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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店有限公司财务制度.饭店有限公司财务制度(2016修订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使饭店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在经营活动和日常业务工作中有所遵循,使饭店的各项工作和经营活动均能沿着国家各项法令、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轨道前进,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财务部是总经理对饭店经营管理工作的参谋和助手的职能机构,担负着对饭店计划预算、财务、财产和物资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整改的职能;为增加饭店营业收入、提高经济效益、降低成本、节约开支费用当好参谋责任;作为资金管理部门,还担负着监督和指导业务部门进行资金运用和管理的职能。第三条 财务部的具体职责是一、 记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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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有限公司财务制度(2016修订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使饭店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在经营活动和日常业务工作中有所遵循,使饭店的各项工作和经营活动均能沿着国家各项法令、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轨道前进,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财务部是总经理对饭店经营管理工作的参谋和助手的职能机构,担负着对饭店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预算、财务、财产和物资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整改的职能;为增加饭店营业收入、提高经济效益、降低成本、节约开支费用当好参谋责任;作为资金管理部门,还担负着监督和指导业务部门进行资金运用和管理的职能。第三条 财务部的具体职责是一、 记录、分析饭店经营活动、资金动态、营业收入和费用开支的资料,定期向总经理报告;二、 了解同行业信息和市场动态,提出改善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和措施,供总经理作决策时的参考;三、 组织各部门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并对月、季、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做出书面报告呈报总经理;四、 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财务、会计准则和制度,做好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依照税法进行税额计算和缴纳税款;五、 处理好财政、税务、物价、审计、统计等政府机关关系;依规向股东报送财务报告和分析,接受股东和董事会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监督;六、 定期向饭店全体员工宣讲国家相关财税政策、饭店有关财务规定及具体操作程序(如,预算编制方法、费用支出立项程序、费用报销、备用金管理、发票的保管开具等);七、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技能等培训考核和晋升。第二章 财务预算管理第四条 预算的确定,必须依据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法令、业主单位的规定,结合董事会、总经理对饭店经营活动的安排,预算期内客源市场、价格政策等变化情况,以及前期预算执行情况,预计完成情况,做出详细分析和充分估计来审定。第五条 依据总经理审定的财务预算,按各部门不同的业务范围,预算期的诸多因素和历史资料,参考部门编制的财务预算,分摊各部预算指标,下达给各部门执行。预算一经确定下达,原则上不予变动,确因特殊原因,亦须在半年预算调整时统一调整。第六条 财务部具体负责组织饭店财务预算的汇总、平衡、上报、下达、报告等具体工作,跟踪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第七条 各部门在预算编制过程中的分工一、 市场营销部负责编制客房、会议室、楼宇管理费等收入预算;编制部门费用(含推广、广告费用)和采购预算。二、 餐饮部负责编制部门所属各分部(餐厅)的收入、成本、费用和采购预算。三、 客房部负责编制客房吧、洗衣门市、客房其他收入及部门成本、费用和采购预算。四、 前厅部负责编制商务中心服务费收入和电话服务收入及部门费用和采购预算。五、 保安部负责编制停车场收入及部门费用和采购预算。六、 工程部负责编制能源、工程改造、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及部门日常费用和采购预算;汇总编制饭店办公机具更新及耗材、固定资产更新预算。七、 采购部编制部门费用预算及对各部门的采购预算编制提供价格支持。八、 行政办负责编制借调人员费用及收入、职工薪酬预算及部门费用和采购预算。九、 纪检内审部负责编制年度内部审计费用及部门费用和采购预算。十、 财务部负责编制饭店租赁收入预算,编制饭店资产保险、中介咨询费、财务费用、经营租赁费、固定资产折旧费、董事会费及部门费用预算。十一、 党、团费用党、团组织负责人编制活动费用预算,纳入行政办公室费用统一进行核算。第八条 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年度终了,财务部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呈总经理审批后向董事会报告。第三章 收入管理第九条 收入,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第十条 销售商品收入,应根据饭店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金额确定,无合同或协议的,应按购销双方都同意或都能接受的价格确定。在确定商品销售收入金额时,不考虑各种预计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销售折让。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发生当期财务费用,销售折让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发生当期销售收入。第十一条 劳务收入包括:客房、餐饮、洗衣、商务中心服务、会务等服务性收入。劳务收入按照饭店与接受劳务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的金额、双方都同意或都能接受的价格确定。如有现金折扣的,应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第十二条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房屋(经营场地)、设备租赁,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租车服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第十三条 营业外收入,是指与营业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和变卖的净收益、罚款净收入、赔偿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礼品折价收入、其他收入等。第十四条 营业收入的确认原则一、 经营活动、劳务服务活动一经提供,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时,确认为收入。二、 各项预收款及暂收款不能作为收入入账,应作为负债项目反映。当实际消费发生时,再将其转入收;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代为第三方或客户收取一些款项(如代国家收取的增值税,代客户购买门票、出行交通票务收取票款等),应作为暂收款记入相应的负债类科目,不作为收入处理。三、 各项罚没收入或其他不属营业性质的收入,应作为营业外收入核算,不得列入营业收入进行核算。第四章 税收计缴及发票管理第十五条 饭店设置专职税务主管岗位,税务主管为饭店涉税业务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饭店税务管理、税务筹划和税款核算清缴工作以及涉税票据的取得、保管、使用、认证等的安全及合规、合法。第十六条 饭店缴纳的税收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等。第十七条 增值税:增值税是价外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一、 按照国家规定严格增值税进、销项发票的管理、抵扣与核销;二、 严格按照增值税的税率计算销项税款;正确把握应税收入和非应税收入、征税和减免税的界限,正确计提、缴纳税金,不得少计、漏计税金;三、 增值税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后由税务主管进行网上申报并缴纳税款;四、 饭店执行增值税率如下:1、 餐饮、住宿、洗衣服、会议服务6%;2、 不动产租赁、电信服务、用车接送机服务11%;3、 有形动产租赁、商品销售17%。第十八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为扣缴义务人。支付工资、奖金等应税所得时,必须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财务部门必须依法严格履行代缴义务。第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企业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计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具体处理方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 实施细则 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实施细则公司办公室6S管理实施细则国家GSP实施细则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大体积混凝土实施细则 的有关条款)。缴纳企业所得税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由税务主管进行网上申报并缴纳税款。第二十条 其他税费清缴,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财务会计凭税务主管审核无误的计税单提出转款申请,税务主管填写纳税申报表,经分管财务副总经理审批后办理转款手续,由税务主管进行网上申报并缴纳税款。第五章 费用管理第二十一条 费用支出是指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经济资源流出,包括收益性费用支出和资本性费用支出。收益性支出是指该项支出的发生是为了本期收益,即仅与本期收入的取得有关;资本性费用支出是指该支出的发生不仅与本期收入的取得有关,而且与其他会计期内收入有关,或者主要为以后各会计期间的收入取得所发生的支出。财务部应严格按权责发生制及匹配原则确认费用性质及归属期间。第二十二条 费用支出审批一、 收益性费用支出根据费用性质和金额大小由饭店管理层分级审批;二、 资本性费用支出由饭店申请立项,报董事会审批。第一节 收益性费用第二十三条 收益性费用支出包括营业成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营业外收支及财务费用。各项费用支出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通过建立预算控制制度及费用审批制度对各类支出进行管理。第二十四条 饭店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收入有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计入营业成本,饭店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一、 营业成本包括餐饮、客房直接耗用的农产品、副食品、工业品等;客房、餐饮等部门销售的各种商品进价成本。二、 费用包括:1、 办公费:指办公需要耗用的文具、书报资料、邮电及通讯费、办公及电脑机具耗材等费用。2、 网络开发及使用费:为经营需要而建立的局域网、设立的公开网、租赁网络通讯光缆、注册网址域名等费用;相关网站的软件系统维护费用。3、 牌照许可费:为饭店经营需要而办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其他证照的费用;证照更换和年审的费用;4、 业务活动费:因经营及业务需要而开支的宴请费(含店内宴请)及赠送鲜花、果蓝、各类礼品等;5、 差旅费:因工作需要而开支的市外差旅费(含因出差到机场、车站的市内交通费)。6、 洗涤费:洗涤员工制服、客用布草发生的费用。7、 垃圾清运费:生活、建筑等垃圾清运费用。8、 合约清洗费:厨房烟道、中央空调系统、楼体外墙等的清洗费用。9、 物料消耗:经营需要购置的客人用品、免费赠品、清洁用品、洗涤用品、棉纺织品、电器设备、家具用具等消耗用品。10、 能源费用:为保证正常经营而耗费的水费、电费、冷气费、暖气费、天然气费、厨房燃料费等。11、 维修费:因经营需要发生的建筑物维修、电气设备维修、照明设备维修等维修费用。12、 房租:因经营需要租赁固定资产的费用(按 租赁协议 简单房屋租赁协议范本房屋租赁协议模板个人车辆租给公司协议经营场所租赁协议花卉租赁协议书 确定的费用计算);13、 职工薪酬:指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辞退福利,离职后福利以及其他长期福利。短期薪酬,是指企业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将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1) 工资:指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2) 福利费:按职工工资总额14%以内掌握使用;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要求,另行制定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及标准,作为本制度的补充规定。(3) 工会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2%提取。其中40%上缴省直总工会,60%用于饭店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4) 职工教育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2.5%以内掌握使用。(5)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标准工资及当地政府部门规定应由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6) 非货币性福利:指发放给职工的实物福利以及为职工无偿提供的服务等。(7) 短期带薪缺勤:指支付工资或提供补偿的职工缺勤,包括年休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长期带薪缺勤属于其他长期职工福利。(8) 辞退福利:是指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9) 离职后福利:是指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饭店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10)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等。14、 工作餐费:是为保证饭店连续经营的需要为员工提供的工作时间内的用餐费用。15、 制服费(工作服):指为保证经营服务需要,向面客服务员工提供的非个人专用的工作服装而发生的费用。16、 会议费:外出参加会议的相关费用(含往返交通费)。需提供会议通知。17、 董事会费:董事会成员及其办事机构为履行职能而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业务活动费、会议费等。18、 咨询费:指聘请经济、技术、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19、 审计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财务审计及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等发生的各项费用。20、 诉讼费:饭店因起诉或者应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21、 折旧费:固定资产按会计制度确定的折旧。22、 市场推广费:为宣传饭店营销、价格政策等发生的宣传费用。23、 广告宣传费: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宣传饭店营销活动而发生的费用。2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是指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需在以后年度分期摊销的费用。25、 无形资产摊销:在无形资产使用年限内采用直线法按月平均摊销的费用。26、 存货盘亏和毁损:因计量、收发差错、管理不善及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盘盈、盘亏和毁损而发生的需计入管理费用的情况。27、 政府绿化费:饭店用于所在城市环境绿化方面的费用。28、 资产税:指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三、 财务费用包括经营期间的利息净支出(利息收入用负数表示)、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筹资发生的其它费用。第二十五条 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和出售的净损失,处置无形资产净损失,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一、 违约金:因违反合同相关条款需承担的款项。二、 滞纳金:因未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或未按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款项一定比例的金额。三、 罚款:因消防安全检查、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环保违法违建检查等项目不达标发生的支出。四、 赞助:因商业合作关系向接受赞助者提供现金或实物的支出。五、 捐赠支出:因公益性或救济性目的向灾区、贫困山区或社会福利机构等提供现金或实物发生的无偿性支出。第二节 资本性支出第二十六条 饭店的资本性支出包括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支出,进行股权、债券投资的支出等。第六章 资产管理第一节 流动资产管理第二十七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待摊费用、存货等。第二十八条 现金管理。建立健全饭店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现金管理办法。一、 一切现金收支和保管业务,由饭店指定的出纳人员和收款人员负责办理,其他人员不得办理现金收支业务。二、 严格按照银行核定使用现金,严禁坐支现金,白条顶库;不准因私借支现金,不准保存账外现金,不得公款私存。三、 财务部门应当建立现金日记账,逐笔登记现金收付,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并编制每日现金余额表。四、 一切现金收入都应开具收款凭据;出纳人员办理收款手续后,应加盖“现金收讫”字样。一切现金支出都要有原始凭证,在付款后,应加盖“现金付讫”字样。出纳人员不得受理未按规定审批的付款业务。五、 实行现金、备用金抽查制度。安排出纳以外的其他会计人员每月对库存现金至少检查核对一次;财务部不定期对有关部门的备用现金、营业款收支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第二十九条 银行存款及结算管理一、 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银行开户,银行票据结算业务,不得违规开立账户。二、 定期对各开户行的户头进行清理、核对,对不再使用的户应按规定审批,及时办理销户手续。开设(销)银行户必须按规定由分管财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开设(销)。三、 基本户资金按饭店日常所需资金量进行控制。同行的定期与活期转存,由总经理授权分管负责人审批;跨行的资金转存,由财务部提出意见,分管负责人审核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四、 饭店的银行户仅供本饭店收支结算使用,不得出借银行户头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套取现金。五、 银行户由出纳人员负责管理,逐日逐笔登记银行日记账,编制银行存款日结表;定期与银行对单进行核对,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其说明,并装订成册归档。六、 有价票据的管理1、 银行票据由出纳人员专门负责,妥善保管,严防丢失、被盗。2、 出纳人员对收到的支票或银行汇票等票据应严格审查,以免收进假票或无效票。3、 空白支票由出纳人员统一保管,空白支票的保管视同现金。因故作废的支票,出纳人员须加盖作废印章,并登记保管,于年末列销毁清单。第三十条 应收及预付款项的管理一、 应收账款的管理1、 实行客户授信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饭店制定可行的信用政策,对客户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根据不同的客户实行不同的信用政策。首次申请授信的企业客户由销售人员要求客户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近三个月的《纳税申报表》及《信贷消费承诺书》,并填写《信贷申请书》,逐级进行审批;政府机关首次申请授信,只需提供《信贷消费承诺书》,并填写《信贷申请书》逐级进行审批。已有授信的客户在授信期结束前一个月,由销售部统计客户各项信用评估数据,经综合评定后办理信贷合同展期申请。2、 应收账款按照与饭店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接受劳务单位名称的不同,根据有效的原始凭证,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记账。3、 应收账款应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由信贷人员和相对应的销售业务人员及时追收、按月清理、按期收回。4、 对确实无法按时收回或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由财务部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提出账务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5、 财务部根据审批意见作相应的账务调整,对确认为坏账的应收账款记入当期管理费用,冲减应收账款;应由个人承担的计入其他应收款。6、 会计年度末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应当单独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应收款项按照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反映。7、 对已确认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后又收回的,应先冲减当期管理费用,冲回应收账款后再按规定冲减应收账款。二、 预付账款的管理建立健全预付账款管理责任制度,财务部门负责预付账款的核算管理工作,业务部门负责预付账款的清查催收、核销工作。预付账款要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办理预付款项时,经办人员必须提供有效的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以及其他能证明此项业务的相关资料,财务部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款项,并建立备查账务,及时催收货物及相关发票。三、 其它应收款的管理其它应收款包括除应收票据和应收款以外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包括拨出的备用金、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以及已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而按规定转入的预付账款等。其它应收款项按其项目分类,并按不同的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第三十一条 存货的管理存货是指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一、 存货分类1、原材料:食品原材料(农产品、副食品、工业用品)、工程材料、燃料以及月末盘存未售出的有关半成品、成品等。2、物料用品: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家具、工具和其他用具等,主要包括办公用品、客用品、低值易耗品等。3、商品:客房吧、餐饮部门对外直接出售的各种商品。二、 物品购置遵循按需申报,严格审批;采购前,要先核实存货及周转期(存货量超过最低库存标准或周转期时,暂缓采购),待到达规定最低存货时再行采购,避免物品闲置积压。三、 存货管理及核算。其取得、领用、发出,均采用先进先出法,按实际成本核算,领用时一次性摊销。资产管理部门应完善、健全存货管理、核销制度。四、 对不同存货建立最低损耗率标准(具体标准另行制定,视情况定期调整)。五、 每月最后一日进行仓库存货盘点清查。对于盘盈、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盘盈的存货冲减当期管理费用。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按照最低损耗率标准及扣除过失人员或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属非常损失的计入营业外支出。第二节 固定资产管理第三十二条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单位价值超过5000元(含5000元)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从而适用不同的折旧率或折旧方法时,应当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一、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可靠地计量。第三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分类一、 房屋及建筑物类。二、 计算机及网络通讯设备。三、 运输工具。四、 办公及管理设备。五、 动力及机械设备。六、 其他设备。第三十四条 固定资产应当按其成本入账一、 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增值税、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如场地整理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如果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二、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入账价值。三、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按《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的规定确定。四、 非货币性交易中取得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按《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的规定确定。五、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六、 债务重组中取得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按《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规定确定。七、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1、 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当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2、 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以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1)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当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2)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如接受捐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依据上述方法确定的新固定资产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八、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1)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2)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九、 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的规定处理。第三十五条 固定资产折旧一、 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选择年限平均折旧法;按月计提折旧,即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二、 定期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预期数与原先的估计数有重大差异,则应当相应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三、 定期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果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则应当相应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第三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及变价收入一、 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维护修理等后续支出,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后的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二、 固定资产清理报废的变价净收入与其账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者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变价净收入是指固定资产转让或者变卖固定资产所取得的价款减去清理费后的净额。固定资产净值是指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后的净额。第三十七条 固定资产管理一、 固定资产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盘点清查,半年、年度终了分别进行全面的盘点清查,做到账实相符。二、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时,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三、 财务部和相关部门分别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和实物管理工作。固定资产的报废及购置,需申请部门填写报废申请单和立项报告,工程部门进行技术鉴定,经总经理批准方可进行。第三节 无形资产、其他资产管理第三十八条 无形资产是指为开展业务所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特许权等。无形资产按下列规定计算入。一、 股东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二、 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三、 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第三十九条 无形资产按直线法计算摊销。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平均摊销,摊销年限执行有关规定。第四十条 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单独核算,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除购建固定资产外,所有筹建期发生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开始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筹建费预算定额须由总经理签批。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应当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第四节 长期投资管理第四十一条 长期投资是指期限在一年以上或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长期投资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饭店所有的长期投资按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第七章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第一节 负债第四十二条 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饭店。按其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第四十三条 流动负债,是指将在1年(含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股利、应交税金、其他暂收应付款项、预提费用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等。流动负债应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分类别分明细核算,定期清理、按期结算。应付账款账户应定期与债权单位核对。第四十四条 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各项长期负债应当以实际发生额入账,分别进行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列项目反映。将于1年内到期偿还的长期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当作为一项流动负债,单独反映。各项长期负债应当以实际发生额入账,分别进行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列项目反映。将于1年内到期偿还的长期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当作为一项流动负债,单独反映。第二节 所有者权益第四十五条 所有者权益,是指投资者在饭店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一、 实收资本(股本),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饭店按实际收到投资金额入账,实收资本(股本)账户分明细核算。二、 资本公积,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或股本)溢价、接受捐赠资产、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饭店接受捐赠时,按捐赠方提供的发票及有关证明资产价值的文件确定价值;没有发票及证明文件的,按市场同类物资价格及资产的新旧程度确定其价值。三、 未分配利润,是指实际税后利润尚未分配的部分。在利润分配账户下设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核算。四、 饭店按法定程序经批准将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时,借记“资本公积”账户、贷记“实收资本”账户。第三节 利润分配第四十六条 利润总额是饭店在一定会计期间内实现盈亏的总额,是饭店一定经营时期内最终的财务成果的反映。第四十七条 利润总额由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组成。第四十八条 利润总额减去企业所得税为净利润(未分配的净利润为未分配利润)。净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一、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二、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减弥补亏损)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金的50%时可不再提取。三、 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公益金。公益金主要用于饭店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支出。四、 向股东分配利润。第八章 财务报告及财务评价管理第四十九条 财务部应根据国家规定及内部管理需要,完善财务报表体系,严格按照规定的填报口径和要求正确填制报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出具审验报告方可对外提供,并按规定公告由注册会计师签字的财务报告及必要的附件和说明。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财务主管领导、总经理签名后方可报出。第五十条 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相关说明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附表。第五十一条 根据管理层需要,财务部每月编写财务情况说明书,不定期编写财务情况分析,健全财务评价指标体系,以便进行考核分析。第九章 会计档案管理第五十二条 会计档案是指在会计活动中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簿、会计报表、计算机光盘、磁盘、U盘以及相关业务的财会核算材料。第五十三条 财务部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负责定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财务部临时保管一年(财务部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三年),再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档案管理部门同意。临时保管期间,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第五十四条 内部查阅会计档案要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其他外单位查档,要出具单位介绍信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经档案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委托工作人员陪同查阅、摘抄或复制。第五十五条 饭店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期限对各种会计档案进行分类保管、清理、销毁。档案管理部门牵头,组织财务、审计等部门定期对会计档案进行清理。经鉴定可以销毁的,按以下程序进行销毁:一、 档案管理部门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销毁时间等内容。二、 单位负责人、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档案管理部门经办人、财务部经办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三、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会计档案的销毁工作,并与财务部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会计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第五十六条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的会计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会计凭证不得销毁,纸质会计档案应当单独抽出立卷,电子会计档案单独转存,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第十章 附则第五十七条 财务部及各部门应根据本制度规定,修订、完善相关涉及财务事项的管理制度,并健全落实措施。第五十八条 本管理制度由饭店总经理办公会议负责修订和解释。第五十九条 本管理制度经饭店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饭店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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