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山西省建筑安装工程概算调整系数及有关问题的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晋建标字[2011]494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2011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已于2011年7月1日发布实施。为了与现行计价依据同步,合理确定工程概算造价,经研究决定,现发布概算定额的调整系数,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概算定额调整系数
编制概算以2003年《山西省建筑安装工程概算定额》为基础,计算出概算定额直接工程费(人工费)和技术措施费(人工费)后,分别乘以概算定额调整系数(见附表),即为调整后概算定额的直接工程费(人工费)和技术措施费(人工费)。
二、组织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费用计算程序,均按2011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执行。
三、本建筑安装工程概算定额调整系数,自2012年1 月1日起执行。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表:
概算定额调整系数表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定额直接
工程费
定额技术
措施费
定额直接
工程费
定额技术
措施费
定额人工费
1.6
1.3
1.5
1.3
2.4
注:1.建筑工程包括装饰工程。凡执行概算定额的建筑、装饰工程均按建筑工程取费。
2.水暖工程不包括铸铁暖气片主材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