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设备回收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顺利完成井下设备回收工作,确保回收期间的安全,特制订本全技术措施:
一、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1、维修巷道时,每组至少要三人操作,要指派一人观察顶板及周围支架情况,不准一人单独操作。
2、扩大和维修连续撤换支架时,必须保证有在发生冒顶堵塞巷道时人员能撤出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中的杂物要清理干净,通道要畅通。
3、在独头巷道或多处垮塌巷道内维修支架时,必须由外向内逐架进行,并严禁人员进入维修地点以内。
4、撤掉支架前,应详检查维修地点周围的安全情况,处理好后,由外向里逐渐进行,架设和拆除支架时,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工作。撤换支架的工作应连续进行;不连续施工时,每次工作结束前,必须接顶封邦,确保工作地点安全。
5、维修斜井时,应停止行车,严禁上、下段同时作业。
6、维修巷道时,必须由跟班瓦检员首先检查通风瓦斯情况,当瓦斯积聚时,必须按规定排放,只有在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空气成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的要求时,才准作业,严禁瓦斯超限作业,无风、微风作业。
7、维修区内的电源要切断,严禁带电搬移电器设备、拉扯电缆等。
二、回采工作面回收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1、强化现场管理,坚持领导24小时值班制,矿领导入井跟班作业制。
2、严格入井检身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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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井人员必须配戴隔绝式自救器。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实行现场交接班。交接班时,跟班队长、两班班长要对工作面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向矿跟班领导或调度室汇报。
4、采面要有足够的新鲜风量,及时排出有害气体,否则,必须采取措施调节。
5、瓦检员要跟班作业,严格瓦斯检查制度,严禁空班漏检和班中脱岗睡觉。
6、回收期间要保证监控系统运行正常,井下探头吊挂位置合理,地面监控室坚持24小时值班,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监控数据要准确。
7、井下严禁瓦斯超限作业,严禁无风或微风作业。
8、若发现工作面瓦斯涌出现异常(如空气变冷、嘶嘶声伴掉煤碴及煤炮声,瓦斯涌出忽大忽小等)时,应立即撤人到安全地带,并通知所有受威胁的人员撤离,并报矿调度室迅速处理。
9、矿领导、跟班队长、班长、电钳工等人员入井要配戴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10、坚持敲帮问顶制度,每班进班前,由班长及有经验工人对整个工作面的顶板情况进生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另外,班中也应对顶板进行巡检,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
11、对于断层、裂隙等破碎地带以及上下安全出口,要有戗柱或码木垛的方法加固。
12、工作面回柱前要对工作面上下出口进行加固,保证上下安全出口顺畅。
13、回柱工作开始前,对工作面支护进行检查,对卸压、歪倒支柱进行加固,对顶板断裂、破碎处加固,使支架具有整体性、稳定性、坚固性。
14、回柱放顶前,必须对放顶的安全工作进行全检查,清理好退路。
15、回柱采用机械回柱,回柱放顶时,必须指定专人观察顶板。
16、放顶人员必须站在支架完整、无崩绳、崩柱、甩钓、断绳抽人等危险的安全地点工作。
17、回柱地点以上5m、以下8m处与回柱无关人员禁止滞留。
18、回收的支柱、铰接顶梁要及时运走,防止堵塞巷道,保证安全出口畅通。
三、设备管理及回收安全技术措施
1、井下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
2、拆除设备前,首先要检查工作地点瓦斯浓度,只有在其20米范围瓦斯浓度低于0.5%时,方可切断电源,拆除设备。严禁带电搬移电
气设备、电缆等,禁止带电作业。
3、设备拆卸应根据设备的情况进行整体搬运,只有在大件搬运困难时才能拆卸设备。
4、设备运输前要装好捆牢,要检查巷道的安全情况及巷道断面是否适宜运输。若运送设备造成对巷道支架损坏时,要及时修复。
5、严格斜井提升管理,严格执行斜井提升“行车不行人”制度。
6、加强井下排水设备和排水供电设备的管理。保证设备运行可靠。
7、加强主扇管理,保证主扇运行可靠。
四、其它安全技术措施
1、采面设备回收完毕后对采面运输巷、回风巷进行封闭。
2、对井下停工停风巷道进行封闭。
3、井下机电硐、水仓入口处安设瓦斯监控探头。
4、井下设备回收完毕后,根据需要每天安排瓦检员、安全员、水泵工各一人入井抽水,同下同上。安全员、瓦检员同时负责入井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