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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指南 社保缴费指南 第一节 缴费登记(单位及个体户适用)(J1) 第二节 缴费登记(灵活就业人员适用)(J6) 第三节 缴费登记变更(J2) 第四节 缴费登记注销(J2) 第五节 增减变动登记(J3) 第六节 个人登记信息变更(J3) 第七节 社保费上门申报(J4) 第八节 社保费网上申报(J5) 第九节 单位内个人清缴社保费业务(J7) 第十节 社保费补缴趸缴业务(J8) 第十一节 多收重收社保费退款(J9) 第十二节 社保费滞纳金减免处理(J10) 第一节:缴费登记(单位及个体户适用)(J1) 一、适用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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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指南 第一节 缴费登记(单位及个体户适用)(J1) 第二节 缴费登记(灵活就业人员适用)(J6) 第三节 缴费登记变更(J2) 第四节 缴费登记注销(J2) 第五节 增减变动登记(J3) 第六节 个人登记信息变更(J3) 第七节 社保费上门申报(J4) 第八节 社保费网上申报(J5) 第九节 单位内个人清缴社保费业务(J7) 第十节 社保费补缴趸缴业务(J8) 第十一节 多收重收社保费退款(J9) 第十二节 社保费滞纳金减免处理(J10) 第一节:缴费登记(单位及个体户适用)(J1) 一、适用范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应按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单位缴费登记。 二、所需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单位提供:工商行政部门颁发《工商营业执照》副本;行政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提供:政府部门批准成立文件、登记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对按规定不需要进行税务登记的,此项不需提供,由税务人员进行税务临时登记); 4、缴费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5、填写《惠州市社保费缴费登记表》(单位适用)一式二份和《惠州市社保费个人明细登记及增减变动表》(纸质版)一式二份。对参保人数较多的单位,需要提供《惠州市社保费缴费个人明细信息登记表》(电子版)电子文件(上述 表格 关于规范使用各类表格的通知入职表格免费下载关于主播时间做一个表格详细英语字母大小写表格下载简历表格模板下载 可以惠州市地税网站下载);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办理流程 1、缴费单位备齐上述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2、对资料齐全的,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在当日办理完毕,对非灵活就业人员,税务机关办完登记业务后,向缴费单位发出《惠州市社保费登记通知书》; 3、缴费单位凭税务机关提供的《惠州市社保费登记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后到主管社保部门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四、办理须知 1、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 2、业务受理时间:每月1号至月末。 3、扣缴社保费与扣税为同一账户,缴费单位每月申报前须保证银行存款足额扣缴相关税费。 4、办理登记后,缴费单位必须与地税、银行签订《委托银行扣缴税(费)协议书》扣缴费款(注意:在银行办理完签约手续后,必须将其中的一份送回地税部门,否则无法通过扣税(费)账户扣缴有关税费)。 5、按规定需要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的缴费单位,在地税部门成功办理缴费登记5个工作日后,凭《惠州市社保费登记通知书》到主管社保部门领取证件。 第二节:缴费登记(灵活就业人员适用)(J6) 一、适用范围 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应按规定到户口所在地地税部门申请办理缴费登记缴纳社保费。 二、所需资料(复印件须由本人签名确认) (1)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填写《惠州市社保费缴费登记表》(灵活就业人员适用)一式两份。 三、办理流程 1、缴费单位备齐上述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2、对资料齐全的,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在当日办理完毕。 四、办理须知 1、业务受理时间:每月1号至月末; 2、办完登记后,缴费人必须到银行开设社保费扣缴账号,并与地税、银行签订《委托银行扣缴税(费)协议书》(注意:在银行办理完签约手续后,必须将其中的一份送回地税部门,否则无法通过扣税(费)账户扣缴有关税费); 3、缴费人如需对申报工资或申报险种进行调整,需要及时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4、缴费人必须保证扣缴社保费银行账号每月有足够的余额供扣缴,否则,税务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节 缴费登记变更(J2) 一、适用范围 缴费单位纳入税务机关管理后,涉及行业分类、缴费单位类型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缴费单位登记变更手续。 二、所需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工商变更登记表和工商营业执照或有关机关部门批准变更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机关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及个体户:《地方税务机关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惠州市社保费缴费登记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 三、办理流程 1、缴费单位备齐上述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2、对资料齐全的,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在当日办理完毕。 四、办理须知 1、业务受理时间:每月1号至月末。 2、除行业分类及缴费单位类型两个登记项目外,对其它涉及税务登记信息需要变更的,如:单位名称、经营地址等,按税务登记变更程序及要求办理(见附件一); 3、缴费单位发生“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人代表”、“单位类型”、“组织机构代码”等事项变更的,对正常社保年审单位,在地税部门办完变更业务5个工作日后,凭变更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到主管社保机构领取新证。 第四节 缴费登记注销(J2) 一、适用范围 缴费单位因解散、破产、撤消或其他情形需终止缴费的,应自该情况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社保缴费登记注销。 二、所需资料 1、有关部门批准或宣布注销的证明材料;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惠州市社保费注销缴费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三、办理流程 1、缴费单位备齐上述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2、对资料齐全的,税务机关即时登记受理,对符合条件的,在收到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四、办理须知 1、业务受理时间:每月1号至月末。 2、对未缴清社保费款(滞纳金、利息、罚款)的不能办理注销手续; 3、在办理注销手续前,必须先办理全员减员手续。 4、涉及社保机构跨区变更的,先在原社保机构办理注销手续,再到新参保机构办理缴费登记手续。 第五节 增减变动登记(J3) 一、适用范围 缴费单位发生增员、减员或退休变动时,必须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减变动登记手续。 二、所需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或签名) 增减员登记需要提供下列资料: (1)填写《惠州市社保费缴费个人明细信息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二份; (2)对参保人数较多的单位,需要提供《惠州市社保费缴费个人明细信息登记表》(电子版)电子文件。 (3)除上述资料外: ★增员需要提供:新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 ★减员需要提供: ①机关单位干部:调动行政介绍信或上级组织部门开具的离职有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企、事业单位职工:调动行政介绍信或《解除、终止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书模板免费下载企业劳动合同范本下载劳动合同 doc 下载劳动合同法下载劳动合同模板可下载 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③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合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表》或辞职书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对非正常离职,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缴费单位需要提供“申请减员情况说明”。 ④在职期间死亡:《死亡证书》或当地派出所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出国定居:《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退休需要提供: ⑥退休职工:《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证明。 三、办理流程 1、缴费单位备齐上述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2、对资料齐全的,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在即时予以办理。 四、办理须知 1、业务受理时间:每月1号至月末。 2、办理单位缴费登记的当月必须办理个人明细登记及申报缴费。 3、注意事项 (1)增减员登记业务当月办理可当月生效,即一般情况下,在缴费单位办理当月缴费申报前,增减员登记业务可当月办理当月生效;在缴费单位办理当月缴费申报后,增减员登记业务当月办理次月生效。对特殊情况,可以进行当月补申报。 (2)若“户籍类型”为“本地农业户口”或“外地农业户口”,则“用工形式”必须选择“农村合同制工人”,申报失业保险时必须选择“农民工失业保险”;反之,“户籍类型”为“本地非农业户口”或“外地非农业户口”,则“用工形式”不能选择“农村合同制工人”,根据实际选择其他类型,申报失业保险时必须选择“一般失业保险”。 第六节 个人登记信息变更(J3) 一、适用范围 缴费单位(人)发现缴费人员信息登记有误时,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个人登记信息变更手续。 二、所需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或签名) 1、填写《职工基本情况更正申报表》或《职工基本情况更正申报表》(2009年以前数据)(注:本表适用于2009年之前登记且身份证号码明显错误的参保人员,如:身份证号码以“888”、“555”或“999”开头的)一式二份; 2、申请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的,需提供当地公安机关证明、缴费单位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更改用工形式、户籍类型、户籍地址需要提供:缴费单位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办事流程 1、缴费单位备齐上述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2、对资料齐全,且当前正常缴费的参保人,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在当日办理完毕;对当前非正常缴费的参保人,属于历史遗留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的(指09年之前登记),税务机关受理后,与社保部门沟通协调处理,申请人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 四、办理须知 业务受理时间:每月1号至月末。 第七节:社保费上门申报(J4) 一、适用范围 上门申报是指缴费单位持缴费申报表、电子报盘文件等相关资料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申报手续。该申报方式适用于除灵活就业人员外的各类缴费单位。 二、所需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首次缴费申报需要提供:《社会保险费综合申报表》及《惠州市社保费缴费个人明细信息登记表》。对申报人数较多的,需要提供《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上门申报适用)》电子报盘文件。 2、从第二个月起缴费申报需要提供: (1)如果申报当月与上月相比不涉及任何变动,申报数据完全相同,即未发生增减员变动、未发生申报险种变更、未有员工退休、未发生申报工资变化等,则只需提供《社会保险费综合申报表》。 (2)如果申报当月与上月相比申报数据不同,如发生增减员变动、发生险种变更、有员工退休或发生申报工资变化等,则需提供《社会保险费综合申报表》及上月申报缴费后办理的《惠州市社保费缴费个人明细信息登记表》。对变动人数较多的,还需要提供《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上门申报适用)》电子报盘文件。 三、办理流程 1、缴费单位备齐上述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申报手续; 2、对资料齐全的,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即时办理。 四、办理须知 1、缴费单位应在每月15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申报手续。 2、社保费当月申报当月缴纳; 3、每人每月只能有一个申报工资; 4、所有参加职工医保的,必须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5、按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所有职工和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30周岁(含30周岁)以上职工必须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 6、退休人员不能参保除医疗保险外的其他险种; 7、根据“户籍类型”及“用工形式”区分一般失业保险与农民工失业保险。若参保人员“户籍类型”为“本地农业户口”或“外地农业户口”,则“用工形式”必须选择“农村合同制工人”,申报失业保险时必须选择“农民工失业保险”;反之,“户籍类型”为“本地非农业户口”或“外地非农业户口”,则“用工形式”不能选择“农村合同制工人”,根据实际选择其他类型,申报失业保险时必须选择“一般失业保险”。 第八节:社保费网上申报(J5) 一、适用范围 网上申报是指经税务机关批准的缴费单位通过互联网形式办理社保费申报手续。缴费单位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办理社保费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说明:在地税部门已开通网上报税的单位,已经可以进行网上申报社保费,用户无需再次开通。 二、开通网上申报所需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提供)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原件;   2、《网上申报纳税协议书》(一式两份,单位加盖公章);   3、《委托银行扣缴税(费)协议书》(一式三份)(注:如果税收已签过该协议书,则不需要提供该项资料)。 三、开通网上申报办理流程 1、纳税人持所需资料到地税服务厅、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2、税务机关受理后,办理开通网报,并发放网报时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   3、缴费单位(人)在办理完开通手续半个工作日后,即可在全市各自助办税区或能连接互联网的电脑登录到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www.gdltax.gov.cn),点击进入“办税大厅”进行申报操作。 四、办理须知 1、缴费单位(人)在办理网上申报前,应认真学习网报操作知识,培训教材可到惠州地税网站http://dsj.huizhou.gov.cn下载,如有问题,可以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2、社保费当月申报当月缴纳; 3、每人每月只能有一个申报工资; 4、所有参加职工医保的,必须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5、按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所有职工和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30周岁(含30周岁)以上职工必须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 6、退休人员不能参保除医疗保险外的其他险种; 7、根据“户籍类型”及“用工形式”区分一般失业保险与农民工失业保险。若参保人员“户籍类型”为“本地农业户口”或“外地农业户口”,则“用工形式”必须选择“农村合同制工人”,申报失业保险时必须选择“农民工失业保险”;反之,“户籍类型”为“本地非农业户口”或“外地非农业户口”,则“用工形式”不能选择“农村合同制工人”,根据实际选择其他类型,申报失业保险时必须选择“一般失业保险”。 8、网上申报的缴费单位,应按季度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纸质《社会保险费分险种申报汇总表》(申报表可在网上办税系统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9、其他注意事项 (1)属于网报用户的缴费单位,必须在每月15日前,如实进行网上缴费申报,每天24小时皆可办理业务,申报日期以税务机关网上办税系统收到该申报数据电文的时间为准; (2)缴费单位申报成功后,应及时在网报系统发起扣款指令,确认扣费是否成功; (3)缴费单位在申报成功后发现申报有误,可以通过网报系统作废申报,然后再重新申报。作废申报的前提条件:必须是本月以网络申报方式申报成功而未清缴费款的申报 记录 混凝土 养护记录下载土方回填监理旁站记录免费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 ; (4)网上申报只支持当月社保费的申报,不受理以往月份社保费申报; (5)缴费单位成功申报后,必须保证其银行扣税(费)账号有足额款项,以便费款扣缴,对余额不足,当月未成功扣费的,视为欠费,税务机关将按规定程序加收滞纳金; (6)缴费单位发现缴费项目核定中与实际情况不符导致未能网上申报的,缴费单位应先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缴费项目核定。 第九节:单位内个人清缴社保费业务(J7) 一、适用范围 经税务机关核查,对暂无能力清缴所有应缴社保费的缴费单位,如该单位内人员申请个人自行清缴社保费的,可由个人提前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可办理个人清缴业务。 二、所需资料(复印件须本人签名确认)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填写《个人清缴社保费申请表》一式两份; 3、劳动、社保或工商等政府部门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可选)。 三、办理流程 1、缴费单位备齐上述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2、税务机关收到移交资料后,对缴费人能够提供劳动、社保或工商等部门证明缴费人所在单位短期内无法清偿费款的,应当日进行办理;对缴费人无法提供其他单位证明的,税务机关先进行受理,并及时下户核查,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缴费人相关情况。 四、办理须知 业务受理时间:每月1号至月末。 第十节:社保费补缴趸缴业务(J8) 一、适用范围 根据社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社保费补缴、趸缴政策的缴费人,可向社保部门申请办理补缴、趸缴手续。 缴费单位(人)申请办理补缴趸缴业务的,先到主管社保部门办理补缴、趸缴相关手续,缴费单位(人)在社保部门成功办理相关业务后,在5个工作日后凭社保部门出具的补缴通知书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缴费。 二、所需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或签名) 1、社保部门出具的补缴通知书; 2、缴费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缴费单位备齐上述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2、对资料齐全的,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即时予以办理。 四、办理须知 业务受理时间:每月1号至月末。 第十一节:多收重收社保费退款(J9) 一、适用范围 因征收部门或信息系统原因造成多收、重收社保费的,由缴费单位(人) 于发现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款手续。(以下缴费单位(人)称为申请人) 二、所需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或签名) 申请人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报《惠州市社保费退款审批表》一式四联,同时提交下列相关资料(除全额退费不退还缴费凭证原件,其他原件经核对后退还申请人): (一)需要办理退费的有关缴款凭证(税票)原件和复印件,重复扣费的需一并提交重复扣费的凭证。 (二)原扣费帐户的银行帐户印鉴卡原件(个体工商户及个人为银行存折)和复印件。 (三)确认由税务机关打印的《社保费退款业务资料更正说明表》无误后,签名。 (四) 税务机关及社保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备齐上述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2、对资料齐全的,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先进行受理登记,并在2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四、办理须知   1、业务受理时间:每月1号至月末; 2、因社保费退款业务涉及社保基金安全问题,审批环节多,程序严格,为尽可能加快办理效率,缴费单位(人)应按规定提供准确、完整的资料。 第十二节:社保费滞纳金减免处理(J10) 一、适用范围 符合《关于社会保险费滞纳金减免问题的通知》(惠府办[2009]82号)规定的缴费单位或缴费个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社保费滞纳金。 二、所需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或签名) 1、缴费单位需要提供: (1) 申请报告 工作调动申请报告申请赶工费用报告农业普查经费申请报告幼儿园办园申请报告设备购置项目申请报告 (需写明详细的申请减免原因); (2)相关证明材料(如:批准破产的证明、企业改制退市的证明、工商注销的证明、连续两年以上没有工商年审的证明、连续两年亏损的财务报表); (3)填写《社会保险费滞纳金减免审批表》(一式四份); (4)《社会保险费补缴核定表》(一式四份),对历史欠费清缴的由地税部门打印,对补缴业务的,由社保部门打印。 2、缴费个人需要提供: (1)申请报告(需写明详细的申请减免原因); (2)相关证明材料(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证明、失业证、下岗证、本人或其亲属的重大疾病证明); (3)填写《社会保险费滞纳金减免审批表》(一式三份); (4)《社会保险费补缴核定表》(一式三份),对历史欠费清缴的由地税部门打印,对补缴业务的,由社保部门打印。 三、办理流程 1、缴费单位备齐上述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2、对资料齐全的,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先进行登记受理,对个人申请的,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对单位申请的,按规定报政府审批。 四、办理须知 业务受理时间:每月1号至月末。 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详细情况一览表 所在区(县) 名 称 地址 联系电话 惠城区 惠城区地方税务局征收服务厅 惠城区河南岸演达一路22号一楼 2536097 江南税务分局征收服务厅 惠城区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四楼 2282283 江北税务分局征收服务厅 惠城区金裕碧水湾金碧苑商铺203号 2800477 惠城区地税局社保费服务大厅 惠城区麦地黄田岗浩盛大厦二楼 2536086 河南岸税务分局征收服务厅 惠城区河南岸螺子湖南路2号 2695355 小金口税务分局征收服务厅 惠城区小金口金龙路227号 2293683 水口税务分局征收服务厅 惠城区水口育才北四路四号 2300578 横沥税务分局征收服务厅 惠城区横沥镇矮陂圩镇长兴街 3206090 大亚湾 澳头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大亚湾区澳头中兴南路112号 5562963 霞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大亚湾区霞涌光景路1号 5588993 仲 恺 仲恺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 惠州市仲恺大道(惠环段)立新路285号 2772980 陈江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惠城区陈江街道办事处陈江大道中10号 3223155 惠 阳 淡水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惠阳区淡水街道办金惠大道地税大楼 3823199 秋长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惠阳区秋长街道办迎宾路51号 3765121 新圩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惠阳区新圩镇国、地税路地税分局 3629363 镇隆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惠阳区镇隆镇景湖花园地税分局 3699900 沙田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惠阳区沙田镇肖屋路地税分局 3758999 三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惠阳区经济开发区二环路中段地税分局 3501822 良井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惠阳区良井镇永平路18号 3651908 惠 东 平山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惠东县城黄排河北一路 8169625 大岭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惠东县大岭镇平新一路34号 8901165 白花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惠东县白花镇新兴街78号 8760087 稔山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惠东县稔山镇广汕路边 8305806 吉隆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惠东县吉隆镇桥头沿河西路 8116167 平海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惠东县平海镇龙泉新村 8505955 多祝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惠东县多祝镇新建路 8101304 黄埠办税服务厅 惠东县黄埠镇环城路李子园 8651388 博 罗 罗阳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博罗县罗阳镇罗阳一路98号 6630550 杨村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厅 博罗县杨桥镇石岗岭 6691044 公庄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厅 博罗县公庄镇大马路 6100622 湖镇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厅 博罗县湖镇镇长旺路153号 6659222 长宁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厅 博罗县长宁镇罗浮路76号 6660108 圆洲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厅 博罗县圆洲镇公园路 6684682 石湾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厅 博罗县石湾镇四十米大道 6913666 龙溪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厅 博罗县龙溪镇中一路 6679325 龙 门 永汉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龙门县永汉镇人民路57号 7601132 平陵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龙门县平陵镇易发大道侧 7300754 南昆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龙门县南昆管委会侧 7690580 龙江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龙门县龙江路59号 7330233 左潭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龙门县龙潭镇圩新公路 7722321 龙城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龙门县龙城迎宾大道青溪路口 7871813 7871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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