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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系列监管指引涉及内部审计的有关规定汇编
一、总表
序号
发文时间
标题
文号
涉及条款
1
2008年9月18日
《商业银行银行账户信用风险暴露分类指引》
银监发[2008]67号
14
2
2008年9月18日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
银监发[2008]67号
12,14,15,232
3
2008年9月18日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计量指引》
银监发[2008]67号
7
4
2008年9月18日
《商业银行专业贷款监管资本计量指引》
银监发[2008]67号
无
5
2008年9月18日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缓释监管资本计量指引》
银监发[2008]67号
无
6
2009年9月28日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
银监发〔2009〕87号
27,28,29,30,76
7
2009年11月25日
《商业银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指引》
银监发〔2009〕106号
10,32,33
8
2009年12月4日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指引》
银监发〔2009〕109号
16,19,39
9
2009年11月23日
《商业银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指引》
银监发[2009]104号
20,21,27,28,29,41,118,147
10
2010年2月27日
《市场风险资本计量内部模型法监管指引》
银监发[2010]13号
12,15
112
2009年11月7日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指引》
银监发〔2009〕97号
无
12
2009年12月23日
《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监管资本计量指引》
银监发〔2009〕116号
无
13
2009年8月12日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计算指引》
第3次征求意见稿
无
14
2010年6月13日
《商业银行实施新资本协议申请和审批指引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
12
二、具体与审计有关的条目
1、《商业银行银行账户信用风险暴露分类指引》(2008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第十四条 商业银行应建立银行账户信用风险暴露分类的内部审计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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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银行账户风险暴露分类实施情况定期开展审计。
2、《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2008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第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建立一整套基于内部评级的信用风险内部报告体系,确保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信用风险主管部门能够监控资产组合信用风险变化情况,并有助于验证和审计部门评估内部评级体系有效性。根据信息重要性、类别及报告层级的不同,商业银行应明确内部报告的频度和内容。报告应包括以下信息:
(一)按照评级表述的信用风险总体情况。
(二)不同级别、资产池之间的迁徙情况。
(三)每个级别、资产池相关风险参数的估值及与预期值的比较情况。
(四)内部评级体系的验证结果。
(五)监管资本变化及变化原因。
(六)压力测试条件及结果。
(七)内部审计情况。
第十四条 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内部评级体系及风险参数估值的审计工作。审计部门的职责应包括:
(一)评估内部评级体系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测试内部评级结果的可靠性。
(二)审计信用风险主管部门的工作范围和质量,评估相关人员的专业技能及资源充分性。
(三)检查信息系统的结构和数据维护的完善程度。
(四)检查计量模型的数据输入过程。
(五)评估本银行持续符合本指引要求的情况。
(六)与高级管理层讨论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七)每年一次向董事会报告内部评级体系审计情况。
第十五条 商业银行应就内部评级体系的治理建立完整的文档,证明其能够持续达到本部分的要求,为监管部门评估其内部评级体系的治理有效性提供支持。文档应至少包括:
(五)内部评级体系的内部审计制度及执行情况。
(六)内部评级体系的外部审计情况。
(七)相关会议纪要、检查报告和审计报告等信息。
第二百三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建立内部评级体系应用文档。文档应至少包括:内部评级结果和风险参数量化估计值具体运用领域和相应支持文件、用于计算监管资本要求的内部评级体系与内部风险管理之间差异的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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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检查和独立审计报告等。商业银行应指定专门部门负责跟踪记录应用实际状况,便于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3、《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计量指引》(2008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第七条 商业银行使用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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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应符合以下条件:
(五)商业银行应投入充足的人力和物力支持在业务条线实施操作风险管理,并确保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的有效性。
4、《商业银行专业贷款监管资本计量指引》(2008年10月1日正式颁布)
无明确条款规定内部审计职责。
5、《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缓释监管资本计量指引》(2008年10月1日正式颁布)
无明确条款规定内部审计职责。
6、《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2009年9月28日)
第二十七条 商业银行应将流动性风险管理纳入内部审计的范畴,定期审查和评价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内部审计应涵盖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所有环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相关的管理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和实施程序是否足以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流动性风险。
(二)有关流动性风险管理的信息系统是否完善。
(三)有关流动性风险控制的风险限额是否适当。
(四)进行现金流量分析和压力测试的基本假设是否适当。
(五)有关流动性风险管理的信息报告是否准确、及时、有效。
(六)是否严格执行既定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第二十八条 内审人员应具有独立性,并掌握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确保对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实施独立、充分、有效的审计。
第二十九条 内部审计结果应直接报告董事会,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报告监管部门。董事会应根据内部审计的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有关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督促高级管理层针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采取及时有效的整改措施。内部审计部门应适时对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后续审计,并及时向董事会提交审计报告。
第三十条 有海外有分支机构的商业银行,应根据其管理模式,针对银行整体及分国别或地区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分别进行审计。
第七十六条 银监会根据对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评价结果决定对商业银行进行流动性管理现场检查的频率。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履职情况。
(二)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完善性及其实施情况。
(三)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的有效性。
(四)现金流量分析所用假设前提和参数的合理性、稳定性。
(五)流动性风险限额管理的有效性。
(六)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七)流动性压力测试的有效性。
(八)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的有效性。
(九)流动性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有效性。
(十)银行内部流动性风险报告的独立性、准确性、可靠性,以及向银监会报送的与流动性风险有关的报表、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十一)负责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履职情况。
(十二)流动性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机制的有效性。
(十三)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其他情况。
7、《商业银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指引》(2009年11月25日)
第十条 商业银行应按照《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的有关要求,建立和完善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的治理架构和管理信息系统,明确董事会、董事会授权的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和所指定的主管部门的职责;配置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职责履行所需的人力、物力资源;制定相应的管理政策和流程;明确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内部控制、限额管理、报告、审计等方面的原则和要求。
第三十二条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要求商业银行提供以下信息:
(一)有关商业银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和流程等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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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文件。
(二)反映商业银行识别、计量、监测、评估、控制和报告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的相关文件。
(三)向董事会以及高级管理层递交的关于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的报告。
(四)与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相关的董事会或授权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层或专门部门会议记录或记载讨论情况的文件。
(五)有关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的审计报告。
(六)银监会要求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三十三条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商业银行的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和评估。审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治理架构的完善性。
(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的完善性。
(三)银行账户利率风险计量的充分性和全面性;假设前提以及参数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四)限额管理政策执行的有效性。
(五)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六)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七)文档支持体系的可靠性和完备性。
(八)管理信息系统的完备性。
(九)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十)压力测试的有效性。
(十一)计量结果和压力测试结果的应用情况。
8、《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指引》(2009年12月4日)
第十六条 商业银行董事会承担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的主要责任,确保银行有足够资本抵御其面临的主要风险,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全行风险状况和外部环境,设定与银行发展战略相适应的风险偏好和内部资本充足率目标,批准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
(二)确保高级管理层建立评估银行各类风险的框架和压力测试框架,实现银行风险和资本的紧密结合。
(三)审批或授权审批内部资本充足评估工作相关政策,监督高级管理层建立健全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政策和执行机制,至少每年听取一次政策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确保银行有足够资源独立、有效地开展资本充足评估工作。
(五)对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的完整性进行监督,确定审计部门在内部资本充足评估工作中的角色和职责。
第十九条 商业银行应每年对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进行一次独立审计,以确保其完整性、准确性和合理性。审计可由内部审计部门或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共同进行,审计范围包括:
(一)根据业务性质、范围和复杂程度,审查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的合理性。
(二)评估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相关政策和流程执行的有效性。
(三)检查内部资本充足率与设定目标是否有差距,分析产生这些差距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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