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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全面推进集体林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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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全面推进集体林权改革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推进集体林权改革 新宾满族自治县是辽宁省重点林业县之一,也是辽宁重点水源涵养林基地。全县总面积4287.4平方公里,辖15个乡镇、180个行政村,总人口30.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1.9万人,林业用地面积505.4万亩,占区域总面积的78.5%,集体林面积414.6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82%,森林总蓄积量2573.9万立方米,其中集体林蓄积量1858.9万立方米,占总蓄积量的72%,森林覆盖率70.7%。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从2006年起,我县全面启动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全面推进集体林权改革
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推进集体林权改革 新宾满族自治县是辽宁省重点林业县之一,也是辽宁重点水源涵养林基地。全县总面积4287.4平方公里,辖15个乡镇、180个行政村,总人口30.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1.9万人,林业用地面积505.4万亩,占区域总面积的78.5%,集体林面积414.6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82%,森林总蓄积量2573.9万立方米,其中集体林蓄积量1858.9万立方米,占总蓄积量的72%,森林覆盖率70.7%。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从2006年起,我县全面启动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历史遗留的林权纠纷问题也不断地暴露出来,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这些纠纷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村与组之间,组与组之间,个人与村组之间因林木、林地权属不清,界线不明而引起的纠纷;二是农民“自留山”、“承包山”由于管理不善而引起的纠纷;三是一些承包合同不完善而引起的纠纷;四是农村撤队建村以后各小组山林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村民委员会采伐或转让各小组山林数量不均衡而引起的纠纷;五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流转山林过程中由于操作程序不规范、数量不准确、价格不合理而引发的纠纷。特别是本次林改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规范转让集体山林所引起的纠纷,群众反映强烈。这些纠纷如不及时解决,不仅直接影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更会影响人们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为了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处理好各种纠纷,确保改革顺利开展,县委、县政府在推进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同时,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等、不靠、不拖、不瞒, 分析 定性数据统计分析pdf销售业绩分析模板建筑结构震害分析销售进度分析表京东商城竞争战略分析 产生的原因和特点,探索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途径,并采取了有力的 措施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软件质量保证措施下载工地伤害及预防措施下载关于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有效地解决了各种纠纷问题,保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多次到纠纷发生地进行现场调研,了解纠纷发生的情况,分析产生的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先后多次召开由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2008年县委、县政府成立了林权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2009年县委、县政府又成立了林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 关于书的成语关于读书的排比句社区图书漂流公约怎么写关于读书的小报汉书pdf 记、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和常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四大班子有关领导及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林业“两乱”严打、林权纠纷调处和重大林业案件督查三个工作组。林权纠纷调处工作组组长由主管林业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林业局、县信访局的局长担任,成员由县政法委、纪检委、检察院、法院、政府法制办和林业、农发、信访等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具体负责林权纠纷调处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县委、县政府下发了文件,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并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合同的审查和认定由法院、司法局和林业局等部门负责,并从省、市聘请了林业、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共同对存在纠纷的合同进行审查和认定;对纠纷产生原因和发生过程的调查由纠纷发生地的乡镇负责;对纠纷山林数量的核查由林业局负责;对纠纷山林的调处由 法院、司法局、林业局和农发局等单位负责;对承包合同纠纷经调处达不成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的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负责仲裁;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由纪委、监察局、检察院等部门负责。同时要求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林权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村党支部、村委会全程介入。各乡镇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各乡镇党政一把手为本辖区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和社会稳定工作的第一 责任人,对在工作中推诿扯皮,阳奉阴违,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肆意阻挠,干扰破坏调处工作的行为,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 二、依据法律法规制定调处纠纷的政策意见 在解决林权纠纷工作过程中,除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处理林权纠纷之外,县委、县政府于2008年制定出台了《新宾满族自治县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实施意见》,该意见对解决林权纠纷所遵循的原则、采取的措施和工作方法、步骤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工作中,一是巩固确认:凡是流转行为规范、合同真实有效并依法履行的,应予以维护,特别是依法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不得变更。二是补充完善:签订的集体山林流转合同没有违法违规,但流转程序和合同等方面不够规范,原则上应维护原合同,通过调处、协商、补充完善加以解决。三是依法纠正:对违法、违规签订的集体山林流转合同,明显不合理、少数人暗箱操作、以权谋私、严重侵害集体和村民利益的,可通过协商或司法程序予以纠正。解决林权纠纷 工作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操作,防止出现新的争议和纠纷,同时妥善处理和解决好因林权纠纷而涉及的其它相关问题,使各种问题都能得到完全彻底的解决,不留尾巴,不留死角,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调处有效化解各种历史遗留问题 针对我县历史遗留的各种林权纠纷的特点,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具体就是“确定一个目标、采取二条途径、建立三项制度、利用四种办法”。“一个目标”即:在林改过程中及时处理好出现的各种纠纷,确保林改工作顺利进行为目标。“二条途径”即:要通过调处、协商和仲裁、司法程序两条途径来解决发生的各类纠纷问题,要坚持以协商调处为主,以仲裁和司法程序解决为辅的原则,因大部分纠纷产生的原因都很复杂,都有这样或那样的前因后果,所以要尽量通过协商和调处的方式加以解决,对不能通过协商调处解决的或者通过协商调处无法达成协议的,要引导纠纷双方通过仲裁或司法程序加以解决。“三项制度”即:建立林权纠纷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领导包案制度,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在解决林权纠纷工作中,我县建立了林权纠纷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县委、县政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主要领导亲自参加会议听取汇报,吸收各部门的意见,研究制定解决办法。我们还建立了县委、县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及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包案制度,一包到底、限期解决,对因工作不利造成后果的实行问责制。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林业工作责任状过程中,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妥善处理各类纠纷问题纳入考核范围,考核分 数占很大比重,以促进和保证纠纷能及时化解在基层。“四种办法”即:一是开展 宣传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期保健知识宣传1冬季预防流感知识宣传手足口病防知识宣传森林防火宣传内容 ,说服教育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广大林农的法律意识,让群众了解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引导群众自我参与,依法、依规主动化解矛盾,同时要做好纠纷双方的说服教育工作,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既要承认历史,也要面对现实,既要依法、依规办事,也要以人为本听取多方意见,引导纠纷双方要换位思考,采取互谦互让的方式协商解决问题。二是各部门通力合作,各负其责,全力做好纠纷调处工作。县直有关部门按照新委发[2008]21号文件和新委发[2009]2号文件中明确的任务和职责,全力做好协调配合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现象。县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大对促成纠纷、激化矛盾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员的查处力度,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林业“两乱”打击工作组加强对林业违法案件和涉林违法行为的打击,重点查处滥砍盗伐、非法转让活立木等案件,查处为林业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方便和保护的公职人员。重大林业案件督查工作组负责对全县重大林业案件的查处进行督查督办,重点督查公、检、法、森林公安等部门在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时态度是否积极、量刑是否准确、处理是否到位、有无徇私枉法行为等。四是建立健全保障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县委、县政府抽调了一大批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强的人员参与此项工作,全县三年来共投入资金150多万元,工作所需车辆和物品均能在第一时间首先给予保障,有效地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县的集体林权改革工作,目前主体改革已基本结束,全县应参与改革的集体林面积为373万亩,已完成明晰产权369.9万亩,占应改面积的99.2%。其中家庭承包面积为249.3万亩、自留山35.58万亩,合计284.9万亩,占改革面积的77%;有6.4万户群众参与了改革,占总户数的98.5%;共签订林改合同11.3万份;林权发证面积366万亩,发证率达到98.1%。各项配套改革措施正在推进之中,已建立了一个县级林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和两个分中心,建立各种专业协会43家,成立林业合作组织320个。林权制度改革极大地促进了林业快速发展:一是极大地解放了林业生产力。林改后4年累积造林36万亩,是林改前九年的造林总和,其中非公有制造林比例占95%以上。二是吸引各种资金向林业聚集。改革4年来,全社会投入林业建设资金达3.6亿元,其中各级财政等部门投入林业扶持资金9000多万元,吸引社会投入资金达2.7亿元,占总投入的75%。三是林业产业得到了蓬勃发展。到2009年全县累积林地经济发展达到61万亩,是林改前的4倍。2009年实现林业总产值31.5亿元。农民人均林业及依托林业收入达到3085元,占农民人均总收入的57.5%。林业总产值和农民人均林业收入与2005年相比分别提高2倍和1.6倍。四是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在林改过程中解决各类纠纷304起,处理纠纷山林面积14.26万亩,纠纷调处率达到97.1%。通过改革,有效地拓宽了农村闲置劳动力的就业渠道,农民把主要精力都放到了自家山林的经营管理和林地经济发展上面,人均收入大幅度的提高,社会稳定得到进一步巩固,广大群众一齐称赞是党的好政策给农民带来了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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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农业
上传时间:2019-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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