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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公司法新加坡公司法 定,股份还代表着存在于所有持股人之间的一系列契约关系 [参见Borland’s Trustee v Steel Brothers & Co Ltd (1901) Ch 279一案]。 16.6.2 如前文所述,公司成员或股东的责任仅在于向公司履行与其所认购的股份相应的出资义务。这也是有限责任的含义所在。持股者可以根据公司宪章性文件——公司章程及组织规章——的规定以及公司法的规定参与公司事务的处理。股东的实际权利要视公司章程和组织规章的条款而定。一般来说,所有的股东都有权按持股比例领取公司分红。当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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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公司法 定,股份还代表着存在于所有持股人之间的一系列契约关系 [参见Borland’s Trustee v Steel Brothers & Co Ltd (1901) Ch 279一案]。 16.6.2 如前文所述,公司成员或股东的责任仅在于向公司履行与其所认购的股份相应的出资义务。这也是有限责任的含义所在。持股者可以根据公司宪章性文件——公司章程及组织规章——的规定以及公司法的规定参与公司事务的处理。股东的实际权利要视公司章程和组织规章的条款而定。一般来说,所有的股东都有权按持股比例领取公司分红。当公司解散时,在清偿了公司债务后,所有的股东也是按持股比例分配公司的剩余资产。股东还有权任命或罢免公司董事。 16.6.3 一般来说,股份大致可分为两种:普通股和优先股。顾名思义,优先股能为持股者提供某些优待。这些优待可能表现在分红或者资本返还方面。例如,优先股条款可能规定,在普通股股东领取任何红利前,优先股股东有权领取特定数额的红利。 资本维持 16.6.4 根据新加坡的法律,公司有维持资本的义务,即作为一般原则,公司不得向其成员退资。这一原则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可以说,公司债权人之所以授信与公司,是因为他们相信公司的资本将仅用于经营目的。他们有权要求公司的资本能得以维持,而不会退还与股东 [参见Re Exchange Banking Co (1882) 21 Ch D 519一案]。 16.6.5 但这并非说公司成员不能从其投资中获得任何回报。实际上,如果公司在一特定年度有所盈利,公司就可以其利润向股东分红。资本维持原则也并非说在公司亏损因而资本减少时,公司成员有义务继续出资。公司成员对公司的责任仅限于其认购公司股份时同意出资的数额。资本维持原则仅意味着,在没有盈利时,公司不能实施任何实质上是向股东退资的行为。 16.6.6 从资本维持的一般原则中可以归纳出以下5条规则: (1) 公司不得购买其自身或其母公司的股份 [参见公司法第76(1)(b)条]; (2) ( 2)公司不得进行以其自身股份或其母公司股份作担保的贷款行为 [参见公司法第76(1)(c)条]; (3) 公司不得向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以购买其自身或其母公司的股份[参见公司法第76(1)(a)条]; (4) 除非有可分配利润,公司不得分配红利; (5) 除非公司法另有规定,公司不得减少资本,或以其他方式将资产返还其成员 6 催缴股款通知 关于书的成语关于读书的排比句社区图书漂流公约怎么写关于读书的小报汉书pdf 十三、董事会可随时向股东催缴股款(不论是就票面价值或是溢价),而不必按股票分配条款规定的期限,只要催缴的款额未超过股票票面价值的25,,或缴款日期超过上次催缴所定的支付日期一个月,所有股东必须(但股东应在至少14天前收到通知,通知上说明缴款的时间或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公司缴纳所催缴的款额。董事会可以撤销或延长缴款通知。 十四、催缴股款通知应被视为在董事会通过催缴通知决议时已经发出,且可规定分期支付。 十五、一个股份的联合股东可共同或分别支付所催缴的股款。 十六、如果在规定之日没有缴清所催缴的某笔股款,应交股款的人应当缴纳从规定缴款之日起到事实上缴清款项之时为止的利息,但年利率不得超过本金的8,,具体数目由董事会决定,同时,董事会也有权全部或部分免去此种利息。 十七、凡按股票发行条款规定在分配时或在某一规定日期应缴纳的股款,不论是票面价值或溢价,根据本章程规定,均应视为已发出正式催缴通知,且应在股票发行条款规定的日期予以缴款,倘若不缴,应视为正式催缴股款后款项到期支付,于是将执行本章程所有有关利息和各种费用的支付、没收、或其它事项的有关规定。 十八、一旦股票发行,董事会便可按所催缴股款的数额和支付的时间区分股东。 十九、只要认为恰当,董事会可接收股东自愿提交缴纳的未经催 7 缴的全部或部分股款,且就提前缴纳的全部或部分股款支付利息(直到如不提前交付,该股票到期应付为止),年利率不得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另有决议除外)8,,具体数额可由董事会和股东在提前缴款时协商。 股份转让 二十、根据本章程规定,任何股东均可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转让应经通常或一般形式或董事大会同意的其它形式的书面文件进行。转让文件可由转让人或其代理人撰写,转让人对股份的持有权一直维持到转让登记注册且受让人的姓名被记入股东登记簿为止。 二十一、转让文书必须交公司登记处登记,同时缴纳登记费,登记费不得超过,美元,董事会可随时规定,转让时还需带上相关股权证,董事会可能随时合理规定表明转让人有权转让股权的其它证据,根据这些证据,公司将按董事会根据本章程赋予的权力登记受让人作为股东,并将保留转让文件。 二十二、董事会可拒绝登记将股份、未完全缴清股款的股份转让给其不赞成的人,并可拒绝就公司具有留置权的股份转让进行登记。 二十三、董事会可随时决定从某时起暂时中止一段时间登记转让,但每年中止转让的日期累计不得超过30天。 股份的没收 二十八、如果股东在规定的缴款日期没有交付催缴的股款或分期交付的股款,此后,董事会可在未缴清催缴股款期内的任何时间向股东送达通知,要求其缴付未交足的催款或分期股款,以及可能已经产生的利息。 二十九、通知上应另外规定一个日期(从送达通知之日算起,至少需在14天之后),规定应在该日期或该日期之前缴纳股款,并规定如果在规定日期或之前不予缴纳,所催缴股款的股份应被没收。 三十、如果不遵守上述通知书上的规定,在此之后,在通知的股款未缴清之前,可随时根据董事会所做出的有关决议没收所通知的任何股份。此种没收应包括有关被没收股份全部已经宣布、但在没收前尚未真正支付的红利。 三十一、被没收的股份可以出售或按董事会认为恰当的条件和方式予以处置,如董事会认为恰当,可在出售或处置之前随时取消没收。 三十二、凡股份被没收的人将不再是被没收股份的股东,但他仍然应负责支付至没收之日应由他向公司支付的有关股份的所有款额(连同年利率为8,的就该笔未偿付款额利息,从没收之日算起,如果董事会认为应当支付此种利息),但如果他交足所有有关股份的此种款项,其责任应从缴清之时予以终止。 三十三、制作一份书面声明,说明声明人是公司的一名董事或书记,并声明公司的某一股份已经在声明书中所述的日期被合法没收,该书面声明将是证明所声明事实属实,任何人也不能对股份提出所有 10 权要求的确凿证据。 三十四、出售或处置股份如有所得,公司可以接受,且可向股份购买人或接受处置股份的人签发转让书,凭此他可登记作为股东,如果有购买资金,他无义务负责资金的使用,他对股份的所有权不得因没收、出售、或处置股份的程序不当或不合法而受影响。 三十五、本章程有关没收的规定应适用于任何按股票发行条件在规定时间应付而没有支付的情况,不管款项是按股票票面价值或是按溢价计算,与正式催缴股款并通知而应以支付一样。 刘律师,您好。经网络搜索及咨询代理公司,发现1、股东若以大陆房产进行出资,在新加坡是不需要验资的,股东之间只要内部协调好,递交给新加坡注册机构即可。2、股东出资不到位的,可在公司章程中约定:董事会可发出通知随时向股东催缴股款,若逾期未缴,应缴纳利息;若未在催缴规定日期前缴清,可发通知没收未缴付的股款,没收后该人将不再是股东;同时,股权的转让通常需要通过董事会或其他形式进行,董事会可以拒绝未完全缴清股款的股份转让给其他人。总的来说,在新加坡注册公司是比较自由的,但若发现是虚假的,则要追究相应的责任。陆春晨 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 公司注册号:201117329G 公司法人资格确认 在此确认XX公司是按照《公司法》第50章成立的,并自2011年7月30日起,此公司是 由股东拥有的私人公司。 此文本于2011年7月25日递交于我并盖章。 NNNNNNNNNNNNNNNNNNNNNN(人名) 助理登记员 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 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印鉴 2 《公司法》第50章 股东拥有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XX公司备忘录和公司章程》 成立于2011年X月X日 已在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办公室登记 3 《股东拥有的有限公司法规管理》 释义 一、在此法规管理中,《法规》(Act)即《公司法》; 第50章 “盖章”(seal)指公司的普通/一般印章; “秘书”(secretary)指任何被指派担任公司秘书职责的人员; 如无相反释义,书面材料应 解释为包括印刷、平版印刷、照片和其它可见的文字表现或复制形式的材料; 本章程所含的单词和词组应按《法律解释法》以及本章程对公司产生约束力之日有效的《公 司法》的规定予以解释。 第1章 股本和权利变化 二、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可发行公司股票,所发行的股票可附有董事会按公司通常决议所决定的有关红利、投票、股本返还、或其它事项的优先、延期、或其它特殊权利或限制,但不得影响已经授予任何现存股票股东的任何特权。 三、根据《公司法》,经一般决议通过,任何优先股均可发行为可赎回股份,或按公司意愿,发行成必须赎回的股份。 四、当股份资本分为不同种类的股票时,每种股票所附带的权 4 利(除非该种股票的发行条件另有规定),经该种发行股票75,的股民书面认可,或经该种股票股民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并通过决议专门许可,则可以变更。本章程有关股东大会的规定在细节上作必要修改后可适用于此种股东特别大会,但会议法定参会人数必须至少为两人,持有或代表该发行股票三分之一的股份,且任何参加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均可要求进行投票。 五、股民所拥有的优先股的权利或其它权利,除非股票发行条款中另有明文规定,均应视为可因设立或发行同等股票而作变更。 六、公司有权按《公司法》规定支付佣金,但应将支付或同意支付的佣金比率或数额按《公司法》规定的方式予以披露,且佣金比率不得超过有关股份发行价格的10,,或佣金数额不得超过等同于该发行价格10,的数额(依情况而定)。此种佣金可用现金支付,或用缴清股票或缴清部分股票的股票支付,或部分用现金支付、部分用股票支付。在每次发行股票时,公司也可依法按照上述方式支付经纪费。 七、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公司不承认任何人按信托持有任何股份,公司无义务或责任承认(即使出有关通知)任何股票或股票单位所附的衡平法上的权益、或有权益、未来权益或部分权益(除非本章程或法律另有规定)或与任何股票有关的任何其它权益,注册股东享有的总体绝对权利除外。 八、根据《公司法》规定,凡注册登记的股民均有权免费得到盖有公司印记的股权证,就多人持有一股或多股的情况而言,公司无义务向所有联合股东发放卡证,每股只需向其中一个股东发放一张卡证 5 即可。 留置权 九、对所有已经催交的或在规定时间应交的股款(不管目前是否应交)的股份(未缴清股款的股份),公司都享有优先留置权,对所有以个人名义登记的,目前应由他本人或用他本人的财产向公司支付股款的所有股份(缴清股款的股份除外),公司也享有优先留置权;但董事会可随时宣布任何股份全部或部分不受本章程规定约束。公司对股份享有的留置权,如果有,应当扩大适用到与股份有关的所有红利上。 十、公司可按董事会认为适当的方式出售公司享有留置权的股份,但只有当与留置权有关的一笔款项到期应付后,或在将要求支付与留置权有关的应付部分款项的书面通知送交注册股东,或因股东死亡或破产而送交有权接收股份的人14天后方可进行出售。 十一、为执行此种销售,董事会可授权某人将所售股份转让给买方。买方应登记作为所转让股份的股东,他无义务注意购买资金的使用,他对股份的所有权也不得因销售程序的不正规或无效而受影响。 十二、销售所得应由公司接收,用于支付所属留置部分现已到期应付的款项,如有剩余,应当(扣除在出售前同样属于留置款项,但目前尚未到期的款额)交付给在销售之日股份的持有人。 催缴股款通知书 十三、董事会可随时向股东催缴股款(不论是就票面价值或是溢价),而不必按股票分配条款规定的期限,只要催缴的款额未超过股票票面价值的25,,或缴款日期超过上次催缴所定的支付日期一个月,所有股东必须(但股东应在至少14天前收到通知,通知上说明缴款的时间或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公司缴纳所催缴的款额。董事会可以撤销或延长缴款通知。 十四、催缴股款通知应被视为在董事会通过催缴通知决议时已经发出,且可规定分期支付。 十五、一个股份的联合股东可共同或分别支付所催缴的股款。 十六、如果在规定之日没有缴清所催缴的某笔股款,应交股款的人应当缴纳从规定缴款之日起到事实上缴清款项之时为止的利息,但年利率不得超过本金的8,,具体数目由董事会决定,同时,董事会也有权全部或部分免去此种利息。 十七、凡按股票发行条款规定在分配时或在某一规定日期应缴纳的股款,不论是票面价值或溢价,根据本章程规定,均应视为已发出正式催缴通知,且应在股票发行条款规定的日期予以缴款,倘若不缴,应视为正式催缴股款后款项到期支付,于是将执行本章程所有有关利息和各种费用的支付、没收、或其它事项的有关规定。 十八、一旦股票发行,董事会便可按所催缴股款的数额和支付的时间区分股东。 十九、只要认为恰当,董事会可接收股东自愿提交缴纳的未经催 7 缴的全部或部分股款,且就提前缴纳的全部或部分股款支付利息(直到如不提前交付,该股票到期应付为止),年利率不得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另有决议除外)8,,具体数额可由董事 会和股东在提前缴款时协商。 股份转让 二十、根据本章程规定,任何股东均可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转让应经通常或一般形式或董事大会同意的其它形式的书面文件进行。转让文件可由转让人或其代理人撰写,转让人对股份的持有权一直维持到转让登记注册且受让人的姓名被记入股东登记簿为止。 二十一、转让文书必须交公司登记处登记,同时缴纳登记费,登记费不得超过,美元,董事会可随时规定,转让时还需带上相关股权证,董事会可能随时合理规定表明转让人有权转让股权的其它证据,根据这些证据,公司将按董事会根据本章程赋予的权力登记受让人作为股东,并将保留转让文件。 二十二、董事会可拒绝登记将股份、未完全缴清股款的股份转让给其不赞成的人,并可拒绝就公司具有留置权的股份转让进行登记。 二十三、董事会可随时决定从某时起暂时中止一段时间登记转让,但每年中止转让的日期累计不得超过30天。 9 股份的没收 二十八、如果股东在规定的缴款日期没有交付催缴的股款或分期交付的股款,此后,董事会可在未缴清催缴股款期内的任何时间向股东送达通知,要求其缴付未交足的催款或分期股款,以及可能已经产生的利息。 二十九、通知上应另外规定一个日期(从送达通知之日算起,至少需在14天之后),规定应在该日期或该日期之前缴纳股款,并规定如果在规定日期或之前不予缴纳,所催缴股款的股份应被没收。 三十、如果不遵守上述通知书上的规定,在此之后,在通知的股款未缴清之前,可随时根据董事会所做出的有关决议没收所通知的任何股份。此种没收应包括有关被没收股份全部已经宣布、但在没收前尚未真正支付的红利。 三十一、被没收的股份可以出售或按董事会认为恰当的条件和方式予以处置,如董事会认为恰当,可在出售或处置之前随时取消没收。 三十二、凡股份被没收的人将不再是被没收股份的股东,但他仍然应负责支付至没收之日应由他向公司支付的有关股份的所有款额(连同年利率为8,的就该笔未偿付款额利息,从没收之日算起,如果董事会认为应当支付此种利息),但如果他交足所有有关股份的此种款项, 其责任应从缴清之时予以终止。 三十三、制作一份书面声明,说明声明人是公司的一名董事或书记,并声明公司的某一股份已经在声明书中所述的日期被合法没收,该书面声明将是证明所声明事实属实,任何人也不能对股份提出所有 10 权要求的确凿证据。 三十四、出售或处置股份如有所得,公司可以接受,且可向股份购买人或接受处置股份的人签发转让书,凭此他可登记作为股东,如果有购买资金,他无义务负责资金的使用,他对股份的所有权不得因没收、出售、或处置股份的程序不当或不合法而受影响。 三十五、本章程有关没收的规定应适用于任何按股票发行条件在规定时间应付而没有支付的情况,不管款项是按股票票面价值或是按溢价计算,与正式催缴股款并通知而应以支付一样。 股票与证券的转换 三十六、公司可经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通过,将缴足股本的股票转变成证券以及将任何证券转变成任何种类的缴足股本的股票。 三十七、根据转变成证券前股票的转让规则以及方式,或按情况按近似规则或方式,证券持有人可将全部或部分证券予以转让;但董事会可随时决定转让证券的最低数额,并限制或禁止把此数额分零转让,但最低数额不得超过转换成证券的股票面额。 三十八、证券持有人应按所持证券的数额,享有如同持有转换证券的股票的股东享有的有关红利分配、在公司会议上投票、以及就其它事项的权利和特权,但部分证券持有权不赋有此种特权或权益(除参与公司红利和利益的分配以及参与公司解散时的资产 分析 定性数据统计分析pdf销售业绩分析模板建筑结构震害分析销售进度分析表京东商城竞争战略分析 外),因为即使是部分股票持有权也不赋有此种特权或权益。 三十九、凡适用于缴足股本股票的公司规则也应适用于证券, 11 规则中的“股票”和“股东”两词应包括“证券”和“证券持有人”。 资本的变更 四十、经普通决议公司可随时: ,(将股本增加到等同于决议所规定的股额和股数的数额; ,(将全部或部分股金合并或 划分成数额大于现有股份的股份; ,(将全部或部分股份划分成数额小于通知所规定的股份;不管任何划分,被划小的股份已经缴纳(如果有)和未缴纳股款的比例应与股份未划分前的比例相同; ,(取消在决议通过之日尚未被人认领或同意认领的股份,或已经被没收的股份,并通过取消股份而减少公司的股本数额。 四十一、根据股东大会可能会做出的任何相反决定,所有新股在发行之前,均得向在招股之日有权得到公司股东大会通知的人进行招股,招股按他们现有股份的比例进行。招股应发放通知,具体说明出售股份的数额及招股的期限,倘若不接受邀请,则视为拒绝,期限一过,或从被招股人处收到通知,表示他拒绝接受所要约的股份,董事会可按其认为最有利于公司的方式处置这些股份。董事会同样可以处置董事会认为按本章程不便作招股邀请的(按新股与有权得到出售新股邀请的人所持股的比例计算)任何新股。 四十二、经特别决议,公司可用任何方式或根据法律所核准、同意和规定的任何附带条件去裁减股本,偿还资本准备基金或股份溢价账户。 14 投票表决要求可以撤回。 五十二、如果正式要求投票,大会主席应决定立即或在休息或休会或其它情况之后以某种方式进行,投票结果应作为要求投票表决那次大会的决议,要求选举大会主席或要求休会的投票则应立即进行。 五十三、不论是举手表决或是投票表决,如果表决票数相等,进行举手表决或要求进行投票表决的大会的主席有权再投一票或投决定性的一票。 五十四、根据目前某类或某些种类股票所附的权利或限制规定,在股东会议或某些股东的会议上,凡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东均可亲自或由人代理或由律师参加表决,在举手表决时,凡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均有表决权,在投票表决时,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或其律师或其它正式授权代表可就他所持的每一份股投一张票。 五十五、如果是联合股东,排列第一的联合股东所投的票,不论是亲自或由人代理,应被接受而排除其它联合股东的投票;投票顺序应按股东名册的登记顺序而定。 五十六、精神不健康或其人身或财产应根据有关精神失常的法律予以处理的股东,在举手或投票表决时,可由其监护人或对其财产具有合法管理权的其它人投票,此种监护人或其它人可由代理人或律师代理投票。 五十七、任何股东在未缴清所催缴的股款或其它目前应付公司的与股份有关的款项之前,在 任何股东大会上均无投票权。 五十八、除在进行投票的大会或延期会议上提出之外,不得对任 15 何投票人的资格提出任何质疑,凡未在此种会议上被否决的投票均为完全有效。任何及时提出的质疑均应提交大会主席,由主席做出最终的、决定性的决定。 五十九、委托代理文书应用普通或通常格式做成书面的文本形式,由委托人或其书面正式授权的律师签字,如果委托人为法人,可盖公章或由某一高级职员或正式授权的律师签字。代理人可以但不必一定是公司的股东。委托代理文书应被视为授权要求或附议要求投票表决的正式文件。 六十、如要表明股东投票赞成或反对某一个决议,委托代理文书应按以下或依情况而按近似以下的格式做成: 我,我们,(姓名),(身份等),是上述公司的股东,特在此委托×××(如律师事务所等)的×××,或他无法接受委托,则委托×××的×××,为我,我们的代理人,代表我,我们为我,我们在(×××年会或临时大会,视情况填写)20××年×月×日所举行的公司的股东大会及其任何延期会议上投票。 于20××年×月×日签字。 本文书用于,赞成,反对决议。 ,注:划掉其中不赞成的一项(除非另有指示,否则代理人可以按他的意愿投票)。 六十一、委托代理文书和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授权文书,如果有,一经签字或业经公证的授权文书副本应当在代理投票人参加的大会或延期会议召开48小时之前,或,如果是投票表决,在规定的投票 16 时间24小时之前呈送到公司的注册登记处,或呈送到会议通知书中专门规定的新加坡的其它某个地方,如不送达,委托代理文书应视为无效。 六十二、尽管投票前委托人死亡或精神错乱或文书或制作文书的授权被撤销,或文书有关的股份被转让,如果在文书所使用的大会或延期大会召开前,公司注册登记处尚未接到有关上述此种死亡、精神错乱、撤销、或转让的书面通知,按照委托代理或授权委托文书条款规定而进行的投票应视为有效。 19 含有董事会认为恰当的为保护和方便代理人而做出的规定,且可授权此种代理人转授他的全部或部分权力、职权以及自由酌处权。 七十七、所有支票、本票、汇票、兑换券、以及其它流通票据,所有公司款项收据都应由两名董事签字、签发、接收、背书、或按情况处理,或以董事会随时决定的其它方式处理。 七十八、董事会应保留以下的会议 记录 混凝土 养护记录下载土方回填监理旁站记录免费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 : ,(所有管理公司事务官员的任命; ,(出席公司所有会议和董事会会议的董事的姓名。 此种记录应由进行议程会议的主席或下一次会议的主席签字。 董事议程 七十九、董事会可因迅速处理事务与会、休会和按其认为合适的方式安排会议。董事可随时提出召开董事会;经董事提请,秘书可应董事会的要求召开董事会。 八十、根据本章程规定,凡是董事会的议题都应通过多数票表决,多数董事的决定应一律视为董事会的决定。在双方票数相等的情况,会议主席应再投决定性的一票。 八十一、董事不得对他或与他利益相关的公司缔结的或在缔结的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或与此合同有关的任何事项进行投票,如果已经投了票,那么,他的投票应不予计算。 八十二、经董事会批准,任何董事均可指定某人,不论是否是公司的股东,在他认为合适的期间充当替代他职位的董事。凡替代作为董事的人有权收到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参加会议并在董事会上投票, 20 并行使指定人职位的一切权力。替代董事不需要股民资格,如果指定人辞去董事职务或解除指定人的职务,替代董事应依据事实辞去职务。按本规则所作的任何指定或解除指定应由做出指定的董事书面签字通知方才生效。 八十三、董事会会议处理事项所需的法定人数可由董事会规定,如不另行规定,则法定人数为两人。如果某一时期只有一位董事,那么法定人数则为一人。 八十四、如果董事会的董事出现空缺,留任董事仍可履行职责,但如果董事人数减少到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必需的法定人数以下,留任董事除履行增加董事到法定数目或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职责外,不得履行其它职责。 八十五、董事们可选举一名董事作为会议主席并决定他任职的期限;如果没有选举董事会主 席,或董事会规定的开会时间过后10分钟主席仍未到会,则到会的董事可挑选他们其中一名成员充当会议主席。 八十六、董事会可将其任何权力授予其认为恰当的由董事所组成的委员会;由此组成的委员会在行使所授予的权力时应遵守董事会为它所制定的规则。 八十七、委员会应选举一名会议主席,如果没有选举主席,或在会议规定的召开时间过后10分钟主席仍未到会,到会的委员可以挑选他们其中一名成员充当会议主席。 八十八、委员会可自行决定开会和休会。会议的任何议题均由 21 出席会议的委员经多数票同意通过,如果遇到双方票数相等,主席应再投决定性的一票。 八十九、董事会或董事委员会的会议或任何代理董事职权的人的任何行为均应视为有效,即便时候发现任命董事或董事代理有所不妥,或董事或其代理人不具备任职资格。 九十、书面决议经当时有权得到董事会会议通知的全体董事的签名,应视为合法和有效,如同该决议已经在正式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通过一样。此种决议可由同样的数份文件所组成,每份文件由一名或多名董事签字。 如果公司只有一名董事,则只需此董事一人在董事会通过的书面决议上签字。 执行董事 九十一、董事会可随时任命一名或多名董事担任执行董事职务,担任执行董事的期限和条件由董事会决定,根据具体情况签订的任何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条款,董事会可撤销任何此种任命。如此被任命的执行董事在担任职务时,不遵循轮流辞职制或不列为轮流辞职的董事的考虑范畴,但如果他因故不再作为执行董事,他的任命应自动终止。 九十二、根据具体情况所缔结的任何协议的条款规定,执行董事的报酬可由董事会予以决定,不论其形式是薪金、佣金、或参与分红、或一部分以这种形式而另一部分以另一种形式。 九十三、董事会可委托或授予执行董事任何可由董事会执行的权力,具体条件或限制限制由董事会决定,董事会可与其共同行使权力。 23 或文件。 股息和储备金 九十八、公司可在股东大会上宣布股息,任何股息都不得超过董事会所建议的数额。 九十九、董事会可随时向股东发放董事会认为按公司赢利应当发放的临时股息。 一百、支付的股息只能来自赢利,计息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一百零一、建议分红之前,董事会可从公司赢利中留存一笔其认为恰当的款项作为储备金,董事会可自由酌处将此笔款项用于公司赢利可以正当使用的任何目的,且在如此使用之前,同样可经自由酌处将其用于公司的事务或用于董事会随时认为恰当的投资(不是购买公司股份)。董事会也可结转任何其认为不应分配的股息而不必将它纳入储备金。 一百零二、根据对股息享有特权的股份所附的人权(如果有),所有股息都应按已变股款或作为股款存放的数额予以宣布和支付,但按本章程的规定,未催缴股款前已交股款或作为股款存放的数额不得当作股份支付股息一样对待。所有股息都应按支付的股利数额的比例和支付股利的时间比例予以支付,如股份发行条款规定该股份股息应从某一具体日期算起,该股份股息分配应按规定办理。 一百零三、董事会可随时从分配给某股东的股息中扣除他可能因所催缴的股款或因与股份有关的其它原因而现在应向公司支付的所 24 有款项。 一百零四、凡宣布股息或红利分配的股东大会都可做出决议,全部或部分用特定的资产和具体用缴足股本的股票任何、其它公司的债券或债券股、或其它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股息或红利的分配,董事会应实施此种决议,一旦分配遇到困难,董事会可用其认为恰当的方式予以解决,并确认用于分配的全部特定资产或其任何部分的价值,且可按所确认的价值确定分配给股东的现金,由此调整所有当事各方的权利,董事会还可将此种特定资产委托给其认为恰当的人托管。 一百零五、任何股息、利息、或其它与股份有关的应用现金支付的款额均可通过邮局用支票或付款单支付,写明股东的挂号邮件地址或,如遇联合股东情况,用股东名册上排名第一的联合股东的挂号地址,或用股东或联合股东书面指定的某人和某个地址。所有支票和付款单位的应付抬头人都必须是收单人。尽管联合股东是两人或多人共同持股,但其中一人便可接受任何股息、红利、或其它有关股份所支付的款项。 一百零六、经董事会建议,公司股东大会可以做出决议,将公司提留作为储备金及用于调整亏盈账户或其它原本可用作分配的资金款项的任何部分作为资本,同样可决定将此种款项留存用于分配给原本有权按同样比例分到红利的股东,但其条件是不支付现金,或者用其抵冲股东所持股份中未交付的股款,否则,则用其支付公司即将按上述比例分配和发行给这些股东的缴足股款的股票或债券的股款。或部分用于这方面,部分用于另一方面,董事会应当负责做出此种决 25 议。按本章程规定,股份溢价账户和偿还资本准备金只能在将未发行的股票作为缴足股款的分红股发给公司股东时动用来支付股款。 一百零七、不论何时通过此种决议,董事会都应负责做好资本的未分配利润的调拨和使用工作,做好所有缴足股本的股票或债券(如果有)的分配和发行,做好实施决议的一切工作,如果股票或债券可零星分配,董事会可全权做出发行零星股权证或用现金支付或其它他们认为恰当的决定,同时可授权任何人代表有权得到分配的全体股东与公司签订协议,一旦资本转换,由公司向股东分别分配缴足股本的股票或债券,或视情况要求,按转换成资本的红利的比例,由公司代表他们缴纳他们现持股份中为缴足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此授权达成的协议应为有效,并对所有此种股东均有拘束力。 通知 一百零八、公司的通知可由公司派人递送或按登记地址邮寄给股东,如果股东在新加坡没有登记地址,而他已给公司一个递送通知的地址,则递送到该地址。如果邮寄通知,只要写好地址,预交邮费,并将会议通知寄出,则应视为通知在邮寄的第二天送达,在其它任何情况,信件按通常邮寄途径寄出时则视为已经送达。 一百零九、向联合股东递送通知时,公司可将通知送交给在股东名册上就有关股份而排名第一的联合股东。 一百一十、向因股东死亡或破产而有权持有其股份的人递送通知时,公司可按姓名邮寄预先准备好的信件,或以死者代理人或破产资 26 产管理人的抬头,或以诸如此类的抬头,将通知送交由声称有权得到通知的人所提供的在新加坡的地址,或,如果还没有提供在新加坡的地址,可按没有发生死亡或破产而应使用的任何送达通知的方式予以送达。 一百一十一、 ,(股东大会的通知应按上述规定的方式送达: (1)每一位股东; (2)每一位因股东死亡或破产而有权得到股份的人,如果该股东没有死亡或破产,他原本应当得到通知;以及 (3)公司现任审计员。 ,(其它人一律不应收到股东大会的通知。 停业 一百一十二、如果公司停业,经公司专门决议通过,财产清算人可将公司全部或部分资产按实物分给股东,不论资产是否构成同一类实物,只要清算人认为适当,他可就上述所分配的任何资产进行估价,并可决定如何在股东或不同种类的股东之中进行分配。经同样许可,只要清算人认为此种委托恰当且对分配有益,财产清算人可以将全部或任何部分资产交受托人,但不得强迫任何股东接受任何附有义务的股份或其它证券。 赔偿 27 一百一十三、凡董事、常务董事、代理人、审计员、秘书和其它公司现任官员参与诉讼,不论是民事诉讼或是刑事诉讼,如果胜诉,或被开释,或法庭援引《公司法》规定,免除他就任何疏忽、违约、失职或背信的责任,因辩护而发生的任何债务应从公司财产中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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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17-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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