据,而不是口头形式本身。 【3】 口头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期限:除约定了答复的期限外,应当即作出接受的答复,否则合同不成立。 【4】 合同以口头形式订立的适用情形:一般适用于数额不大,当时可以清结的合同, 如销售商与顾客之间的商品买卖,公民为满足日常生活需要而订立借款,委托,保管等合同 【5】 口头形式订立合同的优缺点: 12 合同形式的其他形式【法条26第一款,民通意65 66条】 附一, 默示形式概述【民通意66条,新编合同法38页首】 附二, 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生效的要件【民通意65条,民通55条】 12,合同的口头形式【法条11, 13,合同形式中的其它形式【法条26第一款,民通意65 66条, 新编合同法38页首,注:这里的 民通意65条及以下的划线部分都是自编,对否,】 【1】, 默示形式; 【2】,, 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 注,涉及的法律规范如下: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法条26第一款】。 当事人以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形式实施的民事行为,如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作为证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该民事行为符合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可以认定有效【民通意65条】 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出民事权利的要求,对方未用语言或者文字明确表示意见,但其行为表明已接受的,可以认定为默示。不作为的默示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民通意66条】 附一, 默示形式概述【民通意66条,新编合同法38页首】 【1】, 默示形式的含义:该形式又叫行为推定形式,或意思实现形式,,是合同当事人以某种行为表明法律意图。间接地表示合同内容的合同形式。 【2】, 默示的分类【这里参考了通释就民通26条第一款,56条的解释】: 第一, 作为的默示; 第二, 不作为的默示。 注: 沉默是作为的默示或不作为的默示,待定。 【3】 默示形式的例证:如司机将车辆停于停车场,停车场收停车费时,就可以推定订立了一个合同。 附二, 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生效的要件【民通意65条,民通55条】 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作为证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该民事行为符合民法通则第五 十五条的规定,可以认定有效。 注,涉及的法律规范: 当事人以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形式实施的民事行为,如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作为证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该民事行为符合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可以认定有效【民通意65条】。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 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民通55条】。 第二 章 合同的订立【总提纲】 第 一 节 合同订立概述 第 二 节 要约 第 三 节 承诺 第 四 节 行政合同的订立 五 节 格式合同的订立 第 第 六 节 特殊合同的订立 一 悬赏广告 二 拍卖 三 招标投标 附一 招标投标提yao 【见记录一号] 第 二 章 合同的订立【提纲】 注;以下内容一般由合同法法条整理,以后应根据【新编合同法学】22-31页的【合同订立的程序】再整理。 第 一 节 合同订立概述 1 合同订立的概述 合同订立概述 合同订立概述 第 二 节 要约 第 三 节 承诺 第 四 节 行政合同的订立 第 五 节 格式合同的订立 第 六 节 特殊合同的订立 一 悬赏广告 二 拍卖 三 招标投标 附一 招标投标提纲【见记录一号】 合同纠纷案例 内容渊源:百度*更多*文库*合同法经典案例汇编 另~《合同法案例带分析,按章节附带经典案例,》 ---------百度*更多*文库*合同法经典案例汇编 1、某山区农民赵某家中有一花瓶~系赵某的祖父留下。李某通过他人得知赵某家有一清朝花瓶~遂上门索购。赵某不知该花瓶真实价值~李某用1万5千元买下。随后~李某将该花瓶送至某拍卖行进行拍卖~卖得价款11万元。赵某在一个月后得知此事~认为李某欺骗了自己~通过许多渠道找到李某~要求李某退回花瓶。李某以买卖花瓶是双方自愿的~不存在欺骗~拒绝赵某的请求。经人指点~赵某到李某所在地人民法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并请求李某返还该花瓶。 ,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 试分析:,1 ,2,法院应如何处理, 答题要点:,1,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李某与赵某之间的合同属于显失公平的 买卖合同 二手车买卖合同 免费下载二手设备买卖合同协议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房屋买卖合同免费下载车位买卖合同免费下载 ~且显失公平系由于赵某欠缺交易经验所致~因此赵某有权依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买卖合同一旦被撤销~合同即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赵某有权请求李某返还财产。依上述理由~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2,法院应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撤销该花瓶买卖合同。并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要求李某将花瓶退还给赵某~赵某将收到的花瓶款退还给李某。若李某愿意支付与该花瓶价值相当的价款~赵某也同意接受~赵某可以不用撤销该合同~由李某补齐余下的价款即可。 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秘密从境外买卖免税香烟并运至国内销售的合同。甲公司依双方约定~按期将香烟运至境内~但乙公司提走货物后~以目前账上无钱为由~要求暂缓支付货款~甲公司同意。3个月后~乙公司仍未支付货款~甲公司多次索要无果~遂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 试分析:,1,该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2,应如 何处理, 答题要点:,1,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依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故为无效合同。,2,由于合同为无效合同~合同自始、绝对、确定、永久没有法律拘束力~因此法院应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同时~甲公司和乙公司的交易损害了国家利益~法院可以采取民事制裁措施~没收双方用于交易的财产。 3、甲企业与乙企业达成口头协议~由乙企业在半年之内供应甲企业50吨钢材。三个月后~乙企业以原定钢材价格过低为由要求加价~并提出~如果甲企业表示同意~双方立即签订书面合同~否则~乙企业将不能按期供货。甲企业表示反对~并声称~如乙企业到期不履行协议~将向法院起诉。 试分析:,1,此案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有无法律效力, ,2,为什么, 答题要点:,1,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口头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2,依据《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合同在《合同法》上属于不要式合同~不采取书面形式对买卖合同效力没有影响。依据《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时起生效。本案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生效的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理应按照《合同法》合同必须严格遵守的规则~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4、某果品公司因市场上西瓜脱销~向新疆某农场发出一份传真:“因我市市场西瓜脱销~不知贵方能否供应。如有充足货源~我公司欲购十个冷冻火车皮。望能及时回电与我公司联系协商相关事宜。”农场因西瓜丰收~正愁没有销路~接到传真后~喜出望外~立即组织十个车皮货物给果品公司发去~并随即回电:“十个车皮 的货已发出~请注意查收。”在果品公司发出传真后~农场回电前~外地西瓜大量涌入~价格骤然下跌。接到农场回电后~果品公司立即复电:“因市场发生变化~贵方发来的货~我公司不能接收~望能通知承运方立即停发。”但因货物已经起运~农场不能改卖他人。为此~果品公司拒收~农场指责果品公司违约~并向法院起诉。 试分析:,1,本案的纠纷是因谁的原因导致, ,2,为什么,,3,此案应如何处理, 答题要点:,1,此案的纠纷是因农场的原因而导致。 ,2,此案双方发生纠纷的原因是农场没有理解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15条。果品公司给农场的传真是询问农场是否有货源~虽然该公司在给农场的传真中提出了具体数量和品种~但同时希望农场回电通报情况。因此~果品公司的传真具有要约邀请的特点。农场没有按果品公司的传真要求通报情况~在直接向果品公司发货后~才向果品公司回电的行为~因没有要约而不具有承诺的性质~相反倒具有要约的性质。在此情况下如果果品公司接收这批货~这一行为就具有承诺性质~合同就成立。但由于果品公司拒绝接收货物~故此买卖没有承诺~合同不成立。,3,基于上述原因~法院判决农场败诉~果品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5、某制衣厂,以下简称甲方,为生产高档毛衣向某机械厂,以下简称乙方,订购一套机织设备。双方本应按照约定签订书面合同~但由于乙方说没关系~表示肯定能够在两个月内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至顺利生产~故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两个月后~乙方准时将设备送到甲方~并进行了安装调试。在安装完毕之后的试生产过程中~机器出现故障。甲方请乙方的专业人员又进行了两次调试~但故障仍未排除~于是~甲方以合同未采用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为由~要求认定合同不成立~并退货。 试分析:,1,甲方的要求认定合同不成立的请求有无法律依据, ,2,为什么,,3,此案应如何处理, 答题要点:,1,甲方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2,在此案中~双方虽然没有按法律规定签订书面合同~但是合同当事人乙方已经履 行了主要义务~而甲方也接受了。,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36条,因此双方达成的协议已经成立。,3,至于机器没有调试成功~乙方应当继续调试。如果多次调试均不成功~设备的确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认为乙方没有按合同的要求履行~甲方可以请求换货,如果乙方的确不可能提供合格产品~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但不能请求认定合同不成立。 6、某水果批发商,简称甲方,曾向南方某县水果供应点,简称乙方,购买过荔枝。因该县荔枝质量好~价格便宜~投入市场后销售很好。甲方又向乙方传真购买荔枝10吨的合同。随后甲方担心乙方不继续供货~在发出传真一周后又向乙方寄去一封挂号信~信中除了提出再多购买5吨荔枝外~又提出双方在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合同确认书。在挂号信寄出后的第二天~乙方收到甲方的传真~并同意按甲方传真中的条件供货10吨。挂号信及确认书一事双方没有再提及。不久~因供求关系变化~荔枝跌价~甲方要求其订购的荔枝价格也要下调5%~否则不收货。乙方没理睬甲方的要求~按原约定送来荔枝15吨。甲方要求按下调的价格支付货款~乙方不同意~认为自己按合同履行义务~对方也应当按合同支付价款。双方协商不成~诉至法院。法院在核查事实时发现~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签订合同确认书之前已经发出同意供货10吨传真~故判决10吨荔枝按旧价格执行~后5吨荔枝通过当事人和解~按甲方提出的价格执行。 试分析:,1,法院的处理正确吗,,2,为什么, 答题要点:,1,法院的处理正确。,2,因为前10吨荔枝在甲方提出签订确认书之前乙方已经承诺供货~而且该承诺在甲方的建议到达受要约人,乙方,之前已经到达要约人,甲方,~因此签订合同确认书的建议不能生效~但甲乙双方买卖10吨荔枝的合同成立~所以10吨荔枝按原合同价格执行。后5吨荔枝买卖合同是在提出签订确认书时提出的~对此乙方没有做出承诺~合同自然没有成立。当事人通过和解自行解决后5吨荔枝的问题~因没有损害国家和他人的合法利益~法院尊重当事人协商的结果。 7、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十天内~ 向甲公司提供新鲜蔬菜6000公斤~每公斤蔬菜的单价1元。乙公司在规定的期间内~向甲公司提供了小白菜6000公斤~甲公司拒绝接受这批小白菜~认为自己是职工食堂所消费的蔬菜~炊事员有限~不可能有那么多人力用于洗小白菜~小白菜不是合同所要的蔬菜。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争议的焦点不在价格~也不涉及合同的其他条款~唯有对合同的标的双方各执一词~甲公司认为自己的食堂从来没有买过小白菜~与乙公司是长期合作关系~经常向其购买蔬菜~每次买的不是大白菜就是萝卜等容易清洗的蔬菜~乙公司应该知道这种情况~但是其仍然送来了我公司不需要的小白菜~这是曲解了合同标的。乙公司称合同的标的是蔬菜~小白菜也是蔬菜~甲公司并没有说清楚要什么样的蔬菜~合同的标的规定是新鲜蔬菜~而小白菜最新鲜~所以我公司就送了小白菜过去~这没有违反合同的规定~甲公司称蔬菜就是大白菜或萝卜的说法太过牵强附会~既没有合同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不足为凭。 试分析:,1,什么是合同的标的,,2,你如何解释该合同的标的? 答题要点:,1,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目标即为合同的标的。 ,2,?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的~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条款的意思或者订立合同的目的解释~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在于合同的标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此做出解释。?乙公司对合同做出的解释有点过于按照自己的意思解释合同~但是严格按照合同的条款看~其并无太大的过错。但是~乙公司的行为与合同法中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不太符合~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的精神~当事人对合同条款不清楚之处应当本着协商的精神履行合同~而不应该自己单方面解释合同~给对方造成被动。?甲公司的主张也缺少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只是强调自己的炊事员少并不能成为自己单方面指定合同标的的理由。但是根据甲公司与乙公司长期合作的事实~乙公司应当考虑到甲公司的具体情况~在提供蔬菜前征求甲公司的意见~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就按照 合同法规定的解释原则解决双方的争议。在此不能适用合同文字含义解释~不能适用合同的条款原则解释~也不能适用合同上下文的意思解释~只能适用交易习惯原则解释~按照交易习惯原则~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常有提供蔬菜的合作关系~平常时如何供应蔬菜的~在本合同争议中也应当参照平时的交易习惯确定合同的标的。 8、某粮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引进一套生产食用色拉油的设备~在还未开工时~2000年11月20日某工厂,以下简称乙方,因年终将给职工分发一些福利用品~找到甲方购买色拉油。因该公司要一个月以后才能正式生产~所以它与乙方签订的合同明确规定在一个月后生效,而乙方也向甲方提出在12月30日前必须交货。到了12月30日~乙方未收到甲方的色拉油~便去电话询问~要求甲方最迟在2001年1月1日必须交货~否则即解除合同。甲方答复到时保证送货。但1月3日~甲方才将乙方需要的色拉油送到乙方。乙方拒收~甲方认为乙方违约~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方收货并支付货款。 试分析:,1,甲方的请求有无法律依据,,2,请说明理由。 答题要点:,1,甲方的请求无法律依据。,2,此案涉及到附期限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于合同签订后1个月生效。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46条。合同约定的甲方交货期限是2000年12月30日~甲方未按时交货~构成迟延履行。并且在乙方确定的宽限期到来时仍未交货~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拒收货物。 9、某矿泉水厂,以下简称甲方,为便于联系业务~扩大销路~聘请某机关后勤部门干部朱某当业务顾问并支付津贴。朱某未通过单位有关领导私自以单位的名义~与甲方签订了一份购销矿泉水合同~并采取欺骗手段偷盖了单位印章。合同签订后~朱某又拿着合同到机关下属单位要求按合同购买矿泉水。不久~某机关,简称乙方,领导得知此事~指令机关下属单位拒绝收货。为此~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甲方以乙方不履行合同为由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乙方履行合同义务并赔偿损失。 试分析:,1,甲方的诉讼要求有无法律依据,,2,并说明理由。 答题要点:,1,甲方的诉讼要求没有法律依据。,2,此案中的朱某虽然是乙方的干部~但他不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他若以乙方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必须由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授予其代理权方可。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48条。但朱某在没有取得代理权的情况下~私下代表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该行为是无权代理行为。对该代理行为~乙方事后又不予追认。因此~朱某以乙方名义与甲方签订的购销合同~对乙方不发生法律效力。甲方要求乙方履行合同的要求不能支持。甲方的损失~应由行为人朱某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0、某商场新进一种CD机~价格定为2598元。柜台组长在制作价签时~误将2598元写为598元。赵某在浏览该柜台时发现该CD机物美价廉~于是用信用卡支付1196元购买了两台CD机。一周后~商店盘点时~发现少了4000元~经查是柜台组长标错价签所致。由于赵某用信用卡结算~所以商店查出是赵某少付了CD机货款~找到赵某~提出或补交4000元或退回CD机~商店退还1196元。赵某认为彼此的买卖关系已经成立并交易完毕~商店不能反悔~拒绝商店的要求。商店无奈只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返还4000元或CD机。 试分析:,1,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吗, ,2,为什么,,3,应如何处理, 答题要点:,1,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2,《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第58条规定: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基于上述理由~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本案中~当事人因对标的物的价格的认识错误而实施的商品买卖行为。这一错误不是出卖人的故意造成~而是因疏忽标错价签造成~这一误解对出卖人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所以~根据本案的情况~符合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应依法认定为属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3,法院可根据《合同法》第58条规定~裁决赵某将CD机返还给商店~由柜台组长对由此造成赵某的损失承担责任。 11、甲公司与乙袜厂于某年4月6日签订了一份丝袜供应合同。合同规定:乙袜厂向甲公司供应丝袜2万双~总价款人民币4万元~同年4月20日交货~货到付款~合同有效期至同年4月30日止~双方若有违约应支付违约金。5月9日~乙袜厂送来2万双丝袜。甲公司以交货已过合同有效期为由拒收货物。经乙袜厂再三请求~甲公司同意接受2万双丝袜。次日~甲公司销售人员将丝袜售出5000双~其余入库存放。6月底乙袜厂电话催付货款~甲公司原签约人称~丝袜已卖出5000双~其余存在库中。同年10月8日~乙袜厂派人来收取货款~甲公司认为此批货系暂时代为保管~除已代售的5000双丝袜货款如数支付外~其余丝袜应由乙袜厂取回。但乙袜厂要求给付全部货款。 试分析:,1,甲公司起初拒收货物是否有法律依据, ,2,乙袜厂要求甲公司给付全部货款是否有理, ,3,乙袜厂在履约过程中应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4,甲公司在履行合同中是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答题要点:,1,乙袜厂逾期交货~又未在发货前与甲公司协商~应认定乙袜厂违约。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公司起初拒收货物是有法律依据的。,2,后甲公司同意接受乙袜厂迟延交付的货物并将部分货物出售~因此乙袜厂要求甲公司给付全部货款有理。,3,乙袜厂逾期交货~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向甲公司偿付逾期交货违约金。,4,甲公司逾期付款~因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袜厂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2、甲公司为开发新项目~急需资金。2000年3月12日~向乙公司借钱15万元。双方谈妥~乙公司借给甲公司15万元~借期6个月~月息为银行贷款利息的1.5倍~至同年9月12日本息一起付清~甲公司为乙公司出具了借据。甲公司因新项目开发不顺利~未盈利~到了9月12日无法偿还欠乙公司的借款。某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催促还款无果~但得到一信息~某单位曾向甲公司借款20万元~现已到还款期~某单位正准备还款~但甲公司让某单位不用还款。于是~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甲公司以某单位的还款来偿还债务~甲公司辩称该债权已放弃~无法清偿债务。 试分析:,1,甲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 ,2,乙公司是否可针对甲公司的行为行使撤销权,为什么 ,3,乙公司是否可以行使代位权,说明理由。 1,甲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甲公司与乙公司之答题要点:, 间的借贷合同关系~系自愿订立~无违法内容~又有书面借据~是合法有效的。甲公司系债务人~负有按期清偿本息的义务,乙公司为债权人~享有按期收回本金、收取利息的权利。甲公司因新项目开发不顺利~不能如约履行清偿义务~构成违约。,2,乙公司可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撤销甲公司的放弃债权行为。债权人对于自己享有的债权~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行使或者放弃。但是~当该债权人另外又系其他债权人的债务人时~如果他放弃债权的行为使他的债权人的权利无法实现时~他的债权人享有依法救济的权利。本案中~甲公司放弃对某单位享有的债权~表面上是处分自己的权益~但实际上却损害了乙公司的债权~依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乙公司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3,乙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权。根据《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享有代位权~在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的权利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实现自己的债权。乙公司可以直接向某单位行使代位权。 13、甲厂向乙单位去函表示:“本厂生产的W型电话机~每台单价90元。如果贵单位需要~请与我厂联系。”乙单位回函:“我部门愿向贵厂订购W型电话机500台~每台单价85元。”2个月后~乙单位收到甲厂发来的500台电话机~但每台价格仍为90元~于是拒收。为此甲厂以乙单位违约为由起诉于法院。 试分析:,1,乙单位是否违约,,2,为什么, 答题要点:,1,乙单位不违约。,2,因为合同还未成立。乙单位对甲厂的回函是一个附条件的新要约~因其对甲厂的要约作出了实质性变更~这一行为并不是承诺~而是一个新要约。《合同法》第30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乙单位的回函对甲 厂电话机的报价提出异议~属于实质性变更~故为新要约。因此~该合同没有成立~乙单位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4、某村配电室,供电方~以下简称甲方,与该村粮食加工专业户杨某,用电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供用电合同。合同生效后~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标准和合同的约定~保证了供电的安全性和连续性。但乙方没按时交纳电费~甲方诉至法院~要求乙方交纳电费。在诉讼期间~电费上涨~法院遂判决乙方按新的电费价格交纳电费~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试分析:,1,法院的上述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2,请根据供用电合同的概念及性质论证法院判决的依据。 答题要点:,1,法院的上述判决的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63条的规定。,2,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供用电合同是执行国家定价的合同。本案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纳电费~属于逾期付款的行为。按照合同法第63条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因此~法院判决乙方按新的电费价格交纳电费是正确的~有法律依据的。 15、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木材合同~合同约定买方甲公司应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向卖方乙公司支付40%的预付款~乙公司收到预付款后3日内发货至甲公司~甲公司收到货物验收后即结清余款。乙公司收到甲公司40%预付款后的2日即发货至甲公司。甲公司收到货物后经验收发现木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遂及时通知乙公司并拒绝支付余款。 试分析:,1,甲公司拒绝支付余款是否合法, ,2,甲公司的行为若合法~法律依据是什么,,3,甲公司行使的是什么权利,若行使该权利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答题要点:,1,甲公司拒绝支付余款是合法的。,2,《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又先后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 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乙公司虽然将木材如期运至甲公司~但其木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及其履行债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根据第67条的规定~甲公司有权拒绝支付余款。,3,甲公司行使的是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须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16、甲乙两公司签订钢材购买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钢材~总价款500万元。甲公司预支价款200万元。在甲公司即将支付预付款前~得知乙公司因经营不善~无法交付钢材~并有确切证据证明。于是~甲公司拒绝支付预付款~除非乙公司能提供一定的担保~乙公司拒绝提供担保。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 试分析:,1,甲公司拒绝支付余款是否合法, ,2,甲公司的行为若合法~法律依据是什么,,3,甲公司行使的是什么权利,若行使该权利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答题要点:,1,甲公司拒绝支付余款是合法的。,2,《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本案中甲公司作为先为给付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于缔约后财产状况明显恶化~且未提供适当担保~可能危及其债权实现时~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保护权益不受损害。因此在发生纠纷时~法院应支持甲公司的主张。,3,甲公司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须是同一双务合同所产生的两项债务~并且相互为对价给付。?互为对价给付的双务合同规定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应先履行债务的一方的履行期届至。?应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出现丧失或有可能丧失对待履行债务的能力。?应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未能为对待给付或为债务的履行提供适当的担保。 17、1999年10月1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于2000年1月15日向甲公司提供一批价款为50万元电脑配件~1999年12月1日甲公司因销售原因~需要乙公司提前提供电脑配件~甲公司要求提前履行的请求被乙公司拒绝~甲公司为了不影响销售~只好从外地进货~随后将对乙公司的债权转让给了丙公司~但未通知乙公司。丙公司与2000年1月15日去乙公司提货时遭拒绝。 试分析:,1,乙公司拒绝丙公司提货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2,甲公司与丙公司的转让合同是否有效,如何处理。 答题要点:,1,乙公司拒绝丙公司的提货有法律依据。我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本案中~甲公司将债权转让给丙公司~但未通知乙公司~因而对乙公司不发生效力。 ,2,依《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甲公司与丙公司的债权转让合同有效。丙公司的履行要求被拒绝~应当由甲公司对丙公司承担责任。 18、1999年10月11日~某化工厂为扩大生产~向某公司借款20万元~约定于2000年10月11日偿还~若迟延还款~某化工厂承担违约金。2000年10月11日某公司要求某化工厂偿还借款~某化工厂因产品销售不好~一时无力清偿20万元借款~于是某化工厂向某公司请求暂缓一段时间偿还~某公司未作任何表示~此后双方未再发生联系。2002年10月30日某公司找到某化工厂要求偿还借款并付清迟延还款违约金。某化工厂以还款时效已过~拒绝还款~某公司遂诉至法院。 试分析:,1,某化工厂拒绝还款的理由是什么。 ,2,某公司要求某化工厂还款的请求能否得到实现, 答题要点:,1,某化工厂拒绝还款的理由是某化工厂要求暂缓偿还借款~某公司未作任何表示~推定为合同没有发生变更。按照《合同法》第129条的规定~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和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上 述合同因未变更~诉讼时效仍按照原合同计算~其诉讼时效的最后期限是2002年10月11日。因此~某化工厂可以以诉讼时效已过而拒绝还款。 ,2,依我国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虽可提起诉讼~但只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而没有实体意义上的诉权~即其所主张的权利得不到法律保障。因此~某公司要求某化工厂还款的请求有可能因诉讼时效已过而得不到实现。 19、某市胜利电镀厂,以下简称甲方,从1996年起为某市汽车油箱厂,以下简称乙方,加工电镀零配件。至1999年~双方业务往来加工额已达9万余元~同时乙方欠甲方的加工制作费47000余元迟迟未给付。2000年5月~乙方更名为市汽车制造厂。甲方向汽车制造厂追索欠款时~该厂以“原厂撤销~厂长更换~汽车油箱厂的债务与本厂无关”为由~拒绝偿还。2000年8月~甲方诉至该市某区人民法院。 试分析:,1,我国《合同法》对此有无规定,若有规定~请回答其主要内容。,2,根据法律规定~某市汽车制造厂是否应承担偿还乙方债务的义务,为什么,,3,此案应如何处理, 答题要点:,1,我国于1999年3月15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该法的第76条对此做了明确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2,汽车制造厂应该承担偿还乙方债务的义务。因为~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本案乙方于2000年5月更名为市汽车制造厂~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就应由汽车制造厂来享有和承担~汽车制造厂以“原厂撤销~厂长更换~汽车油箱厂的债务与本厂无关”为由~拒绝偿还欠款是无法律根据的~也是违法的。,3,汽车制造厂应当将乙方的47000余元欠款偿还给甲方。并满足甲方的其他诉讼要求。 20、某中学与某服装厂在1999年11月签订了一份服装加工合同。合同规定:由服装厂为某中学加工校服500套~平均每套支付加工费30元~共计15000元,某中学负责提供布料、服装型号和规格,某中学在接到服装厂取货通知后2天内付款~服装厂接到货 款后3天内将校服送达某中学。服装厂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了服装加工任务并收到货款~依约在第3天将校服送达某中学~可由于该校领导班子正处于调整之中~无人负责接收该批校服。连续一周仍无人出面接受校服。因此服装厂只好将该校服提存。在提存之后~服装厂认为既然某中学领导班子未定~待领导班子确定后再通知某中学来领校服。15天后服装厂才通知某中学领取提存物~某中学在领取提存物时被要求交付15天的保管费用~某中学拒交~认为服装厂未能及时通知学校去取校服~导致校服提存15天~应由服装厂支付提存费用。 试分析:,1,某中学拒绝支付提存费用的理由有法律依据吗,请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说明。,2,服装厂的行为中有无不当之处,,3,此案如何处理, 答题要点:,1,某中学拒绝支付提存费用的理由有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102条的规定“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本案中~债务人提存的原因是债权人的领导班子处于调整之中~暂无人负责工作造成校服无法送达~属于债权人迟延受领而非债权人下落不明。因此~服装厂在提存标的物后应及时通知某中学。15天后才通知属于不及时通知~故某中学不应为此承担责任。,2,服装厂未能及时通知中学提取提存物~应为自己的迟延通知负责。至于服装厂没有及时通知的理由属于服装厂主观认为~而不是客观上无法通知~不能成为其没有及时通知的法律上的理由。服装厂的行为中有迟延通知之过。,3,某中学应当先行支付该校服保管费~然后向某服装厂追索该保管费。 21、2000年3月15日~某纺织厂与某服装厂签订一份布料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纺织厂于2000年4月15日前提供真丝双绉面料1000米~服装厂先支付价款8万元~并于5月20日将货款一次性全部支付。2000年4月15日~服装厂通知纺织厂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纺织厂回函言:因设备老化~按时交付有一定困难~请求暂缓履行~服装厂因为要抢在夏季到来之前上市销售该批真丝服装~没有同意纺织厂迟延履行的要求。2000年4月25日~因纺 织厂没有履行合同~服装厂致函纺织厂~要求纺织厂最迟在5月10日前履行合同~否则解除合同。2000年5月20日~纺织厂仍未履行合同~服装厂只好从别的渠道用每米90元的价格购买了真丝双绉面料1000米~总价款9万元~同时通知纺织厂解除合同~返还8万元货款及利息~并要求纺织厂赔偿误工损失及购买布料多支付的1万元价款。2000年8月10日~纺织厂要求履行合同~称服装厂解除合同没有征得纺织厂的同意~因而合同没有解除~服装厂应当接受货物。在遭到拒绝后遂起诉至法院。 试分析:,1,服装厂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2,法院能否支持纺织厂的主张, ,3,服装厂能否要求损害赔偿, 答题要点:,1,服装厂有权解除合同。依照《合同法》第94条规定~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案中~纺织厂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在服装厂的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因此服装厂有权解除合同。,2,法院不能支持纺织厂的主张。这涉及到法定解除权应当如何行使的问题。依照《合同法》第96条的规定~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本案中~服装厂在解除合同时通知了纺织厂~纺织厂对此没有提出异议~依照法律的规定~合同自解除的通知到达纺织厂时就已经生效~不需要纺织厂的同意。因此纺织厂的主张~法院不能支持。,3,服装厂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依据法律有关规定~解除合同与损害赔偿可以并存~当事人解除合同后如果有其他损失的仍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2、甲商场3月份欲从乙冰箱厂购进冰箱50台~每台2800元~共计14万元。双方约定4月份货到后先付4万元~其余待销售后付清余下的10万元货款。后乙冰箱厂想在甲商场开设销售专柜~打开销路。双方遂签订租赁场地合同~约定租赁期为1年~自同年4月起至次年4月止~月租金2万元~共计24万元。由乙冰箱厂3个月付1次~分4次付清。7月份乙冰箱厂通知甲商场~称用应收甲商场的10万元冰箱货款中的6万元抵销其4月至7月的租金。 试分析:,1,用所学的合同法的理论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乙冰 箱厂的做法是否合法,,2,为什么, 答题要点:,1,乙冰箱厂的做法符合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该案涉及的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中债务相互抵销的法律规定。抵销~是指两个以上的债的关系的当事人就互负给负种类相同的债务~各自得以其对他方享有的债权充抵自己对他方的债务~而使各自的债务在对等的数额内相互消灭的意思表示。,2,我国《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本案中~甲商场与乙冰箱厂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彼此的合同标的物又属于种类和品质相同的货币~也到了履行期~因此~乙冰箱厂可以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同类债务相互抵销的规定~通知甲商场对6万元债务予以抵销。 23、甲油料厂与某供销社订立一份农副产品供销合同~双方约定由供销社在1个月内向甲油料厂供应黄豆30吨~每吨单价1000元。在合同履行期间~乙公司找到供销社表示愿意以每吨1500元的单价购买20吨黄豆~供销社见其出价高~就将20吨本来准备运给甲油料厂的黄豆卖给了乙公司~致使只能供应10吨黄豆给甲油料厂。甲油料厂要求供销社按照合同的约定供应剩余的20吨黄豆~供销社表示无法按照原合同的条件供货~并要求解除合同。甲油料厂不同意~坚持要求供销社履行合同。 试分析:,1,甲油料厂的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2,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甲油料厂如果要求供销社继续履行合同有无法律依据,,3,供销社能否只赔偿损失或者只支付违约金而不继续履行合同, 答题要点:,1,甲油料厂要求供销社继续供货是有法律依据的。因为~双方合同约定由供销社供应甲油料厂黄豆30吨~现黄豆只供应了10吨~所以甲油料厂有权要求继续供货。,2,若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是否继续供应黄豆~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油料厂有权要求供销社继续供货。《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 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3,订立合同的目的就在于通过履行合同获取预定的利益~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就无法实现权利。如果违约方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对方,受损害方,认为实现合同权利对自己是必要的~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不得以承担了对方的损失为由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受损害方在此情况下~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所以供销社不能只赔偿损失或者只支付违约金而不继续履行合同。 24、某市朝阳玻璃制品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某市天然气供应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常年供气合同。合同规定~乙方每天向甲方供应生产用气4000立方~如减少或停供须提前五天通知甲方做好准备。甲方按月结清天然气款。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交付定金5万元。合同签订后不久~随着用气单位的增多~天然气供应日趋紧张~有些用气单位向乙方许诺可以购买高价气。乙方为追求本单位的经济效益~要求甲方减少用气2000立方~甲方不同意。乙方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单方突然停止向甲方供气~致使甲方生产设备受损~造成损失约4万元。甲方派人前去乙方交涉~要求其保证供气~并双倍返还其已交付的定金。乙方不同意。甲方遂向某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双倍返还其已交付的定金~赔偿其他损失。 试分析:,1,该合同是否为有效合同, ,2,甲方的诉讼请求有无法律依据,并说明理由。 ,3,本案如何处理, 答题要点:,1,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天然气供应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是有效合同。,2,甲方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115条。在甲方支付定金~合同有效成立的前提下~乙方单方擅自减少供气~当甲方不同意时~又在不通知的情况下停止供气~造成甲方的设备损害~这是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继续履行合同。,3,法院判决乙方双倍返还已收受的定金共10万元~继续履行向甲方供应天然气的义务。并赔偿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4万 元。 25、某村委会与村民张某签订了荒山植树承包合同。合同规定~村委会负责给张某提供果树苗2000株和运输用车~张某每年向村委会上交承包费1千元~3年后荒山上的果树木所得归张某所有。合同签订后~张某如数上交了当年的承包费1千元~但村委会只提供了500株树苗~而且未提供运输用车~张某为了能赶在当年植树季节将树苗全部种下~只好自己购买高价树苗和租用其他车辆~比原计划多支付2千元。张某要求村委会赔偿因其不严格履行合同而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并继续提供运输用车。村委会拒绝赔偿~张某诉至法院。 试分析:,1,张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吗,,2,此案应如何处理, 答题要点:,1,《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这条法律规定~张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村委会应当按合同的约定如数提供2000株树苗和运输用车~未提供即属违约~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本案应作如下处理:村委会赔偿张某因其违约而多支付的2千元~并继续为张某提供运输用车。 26、1999年11月~某市钢材厂与某铁道工程局签订买卖铁轨合同~约定由某钢铁厂每季度卖给某铁道工程局铁轨50吨~铁道工程局收到货后向钢材厂支付货款。自1999年12月至2000年6月~钢材厂累计卖给铁道工程局铁轨200吨~总价款1000万元~铁道工程局先后支付货款500万元~尚欠货款500万元。期间钢材厂多次向铁道工程局催收余款~但未曾提出由铁道工程局清偿全部货款及延期付款利息的请求。铁道工程局每次收到货后即支付部分货款~钢材厂每次催收货款铁道工程局也支付部分货款~但均未清结。2001年6月~钢材厂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铁道工程局清偿拖欠的全部货款及延期付款的银行利息及逾期付款滞纳金。 试分析:,1,法院是否全部支持钢材厂的诉讼请求, ,2,为什么, 答题要点:,1,法院部分支持钢材厂诉讼请求。?法院支持钢材厂要求铁道工程局清偿全部货款的诉讼请求。?法院支持钢材厂要求铁道工程局赔偿延期付款银行利息及逾期付款滞纳金~但仅从2001年6月自铁道工程局清偿货款之日止的延期付款银行利息及逾期付款滞纳金。 ,2,法院部分支持钢材厂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是:根据《民法通则》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铁道工程局可以随时向钢材厂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或者按钢材厂随时提出的付款要求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在本案中~钢材厂是2001年6月起诉时提出清结货款并支付延期付款的银行利息及逾期付款滞纳金的请求~以前未曾提出过~所以~铁道工程局未清偿全部货款的行为不构成违约~仅从钢材厂提起诉讼次日为未履行付款义务~应承担这一段时间后的违约责任。即铁道工程局在清偿全部货款后并赔偿从钢材厂提起诉讼次日起至清偿全部货款之日止的延期付款的银行利息及逾期付款滞纳金。 27、曹某与陈某两人是好朋友~一日~曹某到陈某家作客~曹某见陈某家里有一幅画很是喜欢~陈某见状对曹某说让我先挂几天就送给你~曹某表示不信~陈某当即立据为凭~后因曹某与陈某两人因事发生争执导致关系恶化~陈某一直也就没有将画给曹某~曹某很生气~拿着陈某所立凭据找陈某索要画不成~遂曹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陈某承担违约责任。 试分析:,1,陈某与曹某所订立的合同是什么性质的合同, ,2,法院会支持曹某的主张吗,为什么, 答题要点:,1,陈某与曹某所订立的合同是赠与合同。,2,法院会支持曹某的主张。因为首先~我国《合同法》上所规定的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关系即可以成立~符合合同生效条件~即从成立之时起生效。其次~尽管《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本案中~直至曹某起诉~陈某也没有行使任意撤销权~赠与合同仍有法律拘束力。所以陈某应对曹某承担违约责任。 28、钱某在外地工作~将儿子送入北京一学校上学~并托北京 的同学孙某抽空去照顾儿子的生活~孙某非常尽心~常去照顾钱某的儿子的生活~钱某在感动之余~就决定将自己的一台八成新的手提电脑送给对方。 根据上述情况~用所学的《合同法》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如果手提电脑在答应送给孙某但尚未履行前由于双方关系变坏~钱某是否可以撤销赠与,为什么,,2,如果已经将手提电脑交付给孙某~钱某是否可以撤销赠与,为什么,,3,如果孙某没有按照约定照顾钱某的儿子~钱某在交付手提电脑后是否可以撤销赠与,为什么, 答题要点:,1,李某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2,不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因此~权利已经转移的情况下不可以撤销。,3,由于钱某在赠与孙某手提电脑时~并未声明孙某在接受赠与的同时必须对钱某的儿子尽到照顾义务~孙某照顾钱某的儿子是基于此前的委托合同~故本赠与合同并非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在赠与物权利移转后~钱某无法定事由~不得撤销赠与合同。 29、周某与郑某是老邻居~周某单位分了新房子准备搬家。搬家时~见郑某家因经济一直比较困难没有冰箱~自己搬新家准备买台新冰箱~就将原来使用的一台单门冰箱送给郑某~并对郑某说~这台冰箱用了12年了~但一直都很好用~没出过毛病~如不嫌弃就留下使用。郑某说~旧的总比没有用强~于是留下冰箱。半年后~这台冰箱在使用中突然因故障起火~烧毁了郑家的大部分财产。郑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周某没有告知冰箱存在质量问题~可能会引起火灾~导致他接受了冰箱~造成家庭财产的损失。要求周某对他家的经济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试分析:,1,郑某诉由是否有法律依据,说明理由。 ,2,应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答题要点:,1,郑某诉由没有法律依据。合同法》第191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 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周某送郑某冰箱时没有要求郑某承担任何义务~所以~周某赠与的财产即使有瑕疵也不需承担责任。况且周某在送冰箱时告知郑某此冰箱已使用了12年~郑某在接受冰箱时对冰箱的现有品质是知悉的~所以也不存在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的情况。,2,依上述理由~赠与人周某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郑某应当对家电使用寿命具有一般人所能了解的知识~使用了12年的电器一般会存在不安全因素。我国《产品质量法》第33条第2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产品交付最初用户、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该冰箱已使用了12年~超过了10年的行使请求权期限~在我国冰箱未明确标明安全使用期~所以郑某无法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请求损害赔偿。 30、某股份有限公司与某商业银行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某商业银行向某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人民币5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三年~借款用途为技术改造。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回答下列问题:,1,借款合同没有采用书面形式是否合法,为什么,,2,某股份有限公司按照银行要求提供保证担保~保证人为某股份有限公司的主管部门~即市冶金工业局。该担保是否合法,为什么,,3,某商业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将利息75万元预先在本金中扣除。这种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4,假如当事人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利息的支付期限~应当怎么处理,为什么, 答题要点:,1,借款合同没有采用书面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法》第197条第1款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例中当事人之间的借款不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因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国家机关不能做保证人。冶金工业局为国家机关~因此不符合法律规定。,3,不合法。《合同法》第200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4,如果当事人没有 约定利息支付期限~应当根据《合同法》第61条、205条的规定处理。即当事人之间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合同的其他条款和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本合同的借款期间为三年~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 、李某与刘某签订一房屋租赁合同。根据所学的《合同法》31 的知识和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假如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为30年~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假如租赁期间房屋需要维修~承租人也要求维修~但由于没有维修~致使房屋侧墙倒塌~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责任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3,为了美观舒适~承租人自己对房屋进行了装修~要求出租人按照装修费用的一半支付是否合理,为什么,,4,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关系是否解除,为什么,,5,在承租期间~出租人将房屋出售~是否需要承租人的同意,为什么, 答题要点:,1,合同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2,责任应当由出租人承担。《合同法》第216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合同法》第220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不合理。《合同法》第223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该承租人没有得到出租人的同意自己进行装修~违反法律的规定~因此要求出租人支付一半的费用是不合理的。,4,没有解除。《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5,不需要承租人的同意。但应当提前通知承租人。《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32、某年4月~甲租赁公司与乙机械厂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由租赁公司按照的要求~从国外购买设备3台~租给乙机 械厂使用~租期2年。同年6月设备抵达大连港~但由于购买人是甲租赁公司~所以运单上载明的收货人是甲租赁公司。设备到后~甲租赁公司通知乙机械厂前去提货。当乙机械厂到港口提货时被拒绝~理由是收货人是甲租赁公司。乙机械厂急忙电告甲租赁公司派人解决~但甲租赁公司以承租人为租赁物的接受人为由未及时派人前往港口提货~后来乙机械厂通过别的办法提取了设备~但由于耽误了提货期限被港口罚款2万元。乙机械厂认为是甲租赁公司延误了提货期限~向甲租赁公司索赔罚款2万元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试分析:这笔罚款应由谁负担,为什么, 答题要点:根据《合同法》第245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本案中造成乙机械厂被罚款的主要责任在甲租赁公司。应由甲租赁公司承担责任。尽管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乙机械厂是使用设备的人~应该前去提货~但由于运单上写明收货人是甲租赁公司~故乙机械厂无法提出设备~而甲租赁公司在知道情况后未及时派人前去处理导致延期提货~甲租赁公司未保证承租人乙机械厂及时提取租赁物~乙机械厂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享有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权~所以过错在甲租赁公司~应由甲租赁公司承担责任~即向乙机械厂赔偿2万元。 33、2001年5月26日~某印刷厂与某科技开发公司~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印刷厂从科技开发公司购买应用于激光照排的排版设备一套~单价 50000元。因为科技开发公司原有的排版设备不能完全符合印刷厂的生产要求~故印刷厂要求科技开发公司按其提供的资料进行改造生产~科技开发公司同意~并在合同中注明这一点。 2001年7月 26日~新设备运到印刷厂。印刷厂随即按合同支付了货款。可是印刷厂8月初在安装设备之后进行测试时发现设备在辨认字体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即要求科技开发公司来人处理。经检查后~印刷厂发现该设备远远达不到排版的技术要求~其原因是科技开发公司生产的设备没有完全按某印刷厂提供的资料制作~由于设备存在以上问题~致使无法正常投入使用~印刷厂要求科技开发公司重新制作符合其要求的排版设备。 试分析:,1,该案例中的合同是买卖合同,还是承揽合同,合同性质的不同对案件的结果是否有影响,,2,本案应该怎么处理, 答题要点:,1,本案属承揽合同。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都存在标的物的交付~这使得二者在社会生活中有时极其相似~其根本的区别在于:承揽合同的定作物是根据定作人的要求而制作~它必须是存在于合同履行之后,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存在于买卖合同订立之前~或者虽存在于买卖合同履行后~但是出卖人根据自己的标准生产的标准化的成品~买受人只是选择了规格。本案中印刷厂要求科技开发公司按其提供的资料进行生产~这就使得合同的性质为承揽合同。不同的合同其效力不同~所以合同的性质对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有重要的意义。 ,2,本案中承揽人科技开发公司没有按照定作人某印刷厂的要求进行工作~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4、某商场,以下简称甲方,与某服装厂,以下简称乙方,于4月初签订了便式西服定作合同。合同规定:甲方提供样品~由乙方购料制作便式西服500套。每套布料180元~加工费90元~所用布料与甲方所提供的样品相同~以所封存的样品为检验产品质量的依据。乙方分3次交货~4月底交200套~5月底交200套~6月初交100套。每次交货后甲方在6天内付款。4月底~甲乙双方如期履行了合同。但5月底~乙方交付的第二批便式西服~经甲方检验~发现存在同一规格的西服领头大小不一~口袋上下左右偏位等质量问题~与样品完全不相符。于是~甲方要求乙方停止工作~双方解除合同~乙方赔偿甲方错过销售旺季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则提出~该批西服已转给某个体裁缝加工~质量问题也应由个体裁缝独立承担责任。双方协商不成~甲方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法院受理此案后~进行了调查取证~发现乙方于5月初与某大公司签订了出口服装加工合同~乙方全部设备与劳动力都投入加工出口服装中~故将制作便式西服的任务在未与甲方协商的情况下~擅自转给个体裁缝。 试分析:,1,在此纠纷中谁负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是什么, ,2,定作合同转让中要注意什么问题,,3,此案如何处理, 答题要点:,1,此案中乙方负有违约责任。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253条。因为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是便式西服定作合同。从甲方的角度来看~它是基于对乙方的技术条件、工作能力和信誉的信任~才与其订立合同的,而乙方未同甲方协商~就擅自转让定作合同~私自让某个体裁缝独立完成加工西服的大部分工作任务~影响了西服的质量~使甲方利益受损。,2,定作合同是一种以行为为标的的合同。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承揽方可能有需要将合同中规定的主要工作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形。在转让之前~承揽方应认识到转让一事不仅与己相关~而且也与定作人的权益紧密相连~故应与定作人商量~在征得其同意后~方可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否则定作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揽人赔偿损失。,3,本案应如下处理:解除定作合同。第二批西服由乙方收回~其损失乙方自行承担或与加工者共同承担。对甲方的间接经济损失可适当补偿。 35、某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某科研所,以下简称乙方,于1999年10月15日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某太阳能发电装臵。双方约定~研制费由甲方支付~研制出的成果归甲方使用。4个月后~乙方研制成功~甲方按约定支付研制费~同时依约定享有成果使用权。2000年4月乙方将该技术成果向专利局申请发明创造专利权。甲方得知后也向专利局申请该技术的发明创造专利权。 试分析:,1,我国《合同法》对此有无规定,若有规定~请回答其主要内容。,2,本案是否适用新《合同法》,,3,依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该技术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哪方所有,为什么,,4,若一方取得专利权~另一方可以享有什么权利, 答题要点:,1,我国于1999年3月15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该法的第339条对此做了明确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2,本案适用新《合同法》。因为《合同法》的施行日期是1999年10月1日~本案当事人签订委托技术开发合同的时间是1999年10月15日。,3,依《合同法》的规定~该技术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归乙方所有。因为~合同法第339条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4,若乙方取得该项技术的专利权~依合同法的规定~委托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研究开发方就其发明创造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方可以优先受让专利申请权。因此~甲方可以免费使用该太阳能发电装臵~并可优先受让该技术的专利申请权。 36、王朝化工技术开发公司向某农药厂转让一种高效氯氰菊酯制备技术秘密。在王朝化工技术开发公司的一再要求下~双方在技术转让合同中规定了在某农药厂使用该项技术秘密时~不得对该项技术秘密做任何技术改进。后某农药厂在使用该项技术秘密中为了适应生产条件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对该项技术作了改进。王朝化工技术开发公司听到后以某农药厂违约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试分析:,1,法院会支持王朝化工技术开发公司的诉讼请求吗, ,2,请阐明法律依据和理由。 答题要点:,1,法院应依照《合同法》第343条的规定驳回王朝化工技术开发公司的诉讼请求。,2,《合同法》第343条规定:“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约定让与人和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王朝化工技术开发公司与某农药厂在所订立的高效氯氰菊酯制备技术秘密转让技术合同中~约定了受让人不得对技术作任何改进的条款。该条款实质上是对技术进步的一种限制~不利于技术竞争和技术进步~属于违反法定义务的无效条款。王朝化工技术开发公司的起诉理由即无有效合同依据~又无任何法律依据~法院应驳回王朝化工技术开发公司的诉讼请求。 37、某汽车制造厂于1998年3月10日经由铁路某站托运10 辆汽车~收货人为某汽车销售商。货物到站后~车站前后三次通知某汽车销售商领取货物~某汽车销售商既不拒绝也不领取。随后~车站又通知托运人某汽车制造厂来车站处理~托运人也未前来处理。直到1998年底~某汽车制造厂才来车站要求提取货物。车站根据规定核收保管费近万元~某汽车制造厂拒绝支付~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试分析:,1,本案中某车站核收保管费有无法律依据, ,2,本案中应由谁负支付保管费的责任, 答题要点:,1,某车站核收保管费有法律依据。因为《合同法》第309条规定:“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等费用。”承运人某车站已按规定通知收货人和托运人~要求及时处理货物~收货人和托运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提取货物~承运人有理由核收保管费。,2,本案中承运人已经通知了收货人和托运人前来提取货物~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收货人某汽车销售商应负有支付保管费责任~托运人可以先期支付逾期提货的保管费~再向收货人某汽车销售商追偿逾期提货的保管费。 38、某个体户赵某在前景仓库寄存彩电一批100台~价值共计100万元。双方商定:仓库自1999年1月15日至2月15日期间保管~赵某分三批取走,2月15日赵某取走最后一批彩电时~支付保管费2000元。2月15日~赵某前来取最后一批彩电时~双方为保管费的多少发生争议。赵某认为自己的彩电实际是在1月25日晚上才入前景仓库~应当少付保管费250元。前景仓库拒绝减少保管费~理由是仓库早已为赵某的彩电的到来准备了地方~至于赵某是不是准时进库是赵某自己的事情~与仓库无关。赵某认为前景仓库位于江边码头~自己又通知了彩电到站的准确时间~前景仓库不可能空着货位。只同意支付1750元保管费。前景仓库于是拒绝赵某提取所剩下的彩电。 试分析:,1,赵某要求减少保管费是否合理,为什么,,2,前景仓库在赵某拒绝足额支付保管费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拒绝其提取货物,说明理由。,3,前景仓库留臵所有货物的做法是否正确, 答题要点:,1,不合理。本案当事人签订的是仓储合同~我国《合同法》第382条规定:“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就意味着仓储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而诺成性合同~其成立不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合同即成立。若合同签订后~因存货人原因货物不能按约定入库~依然要交付仓储费。,2,可以拒绝。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对仓储合同没有规定时~适用法律对保管合同的规定。《合同法》第380条规定:“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臵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本案虽为仓储合同~但在寄存人不支付仓储费~而双方对留臵无相反约定的情况下~保管人可以留臵仓储物~拒绝其提取仓储物。,3,但本案保管人前景仓库明显过多留臵了赵某的货物~是不妥的。因为在仓储物是可分物时~保管人在留臵时仅可留臵价值相当于仓储费部分的仓储物。而本案的仓储物恰恰是可分物。所以前景仓库没有理由留臵所剩下的彩电~而只能留臵相当于250元的货物。 39、A橡胶集团公司委托B进出口公司从美国C公司进口一套橡胶拉延机生产线。B进出口公司根据A橡胶集团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要求与技术要求与C公司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C公司于2002年5月25日交货。5月20日C公司将设备交到A橡胶集团公司指定的厂房~并派人到A橡胶集团公司指导安装。设备安装完毕~于6月1日试运行~经过再三调试~至8月中旬设备运转仍不正常~不能拉延出合格的橡胶制品~无法达到合同的技术标准要求。后经专家鉴定~该设备在生产和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中出现缺陷~不可能用中国原料生产出合格产品。为此~A橡胶集团公司向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C公司赔偿其损失。C公司辩称:合同的主体是B进出口公司~A橡胶集团公司无权起诉。另外合同签订地是在香港~中国法院无管辖权。 试分析:,1,请分析该案件中的合同关系。 ,2,C公司的主张是否有法律依据, ,3,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 答题要点:,1,本案中A橡胶集团公司是委托人~B进出口公 司是受托人~美国C公司是第三人。《合同法》403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因第三人履行合同不符合与受托人之间的合同约定~委托人A橡胶集团公司可直接向第三人即美国C公 ,C公司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C公司将合同标司行使索赔权。,2 的运抵委托人A橡胶集团公司厂房~并指导设备安装~就已经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该合同履行地在中国~中国法院有管辖权。,3,中国法院可以运用中国《合同法》对C公司因生产和设计上的缺陷过错~判处C公司赔偿A橡胶集团公司损失。 40、甲棉纺厂与乙贸易公司依法签订一份棉花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贸易公司向甲棉纺厂提供未经精加工的去籽棉花100吨~依合同约定执行国家定价~并规定违约者应支付违约金。在合同执行中~乙贸易公司因单方主观上的原因迟延20日交货~在此之前正好赶上市场上调整棉花收购价~调整后的棉花收购价比以前有所提高。乙贸易公司提出按照提价后的棉花收购价付款~甲棉纺厂不同意~认为乙贸易公司迟延交货~负有违约责任~应仍按原定价格支付货款。乙贸易公司不同意~拒绝交货~甲棉纺厂诉至法院~要求乙贸易公司按约定价格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 试分析:,1,乙贸易公司关于提价的理由是否有法律依据,为 什么,,2,法院应如何处理, 答题要点:,1,乙贸易公司关于提价的理由没有法律依据。因为~乙贸易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属于逾期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按照合同法第63条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因此~依此法律规定乙贸易公司不能提高棉花价格~应按原定价格接受甲棉纺厂的货款。,2,法院应判决乙方:首先~继续履行合同,其次~按合同原定价格接受甲棉纺厂支付的货款,最后~支付迟延交货的违约金。 41、甲企业,本题下称"甲",向乙企业,本题下称"乙",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在10日内报价。乙接受甲发出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报价~亦要求甲在10日内回复,甲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乙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按甲提出的条件发货~甲收货后未提出异议~亦未付货款。后因市场发生变化~该货物价格下降。甲遂向乙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关系不能成立~故乙应尽快取回货物。乙不同意甲的意见~要求其偿付货款。随后~乙发现甲放弃其对关联企业的到期债权~并向其关联企业无偿转让财产~可能使自己的货款无法得到清偿~遂向人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分析回答下列问题:,1,试述甲传真订货、乙报价、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法律性质。,2,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3,对甲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何种权利请求~以保护其利益不受侵害,对乙行使该权利的期限~法律有何规定,,2000年, 【答案】,1,甲传真订货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邀请。因该传真欠缺价格条款~邀请乙报价~故不具有要约性质。乙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内容具体确定,第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乙的报价因同意甲方传真中的其他条件~并通过报价使合同条款内容具体确定~约定回复日期则表明其将受报价的约束~已具备要约的全部要件。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承诺。因其内容与要约一致~且于承诺期限内作出。,2,买卖合同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本题中~虽双方未按约定签订书面合同~但乙已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甲亦接受~未及时提出异议~故合同成立。,3,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行使撤销权的请求~撤销甲的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以维护其权益。对撤销权的时效~《合同法》规定~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 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该权利消灭。 42、1999年10月15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该合同约定:由B公司为A公司制作铝合金门窗1万件~原材料由A公司提供~加工承揽报酬总额为150万元~违约金为报酬总额的10,,A公司应在1999年11月5日前向B公司交付60,的原材料~B公司应在2000年3月1日前完成6000件门窗的加工制作并交货,A公司应在2000年3月5日前交付其余40,的原材料~B公司应在2000年5月20日前完成其余门窗的加工制作并交货。A公司应在收到B公司交付门窗后3日内付清相应款项。 为确保A公司履行付款义务~B公司要求其提供担保~适值D公司委托A公司购买办公用房~D公司为此向A公司提供了盖有D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空白委托书和D公司的合同专用章。A公司遂利用上述空白委托书和合同专用章~将D公司列为该项加工承揽合同的连带保证人~与B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1999年11月1日~A公司向B公司交付60,的原材料~B公司按约加工制作门窗。2000年2月28日~B公司将制作完成的6000件门窗交付A公司~A公司按报酬总额的60,予以结算。2000年3月1日~B公司发生重组~加工型材的生产部门分立为C公司。3月5日~A公司既未按加工承揽合同的约定向B公司交付40,的原材料~也未向C公司交付。3月15日~C公司要求A公司继续履行其与B公司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A公司表示无法继续履行并要求解除合同。C公司遂在数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A公司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加工承揽合同~同时要求D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经查明: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仅有B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签章~而无A公司的签章。 要求:,1,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2,C公司可否向A公司主张加工承揽合同的权利,为什么,,3,C公司要求判令A公司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加工承揽合同的主张能否获得支持,并说明理由。,4,D公司应否承担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2001年, 【答案】,1,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成立。根据 《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在本案中~A公司虽未在加工承揽合同上签章~但已经实际履行了主要义务~且B公司已经接受~加工承揽合同成立。,2,C公司可向A公司主张加工承揽合同的权利。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3,首先~C公司要求判令A公司支付违约金的主张可以获得支持。A公司未按照加工承揽合同约定的时间向B公司支付40,的原材料~已构成违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其次~C公司要求判令A公司继续履行合同的主张不能获得支持。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加工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A公司作为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故无需继续履行合同。,4,D公司应当承担保证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行为人超越代理权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合同有效。本案中~A公司向B公司出具了D公司提供的盖有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空白委托书及合同专用章~B公司有理由相信A公司有代理权~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以D公司为保证人的保证合同有效~因此D公司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43、甲、乙公司于2001年4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标的额为1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应于4月10日前交付20万元的定金~以此作为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4月15日~乙公司在甲公司未交付定金的情况下发出全部货物~甲公司接受了该批货物。4月20日~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支付100万元的货款~遭到拒绝。经查明:甲公司怠于行使对丙公司的到期债权100万元~此外甲公司欠丁银行贷款本息100万元。4月30日~乙公司向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甲公司对丙公司的到期债权。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乙公司的代位权成立~由丙公司向乙公司履行清偿义务~诉讼费用2万元由债务人甲公司负担。丁银行得知后~向乙公司主张平均分配丙公司偿还的100万元~遭 到乙公司的拒绝。 要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生效,并说明理由。,2,简述乙公司向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时应当符合的条件。,3,丁银 ,人民法院判定诉讼费用由甲行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4 公司负担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1,买卖合同生效。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在本题中~甲公司虽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定金~但乙公司已经交付全部货物并且甲公司接受了货物~视为主合同已经履行。,2,根据《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3,丁银行的主张不成立。根据《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其债权就代位权行使的结果有优先受偿权利。在本题中~债权人乙公司就其代位权行使的结果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因此丁银行的主张不成立。,4,人民法院判定诉讼费用由甲公司负担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负担。在本题中~诉讼费用应当由次债务人丙公司负担。 44、2001年7月1日~A公司与B银行签定了2000万元的借款合同。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期限为2001年7月1日,2001年12月31日。根据B银行的要求~C公司作为A公司的保证人与B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根据保证合同的约定~C公司为连带保证人~但双方未约定保证期间。2001年9月1日~A公司与B银行经协商~将借款数额由2000万元增加到2500万元~同时将还款期限变更为2002年3月31日~但双方变更借款合同未征得C公司的书面同意。 2002年4月1日~A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借款~B银行于2002年4月10日书面通知A公司偿还借款本息~当日遭到A公司 的拒绝。2002年7月15日~B银行要求C公司承担保证责任~遭到C公司的拒绝。B银行经调查得知~A公司怠于行使对D公司的到期债权1000万元~B银行于2002年8月10日提起代位权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定由D公司向B银行支付1000万元。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B银行胜诉~诉讼费用10万元由A公司负担。A公司的债权人E银行得知后~向B银行提出按照各自的债权比例分配D公司偿还的1000万元~遭到B银行的拒绝。 要求: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合同法解释》、《担保法解释》等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B银行如对A公司提起诉讼~其具体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什么,并说明理由。,2,C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3,E银行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4,人民法院裁定诉讼费用由A公司负担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1,诉讼时效期间具体为2002年4月11日,2004年4月10日。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借款合同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在本题中~B银行于4月10日书面通知A公司偿还借款本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因此B银行可以在2002年4月11日,2004年4月10日的期间内对A公司提起诉讼。,2,C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理由如下:?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即2002年1月1日,2002年6月30日。?根据《担保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在本题中~由于B银行和A公司变更主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C公司的同意~因此C公司的保证期间仍为2002年1月1日,2002年6月30日。?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连带责任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在本题中~由于债权人B银行未在保证人C公司的保证期间内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因此C公司的保证责任解除。,3,E银行的主张不成立。根据《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其债权就代位权行使的结 果有优先受偿的权利。,4,人民法院裁定诉讼费用由A公司负担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负担。在本题中~诉讼费用应当由次债务人D公司负担。 45、2001年3月20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了2000万元的借款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2001年4月1日,2002年3月31日。根据乙银行的要求~甲公司以自己所有的价值800万元的机器设备A设臵抵押。在抵押合同中~双方约定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如甲公司不能清偿本息~该机器设备的所有权直接转移为乙银行所有。2001年7月1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将机器设备A出租给丙公司~租赁期限为1年,2001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在签订租赁合同的过程中~甲公司将该设备已经抵押的情况书面告知丙公司。此外~根据乙银行的要求~丁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乙银行签订的书面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丙公司保证担保的债权为1200万元~其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但未约定保证期间。2002年4月1日~由于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乙银行要求行使抵押权。丙公司以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为由~拒绝了乙银行的主张。2002年5月1日~乙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月1日~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要求甲公司清偿贷款本息。 要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2,丙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3,具体说明丁公司的保证期间~并说明理由。,4,具体说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并说明理由。,5,如果债权人乙银行放弃债务人甲公司的抵押担保~则丁公司的保证责任如何变化,并说明理由。 【答案】,1,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抵押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但该约定内容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2,丙公司的主张不成立。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 约束力。如果抵押人已经书面通知承租人该财产已经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3,丁公司的保证期间为2002年4月1日,9月30日。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4,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为2002年6月1日,2004年5月31日。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的诉讼时效中断~从判决或者仲裁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5,如果债权人乙银行主动放弃债务人甲公司的抵押担保~则丁公司的保证责任为400万元。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时~应当优先执行物的担保~保证人仅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债权人放弃债务人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46、甲乙两公司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100台精密仪器~甲公司于8月31日前交货~并负责将货物运至乙公司~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清货款。合同订立后双方均未签字盖章。7月28日~甲公司与丙运输公司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双方约定由丙公司将100台精密仪器运至乙公司。8月1日~丙公司先运 了 70台精密仪器至乙公司~乙公司全部收到~并于 8月 8日将 70台精密仪器的货款付清。8月20日~甲公司掌握了乙公司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确切证据~随即通知丙公司暂停运输其余30台精密仪器~并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及时提供了担保。8月 26日~甲公司通知丙公司将其余30台精密仪器运往乙公司~丙公司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30台精密仪器全部毁损~致使甲公司8月31日前不能按时全部交货。9月5日~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l,甲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2,甲公司8月20日中止履行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3,乙公司9月5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4,丙公司对货物毁损应承担什么责任,并说明理由。 【答案】,1,甲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虽然甲乙双方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但甲公司已将70台精密仪器交付了乙公司~乙公司也接受并付款~所以合同成立。,2,甲公司 8月 20日中止履行合同的行为合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情形~可以中止履行合同。,3,乙公司9月5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合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4,丙公司对货物毁损应向甲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7、2000年3月5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B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总额为2亿元,借款期限为2年6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利率5.8,~2年6个月应付利息在发放借款之日预先一次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借款期满时一次全额归还所借款项,借款用途为用于S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S项目,开发建设,A公司应当按季B银行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和借款资金使用情况,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按借款总额支付1,的违约金。在A公司与B银行签订上述借款合同的同时~B银行与A公司和C公司分别签订了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B银行与A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约定:A公司以正在建造的S项目作为抵押~如果A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或不能承担违约责任~B银行有权用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B银行与C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如果A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或不能承担违约责任~而用A公司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后仍不足以补偿B银行遭受的损失时~C公司保证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B银行依照约定于2000年3月6日向A公司发放借款~并从发放的借款本金中扣除了2年6个月的借款利息。2001年4月5日~B银行从A公司提供的相关财务会计资料中发现A公司将借款资金挪作他用~遂要求A公司予以纠正~A公司以借款资金应当由自己自行支配为由未予纠正。同年5月~B银行通知 A公司~要求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A公司以借款尚未到期为由拒绝偿还借款。同年8月~B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并要求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将用于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同时要求C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经查:A公司实际投入S项目的资金为3800万元~挪用资金15000万元,S项目经评估后的可变现价值为3500万元,S项目建设取得了一切合法的批准手续~但在抵押时未办理抵押登记,C公司是A公司控股的子公司~C公司与B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时未获除A公司之外的其他股东认可~并隐瞒了与A公司的关联关系。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1,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利息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如何处理?,2,根据上述提示内容~A公司应当如何向B银行支付利息?,3,B银行与A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4, B银行与C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5, B银行可否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并说明理由。,6, B银行可否要求C公司承担民事责任?为什么? 【答案】,1,不符合规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从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2,由于双方没有约定支付利息的期限~且借款期间在1年以上。因此~A公司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利息~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即~分别于2001年3月6日、2002年3月6日、2002年9月6日支付。,3,抵押合同无效。根据《担保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方为有效。在本题中~A公司的S项目建设虽然取得了合法的批准手续~但在抵押时未办理抵押登记~因此抵押无效。,4,保证合同有效。C公司虽然是A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但其仍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因此可以作为保证合同的主体。至于“C公司与B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时未获除A公司之外的其他股东认可~并隐瞒了与A公司的关联关系”~并不影响该保证合同的效力。,5,B银行可以要 求解除借款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在本题中~由于A公司将借款资金挪作他用~因此B银行可以要求解除合同。,6,B银行可以要求C公司承担民事责任。C公司作为保证人有连带清偿A公司债务的义务。当A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或者不能承担违约责任时~B银行既可以要求A公司承担责任~也可以要求C公司承担责任。 48、中学生赵某~15周岁~身高175公分~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七、八岁。赵某为了买一辆摩托车~欲将家中一套闲房卖掉筹购车款。后托人认识李某~与李某签订了购房合同~李某支付定金5万元~双方遂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赵某父亲发现此事后~起诉到法院。 试分析:,1,该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2,为什么无效,请说明原因。 答题要点:,1,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2,因为当事人一方赵某虽年满16周岁~但不是以自己的劳动作为生活来源~是限制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处分重大的民事行为。房屋买卖属于重大民事行为~赵某不具备这种民事权利能力~无权处分房屋产权。因缔约主体资格不合格~导致该合同无效~加上赵某的父亲事后并未予以追认~所以该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 49、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个供货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一个月内向甲公司提供一级精铝锭100吨~价值130万元~双方约定如果乙公司不能按期供货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公司支付货款价值0.1%的违约金。由于组织货源的原因~乙公司在两个月后才给甲公司交付了100吨精铝锭~甲公司验货时发现不是一级精铝锭~而是二级精铝锭~就以对方违约为由拒绝付款~要求乙公司支付一个月的违约金39000元~并且要求乙公司重新提供100吨一级精铝锭。但是乙公司称逾期供货不是自己的过错~而是国家的产业政策调整所然~不应该支付违约金~而且所提供的精铝锭是经过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甲公司不应当小题大做~现在精铝锭供应比较紧张~根本不可能重新提供精铝锭。甲公司坚持以公司应当支付违 约金和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合同。双方为此发生争议~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和重新履行合同。乙公司在答辩状中称~逾期供货不是自己的本意~也不是自己所能控制得了的~不应当支付违约金~即使支付违约金~也不应当支付39000元之多~这个请求不公平。 试分析:,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2,乙公司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是客观原因还是市场原因,,3,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和重新提供一级品标准的说法有无依据,,4,乙公司主张不能按时供应货物有无依据,,5,乙公司主张违约金的数额太高了~自己不应当承担这么多的违约金的说法有无依据, 答题要点:,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是有效合同。,2,乙公司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是违反了合同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和重新提供一级品标准的说法是有合同依据的。,4,乙公司主张不能按时供应货物是由于组织货源的原因造成的~不应当由自己负责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合同依据。因为不能组织货源是正常的市场风险~应当由当事人自己承担责任。,5,乙公司主张违约金的数额太高了~自己不应当承担这么多的违约金的说法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39000元违约金相当于合同金额的3%~并不是很高。根据合同的法的规定~当事人对约定过高或者过低的违约金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调整~但是本合同争议中的违约金金额仅占合同金额的3%~不能适用前述合同法的规定。 50、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十天内向甲公司提供新鲜蔬菜6000公斤~每公斤蔬菜的单价1元。乙公司在规定的期间内向甲公司提供了小白菜6000公斤~甲公司拒绝接受这批小白菜~认为自己是职工食堂所消费的蔬菜~炊事员有限~不可能有那么多人力用于洗小白菜~小白菜不是合同所要的蔬菜。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争议的焦点不在价格~也不涉及合同的其他条款~唯有对合同的标的双方各执一词~甲公司认为自己的食堂从来没有买过小白菜~与乙公司是长期合作关系~经常向其购买蔬菜~ 每次买的不是大白菜就是罗卜等容易清洗的蔬菜~乙公司应该知道这种情况~但是其仍然送来了我公司不需要的小白菜~这是曲解了合同标的。乙公司称合同的标的是蔬菜~小白菜也是蔬菜~甲公司并没有说清楚要什么样的蔬菜~合同的标的规定是新鲜蔬菜~而小白菜最新鲜~所以我公司就送了小白菜过去~这没有违反合同的规定~甲公司称蔬菜就是大白菜或罗卜的说法太过牵强附会~既没有合同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不足为凭。 试分析:,1,什么是合同的标的,,2,你如何解释该合同的标的, 答题要点:,1,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目标。,2,?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的~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条款的意思或者订立合同的目的解释~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在于合同的标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此做出解释。?乙公司对合同做出的解释有点过于按照自己的意思解释合同~但是严格按照合同的条款看其也无大的过错。但是乙公司的行为与合同法中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好像不太符合~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的精神~当事人对合同条款不清楚之处应当本着协商的精神履行合同~而不应该自己单方面解释合同~给对方造成被动。?甲公司的主张也缺少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只是强调自己的炊事员少并不能成为自己单方面指定合同标的的理由。但是根据甲公司与乙公司长期合作的事实~乙公司应当考虑到甲公司的具体情况~在提供蔬菜前征求甲公司的意见~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就按照合同法规定的解释原则解决双方的争议。在此不能适用合同文字含义解释~不能适用合同的条款原则解释~也不能适用合同上下文的意思解释~只能适用交易习惯原则解释~按照交易习惯原则~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常有提供蔬菜的合作关系~平常时如何供应蔬菜的~在本合同争议中也应当参照平时的交易习惯确定合同的标的。 51、2000年4月13日~平安机械厂与光明钢铁公司~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光明公司从平安厂购买应用于M设备的部件三套~每套单价1000元。因为平安机械厂生产的部件不能完全符合M设 备的要求~故光明公司要求平安厂按其提供的图纸进行生产~平安厂同意~并在合同中注明这一点。2000年6月 23日~三套配件到光明公司。光明公司随即按合同支付了货款。可是光明公司在7月初~在安装配件之前进行测试发现配件存在一些问题~即要求配件厂来人处理。经修理后~光明公司安装发现M设备远远达不到技术要求~原因是平安厂的配件没有完全按某钢提供的图纸制作~由于配件存在以上问题~致使M设备无法正常投入使用。光明公司只能其拆下来。 试分析:,1,该案例中的合同是买卖合同~还是承揽合同,合同性质的不同对案件的结果有否影响,,2,本案应该怎么处理, 答题要点:,1,本案是承揽合同。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都存在标的物的交付~这使得二者在社会生活中有时极其相似~其根本的区别在于承揽合同的定作物是根据定作人的要求而制作~它必须是存在于合同履行之后,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存在于买卖合同订立之前~或者虽存在于买卖合同履行后~但是是出卖人根据自己的标准生产的标准化的成品~买受人只是选择了规格。本案光明公司要求平安厂按其提供的图纸进行生产~这就使得合同的性质为承揽合同。不同的合同其效力不同的~所以合同的性质对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有重要的意义。 ,2,本案平安厂没有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52、某果品公司因市场上西瓜脱销~向新疆某农场发出一份传真:“因我市市场西瓜脱销~不知贵方能否供应。如有充足货源~我公司欲购十个冷冻火车皮。望能及时回电与我公司联系协商相关事宜。”农场因西瓜丰收~正愁没有销路~接到传真后~喜出望外~立即组织十个车皮货物给果品公司发去~并随即回电:“十个车皮的货已发出~请注意查收。”在果品公司发出传真后~农场回电前~外地西瓜大量涌入~价格骤然下跌。接到农场回电后~果品公司立即复电:“因市场发生变化~贵方发来的货~我公司不能接收~望能通知承运方立即停发。”但因货物已经起运~农场不能改卖他人。 为此~果品公司拒收~农场指责果品公司违约~并向法院起诉。 试分析:,1,本案的纠纷是因谁的原因导致, ,2,为什么,,3,此案应如何处理, 答题要点:,1,此案的纠纷是因农场的原因而导致。,2,此案双方发生纠纷的原因是农场没有理解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15条。果品公司给农场的传真是询问农场是否有货源~虽然该公司在给农场的传真中提出了具体数量和品种~但同时希望农场回电通报情况。因此~果品公司的传真具有要约邀请的特点。农场没有按果品公司的传真要求通报情况~在直接向果品公司发货后~才向果品公司回电的行为~因没有要约而不具有承诺的性质~相反倒具有要约的性质。在此情况下如果果品公司接收这批货~这一行为就具有承诺性质~合同就成立。但由于果品公司拒绝接收货物~故此买卖没有承诺~合同不成立。,3,基于上述原因~法院判决农场败诉~果品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53、某商场新进一种CD机~价格定为2598元。柜台组长在制作价签时~误将2598元写为598元。赵某在浏览该柜台时发现该CD机物美价廉~于是用信用卡支付1196元购买了两台CD机。一周后~商店盘点时~发现少了4000元~经查是柜台组长标错价签所致。由于赵某用信用卡结算~所以商店查出是赵某少付了CD机货款~找到赵某~提出或补交4000元或退回CD机~商店退还1196元。赵某认为彼此的买卖关系已经成立并交易完毕~商店不能反悔~拒绝商店的要求。商店无奈只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返还4000元或CD机。 试分析:,1,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吗, ,2,为什么,,3,应如何处理, 答题要点:,1,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2,《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第58条规定: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基于上述理由~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本案中~当事人因对标的物的价格的认识错误而实施的商品买卖行为。这一错误不是出卖人的故意造成~而是 因疏忽标错价签造成~这一误解对出卖人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所以~根据本案的情况~符合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应依法认定为属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3,法院可根据《合同法》第58条规定~裁决赵某将CD机返还给商店~由柜台组长对由此造成赵某的损失承担责任。 54、某市朝阳玻璃制品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某市天然气供应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常年供气合同。合同规定~乙方每天向甲方供应生产用气4000立方~如减少或停供须提前五天通知甲方做好准备。甲方按月结清天然气款。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交付定金5万元。合同签订后不久~随着用气单位的增多~天然气供应日趋紧张~有些用气单位向乙方许诺可以购买高价气。乙方为追求本单位的经济效益~要求甲方减少用气2000立方~甲方不同意。乙方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单方突然停止向甲方供气~致使甲方生产设备受损~造成损失约4万元。甲方派人前去乙方交涉~要求其保证供气~并双倍返还其已交付的定金。乙方不同意。甲方遂向某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双倍返还其已交付的定金~赔偿其他损失。 试分析:,1,该合同是否为有效合同,,2,甲方的诉讼请求有无法律依据,并说明理由。,3,本案如何处理, 答题要点:,1,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天然气供应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是有效合同。,2,甲方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115条。在甲方支付定金~合同有效成立的前提下~乙方单方擅自减少供气~当甲方不同意时~又在不通知的情况下停止供气~造成甲方的设备损害~这是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继续履行合同。,3,法院判决乙方双倍返还已收受的定金共10万元~继续履行向甲方供应天然气的义务。并赔偿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4万元。 55、甲商场3月份欲从乙冰箱厂购进冰箱50台~每台2800元~共计14万元。双方约定4月份货到后先付4万元~其余待销售后付清余下的10万元货款。后乙冰箱厂想在甲商场开设销售专柜~打开销路。双方遂签订租赁场地合同~约定租赁期为1年~自同年 4月起至次年4月止~月租金2万元~共计24万元。由乙冰箱厂3个月付1次~分4次付清。7月份乙冰箱厂通知甲商场~称用应收甲商场的10万元冰箱货款中的6万元抵销其4月至7月的租金。 试分析:,1,用所学的合同法的理论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乙冰 ,为什么, 箱厂的做法是否合法,,2 答题要点:,1,乙冰箱厂的做法符合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该案涉及的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中债务相互抵销的法律规定。抵销~是指两个以上的债的关系的当事人就互负给负种类相同的债务~各自得以其对他方享有的债权充抵自己对他方的债务~而使各自的债务在对等的数额内相互消灭的意思表示。,2,我国《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本案中~甲商场与乙冰箱厂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彼此的合同标的物又属于种类和品质相同的货币~也到了履行期~因此~乙冰箱厂可以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同类债务相互抵销的规定~通知甲商场对6万元债务予以抵销。 56、某粮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引进一套生产食用色拉油的设备~在还未开工时~2000年11月20日某工厂,以下简称乙方,因年终将给职工分发一些福利用品~找到甲方购买色拉油。因该公司要一个月以后才能正式生产~所以它与乙方签订的合同明确规定在一个月后生效,而乙方也向甲方提出在12月30日前必须交货。到了12月30日~乙方未收到甲方的色拉油~便去电话询问~要求甲方最迟在2001年1月1日必须交货~否则即解除合同。甲方答复到时保证送货。但1月3日~甲方才将乙方需要的色拉油送到乙方。乙方拒收~甲方认为乙方违约~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方收货并支付货款。 试分析:,1,甲方的请求有无法律依据,,2,请说明理由。 答题要点:,1,甲方的请求无法律依据。,2,此案涉及到附期限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于合同签订后1个月生效。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46条。合同约定的甲方交货期限是1998年12月30 日~甲方未按时交货~构成迟延履行。并且在乙方确定的宽限期到来时仍未交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收货物。 57、1999年10月1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于2000年1月15日向甲公司提供一批价款为50万元电脑配件~1999年12月1日甲公司因销售原因~需要乙公司提前提供电脑配件~甲公司要求提前履行的请求被乙公司拒绝~甲公司为了不影响销售~只好从外地进货~随后将对乙公司的债权转让给了丙公司~但未通知乙公司。丙公司与2000年1月15日去乙公司提货时遭拒绝。 试分析:,1,乙公司拒绝丙公司提货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 ,2,甲公司与丙公司的转让合同是否有效,如何处理。 答题要点:,1,乙公司拒绝丙公司的提货有法律依据。我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本案中~甲公司将债权转让给丙公司~但未通知乙公司~因而对乙公司不发生效力。,2,依《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甲公司与丙公司的债权转让合同有效。丙公司的履行要求被拒绝~应当由甲公司对丙公司承担责任。 58、曹某与陈某两人是好朋友~一日~曹某到陈某家作客~曹某见陈某家里有一幅画很是喜欢~陈某见状对曹某说让我先挂几天就送给你~曹某表示不信~陈某当即立据为凭~后因曹某与陈某两人因事发生争执导致关系恶化~陈某一直也就没有将画给曹某~曹某很生气~拿着陈某所立凭据找陈某索要画不成~遂曹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陈某承担违约责任。 试分析:,1,陈某与曹某所订立的合同是什么性质的合同, ,2,法院会支持曹某的主张吗,为什么, 答题要点:,1,陈某与曹某所订立的合同是赠与合同。,2,法院会支持曹某的主张。因为首先~我国《合同法》上所规定的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关系即可以成立~符合合同生效条件~即从成立之时起生效。其次~尽管《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 与。"但本案中~直至曹某起诉~陈某也没有行使任意撤销权~赠与合同仍有法律拘束力。所以陈某应对曹某承担违约责任。 59、某股份有限公司与某商业银行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某商业银行向某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人民币5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三年~借款用途为技术改造。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回答下列问题:,1,借款合同没有采用书面形式是否合法,为什么,,2,某股份有限公司按照银行要求提供保证担保~保证人为某股份有限公司的主管部门~即市冶金工业局。该担保是否合法,为什么,,3,某商业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将利息75万元预先在本金中扣除。这种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4,假如当事人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利息的支付期限~应当怎么处理,为什么, 答题要点:,1,借款合同没有采用书面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法》第197条第1款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例中当事人之间的借款不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因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国家机关不能做保证人。冶金工业局为国家机关~因此不符合法律规定。,3,不合法。《合同法》第200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4,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利息支付期限~应当根据《合同法》第61条、205条的规定处理。即当事人之间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合同的其他条款和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本合同的借款期间为三年~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 60、某年4月~甲租赁公司与乙机械厂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由租赁公司按照的要求~从国外购买设备3台~租给乙机械厂使用~租期2年。同年6月设备抵达大连港~但由于购买人是甲租赁公司~所以运单上载明的收货人是甲租赁公司。设备到后~甲租赁公司通知乙机械厂前去提货。当乙机械厂到港口提货时被拒绝~理由是收货人是甲租赁公司。乙机械厂急忙电告甲租赁公司派人解决~但甲租赁公司以承租人为租赁物的接受人为由未及时派人 前往港口提货~后来乙机械厂通过别的办法提取了设备~但由于耽误了提货期限被港口罚款2万元。乙机械厂认为是甲租赁公司延误了提货期限~向甲租赁公司索赔罚款2万元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试分析:这笔罚款应由谁负担,为什么, 答题要点:根据《合同法》第245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本案中造成乙机械厂被罚款的主要责任在甲租赁公司。应由甲租赁公司承担责任。尽管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乙机械厂是使用设备的人~应该前去提货~但由于运单上写明收货人是甲租赁公司~故乙机械厂无法提出设备~而甲租赁公司在知道情况后未及时派人前去处理导致延期提货~甲租赁公司未保证承租人乙机械厂及时提取租赁物~乙机械厂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享有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权~所以过错在甲租赁公司~应由甲租赁公司承担责任~即向乙机械厂赔偿2万元。 61、某汽车制造厂于1998年3月10日经由铁路某站托运10辆汽车~收货人为某汽车销售商。货物到站后~车站前后三次通知某汽车销售商领取货物~某汽车销售商既不拒绝也不领取。随后~车站又通知托运人某汽车制造厂来车站处理~托运人也未前来处理。直到1998年底~某汽车制造厂才来车站要求提取货物。车站根据规定核收保管费近万元~某汽车制造厂拒绝支付~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试分析:,1,本案中某车站核收保管费有无法律依据, ,2,本案中应由谁负支付保管费的责任, 答题要点:,1,某车站核收保管费有法律依据。因为《合同法》第309条规定:"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等费用。"承运人某车站已按规定通知收货人和托运人~要求及时处理货物~收货人和托运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提取货物~承运人有理由核收保管费。,2,本案中承运人已经通知了收货人和托运人前来提取货物~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收货人某汽车销售商应负有支付保管费责任~托运人可以先期支付逾期提货的保 管费~再向收货人某汽车销售商追偿逾期提货的保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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