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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规定完整版本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制度塔河采油二厂质量安全环保科讲课人:XXX目录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西北油田分公司)生产场所用火的安全管理,最大限度的控制用火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西北油田分公司所有生产场所的用火作业单位。第三条用火作业系指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施工过程。在抢险过程中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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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作业环节安全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塔河采油二厂质量安全环保科讲课人:XXX目录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西北油田分公司)生产场所用火的安全管理,最大限度的控制用火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西北油田分公司所有生产场所的用火作业单位。第三条用火作业系指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施工过程。在抢险过程中用火作业应按应急预案中的规定执行。第四条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第五条用火作业的危害识别(一)用火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二)将安全措施填入“西北油田分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内。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用火作业系指采用以下方式的作业:(一)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二)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三)烧(烤、煨),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吵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四)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第七条用火作业分级(一)一级用火作业。1、原油储量在1000m3及以上的油库、联合站内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的油气管线及容器用火等。2、5000m3及以上的原油罐罐体用火。3、天然气柜和不小于400m3的液化气储罐用火。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不小于1000m3成品油罐的用火。5、长输管线在不停产紧急情况下及停输情况下用火。6、输油(气)长输管线干线停输用火。7、天然气井口失控部分用火。8、处理重大井喷事故现场急需的用火。(二)二级用火作业。1、原油储量在1000m3~10000m3的油库、联合站里爆炸危险区域的油气管线及容器用火。2、在单罐小于5000m3储罐(包括原油罐、成品油罐、污油罐、含油污水罐、含天然气水罐)用火。3、1001m3~10000m3原油库的原油计量标定间、计量间、阀组间、仪表间及原油、污油泵房用火。4、铁路槽车原油装卸栈桥、汽车罐车原油灌装油台及卸油台用火。5、天然气净化装置、集输站及场内的加热炉、溶剂塔、分享器罐、换热设备用火。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6、天然气压缩机厂房、流量计间、阀组间、仪表间、天然气管道的管件和仪表处用火。7、油罐区防火堤以内的用火。8、输油(气)站、石油液化气站站内外设备及管线上的用火。9、液化石油气充装间、气瓶库、残液回收库用火。10、钻穿油气层时有井涌、气侵条件下的井口用火。(三)三级用火作业1、原油储量不大于1000m3的油库、集输站内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的在用油气管线及容器用火。2、不大于1000m3的油罐和原油库的计量标定间、计量间、阀组间、仪表间、污油泵房用火。3、在油气生产区域内的油气管线穿孔正压补漏用火。4、采油井单井联头和采油井口处用火。5、钻穿油气层时没有发生井涌、气侵条件下的井口处用火。6、输油(气)干线穿孔微正压补漏,腐蚀穿孔部位补焊加固用火。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7、焊割盛装过油、气及其他易燃易爆介质的桶、箱、槽、瓶用火。8、制作和防腐作业,使用有挥发性易燃介质为稀释剂的容器、槽、罐等用火。(四)四级用火作业1、在天然气集输站(场)、输油泵站、计量站、接转站等生产区域内非油气工艺系统用火。2、钻井、试油作业过程中未打开油气层时,距井口10m以内的井场用火。3、除一、二、三级用火外,其他非重要油气区生产和在严禁烟火区域的生产用火。第八条节假日期间的用火实行升级管理,即在原定用火级别的基础上升一级。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九条“西北油田分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一)一级用火作业由用火单位填写“西北油田分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报二级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生产部门审查合格,由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签发。(二)固定用火区的设定应由用火单位提出 申请 关于撤销行政处分的申请关于工程延期监理费的申请报告关于减免管理费的申请关于减租申请书的范文关于解除警告处分的申请 ,报二级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消防部门进行审查批准。第十条用火作业安全措施。(一)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转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打开人孔时,应自上而下依次打开,并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若间隔时间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应再次进行用火分析,或在管线、容器中充满水后,方可用火。(二)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应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格控制一级用火。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三)各级用火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督促用火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西北油田分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四)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用火,实行一处(一个用火地点),一证(用火作业许可证),一人(用火监护人),不能用一张“西北油田分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进行多处用火。(五)一级“西北油田分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西北油田分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不超过3天,三级“西北油田分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5天。若中断作业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监护人、用火人和现场负责人应重新确认。(六)用火分析。凡需要用火的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应进行内部和环境气体化验分析,应有分析数据,并填入“西北油田分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中,分析单附在“西北油田分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在存根上。以备查和落实防火措施。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5%为合格。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2%为合格。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七)用火部位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的,应对其浓度作检测分析,若含量超过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西北油田分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上注明。(八)停工大修装置在彻底撤料、吹扫、置换、分析合格后,系统须采取有效隔离措施。设备、容器、管道首次用火,须采样分析。(九)设备、容器与工艺系统已有效隔离,内部无夹套、填料、衬里、密封圈等,不会再释放有毒、有害和可燃气体的。首次取样分析合格后。分析数据长期有效;当设备、容器内存有夹套、填料、衬里、密封圈等,有可能释放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采样分析合格后超过1小时用火的,须重新检测分析合格方可用火。(十)在用火作业过程中,当作业内容或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西北油田分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十一)在用火前应清除现场一切可燃物,并准备好消防器材。用火期间,距用火点30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在同一动火区域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和喷漆等施工。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十二)在盛装或输送可燃气体、可燃液体、有毒有害介质或其他重要的运行设备、容器、管线上进行焊接作业时,设备管理部门应对施工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进行确认,对设备、容器、管线进行测厚,并在用火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十三)新建项目需要用火时,施工单位(承包商)提出用火申请,由用火地点所辖区域单位负责办理“西北油田分用火作业许可证”,并指派用火监护人。(十四)施工用火作业涉及到其他管辖区域时,由所在管辖区域单位领导审查会签,并由双方单位共同落实安全措施,各派1名用火监护人。按用火级别进行审批后,方可用火。(十五)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用火。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用火”的原则;对不符合的,有权拒绝用火。第十二条用火监护人职责(一)在接到“西北油田分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后,应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用火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监护时应佩戴明显标志;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二)当发现用火部位与“西北油田分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用火;当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用火;对用火不执行“三不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西北油田分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并向上级报告。第十三条许可证管理(一)“西北油田分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是用火作业的凭证和依据,不得随意涂改,代签,应妥善保管。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二)“西北油田分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一式四联,一联存放在签发部门,一联由用火作业人持有,一联由用火监护人持有,一联存放在用火点所在操作控制室或岗位。(三)一级、二级“西北油田分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由二级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存档;三级“西北油田分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由二级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四级“西北油田分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由基层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存档。(四)“西北油田分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保存期限为1年。第十四条本规定由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目录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西北油田分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杜绝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西北油田分公司所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单位。第三条进入受限空间,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作业。第四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第五条进入受限空间涉及用水、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中国石化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程序:(一)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单位负责人,应持有施工任务单,到主管单位办理“西北油田分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二)主管单位主管安全的领导,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西北油田分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三)办理《西北油田分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前,生产及施工单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分析受限空间内是否存在缺氧、富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负压等危害因素,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四)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生产单位应与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交底,生产单位领导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会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监护人,对需进入作业的设备、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对进受限空间作业内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施工作业环境进行交底,结合施工作业环境对许可证列出的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确认后填入相应栏内。中国石化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五)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主管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六)进入受限空间涉及用火、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办理相应的许可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能代替上述作业许可证。(六)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完工后,主管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在“西北油田分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完工验收栏中签名。第七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一)主管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二)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中国石化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实行“三不进入”,当受限空间状况改变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撤出现场,同时为防止人员误入,在受限空间入口处应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或采取其它封闭措施。处理后需重新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方可进入。(四)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切实做好工艺处理,将受限空间吹扫、蒸煮、置换合格,所有与其相连且可能存在可燃可爆、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线、阀门应加盲板隔离,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安装盲板,盲板处应挂牌标识。(五)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严禁向内充氧气。(六)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摘除保险或挂接地线,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中国石化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七)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进入金属容器(炉、塔、釜、罐等)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不大于12V;需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12V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作业环境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得放在容器内或容器上;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严禁携带手机等非防爆通讯工具和其它非防爆器材。中国石化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八)取样分析应有代表性、全面性。受限空间容积较大时,应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保证受限空间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氧含量合格(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为合格;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为合格;含氧量19.5%~23.5%为合格),有毒有害物质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最高容许浓度”指标(H2S最高允许浓度不得大于10mg/m3)分析结果报出后,样品至少每隔4小时复测一次,如有一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九)对盛装过能产生自聚物的设备容器,作业前应进行工艺处理,采取蒸煮、置换等方法,并做聚合物加热等试验。(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进行登记,禁止与作业无关的人员和物品工具进入受限空间。中国石化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十一)在特殊情况下(如油罐清罐、氮气状态下),作业人员可戴供风式面具、空气呼吸器等。使用供风式面具时,供风设备必须安排专人监护。(十二)发生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进入受限空间,并至少有1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十三)作业停工期间,在受限空间的入口处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或采取其他封闭措施。作业结束后,应对受限空间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施工单位和生产单位双方签字验收。第八条作业监护人的资格和权限:(一)作业监护人应熟练施工场所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掌握急救知识。(二)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不完善时,有权拒绝作业。中国石化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三)作业监护人应清点出入受限空间作业人数,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严禁离岗。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四)作业监护人应随身携带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负责保管。(五)作业监护人员在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做与监护无关的事。第九条许可证管理:(一)“西北油田分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如确需修改时,须经签发人在修改内容处签字确认。若“西北油田分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安全措施、气体检测、评估等栏目填写不下时,应另加附页。“西北油田分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和附页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为1年。中国石化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式四联,第一联由主管单位安全技术人员留存备查,第二联由作业负责人持有,第三联由监护人持有,第四联存放在作业点所在的操作控制室或岗位。(三)“西北油田分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各栏目,应由相应责任人填写,其他人不得代签,作业人员、监护人姓名应与“西北油田分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相符。(四)“西北油田分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作业项目一个周期。当作业中断4小时以上时,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需要重新办理“西北有天分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国石化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本规定涉及对外单位和外来人员的相关要求,应在双方相关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中或通过双方承诺等形式进行明示。本规定对内部员工的习惯要求应通过制度公示、纳入安全教育、作业指导书、岗位职责、劳动合同等方式确保相关员工周知。第十一条术语和定义(一)“受限空间”是指在西北油田分公司所属管理生产场所内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下水道、沟、井、池、涵洞等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存在有毒有害风险,可能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危害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二)“三不进入”是指没有经批准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进入,安全措施不落实不进入,监护人不再场不进入。(三)“隔离”是指采取加盲板或断开连接管线,彻底切断设备与设备间物料相互来往的方法。中国石化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二条本规定由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目录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西北油田分公司)生产场所破土作业的安全管理,最大限度的控制破土作业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西北油田分公司生产场所的破土作业单位。第三条破土作业系指在生产装置、油气集输站、天然气净化站、油库、液化气充装站、埋地电缆、电信及地下管道区域范围内,以及影响交通、消防通道上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各种破土作业。第四条 凡在上述场所进行破土作业应办理《西北油田分公司破土作业许可证》。第五条 破土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中国石化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 破土作业的危害识别(一)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二)将安全措施填入《西北油田分公司破土作业许可证》内。第七条 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一)破土作业许可证由施工单位填写,到项目主管单位审批。(二)项目主管单位应到破土作业涉及的电力、电信、地下供排水管线、生产工艺埋地管道等相关单位会签后,才能签发《西北油田分公司破土作业许可证》。第八条 项目主管单位应组织涉及到的单位进行现场情况交底,对施工单位提出具体的实施要求。施工单位应明确作业现场安全负责人,对施工过程的安全作业全面负责。中国石化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逐条落实安全措施,并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施工。破土作业涉及到电力、电信、地下供排水管线、生产工艺埋地管道等地下设施时,施工单位应设专人进行施工安全监督。第十条《西北油田分公司破土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交项目主管单位留存,第二联交施工单位,第三联交现场施工管理人员随身携带;一个施工点一个施工周期应办理一张作业许可证;作业许可证保留1年。第十一条本规定由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中国石化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目录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西北油田分公司)生产场所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控制高处作业事故的发生,确保高处作业安全,依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西北油田分公司所有生产场所进行高处作业的单位。第三条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第四条进行15m(含15m)以上的高处作业,应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凡经高处作业特殊培训的岗位人员(如井架工、供电线路外线工等)、在正式通道进行正常高处检查的人员等不需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第五条高处作业涉及用火、临时用电、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第六条 高处作业危害识别(一)进行高处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二)将安全措施填入《高处作业许可证》内。第七条 作业人员的基本要求(一)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应从事高处作业。(二)应熟悉高处作业应知应会的知识,掌握操作技能。第八条 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一)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应持有施工任务单,到主管单位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二)主管单位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高处作业许可证》。中国石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三)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主管单位与施工单位的现场安全负责人对高处作业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四)高处作业完工后,在《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完工验收栏中,主管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签名。第九条 作业安全措施(一)主管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对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二)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三)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四)劳动保护服装应符合高处作业的要求。对于需要戴安全帽进行的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应系牢安全帽。中国石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五)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应堆放平稳,必要时应设安全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护。工具在使用时应系有安全绳,不用时应将工具放入工具套(袋)内。在同一坠落平面上,不应进行上下交叉高处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六)高处作业人员不应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上进行作业。不应高处休息。(七)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应完好;除此之外高处作业人员上下时应有可靠措施。(八)遇有不适宜高处作业的恶劣气象条件时,严禁高处作业。在应急状态下,按应急预案执行。第十条 作业人员的职责(一)持有经审批同意、有效的《高处作业许可证》方可进行高处作业。(二)在作业前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位号)、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高处作业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中国石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三)对《高处作业许可证》上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现场负责人确认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四)对违反本规定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五)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等情况时,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第十一条《高处作业许可证》的管理(一)《高处作业许可证》是进行高处作业的依据,不应涂改;如确需修改时,应经签发人在修改内容处签字确认。《高处作业许可证》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为1年。(二)《高处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主管单位留存第一联,施工作业现场负责人持有第二联,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现场负责人持有第三联。(三)《高处作业许可证》中各栏目,应由相应责任人填写,其他人不应代签,作业人员姓名应与《高处作业许可证》上的相符。中国石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四)《高处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作业项目一个周期。当作业中断,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需要重新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第十二条本规定由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中国石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结束此 课件 超市陈列培训课件免费下载搭石ppt课件免费下载公安保密教育课件下载病媒生物防治课件 可下载高中数学必修四课件打包下载 下载可自行编辑修改,供参考!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与我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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