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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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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所得税处丛洁2017.06.14企业所得税简介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要素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资产的税务处理税收优惠管理源泉扣缴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应纳税额的计算基本内容企业所得税简介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企业所得税是就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课征的一种税收。在国外,企业所得税被称为“公司税”、“公司所得税”、“法人税”或“法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简介二、企业所得税的特点(一)征税范围广。(二)税负公平。(三)税基约束性强。(四)纳税人与负税人一致。企业所得税简介三、企业所得税的作用(一)财政收入作用。(二...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 条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pdf信访条例下载信访条例下载问刑条例下载新准则、条例下载 讲解所得税处丛洁2017.06.14企业所得税简介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要素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资产的税务处理税收优惠管理源泉扣缴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应纳税额的计算基本内容企业所得税简介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企业所得税是就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课征的一种税收。在国外,企业所得税被称为“公司税”、“公司所得税”、“法人税”或“法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简介二、企业所得税的特点(一)征税范围广。(二)税负公平。(三)税基约束性强。(四)纳税人与负税人一致。企业所得税简介三、企业所得税的作用(一)财政收入作用。(二)宏观调控作用。企业所得税简介四、企业所得税的历史沿革(一)我国所得税产生(二)所得税体系初步建立(三)所得税成为独立税种(四)内外资所得税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分立(五)两法统一企业所得税简介五、企业所得税的征管范围●2002年以前,地方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2002年—2008年,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开业)登记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2009年开始,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企业所得税简介●例外情况:1、企业所得税全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和在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2、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各类金融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企业所得税仍由国家税务局管理。企业所得税简介4、按税法规定免缴流转税的企业,按其免缴的流转税税种确定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既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暂由地方税务局管理。5、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其税务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确定征管归属;企业税务登记时无法确定主营业务的,一般以工商登记注明的第一项业务为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要素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要素●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一)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实际管理机构: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财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要素(二)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要素机构、场所: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1、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2、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3、提供劳务的场所;4、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要素二、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企业或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收益。包括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一)对所得的具体理解1、所得是扣除成本、费用等后的纯收益。2、所得包括货币所得和非货币所得。3、临时性、偶然性所得也是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4、非法所得应当具有可税性。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要素(二)所得的具体内容1、生产经营所得如: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等2、其他所得如: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转让财产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要素(三)境内外所得的划分●居民企业的纳税义务范围: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的纳税义务范围: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要素境内外所得划分原则: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认。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3、转让财产所得:(1)不动产转让所得,按不动产所在地确认。(2)动产转让所得,按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3)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要素4、股息红利等权益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转让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要素三、企业所得税税率1、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这类所得,适用税率为20%。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原则(一)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实际收取款项的权利或支付款项的责任的发生为标志来确认本期的收入、费用及债权、债务。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二)税法优先原则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并依据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三、收入总额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货币形式: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非货币形式: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一)收入总额的确认原则1、收入实现原则(1)公平交易发生(2)纳税人对收入具有权利要求(对收入的使用或处置没有受到限制,或没有限定义务去退还该收入)2、权责发生制原则3、特殊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的例外)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二)收入确认的一般情况1、销售商品(1)商品销售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价款确定销售货物收入金额。●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和金额确认收入的实现。●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按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收入额按照公允价值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二)提供劳务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2、相关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3、交易中发生的成本能够合理地计量。●企业应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三)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四)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五)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六)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七)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三、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 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2、行政事业性收费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3、政府性基金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4、其他不征税收入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财税〔2011〕70号文件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四、税前扣除(一)税前扣除的原则1、真实性。●支出必须是已经真实发生的●实际发生的支出不得在税前重复扣除2、相关性。支出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纳税收入直接相关。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3、合理性。支出是正常必要的,计算和分配的方法应该符合一般的经营常规。4、权责发生制。当期已经发生的费用,不论是否实际支付款项,都应作为当期费用确认扣除。不属于当期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当期支付,也不应作为当期费用在税前扣除。5、合法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符合税法的规定。6、配比原则。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7、确定性原则。支出不论何进支付,金额必须是确定的。8、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企业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纳税年度的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企业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纳税年度和以后纳税年度的支出。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二)税前扣除的一般规定1、允许扣除的支出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在我国目前的税收体系中,允许税前扣除的税种主要包括: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车辆购置税、印花税等。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2、不准予扣除项目(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非公益性捐赠支出;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6)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三)税前扣除的部分具体规定1、工资薪金的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1)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2)合理性的确认原则:●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2、工资附加费的税前扣除(1)职工福利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职工福利费的主要内容:●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3)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例:某企业2015年发生合理的工资薪金10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教育费用5万元,2016年发生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12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1万元,问2015年和2016年如何进行税务处理?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3、社会保险支出和住房公积金的税前扣除(1)基本社会保障性费用。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2)补充社会保险。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3)商业保险。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4)财产保险。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4、利息支出的税前扣除(1)向金融企业借款。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2)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5、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例:某工业企业2012年度产品销售收入1000万元,当年发生业务招待费20万元,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多少?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6、广告宣传费的税前扣除(1)基本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2)特殊规定。●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例:某机械生产企业2016年度发生广告费200万元,发生业务宣传费40万元(其中赞助费20万元),当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1000万元,2015年度结转以后年度尚未扣除的广告宣传费10万元,计算2016年度允许税前扣除和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的广告宣传费?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7、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1、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3、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4、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8、固定资产租赁支出(1)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租赁费按租赁期限均匀扣除。(2)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租赁费按照规定构成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五、弥补亏损的税务处理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资产的税务处理一、资产的概念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投资资产、存货、长期待摊费用等。资产的税务处理二、资产税务处理的原则(一)资产的计税基础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税法规定可以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的金额。(二)历史成本原则企业的各项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资产的税务处理三、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资产的税务处理(一)计税基础确定方法1、外购的固定资产。按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作为计税基础;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前实际发生的支出作为计税基础;资产的税务处理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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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4、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资产的税务处理5、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6、改建的固定资产,除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及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资产的税务处理(二)固定资产的折旧1、不得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资产的税务处理2、计提折旧的起止时间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3、预计净残值的确定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资产的税务处理4、折旧年限(固定资产折旧的最低年限规定)(1)房屋、建筑物,为20年;(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5)电子设备,为3年。资产的税务处理5、计提折旧方法(1)直线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2)加速折旧。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的方法(包括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资产的税务处理●直线法1、年限平均法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折旧年限×100%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例:某企业一台机器设备计税成本100万元,预计净残值率5%,按10年提取折旧,每年应计提多少?资产的税务处理2、工作量法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月折旧额=当月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资产的税务处理●加速折旧方法条件: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2、常年处于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资产的税务处理1、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100%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净值×年折旧率最后两年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净值-预计净残值)÷2开始不考虑净残值,最后两年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资产的税务处理2、年数总和法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资产的税务处理例:1、一台设备原值100万元,预计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2.55万元,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计算每年的折旧额?2、一台设备原值11000元,折旧年限4年,净残值1000元,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资产的税务处理1、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折旧率=2÷5×100%=40%第1年折旧额=100×40%=40万元第2年折旧额=(100-40)×40%=24万元第3年折旧额=(100-40-24)×40%=14.40万元第4、5年折旧额=(100-40-24-14.4-2.55)÷2=9.525万元资产的税务处理2、年数总和法资产的税务处理(三)固定资产的处置1、转让固定资产:处置收入扣除计税成本和相关税费后的所得,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产生的损失,可冲减应纳税所得额。2、固定资产报废、毁损、盘亏损失:向税务机关申报后可作为资产损失在税前扣除。资产的税务处理四、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资产的税务处理(一)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1、外购的无形资产,按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作为计税基础;2、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按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作为计税基础; 3、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计税基础。资产的税务处理(二)无形资产的摊销1、摊销方法:直线法2、摊销时间:不得少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资产的税务处理3、不得计算摊销额的无形资产:(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2)自创商誉;(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4)其他不得计算摊销的无形资产。资产的税务处理(三)无形资产的处置1、出售: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计税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2、无形资产损失:报税务机关事后备案后税前扣除。资产的税务处理五、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消耗性生物资产:为出售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公益性生物资产:以防护、环境保护为主要目的的生物资产。资产的税务处理(一)计税基础确定方法1、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2、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资产的税务处理(二)折旧计算1、折旧方法:直线法2、最低折旧年限:(1)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10年;(2)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3年。资产的税务处理六、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投资资产,是指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形成的资产。●债权性投资:指购买债券、债权的投资,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之间以契约的形式规定了还本付息的期限和金额。●权益性投资:指以购买被投资单位股票、股份、股权等类似形式进行的投资,有权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利润分配。资产的税务处理(一)投资资产的计税基础1、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 2、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资产的税务处理(二)投资资产的处置1、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2、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资产的税务处理七、存货的税务处理存货:指企业持有以备出售的产品或者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资产的税务处理(一)存货的计价1、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2、通过支付现金以外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该存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和相关税费为成本。3、生产性生物资产收获的农产品,以产出或者采收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和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为成本。资产的税务处理(二)存货成本的结转1、先进先出法2、加权平均法3、个别计价法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资产的税务处理八、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资产的税务处理摊销期限规定: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税收优惠管理一、税收优惠主要方式(一)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2、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2)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3、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税收优惠管理(二)免征、减征企业所得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2、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3、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5、非居民企业的符合条件的所得6、软件企业。税收优惠管理(三)优惠税率1、小型微利企业。(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的小微企业,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财税[2017]43号)2、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比例8%。3、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4、适用20%税率的非居民企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预提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四)加计扣除1、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税收优惠管理政策文件:财税〔2017〕34号政策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8号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及管理:国科发政〔2017〕115号政策内容: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税收优惠管理●形成无形资产:包括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形成的无形资产,也包括在2017年以前年度形成的、在上述期间进行摊销的无形资产。●企业2019年12月31日以前通过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摊销比例为175%;在2017年以前及2019年以后摊销比例为150%。税收优惠管理例:某科技型中小企业在2016年1月通过研发形成无形资产,计税基础为100万元,摊销年限为10年。假设其计税基础所归集的研发费用均属于允许加计扣除的范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50%175%175%175%150%15万元17.5万元17.5万元17.5万元15万元税收优惠管理●享受优惠的管理规定情况一:企业上一年度没有取得入库登记编号,本年新取得入库登记编号的。18号公告明确,企业在汇算清缴期内(5月31日前)按照《评价办法》规定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其汇算清缴年度可享受《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如:某科技型中小企业在2018年5月取得入库登记编号,2018年5月正值2017年度汇算清缴期间,因此,该企业可以在2017年度享受《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税收优惠管理情况二:企业上一年度已取得入库登记编号,本年更新信息后仍符合条件从而取得入库登记编号的。如:该企业2019年3月底前更新信息后仍符合条件,可以在2018年度享受《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税收优惠管理情况三:企业按《评价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更新信息后不再符合条件的,从而没有继续取得入库登记编号的。如:该企业2019年3月底前更新信息后不符合条件,则该企业在2018年度不得享受《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税收优惠管理情况四:企业因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而被科技部门撤销登记编号的。相应年度不得享受《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已享受的应补缴相应年度的税款。税收优惠管理2、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税收优惠管理(五)加速折旧●条件:(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方法:1、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2、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税收优惠管理※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含)。※六大行业四大领域新购置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持有的单价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税收优惠管理行业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一次性扣除生物药品制造业等10个行业(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2015年1月1日起执行)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单价超过100万元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单价不超过100万元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所有行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单价超过100万元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单价不超过100万元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企业持有的单价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税收优惠管理●六大行业四大领域: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税收优惠管理(六)减计收入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税收优惠管理(七)抵扣抵免1、创业投资企业投资额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税收优惠管理2、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应纳税额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税收优惠管理二、税收优惠管理方式企业应当自行判断其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凡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应当按照2015年76号公告规定向税务机关履行备案手续,妥善保管留存备查资料。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含一次性扣除)政策,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履行备案手续。源泉扣缴●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对非居民企业该项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源泉扣缴一、适用范围适用于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且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以及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企业。源泉扣缴二、征税对象(一)来源于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二)来源于境内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三)来源于境内的转让财产所得●管辖:由支付该项所得的境内单位和个人的所得税主管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负责源泉扣缴三、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一)居民企业的纳税地点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1、登记注册地2、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二)非居民企业的纳税地点1、设立机构、场所的,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2、未设立机构场所的,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二、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一)查账征收(二)核定征收1、定额征收2、定率征收(只能享受免税收入、小微企业优惠)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应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2009年开始执行)●应税所得率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三)不得核定征收的企业指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1)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免税收入、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的企业);(2)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3)上市公司;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4)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5)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6)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7)国家税务总局和市局规定的其他企业。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三、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一)征收办法按年计算分期预缴:月或季年终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二)纳税年度1、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2、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3、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三)预缴申报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按照月度或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税款。●税款所属期间:累计申报概念●实际利润额=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征税收入和税基减免应纳税所得额-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四)汇算清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汇算清缴的相关规定:1、汇算清缴是纳税人的自主申报行为;2、除核定定额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所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都应进行汇算清缴;3、汇算清缴的时间为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4、汇算清缴申报与12月份或者第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是两次申报;5、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汇算清缴中税务机关的主要职责1、在汇算清缴开始之前和汇算清缴期间,主动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服务。2、及时向纳税人发放汇算清缴的表、证、单、书。3、对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逻辑性和有关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4、及时办理企业所得税补、退税或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纳所得税款等事项。5、汇算清缴工作结束后,税务机关应组织开展汇算清缴数据分析、纳税评估和检查等后续管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五)扣缴申报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扣缴税款基本管理流程1、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首次签订业务合同或协议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2、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资料:扣缴义务人每次签订业务合同时,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3、扣缴税款: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所得时扣缴税款,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并自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六)汇总、合并纳税1、汇总纳税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总机构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某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额●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汇总纳税例题某工业企业下设两个二级分公司,2014年上半年该工业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额300万元,两个分公司基本营业情况如下:请计算总分支机构应分摊税额?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1、总机构分摊税款=300×50%=150(万元)2、分支机构分摊税款=300×50%=150(万元)3、A分公司分配比例=400/1000×0.35+200/500×0.35+300/800×0.30=0.39254、B分公司分配比例=600/1000×0.35+300/500×0.35+500/800×0.30=0.60755、A分公司分摊税款=150×0.3925=58.875(万元)6、B分公司分摊税款=150×0.6075=91.125(万元)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2、合并纳税母公司合并其子公司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基础上,统一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统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七)关联交易申报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八)清算申报企业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1、清算期间终止持续经营原则。2、税法对清算环节的资产所隐含的增值或损失一律视同实现。3、税法上对清算期间企业各项资产增值或损失的确认应按其可变现净值或公允价值计算。4、清算不适用税收优惠政策。应纳税额的计算一、预缴计算(总局2015年31号公告)应补(退)的所得税额=实际利润额×税率-减免所得税额-实际已缴所得税额-特定业务预缴所得税额实际利润额=利润总额+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征税收入和税基减免应纳税所得额-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应纳税额的计算二、汇算清缴计算(总局2014年63号公告)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三、扣缴税额的计算扣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征收率(10%)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计算例题1(居民企业)一家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6年实现税前收入总额2000万元(包括产品销售收入1800万元,购买国库券利息收入100万元),发生各项成本费用共计1000万元,其中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200万元,业务招待费100万元,职工福利费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0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税收滞纳金10万元,提取的各项准备金支出100万元。另外,企业当年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500万元,购置完毕即投入使用。问:这家企业当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额是多少?(假定企业以前年度无未弥补亏损)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算过程1、计算应税收入总额应税收入总额=2000-100=1900万元2、计算税前准予扣除项目金额(1)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200万元,准予扣除。(2)业务招待费不予扣除金额=100-1800×5‰=91万元(3)职工福利费不予扣除金额=50-200×14%=22万元(4)职工教育经费不予扣除金额=20-200×8%=4万元(5)工会经费不予扣除金额=10-200×2%=6万元(6)税收滞纳金10万元税前不得扣除。应纳税额的计算(7)未经核准的准备金支出100万元税前不得扣除。税前准予扣除项目金额=1000-91-22-4-6-10-100=767万元3、计算应纳税所得额201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900-767=1133万元4、确定税率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5、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1133×15%=169.95万元应纳税额的计算6、计算允许抵免的税额允许抵免的税额=500×10%=50万元7、计算2008年度应纳税额2012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69.95-50=119.95万元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计算例题2(非居民企业)某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一个分公司,该分公司可在中国境内独立开展经营活动,2012年该分公司在中国境内取得营业收入200万元,发生成本费用150万元(其中有20万元不得税前扣除),假设该分公司不享受税收优惠,则该分公司2012年应在中国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算过程1、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该分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200-(150-20)=70万元2、计算应纳税额该分公司2012年度应纳税额=70×25%=17.5万元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计算例题3(非居民企业)某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有常驻代表机构,2008年该外国公司与中国一家企业签订一项技术转让协议,合同约定技术转让费100万元。技术转让费所适用的中国营业税税率为5%,则该外国公司应为该笔技术转让费在中国缴纳多少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算过程1、确定税率该笔交易所得与该外国公司设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应认定为该外国公司来自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适用20%的税率,可减按10%的税率计算。2、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计算应纳税额接受该技术的中国企业应为该外国公司代扣代缴所得税=100×10%=10(万元)谢谢!祝大家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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