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诉讼管辖问题解读
涉外离婚诉讼管辖问题解读
涉外离婚诉讼是解除涉外婚姻关系而引发的诉讼。依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涉外婚姻是指婚姻关系中具有涉外因素的婚姻,这里的涉外因素包括夫妻一方是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或者婚姻登记在国外办理。对于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一方或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的离婚诉讼,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涉外离婚诉讼。
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问题较非涉外离婚诉讼案件的管辖要复杂的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对于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案件,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注:从文意可知上面提到的是应是夫妻双 方为华侨的情况,不单指一方;婚姻缔结地即婚姻登记地)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内一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以经常居住地为准。如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的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出国留学后分道扬镳的不在少数,若一方提出离婚,则在管辖问题上适用这一规定。)
对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的离婚诉讼,如果双方均为外国人,我国法院原则上 不予受理;如果双方为中国公民(不管有未在国外定居),则我国法院在受理时一
般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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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提交婚姻登记地法院出具的“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的证明。
被告若为外国人,在我国国内合法居留的,以被告的居所地为管辖地。比如:被告是美国人,被派遣到美国一家公司在武汉的代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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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工作,则武汉的法院有权管辖。(随着经济、文化和教育等交流、合作的加强,我国公民同外国人的结婚率也日益攀升。作为在我国合法居留的外国人,在我国没有法律意义上的“住所”、“经常居住地”,只有所谓的“居所”。从“原告就被告”这一一般性的管辖原理出发,应以居所地作为管辖地)
“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这一民事诉讼法关于“默认管辖权”的规定。对于涉外离婚诉讼而言则不适用。对于一件涉外离婚案件,如果本应属于他国管辖,原告却向我国法院起诉,则不能因为被告没有异议而使我国法院成为管辖法院。
涉外离婚起诉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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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某女 ,中国国籍,汉族 ,1983年8月7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址:成都市金牛区 号栋单元号
被告:某男,男,美国国籍,1956年8月23日出生,护照号:,暂住美国洛杉矶。
诉讼请求:
1、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
2、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被告为美国籍。我与被告于2006年9月 某日在成都登记结婚,结婚证号为:川(2006)外结字第 号。婚后因双方一直分居,感情逐渐破裂。我
与被告对离婚协商多次,被告也同意离婚,被告并已出具同意离婚的意见和授权中国律师处理离婚事宜。现我依据中国法律起诉离婚,请法院按双方一致的离婚意见予以判决离婚。
此致
成都市某人民法院
起诉人:
时间
离婚诉讼法院的管辖权,要怎么办
网友提问:
离婚诉讼法院的管辖权,要怎么办
中顾法律网律师回答:
一、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二、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三、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法院管辖。
四、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双方均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法院管辖。
五、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受理,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院管辖。
六.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不予受理,应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
七、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法院起诉,受诉法院有权管辖。
八、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法院起诉的离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
九、国内中级法院裁定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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