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空白证单和签证印章管理规定
义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空白证单和签证印
章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本局检验检疫空白证单和签证印章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义乌检验检疫局空白证单和签证印章的保管、领用、使用、核销等全过程。
第二条 检务科负责全局空白证单和签证印章的归口管理工作。
第三条 检验检疫空白证单和签证印章应分别由专人保管~空白证单必须保存在专用库房~签证印章应保存在保险柜中。
第四条 检务科应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及时向国家局、省局订购和申领所需数量的检验检疫空白证单和签证印章。
第五条 空白证单和各类检验检疫签证印章领用后应及时入库、清点。空白证单入库后~保管员应及时分类和上架。经核对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上报并核实纠正。签证印章入库或领用后应及时填写《义乌检验检疫局印章管理记录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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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保留印模。
第六条 其它部门需要向检务科领取检验检疫空白证单和签证印章的~应填写《检验检疫空白证单/签证印章领用审批表》,附件一,。《审批表》由领用部门负责人核签~加盖领用部门公章~经检务科负责人同意后方可领取。特殊
情况~《审批表》可以先用传真件~后补原件。
第七条 空白证单需使用CIQ2000中的空白证单管理程序和手工登记两种方式实行入库调拨、领用及核销,打印记录单并签名。由检务科做好签证印章的调拨、领用及核销记录。
第八条 对于日常工作中产生的作废证单应及时核销~由检务科集中销毁。销毁时需填写《检验检疫空白证单销毁审批/核销表》,附件二,~报检务科负责人审批~按照义乌局保密销毁的要求到指定地点销毁~并将有关销毁记录存档备查。
第九条 启用新的证单及签证印章时~检务科应对旧的证单及签证印章进行清查。旧的空白证单按照作废证单处理, 旧的签证印章由检务科汇总后上交省局综合处。启用新的签证印章前应先留下印模。
第十条 签证印章损坏需要修理的~应填写《签证印章修理申请表》,附件三,~并将《申请表》~需修理的印章及其印模交省局综合处~由省局综合处负责寄往国家质检总局指定单位进行修理。
第十一条 用于存放空白证单的仓库应保持整洁、卫生~并应具备防盗、防潮、防蛀等防护措施; 空白证单应有序存放、确保证单的完整。检务科负责人要定期对存放场地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 检务科每季度应至少对空白证单及签证印章的使用保管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如发现空白证单及签证印章发生丢失、损坏等情况~应迅速组织调查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局综合处。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检验检疫空白证单/签证印章领用审批表
2.检验检疫空白证单销毁审批/核销表
3.签证印章修理申请表
4.义乌检验检疫局印章管理记录表
附件1:
检验检疫空白证单/签证印章领用审批表 领用部门:
领用种类及数量:
领用部门意见:
,盖章,
日期 省局综合部门意见:
,盖章,
日期 空白证单/签证印章发放人:
日期 领用人:
日期 备注:
附件2:
检验检疫空白证单销毁审批/核销表
编号:
申请部门
拟销毁证单
种类及数量
申请部门意
见
部门领导(签名): 日期:
检务部门负
责人意见
审批人(签名): 日期:
销毁地点:
销毁情况 销毁日期:
经办人员(签名):
备注
附件3:
签证印章修理申请表
编号:
申请部门
需修理的印
章名称及数
量
需修理印章
的印模
申请部门意
见 审批人(签名): 日期:
省局综合部 门意见 审批人(签名): 日期:
寄出日期: 经办人:
收到日期: 经办人: 修理情况
领用日期: 领用人:
修理费用:
备注
附件4:
义乌检验检疫局印章管理记录表 印章名称
印章数量 入库日期 移交人 接收人 领用印章 领用数量 领用日期 领用人
印模
印模
印模
印模 印模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