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研政治 事物的普遍联系与发展_0

考研政治 事物的普遍联系与发展_0

举报
开通vip

考研政治 事物的普遍联系与发展_0考研政治 事物的普遍联系与发展_0 考研政治 事物的普遍联系与发展 您的位置: 正文 考研政治 事物的普遍联系与发展 2012-07-18 09:16 论坛【 】【】 一、联系和发展的普遍性 联系和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联系和发展具有普遍性和多样性。 (一)事物的普遍联系 联系定义: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 联系的特点: 1、有客观性。事物的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是主观臆想的。世界上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每一种事物都是和其他事物联系着而存在的,这是一切事物的客观本性。...

考研政治 事物的普遍联系与发展_0
考研政治 事物的普遍联系与发展_0 考研政治 事物的普遍联系与发展 您的位置: 正文 考研政治 事物的普遍联系与发展 2012-07-18 09:16 论坛【 】【】 一、联系和发展的普遍性 联系和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联系和发展具有普遍性和多样性。 (一)事物的普遍联系 联系定义: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 联系的特点: 1、有客观性。事物的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是主观臆想的。世界上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每一种事物都是和其他事物联系着而存在的,这是一切事物的客观本性。坚持联系的客观性,就是要求我们要从客观事物本身固有的联系出发,这是唯物辩证法同唯心辩证法、诡辩论的重要区别所在。坚持联系的客观性,就是在联系的观点上坚持了唯物论。 2、普遍性。?任何事物内部的不同部分和要素是相互联系的,也就是说,任何事物都具有内在的结构性;?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相互联系之中;?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实践作为人的生命活动和社会存在的形式,实质上是人类所特有的联系形式,即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社会中人与人的一切现实联系的基本方式和途径。 3、多样性。直接、间接联系;内部、外部联系,本质联系与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与偶然联系等。不同的联系构成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的存在状态和发展趋势。 马克思主义关于事物普遍联系的原理,要求人们要善于分析事物的具体联系,确立整体性、开放性观念,从动态中考察事物的普遍联系:当代中国正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就要求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相互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关系,坚持统筹兼顾,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和持续的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当今世界是开放的世界,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各个国家、各个民族之间的相互联系日趋紧密,这就要求我们树立世界眼光,顺应世界潮流,把握世界发展进程中诸方面的相互联系,抓住机遇,努力发展自己。 (二)事物的永恒发展 事物的相互联系包含事物的相互作用,而相互作用必然导致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一定形式的运动都意味着一定的变化。变化的基本趋势是发展。 发展是前进的上升的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新事物:合乎历史前进方向、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旧事物:丧失历史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东西。 新生事物是不可战胜的,因为: 1、就新生事物与环境的关系而言,新事物之所以新,是因为有新的结构和功能,它适应已经变化了的环境和条件;旧事物之所以旧,是因为它的各种要素和功能已不适应环境和客观条件的变化,走向灭亡就成为不可避免的。 2、就新事物与旧事物的关系而言,新事物是在旧事物的 母体 中孕育成熟的,它既否定了旧事物中消极腐朽的东西,又保留了旧事物中合理的、仍然适合新的条件的因素,并添加了旧事物所不能容纳的新内容。这两方面也就是新事物在本质上优越于旧事物,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原因所在。在社会历史领域内,新事物是社会上先进的、富有创造力的人们创造性活动的产物,它从根本上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因而必然战胜旧事物。尤其在社会急剧变革时期,新事物战胜旧事物表现得特别明显,把握这一规律对于我们在现代化进程中创新、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一切事物,只有经过一定的过程,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领域中的一切现象都是作为一个过程而向前发展的。恩格斯: 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其中各个似乎稳定的事物同它们在我们头脑中的思想映象即概念一样都处在生成和灭亡的不断变化中,在这种变化中,尽管有种种表面的偶然性,尽管有种种暂时的倒退,前进的发展终究会实现 。事物发展的过程,从形式上看,是事物在时间上的持续性和空间上的广延性的交替;从内容上看,是事物在运动形式、形态、结构、功能和关系上的更新。 二、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 在由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等一系列规律和范畴构成的唯物辩证法的体系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其实质和核心。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实质和核心的原因: (1)、它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 (2)它贯穿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也是理解这些规律和范畴的 钥匙 ; (3)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 (一)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对立和统一分别体现了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矛盾的对立属性又称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又称同一性。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含义:一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二是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矛盾的斗争性是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斗争形式分为对抗性和非对抗性两种基本形式。 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相辅相成的,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没有同一性也没有斗争性。 在事物的矛盾中,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矛盾斗争性的绝对性体现了物质运动的绝对性,矛盾同一性的相对性体现了物质静止的相对性。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与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相结合,构成事物的矛盾运动,推动事物的发展。 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 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1、同一性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在矛盾双方中一方的发展以另一方的发展为条件。发展是在矛盾统一体中的发展。 2、同一性使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在相互作用中各自得到发展。 3、同一性规定着事物转化的可能和发展的趋势。事物之所以能够转化,是由于事物内部矛盾双方具有相互贯通的关系。事物的发展方向、趋势不是随意的,而是有规律地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表现: (1)矛盾双方的斗争促进矛盾双方力量的变化,竞长争高,此消彼长,造成双方力量发展的不平衡,为对立面的转化、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 (2)矛盾双方的斗争,是一种矛盾统一体向另一种矛盾统一体过渡的决定力量。矛盾的相互排斥、否定促成旧的矛盾统一体破裂和新的矛盾统一体产生,从而使旧事物发展为新事物。 矛盾的斗争性和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是相互结合共同发生作用的。但在不同条件下,二者所处的地位会有所不同。在一定的条件下,矛盾的斗争性可能处于主要的方面,而在另外的条件下,矛盾的同一性又可能处于主要的方面。 运用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的原理指导实践,还要正确把握和谐对事物发展的作用。和谐是矛盾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体现着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但和谐并不意味着矛盾的绝对同一。和谐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只有在矛盾双方处于平衡、协调、合作的情况下,事物才展现出和谐状态。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都是在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实现的。事物是多样性的统一,和谐的本质就在于协调事物内部各种因素的相互关系,促成最有利于事物发展的状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 (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 含义是: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产生,事物始终在矛盾中运动。 矛盾普遍存在,但不同事物的矛盾又是具体的、特殊的。矛盾的特殊性有三种情形: (1)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 (2)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 (3)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复杂的事物都是由诸多矛盾构成的系统,都包含着自身特殊的矛盾,从而与其他事物区别开来,从横向讲,机械、物理、化学、生物、社会各种运动形式相互区别,就是由各自的特殊矛盾规定的。从纵向讲,一个系统的矛盾的展开和逐步解决都要经历一定的过程和阶段。 过程和阶段有长有短,但都有其特殊矛盾。而且在矛盾群中又存在着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根本矛盾贯穿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规定着事物的性质。主要矛盾是矛盾体系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非根本矛盾、次要矛盾是处于服从地位的矛盾。在每一对矛盾中又有矛盾的主要方面与矛盾的次要方面,矛盾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 只有如实 地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才能认清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才能采取正确的方针和办法去解决矛盾。所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矛盾的普遍性与矛盾的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正确理解矛盾学说的关键。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相统一的关系,既是客观事物固有的辩证法,也是科学的认识方法。人的认识的一般规律就是由认识个别上升到认识一般,再由一般到个别的辩证发展过程。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各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 (三)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量变和质变及其相互转化 事物的联系和发展都采取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和形式。 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关系表示的规定性。 事物的量和质是统一的,量和质的统一在度中得到体现。度是保持事物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限度、幅度和范围。 度的两端叫关节点或临界点,超出度的范围,一物就转化为他物。度这一哲学范畴启示我们,在认识和处理问题时要掌握适度的原则。 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性的不显著变化,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的连续性。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 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 1、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有一个量变的积累过程,没有量变的积累,质变就不会发生。 2、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单纯的量变不会永远持续下去,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 3、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一方面,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另一方面,在质变过程中也有旧质在量上的收缩和新质在量上的扩张。量变和质变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量变引起质变,在新质的基础上,事物又开始新的量变,如此交替循环,形成事物质量互变的规律性。质量互变规律体现了事物发展的渐进性和飞跃性的统一。 (四)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肯定和否定及其相互转化 事物内部都存在着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肯定因素是维持现成事物存在的因素,否定因素是促使现成事物灭亡的因素。 辩证否定观的基本内容是: 1、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 2、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它是旧事物向新事物的转变,是从旧质到新质的飞跃。只有经过否定,旧事物才能向新事物转变。 3、否定是新旧事物联系的环节,新事物孕育产生于旧事物,新旧事物是通过否定环节联系起来的。 4、辩证否定的实质是 扬弃 ,即新事物对旧事物既批判又继承,既克服其消极因素又保留其积极因素。 事物的辩证发展过程经过第一次否定,使矛盾得到初步解决。而处于否定阶段的事物仍然具有片面性,还要经过再次否定,即否定之否定,实现对立面的统一,使矛盾得到解决。 事物的辩证发展就是经过两次否定、三个阶段,形成一个周期。其中否定之否定阶段仿佛是向原来出发点的 回复 ,但这是在更高阶段的 回复 ,是 扬弃 的结果,事物的发展呈现出周期性,上一个周期和下一个周期的无限交替,使事物的发展呈现出波浪式前进或螺旋式上升的总趋势。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前进性体现在:每一次否定都是质变,都把事物推到新阶段;每一周期都是开放的,不存在不被否定的终点。曲折性体现在回复性上,其中有暂时的停顿或倒退,但是经过曲折终将为事物的发展开辟道路。这表明事物的发展不是直线式前进而是螺旋式上升的。 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原理对于认识事物发展的曲折性和前进性,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按否定之否定规律办事,要求我们对待一切事物都用要科学的态度,反对肯定一切和否定一切的形而上学否定观。 三、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唯物辩证法作为自然、社会、思维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一)唯物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统一 客观辩证法是指客观事物或客观存在的辩证法,即 客观事物以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形式呈现出的各种物质形态的辩证运动和发展规律。 主观辩证法是指人类认识和思维运动的辩证法,即以概念作为思维细胞的辩证思维运动和发展的规律。 唯物辩证法既包括客观辩证法也包括主观辩证法,体现了唯物主义、辩证法、认识论的统一。 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关系:恩格斯: 所谓的客观辩证法是在整个自然界中起支配作用的,而所谓的主观辩证法,即辩证的思维,不过是在自然界中到处发生作用的、对立中的运动的反映 。从本质上说,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 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在本质上是统一的,但在表现形式上却是不同的。客观辩证法采取外部必然性形式,离开人的意识、思维而独立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主观辩证法则采取观念的、逻辑的形式,是同人类的思维的自觉活动相联系的,是以概念为基础的辩证思维规律。因此,可以把主观辩证法称为概念辩证法。 (二)唯物辩证法是科学的认识方法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唯物论和辩证法是统一的。由于世界本来就是普遍联系、永恒发展的物质世界,因此,当马克思主义唯物地解决世界本原的问题时,已经内在地包含了辩证法。同样的道理,当马克思主义科学地揭示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规律时,也内在地包含了唯物主义。唯物辩证法的一系列规律和范畴,都具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意义。 唯物辩证法为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了根本的观点和方法。无论是对自然、社会、思维这三大领域的矛盾运动规律的宏观把握,还是对实际工作中错综复杂的矛盾的细微分析,唯物辩证法都有普遍的方法论意义。 照辩证法办事 ,就能达于应事而变,顺势而为,做到运筹帷幄,高瞻远瞩。 唯物辩证法的方法同认识方法和工作方法是一致的,唯物辩证法的观点运用于思维和工作中就转化为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在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体系中,矛盾分析法居于核心的地位,是根本的认识方法。毛泽东指出: 辩证法的宇宙观,主要地就是教导人们要善于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的运动,并根据这种分析,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 矛盾分析法的重要作用,是由对立统一规律在辩证法中的地位决定的。 矛盾分析法包含广泛的内容。例如,分析矛盾特殊性的方法, 两点论 与 重点论 相结合的方法,抓关键、看主流的方法,在对立中把握同一与在同一中把握对立的方法,批判与继承相统一的方法等,都是矛盾分析法的具体体现。 尚和去同 、 执两用中 、 举一反三 、 洞悉症结 等,都是常用的矛盾分析方法。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原因与结果、必然性与偶然性、可能性与现实性、现象与本质、内容与形式等,都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都蕴涵着矛盾分析法。 客观世界的因果联系是辩证的,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辩证地分析事物的因果关系,分析存在和发展的不同原因及其不同结果,可以增强人们活动的自觉性、预测性和调控性。 事物的发展存在着必然性和偶然性,两者也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必然性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确定不移的趋势,是由事物的根本矛盾决定的,体现事物发展的本质联系和发展前途。 偶然性是事物发展过程中不确定的趋势,是由事物的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引起的,对事物的发展起加速或延缓作用。 两者相联结而存在,必然性寓于偶然性之中,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偶然性为必然性开辟道路。所以必须重视事物发展的必然性,把握事物发展的总趋势,但也绝不可忽视偶然性的作用,要善于从偶然中发现必然,把握有利于事物发展的机遇。 现实性与可能性也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现实性是指已经产生出来的有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 可能性是事物发展过程中所包含的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 现实性和可能性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没有现实就没有可能,反过来,没有可能就没有新的现实。 因此,把握这一对范畴的方法论意义,就要求人们立足现实,展望未来,注意分析事物发展的各种可能,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应对不利情况的准备,争取实现好的可能。 现象与本质也是既对立又统一的。 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和根本性质。 任何现象都是本质的表现,人们正是通过对事物现象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认识过程,才不断深化对事物本质的认识。 内容与形式的对立统一表现在,内容是事物存在的基础,形式是事物存在和表现的方式。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 于内容,两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依存。 在把握内容与形式这对范畴时,既要重视内容,反对形式主义,又要善于运用形式,发挥其积极作用。 (三)辩证思维方法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 辩证思维方法是人们正确进行理性思维的方法。主要有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等。 归纳与演绎是人类思维从个别到一般,又由一般到个别的最常见的推理形式。 归纳是从个别事实中概括出一般性结论,是一种由个别性前提过渡到一般性结论的推理形式。 演绎是从一般原理走向个别结论的思维方法,是由一般性原则推导个别结论的推理形式。 归纳和演绎两种方法处于不可分割的联系之中。一方面,归纳和演绎互为前提。归纳是演绎的基础,演绎为归纳提供理论依据,指明归纳的目的和方向。另一方面,归纳和演绎相互补充。归纳虽然能概括出同类事物的共性,但不能区分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不能摒弃片面性和表面性,所得结论还不是充分可靠的,因此,归纳必须靠演绎来补充和修正。演绎以事物共性和个性的统一为基础,共性只大致地包含个性,因此,从共性出发不能揭示个别事物多方面的属性,要了解事物本身的多样性,就得进一步分析归纳。 和归纳与演绎相比,分析与综合更为深刻。 分析,就是在思维中把认识对象分解为各个部分、方面、要素,以便分别加以研究的思维方法。通过分析研究从中找出构成这一认识对象的基础的部分、本质的方面。 综合是同分析相对应的方法。综合通常被看做是在把整体分解为各个因素的基础上,再组合成一个整体的思维活动,但是综合绝不是把各部分、各组成因素机械地凑合起来或装配在一起,而是在思维中把对象的各个本质的方面按其内在联系有机地结合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分析与综合的实质,就是建立在调查研究基础上的矛盾分析方法,是客观事物的辩证联系和过程在思维中的再现。 分析与综合的关系也是辩证的,分析是综合的基础,综合是分析的完成,只有把两者结合在一起,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科学的认识。抽象与具体是辩证思维的高级形式。抽象与具体是同分析与综合密切相关的思维方法。这一思维方法是通过具体到抽象,又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达到对事物的真理性认识。在认识过程中,有两种完全不同的具体,一种是感性的具体,一种是思维的具体。 感性的具体,就是人的感觉器官所得到的生动而具体的知觉表象。感性中的具体是人们认识的起点,为了实现从感性的具体到思维的具体的过渡,必须首先否定感性中的具体。 而对感性具体的否定就是抽象。抽象是通过分析把整体分解成各个部分,区分开必然的本质的方面和偶然的现象的方面,从中抽取出各个必然的本质的因素,以达到对具体事物的某一本质方面的认识。这就是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但是要真正达到对具体事物的全面的具体的认识,还必须运用综合的方法,把对事物各方面的本质的认识联系起来,形成关于统一的事物整体的认识,使抽象的规定在思维的具体中再现出来。这就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这种具体认识是多样性的统一,是事物自身各方面的矛盾组成的对立统一的整体在思维中的再现。 对辩证思维而言,重要的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这是一个以抽象为逻辑起点,通过各种形式的逻辑中介,达到以思维具体为逻辑终点的运行过程。这里重要的是把握好作为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出发点的 抽象 。 抽象与具体的方法同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又有内在关联。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同时就是以逻辑必然性再现对象的历史发展的过程,逻辑与历史相统一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内在要求。辩证思维中的历史范畴,一是指客观实在自身的历史,二是指反映客观实在的认识的历史。逻辑的东西和历史的东西是辩证统一的。 辩证法认为,一方面,逻辑与历史是一致的, 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 。即历史的东西是逻辑的东西的基础,逻辑的东西则是历史的东西在思维中的再现,因此,逻辑的进程和历史的进程具有内在统一性。另一方面,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又包含着差异和对立。历史的东西总是包含有偶然因素、次要因素以及迁回曲折的细节,具体而生动。逻辑的东西则是 修正过 的历史的东西。 辩证思维方法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有着方法论上的共同性,二者相互联系、相互补充。 一方面,辩证思维方法是现代科学思维方法的方法论前提,辩证思维的基本精 神和原则贯穿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之中。实际上哲学通过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等各个方面参与到现代科学思维方法中。尽管现代科学思维方法复归辩证思维的道路是多种多样的,它可以是在辩证思维方法指导下自觉进行的,也可以由科学发现本身所具有的力量而自然地实现。但不管是自觉的还是自发的,现代科学思维方法与辩证思维方法的一致性却是一个基本事实。 另一方面,现代科学思维方法又丰富了辩证思维方法。现代科学思维方法是一个巨大的方法群,丰富和深化了辩证思维及其方法。 辩证思维方法从普遍联系、永恒发展的角度揭示事物的关系,侧重于人与世界的整体关系。现代科学思维方法是在确认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前提下,深入研究世界的某些关系。如系统方法就是在承认普遍联系的客观实在性的前提下去研究系统的最优解。 所以,现代科学思维方法丰富了辩证法的宏观画面,使辩证法深入到发展的细部、更复杂的层次。因此,辩证思维方法应该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中吸取营养,以丰富自身的方法系统。
本文档为【考研政治 事物的普遍联系与发展_0】,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686908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28KB
软件:Word
页数:11
分类:
上传时间:2017-10-17
浏览量: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