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制度》解读
目录
一、资产
二、负债
三、收入/预算收入
四、费用/预算支出
五、净资产
六、预算结余
七、会计报表
一、资产类
资产类会计科目共计35个:
– 继承现行单位会计制度
• 通用的
• 特殊行业的
– 引入权责发生制增加的
– 核算范围扩大增加的
资产类的35个科目
1 库存现金 13 坏账准备(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结构化面试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财务人员各岗位职责公文事业单位考试事业单位管理基础知识
) 25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2 银行存款 14 在途物品 26 研发支出
3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5 库存物品 27 公共基础设施
4 其他货币资金 16 加工物品 28 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摊销)
5 短期投资(事业单位) 17 待摊费用 29 政府储备物资
6 财政应返还额度 18 长期股权投资(事业单位) 30 文物文化资产
7 应收票据(事业单位) 19 长期债券投资(事业单位) 31 保障性住房
8 应收账款 20 固定资产 32 保障性住房累计折旧
9 预付账款 21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33 受托代理资产
10 应收股利(事业单位) 22 工程物资 34 长期待摊费用
11 应收利息(事业单位) 23 在建工程 35 待处理财产损溢
12 其他应收款 24 无形资产
1、1001库存现金
(1)提现、存现
(2)差旅费
(3)其他涉及现金的业务
(4)受托代理、代管现金
(5)现金溢余
(6)现金短缺
(1)提现、存现
提现 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等
存现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库存现金
为什么不做预算会计分录??
(2)差旅费
A职工出差等借出现金
借:其他应收款3 000
贷:库存现金 3 000
暂付款项付出时,不做预算会计
它是预算资金,为什么不做预算会计?
B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
借: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实报金额)
库存现金(实报金额小于借出金额)
贷:其他应收款
或:
借: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3 200
贷:其他应收款 3 000
库存现金 200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 3 200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3 200
(3)其他涉及现金的业务
A因开展业务等其他事项收到现金
借:库存现金
贷:事业收入/应收账款等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事业预算收入等
B因购买服务、商品或其他事项支出现金
借: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
/其他费用/应付账款等
贷:库存现金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其他支出等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C单位捐赠现金
借:其他费用
贷:库存现金
借:其他支出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4)受托代理、代管现金
收到代理款项,不做预算会计,因为不是预算资金。
收到 借:库存现金—受托代理资产 50 000
贷:受托代理负债 50 000
不做预算会计
支付 借:受托代理负债 50 000
贷:库存现金—受托代理资产50 000 不做预算会计
(5)现金溢余
A按溢余金额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
借:库存现金 5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500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500
贷:其他预算收入500
B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部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500
贷:其他应付款 500
借:其他应付款 500
贷:库存现金 500
借:其他预算收入500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500
C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报经批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500
贷:其他收入 500
(6)现金短缺
A按短缺金额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300
贷:库存现金 300 借:其他支出 300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300
B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 3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300
借:库存现金 300
贷:其他应收款300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300
贷:其他支出 300
C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报经批准后
借:资产处置费用 3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300
2 、1002银行存款
(1)将款项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
(2)提现
(3)支付款项
(4)银行存款账户(收到或支付利息)
(5)受托代理、代管银行存款
(6)外币业务
(1)将款项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
借:银行存款 50 000
贷:库存现金50 000 不做预算会计?
借:银行存款30 000
贷: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30 000
贷:事业预算收入30 000
/其他预算收入等
(2)提现
(3)支付款项
借:业务活动费用
/单位管理费用
/其他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借:行政支出
/事业支出
/其他支出等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4)银行存款账户(收到或支付利息)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利息收入
(收付实现制)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其他预算收入
支付银行手续费 借:业务活动费用
/单位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借:行政支出
/事业支出等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5)受托代理、代管银行存款
收到代理款项,不是预算资金。
收到 借:银行存款—受托代理资产
贷:受托代理负债 不做预算会计
支付 借:受托代理负债
贷:银行存款—受托代理资产 不做预算会计
(6)外币业务
A以外币购买物资、劳务等
借:在途物品/库存物品等
贷:银行存款(外币账户)
借:事业支出等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借:在途物品/库存物品等
贷:应付账款(外币账户) 不做预算会计
B、销售物品、提供服务以外币收取相关款项等
借:银行存款(外币账户)
贷:事业收入等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事业预算收入等
借:应收账款(外币账户)
贷:事业收入等 不做预算会计
C期末,根据各外币账户按照期末的即期汇率调整后的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
借:银行存款
贷:业务活动费用
/单位管理费用(汇兑收益)
借:业务活动费用
/单位管理费用(汇兑损失)
贷:银行存款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行政支出
/事业支出等(汇兑收益)
借:行政支出
/事业支出等(汇兑损失)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3、1011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收到和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收到额度
(2)按规定支用额度
(3)提现
(4)因购货退回等发生国库授权支付额度退回
(5)年末,注销额度
(6)下年初恢复额度
(1)收到额度
收到“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拨款收入 借: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2)按规定支用额度
支付日常活动费用 借:业务活动费用
/单位管理费用等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
用款额度
购买库存物品或购建固定资产等 借:库存物品/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等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3)提现
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 借:库存现金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
户用款额度
将现金退回单位零余额账户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库存现金 借: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4)因购货退回等发生国库授权支付额度退回
本年度授权支付的款项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库存物品等 借: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行政支出
/事业支出等
以前年度授权支付的款项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库存物品
/以前年度盈余调整等 借: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拨款结转
—年初余额调整
/财政拨款结余—年初余额调整
(5)年末,注销额度
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注销授权支付额度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借: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贷:财政拨款收入 借: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权责发生制
(6)下年初恢复额度
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恢复财政授权支付额度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借: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借: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4、1021 其他货币资金
本科目核算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设置以下明细:
——外埠存款
——银行本票存款
——银行汇票存款
——信用卡存款
(1)形成其他货币资金
(2)发生支付
(3)余款退回时
(1)形成其他货币资金
取得银行本票、银行汇票、信用卡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存款
—银行汇票存款
—信用卡存款
贷:银行存款
为什么没有做预算会计?
(2)发生支付
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信用卡支付时
借:在途物品/库存物品等 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存款
—银行汇票存款
—信用卡存款 借:事业支出等(实际支付金额)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3)余款退回时
银行本票、银行汇票、信用卡的余款退回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存款
—银行汇票存款
—信用卡存款
5、1101 短期投资(事业单位)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取得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
的投资。
(1)取得短期投资
(2)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收到利息
(3)出售短期投资或到期收回短期投资(国债)本息
(1)取得短期投资
取得短期投资时 借:短期投资
贷:银行存款等 借:投资支出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收到购买时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投资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投资支出
(2)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收到利息
◎短期投资不确认应收利息/应收股利
准则第2号—投资,第6条:短期投资持有期间的利息,应当于实际收到时确认为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投资预算收益
(3)出售短期投资或到期收回短期投资(国债)本息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110万
投资收益(借差)
贷:短期投资(账面余额)100万
投资收益(贷差) 10万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实收款) 110万
投资预算收益(实收款小于投资成本的差额)
贷:投资支出(出售或收回当年投资的) 100万
/其他结余(出售或收回以前年度投资的)
投资预算收益(实收款大于投资成本的差额)10万
6、1201 财政应返还额度
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
设明细: ——财政直接支付
——财政授权支付
(1)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确认财政应返还额度
(2)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确认财政应返还额度
(1)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确认财政应返还额度
年末本年度预算指标数与当年实际支付数的差额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贷:财政拨款收入 借: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权责发生制
下年度使用以前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额度支付款项时 借:业务活动费用
/单位管理费用
/库存物品等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
支付 借:行政支出
/事业支出等
贷: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2)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确认财政应返还额度
年末本年度预算指标数大于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贷:财政拨款收入 借: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年末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处理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借: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下年初额度恢复和下年初收到财政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
—财政授权支付 借: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7、1211 应收票据(事业单位)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开展经营活动销售产品、提供有偿服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1)收到商业汇票
(2)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
(3)商业汇票背书转让
(4)商品汇票到期
(1)收到商业汇票
销售产品、提供服务等收到商业汇票时
借:应收票据
贷:经营收入等
(2)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
例:某事业单位将一张持有1个月(期限3个月)的面额为99 750元的不带息商业汇票办理贴现,贴现率8%,贴现所得已存入银行。
贴现息=99 750×8%×2÷12=1 330
贴现所得=99 750—1 330=98 420
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 借:银行存款(贴现净额)98 420
经营费用(贴现利息)1 330
贷:应收票据(不附追索权)99 750
/短期借款(附追索权)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98 420
贷:经营预算收入等98 420
(贴现净额)
附追索权的商业汇票到期未发生追索事项 借:短期借款
贷:应收票据
(3)商业汇票背书转让
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
借:库存物品等 8 000
贷:应收票据 7 000
银行存款(差额)1 000 借:经营支出等(支付的金额)1 000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1 000
(4)商品汇票到期
商品汇票到期,收回应收票据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经营预算收入等
商品汇票到期,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时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8、1212 应收账款(事业单位)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提供服务、销售产品等应收取的款项,以及单位因出租资产、出售物资等应收取的款项。
(1)发生应收账款时
(2)收回应收账款时
(3)逾期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1)发生应收账款时
应收账款收回后不需上缴财政 借:应收账款
贷:事业收入/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等
应收账款收回后需上缴财政 借:应收账款
贷:应缴财政款
(2)收回应收账款时
收到后需要上缴给财政的资金,不属于预算资金。
应收账款收回后不需上缴财政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收账款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等
贷:事业预算收入
/经营预算收入
/其他预算收入等
应收账款收回后需上缴财政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收账款
不做预算会计
(3)逾期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报批后予以核销 借:坏账准备
/应缴财政款
贷:应收账款
事业单位已核销不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在以后期间收回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单位已核销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在以后期间收回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缴财政款 不做预算会计
9、1214 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科目核算按照购货、服务合同或协议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或个人)的款项,以及按照合同规定向承包工程的施工企业预付的备料款和工程款。
(1)发生预付账款时
(2)收到所购物资或劳务以及根据工程进度结算工程价款等时
(3)预付账款退回
(4)逾期无法收回的预付账款转为其他应收款
(1)发生预付账款时
在预算支出科目下设置“待处理”明细科目,因为当时列支时不明确支出明细,等明确后再转出,但到年底一定要转出。(看“事业支出—待处理”或者“行政支出—待处理”科目)
借:预付账款 10 000
贷:财政拨款收入10 000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银行存款等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10 000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0 000
/资金结存
(2)收到所购物资或劳务以及根据工程进度结算工程价款等时
借:业务活动费用/库存物品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
贷:预付账款
财政拨款收入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银行存款等 (补付款项)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补付款项)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资金结存
(3)预付账款退回
当年预付账款退回 借:财政拨款收入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银行存款等
贷:预付账款 借: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资金结存
贷:行政支出
/事业支出等
以前年度预付账款退回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银行存款等
贷:预付账款 借:资金结存
贷:财政拨款结余—
年初余额调整
/财政拨款结转—
年初余额调整
(4)逾期无法收回的预付账款转为其他应收款
借:其他应收款10 000
贷:预付账款 10 000
10、1215 应收股利(事业单位)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持有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收取的现金股利或应当分得的利润。
(1)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2)持有投资期间
(1)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确定的投资成本)100万
/应收股利(取得投资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1万
贷:银行存款(取得投资支付的全部价款) 101万 借:投资支出(取得投资支付的全部价款)
101万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101万
收到取得投资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或利润时 借:银行存款 10 000
贷:应收股利 10 000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10 000
贷:投资支出等10 000
(2)持有投资期间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应收股利 10万
贷:投资收益(成本法下)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
10万
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银行存款10万
贷:应收股利10万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10万
贷:投资预算收益10万
11、1216 应收利息(事业单位)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长期债券投资应当收取的利息。
例外,事业单位购入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持有期间的利息,应当通过“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科目核算,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不是“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
(1)取得的债券投资
(2)持有投资期间
(1)取得的债券投资
取得长期债券投资 借:长期债券投资(确定的成本)
应收利息(取得投资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取得投资支付的全部价款) 借:投资支出(取得投资支付的全部价款)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收到取得投资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投资支出等
(2)持有投资期间
准则第2号—投资,第11条:长期债券投资持有期间,应当按期以票面金额与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
按期计提利息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债券计提的利息)
贷:投资收益
实际收到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投资预算收益
12、1218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除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应收款项、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如职工预借差旅费、已经偿还银行尚未报销的本单位公务卡欠款、拨付给内部有关部门的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支付的可以收回的订金或押金、应收的上级补助和附属单位上缴款项等。
(1)发生暂付款项(包括偿还未报销的公务卡款项)
(2)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
(3)拨付给内部有关部门的备用金
(4)逾期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1)发生暂付款项(包括偿还未报销的公务卡款项)
是预算资金,但暂付款项,不做预算会计,因为?
暂付款项时(偿还尚未报销的本单位公务卡欠款时) 借:其他应收款 5 000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5 000
不做预算会计
报销时(持卡人报销时) 借:业务活动费用4 800
/单位管理费用等(实际报销金额)
贷:其他应收款 4 800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
(实际报销金额) 4 800
贷:资金结存 4 800
收回暂付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200
贷:其他应收款 200
不做预算会计
(2)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
确认其他应收款时 借:其他应收款 80 000
贷: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等80 000
收到其他应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80 000
/库存现金等
贷:其他应收款80 000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80 000
贷:上级补助预算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 其他预算收入等80 000
(3)拨付给内部有关部门的备用金
财务部门核定并发放备用金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库存现金
不做预算会计
根据报销数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时 借:业务活动费用
/单位管理费用等
贷:库存现金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4)逾期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超过规定年限、确认无法收回)
经批准核销时 借:坏账准备(事业单位)970 000
/资产处置费用(行政单位)
贷:其他应收款 970 000
已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在以后期间收回 事业单位
借:其他应收款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应收款
行政单位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收入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其他预算收入
13、坏账准备(事业单位)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对收回后不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提取的坏账准备。
可以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个别认定法等方法计提坏账准备。
当期应补 按期末应收账款和 本科目 本科目
提或冲减 = 其他应收款计算应计—期末贷( 或+期末借)
的坏账准备 提的坏账准备金额 方余额 方余额
行政单位的“其他应收款”如果有坏账,报经批准后:
借:资产处置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
(1)年末全面分析不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2)逾期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1)年末全面分析不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计提坏账准备,确认坏账损失 借:其他费用 4 000
贷:坏账准备4 000
冲减坏账准备 借:坏账准备
贷:其他费用
(2)逾期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报批后予以核销 借:坏账准备 10 000
贷:应收账款10 000
/其他应收款
已核销不需上缴财政的应收款项在以后期间收回 借: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等
贷: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14、1301 在途物品
在途物品科目核算采购材料等物资时货款已付或已开出商业汇票但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品的采购成本。
(1)购入材料等物资,结算凭证收到货未到,款已付或已开出商业汇票
(2)所购材料等物资到达验收入库
(1)购入材料等物资,结算凭证收到货未到,款已付或已开出商业汇票
借:在途物品
贷:应付票据等
不做预算会计
借:在途物品
贷:财政拨款收入
/银行存款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借:行政支出
/事业支出
/经营支出等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资金结存
(2)所购材料等物资到达验收入库
借:库存物品 5 000
贷:在途物品 5 000
15、1302 库存物品
本科目核算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或出售而储存的各种材料、产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的用具、装具、动植物等的成本。
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可以在购进时直接列作费用,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已完成的测绘、地质勘察、设计成果等的成本,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应区别于:政府储备物资/受托代理资产/工程物资
单位储存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较多的,可以在本科目(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下设“在库”“在用”“摊销”进行明细核算
(1)取得库存物品
(2)发出库存物品
(3)库存物品定期盘点及毁损、报废
(1)取得库存物品
存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购入的存货,其成本包括买价、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使得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归属于存货成本的其他支出。
A外购的物品验收入库 借:库存物品
贷: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应返还额度/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等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借:库存物品
贷:应付账款
不做预算会计
B自制的物品加工完成、验收入库 借:库存物品—相关明细
贷:加工物品—自制物品
C委托外单位加工收回的物品 借:库存物品—相关明细
贷:加工物品—委托加工物品
D置换换入的库存物品 借:库存物品(换出资产评估价值+其他相关支出)不涉及补价时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资产处置费用(借差)
贷:库存物品/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等(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等(其他相关支出)
其他收入(贷差)
借:其他支出(实际支付的其他相关支出)
贷:资金结存
涉及补价的:支付涉及补价的
借:库存物品(换出资产评估价值+其他相关支出+补价)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资产处置费用(借差)
贷:库存物品/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等(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等(其他相关支出+补价)
其他收入(贷差)
借:其他支出(实际支付的补价和其他相关支出)
贷:资金结存
涉及补价的:收到涉及补价的
借:库存物品(换出资产评估价值+其他相关支出—补价)
银行存款等(补价)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资产处置费用(借差)
贷:库存物品/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等(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等(其他相关支出)
应缴财政款(补价—其他相关支出)
其他收入(贷差) 借:其他支出(其他相关支出大于收到的
补价的差额)
贷:资金结存
《存货》接受捐赠的存货,其成本按照相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但按规定经过资产评估的,其成本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也未经资产评估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且未经资产评估的、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入账,相关税费、运输费等计入当期费用。
E接受捐赠的库存物品 借:库存物品(按照确定的成本)
贷:银行存款(相关税费)
捐赠收入 借:其他支出
(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
贷:资金结存
《存货》无偿调入的存货,其成本按照调出方账面价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
F无偿调入的库存物品 借:库存物品(按照确定的成本)
贷:银行存款(相关税费)
无偿调拨净资产 借:其他支出
(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
贷:资金结存
G按照名义金额入账的接收捐赠、无偿调入的库存物品及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 借:库存物品(名义金额)1
贷:捐赠收入(接受捐赠)1
无偿调拨净资产(无偿调入)
借:其他费用 500
贷:银行存款等500
借:其他支出500
贷:资金结存500
(2)发出库存物品
A开展业务活动、按照规定自主出售或加工物品等领用、发出库存物品时 借:业务活动费用
/单位管理费用
/经营费用
/加工物品等
贷:库存物品(按照领用、发出成本)
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也可以采用“五五摊销法”
B经批准对外捐赠的库存物品发出时
借:资产处置费用
贷:库存物品(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归属于捐出方的相关费用) 借:其他支出(实际支付的相关费用)
贷:资金结存
C经批准无偿调出的库存物品发出时 借:无偿调拨净资产
贷:库存物品(账面余额)
借:资产处置费用
贷: 银行存款(归属于调出方的相关费用)
借:其他支出(实际支付的相关费用)
贷:资金结存
D经批准对外出售(自主出售除外)的库存物品发出时 借:资产处置费用
贷:库存物品(账面余额)
借:银行存款(收到的价款)
贷: 银行存款等(发生的相关税费)
应缴财政款(差额)
E经批准置换换出库存物品 参照置换换入“库存物品”的处理
(3)库存物品定期盘点及毁损、报废
盘盈的库存物品
(按规定经过评估的,其成本按照评估价值确定;未经评估的,其成本按照重置成本确定) 借:库存物品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盘亏及毁损、报废的库存物品转入待处理财产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物品(账面余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非自用材料发生盘亏及毁损、报废的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进项税额转出)
16、1303 加工物品
本科目核算单位自制或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物品的实际成本。
未完成的测绘、地质勘察、设计成果的实际成本,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设二个明细:
——自制物品—直接材料
—直接人工
—其他直接费用
—简接费用(归集后再分摊)
——委托加工物品
(1)自制物品
《存货》自行加工的存货,其成本包括耗用的直接材料费用、发生的直接人工费用和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与存货加工有关的简接费用。
为自制物品领用材料 借:加工物品—自制物品(直接材料)100 000
贷:库存物品(相关明细) 100 000
专门从事物资制造的人员发生的直接人工费用
借:加工物品—自制物品(直接人工)4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40 000
为自制物品发生其他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借:加工物品—自制物品(其他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5 000
贷:财政拨款收入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银行存款等 5 000 借:事业支出
/经营支出(实际支付金额)
5 000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5 000
自制加工完成、验收入库
借:库存物品(相关明细)
145 000
贷:加工物品—自制物品(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145 000
(2)委托加工物品
《存货》委托加工的存货,其成本包括委托加工前存货成本、委托加工的成本(如委托加工费以及按规定应计入委托加工存货成本的相关税费等)以及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归属于存货成本的其他支出。
发给外单位加工的材料 借:加工物品—委托加工物品 90 000
贷:库存物品(相关明细)90 000
支付加工费用等 借:加工物品—委托加工物品110 000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110 000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110 000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110 000
委托加工完成的物品验收入库 借:库存物品(相关明细) 200 000
贷:加工物品—委托加工物品
200 000
17、1401 待摊费用
本科目核算单位已经支付,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如预付的航空保险费、预付租金等。
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和其他费用,应当通过“长期待摊费用”核算。
待摊费用应当在受益期内分期平均摊销。
(1)发生待摊费用时
(2)按照受益期限分期平均摊销时
(3)将摊余金额一次全部转入当期费用时
(1)发生待摊费用时
假设受益期1年
借:待摊费用 240 000
贷:财政拨款收入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银行存款等240 000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
240 000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资金结存240 00
(2)按照受益期限分期平均摊销时
借: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经营费用等
20 000
贷:待摊费用(每期摊销金额) 20 000
(3)如果某项待摊费用已经不能使单位受到益,应当将其摊余金额一次全部转入当期费用时
借: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经营费用等
贷:待摊费用(全部未摊销金额)
18、1501 长期股权投资(事业单位)
“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取得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股权性质的投资。
应按照被投资单位和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等进行明细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还应当按照“成本”“损溢调整”“其他权益变动”设置明细。
(1)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2)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
(3)出售(转让)长期股权投资
(4)其他方式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5)权益法下,处置时结转原直接计入净资产的相关金额
(1)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A以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
应收股利(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或利润)
贷:银行存款等(实际支付的价款) 借:投资支出(实际支付的价款 )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B收到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或利润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投资支出等
C以现金以外的其他资产置换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参照“库存物品”科目中置换取得库存物品的账务处理
D以未入账的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相关税费)
贷:银行存款(有关费用)
/其他应交税费(相关税费)
其他收入 (差额) 借:其他支出(支付的相关税费)
贷:资金结存
E接受捐赠的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相关税费)
捐赠收入 借:其他支出(支付的相关税费)
贷:资金结存
F无偿调入的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无偿调拨净资产
银行存款(相关税费)
借:其他支出(支付的相关税费)
贷:资金结存
第2号准则——投资
第15条 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通常应当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政府会计主体无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或无权参与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决策的,应当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
成本法,是指投资按照投资成本计量的方法。
权益法,是指投资最初以投资成本计量,以后根据政府会计主体在被投资单位所享有的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的方法。
(2)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
A成本法下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的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投资预算收益
B权益法下
1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的,按照其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2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的,按照其份额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但以后年度又实现净利润的,按规定恢复确认投资收益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4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的,按照其份额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5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变动时,按照其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权益法调整
或:
借:权益法调整
贷: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6权益法下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的现金股利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投资预算收益
C追加投资成本法改为权益法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下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追加投资)
借:投资支出(实际支付的金额)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D权益法改为成本法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3)出售(转让)长期股权投资
处置以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借:银行存款(实际取得价款)
投资收益(借差)
贷: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应收股利(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银行存款等(支付的相关税费)
投资收益(贷差)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取得价款扣减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贷:投资支出/其他结余(投资款)
投资预算收益
处置以现金以外的其他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处置净收入上缴财政的 借:资产处置费用
贷: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借:银行存款(实际取得价款)
贷:应收股利(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银行存款等(支付的相关税费)
应缴财政款
按照规定投资收益纳入单位预算管理 借:资产处置费用
贷: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借:银行存款(实际取得价款)
贷:应收股利(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银行存款等(支付的相关税费)
投资收益(取得价款扣减投资账面余额、应收股利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
应缴财政款(贷差)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取得价款扣减投资账面余额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
贷:投资预算收益
(4)其他方式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5)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还应结转原直接计入净资产的相关金额
借:权益法调整
贷:投资收益
或做相反分录
按照规定核售时 借:资产处置费用
贷: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置换转出时 参照“库存物品”科目中置换取得库存物品的账务处理
19、1502 长期债券投资(事业单位)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取得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债券投资。
应设置“成本”“应计利息”明细,并按债券的种类设明细。
(1)取得长期债券投资
(2)持有长期债券投资期间
(3)到期收回长期债券投资本息
(4)对外出售长期债券投资
(1)取得长期债券投资
取得长期债券投资时 借:长期债券投资—成本
应收利息(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等(实际支付的价款) 借:投资支出(实际支付的价款)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收到取得投资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投资支出等
(2)持有长期债券投资期间
准则第2号—投资,第11条:长期债券投资持有期间,应当按期以票面金额与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
按期以票面金额与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时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
/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贷:投资收益
实际收到分期支付的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投资预算收益
(3)到期收回长期债券投资本息
借:银行存款等
贷:长期债券投资(账面余额)
/应收利息
投资收益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投资支出/其他结余(投资成本)
投资预算收益
(4)对外出售长期债券投资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款项)
投资收益(借差)
贷:长期债券投资(账面余额)
应收利息
投资收益(贷差)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投资支出/其他结余(投资成本)
投资预算收益
20、1601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固定资产的原值。
分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注意:
1、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在“在建工程”中核算,然后转入;
2、以借入、经营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不通过本科目核算,应当设置备查簿登记;
3、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在本科目核算,设置“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进行明细核算;
4、购买境外具有所有权的土地,作为固定资产核算,设置“境外土地”进行明细核算。
关于确认:
1、购入、换入、接受捐赠、无偿调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验收合格时确认;
2、购入、换入、接受捐赠、无偿调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按照完成交付使用时确认;
3、自行建造、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在建造完成交付使用时确认。
关于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购价、相关税费、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以一笔款项购入的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各项固定资产的同类或者类似市场价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该项资产至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
在原有基础上改扩建、修缮后的固定资产,成本按照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加上改扩建、修缮发生的支出,再扣除固定资产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后的金额确定。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时,为建造固定资产借入的专门借款的利息,属于建设期间发生的,计入在建工程成本;不属于建设期间发生的,计入当期费用。
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估计价格入账,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调整原来的暂估价格。
3、通过置换取得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换出资产的评估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或者减去收到的补价,加上换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其他相关支出确定。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4种方法确定
5、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调出方账面价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规定评估的,按评估价确定;未经评估的,按照重置成本确定。
(1)固定资产取得
(2)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
(3)固定资产处置
(4)固定资产定期盘点清查
(1)固定资产取得
①外购的固定资产
A不需安装的 借:固定资产
贷:财政拨款收入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银行存款等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①外购的固定资产
A不需安装的 借:固定资产
贷:应付账款 不做预算会计
B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借:在建工程
贷:财政拨款收入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银行存款等
/应付账款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安装完工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购入固定资产扣留质量保证金的 借:固定资产(不需安装)
/在建工程(需装)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付账款(不含质量保证金)/银行存款等
其他应付款(扣留期在1年以内(含1年))
/长期应付款(扣留期超过1年)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购买固定资产实际支付的金额)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质量保证金支付时做预算会计
质保期满支付质量保证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②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工程完工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③融资租入(或跨年度分期付款购入)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贷:长期应付款(协议或合同确定的租赁价款)
财政拨款收入/零
/银等(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定期支付租金(或分期付款时) 借:长期应付款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④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31 00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银行存款等(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
1 000
捐赠收入(差额)30 000
借:其他支出(支付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 1 000
贷:资金结存
1 000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名义金额入账的 借:固定资产(名义金额) 1
贷:捐赠收入 1
借:其他费用 50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银行存款等(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
500
借:其他支出(支付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 500
贷:资金结存
500
⑤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银行存款等(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
无偿调拨净资产(差额) 借:其他支出(支付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
贷:资金结存
⑥置换取得的固定资产
参照“库存物品”科目中置换取得库存物品的账务处理
(2)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
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增加固定资产使用效能或延长其使用年限而发生的改建、扩建等后续支出) 借: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账面余额)
借:在建工程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 借: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经营费用等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3)固定资产处置
出售、转让固定资产 借:资产处置费用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账面余额)
借:银行存款(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价款)
贷:应缴财政款
银行存款(发生的相关费用)
对外捐赠固定资产 借:资产处置费用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归属于捐出方的相关费用) 按对外捐赠过程中发生的归属于捐出方的相关费用借:其他支出
贷:资金结存
无偿调出固定资产
借:无偿调拨净资产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账面余额)
借:资产处置费用
贷:银行存款(归属于调出方的相关费用) 借:其他支出
贷:资金结存
置换换出固定资产 参照“库存物品”科目中置换取得库存物品的账务处理
(4)固定资产定期盘点清查
盘盈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盘亏、毁损或报废固定资产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账面价值)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账面余额)
21、1602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折旧时不考虑残值
应当对暂估入账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实际成本确定后不需要调整原计提的折旧额。
下列固定资产不提折旧:
1、文物和陈列品
2、动植物
3、图书、档案
4、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
5、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
根据相关规定以及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确定公共基础设施折旧年限,考虑下列因素:
1、预计实现服务潜力或提供经济利益的期限
2、预计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
3、法律或类似规定对资产使用的限制
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改扩建除外,重新确定价值和使用年限)。
折旧方法可以采用年限平均法或者工作量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提足折旧后,无论是否继续使用,都不再提折旧;已提足折旧的,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并规范实物管理。
提前报废的,不再补提折旧。
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时,应当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折旧政策。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入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
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入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里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按月计提,并根据用途计入当期费用或者相关资产成本。
折旧开始和结束的时间:
当月增加的,当月计提;
当月减少的,当月不提;
与无形资产摊销开始和结束的时间一致。
与企业会计不一样。
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 借:业务活动费用
/单位管理费用
/经营费用
/加工物品
/在建工程等
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处置固定资产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无偿调拨净资产
/资产处置费用等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账面余额) 涉及资金支付的,参照“固定资产”科目相关账务处理
A年限平均法:
固定资产折旧额的计算公式:
第一种: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使用年限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年折旧额÷12
第二种:
年折旧率=1/折旧年限(年)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借:业务活动费用
/单位管理费用
/经营费用
/加工物品
/在建工程等
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B、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例如:某事业单位2019年2月1日购入一辆轿车,原价300 000元,预计可行驶公里数为400 000公里数。2019年2月该辆轿车行驶了2 000公里。假设对该轿车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
该事业单位自2019年2月起,每月对该轿车计提折旧。
2019年2月的折旧额计算如下:
每行驶1公里应计提折旧额=300 000×(1/400 000)=0.75元/公里
2月份应提折旧额=2 000×0.75=1 500元
22、1611工程物资
本科目核算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包括工程用材料、设备等。
可按“库存材料”“库存设备”等进行明细核算
取得工程物资 购入工程物资 借:工程物资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实际支付的款项)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领用工程物资 发出工程物资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剩余工程物资 剩余工程物资转为存货 借:库存物品
贷:工程物资
23、1613在建工程
总说明:
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统一进行核算,不再单独建账,但应按项目单独核算,并保证项目资料完整。
主要核算内容:
本科目核算单位在建的建设项目工程的实际成本
不区分基本建设与非基本建设
批判继承《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内容
涉及的相关科目:
工程物资
预付账款——预付工程款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
单位在建的信息系统工项目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工程、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的实际成本,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在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设备投资
——待摊投资
——其他投资
——待核销基建支出
——基建转出投资 等
(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2)设备投资
(3)待摊投资
(4)其他投资
(5)基建转出投资
(6)待核销基建支出
(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将固定资产等转入改建、扩建时 借:在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等
贷:固定资产等
发包工程预付工程款时 借:预付账款—预付工程款
贷:财政拨款收入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银行存款等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按进度结算工程款时 借:在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贷:预付账款—预付工程款
财政拨款收入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等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补付款项)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自行施工小型建筑安装工程发生支出时 借:在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贷:工程物资/零/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实际支付的款项)
贷:资金结存等
改扩建过程中替换(拆除)原资产某些组成部分的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在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等
贷:在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2)设备投资
购入设备时 借:在建工程—设备投资
贷:财政拨款收入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实际支付的款项)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等
贷:在建工程—设备投资
在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安装工程
将不需要安装设备和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库存物资
贷:在建工程—设备投资
(3)待摊投资
发生构成待摊投资的各类费用时 借:在建工程—待摊投资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银行存款/应付利息/长期借款/其他应交税费等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实际支付的款项)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对于建设过程中试生产、设备调试等产生的收入 借:银行存款等
贷:在建工程—待摊投资(按规定冲减工程成本的部分)
应缴财政款或其他收入(差额)
借:资金结存
贷:其他预算收入
经批准将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报废净损失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的 借:在建工程—待摊投资
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残料变价收入、 赔款等)
贷:在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毁损报废工程成本)
工程交付使用时,按照一定的分配方法进行待摊投资分配(可以按照实际分配率或概算分配率进行分配) 借:在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设备投资
贷:在建工程—待摊投资
(4)其他投资
发生其他投资支出时 借:在建工程—其他投资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银行存款等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实际支付的款项)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资产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在建工程—其他投资
(5)基建转出投资
建造的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专用设施转出时 借:在建工程—基建转出投资
贷:在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冲销转出的在建工程时 借:无偿调拨净资产
贷:在建工程—基建转出投资
(6)待核销基建支出
发生各类待核销基建支出时 借:在建工程—待核销基建支出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实际支付的款项)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取消的项目发生的可行性研究费 借:在建工程—待核销基建支出
贷:在建工程—待摊投资
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发生的项目整体报废所形成的净损失 借:在建工程—待核销基建支出
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
(残料变价收入、 保险赔款等)
贷:在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
经批准冲销待核销基建支出时 借:资产处置费用
贷:在建工程—待核销基建支出
24、1701 无形资产
本科目核算无形资产的原值。
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初始计量:
1、外购的、委托软件公司开发的软件,与原来一样
2、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成本包括自该项目进入开发阶段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3、置换取得无形资产,成本按照换出资产的评估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或者减去收到的补价,加上换入无形资产发生的其他相关支出确定。
4、接受捐赠的按照4种方法确定
确定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初始成本时,应当考虑该项无形资产尚可为单位带来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能力。
5、无偿调入的无形资产,成本按照调出方账面价值加上相关税费确定。
(1)无形资产取得
(2)与无形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
(3)无形资产处置
(1)无形资产取得
外购的无形资产入账时 借:无形资产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等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委托软件公司开发的软件,按合同约定预付开发费时 借:预付账款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银行存款等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预付的款项)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委托开发的软件交付使用,并支付剩余或全部软件开发费用时 借:无形资产(开发费总额)
贷:预付账款
财政拨款收入/零/银等 按照支付的剩余款项金额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③自行开发
A开发完成,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开发支出
B自行研究开发无形资产尚未进入开发阶段,或者确实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但按照法律程序已申请取得无形资产的
借:无形资产(依法律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④置换取得的无形资产 参照“库存物品”科目中置换取得库存物品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⑤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零/银行存款等(发生的相关税费等)
捐赠收入(差额) 借:其他支出(支付的相关税费等)
贷:资金结存
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照名义金额入账的 借:无形资产(名义金额)
贷:捐赠收入
借:其他费用
贷:零/银等(发生的相关税费等)
借:其他支出(支付的相关税费等)
贷:资金结存
⑥无偿调入的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零/银等(发生的相关税费等)
无偿调拨净资产(差额)
借:其他支出(支付的相关税费等)
贷:资金结存
(2)与无形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
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后续支出(如为增加无形资产的使用效能而发生后续支出) 借: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借:在建工程(需暂停摊销的)
/无形资产(无需暂停摊销的)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银行存款等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实际支付的金额)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不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后续支出(为维护无形资产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后续支出) 借: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经营费用等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银行存款等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3)无形资产处置
1、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出售无形资产,应当将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转销计入当期费用,并将处置收入大于相关处置税费后的差额按规定计入当期收入或者做应缴款项处理,将处置收入小于相关处置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费用。
2、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对外捐赠、无偿调出无形资产的,应当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对外捐赠、无偿调出中发生的归属于捐出方、调出方的相关费用应当计入当期费用。
3、按规定报经批准用无形资产单位投资的,应当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并将无形资产在对外投资时的评估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收入或费用。
4、无形资产不能为单位带来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应当在报经批准后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
出售、转让无形资产 借:资产处置费用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账面余额)
借:银行存款等(收到的价款)
贷:银行存款等(发生的相关费用)
应缴财政款(净收入缴财政)
/其他收入(净收入纳入本单位预算)
如转让收入按照规定纳入单位预算
借:资金结存
贷:其他预算收入
对外捐赠无形资产 借:资产处置费用(差额)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等(归属于捐出方的相关费用) 借:其他支出(归属于捐出方的相关费用)
贷:资金结存
无偿调出无形资产 借:无偿调拨净资产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借:资产处置费用
贷:银行存款(相关费用)
借:其他支出(归属于调出方的相关费用)
贷:资金结存
置换换出无形资产 参照“库存物品”科目中置换取得库存物品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经批准核销无形资产时
借:资产处置费用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账面余额)
25、1702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原制度“累计摊销”(行政事业)
单位应当在取得或形成无形资产时合理确定其使用年限。
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为有限的,应当估计该使用年限;无法预见该无形资产为单位提供服务潜力或带来经济利益的,应当视为使用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应当对使用年限确定的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但已经摊销完毕仍继续使用的无形资产和以名义金额计量的除外。
对于使用年限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当按下列原则确定其摊销年限
1、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按照法律规定的年限作为摊销年限
2、法律没有规定,按相关合同或申请书中的受益年限作为摊销年限
3、法律没有规定、相关合同或申请书中也没有,应当根据无形资产为单位带来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实际情况,预计其使用年限
4、非大批量购入、单价小于1000元的无形资产,可以于购买的当期将其成本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应当按月对有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并根据用途计入当期费用或者相关资产的成本。
应当采用年限平均法或者工作量法进行摊销,应摊销额为其成本,不考虑残值。
因发生后续支出而增加无形资产成本的,对于使用年限有限的无形资产,应该重新确定其成本和摊销年限。
使用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科目核算单位对使用年限有限的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
按月进行无形资产摊销时 借:业务活动费用
/单位管理费用
/加工物品
/在建工程等
贷: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处置无形资产时 借:资产处置费用
/无偿调拨净资产
/待处理财产损溢 等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账面余额)
26、1703 研发支出
本科目核算自行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发生的各项支出。
建设项目中的软件研发支出,应当通过“在建工程”核算。
应按“研究支出”“开发支出”进行明细核算
第4号准则——无形资产
自行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的调查。
开发:指在进行试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者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费用。
开发阶段的支出,先按合理的方法进行归集,如果最终形成无形资产的,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如果最终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应当计入当期费用。
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尚未进入开发阶段,或者确实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但按法律程序已申请取得无形资产的,应当将依法取得时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确认为无形资产。
单位自行研究开发无形资产
自行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
应当按照合理的方法先归集 借:研发支出—研究支出
贷:应付职工薪酬/库存物品/财政拨款收入/零/银等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实际支付的款项)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期(月)末转入当期费用 借:业务活动费用等
贷:研发支出—研究支出
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 借:研发支出—开发支出
贷:应付职工薪酬库存物品财政拨款收入/零/银等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实际支付的款项)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完成,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开发支出
年末经评估,研发项目预计不能达到预定用途 借:业务活动费用等
贷:研发支出—开发支出
27 1801 公共基础设施
《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2018.01.01执行
公共基础设施的定义:
公共基础设施,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社会公共需求而控制的,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1、是一个有形资产系统或网络的组成部分
2、具有特定用途
3、一般不可移动
公共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如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交场站、路灯、广场、公园绿地、室外公共健身器材,以及环卫、排水、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系统等)、交通基础设施(如公路、航道、港口等)、水利基础设施(如大坝、堤防、水闸、渠道等)和其他公共基础设施。
独立于公共基础设施、不构成公共基础设施使用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管理维护用房屋建筑物、设备、车辆等,适用《固定资产准则》。
属于文物文化资产的公共基础设施,适用其他相关准则。
采用PPT模式形成的公共基础设施,适用其他相关准则。
公共基础设施的确认:
1、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予以确认:
1)与该公共基础设施相关的服务潜力很可能实现或者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政府会计主体;
2)该公共基础设施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通常情况下,符合上述规定的公共基础设施,应当由按规定对其负有管理维护职责的政府会计主体予以确认。
即:负有管理维护职责的政府会计主体确认公共基础设施。
多个政府会计主体共同管理维护的公共基础设施,应当由对该资产负有主要管理维护职责或者承担后续主要支出责任的政府会计主体予以确认。
分为多个组成部分由不同政府会计主体分别管理维护公共基础设施,应当由各个政府会计主体分别对其负责管理维护的公共基础设施的相应部分予以确认。
负有管理维护公共基础设施的政府会计主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企业或其他会计主体代为管理维护公共基础设施的,该公共基础设施应当由委托方予以确认。
3、应当根据公共基础设施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性质或功能特征对其进行类别确认。
公共基础设施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年限或者以不同方式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且可以分别确定各自原价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该类公共基础设施的一个单项公共基础设施。
4、在购建公共基础设施时,能够分清购建成本中的构筑物部分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将其中的构筑物部分与土地使用权部分分别确认为公共基础设施;不能分清购建成本中的构筑物部分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整体确认为公共基础设施。
5、通常情况下,对于自建或外购的公共基础设施,应当在该项公共基础设施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时确认;对于无偿调入、接受捐赠的公共基础设施,应当在开始承担该项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维护职责时确认。
公共基础设施科目核算单位控制的公共基础设施的原值
(1)取得公共基础设施
(2)与公共基础设施有关的后续支出
(3)按照规定处置公共基础设施
(4)报废、毁损公共基础设施
(5)盘盈公共基础设施
(1)取得公共基础设施
自行建造公共基础设施,其成本包括完成批准的建设内容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和其他投资支出。
自行建造公共基础设施完工交付使用 借:公共基础设施
贷:在建工程
接受其他会计主体无偿调入的公共基础设施,其成本按照该项目公共基础设施在调出方的账面价值加上归属于调入方的相关费用确定。
接受无偿调入的公共基础设施 借:公共基础设施
贷:无偿调拨净资产(差额)
财政拨款收入/零/银
等(发生的归属于调入方的相关费用)
如无偿调入的公共基础设施成本无法可靠取得的
借:其他费用(发生的归属于调入方的相关税费)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银
等 借:其他支出(支付的归属于调入方的相关费用)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例如:某行政单位与市政建设部门办理移交手续,一处公共广场由该行政单位负责维护管理,其原账面价值5 000 000元。
借:公共基础设施——公共广场 5 000 000
贷:无偿调拨净资产 5 000 000
如果发生了归属于调入方的相关费用,还要做预算会计。
《公共基础设施》接受捐赠的公共基础设施,其成本按照相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费用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但按规定经过资产评估的,其成本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费用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也未经资产评估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费用确定。
如受赠的系旧的公共基础设施,在确定其初始入账成本时应当考虑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
接受捐赠的公共基础设施 借:公共基础设施
贷:捐赠收入(差额)
财政拨款收入/零/银等(发生的归属于捐入方的相关费用)
如接受捐赠的公共基础设施成本无法可靠取得的
借:其他费用(发生的归属于捐入方的相关税费)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银行存款等 借:其他支出(支付的归属于捐入方的相关费用)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外购的公共基础设施,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格、相关税费以及公共基础设施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外购的公共基础设施 借:公共基础设施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
银行存款等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2)与公共基础设施有关的后续支出
通常情况下,为增加公共基础设施使用效能或延长其使用年限而发生的改建、扩建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公共基础设施成本;
为维护公共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日程维修、养护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当期费用。
(2)与公共基础设施有关的后续支出
为增加公共基础设施使用效能或延长其使用年限而发生的改建、扩建等后续支出 借:在建工程
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
贷:公共基础设施(账面余额)
借:在建工程(发生的相关后续支出)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实际支付的款项)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为维护公共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日常维修、养护等后续支出
借:业务活动费用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银等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实际支付的款项)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3)按照规定处置公共基础设施
对外捐赠公共基础设施 借:资产处置费用(差额)
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摊销)
贷:公共基础设施(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归属于捐出方的相关费用)
借:其他支出(支付的归属于捐出方的相关费用)
贷:资金结存等
无偿调出公共基础设施 借:无偿调拨净资产(差额)
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摊销)
贷:公共基础设施(账面余额)
借:资产处置费用
银行存款(归属于调出方的相关费用)
借:其他支出(支付的归属于调出方的相关费用)
贷:资金结存等
(4)报废、毁损公共基础设施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摊销)
贷:公共基础设施(账面余额)
(5)盘盈公共基础设施
借:公共基础设施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注意:《公共基础设施准则》2018.01.01执行
1、对于应当确认为公共基础设施,但已经确认为固定资产的,应当在新准则首次执行日将该资产按其账面价值重分类为公共基础设施。
2、对于应当确认但没有入账的存量公共基础设施,应当在新准则首次执行日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其初始入账成本:
1)可以取得相关原始凭据的,其成本按照有关原始凭据注明的金额减去应计提的累计折旧后的金额确定;
2)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但按规定经过资产评估的,其成本按照评估价值确定;
3)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也没有经过资产评估的,其成本按照重置成本确定。
3、新准则首次执行日以后,应当对存量公共基础设施按其在首次执行日确定的成本和剩余折旧年限计提折旧。
28、1802 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摊销)
应当对公共基础设施计提折旧,但政府会计主体持续进行良好的维护使得其性能得到永久维持的公共基础设施和确认为公共基础设施的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使用权除外。
(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使用权按照《无形资产》准则进行摊销)
应计提的折旧总额为其成本。计提公共基础设施折旧时不考虑残值。
应当对暂估入账的公共基础设施计提折旧,实际成本确定后不需要调整原计提的折旧额。
确定公共基础设施折旧年限,考虑下列因素:
1、设计使用年限或设计基准期
2、预计实现服务潜力或提供经济利益的期限
3、预计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
4、法律或类似规定对资产使用的限制
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改扩建除外)。
对于接受无偿调入、捐赠的公共基础设施,应当考虑该资产的新旧程度,按照其尚可使用年限计提折旧。
折旧方法可以采用年限平均法或者工作量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提足折旧后,无论是否继续使用,都不再提折旧;已提足折旧的,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并规范实物管理。
提前报废的,不再补提折旧。
处于改建、扩建等建设活动期间的公共基础设施,应当暂停计提折旧。
因改建、扩建等原因而延长公共基础设施使用年限的,应当按照重新确定的公共基础设施的成本和重新确定的折旧年限计量折旧额,不需要调整原已提的折旧额。
本科目核算计提的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按月计提公共基础设施折旧时 借:业务活动费用
贷: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摊销)
按月对确认为公共基础设施的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摊销时,按计提的摊销额 借:业务活动费用
贷: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摊销)
处置公共基础设施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资产处置费用/无偿调拨净资产
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摊销)
贷:公共基础设施(账面余额)
29、1811政府储备物资
《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2018.01.01执行
定义:
政府储备物资: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实施国家安全与发展战略,进行抗灾救灾、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等特定公共需求而控制的,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在应对可能发生的特定事件或情形时动用;
2、其购入、存储保管、更新(轮换)、动用等由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布的专门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规范。
政府储备物资:包括战略及能源物资、抢险抗灾救灾物资、农产品、医药物资和其他重要商品物资,通常情况下由政府会计主体委托承储单位存储。
企业以及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事业单位接受政府委托收储并按企业会计准则核算的储备物资,不适用《政府储备物资》准则。
确认:
政府储备物资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予以确认:
1、与该政府储备物资相关的服务潜力很可能实现或者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政府会计主体;
2、该政府储备物资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通常情况下,符合上述2个条件,应当由按规定对其负有行政管理职责的政府会计主体予以确认。
行政管理职责主要指提出或拟定收储计划、更新(轮换)计划、动用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等。
相关行政管理职责由不同的政府会计主体行使的政府储备物资,由负责提出收储计划的政府会计主体予以确认。
对政府储备物资不负有行政管理职责,但接受委托负责存储保管等工作的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将受托代储的政府储备物资作为受托代理资产核算。
计量:
政府储备物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具体的计量在核算中讲。
政府储备物资科目核算单位控制的政府储备物资的成本。
根据需要,可设置“在库”“发出”明细科目。
(1)取得政府储备物资
(2)发出政府储备物资
(3)政府储备物资盘盈、盘亏、报废或毁损
(1)取得政府储备物资
购入的政府储备物资,其成本包括购价和政府会计主体承担的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检测费以及使政府储备物资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归属于政府储备物资成本的其他支出。
购入的政府储备物资 借:政府储备物资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
贷:财政拨款预算
收入/资金结存
接受捐赠的政府储备物资其成本按照相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政府会计主体应承担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但按规定经过资产评估的,其成本按照评估价值加上政府会计主体应承担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也未经资产评估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政府会计主体应承担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
接受捐赠的政府储备物资 借:政府储备物资
贷:捐赠收入(差额)
财政拨款收入/零/银等(捐入方承担的相关税费)
借:其他支出(捐入方承担的相关税费)
贷:财政拨款预算
收入/资金结存
无偿调入的政府储备物资,成本按照调出方账面价值加上归属于政府会计主体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
无偿调入的政府储备物资 借:政府储备物资
贷:无偿调拨净资产(差额)
财政拨款收入/零/银等(调入方承担的相关税费)
借:其他支出(调入方承担的相关税费)
贷:财政拨款预算
收入/资金结存
如果是委托加工的政府储备物资,其成本包括委托加工前物料成本、委托加工的成本(如委托加工费以及按规定应计入委托加工政府储备物资成本的相关税费等)以及政府会计主体承担的使政府储备物资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归属于政府储备物资成本的支出。
下列各项不计入政府储备物资的成本:
1、仓储费用
2、日常维护费用
3、不能归属于使政府储备物资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发出政府储备物资
动用发出无需收回的政府储备物资 借:业务活动费用
贷:政府储备物资(账面余额)
动用发出需要收回或预期可能收回的政府储备物资
发出时物资:
借:政府储备物资—发出
贷:政府储备物资—在库
按规定的验收质量标准收回物资时:
借:政府储备物资—在库(收回物资的原账面余额)
业务活动费用(未收回物资的原账面余额)
贷:政府储备物资—发出
因行政管理主体变动等原因而将政府储备物资调拨给其他主体的
借:无偿调拨净资产
贷:政府储备物资(账面余额)
对外销售政府储备物资
按规定
物资销售收入纳入本单位预算的 借:业务活动费用
贷:政府储备物资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事业收入等
借:业务活动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发生的相关税费)
借:资金结存(收到的销售价款)
贷:事业预算收入等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
贷:资金结存(支付的相关税费)
按规定销售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上交财政的 借:资产处置费用
贷:政府储备物资
借:银行存款(收到的销售价款)
贷:银行存款(发生的相关税费)
应缴财政款(销售价款大于所承担的相关税费后的差额)
不做预算会计
(3)政府储备物资盘盈、盘亏、报废或毁损
盘盈的政府储备物资
借:政府储备物资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成本:有关凭注;评估价;重置成本。
不能用名义金额计量。
盘亏、报废或毁损政府储备物资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政府储备物资
30、文物文化资产
本科目核算单位为满足社会公共需求而控制的文物文化资产的成本。
单位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文物和陈列品,通过“固定资产”核算。
(1)取得文物文化资产
(2)按规定处置文物文化资产
(3)盘点文物文化资产
(1)取得文物文化资产
外购的文物文化资产 借:文物文化资产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
贷:财政拨款预算
收入/资金结存
接受无偿调入的文物文化资产 借:文物文化资产(调出方的账面价值+归属于调入方的相关费用)
贷:无偿调拨净资产(差额)
财政拨款收入/零/银等(发生的归属于调入方的相关费用)
如无偿调入的文物文化资产成本无法可靠取得的
借:其他费用(发生的归属于调入方的相关费用)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银行存款等 借:其他支出(支付的归属于调入方的相关费用)
贷:财政拨款预算
收入/资金结存
接受捐赠的文物文化资产
借:文物文化资产
贷:捐赠收入(差额)
财政拨款收入/零/银等(发生的归属于捐入方的相关费用)
如接受捐赠的文物文化资产成本无法可靠取得的
借:其他费用(发生的归属于捐入方的相关费用)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借:其他支出(支付的归属于捐入方的相关费用)
贷:资金结存等
接受价值的文物文化资产成本无法可靠取得的,应当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待成本能够可靠确定后按照规定及时入账。
不能用名义金额计量。
与文物文化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参照“”公共基础设施的相关规定处理。
(2)按规定处置文物文化资产
对外捐赠文物文化资产
借:资产处置费用
贷:文物文化资产(账面余额)
贷:银行存款等(归属于捐出方的相关费用)
借:其他支出(支付的归属于捐出方的相关费用)
贷:资金结存等
无偿调出文物文化资产
借:无偿调拨净资产
贷:文物文化资产(账面余额)
借:资产处置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归属于调方的相关费用) 借:其他支出(支付的归属于调出方的相关费用)
贷:资金结存等
(3)盘点文物文化资产
盘盈时:
借:文物文化资产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盘亏、毁损、报废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文物文化资产(账面余额)
31、1831 保障性住房
本科目核算单位为满足社会公共需求而控制的保障性住房的原值。
(1)保障性住房取得
(2)出租保障性住房
(3)处置保障性住房
(4)保障性住房定期盘点清查
(1)保障性住房取得
外购的保障性住房 借:保障性住房(买价、相关税费、可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银行存款等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
贷:财政拨款预算
收入/资金结存
自行建造的保障性住房,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 借:保障性住房
贷:在建工程
无偿调入的保障性住房
借:保障性住房(调出方账面价值+归属于调入方的相关费用)
贷:零/银等(发生的相关费用)
无偿调入净资产(差额) 借:其他支出(支付的相关税费)
贷:资金结存等
接受捐赠、融资租赁取得的保障性住房,参照“固定资产”科目相关规定处理。
与保障性住房有关的后续支出,参照“固定资产”科目相关规定处理。
(2)出租保障性住房
按照收取或者应收的租金金额(上缴同级财政)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应缴财政款
(3)处置保障性住房
出售保障性住房 借:资产处置费用
保障性住房累计折旧
贷:保障性住房(账面余额)
借:银行存款(处置保障性住房收到的价款)
贷:应缴财政款(差额)
银行存款等(发生的相关费用)
无偿调出保障性住房 借:无偿调拨净资产(差额)
保障性住房累计折旧
贷:保障性住房(账面余额)
借:资产处置费用
贷:银行存款(归属于调出方的相关费用) 借:其他支出
贷:资金结存等
(4)保障性住房定期盘点清查
盘盈的保障性住房:
借:保障性住房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盘亏、毁损、报废的保障性住房: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账面价值)
保障性住房累计折旧
贷:保障性住房(账面余额)
不能用名义金额计量。
32、1832 保障性住房累计折旧
按月计提保障性住房折旧时 借:业务活动费用
贷:保障性住房累计折旧
处置保障性住房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无偿调拨净资产
/资产处置费用等
保障性住房累计折旧
贷:保障性住房(账面余额)
“经管”类资产的主要变化
公共基础设施
政府储备物资
文物文化资产
保障性住房
注意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区别
公共基础设施准则、政府储备物资准则
不能用名义金额;成本无法取得,记备查簿,待成本能可靠确定后再按照规定及时入账。
33、1891 受托代理资产
本科目核算接受委托管理的各项资产,包括受托指定转赠的物资、受托存储保管的物资等的成本。
单位管理的罚没物资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收到的受托代理资产是现金和银行存款,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应注意的3个问题:
1)受托代理资产指单位接受委托方委托管理的各项资产,包括受托指定转赠的物资、受托存储保管的物资等。
委托方应该是单位外部主体,其拥有委托管理资产的控制权。
单位部门间委托代管资金、物资等内部业务,不应作为单位的受托代理资产和受托代理负债业务进行核算。
2)受托代理资产业务的核算。
区分货币形式和非常货币形式
借:库存现金—受托代理资产
银行存款—受托代理资产
受托代理资产
贷:受托代理负债
按协议或相关规定由受托方承担的相关税费、运输费、保管费等计入“其他费用”科目。
在预算会计中,单位收到受托代理资产不进行核算,但对按协议或相关规定由受托方承担的相关税费、运输费、保管费等需要在预算会计中计入“其他支出”科目。
3)明细核算
按照资产种类和委托人、受赠人等进行明细核算。一方面满足受托代理资产实物和业务的管理要求,另一方面也是满足财务报告附注对受托代理资产按照资产类别(如货币资金、受托转赠物资、受托存储保管物资、罚没物资等)披露明细信息的要求。
(1)受托转赠物资
(2)受托储备保管物资
(3)罚没物资
(1)受托转赠物资
接受委托人委托需要转赠给受赠人的物资 借:受托代理资产
贷:受托代理负债
受托协议约定由受托方承担相关税费、运输费的 借:其他费用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银行存款等 借:其他支出(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将受托转赠物资交付受赠人时 借:受托代理负债
贷:受托代理资产
转赠物资的委托人取消了对将捐赠物资的转赠要求,且不再收回捐赠物资的 借:受托代理负债
贷:受托代理资产
借:库存物品/固定资产等
贷:其他收入
(2)受托储备保管物资
接受委托人委托储存保管的物资 借:受托代理资产
贷:受托代理负债
支付由受托单位承担与受托储存保管的物资相关的运输费、保管费等
借:其他费用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借:其他支出(实际支付的运输费、保管费等)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根据委托人要求交付受托储存保管的物资时 借:受托代理负债
贷:受托代理资产
(3)罚没物资 (新增)
取得罚没物资时 借:受托代理资产
贷:受托代理负债
罚没物资成本无法可靠确定的,应当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
按照规定处置罚没物资时 借:受托代理负债
贷:受托代理资产
处置时取得款项的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缴财政款
34、1901 长期待摊费用
本科目核算单位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
发生长期待摊费用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财政拨款收入
/零/银等 借:事业支出
/行政支出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按受益期摊销或一次转销长期待摊费用剩余账面余额
借:业务活动费用
/单位管理费用
/经营费用等
贷:长期待摊费用
35、1902 待处理财产损溢
本科目核算单位在资产清查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资产盘盈、盘亏和报废、毁损的价值。
盘盈、盘亏和报废、毁损时,先记入该科目,批准后再进行账务处理,年终结账前一般应处理完毕。
设两个明细:
——待处理财产价值
——处理净收入
(1)账款核对时发现的现金短缺或溢余
(2)盘盈的非资金资产
(3)盘亏、毁损、报废的非资金资产
(1)账款核对时发现的现金短缺或溢余
参照“库存现金”科目的账务处理
(2)盘盈的非资金资产
转入待
处理财产时 借:库存物品/固/无/公/政/文/保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报经批准后处理时 对于流动资产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单位管理费用(事业单位)
业务活动费用(行政单位)
对于非流动资产 属于以前年度取得的,按照前期差错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以前年度盈余调整
属于当年度取得的,按照当年新取得相关资产进行账务处理。
(3)盘亏、毁损、报废的非资金资产
转入待处理财产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财产价值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无形资产累计折旧/保障性住房累计折旧/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摊销)
贷:库存物品/固/无/保/公/政/文等
报经批准处理时 借:资产处置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财产价值
处理毁损、报废实物资产过程中取得的残值或残值变价收入、保险理赔或过失人赔偿等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库存物品/其他应收款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置净收入
(因为净收入缴财政)
处理毁损、报废实物资产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置净收入
贷:库存现金/银等
处理收支结清,处理收入大于相关费用的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置净收入
贷:应缴财政款
处理收支结清,处理收入小于相关费用的
借:资产处置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置净收入 借:其他支出
贷:资金结存等
(支付的处理净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