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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文件汇编程序文件汇编 文件或修订表名称 发放人 接收人 版本 发放时间 程序文件汇编 V1.22007-10-15 序号 文件编号 文件名称 版本 页码 1 /QP/01-2007 文件控制程序 V1.2 3 2 /QP/02-2007 记录控制程序 V1.2 8 3 /QP/03-2007 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V1.2 10 4 /QP/04-2007 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V1.2 13 5 /QP/05-2007 基础设施控制程序 V1.2 16 6 /QP/06-2007 与客户有关过程控制程序 V1.2 19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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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文件汇编 文件或修订表名称 发放人 接收人 版本 发放时间 程序文件汇编 V1.22007-10-15 序号 文件编号 文件名称 版本 页码 1 /QP/01-2007 文件控制程序 V1.2 3 2 /QP/02-2007 记录控制程序 V1.2 8 3 /QP/03-2007 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V1.2 10 4 /QP/04-2007 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V1.2 13 5 /QP/05-2007 基础设施控制程序 V1.2 16 6 /QP/06-2007 与客户有关过程控制程序 V1.2 19 7 /QP/07-2007 系统集成设计过程控制程序 V1.2 22 8 /QP/08-2007 产品开发过程控制程序 V1.2 26 9 /QP/09-2007 采购控制程序 V1.2 31 10 /QP/10-2007 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V1.2 35 11 /QP/11-2007 客户满意监测控制程序 V1.2 38 12 /QP/12-2007 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V1.2 40 13 /QP/13-2007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V1.2 44 14 /QP/14-2007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V1.2 46 15 /QP/15-2007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V1.2 48 16 /QP/16-2007 系统集成安装过程控制程序 V1.2 51 17 /QP/17-2007 系统集成维护服务过程控制程序 V1.2 54 18 /QP/18-2007 V1.2 57 统计技术分析应用程序 19 /QP/19-2007 软件开发控制程序 V1.2 59 GET/QP/01-2007 V1.2 3/63 对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文件进行控制,保证其适用性、系统性、协调性和完 整性,确保工作现场所使用的相应文件为有效版本,防止误用失效或作废的文件。 适用于组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文件。 3.1负责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方针、目标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外 来文件的批准。 3.2 负责组织编写和审核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批准工作文件。 3.3负责本部门工作范围内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的编写、审核、 存档和管理。 3.4 是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文件的标识、发放与回收,存档与管理。 是指对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管理的文件。所有质量管理活动,应以受 控文件作为依据,任何员工使用非受控文件均应考虑因此而可能承担的责任。 5.1.1管理体系由一体管理手册(包含了管理体系方针、目标的附录)、程序文件、工作文件、外来文件、表格和记录五部分组成,分别规定编号规则如下: a) 管理手册:/MM/顺序号-发布年号 如/MM/01-2006(管理手册,2006年发布)。 b) 程序文件:/QP/顺序号-发布年号 如/QP/01-2006 (01号程序文件,2006年发布)。 c) 工作文件:/部门简称/类别顺序号-发布年号 部门简称规定见管理手册组织结构图。类别由各部门规定,也可省略。 如 /AD/A01-2006(科技部2006年01号A类工作文件); /GM/01-2006(总经理2006年01号工作文件)。 GET/QP/01-2007 V1.2 4/63 d) 外来文件:公司代码/启用时的年号-原编号 如/2006-ISO9001:2000(外来文件ISO9001:2000,2006启用。) e) 表格(记录格式):产生表格的文件编号-顺序号版本号。 如/QP/01-2006-02V1.1(01号程序文件规定的第2份记录格式,V1.1版)。当多份文件都引用到相同的表格时,以最先引用该表格的文件为基础,相同的表格 只能有一个文件编号。 f) 记录的编号即记录标识,执行《记录控制程序》的规定。 g) 关于年号和顺序号:相同序号的手册、程序文件和外来文件年号升级时将代替低 年号的文件;工作文件年号升级时顺序号归零,不影响低年号的文件效力。对文件汇编 的顺序号为00,其他顺序号从01开始。 5.1.2文件的版本与状态:管理体系文件应标明版本和状态。其格式为Va.b,其中V为版本编写,a和b为自然数,分别表示版本号和修订状态,用圆点分隔。a为0时表示文件还在编写过程中,b为0时表示该版本的文件为最初发布。 5.2.1 公司内部和送认证公司使用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均为受控文件。 5.2.2 公司文件管理员针对所有受控文件建立公司《受控文件清单》,各部门编制本 部门的《受控文件清单》。 5.2.3 其他外部使用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均不为受控文件。 5.3.1 方针、目标和质量手册由管理者代表负责编制并审核,最高管理者批准颁布 实施。 5.3.2 程序文件由该程序的归口部门负责组织编写,管理者代表审核,最高管理者 批准。 5.3.3工作文件由需求部门负责人组织编制、审核,并由管理者代表批准。 5.3.4 文件编写人员,应包含到该文件涉及到的职能部门的代表,可通过会议或《文 件编审记录表》、文稿交换的形式沟通文件编写信息。 5.3.6 文件编制、审核、批准责任人在文件发布时应在《受控文件清单》上签字。 5.3.7 管理体系文件一律用宋体,名称用二号字体,一级标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用四号字体,二级标 题用小四号字体,一倍半行距,加粗;三级标题和正文用小四,行距固定为22。其他未详细规定事项套用本文件格式。 GET/QP/01-2007 V1.2 5/63 5.4.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经批准后,原版文件由保存并不得外借。以电子媒 体形式保存的文件和资料应备份和加密保护,防止丢失或损坏。 5.4.2文件发放对象由管理者代表根据文件使用需要批准,保证在文件的使用处有 相应的文件。由公司文件管理员统一复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在文件封面或第一页按 发放的先后顺序标注受控分发号以作标识,然后发放到各使用部门或相关外部人员,填 写《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由文件使用负责人或其主管签领。收发双方应同时在文件 上签字,标识该文件的发放和修订状态。文件发放应包括其引用的表格(记录格式)。 5.4.3 外部人员仅是借阅文件,应由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 由公司文件管理员统一复制并追踪借阅文件是否按时归还。 5.4.3《受控文件清单》应适时更新以反映实际。 5.4.4文件应分门别类标识,由使用负责人保存于通风防潮、防蛀、安全的适宜地 方(现场使用的文件可置于现场,非现场使用的文件可置于办公处),以防文件损坏。任何人不得在受控文件上乱涂乱画,不准私自外借。应确保文件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5.4.5定期对各部门文件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在每次内部质量审核前应全面 检查各类在用文件的有效性,核查各使用者手中的文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4.6因破损或陈旧而需重新领用的文件,分发号不变,并收回相应旧文件;因丢 失而补发的文件,应给予新的分发号,并注明已丢失的文件分发号失效,做好相应发放签收记录。 5.4.7 对于通过张贴公告的方式发送的文件,如通知通告等,由发放部门在发放登 记表上的发放号处注明“张贴”,并在回收日期处注明“失效时间”,无需接收方签字。 5.5.1文件更改由文件更改申请部门填写《文件更改申请表》,由原文件编制部门和 审核人审核,经原文件批准人批准后执行更改。 5.5.2更改文件的标识:文件更改范围和程度比较小的,如仅更改几行字且涉及面 比较窄时,只更改状态不变动版本,如由V1.0变 为V1.1,修订状态标识的跨度由修改人 视变更的大小而定;对于多次更改或更改范围比较大,则应升级版本号,并将修订状态 归0,如由V1.8变为V2.0。 5.5.3只需要修订的文件更改,按原文件发放范围发放《文件更改申请表》,由各文 件保管人负责按《文件更改申请表》要求对原文件标注更改,并将《文件更改申请表》 GET/QP/01-2007 V1.2 6/63 附录。对需要换版的文件更改,执行5.3和5.4的规定,发放换版后的文件时收回原文件,在原《文件中发放/回收登记》栏注明,执行5.6的规定。 当文件不适用或文件持有人变动时,应将相应的文件回收,在原《文件中发放/回收登记》栏注明。回收的文件,需要作废的,由填写《文件销毁登记表》,应经原批准人批准后集中销毁。若需要保留时,仅保存原件,同时标明“作废留用”,以 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 5.7.1国家法律、法规、行业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以及可能影响公司整体作业的外来文件,由公司 组织各个职能部门识别、收集、获取,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进行编号和受控标 识,并按工作需要进行分发,填写《文件分发/回收登记表》。外来文件应单独列表编入《受控文件清单》,并在表头注明“外来文件”。 5.7.2 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的外来文件,需识别其是否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若有 关,转交公司,执行5.7.1。 5.7.3 和外来文件使用部门应当跟踪外来文件的发展,当外来文件有更新版 时,应进行换版更改,执行5.5规定,并更新《受控文件清单》。 5.7.4公司内部不对外来文件进行修订。若外来文件有不适用之处,应在引用该外 来文件的文件中予以说明或编制新的文件予以规范。 文件是活动的依据,应得到完全执行。文件发布后(包括更改)应有必要的培训, 以确保人员对文件的理解。 文件管理和使用部门都可在工作中、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会议上提出对现有质量管 理体系文件进行评审,必要时则予以修改。 每次内部审核,应包括审核所有受控文件的有效性,必要时进行修改。 记录是一种特殊的文件,除遵守本程序的适用规定外,还应依据《记录控制程序》 有关规定执行(如受控分发、修改等)。 记录控制程序 GET/QP/01-2007 V1.2 7/63 /QP/01-01V1.2 文件编审记录表 /QP/01-02V1.2 受控文件清单 /QP/01-03V1.2 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 /QP/01-04V1.2 文件借阅登记表 /QP/01-05V1.2 文件更改申请表 /QP/01-06V1.2 文件销毁登记表 GET/QP/02-2007 V1.2 8/63 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有效的管理,保持产品质量符合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的证据。 适用于与质量管理体系所有相关的记录。 3.1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所有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工作。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的正确应用,及日常整理、保存、保护、审 核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 3.3:负责记录控制的检查、督办和定期汇总保管。 记 录:阐明所取得的结果或提供所完成活动证据的文件。 记录保存期限:最短的保存期限要求,法律法规或顾客、文件对记录有保存期要求 的,也应该得到满足。 5.2.1存在时,应使用管理体系文件规定的格式化记录,可从文件管理人员处获 得空白表格。 5.2.2管理体系文件没有规定记录格式的,由各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报管理者代 表批准,由文件管理人员备案后使用。 5.2.3记录格式的设计、更改,按《文件控制程序》有关文件更改的规定执行。 5.2.4记录的标识,包括记录名称、记录表格编号(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记录的时间、有关责任人的签名,以及分类识别号一般为顺序号,必要时可标明部 门或范围。 5.3.1 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准确、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 GET/QP/02-2007 V1.2 9/63 填写时,内容不得遗漏,未发生项应在栏目上用单杠划去。不得用铅笔或红色笔(除非文 件规定)做记录。 5.3.2 如因笔误或填写错误要修改,应采用单杠划去,在其上方写上更改后的 内容加盖或签上更改人的印章姓名及日期。修改前的记录应能识别,不得用涂改的 方式修改记录。 5.3.3 记录应得到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主管的审核。审核应关注内容是否正确无 误,有无明显的错误字段错误,填写全不全,是否易认。 5.3.4 文件有规定时,记录应得到有相应职权的人的批准方为有效。 5.3.5 记录的填写、审核、批准人均应手写签名,并签署日期。 5.4.1 编制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清单》,列明所有格式化的记录,并规 定记录的保存部门和保存期限,并附上原始样本。 5.4.2 在记录使用期内,各部门必须把所有记录分类,依日期顺序整理好,存 放于通风、干燥的地方,所有的记录保持清洁、字迹清晰,各部门按规定的期限保 存记录。至少应每季度一次地对已过使用期限的记录归档集中保存, 5.4.3 应至少每年一次检查各部门记录的使用、管理情况。 5.4.4 超过保存期或无参考价值的记录应清点登记,编写报告,经总经理同意 后销毁。超过保管期限仍需留用的,应另夹另柜存放并标识。 5.4.5 记录是一种特殊的文件,应遵守《文件控制程序》中的要求,包括使用、 借阅、批准、保存和保护、修改、销毁等。记录无发放要求。 5.4.6 记录的发放和传递按记录的填制或签字要求执行。与记录无关的人员查 阅记录应得到管理者代表批准。 5.4.7 当规定记录的文件没有具体规定时,记录的最先签发部门负责跟进记录 的填制,直到与其有关的活动全部完成,且记录得到妥善处理和管理。 文件控制程序 /QP/02-01V1.2 质量管理体系记录清单 GET/QP/03-2007 V1.2 10/63 通过最高管理者定期对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有效评审,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 续的适宜性和有效性,以实现组织既定的质量管理体系方针、目标。 适用于公司最高管理者主持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评审会议。 3.1最高管理者主持管理评审并批准评审报告。 3.2管理者代表负责管理评审的组织、协调工作,审核评审报告,以及评审后的纠 正和预防措施的跟进、验证; 3.3负责收集评审资料,编制管理评审计划和管理评审报告。 3.4 各部门负责提供本部门有关评审所需的资料以及参加管理评审工作,落实管理 评审报告中与本部门有关的工作内容,制定相应措施,予以实施。 5.1.1 管理评审每年召开一次,二次之间间隔不超过十二个月。一般选择在内 部质量审核后和外审之前。 5.1.2 下列情况下,由管理者代表申请,经总经理批准适时进行管理评审: a) 重大的客户投诉; b) 发现质量管理体系的严重不符合等; c) 即将进行第二或第三方审核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核时; d) 组织结构、产品范围、技术和工艺、资源配置的重大变动; e) 社会环境、市场需求、法律法规和标准发生重大变化; 5.2.1计划内容:评审目的、范围、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评审内容及评审前 期准备工作和资料。 5.2.2计划由编制,管理者代表审核,最高管理者批准,在评审会议一星 GET/QP/03-2007 V1.2 11/63 期前发给各部门。 5.2.3各部门协助准备好相关资料,包括提交相应的书面文件记录以支持 其意见,并能与质量管理体系目标相联系。 5.2.4 参加评审的成员应包括管理者代表和各部门负责人。 a) 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外部审核结果。 b) 内外部沟通活动,包括顾客反馈信息,以及相关方的意见。 c)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绩效,包括质量管理体系的方针和目标实现情况,产 品实现过程和产品质量控制措施和结果。 d) 纠正和预防措施状况。 e) 以往管理评审会议的跟踪措施。 f) 可能影响质量管理体系的变更如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 g) 各单位、员工对持续改进的合理化建议等。 a) 最高管理者参照评审计划,主持评审会议; b) 最高管理者对评审内容做出决定; c) 行政做好会议记录工作,记录各方面对评审输入的意见 。 5.5.1《管理评审报告》的内容 a) 管理评审的一般情况目的、依据、时间、地点、人员; b) 评审综述; c) 评审总结。 5.5.2管理评审总结应包括(不限于)以下有关方面的任何决定和措施: a) 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有效性改进的建议; b) 与客户要求有关的产品改进; c) 对相关方和客户承诺的改进 d) 对资源的配置情况是否满足体系运行的需求; 5.5.3《管理评审报告》应在评审会议后一周内由行政编制,经管理者代表审核, 报最高管理者批准,分发到各部门予以执行。 5.5.4《管理评审报告》的分发范围: a) 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 GET/QP/03-2007 V1.2 12/63 b) 各单位负责人及其与会人员; c) 贯标小组成员。 5.6.1管理评审提出的改善项目由相关单位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按《纠正和预 防措施程序》执行。 5.6.2管理者代表监督、检查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 5.6.3应由行政保持管理评审的有关记录。 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 /QP/03-01V1.2 评审计划 /QP/03-02V1.2 管理评审纪要 /QP/03-03V1.2 管理评审报告 /MM/Q -02V1.2 合理化建议书 /MM/Q -03V1.2 会议签到表 GET/QP/04-2007 V1.2 13/63 确保公司人力资源满足岗位能力需求,合理配置,高效利用,以提高工作效率、实 现质量体系业绩为目标。 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影响产品质量的人员能力管理,包括招聘、考核和培训。 a) 批准培训计划; b) 部门主管以上员工的职责和任职条件的审批,及其任用批准; c) 授权管理者代表安排管理体系有关知识的培训。 a) 任职与培训管理的归口单位; b) 负责组织编制《岗位描述表》; c) 负责公司培训工作的策划、组织、实施与评价。 a) 本部门人员培训需求的确定和计划; b) 本部门工作的安排和员工能力考察。 公司从人员的教育、培训、经历以及相关的工作经验和技能方面考虑,由人力 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编制《岗位描述表》,经最高管理者批准后,作为公司 人员安排、招聘、职位晋升及任免的依据。 国家法律、法规、标准或行业规范等要求持证上岗的岗位,具有相关的上岗资 格证是必然的任职条件。 当出现职位空缺时,由用人部门向人力主管部门提出需求申请,人力主管部门 GET/QP/04-2007 V1.2 14/63 根据该职位工作胜任所需的能力要求招聘适用的人员。应聘人员应填写《求职人员 登记表》,新员工入职后填写《人事资料管理表》,经用人部门试用以证明其胜任, 新员工转正应填写《试用期员工考核报告》并与该员工档案一起予以保持,员工离 职应填写《员工辞职(退)交接表》,由最高管理者批准后,方生效。 国家规定需要上岗证的特殊岗位,公司应要求员工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并填 写《特殊岗位员工资格确认表》。 公司通过培训,确保员工的能力得到不断的提升,以适应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 需要。 5.3.1新职员培训安排 a) 人力主管部门应在新职员上岗后一周内安排新职员的入职培训课程,内容包 括基础知识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用人部门协助入职培训的安排。 b) 基础知识培训:员工手册、公司简介、方针、目标、相关标准知识、及相关 的基础规章制度。 c) 岗位技能培训:所在部门的业务运作流程及相关的程序/作业文件/安全规范 /操作技能。 5.3.2在职培训的安排 a) 转岗培训:与5.3.1C)岗位技能培训同,转岗前由人力主管部门安排,新岗 位用人部门负责进行培训; b) 用人部门需要紧急培训,包括新的产品项目、新增仪器设备、文件变化、职 员工作任务变更等引起的即时培训需要,本部门不能自行完成时,应向人力 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最高管理者批准后执行; c) 计划培训:人力主管部门定期根据以往的培训效果、岗位能力需求、部门或 员工个人提交的培训申请表、公司的业务发展、管理体系、产品和质量的符 合性、客户满意调查结果等方面内容进行全面分析制定《培训计划表》,经 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在培训开始前适当的时间,人力主管部门应另外发出培 训通知。《培训计划》内容包括: 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对象、培训时 间和评价/考核方式。一般地,只需制订年度培训计划。 5.3.3培训考核和记录 a) 所有培训,都必须进行考核评价,由培训组织者负责,可采取课堂考核、考 GET/QP/04-2007 V1.2 15/63 试或上级主管确认等方式(送外培训获得培训机构证书可免考核)。 b) 对于评价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可给予一次再培训的机会,若再培训考核仍 不合格,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考虑转岗或解雇。 c) 所有培训均应填写《培训实施与评价表》,记录签到和考核结果。 d) 所有接受培训的员工,均应在员工档案中记录其培训的情况,填写《个人培 训档案》。 5.3.4培训的改进 人力主管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讨论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课程内容、 受训人员的学习效果、授课人的讲课效果、培训环境、培训对管理提升的作用等, 填制《培训实施与评价表》作为今后培训工作改进的依据。 记录控制程序 /QP/04-01V1.2 培训计划表 /QP/04-02V1.2 培训实施与评价表 /QP/04-03V1.2 员工个人培训档案 /QP/04-04V1.2 特殊岗位员工资格确认表 /QP/04-05V1.2 试用期员工考核报告 /QP/04-06V1.2 岗位描述表 GET/QP/05-2007 V1.2 16/63 保证公司的基础设施充分,并得到管理与维护,状态良好,以确保产品生产实施过 程顺利,产品符合要求。 适用于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影响到产品质量的场所、设施、设备的提供和管理。 3.1最高管理者负责基础设施的提供。 3.2负责科研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3.3 负责办公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3.4 各部门负责正确使用并保护其使用的基础设施。 最高管理者根据产品生产的需要,确定并提供了足够的基础设施,包括: a) 生产设备和检测仪器; b) 生产和储存的场所; c) 支持性服务,如运输、通讯等。 有需求,欲申购设备时,按《采购控制程序》要求进行,最后需经总经理批准。 4.3.1基础设施管理部门应对设备进行编号并制作《设施设备基本资料卡》予以 标识。 编号规则:GET-类别-顺序号。类别指生产或办公,对于客户提供的,应在顺 序号后加注明,如GET-生产-001(客)。 4.3.2基础设施管理部门将生产设备资料记录入《设施设备清单》; 4.3.3基础设施管理部门为设备建立《设施设备检修记录表》,机存表存,机废 表销。 4.3.4基础设施的使用人应严格按其使用规范使用并进行良好的防护。必要时, 使用部门主管制订相应的《设施设备操作和保养指导书》以指导设备的正确使用和 GET/QP/05-2007 V1.2 17/63 维护。 4.5.1 日常保养:操作人员依据《设施设备操作和保养指导书》或相关基础设 施 说明书 房屋状态说明书下载罗氏说明书下载焊机说明书下载罗氏说明书下载GGD说明书下载 要求,在使用中对设备进行日常的基本保养,并与使用情况一起填写于工 作记录中。 4.5.2 年度检修: a) 基础设施管理部门洽商使用部门,针对各设备的使用环境,使用频率 与日常保养状况于每年末编制《设施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呈总经理核 准执行。 b) 年度保养进行前,责任人应制订更详细的计划,报最高管理者批准, 由公司给予必要的支持。 c) 每次检修执行完毕均应试机确认,填写《设施设备检修记录》记录更 换的机件材料名称和检修结果,并更新《设施设备基本资料卡》。 4.6.1 操作人员在日常操作中,发现设施设备产生异常时应立即报告现场主管, 由基础设施管理部门许可的有资格的人员进行故障检修,并填写《设施设备检修记 录》。 4.6.2 如需外部力量才能排除故障,由基础设施管理部门主管填写《设施设备 维修申请单》交最高管理者批准后,联络原厂家或相关技术之厂家,予以检查修护。 4.6.3每次检修执行完毕均应试机确认,并填写《设施设备检修记录》记录更换 的机件材料名称和检修结果,并更新《设施设备基本资料卡》。 4.6.4 对不能使用的设备,应在《设施设备基本资料卡》进行状况标示。 见《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当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高于购置价格时,由使用部门填写《设备仪器报废申请 单》,由管理者代表确认,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报废。 采购控制程序 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设备操作和保养指导书 GET/QP/05-2007 V1.2 18/63 GET/QP/05-01V1.2 设备基本资料卡 GET/QP/05-02V1.2 设备清单 GET/QP/05-03V1.2 设备检修记录表 GET/QP/05-04V1.2 设备年度检修计划 GET/QP/05-05V1.2 设备维修申请单 GET/QP/05-06V1.2 设备仪器报废申请单 GET/QP/06-2007 V1.2 19/63 加强与客户有效沟通,充分理解并确定客户明确及潜在的要求和期望,确保产品在 质量和安全方面均能适合客户需要,增强客户满意。 适用于本公司与客户,以及公司内部就产品有关的客户需求进行识别、评审和确定 的活动,以及与客户沟通管理,客户对服务投诉的处理。 3.1:沟通、评审客户的产品要求,签订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客户服务。 3.2 :协助各进行客户要求的评审。 3.3 :审批、监督合同的执行。 5.1.1业务人员通过各种沟通渠道推广公司具有稳定地提供满足客户要求的安 全的产品的能力客户,在适当时,公司其他人员也可执行本条款作业。 5.1.2在收集足够信息的基础上,经由评审(5.2立项评审)确定是否作为公司科研项目予以跟进。 5.1.3客户产品要求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的名称和地址、联系人、联系电 话/传真、产品的功能和特性、使用场合、交付方式和时间、售后服务及其他与服务、 产品有关的要求等等。 需要时,由客户提供相关的资料(如样品、招标书等)表明其要求。 5.1.3 伴随客户要求而产生的其他产品要求: a) 产品的预期或规定用途所必需的要求; b) 公司的承诺; c) 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5.1.4适当时,还应考虑委托方、竞争对手和合作伙伴在同类项目的市场关系 作为对客户产品要求的正确认识的补充资料。 GET/QP/06-2007 V1.2 20/63 5.1.5客户的产品要求识别结果应予以记录(《客户要求评审表》)。 5.1.6 客户有要求或竞争需要时,由编制投标书。 5.2.1 在对客户的要求做出承诺前,由汇同相关人员对客户产品要求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记录于《客户要求评审表》以作为业务人员承诺的 依据,评审结论由管理者代表批准。 应考虑的重要的评审阶段按先后顺序包括:立项评审、标书评审、合同或订单 评审。在各个评审阶段,如果随后的客户产品要求没有超出经过评审的范围,该评 审作为最终评审;若超出范围,提交评审时就特别说明。 5.2.2对于相同的客户要求(如追加数量和性能规格的微调),可实施简化的评 审手续,部门负责人在相关表单(如订货单、合同变更单等)签字即可。 5.2.3 提交评审的内容应包括如下方面,评审提交人还应提出处理建议: a) 识别的客户要求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b) 识别的客户要求对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公司是否有能力达到(如价 格、数量、交付期、质量要求、基础设施的改造、顾客职责、公司职 责、收入与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c) 识别的客户要求是否清晰; d) 第三方或政府管理监督机构的有关工作或要求是否予以充分考虑。 e) 可以接受的客户要求的范围。 5.2.4 评审一般采取会签方式进行,如评审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会议的方式 进行。 5.2.5 业务负责人根据合同的评审结果保持与客户沟通,保持双方理解一致。 —— 5.3.1通过签订合同或订单的方式确定客户的产品要求。 5.3.2订单和合同由最高管理者或其授权人签署确定。 5.3.3 订单或合同签订后,由建立《合同清单》并组织设计和研发。 5.4.1 合同修订和更改前,由与客户沟通,达成一致后才能进行。 5.4.2 合同的修订或更改应以《合同/订单更改通知单》予以记录,并应得到 客户的确认,作为原合同的附件。必要时,合同修订或更改前应进行评审。 GET/QP/06-2007 V1.2 21/63 5.5.1沟通的方式:各职能部门通过各种途径(现场会议、现场调查和接受投 诉、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登门拜访等)与客户就其职责范围内事项展开广泛的 信息沟通,以增进彼此间的了解和信任。 5.5.2沟通时机及沟通内容 a) 客户与公司合作前的业务咨询; b) 客户合同执行过程中,包括评审过程; c) 销售后的服务和培训,以及质量跟踪。 5.5.3 对于客户的投诉,由接受或由其他部门接受转交,应 填写《客户投诉处理登记表》,由责任部门进行原因分析,采取改进措施进行改进, 并由投诉接受人对投诉人进行回访。 5.5.4对于客户的重大投诉如导致合同变更的投诉,由负责人组织相 关部门进行讨论分析,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规定采取措施。必要时要求 总经理/管理者代表参加。 5.5.5 应采取必要的方法了解顾客的感受,及时将相关信息转达相关 部门,并提交管理评审会议(见客户满意度监测控制程序)。 客户满意度监测控制程序 /QP/06-01V1.2 顾客要求评审表 /QP/06-02V1.2 顾客投诉处理登记表 /QP/06-03V1.2 合同/订单更改通知单 /QP/06-04V1.2 合同清单 GET/QP/07-2007 V1.2 22/63 对系统集成的设计过程进行控制,以确保设计达到预期目标和设计质量,并符合客 户及相关要求。 适用于网络系统、机电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计算机系统、技术安防系统及其组 成部分(硬件、软件、服务)的集成设计控制。 3.1 负责对设计的批准。 3.2 负责设计开发,对外联络以及对设计进行跟踪管理。 3.3 协助进行评审和确认。 4.1.1 根据招标安排或合同规定,负责与客户就设计需求识别进行沟通。 按照客户对项目开发的设想和要求,任命,由其对的设计活动进行策划,策划的重点是对设计过程的控制。 4.1.2 策划的内容 ?. 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公司的设计能力和以往的经验等因素,明确划分设计 过程的阶段,并规定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包括进度要求、人员安排等)。 ?. 针对设计过程各阶段应确定适当的评审、验证和确认活动及其安排。 ?. 规定参与设计活动的人员的职责分工和权限,接口管理。 4.1.3的设计阶段一般分为初步设计阶段(技术建议)、方案设计阶段。应 视的特点、规模和要求进行划分设计阶段。设计的策划结果填入《设计策划、 输入表》中,并保存相关的记录和策划文件。对方案设计阶段的策划,应与《项目计划 书》的内容一致。 4.1.4 随着设计的进展,在可能发生设计要求的变更或者情况有变化时,应及时重新 策划,对原策划进行修改。 GET/QP/07-2007 V1.2 23/63 4.2.1 设计输入是对与项目有关的设计依据和客户要求,予以确定并评审。 4.2.2 设计的输入包括以下文件: ?. 客户对及其组成部分(硬件、软件、服务)的功能和性能的需求或期 望,如洽谈记录、委托书、任务书、合同等文件; ?. 适用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 以前类似的设计信息及其他参考书籍; ?. 其它要求,包括估价、行业规则和为竞争目的而自行规定的要求等。 4.2.3 设计负责人组织评审和确定设计输入,将设计的评审结果填入《设计策划、 输入评审表》中,并保存相关的记录或设计输入文件。 4.3.1 设计的输出应能满足设计输入的要求,为设备及软件的安装、采购提供适当的 信息,包含或引用项目验收准则,规定项目的所必需的特性。 4.3.2 设计输出的内容包括: ?.文件类:技术建议书、需求分析报告、系统规划书、项目实施方案(施工组织方 案、施工技术方案以及相应的图纸)、系统测试方案、培训文件、用户(使用和维护)手 册等。视设计的策划而定。 ?.软件类:实现设计系统功能的应用软件及其在不同阶段(必要时)的需求说明书、 概要设计书、详细设计书、数据字典、软件编码、测试计划等。 4.3.4设计输出应进行设计评审及验证。 4.3.5文件类设计评审可结合设计验证同时进行,对于不分设计阶段的项目,可在设 计总完成后进行一次性评审。 其设计验证的主要手段是三级校审,相关人员应按岗位职 责要求对设计文件和图纸进行校对、审核和审定,并在文件或图纸上签字,最终校审通 过后要加盖公司印章。 4.3.6 软件类设计输出在中期阶段的评审和验证按4.3.5的要求,最终交付版本软件应通过模拟测试进行验证和确认,测试数据应实时记录并编制测试报告。 4.3.7设计输出评审、验证结果及所采取的措施由设计负责人进行整理,将结果填入 《设计输出及校审记录》中,并保持相关记录和文件。 4.4.1 设计文件在交付前应得到确认,一般应设计小组、相应的项目小组、 经理及管理者代表参加,必要时,邀请客户代表参加。确认结果应签署《设计确认报 GET/QP/07-2007 V1.2 24/63 告》。 4.4.2 设计确认可以是由设计(编制)负责人征询相确认人的具体意见,或参加图纸 会审的方式进行。软件的确认通过确认其测试报告实现。 4.4.3 设计(编制)负责人应及时按照客户意见或图纸会审情况,确定设计的修改内 容,设计确认结果及修改内容由设计(编制)负责人进行整理,保存客户确认的相关记 录或函件。 4.5.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实施设计更改: ?. 客户提出要求; ?. 文件会审后要求更改; ?. 在测试、实施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中有不合格品; ?. 适用法律法规要求改变时。 4.5.2 所有的设计变更均应填写《设计变更通知书》, 当完成设计变更后,由设计负责人组织评审、验证,必要时还应进行确认,并保存确认的相关记录或函件。 4.5.3 因实施过程中急需进行一般性的小范围的更改设计时,现场技术管理人员在取 得客户允许及设计负责人的同意后,先进行施工,待后补办审批手续。 4.5.4 当变更涉及到重大的技术方案或经济的改变时、或可能涉及安全性、法律法规 不适应时,应对变更部分进行适当的评审、验证和确认,并对变更评审的结果及任何必 要措施应予以记录并保存。 文件控制程序 记录控制程序 客户要求与沟通控制程序 技术规划编制规范 实施方案制订规范 测试方案制订规范 /QP/07-01V1.2 设计策划、输入及其评审表 /QP/07-02V1.2 设计输出及校审记录 GET/QP/07-2007 V1.2 25/63 /QP/07-03V1.2 设计确认报告 /QP/07-04V1.2 设计变更通知书 GET/QP/08-2007 V1.2 26/63 对 设计与开发的全过程进行控制,确保产品能满足顾客的需求和期望及有关法 律、法规要求。 适用于本公司 开发、设计,包括新产品开发、技术改进等。 3.1:批准项目建议书、设计与开发任务书,试产报告。 3.2:设计、开发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实施工作、新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3.3协助进行评审和确认。 5.1.1项目的来源包括如下方面,由经理审核批准。 a) 根据顾客的要求提出《项目建议书》; b) 根据市场调研或分析提出《项目建议书》; c) 根据科学技术的进展提出《项目建议书》; d) 根据技术革新需要提交《项目建议书》; e) 公司下达的设计任务。 5.1.2根据总经理批准的项目来源,确定,由其负责编制《设计开发计划书》,包括如下内容: a) 设计开发的输入、输出、评审、验证、确认等各阶段的划分和主要 工作内容; b) 各阶段人员职责和权限;进度要求和配合单位; c) 资源配置需求,如人员、信息、装置、资金保证等相关内容。 5.1.3设计开发不同组别之间的接口管理:对参与设计过程的不同单位之间在组 织上和技术上的接口实施管理,以确保有效的沟通,并在《设计开发计划书》中明 GET/QP/08-2007 V1.2 27/63 确职责分工。统一协调,并负责与顾客的联系及信息传递。 5.2.1设计与开发输入内容应包括: a) 产品主要功能、性能和规格要求。这些要求主要来自顾客或市场的需 求与期望,一般应包含在合同、定单或项目建议书中。 b) 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对国家强制性标准一定要满足。 c) 以前类似设计提供的适用信息。 d) 确定产品的安全性和适用性等特性要求,包括安全、包装、运输、贮 存、维护及环境等。 5.2.2设计开发的输入应形成文件,并填写《设计开发输入清单》,附有各类相 关的资料。 5.2.3由提出,组织有关设计开发人员和相关部门对设计开 发输入进行评审,对其中不完整、含糊或矛盾的要求做出澄清和解决,确保设计开 发的输入满足任务书的要求。 5.3.1设计开发人员根据设计开发任务书、方案及计划等开展设计开发工作,并 编制相应的设计开发输出文件。设计开发的输出文件将随着设计开发的进展,在适 当时予以修改。 5.3.2设计开发输出文件经审批后,作为工作文件(技术文件)进行标 识,填写《设计开发输出清单》后,按《文件控制程序》规定发放。 5.3.3设计开发输出文件应以能针对设计开发输入进行验证的形式来表达,以便 于证明满足输入要求,为生产运作提供适当的信息。设计开发输出文件因产品不同 而不同,可包括指导生产、安装等活动的图样和文件: a) 配方、加工图、生产工艺及流程设计等; b) 采购物资标准分类明细等; c) 产品技术规范或标准,产品验收准则、包装要求、使用和维护等要求。 5.3.4根据产品特点规定对安全和正常使用至关重要的产品特性,包括储存、使 用、搬运、维护及处置的要求。 5.3.5输出包括样品时,应对样品加贴标签和建立说明文件。 5.3.6设计开发的输出文件(包括样品标签和说明文件)应有设计员和设计负责 人、审校人和必要时的评审人、批准人的签字。 GET/QP/08-2007 V1.2 28/63 5.4.1根据《设计开发任务书》在设计开发的适当阶段,必要时包括初稿输出、 试样、试产阶段,应进行系统的、综合的评审,一般由提出申请,批准并组织相关人员和部门进行。 5.4.2评审的目的是评价满足阶段设计开发要求及对应于内外部资源的适宜性、 满足总体设计要求设定目标的程度;识别和预测问题的部位和不足,提出纠正措施, 以确保最终设计满足顾客的要求。 5.4.3根据需要也可安排计划外的适当阶段评审,但应提前明确时间、评审方法、 参加人员及职责等。 5.4.4 根据各阶段的评审结果,填写《设计开发评审报告》,对评审做 出结论,报审核批准后发到相关单位。对需要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负责跟踪改进措施的执行情况。 5.5.1可采取如下适用的方法对设计开发的输出进行验证: a) 制作样品并由负责对样品进行形式试验或送权威检测机构检 测,并出具检测报告,验证应确保设计开发输入中每一项性能、功能 指标都有相应的验证记录、验证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存。 b) 在设计开发的适当阶段也可采用与已证实的类似设计进行比较、计算 验证、模拟试验等进行验证。 5.5.2 综合所有验证结果,编制《设计验证报告》,记录验证的结果及 跟踪的措施,确保设计输入的性能、功能指标都有相应的验证记录。 5.5.3必要时,进行试产: a) 样品验证通过后,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小批生产的可行性进行 评审,填写《试产计划书》,报总经理批准后,指导进行小批 试产(数量不大于10件)。 b) 对小批试产的产品进行检验或试验,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对其工艺进行验证,出具工艺验证报告;采购负责人出具物 资批量供应可行性报告;财务部出具成本核算报告;综合上 述情况,填写《试产总结报告》,报总经理批准后,作为批量生产的依 据。 5.5.3 综合所有验证结果,编制《设计验证报告》,记录验证的结果及 GET/QP/08-2007 V1.2 29/63 跟踪的措施,确保设计输入的性能、功能指标都有相应的验证记录。验证报告应由 总经理批准。 确认的目的是证明产品能够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根据产品的特点,可以选择 下述几种确认方式之一: a) 新产品送往国家授权的试验室进行形式试验并出具合格报告; b) 送交顾客或项目的提出和批准人予以确认; c) 必要时由组织召开新产品鉴定会,邀请有关专家、用户参加,对 设计开发予以确认; 上述报告及相关资料为确认的结果,将确认结果记录于《设计确认报告》,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并组织相关部门执行,以确保设计开发的产品 满足顾客预期的使用要求。 通过设计开发确认后,应整理、汇编所有的设计开发输出文件作为受 控文件按《文件控制程序》进行管理。 5.8.1设计开发的更改发生在设计开发、生产和保障的整个寿命周期中,设计开 发人员应正确识别和评估设计更改对产品的原材料使用、生产过程、使用性能、安 全性、可靠性等方面带来的影响。 5.8.2在设计开发过程中,未通过评审的设计开发初稿的更改,设计开发人员可 在设计开发初稿上直接划改(应签名)或重新编制相应的初稿。 5.8.3评审通过后的任何设计稿更改,填写《设计开发更改申请单》,执行《文 件控制程序》。必要时,定型产品的更改按新的设计开发项目进行。 5.8.4当更改涉及到主要技术参数和功能、性能指标的改变,或人身安全及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时,应对更改进行适当的验证和确认,建立《设计开发更改确认报告》 经总经理批准后才能实施。 文件控制程序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生产过程控制程序 GET/QP/08-2007 V1.2 30/63 /QP/08-01V1.2 项目建议书 /QP/08-02V1.2 设计开发任务书 /QP/08-03V1.2 设计开发输入清单 /QP/08-04V1.2 设计开发评审报告 /QP/08-05V1.2 设计开发验证报告 /QP/08-06V1.2 设计开发输出清单 /QP/08-07V1.2 设计开发确认报告 /QP/08-08V1.2 设计更改申请单 /QP/08-09V1.2 设计更改验证报告 /QP/08-10V1.2 试产计划书 /QP/08-11V1.2 试产报告书 GET/QP/09-2007 V1.2 31/63 对采购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 公司对原材料和基础设施、外包服务的采购过程,包括对相应供应商的选择评价。 3.1负责对合格供应商的批准。 3.2统一负责采购管理: 3.2.1对供应商的选择、调查、评价及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录; 3.2.2负责采购合同的签署及订单的下发; 3.3使用人负责采购商品的质量验证。 3.4相关部门配合上述各部门开展此项工作。 4. 按对公司质量管理影响 的严重性将供应商进行分类,区别管理: A类供应商—供应构成最终产品的主要部分或关键部分,直接影响最终产品的 使用或安全性的物资及服务供应商,以及基础设施供应商和外包商。 B类供应商—供应构成最终产品非关键部分的批量物资,对最终产品的使用或 安全性影响不大的物资。 C类供应商—非直接用于产品本身的起辅助作用的物资。 5.2.1 A/B类供应商由相应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调查,填写《供应商调 查表》。 A类供应商要调查及收集资料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 营业执照及相关的许可证如工业生产、经营证等; b) 主要产品类型以及产能、报价; c) 人员、技术、设备设施的现状;经营历史和市场信誉、企业形象等。 GET/QP/09-2007 V1.2 32/63 d)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要时或顾客有需求时); e) 其他资格能力证明; f) 样品。 B类供应商调查其是否有合法经营地位,固定经营地址,并且在过往的供货历 史中没有不良记录。 5.2.2 供应商资料收集齐全后,由采购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如)等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填入《供应商评价/再评价表》,经采购部门负责人审核, 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成为合格供应商。 评价方式可以采用以下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 a) 对供方的相关经验进行评价; b) 对供方的产品质量、价格、交货情况及品质处理情况进行评审; c) 对供方管理体系进行审核验证其按要求提供所需产品的能力; d) 调查供方的顾客满意度。 5.2.3选择供应商的基本原则 a) 供应商须是所供应产品的生产商户或其指定的代理商。 b) 供应商须提供一定时限的合理的售后服务,并有能力提供保证。 c) 对长期一直品质良好,交货期稳定准时,信誉良好,服务优良的供应 商,优先选择。 d) 在相同条件下,优先选择获得质量和环境、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体系 认证的供应商。 e) 选择3家以上的相同采购对象的供应商,对其物资的质量、价格、服 务等进行综合比较。 5.2.4所有评价合格的供应商都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在有采购需求时使用。 5.2.5 采购部门应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不断扩大供应商队伍,为采购提供更 大选择空间。 5.2.6已有的供应商应在适当时机保持再评价,填写《供应商再评价记录》,确 保其持续合格的供应能力: a) 每年应进行一次再评价; b) 当出现严重的质量不合格时进行。 c) 如果连续二次出现供应不合格,应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GET/QP/09-2007 V1.2 33/63 5.2.7 C类采购品的供应商根据了解样品或实物,以及报价单、品牌效应在采 购前对其进行能力、质量和价格方面评价比较,不做资质评价。 5.2.8 顾客供料或由顾客指定的采购不作供方评价,但应将供方表现及时反馈 给顾客。 5.3.1物资的计划采购:每月由物资需求部门编制《采购单》,交采购部门,由 其审核汇总并咨询其他相关部门和仓库情况,确定采购需求,经批准后,集中采购。 5.3.2 C类产品的零星采购(金额小于200元):由各使用部门报告本部门负责 人同意,编制《采购单》,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采购。 5.3.3基础设施和原材料应急采购:对于急用物资,由需求部门编制《采购单》 并附录请购报告,经总理批准后,由采购部门按要求采购。 5.3.4填写《采购单》须充分表述采购对象的信息,如产品或服务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交付方式、质量要求。 5.3.5 A/B类采购品只能选用《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供应商提供,如果不能从 《合格供应商名录》选取择合格供应商,应执行5.2条的规定,或由批准选用其他供应商。 5.3.6 A类采购品的采购,应与供方正式签订《采购合同》编制订购单由供方确 认并出具送货清单。适用时,合同应明确采购物资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交 货期、产品或服务标准、检验规程或规范、图样及交货方式和地点。 5.3.7 实施采购前,应向多个供应商进行产品调查才能决定采购。 5.3.8 每次采购活动结束,供应商均要出具发票和相应报销凭证和质量保证书。 5.4.1采购员和使用人按《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要求共同对采购产品进 行验收。合格的,由使用人对照请购单记载事项验收入库并出具入库单,仓管和质 量检验人员同时在入库单上签名。入库单应记录 a) 产品的名称; b) 规格/型号/颜;色 c) 数量; d) 批号和生产日期或保质期等信息。 5.4.2 对于验收发现的不合格,应标识并隔离后,通知采购部门与供方沟通处 GET/QP/09-2007 V1.2 34/63 理,并记录处理方式。处理方式包括退货必要时进行应急采购和让步接收。让步接 收应由批准。 5.4.3当物料、工具、设备需在供方货源处进行验收时,由组织相关人员按采购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验证。 5.4.4即使经过顾客验证或在供方进行验证,不能免除上述验证责任。 采购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要求予以保持。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GET/QP/09-01V1.2 供应商调查表 GET/QP/09-02V1.2 供应商评价/再评价表 GET/QP/09-03V1.2 合格供应商名录 GET/QP/09-04V1.2 采购单 GET/QP/10-2007 V1.2 35/63 对公司所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全过程控制,确保其技术状态满足产品的监视和 测量要求。 适用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监视和测量要求的计量仪器管理和使用。 3.1 a) 负责统计计量仪器数量并归口管理。 b) 负责制定计量仪器的校准计划和状态标识管理。 3.2部门配合实施本程序,管理其日常工作中使用的计量仪器。 5.1.1按《采购控制程序》和《基础设施控制程序》规定进行。 5.1.2 经验收合格的计量仪器应进行编号管理,录入《计量仪器一览表》。编号 规则为—?—XX ,其中 指本公司代码, ? 指各类计量仪器校验类别的代码:外校计量仪器为:O,内校计量仪器为:1,免校计量仪器为:N。XX是顺序号。 5.2.1所有计量仪器的校验和保护、使用由负责安排。由编制和建立计量仪器(含免校验类)的《计量仪器履历表》以跟踪记录计量仪器的管理情 况。 5.2.2由制定《年度计量仪器校正计划》,以规定适当的校正周期,按计 划执行周期校正计量仪器。内部校正的由填写《计量仪器校正报告》。送外校 准的应获得和保持相关文件。 5.2.3对于购进的新计量仪器,必须经过校准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a) 对于本公司有校正能力的计量仪器,由按照(或制订)相应 的校正作业指导书进行校正,校正人员应有相应的资格证明。 GET/QP/10-2007 V1.2 36/63 b) 对于本公司没有校正能力而需要校验的计量仪器,需由安排 送交国家级计量单位校验,以确保其测量准确性。 5.2.4经校正合格的设备,贴上《校正合格》标签后继续使用,标签需包括以下 内容:计量仪器的名称、编号、校正日期等,并由校正人员将校正结果记录在《计 量仪器履历表》上。对于免校验类的计量仪器需贴上《免校验》标签,以表明其计 量类别。 5.2.5 对于已经发现有偏差不可接受计量仪器,应立即停止使用直到重新校验 合格。 5.2.6 内校的标准器件须存放于由专人保管的,仅限于校正时使用。 5.2.7所有需校验的计量仪器都必须在校正有效期内使用。对已到校正期限的计 量仪器应由提前两周通知使用部门,以便安排校验。 对于计量仪器使用前,需要进行调零的,由相应的仪器操作人员负责依据仪器 操作说明进行调整。 5.4.1在校正或作业时发现校验的计量仪器异常时,由负责进行标识“暂停使用”,同时对以前的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如:用同类型同规格/型号的其他计量仪器测量库存的同批号产品以判断是否有效),保留有关的评价记录。并通知各 部门将异常的计量仪器测量的产品进行追溯的要求。 5.4.2计量仪器分发给使用单位时,需在《计量仪器一览表》上注明使用 单位或个人。 5.4.3校验类计量仪器经维修后,须经过校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免校类的计 量仪器须经过校验员审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于不能修复的计量仪器,执行4.6规定。 5.4.4仪器操作人员在上岗操作前必须熟悉仪器的使用和保养方法。 对于计量仪器不能修复或修复价值高于重新采购价值或其他原因需要报废的, 由负责填写“设备报废单”经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报废。 采购控制程序 基础设施控制程序 GET/QP/10-2007 V1.2 37/63/QP/10-01V1.2 计量仪器履历表 /QP/10-02V1.2 年度计量仪器校正计划 /QP/10-03V1.2 计量仪器一览表 /QP/10-04V1.2 计量仪器校正报告 GET/QP/11-2007 V1.2 38/63 测量管理体系业绩,旨在增进客户满意,并监视客户对于本公司是否满足其要求的 感受的相关信息。 适用公司业务所属的外部客户的满意度调查和分析。 3.1:负责实施客户满意的监视和测量。 3.2 管理者代表:对客户满意调查的审核,并裁决应采取的改进措施。 3.3 各职能部门配合采取改进措施。 5.1.1每次内部审核前通过各种途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登门拜访等)对 在此期间与公司的有往来的客户进行调查,向客户了解其对本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 的满意度,形成《客户满意度调查表》。 5.1.2为了保证《客户满意度调查记录》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客户满意度调查 表》应经客户确认,然后向管理者代表报告。 5.1.3 负责对《客户满意度调查表》进行分析评价,并形成《客户满意 度分析报告》,呈报管理者代表。数据分析应: a) 分析每一份调查记录; b) 综合分析所有调查记录; c) 对不满意的分析结果和表现优秀的分析结果,应进一步分析原因和规律。 d) 结合日常客户沟通所得信息进行。 5.1.4 管理者代表对客户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某个调查项目的不满意和统计得 出的单个客户或总的不满意,决定其改进措施,必要时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 表》要求责任部门予以改进。 5.2.1根据客户满意度调查项目测量得分,将客户满意度评定分三级(总分:100 GET/QP/11-2007 V1.2 39/63 分): ?90分 满意; 80~89分 一般; <80分 不满意。 5.2.2应分别统计每一份调查问卷,并做出客户满意度评定。然后加权平均算出 总的客户满意调查得分并做总的客户满意度评定。对客户建议由数据分析人员根据 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5.2.3客户满意度测量的内容和分值如下表,总分为100分。 序号 项目 分值 1 30 产品的符合性 2 30 项目进度的符合性 3 20 服务响应速度 4 10 业务态度 5 10 客户投诉处理态度 5.2.5在对顾客进行如上内容的调查时,还应收集顾客对公司的建议和批评。对 客户建议由数据分析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QP/11-01V1.2 客户满意度调查表 /QP/11-02V1.2 客户满意度分析报告 GET/QP/12-2007 V1.2 40/63 审核验证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策划的结果,确定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得到有效实施 和保持,及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适用于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所有过程和所有区域的内部审核。 3.1 管理者代表 a) 确定审核组成员及审核组长,批准内审计划。 b) 评审审核结果,并向总经理汇报审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任何改进的机 会及变更的需要。 c) 审批纠正措施产品,监督各部门实行纠正措施。 3.2 :组织开展内审工作,整理、保存内审记录。 3.3 各部门:配合内审工作的实施,纠正内审发现的不合格。 3.4 审核组长 a) 负责审核各阶段的工作。 b) 制定审核计划及检查表,明确内审员分工。 c) 编写审核报告。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内部审核,且二次内部审核时间间 隔应在十二个月内,并配合第三方审核的时间安排,在第三方审核前完成。内审采 用集中审核的方式进行。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以考虑追加临时内审: a 公司组织架构发生重大变化 b 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发生变化时 c 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变更包括覆盖的要素和产品时 GET/QP/12-2007 V1.2 41/63 d 进行第二方、第三方审核前 e 市场需求发生变化 f 客户严重投诉时 5.2.1每次内审前,由管理者代表负责任命审核组长,组建审核组。 5.2.3 审核组长负责根据内审计划安排以下内容, 对审核组成员进行分工,编制《内审实施计划》: a) 审核目的、性质、范围和依据; b) 内部审核的工作安排; c) 审核组人员名单; d) 审核时间、地点; e) 受审核部门及审核要点; f) 预定时间,持续时间,会议时间; g) 审核报告分发范围及日期; 5.2.4审核组收集并审阅受审部门的质量活动有关的程序文件、工作文件及以往 审核报告编制《内审检查表》,经审核组长批准后备用于内审。 5.2.5 《内审实施计划》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提前5—10天发放给受审区域,受审区域若对计划有异议,于内审前三天反馈给审核组长以便及时调整。 5.2.6内审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担任。内审员不允许审核自己的工作,以 确保审核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独立性。 5.3.1首次会议 首次会议由审核组长主持,向与会人员介绍审核目的、范围、依据、 审核组成员及审核日程等。与会人员为各受审部门负责人及公司领导、内 审组全体。 5.3.2现场审核 a) 内审组根据《内审检查表》、《内审实施计划》对自己负责的受审 区域进行客观公正审核,控制审核进度,同时将审核情况记录于《内审检 查表》中。 b) 受审单位应协助内审员工作,提供必需的资料。 c) 当天内审结束后,由审核组长组织召开内审组会议,了解当天内 GET/QP/12-2007 V1.2 42/63 审情况,核查不合格项,处理当天审核过程中的异常情况,指导内审组第 二天的审核工作。 d) 内审员在审核时,要保持公正而又客观的审核态度,相信自己的 抽样。 e) 一般情况,严禁偏离审核计划及审核检查表,对于审核过程中需 要更改审核计划或审核检查表,必须征求审核组长的意见,由审核组长与 受审部门进行协商双方接受后方可执行。 5.3.3审核总结 a) 现场审核结束,审核组长组织召开内审小组会议,综合全面分析 内审情况。 b) 确定不合格项和建立《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表》。 4.3.4末次会议 a) 末次会议由审核组长主持,向与会人员重申审核目的、范围、依据等。 b) 各内审员报告各自审核发现——宣布《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表》,由 受审区域负责人确认。 c) 审核组长报告本次内审情况,公司领导做总结性的发言。 d) 与各受审部门讨论本次内审情况,交流意见。 现场审核结束后5天内,由审核组长完成《内审报告》,交管理者代表批准后 发放至受审部门,《内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审核目的、范围和依据 b) 审核组成员 c) 审核时间 d) 审核情况总述,包括不合格项的分析情况。 e) 审核结论 f) 有关的改进注意事项 5.5.1责任部门根据《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表》进行原因分析,采取纠正措施, 在预计期限内实施完毕。 5.5.2内审员对内审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与验证,验证结果记录于《纠 正和预防措施要求表》。 GET/QP/12-2007 V1.2 43/63 5.5.3管理者代表负责处理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的纠正措施。 5.5.4本次内审结果提交到公司的年度管理评审会议,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内容 之一,同时也可以作为下次内审的策划输入内容之一。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QP/12-01V1.2 内审实施计划 /QP/12-02V1.2 内审检查表 /QP/12-03V1.2 内审报告 /MM/Q -03V1.2 会议签到表 GET/QP/13-2007 V1.2 44/63 确保公司采购的产品以及交付给客户的项目或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 采购的产品以及交付给客户的项目或产品的监视和测量过程。 3.1 负责对产品质量进行监视和测量 3.2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实施本程序 让步:对使用或放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的许可。 编制各类检测规程,明确检测点、检测频率、抽样方案、检测项目、 检测方法、判别依据、验收准则、使用的检测设备等。检测规程应考虑: a) 客户的产品接受水平。 b) 产品的特性及预期用途。 c) 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5.2.1由物料管理人员负责查验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装情况等符合后接收采购品。 5.2.2 物料使用人员或管理人员依据相应的检验标准和方法对购入品质量进 行检验和试验,填写《物料验收记录》,加贴合格或不合格标识。 5.2.3经检验,有进货检验合格标识和《物料验收记录》表明合格的予以入库, 不合格的予以隔离等待处理。 5.2.4紧急放行 a) 对于科研急需的原材料来不及检验和试验时,由物料使用人填写《紧急 放行申请单》,经科研负责人确认,批准后方可执行。但必须抽取样品封存或送 检。 GET/QP/13-2007 V1.2 45/63 b) 任何紧急放行的原材料必须具备可靠的可追溯性,以便发现问题后能有 效地追回。应在放行的原材料上或后续的记录上加上“紧急放行”标识。 c) 在紧急放行的同时,可行时,应继续完成该批产品的检验;不合格时应 对该批紧急放行产品进行追踪处理。 由项目经理按设计开发输出文件规定进行。 5.4.1只有在系统集成设计和产品研发通过策划规定的确认后才能将项目交付。 5.4.2软件、开发文档交付前,应检查文档的版本号是否最新的,文档是否齐 备,有无非预期的修改,并检查其载体有损坏。 5.4.3 样品、模具交付前应: a) 包装前应核对包装箱的标识与发运的产品名称规格是否相一致,使用说明 书、装箱清单是否有备。做到单证、标识和实物一致。 b) 产品封箱前应检验内包装和防损坏措施的有效性。防止产品搬运过程中碰撞 面变形或划伤,保证外包装干净完整。 5.4.4 上述监测情况应在《项目(产品)交付检查清单》中予以记录,应在记 录中清楚地表明产品已按规定标准通过了测量和监控,并有放行批准人签字。 5.5.5 系统集成安装交付按《系统集成安装过程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a) 发生让步放行或让步使用时,应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对于让步和特例 (4.3.2),均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而且并不意味着可以不满足顾客的要求。 b) 对于上述各监视和测量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依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规定执行。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QP/13-01V1.2 物料验收记录 /QP/13-02V1.2 项目(产品)交付检查清单 /QP/13-03V1.2 紧急放行申请单 GET/QP/14-2007 V1.2 46/63 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适用于设计完工后,外协加工产品不合格的控制。 3.1 课题组负责外协加工产品不合格品的识别,并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负 责对不合格品的评审及处置。 3.2 各事业部负责对已交付给顾客或顾客在使用时发现的不合格品的处置,包括 返工、返修,提出让步或降级使用,并与顾客签订让步或降级协议。 3.3 各部门协助不合格品的处置。 严重不合格:经检验确认判定,加工方严重违背合同或加工技术协议、设备(或 零部件)达不到设计技术要求,直接影响产品质量、主要功能、性能、技术指标等的不 合格。 一般不合格:个别或少量不影响设备(或零部件)质量的不合格。 课题组应对加工产品(零部件、整机)质量进行验收、确认,执行《采购控制程 序》,如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应主动通知加工方返工,返工后的产品(零部件、整机) 课题组应重新组织验收、确认,直至合格。同时,应作好相应的验证、确认记录,记录 由课题组保存。 交付或顾客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由相关事业部提出相应的纠正措施或预防措 施,并及时与课题组一道,与加工方协商解决,返工问题,如返工确有困难,则进行返 修。返工、返修后的产品由课题组验证、确认。返修后的产品,市场开发部应与顾客协 商让步或降级使用,签订让步或降级使用协议。同时,课题组作好返工或返修记录,设 备作好标识,记录由课题组保存。 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时,应召开质量事故分析会,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分析。 不合格品的识别和处理情况应记录于《不合格品处理单》。 GET/QP/14-2007 V1.2 47/63 对不合格品经处理纠正后,应由责任部门对处理效果进行追踪、验证,并做好记 录(《不合格品处理单》)。 管理者代表针对不合格因素的影响程度和涉及范围,以决定是否根据《纠正 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表》。 当外部投诉或同类不合格项发生两次以上,或发生影响重大的不合格时,应按《纠 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不合格品的处理记录由各自管辖范围的归口部门负责依据《记录控制程序》进行 归档与保存。 对不合格的处理应首先考虑不影响客户应得的服务和产品供应。 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QP/14-01V1.2 不合格品处理单 GET/QP/15-2007 V1.2 48/63 消除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和潜在不符合的原因,防止其再发生, 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的有效性和符合性。 适用于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的发现的不符合/潜在不符合的改进过程。 3.1管理者代表负责持续改进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3.2负责纠正/预防措施实施情况的统计分析。 3.3各相关责任部门/人配合实施本程序。 4.1 纠正措施:为了防止现存的不符合、缺陷等其它不希望的情况的再次发生,消 除其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4.2 预防措施:为了防止潜在的不符合、缺陷或其它不希望情况的发生,消除其原 因所采取的措施。 a. 内审、外审的结果 b. 数据分析结果 c. 对质量目标的测量分析 d. 过程和服务的监视和测量中发现的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外协商的重大不 符合 e. 培训效果的评价 f. 相关人员/部门的改进建议或合理化建议 g. 管理评审的结果 h. 纠正/预防措施实施及统计分析结果 i. 客户投诉/客户满意度调查分析结果 j. 其他情况,如安全专项检查等 GET/QP/15-2007 V1.2 49/63 不符合或潜在不符合一经发现,由发现人/部门建立《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表》, 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审核中发现的由审核组长审批)后,由不符合或潜在不符合的部门 主管确认并负责分析原因、制订和执行纠正或预防措施,直到不符合或潜在不符合的原 因被消除。最后由《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表》验证通过后,资料由保存。 a. 相关责任部门根据收到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表》,针对不符合/潜在不符 合情况深入分析原因,必要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一起讨论确定原因,分析结 果记录于《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表》原因栏。 b. 责任部门针对上述确定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确保防止不符合的 再次发生或潜在不符合的发生,并记录于《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表》措施栏。 c. 责任部门根据确定的措施,确定完成日期,并在规定期限内有效实施完成, 实施完毕后,反馈给《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表》编发部门进行验证。 d. 对于措施的实施引起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更改的情况,依据《文件控制程序》 规定实施。 a. 《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表》发出部门对纠正部门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 解实施情况。 b. 《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表》发出部门员收到责任部门反馈实施改进完毕的信 息后,及时对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评价,评价结果记录于《纠正和预防 措施要求表》效果验证栏。 c. 对于在验证过程中,发现措施无效或未全面实施,由验证部门要求责任部门 重新按照5.3的要求处理。 d. 对于连续两次验证发现同一不符合/潜在不符合的措施无效时,由验证部门 报告管理者代表依据5.2规定进行处理。 a. 《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表》关闭后,由负责依据《记录控制程序》有 关规定对所有资料进行登记、编号、整理保存归档。 b. 为消除实际或潜在不符合原因所采取的任何纠正或预防措施,应按问题的重 要性及本公司所承受的风险程度相适应,根据实际情况满足公司内外的需要。 GET/QP/15-2007 V1.2 50/63 c. 为方便管理,《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表》应编制顺序号,格式为:YYMMDD— XX(YY—年份;MM—月份;DD—日期;XX—从“01”开始的流水号) d. 建立一份《纠正和预防措施状态表》用来确保《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 表》的有效执行,并每月向管理者代表汇报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以 确保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执行。 确保所采取预防措施的有关信息提交到管理评审。 《记录控制程序》 /QP/15-01V1.2 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表 /QP/15-02V1.2 纠正和预防措施状态表 GET/QP/16-2007 V1.2 51/63 保证系统集成方案按计划实施,正确地交付给客户,并进行有效的交付前的培训, 确保客户满意使用。 适用于系统集成方案实施过程的管理。 3.1 系统集成事业部经理负责任命项目经理。 3.2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组负责系统集成方案实施。 客户要求 设计与开发 合同 采购过程 项目经理 项目计划 实施方案 安装调试 测试方案 集成测试 交付 5.2.1 与客户签订合同后,系统集成事业部经理根据合同及《投标书》要求,确定 网络与系统集成方案实施项目经理,由实施项目经理和该项目的设计项目经 GET/QP/16-2007 V1.2 52/63 理按合同及标书要求编写《项目计划》。 5.2.2 《项目计划》应得到评审并由系统集成事业部经理批准,评审(无论是否通 过)应有《评审记录》通过评审的项目计划是项目实施的依据。 5.2.3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小组承担方案实施任务。 5.2.4经理设计项目根据合同、用户的实际情况和设计的要求按《设计与开发控制 程序》的规定编制《网络系统规划书》、《实施方案》和《测试方案和记录》, 作为网络与系统集成方案实施依据。 5.2.5合同签定后,按照《采购控制程序》激活采购过程。 5.2.6 项目小组根据《实施方案》进行安装调试。安装之前应对安装的设备进行验 收,编制《项目安装设备验收清单》,由客户签收,并与客户工作人员协商配 合事项确定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签署《开工报告》予以确认。安装调试过程 中,现场负责人应记录并保持《工程进度表》和《工程周/阶段报表》,安装 调试完成应编制《工程调试确认报告》,并得到系统集成事业部经理批准后向 用户申请验收。 5.2.7安装调试通过后,按《测试方案和记录》规定进行由项目小组和客户代表参 加的验收测试,并将结果填写进《测试方案和记录》中。测试通过,客户代 表对《测试方案和记录》确认同意后,项目经理编制《验收证书》交客户签 署。 5.2.8 在实施过程中的每一步骤,在未取得适当的批准前,不得强行进行下一步骤。 5.3.1 用户网络与系统验收交付运行后项目小组完成使命并解散,由系统集成事业 部售后工程师对客户进行售后服务。 5.3.2 任何阶段的客户培训由均售后服务人员负责进行,根据双方合同要求对客户 进行培训,培训前应制订包含培训目标、课程、进度计划的《客户培训计划》, 每次培训过程中应提供教材并填写《客户培训记录》,全部培训结束后应填写 《客户培训效果评价表》,上述记录均得到客户确认。 5.3.3 客户提供的资料由系统集成事业部统一管理,并编写《客户资料登记表》。项 目组使用时,应办理借用登记。要归还的客户资料,应在使用完毕后归还。 5.3.4 实施方案的修改: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因为某些原因造成停工或对实施方案 修改时,应填写《停复工报告》或《实施方案修改报告》,注明原因,并得到 GET/QP/16-2007 V1.2 53/63 项目经理和客户代表批准,当停工或修改会影响到项目计划的实施时,项目 经理还应报告系统集成事业部经理批准。 售后服务控制程序 技术规划编制规范 实施方案制订规范 测试方案制订规范 设备安装与调试指导书 GET/QP/16-01 V1.2项目计划书 GET/QP/16-02 V1.2网络系统规划书 GET/QP/16-03 V1.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GET/QP/16-04 V1.2工程开工报审表及开工报告 GET/QP/16-05 V1.2工程材料(设备)报审表 GET/QP/16-06 V1.2工程阶段报表 GET/QP/16-07 V1.2工程变更报审表 GET/QP/16-08 V1.2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及复工报告 GET/QP/16-09 V1.2工程调试及试运行报告 GET/QP/16-10 V1.2测试方案和隐蔽工程、安防验收表 GET/QP/16-11 V1.2竣工文档 GET/QP/16-12 V1.2工程竣工报验表 GET/QP/16-13 V1.2客户培训计划表 GET/QP/16-14 V1.2客户培训记录表 GET/QP/16-15 V1.2客户培训效果评价表 GET/QP/16-16 V1.2客户资料登记表 GET/QP/16-17 V1.2会议纪要表 GET/QP/16-18 V1.2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GET/QP/17-2007 V1.2 54/63 规定售后服务提供的标准过程,确保客户系统集成方案故障得到及时排除,增强客 户满意。 对客户提供售后技术支持和用户网络、系统故障处理过程。 3.1 系统集成事业部负责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包括远程咨询和现场服务。 客户报障 值班工程师 故障诊断 远程解决 工程师跟进 现场解决 新方案或上级支持 否 是否稳定 是 故障处理报告 GET/QP/17-2007 V1.2 55/63 5.2.1 系统集成事业部应指派值班工程师,接收客户申报故障,工程师收到用户故 障申报后应开立《故障处理工作单》。 5.2.2 根据合同的规定,值班工程师向用户提供7x24小时不间断服务或只在5x8 小时内服务客户。 5.2.3 对于电话和来访的故障申报,应15分钟内响应;对于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报障, 响应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 5.2.4 值班工程师应尽可能地从申报人处了解全面详细的故障信息,对故障进行诊 断,首先通过远程处理故障,选择合理的方案争取在第一时间内解决问题; 对于无法远程解决的故障,应经相关主管安排工程师到现场处理故障。 5.3.1必要时,应派遣工程师前往现场提供售后服务,解决故障。 5.3.2 现场服务工程师根据《故障处理工作单》做相应的准备并出工,任务完成后, 应将处理过程填写于《故障处理工作单》。 无论远程解决还是现场解决,从问题解决起应有一定时间的运行观察期。观察 期内不再出现故障申报即视为问题已经得到解决,若再出现故障,责任工程师 应重新制定解决方案处理故障。 在通过远程或现场服务仍无法解决问题时,工程师应将问题上报给厂商技术支 持人员,与厂商技术支持人员协作寻找问题解决方案,保证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5.6.1经运行观察期结束不现出现故障情况,工程师应关闭《故障处理工作单》。 5.6.2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决的问题,视作遗留问题。系统集成事业部门应定期 了解遗留问题情况,加强问题的处理力度对于故障的处理,使问题得到尽早 处理。 5.6.3 在有些情况下,需要向用户提交针对某问题的处理报告,工程师应提交《故障 处理报告》说明相关情况。 5.7 5.7.1 对于在故障处理过程中发现的硬件损坏情况,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GET/QP/17-2007 V1.2 56/63 与顾客有关要求过程控制程序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GET/QP/17-01 故障处理工作单 GET/QP/17-02 故障处理报告 GET/QP/18-2007 V1.2 57/63 1 本公司收集和分析适当的数据,以证实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并采取预防 措施以防止质量体系不符合情况的发生。 2 为系统集成质量控制、顾客满意度整体调查、供货方供货能力评估等方面提供数据 依据。 3 3.1 a)与顾客满意和不满意有关的数据 主要通过相关数据分析确定顾客满意程度,以及顾客抱怨的多发部位。 b)与对产品要求符合性及产品特性和趋向有关的数据 主要通过对研发中心和系统集成生命同期活动阶段所进行的产品测试、配 置管理、设计、评审、产品交付验收和维护活动,所产生的有关数据进行分析,提供产 品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信息,并为采取措施提供依据。 c)与供应方有关的数据 主要通过提取与供应方状况有关的数据(如交付期、履约率、供应方产品验收 测试一次通过率等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并向供应方提出改进要求提供依据。 3.2 3.2.1科技部负责收集顾客满意和不满意有关的数据。 3.2.2系统集成部、研发中心负责收集项目生命周期中各阶段产生的数据,包括 项目计划中和实际过程中的性能指标、速度、工程进度、顾客满意度、可靠性及安全性、 通过次数、评审通过次数、项目预算和结算等。 3.3 3.3.1科技部指导各部门进行数据分析,各部门开展数据收集和数据分析工作。 3.3.2各部门根据公司质量目标和各部门质量目标,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 GET/QP/18-2007 V1.2 58/63 3.3.3总结半年度的数据分析报告,报送总经理,存档在科技部,在管理者代表 认为有必要时,须将数据分析报告提交管理评审会议讨论,以此为质量体系运行状况的 数据评估依据。 3.3.4数据分析公布 科技部相关职员应在收集到数据分析报告的一周内,将数据分析报告向公司全体 员工公布,同时针对数据分析中体现的不合格项,组织相关部门参考《纠正和预防措施 程序》进行改正或提出纠正措施。 4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 /QP/18-01V1.2 质量目标统计表 /QP/18-02V1.2 各种统计表 GET/QP/19-2007 V1.2 59/63 1 规定软件开发过程的控制职责。程序和内容,使软件设计过程处于受控状态,并符 合有关技术标准、国家法规、社会要求和合同要求,最终使用户满意。 2 适用于软件设计的用户需求、设计说明、评审、测试、修改 等设计的全过程。 3 3.1 研发部负责编制“项目任务书”。 3.2 项目负责人对本程序的实施进行指导,指定软件设计组长,并负责与外部顾客的 业务联络。 3.3 软件设计组长负责本程序的组织实施,编制“软件设计策划书”确定软件组成员, 负责与内,外部顾客的业务联络。 3.4 软件设计组负责计算机设备、开发工具的选型和配置,软件测试环境的建立,按 计划要求完成软件的设计、开发和测试工作,并完成软件开发过程的所有文档的编写。 4 5 5.1 总则 5.1.1 本程序为《工程项目实现过程控制程序》的子过程,与《工程项目设计规程》 接口,称为A类软件;也可为独立进行对外的计算机网络软件设计过程,称为B类软件。 5.1.2 本程序有内部顾客和外部顾客两种需求: a.当作为A类软件时,方案设计组和施工图设计组为软件设计组的内部顾客。 b.当作为B类软件时,即合同的甲方为软件设计组的外部顾客。 5.2 设计策划 5.2.1 软件设计任务的下达 技术部按《工程项目实现过程控制程序》下达“项目任务书”。“项目策划书”明 GET/QP/19-2007 V1.2 60/63 确软件设计任务要求。 5.2.2软件设计策划 软件设计组长根据“项目策划书”要求,编制“软件设计策划书”报项目负责人 批准,发放给设计组成员。 5.2.3 软件设计 工作计划 幼儿园家访工作计划关于小学学校工作计划班级工作计划中职财务部门工作计划下载关于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软件组长根据“软件设计策划书”,组织人员按《软件设计工作计划编制工作指引》 的要求编制“软件设计工作计划”,并进行工作任务分工。 5.2.4 软件设计人员应对内、外顾客的需求充分展开,按《软件设计顾客需求书编制 工作指引》编制详细“软件设计顾客需求书”,作为策划书的附件。“软件设计顾客需求 书”应得到顾客的确认。 5.3 组织和技术接口 5.3.1 与外部组织的技术接口 5.3.1.1 与外部组织有关技术接口文件的接收或交付,原则上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 时间和方式进行。 5.3.1.2 为控制设计输入/输出的文件、资料、软件质量,当外部组织召开技术协调 会时,项目负责人/设计组长涉及专业设计人应参加;必要时,也可由项目负责人/设 计组长召集有外部组织参加的技术协调会,设计人员参加会议并将会议有关结论记录在 “项目备忘录”内。 5.3.1.3 外部组织提交的会议纪要及技术接口文件、资料的处理项目负责人负责接收 顾客提供的技术接口文件、资料,并按《顾客文档管理规定》实施,并将文件、资料正 确地传递到有关人员。 5.3.1.4 向外部组织提交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向外部组织提供的设计技术接口文件、资 料、软件,由设计人员填写“项目备忘录”,项目负责人/设计组长批准。 5.3.2 内部技术接口文件 5.3.2.1 当项目涉及多部门范围时(含软件设计),应由各部门协同完成,此时部门之 间根据工程需要(包括不同设计阶段)互相提供资料。部门间相互提供方应主动向接收 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或根据本部门需要,向其它部门索取技术资料。 5.3. 3 专业之间相互提供相关的资料,应填写“互提资料卡”,“互提资料卡”由资料 提出供人和资料索取人分别填写,并经项目负责人审核后方为有效,并作为设计的输入 依据。 GET/QP/19-2007 V1.2 61/63 5.4 设计输入 5.4.1 设计输入由以下文件组成: a.洽谈记录、委托书、任务书、合同、对工程项目功能和性能要求; b.内、外部顾客提供的设计基础资料; c.国家行业的技术标准、法令、规范、规程、社会要求; d.“项目策划书”、“软件设计策划书”、“软件设计工作计划”、“互提资料卡”、 “软件设计顾客需求书”; e.以前类似设计提供的适用信息和其它要求。 5.4.2 设计输入的评审 软件设计组长应组织内、外部顾客进行设计输入的评审,对不完善、含糊或矛盾的 要求,应会同提出者一起解决。并由软件设计组长在“软件评审总结报告单”和“软件 问题报告单”内对修改意见予以记录,软件设计组长负责跟踪。 5.5 设计输出 5.5.1 设计输出应以能够针对设计输入验证的方式形成文件,根据《软件设计说明书 编制工作指引》、《软件用户手册编制工作指引》和《模块开发卷宗编制工作指引》,编制 输出文件“软件设计说明书”、“软件用户手册”。“模块开发卷宗”。 5.5.2 软件设计输出应能满足设计输入的要求,软件产品输出必需经过评审。 5.6 设计评审 5.6.1 软件设计组长应在“软件设计策划书”中提出设计评审控制点、方式和内容要 求。必要时,在设计过程中,主管业务副主任及项目负责人可根据需要提出设计评审建 议。 5.6.2 在软件开发的各个阶段中,项目负责人组织评审,以保证软件设计符合合同的 要求。 5.6.3 采用评审会议方式时,由设计组长主持,评审人员包括与所评审设计的阶段有 关职能的代表,包括顾客或有关专家。设计组长填写“软件评审总结报告”。 5.6.4 采用会签评审方式时,由设计组长负责将评审的有关文件,需评审的关键内容 等资料送达评审人员进行会签。设计组长收回会签意见后形成评审结论,填入“软件评 审总结报告”。形成“软件评审总结报告”,并由顾客代表、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5.6.5 顾客代表评议设计和进度计划是否满足需要,是否可行。如有意见时在“软件 评审总结报告”内予以记录。 GET/QP/19-2007 V1.2 62/63 5.6.6 “评审总结报告”内设有修改结果和跟踪验证栏,评审如有修改意见,设计人 应根据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记录修改结果,软件设计组长负责跟踪验证。 5.7 设计验证 5.7.1 软件设计验证的主要方法是进行软件测试。 5.7.2 软件设计组长根据《软件测试计划编制工作指引》,组织有关人员编制“软件 测试计划”并按计划对一个完整的软件产品进行测试。 5.7.3 在各项测试完成时,根据《软件测试报告编制工作指引》,编写“软件测试报 告”,并由顾客代表、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5.7.4 当测试的结果表明软件输出未能或部分未能满足输入要求时,应填写“软件问 题报告单”,并采取有效的跟踪措施,包括设计以满足要求。并将修改结果在“软件修改 报告单”内予以记录。 5.8 设计确认 当软件开发过程结束时,项目负责人针对A、B类两种软件,根据《软件开发总结报告编制工作指引》,组织人员编写“软件开发总结报告”,并经内、外部顾客签名确认。 5.9 设计更改 设计更改是指对己正式输出的软件和相应的文档所进行的更改。 5.9.1 所有需要更改的软件,都应填写“软件问题报告单”。软件设计组长在收到“软 件问题报告单”后,会同顾客代表进行协商,决定是否同意设计更改以及设计更改是否 需要作进一步测试验证。 5.9.2 对于不需要测试验证的设计更改,由设计组直接更改软件设计文档,并更新设 计版本号;同时,软件组负责生成“软件修改报告单”。由项目负责人、顾客代表签字确 认。 5.9.3 对于需要验证的设计更改,实施测试工作,并将“软件测试报告”提交软件设 计组长。软件设计组长组织设计人员、顾客代表讨论系统更改测试结果,并决定是否实 施设计更改。 5.9.4 测试后如同意设计更改,则由设计组实施设计更改,并生成“软件修改报告单”, 由项目负责人、顾客代表签字确认。 5.9.5 紧急更改 因施工、安装、调试过程中急需进行一般性的小范围的更改设计 时,现场督导人员可先进行设计更改,后补办审批手续。 GET/QP/19-2007 V1.2 63/63 若施工急需进行重大更改,现场人员可以先以电话或其他通讯手段说明情况,征得 项目负责人同意后实施更改,事后须补办更改审批手续。 5.10 质量记录的控制 设计过程形成的全部相关质量记录,由责任部门整理后交部室/档案员归入相应资料夹内。设计完成后,由科技部办理科技档案存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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