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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综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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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综合研究湖南省 江华瑶族自治县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 综合研究 江华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一年二月 目 录 1前 言 3第一章 县域概况 3一、自然条件 3二、社会经济条件 4三、矿产资源 7第二章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研究 7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现状 9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需求形势 11三、地质背景与主要控矿因素 16四、主要找矿潜力与成矿预测 17五、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29六、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政策措施建议 ...

江华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综合研究
湖南省 江华瑶族自治县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 综合研究 江华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一年二月 目 录 1前 言 3第一章 县域概况 3一、自然条件 3二、社会经济条件 4三、矿产资源 7第二章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研究 7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现状 9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需求形势 11三、地质背景与主要控矿因素 16四、主要找矿潜力与成矿预测 17五、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29六、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政策措施建议 34第三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调查与规划研究 34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34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36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布局 44四、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划分 49五、采矿权设置与投放 51六、矿产资源整合 55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调整 60八、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及开采准入条件 62九、矿产资源的节约与综合利用 63第四章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研究 63一、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65二、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分布特征 66三、上轮规划指标落实情况 68四、上轮规划实施后产生的积极影响 70五、上轮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71六、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原则 73七、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方法 73八、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及范围 76九、矿山环境监测工程 80第五章 矿产资源规划实施保障体系研究 80一、制定完善操作性强的地方性配套法规 80二、健全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行政保障机制 84三、加强矿资源规划实施的经济制约保障机制 88四、建立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社会保障机制 90五、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科技创新与人才保障机制 91六、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宣传教育 93七、构建保障规划实施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前 言 为实现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对矿产资源管理目标和发挥市场配置矿产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对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优化矿山开发利用布局,实现资源整合和有序开采,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促进全县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有关要求,结合全县的实际情况,《江华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第二轮规划)工作方案拟定对四个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综合研究。研究的主要任务是:1、以2007年底数据为基础,分析全县主要矿产资源现状、经济社会需求和保障能力;总结全县矿产资源勘查工作程度、勘查工作和管理工作现状,分析其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研究全县成矿地质条件和成矿规律,分析全县主要矿产的资源潜力;以主要矿产为重点,进行成矿区带划分和成矿预测,圈定成矿远景区;合理划分勘查规划分区,对全县规划期内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工作进行部署。2、研究江华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现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矿业布局结构。研究分析江华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及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对全县矿产开发规划分区,提出规划期内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的部署建议和提出矿产开发的准入条件及保护的政策措施建议。3、客观评价第一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期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和存在问题;客观分析全县矿山环境存在的问题与现状特征,并分析其危害程度;对全县的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分析全县矿山环境调查、监测现状中存在的问题,探讨环境调查、监测技术和方案,提出矿山环境监测的方法和内容;在对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进行评估的基础上,明确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工作原则和内容,开展矿山环境影响分区评估,确定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划分矿山环境保护重点保护区、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和一般治理区;针对新建矿山、生产矿山和闭坑矿山,探讨建立完善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责任机制和补偿制度,研究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政策措施与建议。4、通过对江华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规划实施保障体系的研究现状、调查结果与规划实施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分析;系统研究了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法律保障措施、经济政策保障措施、行政保障措施、科技保障措施、人才保障措施等;提出了江华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保障体系建设的总体框架和具体措施;建立了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监督机制和责任体系,落实规划审查制度。 本专题研究经过资料收集、整理,实地调研和成果编制,是在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县级相关政府部门、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矿产资源管理科、资源储量科、地质环境科、地质勘查科以相关矿业企业(集团)的鼎力支持和指导下,由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编制完成。在此向所有对本专题提供支持和帮助的领导和专家表示由衷的谢意! 文本内容欠缺和错漏之处,敬请领导和专家批评指正。 第一章 县域概况 一、自然条件 江华瑶族自治县位于湖南省南端,隶属永州市。地理坐标:东经111°25′25″—112°12′35″,北纬24°38′35″—25°19′43″。东邻广东省连县、连南县,北连蓝山、宁远、道县,西接江永县和广西富川县,南靠广西钟山、贺州市。全县总人口451583人,其中56.91%为瑶族,是全国瑶族人口最多、湖南省唯一的瑶族自治县,被誉为“神州瑶都”。 江华瑶族自治县森林覆盖率达76.7%,有近5万亩的原始次森林,不仅山青水秀,而且空气质量好,负离子含量高,被誉为“华南之肺”和“天然氧吧”。作为潇湘和珠江的北江两江源头的江华,饮用的水源呈弱碱性,利于人体健康,是长寿之乡,也被外界称作是“最适宜人类居住的地方”。同时,近年来全县实施的“诚信江华”、“平安江华”、“文明江华”建设成效显著。2007年率先成为全县第一个金融安全区,是全省的金融生态建设先进县。 二、社会经济条件 江华是通“两广”达“三湘”的区位要地。特别是洛湛铁路穿越县城,铁路货运7个小时便可抵达湛江港。2011年将通车的永贺高速公路,南接广贺高速,北接厦蓉高速,使江华到广州的车程仅需3个小时,到桂林两江国际机场的高速公路车程仅需2个小时。江华资源非常丰富,山上有林产,全县有林地面积2400多平方公里,活立木蓄积量1154万立方米,有1300万立方米厚朴、15万亩黄皮;山下有矿产。 2007年全县地方生产总值为290177万元,比上年增长14.20%。其中矿业企业工业总产值合计4.46亿元。占地方生产总值的15.37% 三、矿产资源 (一)矿产资源特点 县域矿产资源丰富,全县已发现42个矿种,有价值的矿床、矿点113处。已探明储量的矿种19个、矿区(床、段)22处(大型矿床1处、中型矿床9处、小型矿床12处)。经省储委批准储量上平衡表的矿种18个、矿区(床、段)10处(大型稀土矿床1处,小型稀土矿2处、铁矿2处、钨锡矿1处、硫铁矿床1处共6处,小型矿床3处;伴生矿产达大型规模的镉矿床2个,达中型规模的银矿2个、硒矿2个、独居石矿床1个)。 稀土矿和褐钇钶(铌)矿是本县具有特色的潜在优势矿产,离子吸附型稀土、磁铁矿、铁、铜、硫铁、磷和伴生钛铁、银、铋、锆英石、独居石、硒、碲、钼等14种优势矿产的储量居永州市第一位。钨锡、冶金白云岩及伴生镉矿的储量居永州市第二位。其中离子吸附型稀土、褐钇钶(铌)、锆英石、碲矿上平衡表的储量居全省第一位。居全国前10名的有稀土矿、锡砂矿。具有重大开采价值的矿产资源有稀土、花岗岩、铁、金、白钨、高岭土等。 (二)矿产资源总的分布特点: 矿产资源总的分布特点为: (1)稀土矿 已探明离子吸附型稀土矿床3处:分布于本区南西面河路口镇的林家村、姑婆山扎头源矿段稀土矿、姑婆山矿段稀土矿、红花源矿段稀土矿,共计保有稀土氧化物资源储量104318吨,其中基础储量86284吨。 (2)钨锡矿 探明中型原生钨锡矿3处(河路口钨锡矿区北沟矿段、麻子湾矿段钨锡矿、石浪冲矿段钨锡矿)探明保有资源储量:钨金属量11883吨、伴生钨金属量260吨、锡金属量2643吨、伴生锡金属量2435吨, 另有钨锡砂矿点10余处。钨锡矿主要分布在河路口镇,其次分布在螃蟹木—麻江源一带,大部分钨锡矿床(点)地质工作程度较低,未进行详查与勘探。 (3)铜矿 探明储量的铜矿床1处,为铜山岭多金属矿(小型)。含铜1.24%,保有铜金属资源量32104吨,伴生铅、锌、银、铋、镉硒、碲矿。此外,还有崩塘铜多金属矿(小型)和大龙、大湾冲、两岔河铜矿点。 (4)铅锌矿 探明储量2处,庵堂岭铅锌银矿(小型)和铜山岭多金属矿(小型、伴生矿)。2处伴生银矿属中型,伴生镉矿属大型。全县累计保有资源储量铅金属69150吨(其中基础储量7527吨),锌金属81274吨(其中基础储量14550吨),银金属494吨(其中基础储量294吨),镉金属资源量1568吨。 (5)铁 探明储量铁矿床2处,江华码市大竹源铁矿(大型),保有铁矿石量资源量54990千吨;石浪冲铁矿(小型)。主要赋存于泥盆系中统棋子桥组和九嶷西体岩浆岩中,县域内铁矿、磁铁矿主要分布于河路口、码市、大锡等地。 (6)锰 主要赋存于石炭系下统岩关阶地层中,分布于北西面桥市镇的石龙村、桥头镇、大路铺。 (7)高岭土 探明储量4处,主要分布于河路口镇大干头、拔干头村鸡观山大哑漕、流车源上金丝木塘高岭土、扎头源花竹园等高岭土矿,预测储量94万吨。 (8)建材石料 主要赋存于泥盆系巨厚—厚层状灰岩地层中,主要分布于本区的中西部。 第二章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研究 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现状 (一)基础调查 截止到2007年底,全县已全面完成了1:50万重力磁测、遥感解译工作。完成了1:20万区域地质、水文地质、水系沉积物调查。2005年—2007年完成了1:5万矿产远景调查。 (二)矿产资源调查现状 区内先后由省地勘局区调队、417队、418队、冶金217队等地勘单位进行了大量的固体矿产勘查工作,对铜山岭多金属矿、河路口和姑婆山褐钇钶(铌)矿3个矿区进行了矿产地质勘探工作,对庵堂岭铅锌银矿、洪水冲一七工田铁矿和涛圩磷矿3个矿区、姑婆山稀土矿扎头源和红花源2个矿段进行了详细普查评价工作,并开展多个矿床、矿点的普查评价工作。全县已发现42个矿种,有价值的矿床、矿点113处。已探明储量的矿区(段)22处。 (三)矿产资源评价与勘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地质战线工作者的艰苦努力,江华瑶族自治县地质调查及勘查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基本上满足了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1、地质勘查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不健全 现行地质勘查管理法律法规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管理的需要,如没有规定探矿权退出机制,对最低勘查设入标准规定过低,对探矿权转让条件规定过低,地质勘查资质门槛过低等。 2、矿业市场建设不完善 我国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已发生重大变化,国家只对公益性的地质调查和少量高风险矿产勘查予以资金、项目安排,对实现资源开发利用的商业性质勘查工作的投资,主要靠市场解决。 目前,矿业市场的建立者、管理者和交易主体都是矿业权管理机关,这不符合市场经济的一般要求和规则,也不利于矿业权市场的。矿业权市场建设的不完善,导致商业性地质勘查偏重短期利益,加之,市场融资机制不健全,渠道步畅通,运行和管理机制不规范,直接影响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步伐。 3、准入条件要求过低,圈占地盘、圈而不探,重采不重探现象突出 近几年来,在矿产资源紧缺、矿“热”的形势下,国有、民营和外商投资者纷纷进入矿业市场,一方面增加了矿业的投入,另一方面由于现行的法规对申请探矿权的准入条件要求过低,一些不具备从事矿产勘查工作的高风险投资者,大量“圈占地盘”、“圈而不探”、重采不重探索,投机心态过重,炒作矿业权,使得从事矿产勘查工作的主力队伍国有地勘单位难以获取探矿权区块,勘查后备基地严重晃足,严重影响了矿产资源的勘查。 4、地质勘查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手段有待加强 从勘查对象的具体情况出发,地质勘查工作实行多种方法配合的综合化和按一定程序分阶段实施不同方法的系统化,在地质勘查中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特别是1999年开展国土资源大调查以来,姑婆山钨、锡,稀土矿资源调查中,实现找矿重大突破,就是地质方法、物化探、探矿工程、遥感技术、成果预测、科学研究的紧密结合所取得的。随着找矿难度越来越大,以寻找隐伏矿床为主的找矿阶段,须不断引进和运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武装勘查技术工作;加强成矿规律研究,普及“3S”技术应用,建立主要矿床类型成矿模式、地物化遥感综合找矿模式,进而建立起与之配套的地质矿产勘查技术模式系列,降低勘查风险,提高找矿效果。 新的找矿成果、新认识没有得到及时的很好的总结和深化,第二轮湖南省矿产资源成矿远景区划已过去10余年,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矿产勘查的需要。重要成矿区带的重大基础地质问题、勘查技术应用和成矿新理论的研究开展较少,不利用于全县勘查、找矿水平的总体提高,不利于突破性重大成果的取得。 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需求形势 (一)基础性地质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需求 江华瑶族自治县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工作重点配合永州市落实国家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和省级规划中部署的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工作项目,摸清资源潜力,为开展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提供服务;继续开展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质灾害调查,加强农业地质及生态环境地质调查,为永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基础性和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需求主要: 1、配合永州市完成1:5万区域矿产资源远景调查的物、化探手段,1:5万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调查、1:20万江永幅重力调查,为江华瑶族自治县找矿新突破提供技术支撑。 2、全县综合地质研究工作总体较滞后,近二十年来的地质成果没有得到很好的总结和提炼,影响今后地质勘查的工作方向和战略部署,急需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成矿远景区划。 3、永州市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开始于1999年,先后开展了姑婆山钨、锡,稀土矿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项目,发现了一大批重要矿产地和一些新的矿床类型。在找矿区位、新类型上取得了重要突破。需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筹措资金继续开展其它重要成矿区(带)的矿产资源潜力调查与远景评价,为地质勘查工作部署提供依据,为矿产资源勘查工作提供基地,为宏观调控探矿权市场奠定基础。 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处于矿产资源需求和消耗高潮,对基础性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调查要求越来越高。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矿产调查工作的重点是解决市、县重大的地质基础性问题、矿产资源保障问题、工农业生产的供水问题、生态环境与地质灾害治理等一系列重大的地质工作问题,以确保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有重点、按步骤的加强基础地质工作和勘查前期的调查评价工作,是缓解矿业权市场供需矛盾和资源瓶颈的关键和基础。 (二)矿产资源勘查需求形势 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江华的矿业得到长足发展。目前以地质找矿、采选冶及矿产品深加工等基本配套的矿业体系已初步形成和发展,并成为全市重要的有色金属材料基地,全国重要的稀土矿生产基地,非金属生产与加工也得到快速的发展与壮大。矿业的发展不仅对全县的经济腾飞起到重大的先导与推动作用,而且已成为全县一大支柱。发展、运用新理论、新方法,寻找深部矿、盲矿、隐伏矿、新类型矿产业。江华瑶族自治县地质工作程度比较高,新发现地表矿、浅表矿的可能性小,找矿难度越来越大,成为今后找矿工作取得突破的关键。 总体上矿产地质勘查工作面临任务重、压力大、难度高的局面。 三、地质背景与主要控矿因素 (一)地质背景 1、地层岩性 江华瑶族自治县区域内出露地层不全,自老至新出露的地层有震旦系、寒武系、泥盆系、石炭系、侏罗系、白垩系和第四系。铁矿主要赋存于泥盆系中统棋子桥组和九嶷西体岩浆岩中,锰矿主要赋存于石炭系下统岩关阶下段,铅锌矿主要赋存于泥盆系中统棋子桥组,稀土矿主要赋存于九嶷西体全风化花岗岩中,泥盆系巨厚—厚层灰岩为建材石料矿山的开采矿层。各地层岩性具体见地层岩性一览表2-1。 表2-1 江华瑶族自治县地层岩性一览表 界 系 统 组 地层 代号 厚度 (m) 岩 性 分布位置 新 生 界 第 四 系 全 新 统 Qh >5 上部:浅黄棕色粉砂土、粘土质粉砂土;下部:松散砂砾岩 主要分布于涔天河与西河两岸比高5~25m的三级阶地。 中生界 白垩系 下统 神皇山组 K1s 65- 500 紫红色中厚层状含钙质砂岩,上部夹紫红色粉砂质泥灰岩。 分布于江华瑶族自治县南东部的大锡圩。 侏罗系 下统 J1 280 浅灰白色厚-巨厚层状含砾长石石英砂岩、石英砂岩,夹细砂岩、砂岩及砂质泥岩。 零星分布于江华瑶族自治县南东部的边缘、中部东田镇的北西面。 上 古 生 界 石 炭 系 下统 大塘阶测水段 C1c 71.5- 110.5 灰、灰黄色砂质页岩、砂岩、黑色炭质页岩。 仅零星分布于江华瑶族自治县西部的白芒营镇。 岩关阶下段 C1y2 4~170 上部为灰色薄-中厚层状细晶灰岩。下部为含磷、锰岩系,灰黑色薄-中层状含泥质硅质岩、泥质灰岩夹燧石条带。 泥盆系 上统 锡矿山组 D3x 180- 489 灰色厚层状灰岩、白云质灰岩、泥质灰岩和泥灰岩。 主要分布于江华瑶族自治县西部的东田镇、黑山口、大路铺等地。 佘田桥组 D3s 318- 498.5 深灰色厚层癞痢状灰岩、夹薄层状泥质灰岩、泥灰岩。 中统 棋子桥组 D2q 41~ 541 为含铁、铅锌岩系,深灰、灰色隐晶质中—巨厚层状灰岩、白云岩、泥质灰岩及薄层状泥灰岩。 跳马涧组 D2t 205- 600 紫红、灰绿、灰色中厚层状泥质粉砂岩夹细粒石英砂岩、砂质页岩及含砾砂岩。 下统 D1 100- 400 紫红色中厚层状石英砂岩、泥质粉砂岩和砂质页岩及砾岩。 下 古 生 界 寒武系 上统 ∈3 201 深灰色厚层状泥质灰岩、浅变质中粒石英砂岩。 本系地层是区内出露的主要地层,全区广布。 中统 ∈2 683 深灰色浅变质细粒—中粒石英砂岩、板岩及炭质板岩。 下统 ∈1 425~ 800 深灰至黑色炭质板岩、硅质岩、砂岩、板岩及灰岩。 上元古界 震旦系 上统 灯影组 Zbdn 47~ 100 浅灰、灰白色厚至巨厚层状致密硅质岩。 江华瑶族自治县北东部的采育和码市分场等地 陡山沱组 Zbd 47 灰至灰黑色泥板岩夹薄层硅质板岩及含锰质泥岩。 2、岩浆岩 江华瑶族自治县境内出露的岩浆岩有加里东期九嶷西体岩体和姑婆山岩体两部分。 加里东期九嶷西体岩体在区域上的分布面积约129km2,在江华瑶族自治县北东角一带出露,岩性主要为角闪石黑云母二长花岗岩,为九嶷山复式岩体的一部分,由西向东主要由加里东期九嶷西体、燕山旱期金鸡岭岩体、印支期沙子岭岩体、燕山晚期西山岩体等数个岩体组成,主体侵入期为加里东期,侵入于寒武系。九嶷西体花岗岩主体副矿物有褐(磁)铁矿、钛铁矿、磷钇矿、独居石、绿帘石、锡石、锆石、钍石、黑钨矿、磷灰石。 姑婆山岩体分布的总面积约678km2,出露于江华瑶族自治县境内南西部的河路口镇,面积约199km2,岩性主要为中粗粒黑云母花岗岩,主体侵入期为燕山期,岩体北部及西部与寒武系及泥盆系接触,东部侵入印支期的大宁岩体中。姑婆山花岗岩主体副矿物有褐(磁)铁矿、钛铁矿、磷钇矿、独居石、锆石、钍石、铌钇矿、铌铁矿、黑钨矿、锡石、石榴石、绿帘石、磷灰石。 3、区域构造 江华瑶族自治县区域地质构造位于东西南岭复杂构造带的北缘,主体处于北东向九嶷山——永兴凹陷中部。隆起区发育北东向断褶带,凹陷区以近南北向断褶带为主,并穿插发育北东向断裂和次级褶皱,整体构造呈北北东——北东向。其主要褶皱有西边岭——河路口背斜、桥头铺——涛圩向斜、松光岭背斜、秦岩向斜、花江背斜、清山排顶——湘江口向斜、凌江——贝江向斜、新铺——黄楠倒转向斜、张家洞背斜、架对冲背斜、小锡——双鱼义背斜,主要断裂带有马皮洞——大明山压扭性断裂、沱江——涛圩压性断裂、红星——松光岭压性断裂、红星——桥市压性断裂、红星——沱江压扭性断裂、曹滩——秦岩压扭性断裂、绣球——大山口压扭性断裂。 (二)主要控矿因素 1、构造的控制作用 地质构造控制着区内内生矿产空间的展布、产出部位、规模产状和形态特征。 (1)纬向构造和经向构造与矿产的关系 纬向构造和经向构造是区内构造骨架,持续时间长,对岩浆活动及成矿的控制最为重要。区内南、北两条横亘东西的纬向构造都庞岭—铜山岭—九嶷山和花山——姑婆山——鹰阳关隆起控制区内分居南、北的两条东西向蕴矿带。它与经向构造花山隆起、西边岭—河路口背斜、九嶷山——萌渚岭隆起复合部位各种内生矿床、矿(化)点密集分布。 经向构造断裂为区内的主要导矿构造,经向构造及其次一级裂隙为容矿构造。例如铜山岭北区和东区多金属矿床受经向构造的断裂控制,中温热型多金属硫化物脉即产于其经向构造的北西西向、北北东向和北东向断裂或裂隙中。 (2)华夏系构造与矿产的关系 华夏系断裂构造对内生矿产的控制是明显的。如正冲和尚家坪钨锡矿石英脉即产于华夏系破碎带中大牛栏钨锡矿位于经向构造花山隆起东北部倾伏端,华夏系大源村断裂东南盘,矿脉沿北东向和北西向两组节理裂隙充填,矿脉群呈北东向展布,可见它同时受经向构造和华夏系构造的控制。 (3)新华夏系构造与矿产的关系 新华夏系构造断裂对内生矿产的控制较为微弱。区内东北角大岩冲中低温热液型铅锌矿脉即沿新华夏系裂隙充填而成。区内西部狮岩冲低温热液型含闪锌矿石英脉即沿新华夏系层山岭—黄沙岭冲断裂东南盘第三序次北北西向裂隙充填而成。 (4)弧形构造与矿产的关系 弧形构造对内生矿产的控制范围之广及其重要意义仅次于纬向和经向构造,区内西北部都庞岭联合弧形构造轴部隆起控制着都庞岭东、西两个花岗岩岩基的伸延,同时也控制着岩体内部钨锡矿(化)点的展布,矿脉赋存空间除花岗岩原生节理外,可能还与老石桥压扭性断裂派生裂隙有关。 2、岩浆岩的控制作用 岩浆岩是极为重要的成矿控制因素,它为内生矿产提供了丰富的物质来源,是生成内生矿产的内在因素。 岩浆岩接触面形状对内生矿产的富集亦有颇大的作用。当接触面弯曲较大时,有利于内生矿产的富集,例如铜山岭岩体南、北两凹陷部位赋存中型多金属矿床和发现有远景的多金属矿化。当接触面平缓时,也利用于内生矿产的富集,例如铜山岭岩体东北侧接触面倾斜平缓,向外伸入到碳酸盐岩呈隐伏岩体,形成了铜山岭东区大、中型多金属矿床。 3、地层岩性的控制作用 区内内生矿产主要赋存于震旦系、寒武系、泥盆系、石炭系和各期岩浆岩中。主要矿床(点)集中分布于中、上泥盆统,下石炭统灰岩和燕山早期花岗岩中。 地层岩性亦为成矿重要控制因素之一。不同岩性的围岩可形成不同成因类型、矿体形态、规模大小的内生太产;不同的岩性,在内生矿产形成过程中起着不同的作用。 化学性质活泼的碳酸盐岩,经过岩浆岩接触带时,则形成接触交代型矿床,矿体形态多为透镜状或似层状,矿体规模往往较大。例如铜山岭北区和东区接触交代型多金属矿床。当碳酸盐岩不在岩体接触带或远离岩浆岩时,则形成热液型矿。 四、主要找矿潜力与成矿预测 根据我省市各地勘部门“十一五”找矿勘探计划和未来十年的远景规划,结合全县成矿地质条件、找矿潜力,规划期内,全县找矿潜力的矿种主要有色金属、贵金属、非金属等。 1、有色金属矿产 县域内有色金属矿均为内生矿床,其成因与花岗岩密切相关,找矿前景地区为各岩体的外接触带,其中以老矿山周边最具潜力。 铜、铅、锌找矿潜力在铜山岭周缘,该区已知矿床(点)多、成矿条件优越,具备寻找岩浆热液型铜、铅、锌矿床条件。 钨、锡找矿应集中在湘源锡矿周边,预计钨找矿潜力约1.2万吨,锡约3万吨。 2、贵金属矿产 县域内不具备单独的银矿床,银矿多与有色金属矿、黑色金属矿伴生产出,对银矿的找矿应在有色、黑色金属矿产调查时综合评价。金矿找矿应首选江华码市大锡一带,预计找矿潜力约1吨。 3、稀有稀土分散元素矿产 全县稀有、稀土元素矿产储量丰富,为全县优势矿种,产出地集中,找矿应在老矿区周边地区。 稀有金属矿产找矿应首选湘源锡矿区正冲段附近,找矿潜力约20万吨。 分散元素多伴生有色金属矿产出,不具单独寻找该类矿产潜力,只能综合评价。 4、建材及其它非金属矿产 全县的普通水泥灰岩、普通花岗岩石材的后备资源充足,找矿潜力巨大。 五、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工作部署的基本原则 1、坚持突出重点矿产和重要成矿区带的原则 为努力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保障能力,根据江华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和矿业经济发展需求的特点,重点部署优势的矿种、矿业相对发达且需求较大的矿种及有找矿潜力的重要大宗矿种。全县矿产资源的产出主要受构造控制,成矿分带极其明显,重要矿产均分布于南岭东西向成矿带上。重点加强主要成矿区带的勘查工作,提高其研究程度和勘查程度,可以尽快取得较好的找矿成果。 2、坚持加强基础地质调查和促进商业性矿产勘查的原则 为积极培育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突出商业性矿产勘查的市场主体作用,需要充分利用中央和地方财政投资,加强前勘查,降低商业性矿产勘查风险,引导社会资本的跟进,促进商业性矿产勘查。 3、坚持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矿产勘查分开部署的原则 公益性基础地质工作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投资,根据投资规模,有计划的部署,由公益性地质勘查队伍承担,为商业性矿产勘查、基本建设、社会发展规划和部署提供科学依据。以找矿为目标的公益性地质工作,重在降低商业性矿产勘查风险,引导社会资金跟进。商业性矿产勘查,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按市场规律开展。矿产资源管理部门主要通过规划实施和以公益性地质工作成果调节探矿权市场的方式,规范和引导商业性矿产勘查。 4、坚持合理布局的原则 一是高低结合。既加强低工作程度地区的找矿工作,力争在新区位上取得突破;又要加强已知矿区综合研究,开展边深部找矿,以拓展找矿空间。 二是点面结合。既要加强面积性基础地质调查,以面中求点;又要大力开展点的评价和研究,以新类型、新认识、新理论带动面上找矿的突破。 三是层次合理。矿产资源勘查以普查为主,工作程度低的地区先期开展预查工作,少量项目达到详查程度。 四是区域倾斜。一方面向重要矿集区倾斜,另一方面向工作程度低的地区倾斜。 5、坚持总部署,分步实施的原则 在市国土资源局的统一管理下,总体规划,统一部署,并且根据勘查工作进展和市场需求变化,分阶段逐步实施。 (二)重点矿种 根据“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部署原则及国家产业政策,结合永州市矿产资源和矿业经济发展的特点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江华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的重点矿种是:稀土、钨、锡、铅、锌、金、银、铜、铀、优质锰、钼、铋等。 矿产资源勘查优先安排中央投资类(国家基金项目)矿产勘查重点矿种为钨、锡、钼、铋、铅、锌、金、银、铜、萤石等优势矿产,继续安排优质锰、富铁、稀土、铌、钽等矿产,积极开展新型非金属矿产资源勘查。 地方财政投资类(省级基金项目,即两权价款项目)矿产勘查重点矿种为铁、锰、铅锌、铜、钨、锡、钼、铋、金、锑、铌钽、萤石、地下水、地下热水及其它优质非金属矿。 社会投资矿种首先安排铅、锌、铜、银、铁、锰、地热等矿种。 铀矿勘查由国家专项资金(含国家基金)安排。 重点安排在国家重要成矿区带,省、市级重点调查评价区、勘查区及上述重点勘查矿种分布区进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鼓励矿山企业在矿区,尤其是资源耗竭矿区的周边和深部开展接替矿产资源勘查。 重点勘查的矿种要重点安排国家和省级勘查基金项目;优先配置矿业权;商业性的预查和普查在符合国家和省关于矿业权分类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实行“申请在先原则”设置探矿权。 (三)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 按照“全面部署、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的原则,以提高基础地质调查程度,加强矿产资源远景调查与潜力评价为主要目的,根据永州市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现状,将市内国家级重点调查评价区,国家和省根据需要统一部署的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区,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远景评价工作程度较低的区域,结合本县具体情况安排急缺矿种、重要矿种的调查评价区域,将具有重要找矿前景和找矿潜力的地区,优质、高效、新型非金属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的区域,划为县域内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区。 在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区部署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调查与评价项目;引导拉动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降低投资风险,为探矿权人提供地质公共信息产品和服务。 1、基础性地质调查部署建议 (1)1:5万区域地质调查 完成县内1:5万区域矿产资源远景调查。 (2)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 结合1:5万区域矿产资源远景调查,对成矿有利区开展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 (3)区域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调查 配合永州市完成1:20万江永幅重力调查,基本搞清南岭成矿带在湖南永州基底构造,预测隐伏岩体和隐伏矿体,为永州找矿新突破提供技术支撑。 完成1:5万区域矿产资源远景调查,选择适当的物、化探手段,开展1:5万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调查。图幅与新增的祁零盆地和铜山岭—后江桥成矿区带相同。 2、公益性地质调查部署建设 (1)矿山地质环境调查 争取省财政支持全县开展1:5万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和配合永州市1:25万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先期主要开展区内大、中型矿山的环境与地质灾害调查,逐步展开区内各个小型矿山的环境与地质灾害调查,查明矿山地质灾害类型,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以及对矿山经济发展造成的损失,提出治理措施、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规划。 (2)水工环综合调查 配合永州市开展地区岩溶石山地区水资源调查,主要评价区内地下水资源潜力,开发现状,提出开发利用规划。力争省财政支持全县缺水地区寻找地下水资源,以缓解饮水资源的短缺,开展永蓝高速南线、道贺高速江华瑶族自治县境内环境调查,查明沿线地质灾害种类、规模、发育分布规律、危害,并对发展趋势做出预测,为地质灾害的防治提供依据。 公益性地质调查由中国地质调查局和省根据需要统一部署,中央和省级财政出资。 3、矿产资源远景调查与评价部署建议 矿产资源远景调查评价以摸清重要矿产资源“家底”为出发点,配合永州市开展重要成矿区带矿产资源潜力调查。通过区域地质矿产填图、大比例尺区域化探、物探和遥感等工作,基本查明重要成矿区带矿产资源的种类、分布规律和找矿远景,圈定有利找矿远景区和靶区;通过加强矿点检查和异常查证,发现一批新的找矿线索,对区域矿产资源的总体潜力作出初步评价。包括国家能和省级矿产资源远景调查评价区。 根据永州市成矿地质条件、以往的地质工作程度,总结本区成矿规律,划分的成矿区带,选择找矿潜力大的设置与江华有关的调查评价区3处。 铜山岭—祥林铺钨铜铅多金属矿,姑婆山北部钨锡、稀有、稀土多金属矿,江华码市铅锌金铁矿。开展稀有、稀土、钨锡、铜、铅锌、铁、铋、金、银、萤石等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 (四)矿产资源勘查 1、矿产资源勘查分区 (1)矿产资源勘查分区原则和依据 依据矿产资源分布特征、矿种、资源远景、工作程度、对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及工程设施的影响,按照:服从国家产业政策,保护国家战略利益的原则;优先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及工程设施的原则;矿产资源有利于集中和整合的原则,重点针对商业性矿产勘查,合理划分勘查规划分区。 1)重点勘查区 按照矿产资源勘查的总体要求,根据地质工作程度、资源潜力和主要勘查方向,圈定以下区域为重点勘查区:一是以往矿产勘查成果已基本查明的成矿地质条件有利、资源相对集中、资源潜力较大、勘查和开采矿产资源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的鼓励商业性矿产勘查矿种分布区;二是资源潜力较好的大中型矿山的深部和外围区域;三是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及外围等具有资源潜力的地区。 通过划分重点勘查区,确定主要地质勘查基金和商业性勘查投入区域;正确引导地质勘查基金和商业性勘查资金投入;优化区内矿产资源整体布局;集中各方资金和力量推进矿产资源整体勘查;力争在重要矿种的资源储量上有较大突破;形成一定规模的勘查和开发基地。 主要管理措施:国家财政优先部署基础性地质工作,集中进行前期勘查,降低商业性勘查风险;优先投放探矿权,引导多方资金和力量有序投入,鼓励战略投资者跟进开展商业性矿产勘查;对有望开成大中型规模的勘查或开发基地的矿产地,禁止人为分割,鼓励开展区域整装勘查。 2)限制勘查区 主要是包括具有资源保护功能的限制商业性勘查区和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限制勘查区。 具有资源保护功能的限制商业性勘查区主要是:①对国家实施总量调控的优势矿种集中区限制商业性勘查区,国家限制开采总量的优势矿种集中分布的区域,如钨、锡、稀土相对集中的区域。②虽有可靠资源基础和市场要求,现阶段开发技术条件还不成熟的区域。 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区主要包括:①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的区域,现有技术条件下开发对环境具有重要破坏性影响的矿产分布;②禁止勘查区外围,矿产资源勘查可能对生态环境产生不良影响,通过防护后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的区域。 主要管理措施:适度提高准入门槛,限制商业性勘查投入,允许国家财政投资和战略投资者进行适度的风险勘查。编制和实施单矿种的勘查专项规划,严格控制限制商业性勘查区内探矿权数量,新设探矿权必须经过规划审查。 3)禁止勘查区 为落实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促进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促进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和优势矿产划定的区域。主要包括四部分:一是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省级以上地质公园等园区和重要历史文化遗产的核心区;二是重要水源地的一级向水斜坡。三是重大基础工程设施区、城区及城镇规划区、交通主干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四是军事禁区。 主要管理措施:除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外,禁止勘查区内禁止从事矿产资源勘查活动,不允许设置新的探矿权,已设置的探矿权要依法有序退出。 (2)勘查规划分区 根据矿产资源勘分区原则,江华瑶族自治县共划分重点勘区4处,限制勘查区2处,禁止勘查区2处。具体分区详见表2-2。 表2-2 江华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勘查分区表 编号 名称 所在行政区 类别 面积 (km2) 主攻 矿种 ZK1 铜山岭铜铅锌多钨金属矿重点勘查区 桥头铺镇 重点勘查区 168.10 铜、铅、锌、钨 ZK2 湘江螃蟹木锡多金属矿重点勘查区 湘江乡 重点勘查区 77.78 锡、钨 ZK3 姑婆山北部钨锡、稀有、稀土多金属矿重点勘查区 河路口镇 重点勘查区 317.58 钨锡、稀有、稀土 ZK4 江华码市铅锌金铁矿重点勘查区 码市镇 重点勘查区 226.39 铅、锌、金 XK1 江华大龙山县级自然保护区 采育场、码市镇 限制勘查区 75.69 砖瓦粘土、砂石  XK2 秦岩地质遗迹保护 白芒营镇 限制勘查区 1.08 砖瓦粘土、砂石   JK1 江华县城区 沱江镇 禁止勘查区 10.01 所有矿种  JK2 潇湘水源 码市分场、贝江乡、水口镇、花江乡、务江乡、东田镇 禁止勘查区 188.89 所有矿种  2、勘查规划区块 勘查规划区块划分是为了加强矿产资源勘查过程中的宏观调控管理,实现矿产资源勘查科学布局、优化结构,充分考虑区域矿产资源特点、勘查程度、储量规模、探矿权的设置及开发利用现状、矿山生态保护等因素,依据国务院颁发的《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和《矿产资源勘查区块划分及编号办法》(地发[1995]125号),针对《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第一、二类矿产中的矿种划分出一定范围的空间单元,以有效指导矿业权的合理设置。 (1)勘查规划区块划分原则 ①勘查区块在已设勘查区内进行划分,勘查规划区块原则上应不小于四分之一基本单位区块。 ②保持已知勘查信息的完整性,一个完整的勘查信息不得人为分割到多个勘查规划区块之中;充分考虑后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布局、规模化要求,完整矿床不得分割。 ③结合不同阶段地质勘查工作的特点,充分考虑勘查程度的影响。 ④充分考虑矿产资源的分类管理,本次规划只针对《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中第一、二类矿产进行勘查规划区块的划分。 ⑤充分考虑目前探矿权设置现状,尊重已设的合理探矿权,但对设置不合理的探矿权可按勘查规划区块进行整合,在最大允许范围内鼓励性质相近的邻近探矿权合并,并兼顾矿业权人的利益。 (2)勘查规划区块划分 勘查规划区块划分首先考虑国家能源和省级重点勘查区的勘查规划区块,充分选择矿化信息好、成矿有利的构造部位、成矿有利用的地层层位。结合江华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特点、勘查程度、资源潜力和现有探矿权设置现状划分出勘查规划区块8处,具体区块详见表2-3。 (3)勘查规划区块的管理措施 勘查规划区块按国家产业政策、供需形势及矿产资源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制定勘查规划区块设置方案,合理设置探矿权,并对探矿权的投放时序作出安排。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原则上只设置勘查开发主体;对于县内新发现的矿产地和矿化异常区及时补充规划区块的划分,随着勘查工作程度的提高及时调整规划区块划分;对布局不合理的现有探矿权,按勘查规划区块进行调整;合理安排勘查规划区块内探矿权的投放。 表2-3 江华瑶族自治县规划勘查区块 编号 名称 工作程度 面积(km2) 主要矿种 Ⅰ 江华桥头铺区铅锌多金属矿 普查 46.33 铅锌金银 Ⅱ 江华沱江高石山矿区水泥用灰岩 普查 20.18 石灰岩 Ⅲ 湘江螃蟹木锡多金属矿 普查 65.46 钨、锡 Ⅳ 江华县河路口杉木源锡铁多金属矿 预查 20.44 锡、铁 Ⅴ 江华县芙蓉铁矿预查 预查 268.00 铁 Ⅵ 江华县两河口(码市)金矿 普查 23.00 金 Ⅶ 江华县麻洞铅金矿 普查 48.70 铅、金 Ⅷ 江华县大竹源矿区东段铁矿详查 详查 2.63 铁矿 3、探矿权设置、投放及现有探矿权处置 (1)探矿权现状 根据湖南省探矿权管理系统数据显示,截止2007年江华瑶族自治县现有有效探矿权数2个。 (2)探矿权设置与投放 1)探矿权设置 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社会发展需求、区块找矿潜力、开发技术、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及勘查开发现状,按照勘查区作适度超前、资源保障逐年提高、探矿权转采矿权总量控制的基本思路,结合江华瑶族自治县资源保障程度现状,重点在规划区块内发放探矿权,优先对重点勘查区内重点矿种的勘查。 在县内8个勘查规划区块中,在规划期内逐步设置探矿权;对未划分勘查规划区的地区新发现的矿产地和矿化异常区时,应及时补充和调整规划区块的划分,再考虑设置探矿权。 2)探矿权投放 据近年来全县探矿权投放量,考虑到规划期勘查工作将随着找矿信息的不断增加需要进行的调整,规划期计划总共投放15个探矿权,其中: 2008-2010年投放7个, 2011—2015年投6个,探矿权投放时序和数量原则上在不突破规划调控指标的前提下,分年度安排,找矿潜力大的重要成矿区带、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大的重要矿种及国家和省级勘查基金项目优先投放(详见表2-4)。 表2-4 江华瑶族自治县主要矿产探矿权表(2008—2015年) 勘查许可证号 探矿权人 项目名称 工作程度 勘查矿种 登记面积(Km2) 有效期起 有效期止     铜山岭多金属矿区(扩界) 普查 铜、铅、锌 9.58 2011年1月 2015年1月 T43420100102038288 深圳市钜彩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桥头铺矿区铅锌多金属矿 普查 铅锌 19.28 2010年1月 2012年1月     沱江高石山矿区水泥用灰岩 普查 石灰岩 6.14 2010年1月 2012年1月 100000610111 核工业二三○研究所 江华县大旗鼓地区铀矿 普查 铀 1.81 2006年6月 2009年6月 4300000330005 湖南省地质调查院 湘江螃蟹木钨锡多金属矿 普查 钨锡 38.85 2011年1月 2015年12月 T43420080102000647 湖南宏宇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大墟镇沟边寨-铅山界矿区铅锌矿 普查 铅锌 8.74 2008年1月 2010年1月 T43120090102023215 湖南省地质调查院 江华县牛背地矿区锡矿 预查 锡 6.18 2009年1月 2010年1月     河路口杉木源锡铁多金属矿 预查 锡、铁 13.7 2011年1月 2015年12月 T43120080802012908 湖南省地质调查院 大中铅金矿 预查 铅 6.22 2005年7月 2007年7月 T43120080902014798 湖南省湘南地质勘察院 大锡矿区铁矿 普查 铁矿 14.21 2009年10月 2011年10月 4300000410183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金第十一支队 大锡金矿 普查 金矿 9.74 2005年7月 2007年7月 4300000710282 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一八队 深冲矿区铅锌矿 普查 铅锌 16.12 2007年12月 2008年12月   湖南省地质调查院 坪山矿区铅锌多金属矿 普查 铅锌 9.35 2011年1月 2013年1月 T43120081102017410 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二总队 大竹源矿区西段铁矿 详查 铁矿 2.78 2008年11月 2009年5月 T43120081102017409 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二总队 大竹源矿区东段铁矿 详查 铁矿 2.66 2008年11月 2009年5月 六、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政策措施建议 (一)矿产勘查的准入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探矿权管理,规范探矿权人的勘查行为,维护矿产资源勘查秩序,促进矿业权市场健康发展,提出以下勘查准备入条件。 1、矿产资源勘查矿种准入 铀矿勘查由国家指定的地勘单位进行勘查。对钨、锡、锑、稀土等国家限制性开发的矿产,限制商业性矿产勘查;对虽有可靠资源,但是当前市场容量有限,市场需求已经达到饱和的矿种,如水泥灰岩、建筑石材等限制勘查。 在资源潜力大、且已有信息显示存在较大规模的多矿种勘查区,原则上应进行整装边片勘查,不得进一步分割规划勘查区块进行以零星开采为目的的勘查。 2、矿产资源勘查区域准入 (1)对本轮规划设立的禁止勘查区,禁止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已设置的探矿权要在现有探矿权到期后依法有序退出。 (2)对限制勘查区,未经论证证实可行,不允许新开展矿产勘查项目。中央和地方财政投资勘查项目完成后有偿出让探权的区域,可以有条件地进行社会投资跟进的商业性矿产勘查。 (3)对重点勘查区按申请在先的原则审批探矿权、属于招、拍、挂的按招、拍、挂方式出让探矿权,根据出价结果确定探矿权竞得人。 3、矿产资源勘查资质准入 (1)资质条件 探矿权申请必须是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提交勘查登记申请之日前6个月内没有受到吊销勘查许可证的处罚。不具备地质勘查资质的勘查出资人,应委托具备与勘查项目相符的地质勘查资质和等级的勘查单位进行勘查,并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项目探矿权的,申请人必须是危机矿山的采矿权人;承担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项目的勘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甲级勘查资质,外协单位应具有相应的乙级以上勘查资质。 —非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的固体矿产勘查项目,根据勘查设计或勘查实施方案,勘查投入大于150万元(含)的,由具有甲级固体矿产勘查资质的单位承担;勘查投入大于50万元(含)的,由具有乙级以上(含)固体矿产勘查资质的单位承担;勘查投入小于50万元(含)的,由具有丙级以上(含)固体矿产勘查资质的单位承担。 —普查阶段以下的沉积型及层控型铅锌矿等矿产勘查,申请人必须是国家和省级矿产资源勘查任务的国有地勘单位。 (1)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地勘单位承担。 (2)中央和地方财政投资的勘查项目承担单位必须由具有相应乙级或以上资质。 (3)对调查评价、区域地质、区域物化探、区域遥感、矿产资源远景调查等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及水资源勘查项目,承担单位或协作单位必须由具有相应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矿产资源勘查资金和最低投资准入 (1)探矿权人必须有可靠的足够的勘查资金,能提供必要的资信证明。 (2)年度勘查资金的投入不得低于国家政策规定的最低投资额。 5、其它准入 项目承担单位要具有良好的诚信度;项目完成后能及时按要求汇交成果资料。地勘单位违反有关规定,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二)矿产资源评价与勘查管理措施 1、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自觉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强化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规划管理的职能。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县行政区内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向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执行情况。对发现违反规划的行为,由县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权限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处罚。 2、增加财政投入,提高勘查资金程度 争取地(市)级财政,根据实际安排资金支持地质矿产勘查工作。支持重要和紧缺矿产勘查,同时创造条件吸收矿产勘查开发业的社会资金。 3、完善地质勘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统一、竞争、开放、有序的矿业权市场。完善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准入制度,依法规范地质勘查行业准入。制定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资指导目录,编制商业性矿产勘查年度报告和投资指南。 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从引导、吸引、留住、有效等四个方面培育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的市场主体。通过国家和地方财政的先期投放降低风险和合理的政策导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通过严格探矿权审批、合理依法出让探矿权、宏观调控探矿权市场、健全探矿权交易制度,确保探矿权市场的有序发展和投资的合理回报,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坚决有力打击非法采矿等行为,强化矿业秩序的综合治理整顿,确保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留住社会资本;通过严格探矿权管理,强化实施方案的具体落实,确保社会资本有效投入。 4、实行矿产地收购储备制度 对关系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矿产地,可以由国家出资实行战略储备。对重要矿种、重要成矿区带,可以设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勘查成果直接纳入矿产地储备库;对商业性地质勘查发现的重要矿产地,可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收购并纳入矿产地储备库;探矿权被依法注销、吊销或者非法勘查开采活动被依法取缔后的矿业权空白区,可以纳入矿产地储备库。矿产地储备资金从地质勘查基金中支出。 5、推进科技创新 充分发挥县域内矿业基础较好,技术力量和科研能力较高的优势,以新技术、新方法、新理论的研究、推广、利用为重点,突出重要矿种重要成矿区带成矿规律研究和重大地质问题研究、资源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研究、有色金属矿产成矿理论、成矿规律和找矿方法研究,推进地质科技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应用。优先安排科技创新项目、优先支持重大科技计划的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和矿山环境保护先进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以培育和选拔学术带头人、实现科技创新为目标,编制全县地质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 6、加强法规建设,改善投资环境 规范矿业权市场管理和交易行为,建立健全矿业权二级市场要素;整治和理顺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秩序;强化矿矿业权市场准入条件和地质勘查市场准入条件管理;明确探矿权出让方式。进一步建立健全地方性法规、条例、政策,依法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利用益。加大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政策、规划等的宣传力度和执行力度,提高各级和人民群众的认识;进一步完善信息服务平台,适时发布矿产资源信息,主动做服务与咨询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功能,切实改善地质勘查环境和投资环境。 7、推进“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制度建设 对江华瑶族自治县短缺、急需矿种,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政策引导和信息服务,建立矿产资源勘查风险基金。鼓励地勘单位、矿业企业到资源丰富、勘查开采环境好的周边省、市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努力建立相对稳定的供应基地。 第三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调查与规划研究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1、截止2007年年底,全县开发利用矿产28种。持证矿山总数达89个,其中,省级发证9个,市县级发证80个。其中小型矿山57个,小矿34个,按开采的矿种计,长石5个,高岭土6个、建筑石料用灰岩38个,花岗岩2个,建筑用砂24个,砖瓦用粘土3个,铁矿6个,锰矿、稀土矿、铅矿、砖瓦用页岩各1个。 2、全县年产矿石量157.3万吨、砂石、粘土58.30万立方米以上,矿业总产值7903.12万元。白芒营镇、河路口镇、码市镇、沱江镇、大路铺镇为全县重点矿业乡镇。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大中型矿山企业少,小型矿山多,规模生产和集约化程度低 1、缺乏规模效应,导致经济效益差; 2、企业发展能力弱,不利于提高产品档次; 3、产品单一,综合回收能力差,资源浪费严重; 4、环境污染严重,人为诱发地质灾害时有发生。 (二)初级产品多,高附加值深加工产品少,产品结构失调 江华瑶族自治县矿业基本上属于以原材料为主的粗放型经济,深加工及高附加值产品。虽然近年来矿产品深加工能力有所提高,但发展很不平衡,仅局限于骨干企业的某些方面,大部分矿产是以出售原矿或初级产品为主,没有进行深加工,没有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的特点,没有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三)对低品位矿产开发缺乏保护,资源浪费较大 由于注重眼前利益,采富弃贫、采大弃小、采厚弃薄、采主弃次的现象在各类矿山企业中均有不同程度地存在,造成对矿产资源的极大破坏和浪费,对矿产资源后续利用造成不良影响。 (四)矿业开发体制不健全,宏观调控能力差 矿业管理难以到位,非法采矿屡禁不止,条块分割,行业保护与地方保护并存,无计划开发导致宏观管理失调。 江华瑶族自治县优势矿产钨、锡,因过量开采,市场供过于求,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调控措施无法贯彻执行,从而导致价格大幅滑坡,资源优势并没变成经济优势。 (五)科技投入不足,技术装备落后,矿业经济发展缺乏后劲 1、县内钨锡铁矿露天开采、斜井或平巷掘进。回采率75%~90%,大多为80%~85%,低于全国钨矿采矿回采率的平均水平。采用球磨浮选法、电选法选矿,选矿回收率75%~80%。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和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求。 2、高岭土矿为露天开采,未对共(伴)生褐钇铌矿、锆石矿、稀土矿综合回收。开采技术落后,植被及环境破坏严重,环境治理不及时。 另外对贫、难选矿种的选矿问题及非金属矿产的开发利用、矿产开发中的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以及急缺矿产的找矿均需加大科技的投入,只有依靠科技才能增强江华瑶族自治县矿业发展的后劲。 (六)地质勘查力度小,后备资源不足 江华瑶族自治县大部分矿山企业是五六十年代建成投产的,经过几十年的开采,部分矿山资源枯竭,面临关闭,因此要加强地质找矿,在老矿山的边、深部,周密部署进一步的探矿和找矿工作,增加后备储量,同时对现有矿山要进行科学论证,合理开发,充分利用,确保矿山企业稳步持续发展。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布局 (一)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分区原则 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分区是为了促进区内矿业开发合理布局,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推进矿产资源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有效指导矿业权的合理设置,为全面规范和整顿矿产资源开发提供依据。其主要划分原则如下: 1、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原则 规划分区要符合现行国家、省、市关于矿产资源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精神和要求。 2、依据主要矿产资源赋存条件划分的原则 规划分区尽可能依据主要矿产资源的分布和产出状态,同时兼顾其他矿产资源的赋存条件划分。 3、有利于开发利用合理布局的原则 在分析矿产资源分布和产出状态的基础上,本着节约资源、充分合理利用资源的原则,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力求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4、有利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则 规划分区要处理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要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引发的环境问题,逐步治理历史遗留的矿山环境问题,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5、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规划分区要坚持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江华瑶族自治县矿业发展的集约化、规模化、高效化,实现矿产资源的节约和可持续利用,促进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6、有利于规划实施管理的原则 规划实施,关键在于分区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因此,规划分区的划分要合理,数量要适度,并有利于实施过程中矿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规划分区应考虑的主要影响因素 规划分区应考虑的影响因素主要有矿产资源自然赋存条件、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需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 1、矿产资源自然赋存条件 (1)矿产资源种类、产出规模、分布范围等。 (2)矿床类型、矿石类型、共(伴)生矿产赋存状况、综合回收利用可行性等。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方式,采矿、选矿工艺流程和技术、要求等。 (4)矿产地所在区域的地质环境条件。 2、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需求和限制 (1)规划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矿业基础、现状及发展趋势等。 (2)经济社会对矿产资源种类、数量和质量的需求等。 (3)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保障程度等。 3、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1)矿产资源分布区内生态环境、自然与人文景观、重大工程、重要基础设施与军事设施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限制。 (2)矿产资源分布区内的矿业活动可能对人类构筑和谐社会、自然环境的影响程度等。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其所在区域的环境承载能力。 4、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国家关于“人口、环境、资源”的基本国策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国家关于实现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3)建立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的原则和目标。 (4)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相关的产业政策。 (三)矿产资源开采分区划分 按照“第二轮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分区方案”及“湖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相关要求,在充分分析现有矿产资源形势、开发利用现状、市场需求、环境保护及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基础上,划定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本轮矿产资源规划开采区划分为:重点开采区、限制开采区、禁止开采区3类。 1、重点开采区 重点开采区是指在矿产资源比较集中、资源禀赋和开发利用条件好的地区,为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过程的调控管理,在充分考虑区域内矿产资源特点、勘查程度、开发利用现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等因素及其动态变化的基础上,划定的进行重点规划和统筹安排的区域。 (1)重点开采区划分区域包括: ①国家规划矿区及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等; ②矿产资源相对丰富、资源禀赋和开发利用条件好且开发利用强度较大的区域; ③重要矿产及优势特色矿产集中分布区域; 通过划定重点开采区,重点落实国家优化开发主体功能区域政策及国家产业政策,促进资源整合,优化矿山布局和矿山企业结构,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促进矿业有序开发,为矿业经济区的建立提供资源储量保障。 (2)重点开采区的有关政策 ①通过统筹规划安排重点开采区内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促进大中型矿产地整体勘查和整装开发,实现有序勘查开发、规模开采和集约利用,形成矿产资源稳定供给和创新资源开发模式的重要区域。 ②加快重点开采区内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矿产资源开发必要的用地需求,适当提高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依法做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引导和支持各类生产要素集聚,引导资源向大型、中型现代化矿山企业集中。 ③加大对重点开采区内的矿山企业支持力度,使之在采、选、冶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等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成为本地矿山企业的表率,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2、限制开采规划区 限制开采区是指在规划期内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经济社会发展及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或国家特殊需要等,受经济、技术、安全、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实行一定限制的区域。主要有具有资源保护功能的限制开采规划区和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限制开采区。 (1)具有资源保护功能的限制开采区 ①受国家产业政策调控,国家实行限量开采矿种(钨、锡、稀土等)分布区域; ②具有地方特色且需保护性限量开采矿种分布的区域; ③虽有可靠的资源基础和市场需求,但目前乃至今后相当长时间开发技术条件下不成熟的矿区; ④当前市场容量有限,资源利用方式不合理的区域; ⑤受目前开发利用技术条件与外部条件限制,规划期内开发利用会造成资源浪费时的矿种分布区域。 (2)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限制开采区 ①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可能诱发地质灾害,但可采取措施控制的区域; ②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的外围保护地带;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二级保护区等。 通过划定限制开采区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保护国家、省(区、市)实行保护性限量开采的矿种;控制采矿权总数及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促进资源整合,优化矿业企业结构与空间布局,节约与集约利用资源;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3)限制开采区管理措施 ①坚持资源环境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的原则,提高区内矿山企业采选技术准入条件。严格控制限制开采区内采矿权的数量,数量的多少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配置;对采矿权人资质、资金、开采规模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提出要求。 ②严格限制在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分布区域、当前技术经济条件下无法合理利用资源的区域等具有资源保护功能的限制开采区内开发矿产资源; ③对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和优势矿种,县内县内采矿权总数和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有效调控采矿权投放数量和开采总量。对于规划关闭的矿山,必须按时依法关闭。对未达到限制开采区准入条件的在产矿山,责令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注销采矿许可证; ④依法限制在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限制开采区内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活动,控制采矿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⑤限制开采区内新设采矿权应严格规划审查,进行专门的规划论证或进行规划调整。 ⑥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原则上不新设采矿权,对在产矿山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目标和保障措施,并要求限期治理,到期不符合治理要求的,依法注销采矿许可证。在规划期内确需设置采矿权的,须由相关部门组织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和论证,确认可以设置后方可设置。 3、禁止开采规划区 禁止开采区是指在规划期内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经济社会发展及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或国家特殊需要等,受经济、技术、安全、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制约,禁止进行矿产资源开采的区域。主要包括具有资源保护功能的禁止开采区,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禁止开采区和有重要城镇及基础设施保护功能的禁止开采区。 (1)具有资源保护功能的禁止开采区主要包括: ①根据上级要规划要求,需要进行矿产资源储备和保护的矿产地; ②现有技术经济条件下,达不到资源合理利用、整体开发等要求的矿产地,开发利用会造成严重资源破坏或浪费的区域; (2)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禁止开采区主要包括: ①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等。 ②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具有不可恢复的影响,存在难以防范的矿山安全隐患的地区。 (3)具有重要城镇及基础设施保护功能的禁止开采区主要包括: ①铁路、高速公路两侧1000米范围内、国道及省道两侧200米范围内; ②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等一定范围内; 此外,国家规定的其他不得勘查开采矿产的地区亦划为禁止开采区。 通过划定禁止开采区重点落实国家禁止开采主体功能区的区域政策及国家产政策,可以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对国家、省(区、市)规定的予以保护的矿种进行保护。 (4)禁止开采区的管理措施: 区内不再新设采矿权,不再颁发采矿许可证;区内已有矿产资源开发活动要逐步有序退出,根据实际情况注销区内现有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到期不再延续,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会同相部门制定具体的补偿措施;区内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有关要求及时治理矿山地质环境和复垦被破坏的土地。 表3-1 江华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 名称 所在行政区 类别 面积 (平方千米) 主要矿产 资源储量 单位 储量 铜山岭铜铅锌银锰多金属重点开采区 铜山岭、桥头镇 重点开采区 105.75 铜 金属吨 32104 铅 金属吨 61623 锌 金属吨 66724 银 金属吨 494 涛圩磷矿重点开采区 涛圩镇 重点开采区 34.95 磷块岩 白云岩 千吨 千吨 3564 5660 码市—大锡金、铁多金属重点开采区 大锡乡 、江华采育场 重点开采区 62.44 金、铜、铁、铅、锌     白芒营粘土限制开采区 白芒营镇 限制开采区 34.86 粘土     河路口多矿种限制开采区 河路口镇 限制开采区 160.67 WO3 吨 11354 锡 吨 5788 TR2O3 吨 104318 褐钇钶(铌)矿 吨 6352 独居石 吨 2292 锆英石 吨 31458 钛铁矿 吨 9508 螃蟹木—麻江源钨锡限制开采区 湘江乡 限制开采区 88.16 钨锡     大龙山自然保护区(县级) 采育场、码市镇 限制开采区 113.74 所有矿种     县城区 沱江镇 禁止开采区 10.12 所有矿种     潇湘水源保护区 东田镇、务江乡、花江乡、水口镇、未竹口乡、码市镇 禁止开采区 188.89 所有矿种     秦岩溶洞地质遗迹保护区 白芒营镇 禁止开采区 0.5 所有矿种     四、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划分 开采规划区块是为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合理布局,按照科学布局、优化结构、规模开发的要求,充分考虑矿产资源赋存特点、勘查程度、资源储量规模、开发利用现状、技术经济条件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等因素的影响,划分出指导矿业权合理设置的空间单元。 对于重点矿区、大中型矿产地,地质勘查工作程度已经符合开采设计要求的区域,应进行开采规划区块的划分。划分开采规划区块时,要综合考虑地形、构造、矿床形态、资源储量、矿体埋深、采矿技术经济条件、生产安全等因素。 (一)划分原则 1、开采规划区块的划分必须在地质勘查工作达到相应矿种、不同规模矿区的可开发利用程度。 2、在尊重历史与现状的基础上,一个区块只投一个采矿权人,开采规划区块划分不能随意切割一个完整矿床。 3、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床(区)储量规模相适应,矿山生产规模不得低于永州市矿山最低生产规模。 4、开采区块的划分要充分考虑开采技术经济条件和矿山生产安全等因素。 (二)划分方法 1、以矿床规模划分 (1)规模矿床 规模矿床规划区块的划分主要依据地质构造上的相对独立性、矿床的相对独立性、勘查开采现状、地形上的相对独立性、开采技术条件、安全生产技术条件、交通条件、行政区划及开采管理制度等。 整装矿床原则上不得分割设立区块,确需分割时应进行合理性论证, 说明 关于失联党员情况说明岗位说明总经理岗位说明书会计岗位说明书行政主管岗位说明书 分割部分与整装矿床的关系以及与矿区总体开发的衔接。 开采规划区块内矿床规模达大、中型的区块周围应预留一定的空间范围作为资源保护、安全缓冲区或后备资源勘查区。 (2)零星分散矿床 零星分散矿产资源规划区块的划分主要依据矿点相对集中性、矿种的相似性;地质构造上的相对独立性、勘查开采现状、开采技术条件、安全生产技术条件、交通条件、行政区划及开采管理制度等。对空间距离比较大,且矿体过于分散,单个矿体或矿体群空间距离确实较大,中间地段无矿化,开发时不宜采用同一个采掘、选冶系统生产,且生产期间不会相互造成安全生产隐患时,开采规划区块可以考虑分拆。但不能对单个矿体、脉群进行分割。 对于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尚有一定资源可供开采,布局不合理,生产规模难以达到矿山最低开采规模的,能够与相邻的大矿进行资源整合的,参照上述划分原则和依据,整合为一个开采规划区块。规划区块范围包括整合前的矿业权范围。 2、以采掘方式划分 适宜以露天开采为主或露天与井下联合开采的复合型矿床,无论矿床规模和矿体分布情况如何应只划分为一个开采规划区块。 对于空间上相近,能够采用一个统一的采掘系统开发的多个矿床(体),应只划分一个开采规划区块。 3、以复杂危险矿床划分 对于矿床开采地质条件差、矿体地质条件复杂、构造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共伴生组分复杂、安全生产管理难度大或开采后会对矿山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无论矿床规模和矿体分布情况如何,一个矿床原则上应划分为一个开采规划区块。 对于共伴生组分较多、综合开发利用技术水平要求较高的矿产地,应尽可能的少分割规划区块,提高技术上的准入门槛,避免资源浪费。 4、其他因素 在已设采矿权的外围要留有一定范围的区域作为矿产资源勘查预留区。预留区范围主要根据矿区深部、近外围和外围的资源潜办,同时考虑不同矿种、开采方式、不同地形地貌等实际情况具体划定。特别是在大中型矿山、危机矿山周边纵向及横向一定范围内,不再进行规划区块划分。 在已设置采矿权,但开发利用布局不合理需要整合的区域内划分开采规划区块时,应兼顾原采矿权的利益,合理进行规划区块划分。 根据矿区地理及地质条件、矿体形态变化以及目前国内外的开采技术水平和矿区的基础设施布局,科学、合理确定开采规划区块范围和数量。如较大矿体被大的断裂构造带分开,可以划分为两个开采规划区块。 (三)主要矿产开采规划区块划分要求 1、黑色金属 以完整的矿区和矿段为区块划分的基本单元,合理设置区块,优化矿山开采布局。开采区块划分按照规模开采、采选结合的原则进行,区块内矿山生产规模与其占有的资源储量匹配,所有矿山生产规模均达到永州市规定的最低标准以上。 3、有色金属、贵金属 基本按照“一个矿床(矿体)设置一个开采矿区块”、“一个开采规划区块设置一个采矿权”和“矿山平面投影范围不得重叠”的要求,条带状产出的矿床在满足开采设计、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自然地理、交通等条件的前提下,可按矿段划分开采规划区块。雁行式排列的矿体不宜单独划分开采区块。 4、稀土、稀有元素 包括小型、大中型矿床,以矿区为单元划分开采区块。 5、水泥用灰岩 适宜建大中型矿山的矿区,设立一个开采规划区块,对于大中型矿区内以往已设置的采矿权,要在充分研究现状的基础上,对原有矿山适当整合整改,合理规划开采区块。 6、饰面材料(露天开采) 主要是大理岩、花岗岩等,面状矿体按独立山头规划区块,带状矿体以大型规模的露天开采境界范围设立规划区块。 7、共伴生矿 伴生矿:应综合开采综合利用,与主矿种同时规划。 共生矿:能综合利用的同时规划;不能综合利用的,以经济价值大的矿种为主。 8、叠置矿产 指垂直向上位于不同层位,平面投影位置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矿产。 原则上重叠矿产应严格限制开采层位,不能将不同层位的矿产分设开采区块。一般情况下,对经济价值高矿种设置开采规划区块。 坚持“一个开采规划区块设置一个采矿权人”原则。首先规划开采现有经济价值较高矿种,一旦原开采矿产资源枯竭,规划区块内采矿权人要对经济价值低矿产开发,可优先获得该矿种开采权,但必须首先经设计论证,证明后续开采安全可靠、技术可行。 (四)开采规划区块设置及管理措施 据上述原则,规划期内江华瑶族自治县共划分开采规划区块18个,其中铅锌多金属矿3个,钨锡多金属矿5个,铁矿石3个,金矿2个,磷矿2个,水泥用灰岩1个,稀土矿2个。 已设采矿权区域内的开采规划区块的划分涉及到现有矿山布局的重新调整,业主利益的重新分配和资源整合方案的具体实施。 开采规划区块是矿业权设置和整合的主要依据之一,在合理划分开采区块的基础上,应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等有关矿产资源分类分级管理要求,严格按开采规划区块设置采矿权;依据整个矿区的资源储量,确定开采规模,根据产业布局及供需形势确定采矿权设放顺序和数量。开采规划区块原则上不予分割,确需分割时应进行论证,说明分割区块与整体区块的关系以及与矿区总体开发的衔接。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规划分区内勘查工作的渐进性,规划期将随着勘查工作不断深入,勘查程度不断提高,加之现有采矿权的整合、灭失等情况的发生,开采规划区块需根据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建立开采规划区块动态管理机制。 五、采矿权设置与投放 (一)采矿权设置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矿产资源分类分级管理要求,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开发条件、资源环境承载及勘查开发现状,综合考虑区域产业布局、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按照规划开采准入条件、总量调控、结构调整与布局、最低开采规模等要求,本次规划对市级规划开采的矿种制定采矿权设置方案进行落实,另外,对江华瑶族自治县除禁止开采区外的矿种矿产勘查工作达可开发利用程度、开采技术条件可行、开发可能取得良好效益的矿产资源制定采矿权设置方案,并尊重历史与现状。 据上述,对截至2007年底江华瑶族自治县89个采矿权进行整合,符合采矿权设置要求的采矿权予以保留;对开发利用布局不合理的采矿权,按开采规划区块进行整合;对未达到规划开采要求的矿山进行整改;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资源已近枯竭、位于禁采区内的矿山予以关闭。 (二)采矿权投放 据国家产业政策及永州市开发利用现状,2010年以前以现有矿山结构调整为主,实现“矿山规模化,矿产总量提高”的目标,其中砖瓦粘土矿的结构调整为重点。 此外,对勘查工作、资源储量达到可开发利用程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布局合理、采矿权总数不突破规划调控指标、满足开采准入条件的探矿权可以转采矿权;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允许矿业权人通过整合,满足采矿权设置要求;同一个区块内的多个探矿权查明资源后,在充分考虑探矿权人利益基础上,整合为一个采矿权;采矿权周边深部原则上只能由现有矿山申请勘查,已存在探矿权查明资源后,原则上与现有矿山整合为一个采矿权。 表3-2 江华瑶族自治县主要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表 序号 名 称 面积(km2) 主要矿产 资源储量单位 储量 1 铜山岭铅锌矿 2.00 铅锌     2 铜山岭铜铅锌银钼矿 5.09 铜 铅 锌 银 金属量吨 24850 29876 21320 175.30 3 江华桥头铺矿区铅锌多金属矿(扩界) 9.57 金、银、铅锌     4 江华沱江高石山矿区水泥用灰岩 4.75 水泥用灰岩     5 湘江螃蟹木锡矿 10.01 锡     6 湘江螃蟹木钨锡多金属矿 2.58 钨锡     7 涛圩磷矿 1.3 磷 矿石千吨 2967 8 涛圩白云岩磷矿 0.75 白云岩 矿石千吨 5660 9 北沟钨锡矿 0.79 钨锡石 铁矿石 万吨 115.56 57.05 10 石浪冲钨锡矿 1.87 钨锡石 铁矿石 万吨 239.77 361.78 11 麻子湾钨锡矿 0.67 钨锡 万吨 54.3 12 江华河路口稀土矿 25.99 TR2O3 褐钇铌砂矿 褐钇铌风化矿 磁铁矿矿石 吨 吨 吨 万吨 97039 1686.12 4626.26 13.65 13 大关塘铁矿 0.08 铁矿石 万吨 23.65 15 江华县大中铅金矿 1.95 铅、金     16 大锡金矿普查 3.11 金矿     17 江华县大锡铁矿 2.72 铁     18 江华县大竹源矿区东段铁矿 2.07 磁铁矿 千吨 54990 六、矿产资源整合 (一)资源整合的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按照矿产资源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的要求,科学制定矿业权设置方案和整合实施方案,有计划地分步实施整合工作。 2、坚持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重点整合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要矿种、优势矿产以及布局不合理、问题突出的矿区。明确政策界线和标准逐一甄别和分类处置现有矿山。 3、坚持淘汰落后,扶优扶强。关闭浪费资源、破坏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坚持大并小、以优并劣,结合企业重组、改制、改造,以规模大和技术、管理、装备水平高的矿山企业特别是采选冶加工一体化企业作为主体,整合其他矿山;鼓励有实力的投资者,整合现有企业及其依法开采的矿产资源,组建采选冶加工一体化企业集团。 4、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依法推进资源整合。采用收购、参股、兼并以及国有矿山企业间资产整体划转重组等方式,实现矿产资源和矿业企业同步整合,明晰和理顺产权关系。 5、坚持统筹兼顾、公开公正。兼顾国家、地方、投资者等各方利益,依法保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推进,维护社会稳定。公开整合方案,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整合方案 矿产资源整合应注重运用经济手段推进整合工作,切实保护参与整合的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对江华瑶族自治县内各个矿区分不同情况提出以下整合方案: 1、对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小矿,凡能够与大矿进行整合的,由大矿合理补偿,整体收购或采取联合经营等方式进行整合。 2、整合前矿业权未进行有偿处置的矿山,整合时要按规定进行处置。整合期间整合区域及其毗邻地区暂停新探矿权、采矿权设置。 3、按照实施方案被列为整合对象但不愿参加整合的矿山,其有关证照到期后,相关部门不再为其办理证照延续、变更手续,由当地政府依法收回纳入整合范围。 4、已列入关闭名单的矿山企业以及按照法律法规应予关闭的矿山企业不参与整合,其资源需要重新开发利用的,按规定的权限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根据规划设立的整合条件,通过整改、联合、重组、关闭等方式。至2015年江华瑶族自治县内合法矿山总数由2007年底的89个减少到50个(即采矿权控制指标为50个)。 根据湖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整合总体方案,江华瑶族自治县重点开展河路口钨锡矿区的整合工作,整合工作应该在2010年底完成。 另外,在省、市确定的整合矿区外,选定本区域需要整合的其它矿,制定整合方案,进一步实施整合。针对各矿区复杂的资源赋存条件和现有矿区开发利用分割现状,对复杂矿区制定矿区详细的整合规划方案,合理确定各矿区矿业权数及矿业权范围。 (三)非整合矿山处置 1、保留矿山 符合以下条件的矿山予以保留: 各项证照齐全;矿山布局符合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勘查程度达到开发利用要求;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和生产设计科学合理;开采规模在最低开采规模以上,且与矿山占用资源储量相适应;实行全层开采、贫富兼采且回采率达到规定要求;开采限制性开采矿产的,开采主体具有选矿加工能力且打选加工能力配套或者矿山与后续加工企业形成了采选加工联合体;遵守开采总量控制等相关管理规定且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环保措施到位、保障有力;履行了采矿权人各项责任和义务。 以上矿山企业或企业集团可不参与整合,但应鼓励其作为整合主体,按照有关要求整合周边列入整合范围的矿山。 2、整改矿山 矿山布局、采选加工衔接、资源利用与保护、矿山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基本具备矿山保留条件,但不完备且有以下情形的矿山,必须在整合期内限期停产整改:开采规模偏低,与矿山占用资源储量不相适应的;批小建大,超能力 、超计划生产的;勘查程度偏低,基础储量不足的;回采率未达到要求的;环保措施尚未完全到位的矿山。 凡列为整改的矿山,必须拟订整改方案,重新制定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生产设计。在停产整改期间,可暂时保留采矿权。通过整改并经验收合格后,予以续采矿权。 3、关闭矿山 属下列情形的矿山,予以关闭:位于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的主要地质遗迹保护区;国道及省道两侧300米及水平直距或直观可视范围内;地质灾害易发区;矿界内资源已近枯竭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矿山无证开采的、已关闭擅自恢复生产的;以及以采代探的非法采矿点。依法予以关闭的矿山,采矿许可证等证照到期的,一律不予延续、变更,并依法办理采矿权等证照注销手续。 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调整 (一)总体要求 依靠科技和体制创新,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通过调控开采总量,实行矿产资源的资产化经营,优化矿业组织,提升矿业结构,提高优势矿产的加工深度和综合利用水平,增强金属、非金属、建材等为主体的矿业经济竞争力,走出一条具有江华瑶族自治县特色的矿产资源开发新路。 (二)加强总量调控,调整矿业结构 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要求,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控制在永州下达的指标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调整的方向是:规划期间形成以河路口、铜山岭、码市-大锡为中心,以县域经济为基础的发展布局,依据全县矿产资源分布特点、矿业生产力现状和县域经济发展需求,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发挥优势、规模开采、集约利用、协调发展的总思路,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为基础,以矿产后续加工为依托,构建与全县地区经济发展相适应与全县工业战略布局相协调的矿业开发利用格局。 1、金属矿产 (1)铁、锰。鼓励开采锰矿、磁铁矿等矿产 (2)钨、锡、稀土。规划期内维持产能、产量动态平衡,执行国家调控指标。 (3)金、银、铜、铅、锌 鼓励开采金、银、铜、铅、锌矿。满足市内大中型选、冶企业的需求。 2、非金属矿产 鼓励开采符合市场需要,有较好加工潜力的优质非金属矿产;加强环境、节能、农用非金属矿产的开发利用;大力开发以非金属矿产为原料的新型墙体材料、装饰材料;减少砂石粘土开采量;严格控制高岭土等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严格执行省、市调控指标。 (三)优势矿产的开发利用 以优势矿产及其加工产品为龙头,提高加工深度和综合利用水平,开发系列产品,提升矿业企业—加工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1、稀土矿:在深入分析矿区内矿产资源空间分布、开采技术条件等自然禀赋特征的基础上,遵循科学规律,以优化布局、合理开发、节约利用、有效保护为宗旨,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矿体合理划分规划区块。分析其发展水平和方向,合理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技术经济指标。根据市场供需的实际情况及其发展态势,以服从国家产业政策,确保国家战略利益为前提,合理规划矿区内的采矿权数量、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开采总量控制数。 2、钨锡矿:1983年湘南队提交的《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河路口钨锡矿区普查评价地质报告》,对江华瑶族自治县河路口钨锡矿区进行了详细勘查和评价,报告对铁矿未作评价,2010年6月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一八队对河路口钨锡矿区北沟矿段, 麻子湾矿段钨锡矿、石浪冲矿段钨锡矿重新作了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截止2010年5月底,探明保有资源储量:钨金属量11883吨、伴生钨金属量260吨、锡金属量2643吨、伴生锡金属量2435吨。对该三处矿床进行优化布局、合理开发,以服从国家产业政策,合理规划矿区内的采矿权数量、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开采总量控制数。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区域布局 根据区内矿产资源的分布和开发利用现状,以骨干矿山和加工企业为依托,核心产品为龙头,将全县规划为四个各具特色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区域: 1、铜山岭铜铅锌银锰多金属矿业重点开发区 本区是永州市铜山岭—道县后江桥—湘源锰铜铅锌锂铷多金属开发利用重点区的一部分。以现有产业为基础,多方筹集资金进行技术改造和改扩建,提高矿产资源的选矿与综合利用率和开采技术能力,加强周边和深部找矿勘查工作,探寻矿山急需的接替资源和后备储量,延长老矿山的服务年限;同时开发铅、锌、银、镉、锰的深加工产品,加强其他伴生多金属、分散元素的选冶和应用研究,提高矿产资源的整体经济效益。 2、沱江镇非金属建筑材料重点开发区 区内以丰富的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砖瓦用粘土等矿产资源为依托,以现有的骨干企业为基础,面向省内外市场,构筑以石料、水泥和新型号墙体材料为主体的建材基地,形成具有优势的产业规模。 3、河路口钨锡、稀有、稀土多金属矿业重点开发区 区内有离子吸咐型稀土矿、中型褐钇钶砂矿、原生钨锡矿、钨锡砂矿、冶金白云岩矿、磁铁矿,另有高岭土、硫铁矿、铅锌矿点多处。其中离子吸附型稀土矿居全省之首,TR2O3产品市场前景好;钨锡和其他多金属矿资源丰富,找矿和开发潜力较大。 (1)钨锡矿 2010年6月由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一八队对北沟段钨锡矿、麻子湾矿段、石浪冲矿段等钨锡矿资源储量进行重新核实,估算了拟设采矿权范围内的钨、锡矿资源储量,截止2010年5月底: 北沟矿段麻子湾矿段、石浪冲矿段探明保有资源储量:钨金属量11883吨、伴生钨金属量260吨、锡金属量2643吨、伴生锡金属量2435吨。钨矿资源潜在价值17593万元,值得开采利用。 (2)稀土矿 1987年由省地矿局473队,《湖南省江华县姑婆山稀土矿区详细普查地质报告》核实,河路口稀土矿资源保有量:TR2O3氧化物97039吨(其中111b基础储量7821吨、122b基础储量11314吨、333资源量77904),褐钇铌砂矿1686.12吨(122b基础储量),褐钇铌风化矿4626.26吨(122b基础储量),13.65矿石万吨(333资源量)。 2009~2015年开采量1500吨/年,总计开采10500吨。稀土矿第一期开采区矿资源潜在价值6.3亿元。 规划期间,利用区内矿产资源丰富,开发利用潜力大,在加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前提下,走集约化、规模化生产之路,推行组建探—采—选—冶—销一体化联合企业,开发精、深加工产品,与科研院校联合加强优势矿产(钨锡、稀土、褐钇钶(铌)等)的应用研究,开发稀土、稀有金属应用系列产品走向市场,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 4、码市铅锌金铁矿多金属矿业重点开发区 本区以丰富的金、铁、铅锌等有色金属资源为依托,以现有的骨干企业和加工能力较强的科研力量为基础,稳定发展有色金属冶炼工业,建成江华瑶族自治县有色金属开发利用基地。 (五)矿业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 根据湖南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矿业发展经济区的分布情况,以矿产资源集中区域为核心,以大型企业为龙头,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充分发挥各矿业经济区内的矿产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优势,逐步形成良性循环,构建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矿业格局。 1、开发利用矿种结构调整 调控稀土开采总量,限制钨锡、难选低品位铅锌、低品位锰、难选低品位铁矿的开发,加快铜、金、富铅锌和花岗石、冶金用白云岩的开发,适度加大水泥用灰岩、磷、磁铁矿、硫铁矿、高岭土的开发力度,控制砖瓦用粘土和建筑用石灰岩的开采,建筑墙体材料向空心砖、石膏板材等新型建材发展。 2、矿山企业结构调整 (1)在执行市局下达的采矿权指标同时,根据江华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特点,适当调整采矿权数:规划目标期采矿权总数控制在50个以内,其中金属15个,非金属、化工、建材9个,建筑用石灰岩、砖瓦用粘土、建筑用砂26个。非控制总量开采矿种,可依据市场需求调整采矿权数,但不得突破全县采矿权控制总数。全县指标较紧,不够部分在县内部指标宽松的矿种中调节,或提请市局适当增加指标解决。 (2)优化矿山企业结构,淘汰和关、停、并转一批技术落后、资源浪费严重、市场竞争力弱、环境污染严重的小矿山;对建筑用石灰岩、高岭土、磁铁矿、锰矿、钨锡矿、砖瓦用粘土小小矿山,通过小小联合、矿矿联合、矿厂联合、资产重组等方式,组建股份制企业,使矿产资源开发向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方向发展,增强矿山的市场竞争力和整体效益;组建稀土业、有色金属业、非金属建材业等多个具规模的联合企业,把矿业做大做强。 3、调整矿产品结构 以科技为先导,积极引进先进技术、采用先进工艺流程、设备、专利,逐渐降低原矿出售比例至50%以下,矿产品由原矿、粗选矿、初加工产品向深加工、精加工产品方向发展,组建一批精、深加工企业,提高产品档次和矿产品效益。 八、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及开采准入条件 (一)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开发利用准入条件的最小开采规模中,对小型及小矿的最低开采规模,部分矿种充分考虑了湖南、永州矿产资源的实际情况,进行了适当调整,与国家规定有一定差别。 表3-3:江华瑶族自治县主要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 矿山规模 矿种 矿山占用储量(万吨) 最低开采规模(万吨/年) 矿山占用储量(万吨) 最低开采规模 (万吨/年) 矿山占用储量(万吨) 最低开采规模 (万吨/年) 铁 >100 5     <100 3 锰 >200 6 >100 4 <100 2 铜 >300 5 >100 3 <100 3 铅 >100 5     <100 3 锌 >100 5     <100 3 钨(原生) >100 3     <100 3 锡(原生) >100 3     <100 3 稀土 >1000 15 >500 10 <500 6 褐钇钶(铌)矿         <5000 吨 3 吨/年 磷矿 >100 2     <100 10 冶金用白云岩 >500 30     <500 10 水泥用灰岩 >1000 40 >500 20 <500 10 建筑用灰岩           10 万立方米/年 高岭土           3 砂石           5万立方米/年 砖瓦粘土           5万立方米/年 (二)开采准入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提出以下规划新建和换证矿山开采准入条件。 1、采矿权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申请人提交采矿登记申请之前2年内没有受到吊销采矿许可证的处罚。 2、矿产开发利用必须符合《规划》中开采的矿种、矿山总数、开采总量和采矿权布局等要求。 3、申请国家和省限制开采的矿种,不得突破年度开采计划指标和规划总量调控。 4、外商投资开采矿产,应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有关规定。 5、申请开采难利用矿产的企业,必须具备经国家相关部门检测认定在技术可行、经济上合理、矿产利用达到要求的选矿工艺技术。 6、矿山规模必须与矿床储量规模相适应,并符合规划确定的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 7、矿山企业必须具有符合相应规范要求的矿产开发利用方案、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矿山安全生产预评估报告以及合法的矿山用地手续等。 8、能利用的共伴生矿产必须制定综合开发利用方案;暂难利用的选矿尾矿必须制定保护措施。 9、矿山开采回收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废弃物回收利用率指标应达规划要求。 10、在未具体划定核心区的各类生态环境功能保护区内新设、延续、变更采矿权、矿业权人必须出具相关行业部门的审核意见。 11、地质灾害危险区,原则上不新设采矿权,确需设置的,必须通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12、面积较大、地质情况较复杂的勘查规划区块,探矿工作结束后,应进行规划论证或编制矿区规划,再考虑设置采矿权。 13、矿山储量报告必须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后,方可作为矿山开采利用设计的依据,而探矿权才能转换采矿权。 九、矿产资源的节约与综合利用 (一)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大力发展矿产品加工和精、深加工,延长矿产品加工链,提高矿业产值,化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 (二)加强废渣、尾砂等废弃物的利用 加大“三废”利用先进技术的研究、引进和推广,加强监管,强化减排措施。制定优惠政策,以尾砂、冶炼废渣的利用为重点,引导并促进企业对其进行综合利用,减排增效。 (三)制订有利于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政策 加强资源节约利用国策宣传教育,进一步健全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法律法规;制订促进节约利用、循环经济发展的资源政策;完善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指标体系 (四)加大对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资金支持 通过减免税收、财政支持、价格调节、技术推广等措施,支持企业开发低贫矿产。在国家征收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和两权价款中建立正常的资源保护、综合利用基金。积极引导企业和科研单位联合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 第四章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研究 一、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江华瑶族自治县县域内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主要有:矿山地质灾害(滑坡);占用及破坏土地资源,包括露采场、废石场及矿山工程建设占用土地资源;影响及破坏地下水系统,包括水资源枯竭、水漏失、井泉干涸等;矿山废水、废渣环境污染。江华瑶族自治县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分布特征见表4-1。 表4-1 江华瑶族自治县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分布概况表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发生的矿山座数(座/处) 占总的矿山比例 (%) 影响范围 (公顷) 备注 矿山地质灾害 3/5 6.82 3.38 发生小型滑坡5处。 占用破坏土地资源 44 100 83.71 其它耕地1.65公顷、林地80.32公顷、其他地类1.74公顷。其中已治理恢复土地面积2.35公顷。 水土污染 19 43.18 15.97 以金属矿山和稀土矿山为重,金属矿山废水、废渣含硫、锰等伴生重金属;轻稀土矿山废水、废渣含氯、氨、硫酸根离子。 (一)矿山地质灾害 县内发生的矿山地质灾害主要是滑坡,其他类型的地质灾害未见发育。发生滑坡的矿山有3座,其中一座矿山(轻稀土矿山)前后发生3次滑坡。滑坡的规模都较小,造成的危害较轻。 (二)占用破坏土地资源 县内该地质环境问题较为普遍,基本上每座矿山都或多或少存在占用破坏土地的情况。全区共计占用破坏土地资源累计83.71公顷,已治理恢复土地面积2.35公顷。按矿类来计,黑色金属矿山和稀土矿山最为严重,分别累计占用破坏土地33.03公顷和8.47公顷,占总破坏土地的95.07%;按破坏地类来计,林地最突出,累计被占用破坏80.32公顷,占总破坏土地的92.23%;按破坏方式来计,主要是采矿场和矿山地面工程建筑占用破坏土地资源,分别累计破坏土地24.49公顷和9.87公顷,占总破坏土地的78.72%。 (三)影响及破坏地下水资源 主要体现在井下开采的金属矿山中,矿山采掘大规模抽排地下水,导致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形成大范围降落漏斗或地下水疏干区,使地下水补、迳、排系统不同程度地被改变或遭受破坏。目前随着此类矿山停产后,地下水位回升,含水层逐渐转好。露天开采的建材矿山对地下水资源的影响及破坏相对较轻。 (四)水土污染 县内各矿山年产废渣量0.72万吨,累计废渣量171.67万吨;年排放废水9.2万m3。不同矿类的废渣中所含有害元素均不相同,一般而言,金属矿山中废渣、废水中有害成分较多,且多为重金属元素,污染及危害程度相对较大。经统计,水土污染中等的矿山有1座,较轻的有5座。总的污染面积为15.97公顷,线性污染长度0.5km。 总体而言,区内矿产资源种类偏少,以金属矿和非金属矿产为主。不同类型矿产的开发以及开采的强度所产生的矿山地质问题具有明显的差异,金属矿山产生的废水、废渣污染问题较为严重,矿井水、地表淋滤水中往往含有毒元素较高,水土污染较大;建材矿山以小规模露采为主,造成的地质环境问题较少。 二、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分布特征 江华瑶族自治县矿山环境地质问题依其不同类型在分布上有一定的地域性,其分布规律与矿产分布有一定关系。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主要集中分布在金属矿山和稀土矿山。矿山地质灾害、水土污染、固体废弃物,主要发生在金属矿山和稀土矿山,而占用破坏土地资源在各座矿山中均有体现。 (一)矿山地质灾害的分布特征 江华瑶族自治县境内发生地质灾害的矿山有3座,发生在金属矿山和稀有、稀土矿山,共计地质灾害5处,均为小型滑坡,区内暂未发现有地面塌陷和矿坑突水等其他灾害。 (二)矿山占用及破坏土地资源的分布特征 矿山占用及破坏土地资源是一个普遍性的环境地质问题,几乎每一处矿山或多或少、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占用破坏土地资源的问题,或者为固体废弃物、采矿场占用及破坏土地资源,或者为矿山地面工程建设占用土地资源。 (三)矿山地下水系统破坏的分布特征 区内存在地下水系统破坏的矿山中,其开采方式均为地下开采。据调查,此类矿山均已停产,地下水位回升,含水层逐渐转好,地下水系统已基本恢复。生产矿山中未见对地下水系统有大的影响和破坏。 (四)矿山废水、废渣环境污染的分布特征 区内存在矿山废水、废渣污染问题的矿山为金属矿山和轻稀土矿山,共计有15座。其中黑色金属矿山12座,有色金属2座,轻稀土矿1座。金属矿山中废渣、废水中有害成分较多,且多为重金属元素,污染及危害程度相对较大。 三、上轮规划指标落实情况 (一)新建矿山环境准入条件落实情况 1、上轮规划确定的准入条件 (1)新建、改建、扩建矿山必须提交拟建矿山环境影响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对由矿业活动可能引起的生态环境问题(如“三废”污染、损毁土地和破坏植被、遭受或诱发矿山地质灾害等)进行现状与预测评估,作为换发开采许可证的必备条件。 (2)新建、改建、扩建矿山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必须包括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水土保持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并在开采过程中切实施行。 (3)矿山环境保护设施要与矿山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4)新建、改建、扩建矿山的采矿权人必须按规定向有关部门交纳矿山环保科研基金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并且保证金应多于恢复治理费用。 (5)矿山组织机构中必须设置环境监测及管理机构。 (6)禁止生产能力落后、环境影响大的土法采、选、冶金矿和土法炼铅锌、炼硫、炼铁锰、炼砷、水泥立窑、土石灰砖瓦窑及各类矿山等国家经贸委责令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和工艺的生产。 (7)以下五类地区应限采或禁采 重点水土保持区、饮用水源保护; 地质环境脆弱区、地质灾害危险区; 铁路、国道、省道、旅游公路等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 省级以上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地质公园)、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地质遗迹和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 市级或县级重点旅游规划区。 2、环境准入条件的执行情况 根据国土主管部门掌握的有关资料, 2007年底,上轮规划所确定的环境准入条件执行情况如下: (1)对于新建矿山、修改勘探范围的矿山、须延续采矿权的矿山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保护方案作为审批条件的执行率达100%; (2)大中型矿山100%已实行了“三同时”制度,小型矿山有部分已实行; (3)省级发证矿山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执行率达100%; (4)新建矿山未设立在禁止开采区内,限制开采区内新建设矿山数量和开采规模都得到了较好的限制,且以小矿为主 (二)矿山环境治理投入新机制的落实情况 上轮规划拟定的矿山环境治理投入新机制为:矿山企业也应按矿业收入的相应比例,设立专项资金,专项用于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项目的实施。同时制定合理的投资优惠政策和利益分配政策,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吸收社会资金和境外资金恢复与治理与治理工作与经济效益结合起来,扩大投资来源,加大治理力度。另外拟定优惠政策,采用低税或负税等,鼓励“三废”的回收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恢复,如矸石制砖、土地复垦和还绿、废水有用元素回收等,这样即可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又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矿山环境监测机制的落实情况 上轮规划拟定的矿山环境监测机制为:建立矿山环境监测、报告和环境恢复治理监管制度。但规划实施以来,关于矿山环境监测、报告和环境恢复治理监管制度还未建立,有待本轮规划期内相关部门加强此方面的研究与探索。 四、上轮规划实施后产生的积极影响 (一)提升了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在社会经济发展中作用 上轮规划宏观上对全县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环境保护下恢复治理工作起到了调控作用,设定的鼓励开采区、限制开采区、禁止开采区,为更好地保护矿山环境创造了条件。规划的顺利实施,加快了矿业经济发展,体现了规划在矿业经济发展中的带动和促进作用,也提升了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二)加深了公众对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的认识 以往地方政府和国土部门的领导对矿山环境管理工作认识不够,各矿山业主也无视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重要性,破坏环境现象日趋严重,有的矿山在开采过程中破坏了当地老百姓的生活环境或使矿山周边老百姓失去了生存的条件。但随着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实施,对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要求,对各项环境控制指标的执行,对新建矿山准入条件的实施,现已加深了各级政府、各部门及各矿企业对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认识。 (三)相关条例、暂行办法的制定实施,保障和促进了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 规划实施后,为了更好地加强矿山环境管理,湖南省2002年通过了《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2004年通过并实施了《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实施了《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管理暂行办法》,促进了江华瑶族自治县的矿山环境管理工作。 同时省国土资源厅根据“条例”精神还制订了《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技术规范》和《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写指南》,将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作为矿山发放与换发采矿权证的依据之一。全面实施的矿山地质环境评估,明确了新办证矿山,融合矿山的准入制度、矿山环境保护方案,为矿山环境保护恢复治理工程集累了大量的资料,也规范了矿山环境管理工作。 因此,随着一系列的矿山环境保护政策法规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江华瑶族自治县矿山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工作。 (四)规范了矿业开采秩序,改善了全县矿山环境状况 规划实施后,对全县的矿山开采秩序进行了整顿,关闭一批小矿和一批矿山环境恶劣的非法矿山,有效地规范了矿业开采秩序。而且规划实施后,所有的新建矿山都严格执行了新建矿山环境准入条件,有力地保保护了矿山及风景名胜地等保护地区的周边环境。现有和闭坑矿山大部分已按有关矿山环境保护目标和有关指标要求执行到位,很大程度地改善了全县矿山环境状况。 五、上轮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上轮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实施取得一些成效。但在其实施过程中,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不平衡,部分矿山企业重矿产资源开发,轻视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大中型矿山企业其领导机构、各类规章制度健全,采掘、选冶技术条件较好,环境保护意识较高,亦有一定的矿山环境防治经验,因此在注重矿产开采同时也加强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而小型矿山或小矿山一般都属私营或乡镇集体矿山,没有认识到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重要性,而且较之于大中型矿山无论在管理体制、规章制度、采选水平等方面都较差,普遍存在重资源开发,轻环境保护与治理问题。因此,全县矿山企业对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认识程度与积极性差异较大。 (二)矿山环境现状家底不清,矿山环境管理工作难度较大 目前仍存在矿山环境资料不齐全,家底不清状况。而且由于未建立一整套矿山环境监测系统,对于各矿山的环境变化状况也无从知晓,矿山环境管理工作难度较大。因此,根据环境保护的新形势、新要求,有必要开展第二轮江华瑶族自治县矿山环境调查与评估,摸清全县矿山环境状况,加强矿山环境监测工作,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打下基础。 (三)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有待提高 1、矿山开采技术落后,环境保护措施不力。特别是一些中小型矿山企业,技术力量薄弱、设备简陋、采矿方法与“三废”治理方法落后,导致了矿山环境问题突出的现象。 2、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先进技术方法推广不够。在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三废”治理率以及受损土地复垦与还绿工程方面推广和应用先进技术方法不够,亦缺少专门的技术研究机构。 3、矿山环境调查与监测、评价系统尚未建设,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手段不够先进。到目前为止,尚未建立矿山环境监测网点和矿山环境现状的季度、半年年度台账、监测动态信息系统与评价系统,缺乏先进的保护与恢复治理手段。 (四)老矿山的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资金不足 老矿山遗留的矿山环境问题点多面广,治理工程量大,有的还十分严重,需要治理的面积较广,而专项治理资金严重不足。由于受资金限制,多数情况仅对矿区局部环境问题进行修复,未能从整体上将一个矿区所有的环境问题都予以解决,资金投入不能满足治理工程的实际需要。 六、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原则 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是在矿山环境现状评估分区的基础上进行的,分区应坚持以下五条原则: (一)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全面规划,分区实施 将改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放在首位,突出主要矿山环境问题,全面规划,合理分区,有利于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的实施。 (二)与江华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规划相协调统一 分区应体现江华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与江华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对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与布局要求。 (三)符合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级标准 按照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级标准,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分为重点治理区、一般治理区、加强保护区,并以此确定分区范围。 (四)与矿山环境现状评估分区相协调 矿山环境现状评估分区反映了矿山环境问题的影响程度,是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的基础,两者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非一致性,应做好两者之间的协调。 (五)分区应符合区内相似,区间相异的原则 同一分区内的主要矿类型、矿山环境问题、保护与治理对象、防治方案与实施措施都具有相似性,且有别于相邻分区。 七、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方法 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是在矿山环境现状评估分区的基础上进行的,依据当前矿山开采导致的地质灾害、“三废”污染、水资源破坏、土地受损等矿山环境问题及其发展趋势分析,对人居环境、工农业生产、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程度,按照区内相似,区间相异等原则,划分出不同等级的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区,为矿山环境保护及恢复治理区,为矿山环境保护及恢复治理工作安排提供依据。 八、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标准及范围 根据国土资源部制定的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标准,全县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共划分为三个等级。即矿山环境重点保护区;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矿山环境一般治理区。各分区等级的标准如下: (一)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 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主要历史时期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造成极大破坏以及矿山环境问题对生态环境、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造成较大影响的区域。重点考虑如下几个方面: (1)建国前和建国后计划经济时期建设的国有大中型老矿山、闭坑矿山和无法找到责任人的矿山,矿山环境问题严重。 (2)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环境问题随时对当地人民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的矿山。 (3)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后社会、经济、环境效益明显的矿山。 (二)矿山环境一般恢复治理区 矿山环境一般治理区主要指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造成较大破坏,但破坏程度不如重点治理区强烈;矿山环境问题对生态环境、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造成一定影响,但影响程度较重点治理区的区域,这些区域可作为矿山环境远期治理区。 (三)矿山环境重点保护区 矿山环境重点保护区内禁止开采,已有开采矿山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限期予以关闭。其主要包括风景名胜区、城市饮用水源地、基本农田保护区、重要交通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及其它禁止开采的区域。 (四)加强保护区 上述区外的矿山开采区生态环境加强保护区,对上述矿山以外的建材矿山,加强水土保持,加强植被恢复治理。 表4-2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区划表 序号 名称 主要矿山 治理内容 1 重点恢复治理区 铜山岭多金属生态环境重点恢复治理分区 铜山岭有色金属矿、铜山岭-大潮湖锰铁矿。 修建拦挡墙,修建截水沟,确保渣堆稳定;终采后表面覆土恢复植被,有效疏导地表水流,防止暴雨洪流冲刷库坝;矿山闭坑后,进行闭库设计与治理工程施工及验收,宜林则林,宜耕则耕,恢复生态环境。 湘江螃蟹木锡多金属生态环境重点恢复治理分区 香草源钨砂矿、螃蟹木钨锡矿、大板潦钨锡砂矿、麻江源钨锡砂矿。 采空区回填,恢复农用地功能;矿山闭坑后,进行闭库设计与治理工程施工及验收,宜林则林,宜耕则耕,恢复生态环境。 河路口多矿种生态环境重点恢复治理分区 红花源稀土矿,麻子湾钨锡矿,石浪冲钨锡矿,北沟钨锡矿,河路口镇大关塘铁矿,江华新铺、扎头源、大关塘稀土矿。 建设足够的环保设施,如选矿废水净化处理设施、尾砂库建设、废石堆场拦阻墙等,保证“三废”的达标排放;修建尾砂坝、挡土墙,采空区回填,恢复农用地功能;定期监测和修复尾砂坝,尾砂库区进行绿化。 2 一般恢复治理区 洪水冲硫铁矿区,沱江镇水泥原料高岭土、粘土,桥市乡龙母锰矿,白芒营镇粘土、石灰岩、铁矿,姑婆山野鸡脚铅锌矿,湖南源鑫矿业有限公司。 废水治理达标排放,废渣、矿砂建坝堆放;滑坡坍塌治理,建防护桩、墙;对破坏的土地整理,废渣处理,复垦还绿; 3 重点保护区 大龙山自然重点保护分区(县级) 区内天然及次生生态林及野生动植物;所城遗址;李启汉烈士故居遗址。 潇湘水源重点保护分区 潇湘水源上游及岑天河水库周缘水源生态环境保护 秦岩溶洞地质遗迹重点保护分区 秦岩溶洞群地质遗迹及秦岩石刻;秦始皇开疆屯兵遗址 九、矿山环境监测工程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是通过监测及时掌握矿山地质环境动态变化规律,预测矿山地质环境发展变化趋势,从而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一)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目的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目的是通过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进一步认识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其危害,掌握矿山地质环境动态变化,预测矿山环境发展趋势,为合理开发矿产资源、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开展矿山环境综合整治、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与重建、实施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提供基础资料和依据。提高矿山地质环境管理质量,预防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减轻矿山地质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防止水土污染,保护好矿山生态环境,促进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 (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现状 根据江华瑶族自治县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现状调查,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情况还仅处在起步阶段,只有个别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较突出的矿山进行了相应的监测,绝大部分矿山企业没有实施矿山地质环境监测。通过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后,基本落实了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人。 (三)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分类及原则 根据矿山实地调查发现矿山存在的地质环境问题、危害对象、影响程度、确定了江华瑶族自治县矿山地质环境重点监测矿山和一般监测矿山。再根据矿山的分布密度情况,矿山地质环境质量情况,将江华瑶族自治县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分为重点监测区和一般监测区。监测分区标准见表4-3,重点监测矿山和一般监测矿山划分标准见表4-4。 表4-3 江华瑶族自治县矿山地质环境重点、一般监测区划分标准 重点监测区 一般监测区 1、金属矿区; 2、矿山分布密集、开采时间长、开采强度大,矿山企业规模在大中型; 3、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多,影响范围广,影响程度大。 矿山分布不集中,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相对较少,影响范围小,影响程度轻,需要加强和预防产生地质环境问题的区域。 表4-4江华瑶族自治县矿山地质环境重点、一般监测矿山划分标准 重点监测区 一般监测区 1、整个矿山质量评价为差的矿山; 2、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较突出,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较大至严重威胁的矿山; 3、国家财政投入治理的矿山。 除重点监测矿山以外的省级发证矿山和矿山地质环境质量评价为中等以上的矿山;需要加强和预防产生地质环境问题的矿山。 (四)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内容及指标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内容及指标主要为以下几方面: 1、侵占、破坏土地及土地复垦监测;侵占和破坏土地类型、面积,破坏土地方式,破坏植被类型、面积,可复垦和已复垦土地面积。 2、固体废弃物及其综合利用监测;固体废弃物的种类、年排放量、累计积存量、来源、年综合利用量,固体废弃物堆的主要隐患、压占土地面积等。 3、尾矿库监测:尾矿库数量和规模,年接纳尾矿量,尾矿的主要有害成分、主要隐患、年综合利用量等。 4、采空区地面变形监测:塌陷区数量,塌陷面积,塌陷坑最大深度、积水深度,塌陷破坏程度等。 5、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监测:本年度发生次数、造成的危害、地质灾害隐患点或隐患区的数量,已得到治理的隐患点或隐患区的数量。 6、矿区地表水体污染监测:废水废液类型、年产出量,年排放量、年处理量、排放去向,地表水体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污染程度及造成的危害、年循环利用量、年处理量。 7、土壤污染监测:土壤污染的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污染程度及造成的危害等。 8、地裂缝监测:地裂缝数量、最大地裂缝长度、宽度、深度,地裂缝走向、破坏程度。 9、废水废液排放监测:年废水排放量及达标排放量,废水主要有害物质及排放去向,废水年处理量和综合利用量等。 10、地下水监测: (1)地下水均衡破坏监测:矿区地下水水位、矿坑年排水量、含水层疏干面积、地下水降落漏斗面积等; (2)地下水水质污染监测: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大肠群以及反映本区主要水质问题的其它项目。 (五)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安排 根据上述分类原则,全县共划分为铜山岭-大潮湖锰铁矿区、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洪水冲硫铁矿区、江华瑶族自治县桥市乡龙母锰矿区、江华瑶族自治县稀土矿——十八湾金属矿区、江华瑶族自治县河路口镇姑婆山野鸡脚铅锌矿、江华大锡乡龙安铁矿、湖南源鑫矿业有限公司等7个重点监测区,各重点监测区见表4-5。共确定重点监测矿山19座,一般监测矿山25座。 表4-5 江华瑶族自治县矿山地质环境重点监测区表 重点监测 区名称 主采 矿种 矿山数量 及规模 监测区面积(km2) 重点监测内容 行政区 铜山岭-大潮湖锰铁矿区重点监测区 铜、铁 小型2座 20.30 占用破坏土地、水土环境破坏等 桥头铺镇 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洪水冲硫铁矿区重点监测区 铁 小型1座 1.68 占用破坏土地、水土环境破坏等 沱江镇 江华瑶族自治县桥市乡龙母锰矿区重点监测区 锰 小型1座 1.33 占用破坏土地、水资源、水土环境破坏等 桥市乡 江华瑶族自治县稀土矿——十八湾金属矿区重点监测区 稀土、铁、铅锌 小型12座 125.90 占用破坏土地、水资源、水土环境破坏等 河路口镇 江华瑶族自治县河路口镇姑婆山野鸡脚铅锌矿重点监测区 铅锌 小型1座 1.23 占用破坏土地、水土环境破坏等 河路口镇 江华大锡乡龙安铁矿重点监测区 铁 小型1座 4.52 占用破坏土地、水土环境破坏等 大锡乡 湖南源鑫矿业有限公司重点监测区 铁 小型1座 5.67 占用破坏土地、水土环境破坏等 码市镇 第五章 矿产资源规划实施保障体系研究 一、制定完善操作性强的地方性配套法规 (一)强化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和监督管理 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是整个矿产资源规划工作的重中之重,应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全县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地方性配套法规(如规划实施管理条例或办法),提出有关规划编制机构、实施机构、管理程序、实施效果评价、监督管理、规划调整、违反规划的强制措施等具体规定来保证各级规划的落实。 (二)做好总体规划与其它相关行业规划的衔接协调 为保障江华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规划的有效实施,需要加强总体规划与地勘、有色地勘、稀土等相关行业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正确界定矿产资源规划和相关行业规划的功能定位、相关关系。应在发展目标、政策目标与手段、重大基础设施布局、重要资源开发、区域发展方向等方面做好协调,形成合力,以维护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权威地位。 二、健全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行政保障机制 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乃至规划实施管理是国家矿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是矿产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能。更是政府的重要职能,是政府施行宏观调控和实现政府目标的重要手段。矿产资源规划作为一项国家措施和政府行为,仍需要依靠行政组织运用行政手段,采用命令、指示、规定、计划、标准等行政方式来组织、指挥、监督规划的实施。 矿产资源规划实施保障体系中的行政管理保障作用主要通过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行,保证矿产资源规划在各个阶段中对各地区和部门发挥作用,保证矿产资源规划的贯彻执行。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行政手段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和完善: (一)实现规划编制、实施一体化 1、建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准入条件,为资源勘查开发提供保障 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进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大力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完善矿业权市场运行机制,明确矿业权市场准入条件,规范评估中介机构,构建矿业权有形市场,加强矿业权市场监管,推进矿业权信息公开,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矿业资本市场繁荣发展。 2、切实提高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效率和水平 建立规划实施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矿业权设置的动态变化,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更新,实现信息共享,提高规划管理效率和水平。做到五项行政战略(依法行政、服务行政、阳光行政、效率行政、责任行政)、确保规划管理的执行。 (二)健全规划管理责任制、预审审查和许可制度 1、健全科学合理的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和监控机制 健全矿产资源规划管理责任制,先要求各级主管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意识,自觉做好本职工作;抓好规划管理责任制的监督工作,强化监督检查措施,督促责任单位、责任人逐项抓好责任目标的落实,及时协调、化解责任目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与困难,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抓好矿产资源规划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各级部门要定期跟踪完善落实机制,对照责任制要求,抓好矿产资源规划的落实。各级组织部门要定期跟踪了解、督促检查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把完成责任制情况的好坏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 建立规划预审制度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使管理少走弯路,实现矿产资源管理从被动到主动的转变。矿产资源规划审查和许可制度应在借鉴其他规划许可制度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建立起规划审查和许可制度,明确规划预审、审查和许可的范围和权限,建立科学合理的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和监控机制。 矿产资源规划预审、审查和许可的范围包括: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项目和矿产资源保护项目、探矿权、采矿权的设置、审批、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矿山变更或延续、申请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项目、最低开采规模、最低生产服务年限等。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必须认真做好,服从国家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宏观指导和调控,严格审查矿业权。对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项目,不得批准立项。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社会、经济事务实行事前监督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矿产资源规划审查和许可制度是行政许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充分发挥规划在规范矿业权市场中的重要作用 制定和完善矿业权市场运行规则,明确矿业权市场准入条件,建立评估机构等中介组织,加强矿业权市场监管,推进矿业权信息公开化,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逐步形成繁荣、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推动矿业资本市场的发展,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作用。 (三)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年度计划管理制度、规划实施监督评估调整机制 1、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和纠正查处制度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其列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重要内容。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矿产资源规划所审批和颁发的勘查、采矿许可证,要及时予以纠正,并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在规划确定的禁止勘查区、禁止开采区内、或不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划限定的区域内审批、颁发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要进行及时有效的查处。 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的重点包括:开采总量是否按规划得到控制,探矿权采矿权设置是否符合规划要求,矿山数量是否按最低开采规模进行了结构调整,新建矿山是否符合规划设定的开采准入条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是否按照规划分区进行了估化调整,以及规划安排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的进展情况等。 2、建立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体系 规划实施评估是规划实施管理的重要一环。规划实施评估,既是对规划实施到一定阶段的成绩、经验和问题的总结,又是对规划剩余期面临的形势任务、出现的主要矛盾、发展的基本条件、规划目标实现的可能性等的判断,并在取得成效的经验基础上,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改进、调整和修订规划的合理建议。规划评价起着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其目的是保证规划实施的连续性和科学性,如期完成规划任务,实现规划目标。 三、加强矿资源规划实施的经济制约保障机制 (一)积极拓展资金筹措途径,加强矿业权市场建设 1、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强公益性地质工作 逐步建立一个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为规划实施提供资金保障。要积极争取国家和地方财政支持,广泛吸纳各种投资机构和民间社会资本的投资,积极引进国外企业投资和国际社会的援助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地勘单位和矿山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主要用于规划鼓励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等重点领域,并加强资金使用的全程监管,真正用地实处。 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和各地勘行业部门,要按《规划》制定的调查评价与勘查项目和矿山环境治理项目,组织资质单位认真做好立项论证与项目实施计划,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申报,争取国家财政支持,使规划项目得以逐年顺利实施。 2、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为规划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县政府应从年度财政支出列出专项资金,融合矿产资源补偿费中返还的资金,建立政府矿产资源基金,投资于属永州市地方财政资助的、由规划拟定的矿产资源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改造与科学研究、矿山环境治理等各类项目。使规划项目在全县范围得到普遍实施和具体落实。与此同时,国土资源职能部门、各地勘单位乃至矿山企业和矿产品加工企业,都应向各级政府申报规划拟定的项目,力争规划的各类项目在规划期间得到立项和实施。保证规划顺利实施的重要举措。 3、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税收调节体系 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税收调节体系,促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防止资源浪费和不合理利用,以实现矿产资源优化配置,保护稀缺矿种、国家保护性和优势矿产。 改革矿产资源税收和补偿费的计征方式,建立矿产资源税收和矿产资源补偿费与矿产资源消耗量挂钩的核算制度。在有效维护国家权益的同时,进一步建立矿山企业珍惜利用资源的经济机制。 强化企业资源消耗自我约束机制。为克服现有国民经济核算指标体系不能较好反映经济活动对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的不足,要研究并试行把矿产资源消耗和环境成本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使有关统计指标能够充分体现环境和资源的价值,较准确地反映经济发展中的资源和环境代价,引导矿山企业从单纯追求经济增长逐步转到注重经济、社会、环境、资源协调发展上来。 (二)建立实施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经济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1、改善有利于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市场环境 改善有利于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市场环境,建立惩罚分明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激励政策和机制、尾矿资源开发利用制度、暂难回收利用资源管理制度,以及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统计制度、公告制度、申报认定制度、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体系,形成资源充分、综合、循环利用的长效机制。 2、鼓励矿产资源的二次开发和综合利用,有效节约资源 对于没有综合勘查和综合评价的矿产资源储量不予评审认定;对于共、伴生矿床没有综合开发利用方案的不予评审通过,不得颁发采矿许可证和批准建设矿山;支持、鼓励和调节矿山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鼓励利用低品位、难选冶矿石、尾矿资源整体综合利用和资源回收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 对于供应不足的矿产,积极发展替代资源。鼓励回收废旧金属和矿产资源的二次开发利用,减少对矿产资源的消耗,有效地节约资源。 (三)贯彻落实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制度 1、“企业所有、政府监管、专款专用” 为了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促使矿山企业合理负担资源与环境成本,理顺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按照基本恢复矿山环境和生态功能的原则,提出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目标及要求。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新建和已投产矿山企业,制订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提出达到矿山环境治理目标的具体措施。按照“采矿权人所有、政府收存监管、专款专用”的原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专项用于矿山地质灾害的治理和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对恢复治理措施不力、不及时或不符合要求的,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恢复治理。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由政府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启用备用金进行强制治理。 2、加强备用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 采矿权人必须按规定足额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需要使用好备用金,财政部门应加强备用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和审核。 在实施矿业活动、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的同时,实行矿业活动环境保护与治理奖惩制度。奖励矿业活动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及时高效成绩突出的矿业权人;惩罚矿业活动中破坏地质环境却又不积极治理或治理地质环境没有恢复到位的矿业权人。对于前者,要从矿产资源基金中提取一定资金奖励,奖励额度最高不高于恢复地质环境所需的费用,并全额返还环境保证金;对于后者,除扣除其环境保证金外,并处以一定罚款,罚款额度不低于恢复被破坏环境所需的投资。对于严重破坏地质环境,又拒不恢复环境甚至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矿业权人,除吊销其矿权证和处以罚款外,还应依法起诉,追究法律责任。 严格实行“环境一票否决制”。矿业活动造成的环境破坏,包括大气污染、水(地表水及地下水)污染、土壤污染、水均衡破坏、土地沙化或盐渍化、水土流失、滑坡、泥石流、地面崩塌或山体开裂、岩溶塌陷、尾矿或固体废弃物侵占土地、自然景观破坏等众多环境问题。因此,要实行矿业主管部门和环境主管部门联合会审和签发矿业权证的制度,严格把好环境关,凡矿业活动可能造成不可治理恢复的环境问题时,一律不予审批签发矿业权证。对于工作失职或其它原因,错误签发此类矿业权证,而矿业活动又造成不可逆转的环境问题,不仅要追查矿业权人的法律责任,还应追查签发人的渎职责任。 (四)实行差别化的经济倾斜政策 1、加强矿业管理,改善投资环境,引进组建大型矿业集团 加强矿业管理,加大执法力度,继续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不断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矿业开发管理体制,改善投资环境。引进组建大型矿业集团,发展循环经济,提高产业的集中度,推动资源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大力推进矿山企业科技进步,自主创新,重点扶持发展选矿企业和深加工企业,生产高、精、尖产品,从根源上解决采富弃贫、浪费资源的问题,综合开采,不断提高资源的利用水平。 2、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的机构开展研究 (1)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方面,通过探矿权招拍挂,吸引社会资金进入探矿权市场,推动矿产资源勘查工作。 (2)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面,努力提高矿山环境治理技术水平。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投融资机制,努力吸引各种社会投资,完善各种相关政策,大力推进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产业化。 四、建立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社会保障机制 (一)建立规划公众参与、规划公示制度 1、集思广益、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保证规划顺利实施 建立矿产资源规划公众参与制度,在规划编制阶段,充分发挥公众在规划决策中的作用,改变过去公众基本上停留在规划编制成果的公示层面、只是规划的被动接受者的局面,提高其代表性、典型性和参与程度;拓宽社会公众参与规划管理的渠道与途径。坚持开门搞规划,广泛动员地方公共团体、民间团体、居民积极参与,强调“政产研”相结合,使不同利益阶层享有均等的机会和发言权。在规划编制与实施前后,可以通过规划方案公示、标牌、标语、条幅、电视广播、座谈会等形式专门进行宣传(涉及国家机密的除外),在政府网站上以问答咨询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规划的具体规定,为公众参与规划、了解规划和遵守规划创造有利条件。真正使规划编制工作成为全社会集思广益、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的过程,保证规划顺利实施。 2、履行规划制定、实施管理和监察等行政职能 矿产资源规划社会公众监督制度要在规划公众参与制度、规划公示制度、规划管理公开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完善规划参与、公告、听证程序,使规划管理的各个步骤都体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矿产资源规划社会公众监督主要职责是对矿产资源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执行部门在规划具体实施过程中进监督,监督政府有无违背规划决策行为,监督规划具体落实情况,使政府行为有监督机制,督促政府决策更加公开化、透明化和民主化,促使政府部门公正执法,提高工作效率,制约和避免各种违反规划行为的发生,并对规划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规划的实施。 (二)建立规划管理公开、社会公众监督制度 1、调动群众参与规划管理、维护规划管理的积极性 建立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公开制度,可以指导宣传群众、团结群众、发动群众了解和积极参与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工作,并把服从和维护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变成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规划管理,服从规划管理,维护规划管理的积极性。 2、建立规划公众参与制度、规划公示制度、规划管理公开制度 实行规划管理公开制度,可增强办事的透明度,群众对监督规划管理有了准绳、对照和共同语言,对于违反规划管理审批程序办事的现象,可以及时发现并制止,同时督促规划管理人员依法办事,严格按照矿产资源规划要求进行审批工作,有利于提高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工作的办事效率的质量,减少规划管理审批过程中错误。 五、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科技创新与人才保障机制 (一)完善规划实施的科技手段 1、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科技进步与创新 鼓励企业开展自主技术研发、组织对优先发展技术分阶段攻关,提供一批可供推广的科技成果。持续开展对呆滞矿、难处理矿的利用技术研究和提高矿产资源价值的技术方法研究,对重大采选冶技术、矿产综合利用技术、节约与循环利用技术等进行先导性和示范性研究与开发,开展矿山环境破坏治理与土地复垦技术及示范工程的研究与推广,积极开展新能源、新材料矿产等非传统矿产资源利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并积极向企业推广,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2、推进地质科技创新,提高矿产勘查水平 积极开展基础地质和矿产资源勘查重大问题科技攻关,突出重点矿种和重点成矿区带研究,大力推进成矿理论、找矿方法和勘查开发关键技术的自主创新。加快推进矿产勘查工作信息化,广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高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不断提高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装备水平,推进矿产勘查装备的现代化。充分发挥地质类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地勘单位在矿产勘查科技领域的作用。 (二)完善规划实施的人才手段 1、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 提高行政管理人才的领导能力、决策水平和综合协调能力;培养掌握规划编制、实施、评估等技术技能水平的专业知识人才;瞄准规划重要领域和重大问题,有针对性地培养具有技术应用和创新能力的科技人才;积极拓宽培训渠道,培养和建立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规划专业人才队伍,整体提高规划人才队伍素质,实现矿产资源规划人才由数量规模向质量效能型和科技密集型转变;进行人才教育培训设施和项目配置等“软件”建设,建立符合江华瑶族自治县实际的人才评价机制,如建立对不同地区矿产资源管理等相关部门人员的考核标准和机制,建立科技和专业人员实际工作效果评价机制,建立规划实施过程中工作成绩突出、作出重大贡献的各类型人员的分配激励机制。 2、新设和转让探矿权时周边现有采矿权人优先 随着地质工作的加强,地勘投入的加大,地勘单位、社会资金参与地质勘查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地质勘查取得了良好的找矿成果。为了推进资源的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利用资源,发展高、精、尖产品,延伸产业链,提高产业的集中度和资源利用水平,在不违背区域布局和不损害探矿权利的前提下,新设和转让探矿权时周边现有采矿权人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获取。 六、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宣传教育 (一)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战略意识、忧患意识 矿产资源是强国富民的物质基础,是振兴中华的物质保障。在世界政局千变万化、战争阴霾仍然笼罩的国际形势下,矿产资源是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 正视江华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新策略,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新格局,谋求全县矿业活动的新发展。 (二)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保护意识、发展意识 矿产资源是人类的生存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矿产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决定了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一是不破坏矿产资源,可为社会经济发展所利用的一切矿产资源均属国家所有,都是社会财富,既不能被任何个人非法占有,也不允许任何人毁损;二是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依靠科学进步,科学地综合开发和利用矿产资源,实现其最高经济价值。为个人与集团的眼前经济利益而破坏和浪费矿产资源,应依法惩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为满足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求,需要在保护和开发利用已有矿产资源的同时,不断寻找新的矿产地,不断发现新的矿种,不断开发矿产资源循环利用新领域,以创新的精神和发展的手段营造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新局面。 (三)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和谐意识 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制定与实施矿产资源规划的终极目的。因此,必须合理开发资源,有效保护环境,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资源保护的关系,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按照“有序开发、有偿开发、有限开发”的要求,开源与节流并举,开发与保护并重。通过资源勘查、合理利用满足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通过切实保护资源,满足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建立健全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保障体系是一个长期过程。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体系框架、建立原则上、内容以及相互关系也会随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开发领域的拓展不断调整、更新和深化。因此,规划实施保障系统应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不断补充和完善,充分发挥规划实施的规范性与能动性。需要强调的是,最优化理念应贯穿在保障体系建设的始末,体系中各要素及各阶段的管理控制和决策都有着最优化的目标与要求,这种目标优化要求决定了各层次的保障措施、制度政策必须紧密结合,共同作用,才能体现体系的整体功能,达到整体上的最佳效果。如法律保障措施的原则性和行政保障措施灵活性的互补;规划的动态监测既是行政制度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施社会、科技保障措施的技术手段;规划的公众参与不仅是一种规划理念和编制方法。也是我国法律建设和民主决策的要求,是社会监督保障管理的核心制度。因此,辩证、动态、实践、综合是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保障体系的基本方针。 七、构建保障规划实施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一)实行差别化的投入和激励政策 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向重点调查评价区倾斜,开展基础地质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地质勘查基金向重点勘查区倾斜。建立找矿突破激励机制,对重大找矿突破和科技突破予以奖励。加大矿产资源储备保护投入力度。鼓励矿山企业为提高资源采选回收利用水平的技术开发和改造。完善矿业用地政策,支持重点矿山开发建设。财政资金和银行信贷重点支持矿业领域循环经济发展项目。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矿区土复垦的投入,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 (二)强化企业资源消耗和环境补偿费征收与储量消耗挂钩,减少资源浪费 将矿山储量消耗情况作为考核矿山企业合理利用与保护矿产资源的重要依据。鼓励矿山企业建立资源节约管理制度,加强资源消耗定额管理,调动矿山企业节约降耗、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的积极性。建立完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按照“企业所有、政府监管、专款专用”的原则,强化对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监管落实,专项用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得治理。推行土地复垦费征收使用管理制度,土地复垦费应列入生产投资估算,足额列入企业生产成本。 (三)鼓励参与矿业合作 拓展矿业领域开放广度和深度。制定和完善有效利用合作参与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相关政策,鼓励引进先进的勘查开发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提高矿产开发利用质量和水平。鼓励合作参与提高矿山尾矿利用率和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新技术开发应用项目,引入先进适用的节能降耗的工艺、技术和设备。 PAGE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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