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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队伍建设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队伍建设 LlLUN 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队伍建设 ?章卿 (平阳县人民检察院,浙江平阳325400) [摘要】检察机关的司法警察担负着预防和制止妨害检察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诉讼秩序,保障检察权 顺利实施的重要使命.由于制度和管理原因,当前我国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存在一些问题,如人员老化,检警不分,建制不全等,严重 制约了司法警察的职能发挥.深入研究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推进司法警察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和年轻化建设,对于我们充分发 挥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有重要意义. [关...

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队伍建设
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队伍建设 LlLUN 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队伍建设 ?章卿 (平阳县人民检察院,浙江平阳325400) [摘要】检察机关的司法警察担负着预防和制止妨害检察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诉讼秩序,保障检察权 顺利实施的重要使命.由于制度和管理原因,当前我国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存在一些问题,如人员老化,检警不分,建制不全等,严重 制约了司法警察的职能发挥.深入研究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推进司法警察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和年轻化建设,对于我们充分发 挥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司法警察;队伍建设;问题;强化路径 一 ,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由于历史和体制等原因,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队伍建设仍 然比较薄弱.由于一些领导对司法警察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管 理教育不严,业务训练大都没有开展起来,因此司法警察的业 务素质偏低.而且司法警察本身的管理机构太分散,不够系统 化等深层原因,使得司法警察在工作实践中出现了许多问题l1l. 1.组织机构不健全.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是检察工作的 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是全 面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素质,整体推进司法警察工作的有效途 径,对确保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为检察工作服务,具 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目前大部分 检察机关都成立了司法警察机构,但从实际情况看,一些地方 的司法警察机构形同虚设:有些法警全分散在各业务科室,司 法警察大队无法实现统一调度,法警的整体作战能力受到限 制;有的法警实际承担的仍是大量非警务工作,有的还身兼书 记员或驾驶员,打字员等职,形成了事实上”管的用不着,用的 管不着”的格局.法警工作的效果也就大打折扣. 2.队伍结构不合理.年轻司法警察少,中老年司法警察占较 大比例,一些基层检察院几乎全部是中老年司法警察.这些中 老年司法警察大都是上个世纪80年代检察机关重建时进入检 察院的,进入中老年期后,不少人的身体状况欠佳,知识结构残 缺,执法理念落后,工作力不从心,但是又不愿意放弃多年的工 作成果.与此同时,由于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发展空间相对较小, 形成了”老的不愿意走”,”新的不愿意来”的局面. 3.履行职务不规范.司法实践中,基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 作”警检不分”,”以检代警”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根据规定, 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应由司法警察执行,而现 在有的地方的习惯做法是由检察人员亲力亲为.还有一些并不 具备检察官资格的法警在业务部门履行着检察官的职责.这些 做法既不利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又背离 了法警工作的定位,不能使检察官专注于法律监督工作,也浪 费了国家的司法资源. 4.培训严重不足.培训,训练和身体状况都是从事司法警察 工作的重要指标.调查显示,司法警察五年内参加过培训的占 45.5%,从未参加过培训的占2.5%,离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警 察每人每年集中培训不得少于12天”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从 体能训练看,有28%的司法警察基本没有体能训练.从身体健 康状况看,患有”三高”等慢性疾病和身体处于一般状况的占 44.6%.身体素质下降,成为制约司法警察人员职能发挥的一大 因素. 二,制约司法警察工作发展的原因分析 1.立法不完善.检察院,法院两个组织法均对设司法警察作 出明确规定,但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述不同.《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各级人民法 院设司法警察若干人”;《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27条第3款规 定:”各级人民检察院根据需要可以设司法警察”.检,法两院都 设司法警察,但是前者必须设,后者根据需要可以设,也可以不 设.《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无疑忽视和淡化了司法警察 在检察机关的地位和作用.与此相对应的是,当前检察机关内 部存在着不少”司法警察是配角”的片面认识,不重视司法警察 在法律监督中的作用,甚至不让司法警察参与侦查活动,在工 作中出现有警不用,检警不分,以检代警的现象,极大地削弱了 司法警察队伍职能. 2.领导重视不够.有的领导对司法警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 不足,对司法警察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在日常工作中偏重抓 其他业务部门,以致有的领导和干警对司法警察概念认识模 糊,认为司法警察工作”无足轻重”,”可有可无”.一部分人还错 误地认为,检察官直接代替司法警察的某些工作,不但可以节 约人力,促进工作进度,而且能够避免知密范围扩散.这种”可 有可无”,”可以替代”思想的存在,是长期以来制约检察机关司 法警察工作发展的主要原因. 3.人员配备不到位.司法警察工作起步晚,基础弱,投入不 均等,造成司法警察岗位缺乏吸引力,高素质人员不进来,队伍 不稳定.这种现状与检察机关所担负的任务和作用不相符,制 约了司法警察工作的发展.另外,检察机关录用的工作人员,大 都是法律或相关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多从事文职类工作.而司 法警察是一支带武装性质的具有强制手段的执法队伍,其履职 的特殊性必然要求司法警察具有专业知识和执法技能.由于受 所学专业的限制,这些人员在使用枪支,械具等方面缺乏相应 的知识和技能. 4.司法警察管理体制较为混乱.现行司法警察实行”以块为 主”的管理体制,即各检察院自行管理司法警察的领导体制,检 察长任命司法警察并领导本院司法警察工作.上级检察院司法 警察对下级检察院司法警察是业务指导关系,司法警察的日常 管理,任命,奖惩,考核等都由各自所在的检察院负责,司法警 察高度分散在各个”块块”里,这就导致司法警察管理体制会因 每个检察院检察长的重视程度不同而不同;因地区不同而不 同;因经济发展状况不平衡而不同,缺乏统一的管理.有的成立 法警队,有的分散在业务科f处)室管理,有的归办公室管理,有 的归行政处管理,也有的归政工部门管理.政出多头,管理无 序,这种高度分散的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司法警察队伍整 体战斗力的发挥. 三,强化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路径选择 与 终藩=:r. 加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是形势发展的需要,是建 设正规化,专业化司法警察队伍的需要,我们应从以下几方面 入手,真抓实干,把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好. 1.完善法律法规.从法律规定上明确司法警察的定位,职能 与重要作用.建议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27条第3款,将 其中的”根据需要可以”删除,直接表述为”各级人民检察院设 司法警察若干人”.这样就从法律上解决检察院司法警察可以 设或也可以不设的问题,对提升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地位至关 重要.另外,《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2l条规定:”根 据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工作性质,任务和特点,不同职务的 司法警察最高服务年龄为,科员,办事员不超过四十周岁,科级 不超过四十五周岁,副处级不超过五十周岁”.这个规定不太符 合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现状.基层检察院司法警察的行政级别 最高为副科级,而且转岗面临可选择的岗位很少.因此该规定 应作一定的修改或予取消. 2.切实转变观念.首先是各级检察机关的领导要高屋建瓴, 从反腐倡廉,加强队伍建设的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要认识到 司法警察是检察队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法律监督, 行使检察权的一支不可缺少的力量.各级检察机关要从装备, 政治和生活待遇上保证和支持司法警察工作,要放心大胆地使 用他们.其次,一般检察干部也要认识到法警工作的重要性,充 分尊重和信任司法警察的工作,在开展各项检察业务时,要注 意发挥法警的作用,加强与法警的协调与配合.再次,司法警察 自身要树立人民警察崇高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认识 到自己所担负的神圣职责,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严 80 (上接第78页)不分赃及分赃而不行皆斩”.”凡盗贼曾经剌 字者,俱发原籍收充警迹,该徒者役满充警,若有起除原刺字样 者,杖六十补刺”. 此外,为整顿官吏,《大明律》还有”枉法罪”一贯以下杖七 十,八十贯则绞;官员监守自盗,不问首从,并赃论罪,满四十贯 则处斩刑;规定”风宪官”的御史,若犯贪污罪比其他人加重两 等处刑等重典治吏的相关规定. (二)《大诰》 {3v明律》所规定的刑罚已经十分严苛,但是朱元璋仍然惟 恐法外遗奸,于是又特令颁行《大诰》于天下.《大诰》实际上是 以案例,峻令,训导_=个方面 内容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人员招聘与配置的内容项目成本控制的内容消防安全演练内容 组成而又具有法律效力的特 种刑法.它用刑的严峻程度和大明律相比确实可以说是有过之 而无不及.例如,列举种种酷刑案例惩戒臣民,以诏令的形式公 开肯定法外用刑的必要性,合理性,还恢复了很多自汉文帝时 就废除的残酷肉刑,如:墨面文身,剁指,刖足,挑筋去指,挑筋 去膝盖等,这里面就包括特别针对官吏所规定的”剥皮实草”之 刑.又如,同一种犯罪,《大诰》的处刑要比《大明律》大大加重. 除了个别罪名(如匿藏逃军)《大诰》与大明律量刑相同之外,几 乎所有的罪名都是加重处罚.《大诰》的问世,标志着明王朝把 重典政策推向了新的阶段. 三,历史影响 于职守,配合检察人员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3.强化教育培训.司法警察是一支带武装性质的具有强制 手段的执法队伍,其履职的特殊性要求司法警察应该具备合格 的政治思想品德,娴熟的业务素质和过硬的执法基本技能.狠 抓司法警察教育培训,提高司法警察的业务素质,执法水平和 能力,是充分发挥司法警察职能作用的重要途径.因此,在不断 强化司法警察的思想教育的同时,必须狠抓司法警察的专业知 识和执法技能,体能等科目的培训,并作为一项重要制度贯穿 到整个司法警察工作中去. 4.优化警务保障.由于法警履职的特殊性,首先要在编制上 给予充分的保障,并在人员的选用上必须对其身体素质,年龄,文 化等作特殊的规定.其次为保证法警履行职责的需要,要想方设 法保证法警的警用装备和训练所必须的经费,有计划地改善和加 强警用装备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警务工作的科技含量,提升工 作层次和反应能力,确保随时都能快速,顺利出警.? 参考文献 …陈晓芳我国司法警察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法制与社会, 2009(6)o [2]何平.司法警察队伍规范化建设与公正执法实务全书:检察机关 分册fM].合肥:安徽文化音像出版社,2004. 【作者简介】章卿(1974一),男,安徽安庆人,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检察院干 部,主要研究方向:刑事司法实务. 朱元璋实行的一系列重典治国措施扭转了明初恶劣的吏 治环境,在社会各个方面尤其是整顿吏治方面取得了显着的成 果.《明史?循吏传》记载:”一时守令畏法,洁己爱民,以当上指, 吏治涣然丕变矣.下逮仁,抚循休息,民人安乐,吏治澄清者百 余年.”社会风气得到极大改善,为明初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当然,在”重典治国”实施过程中,也带来了不少负面效应. 例如,由于”内外官僚,守职维艰,善能终是者寡,身家诛戮者 多”,所以士人畏法惧祸,多不愿做官为朝廷效劳.朱元璋在作 《大诰续编》时就曾经直言不讳地承认:”自开国以来,……两 浙,江西,两广,福建所设有司官,未尝任满一人.”他们往往是 刚刚到任不久,旋即身陷牢狱之灾.官场之中充斥着人人自危 的恐怖气氛,”为士者以遁无闻为福,以受玷不录为幸”.面对防 不胜防的罪名与酷刑,官吏多以保命为要,蒙混度日,但求无过 即可,在官场内逐渐形成惟命是从,墨守成规,浑浑噩噩的消极 陈腐风气. 朱元璋推行”重典治国”的政策,充分体现了其对天下大治 的追求,但是明初的历史和司法实践的经验告诉我们,单靠严 酷的刑罚并不能长期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稳定发展.一 【作者简介】范宝华,女,从化市人民检察院政工办检察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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