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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政治与经济欧洲政治与经济 第一章 概述 本章大纲 一、欧洲的地理与政治涵义 二、欧洲的特点 三、战后欧洲政治制度及政治结构的变化 四、战后欧洲的经济发展 一、欧洲的地理与政治涵义 (一)、自然地理涵义 北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冰岛,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 西欧:英国,爱尔兰,法国,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 中欧:德国,奥地利,瑞士,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 南欧: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希腊,塞浦路斯,马耳他,土耳其 东欧:罗马尼亚,保加利亚,阿尔巴尼亚,塞尔维亚和黑山,波黑,马其顿,乌克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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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政治与经济 第一章 概述 本章大纲 一、欧洲的地理与政治涵义 二、欧洲的特点 三、战后欧洲政治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及政治结构的变化 四、战后欧洲的经济发展 一、欧洲的地理与政治涵义 (一)、自然地理涵义 北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冰岛,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 西欧:英国,爱尔兰,法国,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 中欧:德国,奥地利,瑞士,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 南欧: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希腊,塞浦路斯,马耳他,土耳其 东欧:罗马尼亚,保加利亚,阿尔巴尼亚,塞尔维亚和黑山,波黑,马其顿,乌克兰,白俄罗斯,俄罗斯,摩尔多瓦,阿塞拜疆,亚美尼亚和格鲁吉亚 (二)、政治地理涵义 1、核心欧盟国家:法国,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西班牙,葡萄牙,希腊,爱尔兰,奥地利,芬兰 2、其它欧盟国家:英国,丹麦和瑞典 3、非欧盟西欧国家: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摩尔多瓦; 塞尔维亚、黑山、克罗地亚、波黑、马其顿、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摩尔多瓦 4、欧盟候选国家: 冰岛、挪威、瑞士、列支敦士登、安道尔、摩纳哥、梵蒂冈、圣马力诺 5、欧盟边缘国家: 阿尔巴尼亚、土耳其 二、欧洲的特点 1、面积小、国家多、人口多 欧洲国家的人口总规模有着很大的差别,除去袖珍国家,人口最少的是冰岛,只有28万居民,人口规模最大的几个国家是: 俄罗斯1.4亿人,德国8200万,英国6000万,法国6000万,意大利5800万,乌克兰人口5100万,西班牙4000万,波兰人口有3900万,超过1000万人到不到3000万人的国家有白俄罗斯、捷克、匈牙利、荷兰、比利时、葡萄牙、塞黑、罗马尼亚和希腊.其他国家都在1000万人以下 广义的欧洲国家共有49个。这包括了塞浦路斯、马耳他、土耳其、苏联的7个非波罗的海后继国等非典型欧洲国家(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摩尔多瓦、格鲁吉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以及列支敦士登(Lichtenstein)、安道尔(Andorra)、圣马力诺(San Marino)、摩纳哥(Monaco)和梵蒂冈(the Vatican State,人口不到1000,面积0.44平方公里)5个欧洲“袖珍小国”。 (2006年黑山独立) 同其他国家的比较 美国人口3亿,面积937万平方公里 日本人口1.27亿,面积37万平方公里 加拿大人口3000万,面积990万平方公里 澳大利亚人口2200万,面积770万平方公里 巴西人口1.8亿,面积850万平方公里 2、民族构成复杂 3、宗教色彩浓厚 基督教基本教义 上帝创世说:上帝创造天地万物。上帝是三位一体——圣父是万有之源造物之主,圣子是太初之道而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圣灵受圣父之差遣运行于万有之中、更受圣父及圣子之差遣而运行于教会之中。 原罪救赎说:按上帝旨意,耶稣降身人世,被钉死在十字架后,又复活升天,成为救世主(即基督),人类由于亚当犯罪(原罪)和本人犯罪(本罪)而不能自救,耶稣之死担当了罪过,信徒和灵魂得到拯救 。 天堂地狱说:人都要接受神的审判,善者升天堂,恶者下地狱。  基督教对西方文明的主要影响 ⏹ 在西方人权、民主、自由、宪政思想的确立和发展过程中,基督教发挥了巨大的影响力。基督教希望人们能遵循上帝的意志,尊重人、爱护人,强调个性,秉行公义,做到正直、公平、公正,提倡自由,提倡善待穷人,提倡重视每一个人等。 ⏹ 文艺复兴运动所要复兴的希腊罗马文化,是由基督教会保存下来的。 ⏹ 基督教客观上促进了西方各民族的文化交流和民族融合,并使政治分散的西方以基督教为纽带融合成为一个庞大的文化体系。 ⏹ 基督教教义天性就是要扩张,它主张凡是有人地方就应该有教堂,信者升天堂不信者下地狱,对西方文明在全球的势力扩张起了一种促进作用。 ) 4、资本主义发祥地 三、战后欧洲政治制度及政治结构的变化 (一)政治制度概览 1、国家政体- 2、政府体制      ①议会共和制超过议会君主制 议会君主制:英国、西班牙、葡萄牙、荷兰、比利时、瑞典、挪威、丹麦 特点:第一,议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第二,君主的权力受到限制,其 职责 岗位职责下载项目部各岗位职责下载项目部各岗位职责下载建筑公司岗位职责下载社工督导职责.docx 大多是礼仪性的,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第三,作为政府或政府核心的内阁不仅由议会产生,而且对议会负责。 议会共和制: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意大利、芬兰、奥地利、希腊等国    议会君主制的君主是世袭的,议会共和制的总统则由选举产生 ②欧洲多数国家实行的是弱总统制或强总理制。 ③瑞士实行委员会制 3、立法体制  一院制议会和两院制议会的数量大致相等 西欧国家采取两院制的原因 ①这些国家遵循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和洛克等关于在立法机构内部必须建立起均衡机制的主张,以英国议会的结构为样板来塑造本国的代议制机构。 ②在立法过程中,通过两院的往返审议和辩论,使法案从内容到条文等方面更符合实际和更合理。 ③两院制有其独特的优势,即下议院能反映全国的利益和政治主流;上议院则反映地方生活和特殊利益。 特点:①下议院议员一般均由普遍的、秘密的、直接的投票产生,而上议院议员的产生方式则各有特色。 ②上院议员的当选资格高于下院议员的当选资格。 ③上院议员的任期通常比下院议员任期长。 ④下院职权一般大于上院职权。 东欧国家大多实行一院制的原因 ①这些国家根据启蒙思想家卢梭主权不可分割的观点,认为两院制势必导致国家主权分裂。 ②一院制使议事程序和立法程序简单化,工作效率高。 4、选举体制  三种类型: (1)多议席比例代表制: 按照各参选政党在全国范围内获得的选票的比例来分配议席 比、荷、卢、芬兰、西、瑞士、葡、冰岛等国家 (2)单议席简单多数制或“胜者全得”制:  把全国分成与议会的议席相等数额的选区,由各个选区获得最多选票的候选人组成议会    英国 (3)混合制  两阶段投票方式: 法国; 德国模式                                             5、司法监督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   共性:都强调司法独立、司法民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平审判等司法制度公认的基本原则 6、政党制度 (1)政党与政党体制------多党制 (2)政党分类 ①左翼政党:是指政治激进程度不同但都相信国家应对经济、社会和个人生活以适当干预以便创造一个适合社会全体成员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的政党 社会民主党、工党、社会党、社会主义工人、共产党 罗马尼亚、希腊、立陶宛、西班牙、丹麦、瑞典和挪威 ②右翼政党:是指那些主张经济政策上的自由主义和社会文化政策上的保守主义的政党 保守党、保守的自由党、民众主义党或极右党 希腊、克罗地亚、法国、英国、西班牙 ③中间政党:是指同时同意左翼党和右翼党的政治主张因而处在左右政治中间的政党 基督教或天主教民主党、自由党、中央党等 德国基督教民主党  意大利天主教民主党 ④新政治党:是指反对用左右尺度对政党做出限定、面向前方的政党。 论坛党  绿党  (20世纪后半叶随着欧洲生态运动的发展而出现的左翼政治组织,以系统论和社会生态学理论为思想武器,以保护环境、反对核战争、维护和平为纲领,以生态永继、草根民主、社会正义、世界和平为基本主张。进入20世纪80年代逐渐发展为组织较严密、且参与政治角逐的政党,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德国绿党。)                                政治目标 一目标是保护环境 二目标是为社会尽义务 三目标是扩大民主 四目标是推动和平政策进一步实施 第五个目标是推动公正的全球化 欧洲绿党政治主张的新变化 第一、政治立场:从激进到温和  从批判资本主义到改变否定态度 第二、纲领主张:从理想到现实  从否定市场经济到认可市场经济 第三、组织原则:从决裂到合流  从与传统政党决裂到参与国际政治行为与政党政治 第四、角色转变:从超越到参与  从超越传统意识形态和阶级界限到卷入政党政治 第五、国际政策:从单一到全面  从单一性和平与反战政策到关注人类共同利益 (3)欧洲政党格局的新变化 ①中左的社会党主控欧洲政治事务,进入执政高峰期  ②中右政党进入执政“休眠期” ③ 极右势力抬头,成为欧洲政坛上颇有影响的一股力量 ④共产党开始摆脱“低迷状态”,政治影响力逐步回升 “欧洲左翼党” A、成立的原因 a.欧洲的左翼力量通过对社会主义的深入反思和总结,又重新开始了对社会主义的追求 b.建立一个覆盖全欧洲的统一的左翼组织,对抗跨国公司和大资本集团 c.蓬勃发展的新社会运动、反全球化运动和反战情绪是重振欧洲左翼力量的社会基础。 B 、时间 2004年5月 “欧洲左翼党”成立 C 、 “欧洲左翼党”的政治纲领 a.坚持和平、反对战争,主张裁减军备,摆脱欧盟的军事同盟b.追求社会公正,反对贫富分化c.主张限制欧盟部长会议和欧盟委员会的权力,加强各国议会和欧洲议会的权力 d.主张文化多元性,提倡男女平等 7、政府类型 (微弱多数政府是主要的欧洲政府形式) (1)根据政府对议会支持的需要与控制能力 绝对多数政府 执政党或政党联盟拥有议会中67%议席 欧共体以外国家 微弱(简单)多数政府 执政党拥有议会中50%以上议席  欧共体国家 少数派政府 执政党或政党联盟拥有议会中低于50%议席 北欧国家 (2)根据政府中政党的数量 一党政府 英国、西班牙和希腊 多党政府 核心欧共体国家 核心东欧国家 大联盟政府 由两个最大政党组成的政府 德、法 (3)根据政府中政党的性质 ①左翼政府,即由中左政党组成的政府.斯堪地纳维亚国家 ②右翼政府,即由右翼政党组成的政府. 其他欧共体国家 ③大联盟政府,即由左右政党组成的政府.核心欧共体国家 8、利益集团 (1)概念 又称利益团体、压力团体、院外活动集团等,是指按照一定形式组织起来的享有共同的信念、态度、价值或关注点的个体集合,它使用各种途径和方法向政府施加影响,进行非选举性的鼓动和宣传,用以促进或阻止某方面公共政策的改变,以便在公共政策决策中,体现自己的利益主张的松散或严密的组织。 (2)利益集团与政党的比较 共同点: ①从其性质上来说,利益集团和政党都是政治力量,都聚集和使用政治权力。 ②从其活动方式上来说,利益集团和政党都将公民个人组织起来作为保障某一群体利益和影响与改变政府决策的手段。 不同点: ①目的不同;政党的目的是取得政权、组织政府、管理国家;而利益集团的目的不是上台执政,而是通过其活动,直接或间接地向政府施加一定的压力,以便影响政府的政策和议会的立法,来维护和促进本集团成员的利益。 ②活动范围不同:政党关心的是政府活动的全部领域或大部分领域,其活动的舞台主要是议会;而利益集团关心的即可以是重要的政治议题,其活动范围主要在议会之外。 ③实现目的的渠道不同:政党是通过参与和赢得选举达到控制政府、管理国家的目的;而利益团体则主要是通过对政府机构的游说,施压等来实现其目的。 (3)利益集团迅速发展的原因 ①自由民主的宪政体制为利益集团的发展提供了根本前提 ②政府对利益集团政治功能的确定与认可 ③公民压力和当权者政治需要的结合促进了利益集团的发展 ④公民对政党政治日益淡漠,而对利益集团的兴趣日益浓厚 ⑤教育水平的提高、科技的发展为组织各种利益集团奠定了基础 (4)利益集团的类型及特点 1)经济领域利益集团 ①工会 如:英国职工大会 荷兰工会 欧洲国家工会维护工人权益的主要方式 第—、工会为工人提供多种免费服务与便利,通过订立工会制度来保障工人权益 第二、工会与资方进行谈判,通过与资方协商来维护工人权益 第三、工会参与劳动仲裁,通过政府设立的劳动监察机构来保障工人权益第四、工会深人企业开展工作,通过在企业设立代表的方式来保护工人权益 第五、工会采取法律行动,通过司法方式来捍卫工人权益 第六、工会对政府和企业的决策施加重大影响,通过参与制订政策来维护工人权益 第七、工会通过参与社会福利管理来保障工人权益 第八、工会通过参加政府、工会和雇主三方的协商谈判来实现工人权益 ②工商业者协会 A、为会员提供多方面的经济或信息服务B、对政府部门、议会、欧盟机构、国际组织等开展游说活动 C、支持相应政党的竞选甚至日常政治活动 欧洲国家经济利益团体的特点 其一, 经济利益团体的领导人可以以政党代表的身份进入议会,并且可以公开宣称代表某一团体的利益。 其二, 经济利益团体有着组织的集中化和政府决策机制的特点。 2)政治领域利益集团  ①公务 ②地方行政首脑类 3) 社会领域利益集团 ①环境运动 ②和平运动 发展历程: a.50年代以反对核战争为主题 b.60年代以反对美国侵越战争为中心 c.80年代开展了反核武器配置运动 特点:第一,运动主要针对超级大国的核军备竞赛 第二,具有广泛的群众性 第三,和平运动在英国、法国、联邦德国及北欧一些国家比较活跃 意义: 和平运动顺应了世界和平的潮流,对西欧各国政府形成了一定的压力,影响着政府的对外政策;对超级大国形成了强大的国际舆论压力,促使苏美停止军备竞赛,进行裁军谈判。 ③妇女运动 原因:一是受妇女解放运动的推动, 二是由于社会现代化水平特别是教育水平的提高 成就:第一,妇女普选权的实现       第二,妇女劳动力和参与内阁的比例提高 ④青年运动 4)信仰领域利益集团(略) 欧洲国家利益集团的共同特点 一是机构化。各类利益集团通过政府议事规则、议会议事规则或专门法规得到了组织落实,实现了机构化。 二是多样化。欧洲各国的利益集团几乎存在于社会生活的所有领域。 三是法制化和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化。欧洲国家的利益集团有以纲领形式规定的明确目标、有以章程形式确立的固定的组织机构,国家根据权力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对其依法管理。 (5)利益集团的作用 ①利益聚合作用:有利于政府掌握全社会的脉搏,及时弥补政府工作中的疏落,同时刺激公民利益意识的增强,起到宣传教育作用。 ②利益选择作用:可以明确本利益集团近期、中期和长期的利益诉求,减轻政府决策量的负担,提高工作效率。 ③利益协调作用:利益集团在政府与公众之间扮演利益协调人的角色,可以有效化解双方的利益冲突和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④利益监督作用:对于政府管理和执法过程中的疏落,利益集团可以对政府执法情况以及法律之外对社会影响重大的事务进行有效监督。 (6)欧洲国家利益集团发展的新趋势 首先,利益集团网络化程度普遍提高并且相继发展成为国际性的利益集团 其次,欧洲国家的利益集团成员的政治参与性、民主化程度不断提高 再者,利益集团与政党的关系日益加深 (二)战后欧洲国家政治结构的变化 (1)、加强了国家政权机构的法制化 原因: 1、为了从制度上杜绝法西斯势力复活,欧洲国家普遍加强了法制建设 2、资本主义国家在人民群众的压力下被迫作出某些让步,同时企图通过资产阶级法制加强对人民群众的控制和制约 3、防止社会不同阶级、阶层和利益集团发生尖锐的冲突,并对各种厉害关系进行一定的协调,也必须加强法制 (2)行政权力得到加强,同时建立了新的民主监督机制 原因: 1、欧洲国家国内经济和科技的发展要求政府提供更迅速、有效的服务 2、政党政治趋于成熟和稳定也为加强行政权力创造了重要条件 3、从国际上看,冷战和局部战争成为西欧国家行政权力强化的外部因素 主要表现 1、委托立法(授权立法)的数量急剧增加 2、行政权力向传统立法领域渗透,议会对政府的监督能力下降 3、行政首脑权力集中和行政机构膨胀,出现某种集权迹象 (3)国家的社会职能不断扩大 1、国家进行广泛的经济干预 ①国家纠正市场缺陷和不足 ②国家通过制定经济政策来保护和创建某些产业部门 ③国家通过职业培训、提供信息、开发研究、产业革新等来提高企业能力 ④国家直接管理某些生产活动 2、制定公共政策与提供公共服务 四、战后欧洲的经济发展 (一)经济现状 1、物质富裕---欧洲国家整体富裕 2、经济制度趋同---现代市场经济制度 3、经济增长的波动与稳定 4、开放型经济贸易结构---进出口贸易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相当大 5、生活质量普遍较高---欧洲是当今世界生活质量普遍较高的地区 6、经济发展的多样性与相似性 (二)欧洲经济发展的阶段 1、恢复阶段(1945年至50年代初期) 原因: ①欧洲各国政府纷纷提出符合本国国情的经济复兴计划和经济改革措施 ②战后欧洲仍存在着雄厚的物质技术基础和高素质人员 ③和平时期逐步扩大的消费需求刺激了生产发展 ④马歇尔计划的援助加快了西欧经济复兴的步伐 2、持续高速发展阶段(50年代初至1973年) 原因 (1)、第三次科技革命的推动 首先,大大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快了生产的发展 其次,有力地推动了欧洲各国产业结构的调整 (2)、有利的国际经济环境 ①相对稳定的国际经济秩序②廉价的石油和原料 (3)、经济体制的调整 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已发育成为一种经常的稳定的体制,国家通过不同途径直接或间接参与资本主义再生产过程,通过制订各种经济政策、经济立法以及形式不同的经济计划,实现对经济的全面干预和调节,从而为经济的较快发展创造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条件 (4)稳定的国内政治和社会环境 各国政府推行缓和劳资矛盾的一系列政策,对工人阶级作了一定程度的让步,在欧洲建立福利国家,营造了一个稳定的国内政治和社会环境 (5)凯恩斯主义的盛行和国家干预的加强,运用国家财政预算甚至国家经济计划来调节和指导经济的运行 苏联和东欧各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原因 ①粗放经营在这一时期的苏东国家中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 ②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还能发挥有效的作用,有助于动员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集中到一定的目标 ③经济互助委员会在加强苏联东欧各国之间的经贸合作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3、“滞胀”阶段(1974年至1982年) 原因 ①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瓦解 ②发展中国家反对国际经济旧秩序的斗争,使西欧国家廉价而稳定的能源与原料来源难以保证 ③战后西欧国家实行膨胀性的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导致严重的通货膨胀 ④西欧国有经济成分所占比重较大,企业生产效率低,亏损严重 ⑤社会福利制度在西欧各国的普遍建立使福利开支不断上升,加重了政府的财政负担 苏东国家经济增长速度下降的主要原因 ①苏东国家粗放经营的因素已逐渐枯竭 ②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突显 4、低速增长阶段(1983年至90年代初) 因素 ①内部结构性问题日益严重 ②国际贸易领域中的保护主义抬头、发展中国家经济恶化等国际经济关系的进一步变化对西欧经济发展不利 ③两极格局逐步被多极格局所取代对一些欧洲国家的军事工业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和冲击 苏东各国经济增长速度缓慢的原因 ①苏东欧剧变前原有的执政党实行的政治体制改革造成社会动乱 ②苏东欧剧变后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遇到了新的矛盾和问题 5、温和衰退和缓慢回升阶段(90年代初至今) 欧盟经济平稳发展的原因 ①、欧盟27国在内部实现了资本、物资、服务和劳动力的自由流通,并拥有共同的决策机制、健全的执行机构和比较完备的监督、检查体系。 ②、欧盟早已形成内部统一的大市场,27个成员国之间互为重要的经济伙伴,为欧盟成员国的对外贸易和投资提供了一个安全的避风港。 ③、欧元的启动清除了不同货币之间的兑换、换算、利率、价格等等多种繁琐手续,进一步加快物资周转,促进欧元参加国的经济发展。 ④、欧洲各国在社会保障领域投入都比较高,社会保障体系相对健全,稳定了内需。         国家的社会职能 包括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社会再分配的干预和调节以及协调社会矛盾的职能,即马克思所说的“合理职能”,是维护社会再生产必不可少的, 具体来说,国家的社会职能包括: 1 保持宏观经济稳定 2 维护和发展经济基础设施 3 提供公共服务(国民教育、公共卫生、环境保护、城市规划、社会福利、防灾抗灾) 4 保障社会治安 5 国家安全和对外关系。 第二章  欧洲的一体化进程 本章大纲 一,概念辨识 二,欧共体的建立与发展 (一)欧共体成立的原因分析   (二)欧共体建立的过程   (三)欧共体的发展和扩大   (四)欧共体的主要活动成果   (五)欧共体的宗旨和组织机构 三、20世纪80年代欧洲一体化进程的加快 四、欧盟的建立和发展   (一)欧盟建立的背景   (二)《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签订与欧盟的建立 五,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 六,防务与安全 七,科技一体化 八,制宪 九,组织机构 一 ,概念辨识 一体化  是指多个原来相互独立的主权实体通过某种方式逐步结合成为一个单一实体的过程,这一过程是政治、经济、法律、社会、文化的一种长期的、渐进的全面互动过程。其基本特征在于自愿性、平等性和主权让渡性,其核心是国家主权的让渡 经济一体化  是指有关成员国之间取消所有歧视性贸易障碍,实行自由贸易,并在成员国之间建立某种合作和协调。其核心内容是建立一个产品、人力、劳务和资本可以自由流通的共同市场,消除流通领域内的一切限制和障碍。 政治一体化    是指各国在政治和外交上加强合作和协调,在国际事物中力求“用一个声音说话,建立共同的协调决策机构如一些超国家机构并向其移交部分国家主权等,直至各国在政治上结成联盟 欧洲一体化是特指二战后在欧洲国家之间进行的、旨在达到政治上消除纠纷、经济实现振兴之目的的相互整合运动,它是相关国家把若干事务的决策、执行和监督转移到一个共同权威机构的过程 二,欧共体的建立与发展 (一)欧共体成立的原因分析 1、欧洲各国拥有共同的文化价值和宗教道德观是一体化坚实的精神动力和得天独厚的人文背景 2、从历史上看,欧共体是欧洲统一运动发展演变的产物 泛欧运动:一战后奥地利的卡莱吉伯爵倡导了以建立“欧洲合众国”为宗旨的“泛欧运动”。为使欧洲免于世界大战,实现欧洲永久的和平,他在1923年创建了“泛欧同盟”组织,并在1926-1943年间召开五届泛欧会议,争取各国重要人物的支持等。运动对欧洲联合思想的传播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白里安欧洲联盟计划:是在欧洲联合思想和联合运动发展过程中第一个由国家政府正式提出的联合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也是第一次把欧洲联合运动提高到政府间谈判水平的计划。1930年法国外长白里安受27 国之托公布了建立欧洲联邦的备忘录,建议在国联内建立欧洲安全体系,并建立类似于国联的欧洲联盟;在经济方面加强欧洲各国的经济合作,以促进欧洲各国间商品、资本和人员的自由流动。尽管后来白里安计划归于失败,但它是二战后欧洲一体化的先声。 3、西欧国家汲取二战的教训,试图用经济政治合作的方式根除纳粹主义、消除战争根源 4、二战后所形成的国际关系格局从心理上加强了西欧国家的整体认同感,迫切希望借助联合的力量谋求生存与发展 5、各国实行民主政体为欧洲联合提供了现实可能性,是欧洲联合的政治基础 6、欧洲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积累丰厚,孕育催生了欧洲区域共治较为务实的实践探索,构成了欧洲联合的社会基础 7、二战后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和资本的进一步国际化和经济上各国相互依赖的急剧增强以及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是欧共体成立的经济基础 8、来自美苏两国等外来的压力和威胁以及美国出于其全球战略利益的需要利用美援大力推进西欧国家的经济联合与政府间合作、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是欧共体建立的外部因素 9、西欧政治家曾多次在各自政府或国际机构中担任重要职务, 因此他们要求欧洲联合的呼吁、主张和行动直接影响了战后的欧洲一体化 10、法德两国政府从各自的利益出发,都得出了欧洲一体化对本国有利的预期,因此,两国的和解成为欧洲联合的“发动机” 德法和解的原因 1 国内因素:德法两国经济政治上的相互需求(经济上:两国的重工业发展紧密相连,经济互补性很强;政治上,德国希望借法国达到重新崛起的目标,法国想联合联邦德国以增强与美国对抗的努力) 2 国际因素:二战后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是促成德法和解的主要外部因素 首先是欧洲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和地位大为下降 其次是冷战的爆发与不断升级 三是欧洲联合的重新兴起与迅速发展 3 个人因素:阿登纳和戴高乐都提出了关于德法和解的思想,为德法和解提供了理论指导;在具体和解过程中,他们审时度势,积极行动,为两国的和解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欧共体建立的过程 1、"舒曼计划"的出台(Schulman plan)1950.5 主要内容: ①建议建立一个"超国家"的机构来计划和 领导法国和联邦德国的煤钢生产,在机构内部实行平等、 独立的原则,同时欢迎西欧其它国家参加这个机构 ②各成员国之间的煤钢流通将立即免除一切关税,实现 资源的最合理分配和最高的生产效率 意义: ①舒曼计划使自普法战争以来法德之间结下的历 史积怨开始朝着良性解决的方向发展,是1945年以来法 国对德政策的根本转折,标志着法德两国和解的开始, 并使法国在欧洲联合中取得了主导地位。 ②计划适应了生产国际化的要求,通过把法德两国重要 的战略资源合并于一个超国家机构的方式,为欧洲一体 化的开辟了新的途径。 2、《欧洲煤钢联营条约》的签订 1952.7 主要内容: 将成员国的煤钢工业部门置于一个超国家的 "高级机构"的共同管理之下,确定建立煤钢共同市场, 取消有关关税限制,对生产、流通和分配过程实行干预, 协调各国的煤钢生产 意义: ①煤钢共同体的成立成功实现了其成员国在煤 钢两个部门中的主权转移,它使西欧联合从1950年前政 府间的合作进入一个超国家机构的合作阶段,因此改变 了西欧联合的性质,使西欧联合进入一个更高级的阶段— 一体化阶段。 ②欧洲煤钢共同体的建立部分消除了战争的隐患,促使 法德趋于和解,为欧洲经济联合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 实的基础。 ③欧洲煤钢共同体的经验为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 能共同体的建立铺平了道路。 3、《罗马条约》的签订与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建立  六国对建立欧共体的态度 (1)西德:①经济上,西德工业品成本低、竞争力强,共同体各国对外执行统一的关税税率,既可以对付英美竞争,又可以为西德工业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②政治上,西德政府想通过西欧联合来消除西欧国家对它的旧嫌,从而实现德国经济复兴、国家统一。 (2)法国:想通过建立西欧集团,一方面借助西德的经济力量,重振法国地位;另一方面在一体化组织中牵制西德,把西欧的领导权掌握在它的手中。 (3)意大利:想通过加入共同市场,在资金和技术方面得到更多帮助,扩大工农业产品市场,促进经济发展;同时,想通过共同市场输出劳动力,减少国内失业。 (4)荷比卢:他们希望从更大范围的联合中寻求进一步扩大贸易和发展经济的机会。 罗马条约 包括 《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 (Treaty Establishing the 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        《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   (Treaty Establishing the Atomic Energy Community 主要内容: ①成员国之间取消进出口关税和贸易限额 ②确立对共同体以外国家的共同关税率和贸易政策 ③确立农业共同政策,筹组农业共同市场 ④在运输政策、贸易政策、经济发展趋势政策以及国际收支政策方面要求各国趋向接近和一致 ⑤协调成员国的社会经济政策,实行成员国之间人员、劳    务和资本自由流通 ⑥设立欧洲投资银行和社会基金 ⑦同共同体成员国海外国家和领地实行联系国制度 意义:罗马条约使共同体内从交换领域到生产领域的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改变,从而为欧洲一体化奠定了坚实和广泛的基础 4、《布鲁塞尔条约》与欧洲共同体的建立 1967.1 《合并条约》    煤钢共同体 (Merger Treaty)  原子能共同体  “欧洲共同体”                 经济共同体 欧共体建立的意义 ①欧共体的建立意味着西欧国家开始进入一个联合图强共同发展的新时代,开创了国家联合的先例,使成员国之间建立起一种同舟共济、休戚相关的利害关系,为未来欧洲联邦或欧洲合众国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②欧共体反强权、反战争、积极主张缓和东西方关系的基本立场,客观上对美苏两霸的争夺起到了一定的制约作用③欧共体的建立不仅推动了法德和解的实现,基本解决了困扰欧洲乃至世界的“德国问题”,而且保证了欧洲地区的长期和平 ④欧共体的成立大大促进了成员国经济的恢复与发展 (三)欧共体的发展和扩大 1、第一次扩大:1973年,英国、爱尔兰、丹麦加入 英国不愿加入欧共体的原因分析: ①战后英国的外交战略:英联邦是英国外交政策的核心区域 ②外交传统:“光荣孤立”政策与“均势外交” ③政治文化:“议会主权”与主权让渡的对立 ④岛国心态:游离在欧洲大陆之外 ⑤英美特殊关系:战后英国外交的基石 英国申请加入欧共体的原因 ①在英美关系中,美国不但日益轻视英国在全球战略中的 地位,甚至排挤英国的传统势力范围 ②在英联邦中,随着许多殖民地国家的独立,昔日利用宗 主国地位发挥政治影响的余地越来越小 ③欧共体的初步成功使共同体6国成为强有力的政治、经济实体增加了对英国的吸引力 2、第二次扩大:1981年希腊加入 3、第三次扩大:1986年,西班牙和葡萄牙加入 (四)、欧共体的主要活动成果 1、 建立关税同盟 主要内容:1958年至1969年,成员国之间逐步取消关税壁垒和贸易限额,废除成员国之间在公路、铁路和水运运 费率的歧视待遇,以使商品自由流通,并逐步实行统一关税率。   关税同盟建立的意义 ①促进了共同体国家对外贸易、特别是成员国之间贸易的 扩大,刺激了成员国经济的增长 ②加速了资本的集中和垄断 ③促进了国际分工、生产专业化和资本国际化 2、实施共同的农业政策 主要内容: ①通过逐步取消彼此间农产品关税和统一农产品价格,以实现农产品在共同体的自由流通 ②对进口农产品提高关税,以保护共同体内部的农业生产 ③建立共同的农业基金用于补贴出口 评价: (1)成就:共同农业政策提高了各成员国的农业生产率,增加了各国农业生产者的收入,稳定了市场价格,保障了供应,对共同体各国农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和调节作用。 (2)问题:在实施过程中,因农产品过剩、农业负担过重等共同农业政策问题加剧了共同体内部以及与其他国家的贸易摩擦。 3、建立经济和货币联盟 历程: *1969年12月,欧共体在海牙举行政府首脑会议,正式决定建立经济和货币联盟 *1970年10月8日,以卢森堡首相韦尔纳为首的专家小组向理事会提交一份报告,规定经济和货币联盟在1971-1980年分三个阶段逐步完成 * 1978年12月,共同体布鲁塞尔首脑会议通过重要决议:建立欧洲货币体系 主要内容 建立欧洲货币单位 实行稳定汇率的政策 简历欧洲货币基金 作用:欧洲货币体系的建立是欧洲经济共同体走向经济--货币同盟的重要一步,它在稳定成员国经济、促进成员国经贸关系持续、协调发展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4、建立统一大市场 原因:共同体各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关系趋于紧张,非关税壁垒再次成为欧共体内部市场贸易发展的障碍 对策: ① 1985年法国前财政部长雅克·德洛尔出任欧共体委员会主席,提出了关于建立统一内部大市场的《实现单一市场白皮书》,旨在于消除现存的妨碍成员国间人员、商品、资本、服务四大自由流通的障碍。 1985年12月,统一大市场白皮书得到理事会批准。 ②1986年2月17日和28日分别在卢森堡和海牙举行的首脑会议签署了《单一欧洲文件》(Single EuropeanAct,SEA)提出了实施白皮书282项措施的具体计划和时间表,最迟在1992年12月31日前实现四大自由流通。 (1)商品自由流通。取消共同体的商品在内部边境的一 切检查,统一商品技术、卫生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以促进商品流通。 (2)资本自由流通。取消本国居民买卖其他成员国股票、 债券的限制;公民可在各成员国存款、贷款,取消外汇管 制等,以加速资本流动。 (3)人员自由流通。允许人口在成员国之间自由流动, 对共同体的公民,将不必检查其身份和财产,在共同体内 可自由迁徙;他国公民享受本国公司同等待遇;相互承认 居留权、工作人员的高等学历与技术职称等,以加强人才 交流。 (4)服务自由交换。开放服务市场;允许跨国界自由提 供金融、保险、运输服务和软件等新技术以及其他服务; 经营银行、保险、运输等业务;相互行使专业执照,以 促进服务贸易发展。 作用: ①在大市场内部实行商品、资本、服务、人员的自由流动,取消了边界、技术、税收等“经济边界”,从而把12个各自独立的小市场合并超成一个统一的大市场,是欧洲一体化进程中具有历史意义的里程碑。 ②欧共体大市场的初步建成是西欧加强联合、振兴经济、与美、日竞争的战略总目标下所迈出的重要一步,它对欧共体发展规模经济、加强科技合作、提高竞争力都具有促进作用。 5、加强政治上的联合 (1)朗布依埃会晤(1960.7)--戴高乐提议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新政治组织的计划--推动了六国共建欧洲政治联盟的决心 (2) 富歇委员会的建立(1961.2)--决定设立一个由六国政府代表组成的研究委员会,为下届首脑会议拟订出一个有关建立政治合作组织的具体建议 (3)“波恩声明”与富歇政治联盟计划 1961年7月,欧共体国家首脑聚会波恩,发表了“波恩声明”,一致决定举行定期的政治协商,“以便交流观点、协调政策、统一认识,从而促进欧洲的政治统一及加强大西洋联盟”1961年11月,富歇领导的政治联盟委员会提出了一个集中体现为共同外交与防御政策的计划草稿,但这一政府间合作性质的政治联盟建议遭到了其它5个成员国和欧洲议会的反对,政治联盟计划宣告崩溃. (4)《法德条约》的签订 1963年1月22日,法德双方在巴黎的爱丽舍宫签订了 《法德合作条约》又称《爱丽舍宫条约》。条约规定: 两国政府就外交政策进行磋商和协调;在防务政策以及 教育和青年问题方面加强合作;两国定期举行首脑会议 和部长级会议。 (5)欧洲政治统一报告(《卢森堡报告》 1970.10) 背景:①1968年苏联武装入侵捷克斯洛伐克事件既使欧共体各国感到苏联霸权主义的现实威胁,又感到单纯依靠美国的核保护伞已不再可靠,有必要加强政治上的联合。 ②欧共体经济联合的加快以及60年代美元危机的冲击,也要求共同体加强政治上的一体化,为经济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开辟道路和提供动力。 内容:①开辟共同活动的一个新领域-外交政策上的合作,即把政治合作扩大到外交领域; ②建立一个外交政策的协调机构-外长会议,以便定期磋商和协调对外政策。 作用:这种政治合作为协调共同体各国的外交政策、在重大国际事务中采取共同的立场和“用一个声音讲话”奠定了基础。 (6)“欧洲政治合作”体系 1972年10月,共同体首脑会议进一步提出了在1980以前建立“欧洲联盟”的目标 1973年,九国外长会议通过关于发展政治合作的第 二个报告,决定共同体应当作为一个单独的实体参 加到世界事务中去 1973年12月的共同体首脑会议提出了在国际事务中 “用一个声音说话”的口号,并为此专门建立了一 套专门协商外交政策的机构和制度。 1974年12月的首脑会议作出了首脑会议定期化、 制度化的决定,并将首脑会议定名为"欧洲理事会 (7)欧洲议会的直接普选  1979年6月 (8)修改《罗马条约》   1986年2月,共同体修改《罗马条约》,把政治合作正式列入条约,提出为实现共同的欧洲外交政策而努力,并规定外长和委员会每年至少举行四次政治合作会议。 (五)欧共体的宗旨和组织机构  1、最高决策机构—理事会(European Council) (1)部长理事会—主要负责协调各成员国一般经济政策,拥有欧共体的绝大部分立法权,并拥有管理共同体的决策权力。 (2)欧洲理事会即欧共体成员国首脑会议—为欧共体内部建设和对外关系制定大政方针。 2、常设执行机构—执行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负责实施欧共体条约和理事会作出的决定,向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提出报告和建议,处理欧共体日常事务,代表欧共体进行对外联系和贸易等方面的谈判。 3、监督机构—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 负责共同体的评议和监督工作,没有立法权,但有部分预算决定权,并可以2/3多数弹劾委员会,迫其集体辞职 4、最高仲裁机构—欧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负责解释“罗马条约”和共同体机构所作出的决定,裁决成员国之间、各机构之间涉及共同体事务的纠纷 5、审计院(European Court of Auditors) 负责审计欧共体及其各机构的帐目,审查欧共体收支状况,并确保对欧共体财政进行正常管理。 三、20世纪80年代欧洲一体化进程的加快 1986年2月,各国首脑在布鲁塞尔举行《单一欧洲文件》签字仪式,1987年7月1日文件正式生效 单一欧洲文件又称《单一欧洲法令Single European Act 》, 是指欧共体成员国于1986年在卢森堡签署的推动欧洲一体化进程的文件. 具体内容包括:将首脑会议正式命名为欧洲理事会; 强调各国的政治合作; 改革部长理事会决策程序; 扩大欧洲议会权限; 规定在1992年底前实现统一内部市场; 加强货币合作; 加强社会政策协调。 作用:《单一欧洲文件》不仅是一个经济文件,还是一 个包括欧洲政治联盟和社会宪章的文件,它的通过和批准标志着欧洲一体化进入一个新阶段。 1、欧共体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达成建立欧洲经济区的协议   1991年10月22日,欧贸联与欧共体在卢森堡达成建立欧洲经济区协议,规定从1993年1月1日起,两大经济组织之间实现商品、服务、资本和人员的自由流通,取消关税和进口限额,统一工业和产品标准,加强和扩大在环保、交通、教育、科技、旅游和社会政策领域里的合作。 2、加紧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立法工作 1985年6月欧委会正式提出了关于建设内部统一大市场的白皮书;1986年2月《单一欧洲文件》提出了实施白皮书的具体计划和时间表,并提出最迟在1993年初正式建立统一大市场;1993年1月1日,欧洲统一大市场宣布基本建成,并正式投入运作。 3、筹建欧洲货币联盟(European Monetary Union   1989年以欧委会主席德洛尔为首的 专门委员会提出了 分三阶段建立经货联盟的报告,史称“德洛尔报告,报告 主张分三个阶段创建欧洲经济货币联盟:第一步完全实 现资本自由流通;第二步建立欧洲货币局;第三步建立 和实施经济和货币联盟,以单一货币取代成员国货币。 第三阶段最晚于1999年1月1日开始,逐步推广欧洲单一货币,直至完全建立经货联盟。 4、探索西欧防务合作出现新势头 5、共同农业政策的改革取得积极成果 6、科技合作成绩显著-尤里卡计划 面对美国、日本日益激烈的竞争,经法国总统密特朗建议, 1985年西欧国家制定了一项在尖端科学领域内开展联合研究与开发的计划,主要目标是提高欧洲企业的国家竞争能力,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它促进了西欧各国技术与经济的发展 四、欧盟的建立和发展 (一)欧盟建立的背景 1、《单一欧洲文件》的通过使欧共体获得了进一步合作      的动力 (1)法令扩大了欧洲议会的权利 (2)侵夺了各个单独国家的主权,确立了“共同体专有      权限”的概念 (3)有效削弱了各成员国首脑组成的理事会拥有的权力 2、东欧巨变苏联解体等国际政治形势的变化推动成员国   家走向更密切的联盟   冷战结束后,美国和北约的保护失去了意义,欧共体国家还可能成为美国全球战略的工具,欧共体各成员国为了形成欧洲防务和安全保障,必须建立政治联盟 3、德国统一改变了欧共体内部的政治和经济利益格局   统一后的德国成为屈指可数的强国,欧共体有必要以政治一体化来巩固和推动欧洲的一体化成就 (二)《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签订与欧盟的建立 《欧洲联盟条约》1991.12签订1993.11生效 《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条约》 《政治联盟条约》            1、主要内容: (1)欧洲联盟: 在欧共体基础上建立并通过在外交、司法和警察领域的共同政策而得到完善的联盟 (2)货币联盟: 第一阶段:1990.7—1993.12 各国应稳定汇率,缩小汇率波幅,实现资本的自由流通 第二阶段:1994.1—1997.1 努力使各国经济趋于一致,力争在通货膨胀率、利率、预算赤字和公共债务四方面达到经济趋同标准 第三阶段:如到1996年有7个国家符合规定的经济标准便于1997年实行单一货币;最迟于1998年7月1日成立欧洲中央银行,并于1999年1月1日实行单一货币。 (3)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 ①在欧共体最重要的领域内采取的“共同行动”仍需一致通过。 ②西欧联盟“将执行欧洲联盟在防务方面作出的议定”,制定共同防务政策。 (4)欧洲公民身份 联盟侨民无论居住在欧共体的哪个成员国,在欧洲选举和市政选举中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承认任何公民有在欧洲议会请愿的权利。 (5)“辅从原则” ( the principle of subsidiarity)     欧共体仅在专属自己的领域内,在成员国不能很好的治理和完成目标的情况下,才能行使职权。 (6)欧洲议会 ①在制度方面,欧洲议会通过投票任命欧共体执委会,任命接受公民诉状的调停者,并可成立调查委员会。 ②在立法方面,扩大合作程序,在欧洲议会与欧洲理事会发生分歧时,通过调解程序共同决策。 (7)委员会 欧共体委员会职能不变,但是由于任命方式(议会投票)改变,它的合法地位增强 (8)司法与内政   规定在保证实现人员的自由流动和不妨碍欧共体权利的前提下,12个成员国在避难、移民、签证政策上实施合作;在贩毒、国际恐怖活动以及反对国际规模的舞弊行为等方面实行司法合作 (9) 团结基金(聚合基金) 主要用于在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方面援助最贫困的地区  (10)新领域 欧共体在恪守补充性原则(“辅从原则”)的同时,可以在一些新领域(教育、公共卫生:职业培训等)进行干预:欧洲理事会可以建议成员国通过一些公约 (11)社会政策 ①欧盟机构在尊重各国文化和语言差异的基础上促进各成员国的教育合作,鼓励学生与教师的流动与交流,鼓励相互承认文凭与学习的时间。 ②改善环境和合理有效地利用资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护消费者权益。 ③保证推动欧洲社会发展,促进就业。 2、欧盟的建立及其意义 (1)《马约》的签订,为欧洲联盟实现统一货币规定了时间表,这必将促进欧洲一体化进程,增强欧盟的整体实力,在国际格局中成为强大的一极,标志着欧洲在一体化道路上进入一个新阶段。 (2)欧盟在政治一体化方面的进展对于振兴欧洲、维护欧洲和世界和平起了重大作用。 (3)欧盟的共同农业政策、地区开发基金政策促进了欧盟各成员国之间的协调发展。 (4)欧盟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及对后者的经济援助,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5)战后欧盟地区性民族主义即聚合型民族主义的产生与发展有力地促进了欧洲的一体化进程,并将对全球一体化经济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欧盟简明发展历史 欧盟的前身是欧洲共同体 1950年5月9日,法国外长舒曼发表声明(史称“舒曼计划”),建议法德两国建立煤钢共同体。 1952年7月,法国、西德、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正式成立欧洲煤钢共同体。 1958年1月,6国成立了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 1967年7月,3个共同体的主要机构合并,统称欧洲共同体。 1993年11月,《欧洲联盟条约》(又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生效,欧洲共同体演化为欧洲联盟(简称“欧盟”)。 半个世纪以来,欧盟经历了数次扩大,地域范围从欧洲逐步拓展到中东欧地区 1973年 英国 丹麦 爱尔兰 1981年 希腊(10th) 1986年 葡萄牙 西班牙 1995年 奥地利 瑞典 芬兰 2004年 马耳他 塞浦路斯 波兰 匈牙利 捷克 斯洛伐克 斯洛文尼亚 爱沙尼亚 拉脱维亚 立陶宛 2007年 保加利亚 罗马尼亚 《申根协定》 1985年6月14日 由法国 德国 荷兰 比利时卢森堡五国在卢森堡小镇申根签订之,20071221起,参与国为24 主要内容 1,相互开放边境 2,外国人一旦获准进入“申根领土”内,即可在签字国领土内自由通行 3,设立警察合作与司法互助 截至2008年,申根的成员国增加到25个: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和瑞典。申根区国家中除挪威、冰岛和瑞士之外均为欧盟国家,相反,英国和爱尔兰作为欧盟国家,却至今未还不是申根协定的成员国。 蒙代尔,1932年出生于加拿大安大略省;1956年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毕业,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从1974年起,蒙代尔担任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教授至今。他以一篇论及“最适当货币区”的文章奠定了欧元理论,最终促使欧元顺利出台,因此被尊称为“欧元之父”。 1999年,瑞典皇家科学院将该年度的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了蒙代尔;瑞典皇家科学院长达7页的赞词,更肯定了他“欧元之父”的地位。     欧洲议会2005年1月12日以压倒性的优势通过了欧盟第一部宪法。欧盟宪法将加速欧盟今后对重大事务做出决定的速度,并使欧盟以崭新的形象参与到国际事务中。   在法国东北部城市斯特拉斯堡召开的欧盟大会以500票赞成、137票反对,以及40票弃权的投票结果通过了这部宪法。该宪法必须获得欧盟所有成员国的批准,并将于2007年正式生效。 五,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 1952年初的普利文计划就有建立欧洲防务共同体的尝试,后因法国国民大会的否决而告失败,但协调欧共体成员国间外交政策的努力并未终止 1961年,法国再次提出建立政治和防务共同体的“富歇计划”,戴高乐特别想把西欧六国在外交甚至防务上组织起来,使之符合法国的道路,建立具有独立性的欧洲人的欧洲。其他国家则逐渐认清了戴高乐的意图,对戴高乐退出北约、在东西方之间搞平衡、建设所谓第三种力量的做法心存疑虑,因而这项计划也遭失败。欧共体成立之后,成员国经常通过非正式的方式在外交政策方面进行合作。 1969年12月,欧共体成员国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在海牙会议上,决定实施欧洲政治合作(European Political Cooperation, EPC)计划,以加强外交方面的合作与协调。但这种欧洲政治合作是一种政府间的合作机制,但这一机制没有纳入共同体框架之内,它完全独立于欧共体框架之外,同委员会没有任何联系。 1974年12月,在巴黎会议上决定成立欧洲理事会(European Council),以定期讨论欧共体的大政方针和成员国政府间的政治合作,它同欧洲政治合作一样,在共同体的创建条约中找不到正式的法律依据。 1987年实施的《单一欧洲法》第三部分把欧洲政治合作从一种非正式的机制转变成正式的合法框架,第一次为欧洲政治合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然而,《单一欧洲法》规定下的欧洲政治合作仍是一种政府间的合作安排,因为它没有修改共同体创建条约,也没有从法律上正式并入欧洲共同体的框架。根据《单一欧洲法》第31条,欧洲政治合作同欧洲理事会的活动一样,不受欧洲法院的司法审查。《单一欧洲法》不过是对欧洲政治合作的实践进行了编纂 。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以下简称《马约》)于1992年正式签订(《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条约》 和《政治联盟条约》,统称《欧洲联盟条约》) ,它使得欧洲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有了重大进展:     一是将防务和军事安全引入了这一机制的范围;     二是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在财政上得到保障,其行政费用列入共同体预算;     三是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有了总体目标,决策程序和手段规定。但是,《马约》有关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的条款是各成员国之间相互妥协的结果,其有效性较为有限。 1997年签署的《阿姆斯特丹条约》(简称《阿约》)和2000年12月11日通过的《尼斯条约》对《马约》中有关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的条款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和补充,更加强调这一领域的超国家性和欧盟的作用,部分地解决了欧盟运动机制上急需扫除的障碍。 在《马约》、《阿约》和《尼斯条约》的调整之下,欧洲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领域的国家政治主权让渡已初见成效,使得这一领域具有了一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这些条约都没有改变其政府间合作的性质。 六,防务与安全 在防务方面,自1999年科隆首脑会议和赫尔辛基首脑会议以来,欧盟领导人和各国民众都认为,欧盟要想在世界上有“更大的声音”,在国际事务中发挥重要影响,就需要有独立的防务力量。伊战虽在欧盟内部造成分裂,但在法、德等国的努力下,欧盟共同防务建设步伐明显加快。 2003年4月底,法、德、卢、比四国决定筹建独立于北约以外的军事指挥机构,建立欧盟防务核心; 5月,欧盟宣布快速反应部队原则上已具备在紧急情况下采取军事行动处理危机的能力; 6月7日,欧盟参与由法国领导的联合国在刚果的维和行动,这是欧盟首次在不使用北约军事资源的情况下对欧洲以外地区的一次独立军事行动; 2004年4月初,欧盟国防部长会议决定在2007年前建立一支由1500人组成,可在15天内投入战斗,并可单独作战120天的快速作战部队;欧盟从北约手中接管波黑维和行动也将在下半年完成。 在安全方面,欧盟2003年底在布鲁塞尔首脑会议上发表了欧盟成立以来的第一份《安全战略文件》。文件在强调周边安全重要性的同时,着重指出欧盟应努力提高军事实力和发展与美国之间的“平衡关系”。这是欧盟安全和防务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将对今后欧盟的独立防务建设产生重大影响。 另外,在“3·11”恐怖爆炸的刺激下,欧盟已决定建立全欧范围内的恐怖分子数据库、尽快实施全欧通行的逮捕证、对恐怖嫌疑犯实行全欧共同监控等等,欧盟还设立了反恐协调员一职,全面协调各国的反恐政策和措施。因此,欧盟司法与内务合作上的“联邦化”得到加强,而这也必将进一步促进欧洲的团结和整合 七、科技一体化:       欧洲是世界产业革命的摇篮,也是近代许多重大科学技术发明的发源地。但自进入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后,新技术革命的发生和高技术产业的兴起把欧洲抛在了美、日的后面。欧共体在一份备忘录中指出,当今世界上“科技进步已愈来愈成为一个战略性因素”。欧共体委员会认为,必须把科技发展作为一个紧急问题,集中各方面的资源来扭转目前的落后趋势,把研究和开发作为欧洲经济的推动力。西欧不仅需要在政治上联合,在经济上联合,也需要在科学技术上联合。   1985年6月25日,欧共体委员会第350号决议正式提出了“走向欧洲科技共同体”备忘录。1987年7月1日生效的《欧洲一体化文件》用专门条款强调加强研究与发展活动,规定欧共体委员会应该依照其研究与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并协调欧共体的研究与发展活动。其目的旨在加强欧洲工业的科学技术基础,加强欧共体国家高技术及其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西欧科技界不断掀起联合研究的浪潮,形成欧洲集团竞争态势。 欧盟科技联合先声夺人,不断扩展。欧盟的科技政策一开始就为欧洲的一体化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科技一体化已成为各成员国的科技指导思想。1993年12月11日,欧盟首脑会议通过了题为“振兴经济,增强竞争力,创造就业机会”的《白皮书》。为解决科研力量分散,经费不足,人员短缺及研究成果转化缓慢等问题,《白皮书》明确地提出了进一步促进欧洲科技联合、建立一个科学欧洲的响亮口号。 从1960年欧共体建成联合研究中心到1973年欧空局成立,科研成果累累。同时,欧共体为了发展和西欧其他国家在应用研究方面的合作,推进西欧科技联合,建立了欧洲科技研究合作计划。 从1984年欧共体第一个研究与发展总体规划的制定到1985年尤里卡计划的诞生,欧洲在高技术领域内的国际竞争能力不断加强,尤里卡这句古希腊语(意思是“找到了”)已经放射出新时代的光辉。 从2000年1月欧盟提出建立欧洲研究区战略建议到2002年第六个研究与发展总体规划的实施,欧盟通过研究人员在欧洲的流动,引入欧洲研究事业的观念,集成欧洲优秀研究力量,统合欧盟成员国研究和创新政策,“执行真正的欧洲研究政策”,促进欧盟研究和发展活动的协调开展。 欧盟的电子欧洲——面向所有人的信息社会计划、伽利略计划、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等一系列重大专项计划,规模大、投入强、有力地促进了欧盟的联合自强和科技、经济的发展。 2002年3月,在欧盟巴塞罗那高峰会议上,欧盟各成员国元首与政府首脑一致通过了一项令世界普遍关注的重要决议,即至2010年欧盟的研发总投入要从现在占其GDP的1.94%提高到3%,其中2/3来自企业界。2003年4月,欧盟委员会正式出台了关于使研发经费占其GDP 3%的行动计划。这一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欧盟科技联合、共同进步的坚定决心。与此同时,欧盟逐步完善了欧洲科技联合的规章与运作模式,强化了科技进步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制订了一系列科技发展战略。至2003年,欧盟先后制订了创建知识经济社会、智力资源开发、建立欧洲研究区、技术创新与创业、科学与社会及各重大科技领域的发展战略,决心用科学技术的成就书写欧洲历史上的重要篇章。 八、制宪: 2003年6月13日,经过欧盟制宪筹委会16个月的艰苦工作,新宪法草案出台。6月20日,前法国总统德斯坦在萨洛尼卡峰会上庄严地将这部宪法草案递交给欧盟轮值主席国,希腊总理西米蒂斯。由于宪法草案关系重大,所以在讨论时引起了强烈的争议,。经过激烈的争论,最终在许多关键问题上达成共识,并决定对草案中剩下的技术问题继续进行修改,2003年10月再次召开大会全面审查宪法的所有条款。欧盟制宪工作走完了最艰难的第一步,这意味着欧盟的体制改革又上了一个新台阶,是欧盟一体化建设的一次重大突破。   欧盟宪法草案由4大部分462个条款组成。它重点阐述了欧盟国家公民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与各成员国和国际立法中的已有内容融合。草案的其它条款涉及欧盟体制改革、外交、防务、决策、管理及协调等领域。按照草案,改设理事会主席一职,任期两年半。理事会主席的主要职责是主持欧盟峰会、成员国之间的协调、对外统一代表欧盟。此外,欧盟增设外交部长一职,其任务是主持欧盟的外长会议、制定外交政策、协助理事会主席代表欧盟对外活动。欧盟外交部长兼任欧盟委员会副主席,以保证委员会和理事会工作的协调一致。另外一项重要改革是扩大多数表决范围,从34个领域扩大到70个,重点是司法和警察合作领域。对十分敏感的税收及共同安全和外交政策仍采用一致表决制。草案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欧盟委员会由15个委员组成,任期5年。同时规定,如某些成员国不同意某些决策,可暂不执行,而且成员国在自愿的情况下可退出欧盟,确保欧盟工作正常运行及决策的贯彻执行。 2003年12月12日,欧盟首脑会议就宪法草案再次进行讨论。欧盟15个成员国和10个准成员国的领导人在“有效多数表决机制”等问题上分歧较大,会议未能就欧盟宪法草案最终达成协议。欧盟呼吁各成员国加强“欧洲意识”,相信最终会在制宪问题上达成一致,继续推进欧洲一体化进程。 2004年6月18日,在欧盟东扩后25国举行的第一次首脑会议上,欧盟成员国求同存异、面向未来,终于就宪法草案达成一致。会议采取双重多数表决制解决了在“有效多数表决机制”问题上存在的分歧。依照草案规定,任何欧盟作出的决议,赞成的成员国必须达到55%以上,也就是25个成员国中至少15国赞成才能通过;而且赞成国家人口总和必须达到欧盟4.5亿总人口的65%。另外,还特别规定,如果要阻止或否决一项决议必须有4个国家、人口达到欧盟人口总数的35%。2004年10月29日,欧盟25个成员国元首与政府首脑在罗马正式签署了《欧洲联盟宪法》条约。宪法条约的通过是欧盟的一大成就,具有历史意义。欧盟宪法条约有望在两年内获得25国批准后生效。 欧盟宪法的制定使不断扩大的欧盟进入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发展新时期。宪法的制定大大地拉近了欧盟与公民的距离,增强了欧盟的民主决策力度;提高了欧盟扩大后的协调与决策能力;大幅度地提升了欧盟在全球一体化中的重要作用以及欧盟成员国的凝聚力。欧盟制宪是在新时代加强一体化建设的必然 九、组织机构: (一)理事会   欧洲理事会(European Council),即首脑会议,由成员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及欧盟委员会主席组成,负责制订一体化总的政治指导原则,决策采取协商一致原则。每半年举行一次正式会议,必要时可举行特别首脑会议 • 欧盟理事会(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即部长理事会,分为外长和专业部长理事会,拥有绝大部分决策和立法权。 • 理事会主席由各成员国轮任,顺序基本按本国文字书写的国名字母排列,任期半年。欧盟理事会秘书长哈维尔 索拉纳(Javier Solana,西班牙人),1999年10月8日上任,任期5年。 • 一般将现任及下任主席国和欧盟委员会称为“三驾马车”。 (二)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 • 欧盟委员会是欧盟的常设机构和执行机构,负责实施欧盟条约及 • 理事会的决定,向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提出政策建议和立法动议,代表欧盟对外联系和谈判,负责管理欧盟的资金。 • 委员会由20人组成,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西班牙各2人,其他成员国各1人。委员会主席经成员国讨论一致同意并得到欧洲议会多数赞成后由欧洲理事会任命。委员需各国政府与委员会主席协商并得到欧洲议会同意后由欧洲理事会任命。根据“马约”,自1995年起委员会任期5年,设主席1人,副主席2人 • 2004年6月29日,欧盟特别首脑会议决定提名葡萄牙总理巴罗佐(Jose Manuel Durao Barroso)为欧盟委员会新主席,接替于2004年10月底任满的普罗迪。2004年7月22日,欧洲议会投票表决同意巴罗佐接替普罗迪的职务。新一届欧盟委员会于2004年11月22日正式运转,任期5年。 (三)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 • 欧洲议会是监督和咨询机构。自1979年起,欧洲议会议员由成 • 员国直接普选产生,任期5年。议会设议长1人,副议长14人,任期均为两年半,可连选连任。欧洲议会原则上以简单多数表决,有部分预算决定权,并可以三分之二多数弹劾欧盟委员会。 • “马约”规定,在内部市场、保护消费者、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由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共同决策。在欧盟预算、签署国际协议、吸收新成员国、欧盟委员会委员的任命等重要领域,理事会必须征得欧洲议会同意。1997年的《阿姆斯特丹条约》再次加强了欧洲议会的地位,进一步扩大了共同决策领域。 • 欧洲议会总秘书处设在卢森堡。每月一次的议会例行全体会议在法国斯特拉斯堡举行,特别全体会议和各党团、委员会会议在布鲁塞尔召开。 • 2004年7月20日,在法国斯特拉斯堡举行的新一届欧洲议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西班牙前公共工程、环境和运输大臣约塞 博雷利(Josep Borrell Fontelles)被选为欧洲议会议长,任期两年半 (四)欧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  欧洲法院是欧盟的仲裁机构,负责解释欧盟法律,审理和裁决欧盟和成员国在执行各项法律法规中发生的争执。法院现有15名法官和9名检察官,由成员国政府共同任命,任期6年,可连任,每三年改选一半。法院院长在法官中推选,任期三年。法院设在卢森堡。 (五)欧洲审计院(European Court of Auditors)   审计院负责审计欧盟及其各机构的帐目,审查欧盟收支状况。审计院成立于1977,由15人组成均由欧盟理事会在征得欧洲议会同意后任命。审计院设在卢森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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