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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理论精讲-刑法1 兰丽(讲义 笔记)(2021山东三支一扶系统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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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理论精讲-刑法1 兰丽(讲义 笔记)(2021山东三支一扶系统班)理论精讲-刑法1(讲义+笔记)主讲教师:兰丽授课时间:2021.06.07sdjstk3sdjstk2sdjstk粉笔公考·官方微信一鸣资料微信理论精讲-刑法1(讲义)第九章刑法第一节刑法概述一、刑法的概念刑法是指以国家名义规定何种行为是犯罪和应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处罚,以有效对付犯罪和积极预防犯罪的法律。二、刑法的基本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二)平等适用刑法原则平等适用刑法,也即刑法面前人人平等,是指刑法规范在根据其内容应当得到适用的所有场合,都予以严格适用。(三)罪责刑相适...

23、理论精讲-刑法1 兰丽(讲义 笔记)(2021山东三支一扶系统班)
理论精讲-刑法1(讲义+笔记)主讲教师:兰丽授课时间:2021.06.07sdjstk3sdjstk2sdjstk粉笔公考·官方微信一鸣资料微信理论精讲-刑法1(讲义)第九章刑法第一节刑法概述一、刑法的概念刑法是指以国家名义规定何种行为是犯罪和应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处罚,以有效对付犯罪和积极预防犯罪的法律。二、刑法的基本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二)平等适用刑法原则平等适用刑法,也即刑法面前人人平等,是指刑法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在根据其内容应当得到适用的所有场合,都予以严格适用。(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犯多重的罪,就应承担多重的刑事责任。三、刑法的适用范围刑法的适用范围,也称刑法的效力,是指刑法在什么空间、时间内具有适用效力。(一)刑法的空间效力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它实际上要解决的是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1.属地管辖权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我国刑法。(1)领域:包括领陆、领水、领空、驻外使领馆、船舶、航空器。sdjstk3sdjstk2sdjstk(2)犯罪地:行为地、结果地之一即可。1一鸣资料微信2.属人管辖权(中国人在国外犯罪)(1)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2)我国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一律追究。3.保护管辖权(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1)外国人所犯之罪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须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2)外国人所犯之罪按照犯罪地法律也应受刑罚处罚。4.普遍管辖权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犯罪。(二)刑法的时间效力刑法的时间效力,是指刑法的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对刑法生效前所发生的行为是否具有溯及力的问题。(1)生效时间:1997年10月1日。(2)溯及力:从旧兼从轻原则。真题演练一、单选题1.(2019下半年山东)《刑法》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该规定体现了我国刑法的()。A.属地管辖权B.属人管辖权C.保护管辖权D.普遍管辖权2.(2018山东淄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这体现的是()原则。sdjstk3sdjstk2sdjstkA.罪刑法定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一鸣资料微信C.罪责刑相适应D.保护管辖权二、多选题1.(2012山东聊城)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有()。A.罪刑法定原则B.应急性原则C.罪刑相适应原则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2.(2012山东临沂)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不采取()。A.从旧原则B.从新原则C.从旧兼从轻原则D.从新兼从轻原则第二节犯罪与犯罪构成一、犯罪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违反刑事法律规范、依法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二、犯罪构成犯罪构成包括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一)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1.自然人(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①年满16周岁。②间歇性精神病人精神正常时。③醉酒的人。(2)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sdjstk3sdjstk2sdjstk①不满14周岁的人。3一鸣资料微信②精神病人。(3)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4)减轻刑事责任能力。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已满75周岁的人、又聋又哑的人、盲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为减轻刑事责任能力的人。2.单位单位犯罪,一般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或者本单位全体成员谋取非法利益,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单位的决策程序决定,由直接责任人员具体实施的,且刑法明文有规定的犯罪。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1)双罚制;(2)单罚制。(二)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包括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1.犯罪故意(1)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2)间接故意。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有意放任,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sdjstk3sdjstk2sdjstk2.犯罪过失4一鸣资料微信(1)疏忽大意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2)过于自信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三)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四)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是指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在客观上必须具备的条件。1.危害行为危害行为专指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的行为,即由行为人的意识、意志支配的违反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1)作为。作为,即积极的行为,是指以积极的身体举动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2)不作为。不作为,是指行为人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2.危害结果危害结果是指危害行为作用于犯罪对象而对犯罪直接客体造成的法定的实际损害或现实的危险状态。3.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指犯罪客观方面中的危害行为同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真题演练sdjstk3sdjstk2sdjstk一、单选题5一鸣资料微信1.(2019下半年山东)汪某在13周岁时吸毒,协助他人贩卖毒品,抢劫1000元;15周岁时诈骗5000元,抢劫1000元。关于汪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构成吸毒罪B.构成贩卖毒品罪C.构成诈骗罪,数额为5000元D.构成抢劫罪,数额为1000元2.(2018山东淄博)我国《刑法》规定,老年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条件是()。A.已满75周岁B.已满70周岁C.无经济来源D.无独立生活能力3.(2014山东省属)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是()。A.直接故意B.疏忽大意的过失C.过于自信的过失D.间接故意4.(2019山东济南)养花专业户李某为防止有人偷花,在花房周围私拉电网。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触电,经送医院抢救,不治身亡。李某对白某死亡的主观心理态度是()。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过于自信的过失D.疏忽大意的过失5.(2016山东三支一扶)下列情况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是()。A.赵某18岁,为筹集上网费,醉酒后盗取财物5万元B.丁某为间歇性精神病人,病情发作时拿刀将路人砍伤C.王某20岁,聋哑人,盗取财物4万元D.李某吸食毒品后神情恍惚,持刀将妻子杀死sdjstk3sdjstk2sdjstk二、多选题6一鸣资料微信1.(2012山东临沂)下列哪些行为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A.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B.醉酒的人C.完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D.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2.(2012山东德州)下列行为,当事人应承担刑事责任的有()。A.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故意杀人行为B.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不正常时的杀人行为C.已满16周岁的人,在醉酒时的故意伤害行为D.不满16周岁的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持有大量毒品的行为第三节排除犯罪的行为一、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对于防卫过当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无过当防卫(又称特殊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二、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是指在法律所保护的权益遇到危险而不可能采用其他措施加以避免时,不得已而采用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权益以保护较大的权益免遭损害的行为。紧急避险行为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sdjstk3sdjstk2sdjstk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7一鸣资料微信轻或者免除处罚。真题演练一、单选题1.(2013山东潍坊)甲正在一偏僻地段对一名女性实施抢劫,被正在路过的乙看到,乙捡起旁边的石头朝甲扔去,正打中甲的头部,导致甲死亡,乙的行为属于()。A.紧急避险B.正当防卫C.防卫过当D.过失致人死亡2.(2019山东济南)王某持匕首抢劫张某,在争斗中王某头部撞击墙角昏迷倒地,匕首掉在地上。张某见状,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部位猛刺数下,导致王某死亡,张某的行为是()。A.正当防卫,不负责任B.意外事件,不负责任C.防卫过当,应负责任D.故意杀人,应负责任3.(2018山东东营)某日,村民黄某见村民于某的丈夫外出打工,当晚窜入于某家,欲行强暴,于某挣扎中摸到枕下的一把剪刀,然后不顾一切往黄某身上猛刺。黄某胸部、腹部多处被刺当场死亡。案例中于某的行为属于()。A.紧急避险B.故意杀人C.防卫过当D.正当防卫4.王某和李某素有仇怨,李某扬言要找机会杀掉王某,王某得知后,先下手除掉了李某。王某的行为()。A.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B.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C.属于自救行为,不负刑事责任D.属于故意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5.紧急避险的情况下,行为人所造成的损害()。sdjstk3sdjstk2sdjstkA.可以大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B.可以等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8一鸣资料微信C.应该小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D.特殊情况下可以没有限制二、多选题下列情形不适用于紧急避险的是()。A.来自自然界的危险B.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避免本人危险C.来自动物的侵袭D.职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避免本人危险第四节故意犯罪形态一、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情形。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犯罪未遂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三、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真题演练单选题1.甲偷了乙家某祖传玉镯,因害怕被追究,几天后又偷偷地送回,这是()。A.犯罪未遂B.犯罪中止sdjstk3sdjstk2sdjstkC.犯罪既遂D.犯罪预备9一鸣资料微信2.(2018山东省属)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商场中盗窃马某手机等财物时,被马某当场抓住,并扭送至公安机关。李某的盗窃行为属于()。A.犯罪未遂B.犯罪既遂C.犯罪中止D.犯罪预备(2018山东淄博)根据以下材料,回答3~4题。外来务工人员戴某,因遭遇骗子公司,其财物被骗光,遂心生歹念,尾随一女子入户抢劫,但在对方的安抚下自动停止了抢劫。3.戴某的行为属于()。A.犯罪预备B.犯罪未遂C.犯罪既遂D.犯罪中止4.对于戴某的行为,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A.应当免除处罚或减轻处罚B.可以免除处罚或减轻处罚C.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D.应当判处无期徒刑5.王某潜入某局的财务室盗窃财物,打开保险箱后,柜中空无分文。王某的行为是盗窃()。A.中止B.预备C.未遂D.既遂sdjstk3sdjstk2sdjstk10一鸣资料微信理论精讲-刑法1(笔记)考情:山东三支一扶历年考题分布:【注意】1.山东三支一扶在刑法的考情(2015-2020):2015、2019年考查1题,2016、2018、2020考查2题,2017年没有考查。2021年考查2题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事业单位、三支一扶中热门的法律比较容易考查。2.犯罪主体涉及2题、犯罪主观方面涉及1题、正当防卫涉及1题(总则涉及4题)、罪名涉及4题,每一分都要争取。3.刑法内容比较多,共三次课,刑法一(本节课)讲解1-4节内容,刑法二讲解5-8节,刑法三讲解第9节,要做好预习。4.刑法相对与其他学科,偏重理解,要记住相关的例子、标记好关键词,因为考试时很有可能对课上的例子作出改动考查。本节课预计2小时50分钟,中间休息集中答疑,也可以在粉笔APP圈子@粉笔兰丽丽的答疑帖中留言。第九章刑法第一节刑法概述一、刑法的概念刑法是指以国家名义规定何种行为是犯罪和应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处罚,以有效对付犯罪和积极预防犯罪的法律。【解析】sdjstk3sdjstk2sdjstk刑法概述:明确什么是刑法,关键词:犯罪、刑罚。刑法是研究犯罪和刑罚11一鸣资料微信的法律,即给犯罪分子定什么罪、判什么刑,概念了解即可。二、刑法的基本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二)平等适用刑法原则平等适用刑法,也即刑法面前人人平等,是指刑法规范在根据其内容应当得到适用的所有场合,都予以严格适用。(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犯多重的罪,就应承担多重的刑事责任。【解析】1.刑法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有且只有三个,出现其他都是错误的)。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错误),原因:刑法基本原则有且只有三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三大诉讼法的基本原则。3.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只要刑法中没有用文字写出,就不能定罪、判处相应刑罚,比如甲看到男人乙的盛世美颜,于是将乙(男)拐走,不可以给甲定拐卖男人罪,因为我国刑法中规定的490多个罪名中没有拐卖男人罪。我国有拐卖妇女儿童罪,妇女指14周岁以上的女性;不满14周岁是儿童(无论男女)。4.平等适用刑法原则(刑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在适用刑法时都是平等的,无论出身、财富、地位,都一律平等适用刑罚。比如甲长得很可爱,如果甲与乙同时犯罪,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能因为可爱就有特殊待遇。5.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常考):也可以表述为“罪刑相适应”“罪刑相当”,指犯多大的罪,就要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法院要审判多重的刑罚,要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罪刑相称、罚当其罪。比如我国有故意杀人罪和重婚罪,故意杀人罪(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会判得更重,主观恶性、对社会危害大,会sdjstk3sdjstk2sdjstk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甚至死刑,情节较轻也是3年以上,10年以下。12一鸣资料微信而重婚罪最高判处2年有期徒刑,这样的规定符合罪责刑相适应。6.考查方式:(1)直接考查:单选题或多选题,选出哪项(不)属于刑法的基本原则(记住有且只有三个)。(2)间接考查:给出案例、名人警句,考查对应或者违背哪项基本原则。比如古语有云“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句话对应当代刑法的平等适用刑法原则(正确)。三、刑法的适用范围刑法的适用范围,也称刑法的效力,是指刑法在什么空间、时间内具有适用效力。【解析】适用范围(重点):在空间、时间上的效力。(一)刑法的空间效力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它实际上要解决的是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解析】1.空间效力: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即我国的刑法在哪里、对哪些人、哪些地方的犯罪能够管理,即刑事管辖权的范围,涉及属地管辖权、属人管辖权、保护管辖权、普遍管辖权,有其中之一,就可以管,如果没有,则不能管。2.注意大家参加的是中国的考试,给出案例判断是否适用中国的刑法,判断中国能否管辖即可,不用管国外能否管辖,国外能否管辖涉及国际冲突的问题,不需要掌握。1.属地管辖权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我国刑法。sdjstk3sdjstk2sdjstk(1)领域:包括领陆、领水、领空、驻外使领馆、船舶、航空器。13一鸣资料微信(2)犯罪地:行为地、结果地之一即可。【解析】属地管辖(四个管辖权中最重要):主权。只要在我国领域、主权范围内犯罪,适用我国刑罚,即“我的地盘我做主”。(1)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例外情况,这种例外情况不适用我国刑法。针对有外交特权、外交豁免权的外交人员,要走外交途径解决,不走法律途径,比如外国的元首在访华期间杀人,不能直接抓起来审判、送到监狱,这些人的刑事责任不适用刑法解决。(2)领域:①领陆、领水、领空。②中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视为中国领土延伸,也是我国领域,比如中国驻法国大使馆中发生凶杀案件,甲杀了乙,我国的刑法可以管辖,因为视为我国领域。③船舶、航空器:只要是中国的船舶、航空器,无论停在哪里、航行在哪里,里面只要发生了刑事案件,中国的刑法都可以管。比如有一个中国的飞机,飞到日本上空,飞机中的德国人杀死了一个日本人,中国的刑法可以管辖。只要是航空器或者船舶印有、悬挂中国的国旗,视为中国的船舶、航空器,即旗国主义(了解即可)。(3)犯罪地:行为地或结果地之一就称为犯罪地。比如中国和越南的边境地,甲在越南拿刀砍乙,乙身负重伤,爬到中国境内,最后乙死在中国领域内,属于犯罪地在我国,虽然行为地在越南,但是最后死在中国,即中国是结果地,行为地、结果地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就属于犯罪地在我国,我国对这起凶杀案件可以管辖。2.属人管辖权(中国人在国外犯罪)(1)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2)我国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一律追究。【解析】sdjstk3sdjstk2sdjstk属人管辖权:国籍,中国人跑到国外犯罪,依据属人管辖权,可以管。14一鸣资料微信(1)如果中国人是普通老百姓,到国外犯罪,犯了一个较轻的罪(依照我国刑法,最高刑期3年以下),可以不予追究(也可以追究,由相应的司法机关视情况而定)。(2)如果身份特别,是我国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军人,代表国家,跑到国外犯罪,无论犯的是轻罪还是重罪,一律追究(无条件适用)。(3)例:侮辱罪在我国是典型的轻罪(最高刑3年以下),如果普通老百姓甲到日本游玩,辱骂日本人,构成侮辱罪,此时可以不予追究,也可以追究;如果甲是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特殊),在日本游玩,辱骂日本人,一律要追究。3.保护管辖权(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1)外国人所犯之罪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须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2)外国人所犯之罪按照犯罪地法律也应受刑罚处罚。【解析】保护管辖权:利益受到损害,适用有一个前提,即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侵犯我国利益),此时可以依据保护管辖权管理。要满足两个条件,两个条件是“且”的关系(同时满足)。(1)外国人所犯之罪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是重罪,即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比如故意杀人、抢劫等。(2)外国人所犯的罪按照犯罪地法律也应受刑罚处罚。(3)必须满足双重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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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犯罪地的法律都要受到刑罚处罚。组织买卖器官罪,在我国构成犯罪,但是在伊朗买卖肾是合法的,伊朗有正规卖肾的中介所,如果外国人在伊朗买卖中国公民的肾,在犯罪地不构成犯罪,此时不适用保护管辖权。(4)保护管辖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能适用保护管辖权。外国人汤姆在日本杀了中国人王某,符合外国人在外国对中国公民犯罪,属于保管管辖的大前提要求,故意杀人罪是典型的重罪。而且故意杀人罪在各国都要受到相应的刑罚处罚,满足双重犯罪的标准,可以适用保护管辖权为王某伸张正义。sdjstk3sdjstk2sdjstk4.普遍管辖权15一鸣资料微信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犯罪。【解析】1.普遍管辖权(考查不多):外国人在外国实施危害人类共同利益的犯罪,基于前三个管辖权无法管理,但只要这个犯罪是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我国还是可以管辖的,典型的是海盗、贩毒、贩奴、劫持航空器、恐怖主义等。2.比如灭霸当时的梦想是一半的人类都消失,他的行为是恐怖主义,是危害人类共同利益的犯罪,中国可以管辖,适用普遍管辖权进行管理;一个外国的毒枭(贩毒的老大)在日本进行贩毒,五一期间在中国游玩,可以将其抓起来,因为中国对于贩毒参加了国际条约的规定,中国的刑法可以管。【注意】1.空间效力:(1)属地管辖:在中国领域内犯罪(我的地盘听我的)。(2)属人管辖:中国人在国外犯罪的,要分情况,普通人犯轻罪可以不追究,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军人,无论犯什么罪,一律追究。(3)保护管辖:外国人在国外对中国或中国人犯罪,要满足两个条件,即外国人犯重罪、在犯罪地也受到刑罚处罚。(4)普遍管辖:危害人类共同利益的犯罪。2.判断:(1)中国人张三在南京杀人:适用属地管辖。(2)中国人张三在日本杀人:适用属人管辖(中国人在国外犯罪)。(3)中国公民张三在美国被日本人杀死:适用保护管辖(外国人在国外对中国人犯罪,同时满足是重罪,而且故意杀人要受到双重处罚)。sdjstk3sdjstk2sdjstk(4)美国公民在日本贩毒,然后来到中国旅游:适用普遍管辖。16一鸣资料微信(二)刑法的时间效力刑法的时间效力,是指刑法的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对刑法生效前所发生的行为是否具有溯及力的问题。(1)生效时间:1997年10月1日。(2)溯及力:从旧兼从轻原则。【解析】1.时间效力:刑法的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对刑法生效前所发生的行为是否具有溯及力的问题(概念不需要记忆)。2.现行刑法生效的时间是1997年10月1日(97刑法)。3.溯及力(难点):新法能否管旧事的问题,如果新法能管旧事,即法律可以溯及既往,具有溯及力;如果新法不能管旧事,则没有溯及力。比如王某在1996年犯罪,97年现行刑法(新刑法)实施,如果能管1996年的事,则有溯及力,如果不能管,则没有溯及力。(1)我国有两部刑法,1979年老刑法和1997年新刑法,如果王某在1999年犯罪,不涉及溯及力的问题,直接适用1997年新刑法即可。(2)如果王某1996年杀人逃跑,1998年抓住、审判,犯罪行为与审判行为跨了一个新法,杀人行为是新法之前,审判行为是新法之后,中间横跨一部刑法,法官判决要考虑是否适用新刑法,即犯罪在新法生效之前,审判在新法生效之后,此时涉及刑法溯及力的问题。(3)我国的刑法溯及力(重点):从旧兼从轻原则,即原则上用旧法,除非sdjstk3sdjstk2sdjstk在新法判的更轻,此时适用新法。17一鸣资料微信①王某在1996年杀人逃跑,1998年抓住,进行审判,中间跨了新刑法,法官如果在判决时发现按照旧刑法要判处10年有期徒刑,新刑法判处15年,要适用旧刑法,因为15年比10年判得更重,原则上适用旧法。②如果1979年判处10年、1997年判处10年,还是适用旧刑法,没有谁更轻,按照原则上适用旧法。③1979年旧刑法判处15年,1997新刑法判处10年,适用1997年新法,因为10年比15年更轻,采用新法。(4)1994年朱某偷看别人洗澡达到10次以上(旧法构成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直到1997年新刑法实施,新刑法删除流氓罪,按照1997年新刑法,再偷看别人洗澡不构成犯罪,此时朱某不可以找到相应的法院要求重审(判完就拉倒)。1994年已经判过,从旧兼从轻针对没有判决的案件,判决过不涉及溯及力,因为我们的法律要与时俱进,比如《刑法修正案(十一)》,出现新法律就要重新审判,法官会累死,犯罪行为与审判行为均发生在新法生效之前,不考虑溯及力的问题,不需要重新审判。【注意】sdjstk3sdjstk2sdjstk1.诚实守信原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错误),原因:诚实守信原则是民法的18一鸣资料微信基本原则。2.重罪重判、轻罪轻判体现平等适用刑法原则(错误),原因:重罪重判、轻罪轻判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3.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都在中国领域内犯罪,才能适用属地管辖(错误),原因:行为地或结果地在中国领域内,都属于犯罪地在我国。4.国家工作人员或军人到国外犯罪,视情况而定是否追究(错误),原因:国家工作人员或军人在国外犯罪,无条件一律适用。5.只要是外国人,在国外欺负中国公民,无论什么情况都适用保护管辖权(错误),原因: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即重罪、在国外也认为是犯罪。6.在我国刑法的溯及力是从旧兼从重(错误),原因:从重兼从轻。真题演练一、单选题1.(2019下半年山东)《刑法》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该规定体现了我国刑法的()。A.属地管辖权B.属人管辖权C.保护管辖权D.普遍管辖权【解析】1.关键词:缔结、参加国际条约。【选D】2.(2018山东淄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这体现的是()原则。A.罪刑法定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C.罪责刑相适应D.保护管辖权【解析】2.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选C】二、多选题1.(2012山东聊城)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有()。sdjstk3sdjstk2sdjstkA.罪刑法定原则B.应急性原则19一鸣资料微信C.罪刑相适应原则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解析】1.A、C、D项正确: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有且只有三个。B项错误:属于行政法中的原则,不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普通的原则,即在特别紧急情况下,针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法律依据或通常状态下与法律相抵触的行为,比如去年疫情,为了公共利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的需要,让大家不要出屋、居家隔离。【选ACD】2.(2012山东临沂)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不采取()。A.从旧原则B.从新原则C.从旧兼从轻原则D.从新兼从轻原则【解析】2.选非题。C项正确:从旧兼从轻原则。【选ABD】【答案汇总】单选题1-2:D/C多选题1-2:ACD/ABD第二节犯罪与犯罪构成一、犯罪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违反刑事法律规范、依法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解析】1.犯罪与犯罪构成:整个第二节都比较重要,学习的好坏决定刑法能否拿高分,也决定罪行能否听得更明白。考试时考点比较多,考查方式也比较灵活,需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相应的记忆。2.犯罪的概念(多选题):犯罪的特征包括三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违反刑事法律规范、依法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1)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甲骂乙玩游戏排位必输,这时没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构成犯罪。sdjstk3sdjstk2sdjstk(2)违反刑事法律规范:有刑事的违法性,按照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20一鸣资料微信比如甲买裙子后不想要,想要退货,此时违反民法,未违反刑法,不构成犯罪。(3)依法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比如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3.考查方式:(1)多选题:犯罪的三个特征,能选出即可。(2)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中,最基本的特征是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如果没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就不会触犯相应的刑事法律,不会给相应的刑罚处罚。二、犯罪构成犯罪构成包括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解析】犯罪构成(重点):按照通说,仍采取四要件说,包括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四个必须要件同时满足才认定一个行为构成犯罪,缺一不可。(一)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解析】犯罪主体:研究谁犯罪,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是依据自然出生的有血有肉的活人,比如老师与大家都属于自然人;单位是各类的组织,比如狗将别人咬死,不能给狗定故意杀人罪,因为狗不是自然人、单位,不是犯罪主体。全国三支一扶考试中自然人考查较多,需要重点关注。sdjstk3sdjstk2sdjstk1.自然人21一鸣资料微信【解析】1.2021年法考九大本(法考指定用书)对自然人进行比较大的变动,本节课按照最新规定讲解,与讲义有区别,大家要及时作出修改,要按照最新的记忆和刷题,如果APP题库有不同答案,以老师讲解的为准。2.自然人常考年龄:12、14、16周岁。(1)不满12周岁是完全无刑责,对于一切的行为不负相应的刑事责任。(2)相对负刑责包括两类(以前是相对无刑责,法考的书改为相对负刑责,意思是一样的)。①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同时满足4个条件,需要负刑事责任,不满足4个条件,不负刑责。②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仅对八种严重的行为承担刑责,即除了八种行为以外的行为,不承担刑责。(3)已满16周岁是完全刑事责任,对一切行为都负相应的刑事责任。(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①年满16周岁。②间歇性精神病人精神正常时。③醉酒的人。【解析】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包括三类。(1)年满16周岁:过完生日的第二天是年满、已满,比如16周岁生日的第二天零点计算已满16周岁,16周岁生日当天是不满16周岁,属于相对负刑责(16周岁生日是按照阳历,不是阴历)。(2)间歇性精神病人精神正常时视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①间歇性精神病人指一会完全正常,与正常人完全一样,一会又完全疯掉,sdjstk3sdjstk2sdjstk要看犯罪时的状态,犯罪时精神完全正常,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犯罪时是完全22一鸣资料微信疯掉,没有辨认能力、意识,不需要承担刑责。是否是间歇性精神病,题目会明确告知,实践中一般通过生理和相应医学的判断。②王某是间歇性精神病人,杀人时正常,被警察抓住时疯了,要负刑事责任。(3)醉酒的人:应当一样,即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比如甲想杀乙,喝了2两白酒后杀了乙,不能因为醉酒杀人就不承担刑事责任,要与正常人一样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一样”指量刑与正常人一样,出现“对于醉酒的人应当从轻、减轻”是错误的,醉酒的人犯罪,定什么罪、判什么刑要与正常人一模一样。(2)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①不满12周岁的人。②精神病人。【解析】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犯罪不需要承担刑责。(1)不满12周岁的人:10周岁的孩子杀人、放火、盗窃,都不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2)精神病人:纯疯子,一年365天、一天24小时都是发疯的状态,经过鉴定之后,不需要负刑责。不区分任何状态,因为每天都在发疯。(3)相对负刑事责任能力。刑修十一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解析】相对负刑事责任能力:包括两类。(1)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同时满足四个条件,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果不同时满足这四个条件,不负刑责(《刑法修正案(十一)》中的新规定)。sdjstk3sdjstk2sdjstk近些年的小坏蛋干得事情令人发指,而且频发,比如十三周岁的孩子杀了同院十23一鸣资料微信二周岁的孩子、十二周岁的孩子杀了母亲,法律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要与时俱进。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如果行为有相应的结果,而且特别恶劣,经过特别的程序,可能要承担刑责。①行为特殊: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②结果: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③行为情节非常恶劣(法院认定,不需要纠结)。④程序要求: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2)考查方式:①直接考查原文后者给出案例判断行为人是否满足年龄、情节、结果、程序要求,如果满足四个条件,承担刑责,缺一个条件都不承担刑责。②考查相应的细节点:a.刑修十一对年龄下调,年满十二周岁一定负刑责(错误),原因:虽然下调,但要同时满足四个条件,看到“一定”很有可能有问题。b.如果追究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刑事责任,需要最高法的核准追诉(错误),原因:要经过最高检,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机关)。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解析】补充: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1)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虽然不给予刑事处罚,但也不能在外乱跑,要责令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2)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以前是政府进行收容教养,现在是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政府的收容教养是将不负刑责和负刑责的未成年人关在一起进行教养,不负刑责的未成年人很有可能跟负刑责的未成年人学坏,需要修改,对不负刑责的未成年人进行单独的管理,进行专门的矫治教育。(3)专门矫治教育:让这些孩子在专门的学校一边改正,一边接受相应的sdjstk3sdjstk2sdjstk教育。比如江西、江苏的地区还有一些中专或者技能学校,可以避开以前的弊端,24一鸣资料微信进行分开管理,更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成长,是法治的进步。(4)必须进行专门的矫治教育(错误),原因:必要时。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解析】1.相对负刑事责任能力的第二类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8种严重的犯罪行为需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其他犯罪不承担刑责。2.八种行为:烧杀奸抢,伤贩爆投,(1)日本鬼子到处烧房子、杀百姓、强奸妇女、无恶不作——烧杀奸抢。(2)城管来了,小商小贩非常害怕,到处抱头逃窜——伤贩爆投。(3)烧--放火(故意纵火危及公共安全);杀--故意杀人;奸--强奸;抢--抢劫;伤--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贩--贩卖毒品(明知是毒品还要卖);爆--爆炸(引燃相应的爆炸物);投--投放危险物质罪。(4)投放毒品的物质罪:投放毒品类的物质,比如投放敌敌畏、砒霜、放射性物质、带有传染病源体的物质,只要达到危及公共安全(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至少2人以上),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3.细节:(1)八种行为没有绑架罪,比如15岁小孩将别人绑架,不需要承担刑责。(2)15岁男孩绑架过程中撕票(将人质杀掉),这时需要承担相应的刑责,对故意杀人罪承担刑责,因为没有绑架,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3)贩卖毒品指明知毒品还卖。15岁的甲走私毒品不需要承担刑责,贩卖与走私不同,走私是违背边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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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毒品从一个国家运输到另一个国家,没有卖出。15周岁的甲非法持有毒品,也不承担相应的刑责。(4)放火VS失火:15周岁的甲在广场故意点燃石油,故意纵火危机公共安全,是放火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责。如果15岁的甲过失引起相应的火灾,不需要承担刑责,放火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5)15岁的甲过失致人死亡,不需要负相应的刑责,已满14不满16对故sdjstk3sdjstk2sdjstk意致人重伤或死亡负刑责,没有过失。25一鸣资料微信(4)减轻刑事责任能力。对于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已满75周岁的人、又聋又哑的人、盲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为减轻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解析】减轻刑事责任能力:对于以下4类人,应当承担刑责,但是情况比较特殊,法官审案时进行宽大处理。(1)对于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幼)。(2)已满75周岁的人(老)。(3)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残):又聋又哑指既听不见声音,又说不了话,只哑不聋或者只聋不哑不减轻刑责。(4)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人(半迷糊),虽然有一点点意识,但是意识不完全清醒,知道吃饭睡觉,但心智上要比正常人要若,典型的是低智儿。注意半迷糊与间歇性精神病不同。①间歇性:有时完全疯(精神病),有时完全正常(正常人),比如《情深深雨濛濛》中的可云,平时非常正常,一看到孩子或者听到别人提孩子就犯病,属于间歇性精神病,如果可云犯病的时候将人杀了,是疯了的状态,不负相应的刑责。②半迷糊:一直处于,有点意识,但不完全清醒的状态,比如《射雕英雄传》中的傻姑,有一点意识,犯罪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相对于正常人不完全清醒,此时要宽大处理。(5)口诀:①未成年人过失翁:法官审判时发现是未成年人或者已满75周岁的老人过失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翁:已满75周岁的人②老翁故意半癫疯:法官审理时发现,老人已满75周岁,故意犯罪,或者是半迷糊,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③又聋又哑或盲人: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sdjstk3sdjstk2sdjstk(6)应当与可以不同,应当指必须,法官一定要从轻或者减轻;可以指法26一鸣资料微信官有自由裁量权,可以从轻、减轻也可以不从轻、减轻。(7)从轻VS减轻VS免除:免除指法院已经判处相应的罪名,但是免除相应的刑事处罚,即免刑罚(不需要蹲监狱);罪名的刑期一般有区间,比如某个罪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在3-10年区间任取一个数,则是从轻,如果比3年还小,比如判处1年或者2年,是减轻。2.单位单位犯罪,一般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或者本单位全体成员谋取非法利益,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单位的决策程序决定,由直接责任人员具体实施的,且刑法明文有规定的犯罪。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1)双罚制;(2)单罚制。【解析】1.单位犯罪:一般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了本单位或者本单位全体或者本单位绝大多数成员牟取非法利益。2.如果为了一己之私不构成单位犯罪,构成自然人犯罪。比如单位的领导,为了公司绝大多数员工的利益,向市长行贿,构成单位犯罪;如果不是为了企业或者绝大多数员工的利益,而仅仅是为了一己私利,向市长行贿,构成自然人犯罪。(1)一般情况下:原则上单位犯罪适用双罚制,对单位处以相应的罚金(附加刑),只能判处罚金,对负责人给予相应的刑事处罚。(2)例外: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实行单罚制,单罚制仅仅只处罚相应的负责人(自然人),因为做坏事的是人。sdjstk3sdjstk2sdjstk27一鸣资料微信【注意】1.对于自然人年龄有变动:(1)完全无:不满12。(2)相对负:已满12不满14,4种条件同时满足;已满14不满16,对于8种行为才负刑责。2.我国年满16周岁,从生日当天计算(错误)。3.对于间歇性精神病人犯罪,应当从轻减轻处罚(错误),原因:对于间歇性精神病人,只看犯罪时的精神状态,犯罪时疯了不承担,犯罪时正常要承担。4.在我国,对于已满12不满14周岁的,只要是故意伤害,经过最高检的核准追诉,应当负相应的刑责(错误),原因:还差两个条件。5.在我国对于14周岁的张三,如果应当负相应的刑责,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错误),原因:未成年人是应从减,而不是“可以”。6.我国对于单位犯罪,处罚单位可以判处没收财产(错误),原因:双罚制中,处罚单位是罚金。7.单位犯罪中,单罚制只针对单位,不处罚相应的自然人(错误),原因:单位犯罪单罚制只处罚负责人。(二)犯罪主观方面sdjstk3sdjstk2sdjstk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28一鸣资料微信抱的心理态度,包括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1.犯罪故意(1)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2)间接故意。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有意放任,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解析】1.犯罪的主观方面:人犯罪时相应的心理态度,包括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考查案例要能够区分。2.犯罪故意:(1)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追求)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2)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有意放任,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放任就是对结果的发生持无所谓,听之任之、不关心的态度。(3)比如潘金莲想要谋杀武大郎,在武大郎的药下了砒霜,武大郎吃了带砒霜的药后死了,金莲明知道大郎吃下带有砒霜的要会死,而且希望他死,是直接故意;武大郎带着武松一起回来,金莲为了杀死大郎,没有阻止武松喝下带毒的药,最后武松也死了,金莲明明知道武松喝了带毒的药也会死,她想杀大郎,武松的死处于无所谓、听之任之的态度,是间接故意(放任不管)。3.小技巧:(1)对于直接故意,带有直接的目的性或者目标性,达成目标行为就属于直接故意。(2)对于间接故意,往往是为了某个目标,伴随着其他可能结果的发生,对其他结果的发生持无所谓、听之任之的态度,属于间接故意。sdjstk3sdjstk2sdjstk(3)比如王某为了自家的果园不被偷,围了一圈电栅栏,一天晚上小偷偷29一鸣资料微信东西碰触电栅栏被电死,王某对于小偷的死亡属于间接故意,王某放电栅栏是为了防止别人偷果子,对于小偷可能碰触电栅栏的死亡是可能伴随的其他结果,王某是知道的,对于小偷的死亡持听之任之的态度。2.犯罪过失(1)疏忽大意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2)过于自信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解析】1.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比如护士给别人打青霉素忘记皮试,结果病人青霉素过敏死亡,作为护士应当知道打青霉素之前要做皮试,但因为疏忽、马虎,导致人死亡,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2.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比如甲是驾龄很久的老司机,觉得自己车技很好,在应当减速的路口没有减速,甲觉得自己肯定不会撞到人,结果将人撞死,甲作为老司机应当知道在这个路口不减速非常容易出现交通事故,但轻信能够避免,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3.意外事件:根据当时的情况,不可能预见也不应当预见,最后结果发生,定性为意外事件。意外事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比如甲在路边唱歌,突然一个路过的老头被甲的歌声吓死,甲唱歌时不能预见到自己的歌能吓死人,也不应当预见,此时法律定性为意外事件,意外事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毕竟老人因为歌声吓死,多少要承担一些民事责任,给予相应的补偿,注意不是赔偿,因为甲没有错。考试出现“拍了一下肩膀”“打了一个喷嚏”“讲了一个笑话”将别人弄死,这种离奇死亡的案件对应意外事件。sdjstk3sdjstk2sdjstk30一鸣资料微信【注意】1.直接故意、间接故意:都是明知,直接故意是希望;间接故意是放任。2.疏忽大意的过失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考试会出现一些关键词题眼,比如某人在特定的环境下或者特定的身份、职务、义务,本来应当预见,但由于马虎、疏忽、忘记没有预见,最后导致悲剧发生,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3.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轻信自己能够避免。关键词:某人自恃、轻信、迷之自信,最后导致结果发生。4.意外事件:不可能、不应当预见相应的结果,不承担刑责。(三)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解析】sdjstk3sdjstk2sdjstk犯罪客体:属于第三个构成要件。31一鸣资料微信(1)概念: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属于抽象概念,如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国家相关制度。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的区别:①客体:抽象概念,指社会关系。②对象:具体概念,指侵害行为所指向的人或物,是具体的人或物。a.如甲拿刀伤害乙,甲此时侵犯客体为乙的人身关系,犯罪对象为人(乙)。b.如甲故意毁坏乙的冰箱,冰箱十分贵重,数额较大,甲此时侵犯客体为乙的财产关系,犯罪对象为冰箱。(2)关系:任何所有的犯罪都有犯罪客体,但并不一定有相应的犯罪对象。①犯罪的客体是犯罪的要件,犯罪对象不属于要件,犯罪客体属于四要件之一,想要构成犯罪,四要件缺一不可。②所有的犯罪并不一定都有相应的犯罪对象,如“脱逃罪(越狱)”,在男子监狱中,甲趁狱警睡着逃出监狱,未损一人一物,此时侵犯客体为监狱管理制度,甲逃出监狱没有损一人一物,没有相应的犯罪对象。(四)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是指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在客观上必须具备的条件。1.危害行为危害行为专指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的行为,即由行为人的意识、意志支配的违反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1)作为。作为,即积极的行为,是指以积极的身体举动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2)不作为。不作为,是指行为人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解析】犯罪客观方面:(1)概念:犯罪客观方面是指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在客观上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因果关系。sdjstk3sdjstk2sdjstk(2)危害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32一鸣资料微信①作为:积极的行为(关键词:积极),是指以积极的身体举动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如甲拿刀杀乙,甲对着乙的心脏捅下去,此行为属于积极的身体机动,即作为。②不作为:行为人应为、能为、而不为,此时构成不作为犯罪。a.如甲看到路上有人抢劫,甲在看热闹不去进行救助,此时甲不构成犯罪,因为刑法没有规定公民有救人义务。b.但此时警察赶过来也在看热闹不管不顾,是不允许的,作为警察有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职责所在,属于应为。警察接受专业训练、有专业设备,所以警察能够去做这件事(救助),应为、能为而不为,构成不作为犯罪。根据《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对于紧急事件也有救助义务。c.对于不作为犯罪,做题时重点关注应为、能为、不为六个字,对应应该做、能做但不做属于不作为犯罪。2.危害结果危害结果是指危害行为作用于犯罪对象而对犯罪直接客体造成的法定的实际损害或现实的危险状态。3.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指犯罪客观方面中的危害行为同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解析】1.危害结果:造成危害结果包括造成法定实际损害和现实的危险状态。(1)法定实际损害:如甲杀人后尸体摆在那,属于实际损害。(2)现实的危险状态(重点):指有一些罪达到相应危险状态就可以,不需sdjstk3sdjstk2sdjstk要实际损害结果要件。如“投放危险物质罪”不以实际损害为要件,在村里的井33一鸣资料微信水中下砒霜,在没人喝井水之前也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甲将砒霜下到井里,已经造成危险状态,即使没人喝井水也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2.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结果行为由本人造成则需要承担相应刑责,如果不是本人造成则不需要承担相应刑责。(1)如甲拿刀对乙的心脏捅了20刀后乙死亡,此时甲拿刀捅向乙的行为和乙的死亡结果有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即存在因果关系。(2)考试中考查“迷信犯”问题(巫蛊杀人),如图中人物是《甄嬛传》中的安陵容,安陵容痛恨华妃,每天拿针扎小人诅咒华妃,但华妃的死亡同安陵容的诅咒(扎小人)没有任何关系,二者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我国目前不承认迷信手段杀人。【注意】1.对于醉酒的人,应当从重(错误),原因:应属于同样罪责。2.对于15周岁的人,过失致人死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错误)。sdjstk3sdjstk2sdjstk3.直接故意指明知+放任(错误),原因:应是间接故意。34一鸣资料微信4.所有的犯罪都有犯罪客体,但不一定有犯罪对象(正确),原因:所有的犯罪都有犯罪客体,属于四要件之一,但不一定有犯罪对象(如“脱逃罪”)。5.犯罪的客体指具体的人或物(错误),原因:犯罪的客体指社会关系,犯罪的对象指具体的人或物。6.因果关系指犯罪的行为和结果之间的引起与被引起关系(正确)。真题演练一、单选题1.(2019下半年山东)汪某在13周岁时吸毒,协助他人贩卖毒品,抢劫1000元;15周岁时诈骗5000元,抢劫1000元。关于汪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构成吸毒罪B.构成贩卖毒品罪C.构成诈骗罪,数额为5000元D.构成抢劫罪,数额为1000元【解析】1.13周岁是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状态,属于相对负刑责,需要满足4个条件,汪某13周岁时吸毒、贩毒、抢劫不符合追究刑责情形。注意:在我国吸毒属于给予行政处罚,不属于犯罪,但容留他人吸毒,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汪某15周岁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状态,需要满足8种行为,8种行为中没有诈骗但有抢劫,则汪某行为构成了抢劫罪。【选D】2.(2018山东淄博)我国《刑法》规定,老年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条件是()。A.已满75周岁B.已满70周岁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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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公务员考试
上传时间:202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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