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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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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技术方案.广州市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技术方案2015年2月目录一、 项目背景 2二、 建设目标 3三、 建设依据 4四、 主要建设内容 5五、 系统设计方案 65.1瓶装液化气充装监管系统 65.1.1概述 65.1.2系统主要功能 65.2液化气气瓶检测和报废处理监管系统 95.2.1概述 95.2.2主要功能 95.3瓶装液化气供应移动监管系统 115.3.1概述 115.3.2系统主要功能 125.4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系统 155.4.1概述 155.4.2系统主要功能 155.5瓶装液化气供应便民服...

广州市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技术方案.
广州市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技术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2015年2月 目录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目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目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目录1类医疗器械目录高值医用耗材参考目录 一、 项目背景 2二、 建设目标 3三、 建设依据 4四、 主要建设内容 5五、 系统设计方案 65.1瓶装液化气充装监管系统 65.1.1概述 65.1.2系统主要功能 65.2液化气气瓶检测和报废处理监管系统 95.2.1概述 95.2.2主要功能 95.3瓶装液化气供应移动监管系统 115.3.1概述 115.3.2系统主要功能 125.4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系统 155.4.1概述 155.4.2系统主要功能 155.5瓶装液化气供应便民服务子系统 345.5.1概述 345.5.2系统主要功能 345.6数据采集和通信管理子系统 365.6.1概述 365.6.2主要功能 365.7基础信息录入和管理单机系统 365.7.1概述 365.7.2主要功能 37一、 项目背景液化石油气自上个世纪进入我市,已广泛应用到居民生活、餐饮服务、汽车加气、工业生产等方面。目前,全市年销售液化石油气102万吨,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41家,瓶装液化气用户超过330万户,每天瓶装液化气销量超过1560吨,每天有超过10万瓶气需要充装和配送到用户,这一供气规模超过国内所有大中城市。然而,由于历史原因,我市瓶装液化气供应市场准入门槛低,市场高度开放,监管手段落后,这使得我市瓶装液化气供应市场秩序混乱,安全隐患严重。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非法经营黑点大量存在,大部分市民只能光顾这些经营黑点,不仅用气安全和质量无法得到保障,而且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二是气瓶监管不到位,大量的超期未检气瓶甚至报废气瓶在市场上流转,特别是一些非法经营者大量使用这些过期瓶和报废瓶倒气后提供给用户使用。三是非法运输液化气现象严重。一些不法经营者为了降低经营成本,大量使用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非危运车辆运输瓶装液化气,一旦发生事故引起爆炸,必将导致群死群伤事件。四是餐饮场所和出租屋安全用气隐患严重。全市多数使用瓶装液化气的餐饮场所不符合安全要求,且多由不法经营者供气,用气安全无任何保障。同时,大量出租屋因为空间狭小,根本不符合使用瓶装液化气的条件,却仍然使用瓶装液化气。从以上问题不难看出,我市瓶装液化气供应秩序混乱,安全隐患严重,已到了非整治不可的程度。今年5月8日,陈建华市长到城管委调研,在听取了城管委关于瓶装液化供应市场存在问题汇报后,强调指出,要将瓶装液化气整治工作列为群众路线教育第一整改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瓶装液化气整治工作,以强烈的使命感和高度的责任心,加快推进强瓶装液化气供应市场专项整治。同时,在市城管委报送的《我市液化气管理存在安全隐患亟需关注》领导信息专报中,市长陈建华、常务副市长陈如桂等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市政府组织制订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各相关部门责任,在全市范围全面开展液化气供应市场专项整治,确保安全。为彻底规范我市瓶装液化气供应市场,全面消除我市瓶装液化气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市城管委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需要,起草了《广州市全面规范瓶装液化气供应市场工作方案》,并经14届12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在该工作方案中,针对瓶装液化气供应市场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了建立瓶装液化气供应信息化监管平台,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实现对瓶装液化气供应从气瓶检测、充装、运输、销售、配送到使用的全过程监管。为此市政府常务会议也已同意针对该项建设工作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二、 建设目标利用高科技手段,搭建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对瓶装液化气供应从气瓶检测、充装、运输、销售、配送到使用的全过程监管,及时发现各类液化气违法经营行为和存在的安全隐患,促进燃气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执行,燃气供应秩序得到全面规范,燃气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消除,燃气安全状况得到全面好转,燃气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高,从而,有力推动平安广州及和谐社会建设。三、 建设依据1. 《城镇燃气 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配电网设计规范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220kv变电站通用竖流式沉淀池设计 》(GB50028-2006)2. 《工业计算机监控系统抗干扰技术规范》(CECS81-96)3.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GA216.1-1999)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5.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6. 《信息技术、软件包质量要求和测试》(GB/T17544-1998),相关国际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ISO/IEC12119:1994;7. 《信息技术软件产品评价质量特性及其使用指南》(GB/T16260-1996)8. 《计算机软件维护指南》(GB/T14979-1993);9. 《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GB/T12504-1990);10. 《计算机软件测试文件编制规范》(GB9386-1988);11. 《计算机软件需求说明编制指南》(GB9385-1988);12. 《安全技术防范规范工程技术规范》(GB/T75-94);13. 《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100-2004);14. 《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标准》(CJJ103-2004);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1:500、1:1000、1:2000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GB14804-93);16. 《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穗府14届123次〔2014〕26号);17.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全面规范瓶装液化气供应市场工作方案的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穗府办函〔2014〕109号);18. 《广州市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方案》;19.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广州市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信息平台项目建设方案审核的意见》(穗科信审〔2014〕170号)。四、 主要建设内容根据我市全面规范瓶装液化气供应市场的实际工作需要,本项目建设内容如下:(一) 应用系统建设(政府财政投资)1. 瓶装液化气充装监管子系统该系统主要用于对气瓶充装过程进行现场监控。每次充装气瓶时,系统读取气瓶标签信息后在本地系统数据库中检索该气瓶信息,只有当系统确定该气瓶处于可充装状态时,系统才允许打开充装枪对该气瓶进行充装,并记录相应的充装信息。同时该系统与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子系统接口,定期实现气瓶可充装信息和充装记录等信息的及时交换。2. 液化气气瓶检测和报废处理监管子系统该系统主要用于对气瓶检测和报废处理情况进行现场管理。在进行气瓶检测处理时,记录和管理各气瓶的检测信息和气瓶状况;在对气瓶进行报废处理时,记录和管理气瓶报废处理情况。同时,定期将气瓶检测信息或报废处理信息交换给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子系统进行统一管理。3. 瓶装液化气供应移动监管子系统该系统主要是在瓶装液化气运输、配送、检查、执法过程中,通过移动终端记录和上报各相关信息,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发送到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子系统进行统一处理。4. 瓶装液化气供应便民服务子系统该系统主要用于通过网络向用户提供方便快捷服务。一方面,用户利用该系统的手机客户端可查询各类用气安全知识和法规;另一方面,用户可通过手机客户端读取用户安全供气卡信息实现网上订气服务,同时可通过手机客户端通过读取气瓶标签信息及时查询该气瓶状态和充装信息。5. 数据采集和通信管理子系统该系统主要面向互联网和移动专网提供各类访问和接入服务,是为了确保网络访问安全的一种缓冲机制,各类用户通过互联网或移动专网对后台系统的访问请求要通过本系统处理后,转发给其它系统处理。6. 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子系统该系统在对液化气气瓶、液化气用户、液化气经营设施、液化气运输车辆、液化气送气工等资料进行统一管理的基础上,通过外围其它子系统获取各类信息,并对这些信息进行处理、分析和判断,从而实现对液化气供应检测、充装、运输、销售、配送、使用的全过程监管,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预警。7. 基础信息录入和管理单机系统(临时)考虑到从应用系统开发到整个项目正式投入使用需要较长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各充装站需要同步进行气瓶信息录入并安装电子标签;企业需要同步进行用户信息录入,并发放用户身份认证卡,因此中标人需要先期开发一个单机运行的信息录入和管理临时系统,可录入和管理气瓶信息、用户信息,并可与二维码标签识读终端连接,读入和保存相关二维码信息。同时要支持录入信息的批量导出和网络上传功能。五、 系统设计方案5.1瓶装液化气充装监管系统5.1.1概述本系统主要用于各充装站作业过程的现场监管。一方面,接收各充装枪(灌装秤)发出的充装请求,在接收到充装请求信息后,本系统利用其中的气瓶标签信息在本地数据库中查找所对应的气瓶资料,当判断该气瓶为自有产权瓶、非报废瓶、检测未到期且处于可充装状态时,本系统向相关充装枪发出充装指令,否则发出不予充装指令;另一方面,在充装完毕后,相应充装枪向本系统报告气瓶自身重量、充装液化气重量等信息,由本系统对这些充装信息进行管理,并定期将这些信息发送到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系统统一管理。5.1.2系统主要功能 充装监管控制本系统接收后端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系统的指令启动或关闭本站的充装监管功能。充装监管功能未启动时,由各充装枪自身的灌装管理系统进行充装控制,充装监管功能启动后,由本系统向各充装枪的灌装管理系统发送充装指令进行控制。 可充装气瓶信息同步处理安装在各充装站的充装监管系统与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系统接口,每天定期(或根据操作人员手动操作)从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系统接收和更新各充装站可充装的气瓶数据,然后保存在本站充装监管系统数据库中。 充装工作业登记充装工每次上班准备开始作业前,首先利用气瓶标签扫描器读取本人身份卡(二维码)进行作业身份登记,本站充装监管系统在确认充装工分身后,记录当班次该充装枪的充装工身份,并向相应充装枪灌装管理系统发送指令启动对应充装枪的充装许可功能。 充装工作业退出充装工每次充装作业完毕准备关闭充装枪前,利用气瓶标签扫描器读取本人身份卡申请作业退出,本站充装监管系统向相应充装枪灌装管理系统发送指令关闭对应充装枪的充装许可功能,并记录退出时间。或者该充装枪在规定时间内一直未进行充装作业时,本站充装监管系统自动向相应充装枪灌装管理系统发送指令关闭对应充装枪的充装许可功能。 液化气充装管理在启动各充装枪充装许可功能后,每次充装气瓶时,充装人员利用安装在充装枪上的气瓶标签扫描器读取气瓶上的标签信息,并发送给本站充装监管系统,然后由本站充装监管系统首先查询可充装气瓶管理数据库中是否有该气瓶信息,若可查询到该气瓶信息,则由本站充装监管系统向相应的充装枪灌装管理系统发送指令打开对应的充装枪阀门充装气瓶。若查询不到该气瓶信息,则由本站充装监管系统向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系统(中心监管平台)提出充气申请,中心监管平台在确认该气瓶可充装后,则向本站的充装监管系统发送充装许可指令,本站充装监管系统接到指令后向相应的充装枪灌装管理系统发送指令打开对应的充装枪阀门充装气瓶。每次充装完毕后,本站充装监管系统要记录相关充装信息。 气瓶充装信息反馈处理安装在各充装站的充装监管系统与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系统(中心监管平台)接口,每天定期(或根据操作人员手动操作)由各站充装监管系统将当天已充装的气瓶信息发送给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系统(中心监管平台)进行管理,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系统(中心监管平台)在接收到气瓶充装信息后,首先判断该气瓶是否已有当天充装记录,若已有当天充装记录则系统自动生成相应的报警信息;若无当天充装记录,则相应修改气瓶充装状况、气瓶流转环节信息、气瓶当前持有者身份信息等内容。 气瓶充装记录查询系统提供时间段等查询条件,并根据操作人员的选择则列表显示选定时间段内本充装站所充装过的全部气瓶记录,包括气瓶标签编号、气瓶企业钢码、气瓶权属单位、气瓶规格、充装前气瓶重量、充装后气瓶重量、充装站名称(编号)、充装枪编号、充装工从业身份认证卡编号、充装时间等。 液化气充装情况统计系统提供时间段等过滤条件,并可根据操作人员的选择分类统计本站点在所选时间段内充装50Kg、15Kg、5Kg气瓶数量以及充装液化气总重量,并提供相应的月报、季报和年报。 充装工工作量统计系统提供时间段等过滤条件,并可根据操作人员的选择分类统计本站点所有充装工在所选时间段内充装50Kg、15Kg、5Kg的气瓶数量,并提供相应的月报、季报和年报。 与站点收银系统接口在每次充装气瓶后,由本站充装监管系统通过标准接口将相关气瓶充装信息及时发送到本站收银系统(如果有的话)管理,内容包括气瓶标签编号、气瓶企业钢码、气瓶权属单位、气瓶规格、充装液化气重量、充装站名称(编号)、充装时间等。 充装站管理人员配置管理系统提供充装站管理人员和权限配置管理功能,可对各充装站管理人员进行配置管理,包括充装站管理人员姓名、工作证编号、身份证号码、用户名、登录密码、联系电话、角色等。其中角色包括充装站系统管理员、充装站负责人、充装站管理人员等类型。 充装站充装工配置管理系统提供充装站充装工配置管理功能,可对各充装站充装工进行配置管理,包括充装工姓名、工作证编号、身份证号码、从业身份认证卡编号等。 历史数据的清理系统定期自动删除本站一年前的瓶装液化气充装记录的历史数据。5.2液化气气瓶检测和报废处理监管系统5.2.1概述本系统主要用于各气瓶检测站作业过程的现场监管。一方面,在气瓶检测时利用专用气瓶标签扫描终端读取气瓶标签信息,打开该气瓶信息表,并记录本次检测信息;另一方面,在气瓶报废处理时,利用专用气瓶标签扫描终端读取气瓶标签信息,打开该气瓶信息表,并记录报废处理情况。5.2.2主要功能 检测工作业登记检测工每次上班准备开始作业前,首先利用专用气瓶标签扫描器读取本人从业身份卡(二维码)进行作业身份登记,本站检测和报废监管系统在确认检测工分身后,记录当班次该气瓶检测位的检测人员身份。 检测工作业退出检测工每次检测作业完毕准备退出扫描终端前,利用气瓶标签扫描器读取本人从业身份认证卡申请作业退出,本站检测和报废监管系统关闭该扫描终端气瓶标签扫描功能,并记录退出时间。或者在该扫描终端在规定时间内一直未进行气瓶扫描作业时,本站检测和报废监管系统自动关闭该扫描终端气瓶标签扫描功能,并记录退出时间。 气瓶检测管理检测站配置的移动气瓶标签扫描终端提供相应的气瓶检测结果录入功能,在每次气瓶检测完毕后,当班检测工利用移动气瓶标签扫描终端读取该气瓶标签信息或手工录入气瓶钢码编号,然后选择录入相应的检测结论,系统则自动生成相应的气瓶检测记录,包括气瓶标签编号、气瓶钢码编号、气瓶规格、检测站名称(编号)、检测工身份认证卡编号、本次检测时间、下次检测时间、检测结论,并将相应的检测记录保存到本站检测和报废监管服务器(黑匣子)数据库中。 气瓶报废处理检测站配置的移动气瓶标签扫描终端提供相应的气瓶报废处理结果录入功能,在每次气瓶报废处理时,当班检测工利用移动气瓶标签扫描终端读取该气瓶标签信息或手工录入气瓶钢码编号,然后选择录入相应的报废处理情况,系统则自动生成相应的气瓶报废处理记录,包括气瓶标签编号、气瓶钢码编号、气瓶规格、检测站名称(编号)、检测工身份认证卡编号、报废处理时间、报废处理情况,并将相应的报废处理记录保存到本站检测和报废监管服务器(黑匣子)数据库中。 气瓶检测信息反馈处理安装在各检测站的检测和报废处理监管系统与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系统(中心监管平台)接口,每天定期(或根据操作人员手动操作)由各站检测和报废处理监管系统将当天已检测过的气瓶信息发送给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系统(中心监管平台)进行管理。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系统(中心监管平台)在接收到气瓶检测信息后,查找该气瓶的基本信息,并根据接收到的该气瓶的检测信息,对应修改相关内容。 气瓶报废处理信息反馈处理安装在各检测站的检测和报废处理监管系统与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系统(中心监管平台)接口,每天定期(或根据操作人员手动操作)由各站检测和报废处理监管系统将当天已报废处理过的气瓶信息发送给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系统(中心监管平台)进行管理。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系统(中心监管平台)在接收到气瓶报废处理信息后,查找该气瓶的基本信息,并根据接收到的该气瓶的报废处理信息,对应修改相关内容。 气瓶检测记录查询系统提供时间段等查询条件,并根据操作人员的选择则列表显示选定时间段内本检测站所检测过的全部气瓶记录,包括气瓶标签编号、气瓶企业钢码、检测站名称(编号)、检测工身份认证卡编号、检测结论、检测时间等。 气瓶检测情况统计系统提供时间段等过滤条件,并可根据操作人员的选择分类统计本站点在所选时间段内检测过的50Kg、15Kg、5Kg气瓶数量,并提供相应的月报、季报和年报。 气瓶报废处理记录查询系统提供时间段等查询条件,并根据操作人员的选择则列表显示选定时间段内本检测站所报废处理过的全部气瓶记录,包括气瓶标签编号、气瓶企业钢码、气瓶规格、检测站名称(编号)、检测工身份认证卡编号、报废处理情况、报废处理时间等。 气瓶报废处理情况统计系统提供时间段等过滤条件,并可根据操作人员的选择分类统计本站点在所选时间段内报废处理过50Kg、15Kg、5Kg的气瓶数量,并提供相应的月报、季报和年报。 检测工工作量统计系统提供时间段等过滤条件,并可根据操作人员的选择分类统计本站点所有检测工在所选时间段内检测或报废处理过50Kg、15Kg、5Kg的气瓶数量,并提供相应的月报、季报和年报。 检测站管理人员配置管理系统提供检测站管理人员和权限配置管理功能,可对各检测站管理人员进行配置管理,包括检测站管理人员姓名、工作证编号、身份证号码、用户名、登录密码、联系电话、角色等。其中角色包括检测站系统管理员、检测站负责人、检测站管理人员等类型。 检测站检测工配置管理系统提供检测站检测工配置管理功能,可对各检测站检测人员进行配置管理,包括检测工姓名、工作证编号、身份证号码、身份认证卡编号等。 历史数据的清理系统定期自动删除本站一年前的液化气气瓶检测和报废处理记录的历史数据。5.3瓶装液化气供应移动监管系统5.3.1概述该系统主要是安装在移动终端上,一方面,供液化气运输车辆、供应站点和送气工使用,实现瓶装液化气运输、销售、配送过程的移动监管;另一方面,供政府部门各类检查执法人员使用,用于整个液化气供应市场的检查和执法。5.3.2系统主要功能(1) 液化气供应移动监管 瓶装液化气运输监管在气瓶装车时,每台危运车辆利用本车所配的移动终端读取读取各气瓶的标签信息,并由系统在线进行相关判断,若系统判断本车可装运该气瓶,同时车辆未超载,则系统允许装运该气瓶,且自动生成相应的气瓶运输记录,并同步修改该气瓶当前所处流转环节和当前持有者身份等信息;若系统判断本车不可运输该气瓶或车辆已超载,则系统给出明确提示,提醒现场作业人员不得继续手中的作业。 瓶装液化气供应监管在气瓶配送到供应站时,各供应站利用本站所配的移动终端读取各气瓶的标签信息,并由系统在线进行相关判断,若系统判断本供应站可接收该气瓶,同时本站液化气存量未超过设定值,则系统允许本供应站接收该气瓶,且自动生成相应的供应记录,并同步修改该气瓶当前所处流转环节和当前持有者身份等信息;若系统判断本供应站不可接收该气瓶或本站已超量存放瓶装液化气,则系统给出明确提示,提醒现场作业人员不得继续手中的作业。 瓶装液化气配送监管在气瓶交由送气工配送时,各送气工利用本人所配移动配送终端读取各气瓶的标签信息,并由系统在线进行相关判断,若系统判断本送气工可配送该气瓶,同时本送气工目前所接收的气瓶数量未超过设定值,则系统允许本送气工接收该气瓶,且自动生成相应的配送记录,并同步修改该气瓶当前所处流转环节和当前持有者身份等信息;若系统判断本送气工不可接收该气瓶或本送气工所接收气瓶已达到规定气瓶数量,则系统给出明确提示,提醒本送气工不得继续手中的作业。 瓶装液化气使用监管在气瓶送交用户时,各送气工利用本人所配的移动配送终端同时读取用户身份认证卡信息和气瓶标签信息,并由系统在线进行相关判断,若系统判断该用户身份有效,且该气瓶可配送给该用户使用,则系统允许将该气瓶送交该用户使用,且系统自动生成相应的用户使用记录,并同步修改该气瓶当前所处流转环节和当前持有者身份等信息,同时修改该气瓶的充装状态标志和该用户本月已供气数量等信息。若系统判断该用户不可接收该气瓶,则系统给出明确提示,提醒本送气工不得继续手中的作业。 送气任务单管理系统基于移动终端提供送气任务单转派处理功能。对于配有移动终端的供应站,系统可在其移动终端上列表显示该供应站接收到的所有待办送气任务单和已办送气任务单。对待办送气任务单,供应站可将各项任务转派给本站送气工处理,对已办送气任务单,供应站可点击查看各送气任务单目前的办理情况。与此同时,在各送气工的配送终端上,系统列表显示该送气工所接收到的待办送气任务单,当送气工将气送交用户,读取用户身份认证卡信息后,相关送气任务单自动办结。 气瓶回收管理在送气工、运输车辆或液化气经营站点在回收气瓶(空瓶或重瓶)时,送气工或液化气经营站点利用所配的移动终端读取气瓶标签信息,并由系统在线进行相关判断,若系统判断当前回收者可回收该气瓶,则系统允许回收该气瓶,且系统自动生成相应的回收记录,并同步修改该气瓶当前所处流转环节和当前持有者身份等信息。若系统判断当前回收者不可回收该气瓶,则系统给出明确提示,提醒当前回收者不得继续手中的回收气瓶作业。 用户入户安全检查管理在安全检查人员或送气工对用户进行入户检查时,首先利用检查终端或送气终端扫描用户身份认证卡,启动用户安全检查记录表,然后对照检查表记录各项内容,选定相应的检查结论,并将检查记录发送到中心监管平台处理。(2) 瓶装液化气检查执法 气瓶检查执法检查人员在对气瓶进行检查时,利用专用的移动检查终端读取各气瓶的标签信息,并通过在线方式获取该气瓶权属、检测时间、本次充装时间、当前使用状态等信息,供检查人员判断该气瓶是否处于合法状态,并对气瓶出厂编号、企业钢码编号、气瓶标签使用状况进行检查和校验,在发现问题后记录和上传现场检查情况和照片。 送气工检查执法检查人员在对送气工进行检查时,利用专用的移动检查终端读取各送气工的身份认证卡信息,并通过在线方式获取该送气工所属企业、发证时间、本次送气气瓶编码等信息,供检查人员判断该送气工身份是否合法,本次所送气瓶信息与系统记录的送气信息是否一致。并在发现问题后可记录和上传现场检查情况和照片。 配送车辆检查执法检查人员在对液化气配送车辆进行检查时,利用专用的移动检查终端读取各车辆身份认证卡信息,并通过在线方式获取该车辆车牌号、危运证号、所属企业、所服务企业、本次送气气瓶编码等信息,供检查人员判断该车辆是否合法,该车是否在违规运输其他企业气瓶、本次所运气瓶信息与系统记录的送气信息是否一致。并在发现问题后可记录和上传现场检查情况和照片。(3) 系统管理 用户登录需要使用移动终端的运输车辆、供应站、送气工等用户,在每次登录时均采用身份认证卡登录,系统在确定该身份认证卡有效后,启动该用户所允许访问的功能模块,并记录该用户的身份认证卡信息。对于检查执法用户,可直接采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用户退出系统提供手动操作退出功能,同时,也提供自动退出系统功能,当用户长时间没有进行相关操作时,系统自动退出。 移动检查软件在线更新本系统在接收到各移动安全检查终端每天第一次激活登录信息后,检验该终端的程序版本与目前的最新版本是否一致,若不一致,将最新的程序推送到该终端上自行升级。 移动检查终端数据同步当移动安全检查终端上所存储的某些数据与服务器上所保存的数据不一致时,通过本系统可将后台对应的数据同步到相应的终端上。5.4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系统5.4.1概述通过液化气充装子系统、液化气气瓶检测子系统、液化气移动监管子系统、卫星定位系统等前端系统采集各类信息,在此基础上,搭建相应的数据管理和分析平台,对所采集的各类信息进行判别和分析,实现对气瓶检测、充装、运输、配送、使用全过程的监管,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告警,并对相关异常情况处理提供决策支持。5.4.2系统主要功能(1) 液化气用户管理 燃气用户基本信息登记系统分别针对液化气居民用户、液化气单位用户提供标准的信息登记表,并提供相应的增、删、改、查和EXCELL导入功能,由燃气经营企业分别录入或导入其所服务的各类用户基本信息,包括用户名称(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用户类别(居民、非居民)、证件名称、证件编号、所在行政区、供气企业名称、供气站点名称、用户状态、用户身份认证卡编号等。在每次录入用户基本信息时,系统要通过用户身份证或暂住证号码或单位机构代码证编号(非居民用户)查询系统是否已录入该用户信息,若未录入该用户信息,则保存该用户信息;若已录入该用户信息,则系统提示该用户信息已存在,并进一步判断是否允许当前操作人员修改该用户信息,若不允许,则放弃保存该用户信息。若仅允许,则保存修改信息。 用户身份认证卡(安全供气卡)注册管理系统提供与液化气用户身份认证卡扫描终端的接口功能,注册时,企业操作人员利用扫描终端读取用户身份认证卡编号,系统在用户身份认证卡管理数据表中查询该卡是否已存在,若存在,系统则提示不允许注册,若不存在,系统则将注册企业名称和注册日期一并写入该用户身份认证卡管理数据表中,并相应修改该用户身份认证卡的使用状态。 液化气用户身份认证卡(安全供气卡)发放管理系统提供与用户身份认证卡二维码扫描终端的接口功能以及相关查询条件,发卡前,操作人员先查询到已录入系统中的当前用户基本信息,并利用扫描终端读取拟发用户身份认证卡基本信息。系统在对该用户信息和拟发用户身份认证卡信息进行全面判断的基础上,确定是否允进行当前的发卡操作,若系统判断允许进行当前的发卡操作,则将拟发用户身份认证卡与该用户进行信息绑定,并同步修改该用户身份认证卡的使用状态;若系统判断不能为该用户发卡,则自动取消当前发卡操作。发卡成功后,系统还要进一步判断以前是否已为该用户发放过身份认证卡,若已为该用户发放过身份认证卡,则系统还要将该用户原身份认证卡进行作废处理。 用户注销处理用户注销功能需要严格授权给液化气经营企业指定人员。注销时,操作人员需要通过用户身份认证卡编号或用户有效证件编号首先调出该用户基本信息,若确定要执行注销操作,系统则首先判断当前操作人员是否有权注销该用户,若系统判断允许进行当前的用户注销操作,则分别修改该用户的用户状态和该用户身份认证卡的使用状态。若系统判断不允许注销该用户,则自动取消当前用户注销操作。 用户暂停处理用户可依申请暂停用气,也可由系统判断后自动暂停。用户依申请暂停时,操作人员在通过用户身份认证卡编号或用户有效证件编号调出该用户基本信息后,若确定要执行用户暂停操作,系统则首先判断当前操作人员是否有权暂停该用户,若系统判断允许进行当前的用户暂停操作,则分别修改该用户的用户状态和该用户身份认证卡的使用状态。若系统判断不允许暂停该用户,则自动取消当前用户暂停操作。 用户恢复处理用户暂停和注销后可申请恢复供气。申请时,系统对用户提供的有效证件进行校验,若系统验证用户有效证件编号信息正确,且该用户处于“暂停”或“注销”状态,系统即可调出该用户详细信息供操作人员修改,修改完毕后保存,系统自动将用户状态修改为“正常”,该用户即得以恢复。(2) 液化气气瓶管理 液化气瓶基本信息管理系统提供气瓶基本信息增、删、改、查和EXCELL导入功能,可对液化气瓶的基本信息进行管理,包括气瓶出厂编号、企业钢码编号、型号、规格、瓶体重量、生产单位、生产日期、报废日期、所属企业名称、登记人姓名、登记时间、上次检测单位名称、上次检测日期、下次检测日期、气瓶标签编号、标签分配日期、气瓶充装状态、气瓶使用状况、气瓶流转状态、气瓶报废处理情况、报废处理日期、照片、气瓶当前流转环节、当前持有者身份、当前流转环节起始时间等。在每次保存录入的气瓶基本信息时,系统要通过企业钢码查询系统是否已保存该气瓶信息,若已保存则系统提示该瓶信息已录入,并放弃当前信息,且不得修改和删除任何有关该气瓶的任何基本信息。 液化气气瓶标签注册管理该功能仅供政府部门具有相关权限的工作人员使用。注册时系统提供气瓶标签编号批量录入和企业名称选择功能,在操作人员录入并保存相关信息后,系统则针对每一张气瓶标签生成一条注册记录,包括气瓶标签编号、注册企业名称、注册日期、使用状态等,将这些注册的气瓶标签和申请企业绑定。 气瓶标签分配管理系统提供与气瓶标签扫描终端的接口功能以及相关查询条件,分配标签前,操作人员先查询到已录入系统中的当前气瓶基本信息,并利用扫描终端读取拟分配气瓶标签信息。系统在对该气瓶基本信息和气瓶标签信息进行全面判断的基础上,确定是否允许进行当前的标签分配操作,若系统判断允许进行当前的标签分配操作,则将拟分配气瓶标签和该气瓶进行信息绑定,并同步修改该气瓶标签的使用状态;若系统判断不能为该气瓶分配标签,则自动取消当前的气瓶标签分配操作。标签分配成功后,系统还要进一步判断以前是否已为该气瓶分配过标签,若已为该气瓶分配过标签,则系统还要将该气瓶原有标签进行作废处理。(3) 站点从业人员管理 站点从业人员注册登记系统提供站点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增、删、改、查功能,可对站点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管理,包括从业人员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工种、资质证书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发证时间、到期时间、发证机关、所属站点类别、所属站点名称、所属企业、照片、受聘状态、身份认证卡编号、发卡日期。在每次保存录入的站点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前,系统要判断此前是否已录入该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若未录入该用户信息,则直接保存录入的用户信息;若已录入该用户信息,系统则要进一步判断是否允许保存或修改当前用户信息。若系统允许保存或修改当前用户信息,则要同步修改该用户受聘状态。 站点从业人员从业身份认证卡注册管理系统提供与站点从业人员从业身份认证卡扫描终端的接口功能,注册时,企业操作人员利用扫描终端读取从业身份认证卡编号,系统在站点从业人员从业身份认证卡管理数据表中查询该从业身份认证卡是否已存在,若存在,系统则提示不允许注册,若不存在,系统则将注册企业名称和注册日期一并写入该从业身份认证卡管理数据表中,并相应修改该从业身份认证卡的使用状态。 站点从业人员身份认证卡发放管理系统提供与站点从业人员身份认证卡扫描终端的接口功能以及相关查询条件,发卡前,操作人员先查询到已录入系统中的当前站点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并利用扫描终端读取拟发站点从业人员身份认证卡信息。系统在对当前站点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和该身份认证卡信息进行全面判断的基础上,确定是否允许进行当前的发卡操作,若系统判断允许进行当前的发卡操作,则将拟发从业人员身份认证卡和该从业人员进行信息绑定,并同步修改该从业人员身份认证卡的使用状态;若系统判断不能进行当前的发卡操作,则自动取消当前的发卡操作。发卡成功后,系统还要进一步判断以前是否已为当前站点从业人员发放过身份认证卡,若已为当前站点从业人员发放过身份认证卡,则系统还要将当前站点从业人员原身份认证卡进行作废处理。 站点从业人员解聘管理各站点可对站点从业人员进行解聘处理,系统提供相应的解聘管理功能。操作时,操作人员通过站点从业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查询条件检索到相关站点从业人员信息,在确认需要进行解聘处理后,则系统首先判断当前操作人员是否有权解聘当前站点从业人员,若允许进行解聘操作,系统自动将该站点从业人员的受聘状态修改为“待聘”,并将该站点从业人员从业身份认证卡进行作废处理。 站点从业人员禁聘处理和解除政府管理部门和燃气协会可对站点从业人员进行禁聘处理和解除操作,系统提供相应的管理功能。禁聘处理操作时,操作人员通过站点从业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认证卡编号等查询条件检索到相关站点从业人员信息,在确认需要进行禁聘操作后,系统自动将该站点从业人员的受聘状态修改为“禁聘”,并将该站点从业人员从业身份认证卡进行作废处理。解除操作时,操作人员通过站点从业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查询条件检索到相关站点从业人员信息,在确认需要进行解除操作后,系统自动将该站点从业人员的受聘状态修改为“待聘”即可。(4) 液化气气瓶流转管理 液化气气瓶检测管理本系统与安装在各检测站的气瓶检测和报废处理监管系统接口,每天定期接收各检测站当天的气瓶检测信息,并根据所接收的信息,对应修改各相关气瓶基本信息表中的气瓶检测内容。 液化气气瓶报废管理本系统与安装在各检测站的气瓶检测和报废处理监管系统接口,每天定期接收各检测站当天的气瓶报废处理信息,并根据所接收的信息,对应修改各相关气瓶基本信息表中的报废处理内容,并将该气瓶对应的标签相关使用状态修改为“作废”,并记录作废时间。 可充装气瓶信息同步处理本系统与安装在各充装站的液化气充装管理系统接口,每天定期检索各液化气经营企业可充装气瓶信息,并将各企业的可充装气瓶信息(包括气瓶标签编号、气瓶企业钢码、气瓶权属单位、气瓶规格)同步到该企业各充装站液化气充装管理系统的可充装气瓶管理数据库中。 充装监管控制系统提供充装监管控制功能,可向所有充装站或某一充装站站点服务器发送指令,启动或关闭该站充装监管功能,启动充装站充装监管功能后,由该站充装监管系统进行充装控制;关闭充装站充装监管功能后,由该站各充装枪的灌装管理系统自行进行充装控制。 气瓶充装信息反馈处理本系统与安装在各充装站的液化气充装管理系统接口,每天定期(或根据用户操作)由各充装站的液化气充装管理系统将当天已充装的气瓶信息发送给本系统进行记录和管理,本系统在接收到气瓶充装信息后,首先查询该气瓶是否已有当天充装记录,若已有当天充装记录则系统自动生成相应的报警信息,告知管理部门该气瓶所属企业违规充装气瓶;若无当天充装记录,则修改该气瓶的充装状态和当前流转环节等信息。 瓶装液化气运输管理通过各运输车辆配置的移动监管终端接收气瓶装运信息,并对这些信息进行判别和记录管理,发现运输车辆违规装运、超载运输等异常情况及时告警。 瓶装液化气供应管理通过各供应站配置的移动监管终端接收气瓶供应信息,并对这些信息进行判别和记录管理,发现供应站违规接收气瓶、超量存放重瓶等异常情况及时告警。 瓶装液化气配送管理通过各送气工配置的移动监管终端接收气瓶配送信息,并对这些信息进行判别和记录管理,发现送气工违规运送气瓶、超量运送气瓶等异常情况及时告警。 瓶装液化气使用管理通过各送气工配置的移动监管终端接收气瓶用户使用信息,并对这些信息进行判别和记录管理,发现送气工违规送气、用户超量用气等异常情况及时告警。 气瓶回收管理通过各送气工、运输车辆或液化气经营站点配置的移动监管终端接收气瓶(空瓶或重瓶)回收信息,并对这些信息进行判别和记录管理,发现送气工、运输车辆或液化气经营站点违规回收气瓶等异常情况及时告警。 用户安全检查管理通过安全检查人员检查终端或送气工的送气终端接收各类用户入户安全检查信息,并将相应的用户入户安全检查信息通过接口发送给燃气智能监管平台处理。(5) 液化气供应查询统计 液化气使用记录查询系统提供选择用户和选择气瓶两种方式查询某一时间段内的使用记录,当选择用户查询时,可通过用户名称、地址、相关证件编号、用户身份认证卡编号等方式选定用户,系统则列表显示选定时间段内该用户所使用过的全部气瓶记录,包括气瓶标签编号、气瓶企业钢码编号、气瓶权属单位、供气站点、送气时间。当选择气瓶查询时,系统可通过气瓶企业钢码编号或气瓶标签编号选定气瓶,系统则列表显示选定时间段内使用过该气瓶的全部用户记录,包括用户名称、地址、用户身份认证卡编号、送气时间。 液化气运输记录查询系统提供选择车辆和选择气瓶两种方式查询某一时间段内的运输记录,当选择车辆查询时,可通过车牌号选定车辆,系统则列表显示选定时间段内该车辆所运输过的全部气瓶记录,包括气瓶标签编号、气瓶企业钢码编号、气瓶权属单位、起运站点、装运时间。当选择气瓶查询时,系统可通过气瓶企业钢码编号或气瓶标签编号选定气瓶,系统则列表显示选定时间段内运输过该气瓶的全部车辆记录,包括车牌号、所属企业名称、起运站点、装运时间。并可查看相应的车辆运输轨迹。 液化气供应记录查询系统提供选择供应站点和选择气瓶两种方式查询某一时间段内的供应记录,当选择供应站点查询时,可通过供应站点名称选定供应站,系统则列表显示选定时间段内该供应站所供应过的全部气瓶记录,包括气瓶标签编号、气瓶企业钢码编号、气瓶权属单位、接收时间。当选择气瓶查询时,系统可通过气瓶企业钢码编号或气瓶标签编号选定气瓶,系统则列表显示选定时间段内接收过该气瓶的全部供应站记录,包括供应站名称、地址、权属单位名称、接收气瓶时间。 液化气配送记录查询系统提供选择送气工和选择气瓶两种方式查询某一时间段内的送气记录,当选择送气工查询时,可通过送气工姓名、送气证编号、身份证号码、身份认证卡编号等方式选定送气工,系统则列表显示选定时间段内该送气工所送过的全部气瓶记录,包括气瓶标签编号、气瓶企业钢码编号、气瓶权属单位、供气站点名称、送气时间,并可查看相应的送气轨迹。当选择气瓶查询时,系统可通过气瓶企业钢码编号或气瓶标签编号选定气瓶,系统则列表显示选定时间段内送过该气瓶的全部送气工记录,包括送气工姓名、身份认证卡编号、所属站点名称、送气时间,并可查看相应的送气轨迹。 气瓶充装记录查询系统提供选择充装站和选择气瓶两种方式查询某一时间段内的充装记录,当选择充装站查询时,可通过充装站名称选定充装站,系统则列表显示选定时间段内该充装站所充装过的全部气瓶记录,包括气瓶标签编号、气瓶企业钢码编号、气瓶权属单位、充装前气瓶重量、充装后气瓶重量、充装时间。当选择气瓶查询时,系统可通过气瓶企业钢码编号或气瓶标签编号选定气瓶,系统则列表显示选定时间段内充装过该气瓶的全部充装站记录,包括充装站名称、权属单位名称、充装气瓶时间。 气瓶检测记录查询系统提供选择检测站和选择气瓶两种方式查询某一时间段内的检测记录,当选择检测站查询时,可通过检测站名称选定检测站,系统则列表显示选定时间段内该检测站所检测过的全部气瓶记录,包括气瓶标签编号、气瓶企业钢码编号、气瓶权属单位、检测结论、检测时间。当选择气瓶查询时,系统可通过气瓶企业钢码编号或气瓶标签编号选定气瓶,系统则列表显示选定时间段内检测过该气瓶的全部检测站记录,包括检测站名称、检测气瓶时间、检测结论。 气瓶报废处理记录查询系统提供选择检测站和选择气瓶两种方式查询某一时间段内的报废处理记录,当选择检测站查询时,可通过检测站名称选定检测站,系统则列表显示选定时间段内该检测站所报废处理过的全部气瓶记录,包括气瓶标签编号、气瓶企业钢码编号、气瓶权属单位、报废处理情况、报废处理时间。当选择气瓶查询时,系统可通过气瓶企业钢码编号或气瓶标签编号选定气瓶,系统则显示该气瓶报废处理记录,包括检测站名称、报废处理情况、报废处理时间。 气瓶当前持有者查询系统提供气瓶权属企业名称、气瓶企业钢码编号、气瓶标签编号等查询条件,可根据操作人员选择显示所选气瓶当持有者信息,包括气瓶标签编号、气瓶出厂编号、气瓶企业钢码编号、权属单位、当前流转环节名称、当前持有者身份、当前环节起始时间、当前所在位置(当前持有者地址)。并可点击当前持有者身份查看当前持有者详细信息。 流失气瓶查询和追踪系统提供气瓶权属企业名称、气瓶企业钢码编号、气瓶标签编号等查询条件,可根据操作人员选择列表显示气瓶当前流转状态为“流失”的气瓶信息,包括气瓶标签编号、气瓶出厂编号、气瓶企业钢码编号、权属单位、流失环节、气瓶当前持有者身份、流失时间。同时在列表中可点击气瓶当前持有者身份查看当前持有者详细信息,并可点击气瓶出厂编号自动追踪该气瓶目前已被哪家企业非法占有。 过期未检气瓶查询系统提供气瓶权属企业名称查询条件,可根据操作人员选择列表显示符合条件的过期未检气瓶信息,包括气瓶标签编号、气瓶出厂编号、气瓶企业钢码编号、权属单位、气瓶使用状况、当前流转环节、当前持有者身份、过期时间。同时在列表中可点击当前持有者身份查看当前持有者的详细情况。 报废气瓶查询系统提供气瓶权属企业名称查询条件,可根据操作人员选择列表显示符合条件的仍未报废处理的报废气瓶信息,包括气瓶标签编号、气瓶出厂编号、气瓶企业钢码编号、权属单位、气瓶使用状况、当前流转环节、当前持有者身份、报废时间。同时在列表中可点击当前持有者身份查看当前持有者的详细情况。 用户异常用气情况查询系统提供液化气供气企业、用户所在区、时间段等查询条件,可根据操作人员选择列表显示各企业或各区在选定时间段内各类用户异常用气情况。包括用户名称、地址、身份认证卡编号、时间、当月用气量等。 重瓶存放情况查询系统提供相应的站点名称、车辆车牌号、送气工编号等查询条件,系统可根据操作人员的选择,列表显示选择的对象当前所持有的重瓶信息。 液化气用户情况统计系统提供行政区划、液化气经营企业和登记时间段选择条件,可根据操作人员的选择分类统计选定时间段内各相关区或各相关企业用户数量,包括开户总数、供气居民用户数量、供气非居民用户数量、停用用户数量。当没有选定时间段时,则统计全部相关数据,下同。 用户身份认证卡使用情况统计系统提供液化气经营企业和注册时间段选择条件,可根据操作人员选择统计选定时间段内各相关企业用户身份认证卡注册和使用情况,包括注册总数、启用数量、未启用数量、作废数量。 液化气气瓶总体统计系统提供液化气经营企业、气瓶登记时间段选择条件,可根据操作人员选择统计选定时间段内各相关企业气瓶登记和使用情况,包括登记气瓶总数、在用瓶数量、流失气瓶数量、超期未检瓶数量、报废瓶数量、50kg气瓶数量、15kg气瓶数量、5kg气瓶数量。 液化气气瓶标签使用情况统计系统提供液化气经营企业、标签注册时间段选择条件,可根据操作人员选择统计选定时间段内各相关企业气瓶标签注册和使用情况,包括注册总数、启用数量、未启用数量、作废数量。 气瓶检测情况统计系统提供气瓶检测站选择、液化气经营企业选择和检测时间段选择条件,可根据操作人员选择分类统计选定时间段内各相关检测企业检测气瓶情况或各相关液化气经营企业送检气瓶情况,包括检测气瓶总数、合格气瓶数量、报废气瓶数量。 气瓶报废处理情况统计系统提供液化气经营企业、报废时间段选择条件,可根据操作人员选择统计选定时间段内各相关企业报废气瓶处理情况,包括报废气瓶总数、已报废处理数量。 液化气充装情况统计系统提供企业、站点、时间段等过滤条件,可根据操作人员的选择分类统计各企业或选定企业各站点在所选时间段内充装50Kg、15Kg、5Kg、2Kg气瓶数量以及充装液化气总重量,并提高月报、季报和年报。 液化气供应情况统计系统提供企业、供应站、时间段等过滤条件,可根据操作人员的选择统计选定企业各站点在所选时间段内供应50Kg、15Kg、5Kg、2Kg气瓶数量以及供应液化气总重量。 液化气运输情况统计系统提供液化气经营企业、时间段等过滤条件,可根据操作人员的选择统计选定企业内各运输车辆在所选时间段内装运50Kg、15Kg、5Kg、2Kg气瓶数量以及运输总重量。(6) 燃气运输车辆监控 燃气运输企业登记管理系统提供燃气运输企业基本信息增、删、改、查功能,可对燃气运输企业的基本信息进行管理,包括运输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姓名、联系电话、营业执照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危运证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下次年审时间等。 燃气运输车辆注册登记系统提供燃气运输车辆基本信息增、删、改、查功能,可对燃气运输车辆的基本信息进行管理,包括车辆车牌号、车辆型号、车辆规格、载重量、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危运证编号、发证时间、作废时间、发证机关、车辆签约状态、所服务的燃气经营企业名称、车辆身份认证卡编号、发卡日期、车辆照片、所属运输企业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在每次保存录入的运输车辆基本信息前,系统要通过车辆车牌号查询此前是否已录入该车辆基本信息,若未录入该车辆信息,则系统直接保存录入的该车辆基本信息;若已录入该车辆信息,则系统要根据该车辆当前的签约状态来判定是否保存目前的录入或修改信息。同时,要求本系统提供车辆信息同步操作功能,可根据需要将燃气运输车辆基本信息同步到燃气安全智能监管平台。 燃气运输车辆身份认证卡注册管理系统提供与车辆身份认证卡扫描终端的接口功能,注册时,企业操作人员利用扫描终端读取车辆身份认证卡编号,系统在车辆身份认证卡管理数据表中查询该车辆身份认证卡是否已存在,若存在,系统则提示不允许注册,若不存在,系统则将注册企业名称和注册日期一并写入该车辆身份认证卡管理数据表中,并相应修改该车辆身份认证卡管理数据表中的使用状态。 燃气运输车辆身份认证卡发放管理系统提供与车辆身份认证卡扫描终端接口功能,发卡前,操作人员通过车牌号、危运证编号等查询条件,选择相应的运输车辆,然后通过扫描终端读取车辆身份认证卡信息。系统在对当前运输车辆基本信息和该运输车辆身份认证卡信息进行全面判断的基础上,确定是否允许进行当前的发卡操作,若系统判断允许进行当前的发卡操作,则相应修改该运输车辆基本信息表中的相关身份认证卡信息和该身份认证卡数据表中的持有者信息,并同步修改该运输车辆的签约状态和该运输车辆身份认证卡的使用状态;若系统判断不能为该运输车辆发放身份认证卡,则自动取消当前的发卡操作。发卡成功后,系统还要进一步判断以前是否已为该运输车辆发放过身份认证卡,若已为该运输车辆发放过身份认证卡,则系统还要将该运输车辆原身份认证卡进行作废处理。 燃气运输车辆解约管理液化气经营企业可对运输车辆进行解约处理,系统提供相应的解约管理功能。操作时,操作人员通过车牌号、危运证编号等查询条件检索到相关运输车辆基本信息,在确认需要进行解约处理后,则系统首先判断当前操作人员是否有权解约当前运输车辆,若系统判断允许进行当前的解约操作,则自动将该运输车辆基本信息表中的签约状态修改为“解约”,并将该车辆身份认证卡进行作废处理。 燃气运输车辆禁约处理和解除政府管理部门可对燃气运输车辆进行禁约处理和解除操作,系统提供相应的管理功能。禁约处理时,操作人员通过车牌号、危运证编号等查询条件检索到相关运输车辆基本信息,在确认需要进行禁约操作后,系统自动将该运输车辆基本信息表中的签约状态修改为“禁约”,并将该车辆身份认证卡进行作废处理。解除禁约操作时,操作人员通过车牌号、危运证编号等查询条件检索到相关运输车辆基本信息,在确认需要进行解除操作后,系统自动将该运输车辆基本信息表中的签约状态修改为“解约”。 燃气运输车辆综合监控系统通过数据采集和通信管理子系统,实时接收各燃气运输车辆的GPS定位信息,结合电子地图可实时显示全部或部分燃气运输车辆的当前位置,并通过不同的图标颜色区分车辆的行驶、停车状态,同时可根据系统设定的时间间隔(5-30秒不等)自动刷新各燃气运输车辆的最新位置。在实时监控过程中,当电子地图放大到一定比例后,要求能在表示各燃气运输车辆的图标周边合适位置显示该车辆的车牌号、当前行驶速度等信息。当用鼠标双击某车辆图标时,能显示该车辆详细的基本信息和当前行驶状态信息。 燃气运输车辆实时追踪当需要对某台车辆进行实时追踪时,系统自动最大化地显示该车辆的当前位置和前5分钟的行车轨迹, 并根据系统设定的时间间隔(5-30秒不等)自动刷新该车辆的最新位置,在地图上以不断前行的线条连续地描述所需监控车辆的运行路线。同时,实时显示该车辆当前车速、行驶状态等信息。 历史轨迹回放要求系统能保存各燃气运输车辆过去3个月的GPS监控数据,以便监管人员可回放任一燃气运输车辆过去3个月内任一时间段内详细行驶轨迹。回放车辆行驶轨迹时,要求在电子地图上标绘行车路线,同时同步显示该车的行驶速度、行驶状态等内容。 超速报警系统对接受的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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