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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_T 760-2006《四轮全地形车通用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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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_T 760-2006《四轮全地形车通用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QC/T 760-2006 2006-07-26 发布 2007-02-01 实施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发布 ...

QC_T 760-2006《四轮全地形车通用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QC/T 760-2006 2006-07-26 发布 2007-02-01 实施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发布 四轮全地形车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Specifications for four wheeled all-terrain vehicles QC/T 760—2006 目 次 前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技术要求…………………………………………………………………………………………… 3 5 试验方法…………………………………………………………………………………………… 9 6 检验规则……………………………………………………………………………………………11 7 标志…………………………………………………………………………………………………12 8 包装…………………………………………………………………………………………………13 9 运输和贮存…………………………………………………………………………………………13 附录 A(规范性附录)主要技术规格…………………………………………………………………14 附录 B(规范性附录)主制动器制动性能要求及测试方法 ……………………………………15 附录 C(规范性附录)驻车制动器/制动机构性能要求及测试方法……………………………… 17 附录 D(规范性附录)操纵者脚部环境结构设计……………………………………………………18 附录 E(规范性附录)纵向稳定性性能要求及测试方法……………………………………………20 Ⅰ QC/T 760—2006 前 言 为了指导和规范四轮全地形车生产,促进产品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标准。 四轮全地形车装备、外形和功能要求虽然与摩托车不同,但其主要技术引自摩托车,并采用了部分 摩托车的零部件。因此,本标准的技术内容有选择地采用摩托车的相应标准。 本标准第3条定义术语的一部分、第4.2条“对装备的要求”修改采用美国国家标准协会的标准ANSI / SVIA-1-2001 for Four Wheel All-Terrain Vehicles Equipment, Configuration and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四轮全地形车的装置、结构和性能要求)的相关内容,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 E 则等效采用ANSI / SVIA-1-2001的相关内容。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当用户对四轮全地形车的技术性能、装备有特殊要求时,企业可以根据用户 需要按相应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组织生产。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摩托车研究所、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重庆隆鑫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力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林海动 力机械集团公司、上海幸福摩托车总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晓明、王士国 、赵丽娜 、张庆新、张映辉、姜勇、周积 、高峰、葛金喜、 谭永中。 Ⅱ QC/T 760—2006 1 四轮全地形车通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四轮全地形车的有关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 运输与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四轮全地形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 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均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4569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定置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T 4570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耐久性试验方法 GB 4599-1994 汽车前照灯配光性能 GB/T 5359.2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 车辆性能 GB/T 5359.3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 两轮车尺寸 GB/T 5359.4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两轮车零部件名称 GB/T 5359.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 两轮车质量 GB/T 5359.6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 三轮车质量 GB/T 5359.7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 三轮车尺寸 GB/T 5373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尺寸和质量参数测定方法 GB/T 5374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可靠性试验方法 GB/T 537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型号编制方法 GB/T 5376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车速里程表指示值校核方法 GB/T 5381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起动性能试验方法 GB/T 5383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最低稳定车速试验方法 GB/T 5384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最高车速试验方法 GB/T 538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加速性能试验方法 GB/T 5386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滑行试验方法 GB/T 5387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爬能力试验方法 GB 5948-1998 摩托车白炽丝光源前照灯配光性能 GB 7258-2005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11564-1998 机动车回复反射器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 14023-2000 车辆、机动船和由火花点火发动机驱动的装置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GB 14621-2002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怠速法) GB 14622-2002 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 GB 15365 摩托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图形符号 GB/T 15367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三轮车零部件名称 QC/T 760—2006 2 GB 15742 -2001 机动车用喇叭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GB 16169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加速行驶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T 16486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油消耗试验方法 GB/T 16708 三轮摩托车和三轮轻便摩托车最大侧倾稳定角试验方法 GB 16735 道路车辆 车辆识别代号(VIN)位置与固定 GB 16737 道路车辆 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 GB 17352-1998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后视镜及其安装要求 GB 17353-1998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转向锁止防盗装置 GB 17510-1998 摩托车光信号装置配光性能 GB 18176-2002 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 GB 19482-2004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油箱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QC/T 60 摩托车整车性能台架试验方法 QC/T 67 摩托车喇叭声级测量方法 QC/T 224-1997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四轮全地形车 4-wheeled all terrain vehicle 一种被设计于非高速公路行驶的,具有 4 个低压轮胎,跨坐型座位,依靠方向把控制方向,只允许 1 人驾乘的车辆。 3.2 G 类四轮全地形车 4-wheeled all terrain vehicle, G type 供一般娱乐使用和日常生活使用的普通型四轮全地形车。 3.3 S 类四轮全地形车 4-wheeled all terrain vehicle, S type 供有丰富经验的驾驶者竞技和娱乐使用的运动型四轮全地形车。 3.4 U 类四轮全地形车 4-wheeled all terrain vehicle, U type 供专门工作使用的实用型四轮全地形车。 3.5 Y 类四轮全地形车 4-wheeled all terrain vehicle, Y type 供不满 16 岁的少年或儿童在成人的监护下在非公路上休闲娱乐使用的少儿型四轮全地形车。 3.5.1 Y-6 类四轮全地形车 4-wheeled all terrain vehicle, Y-6 type 供 6 岁以上儿童使用的儿童型四轮全地形车。 3.5.2 Y-12 类四轮全地形车 4-wheeled all terrain vehicle, Y-12 type 供 12 岁以上少年使用的少年型四轮全地形车。 3.6 附件 Accessories 除基本操作的必要组成部分外,一般按需固定在车上并能改变四轮全地形车的风格造型、方便性、 实用性和有效性的所属装备。 QC/T 760—2006 3 3.7 低压轮胎 Low pressure tyre 为非公路用车或全地形车设计的轮胎,轮胎工作气压不大于 69kPa。 3.8 机械悬挂装置 Mechanical suspension 连接车轮与车架(底盘)的装置,通常提供弹簧力和阻尼力,使车轮与车架能相对上下运动。 3.9 悬挂位移行程 Suspension displacement 悬挂弹簧完全伸长到弹簧完全压缩时的位移量。 3.10 其他 以下术语同样适用于本标准: —— GB/T 5359.2 定义的车辆性能的有关术语; —— GB/T 5359.3 和 GB/T 5359.7 定义的车辆尺寸的有关术语; —— GB/T 5359.4 和 GB/T 15367 定义的车辆零部件名称的有关术语; —— GB/T 5359.5 和 GB/T 5359.6 定义的车辆质量的有关术语。 4 技术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四轮全地形车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并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4.1.2 四轮全地形车的型号编制方法参照 GB/T 5375 或企业标准的规定进行编制。 4.1.3 制造厂应在技术文件中列出本标准附录 A 所指定的车辆主要技术规格。 4.1.4 发动机总成应符合 QC/T 224-1997 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4.1.5 四轮全地形车的主要尺寸及质量参数应符合图样、设计文件的规定,整车外廓尺寸长不大于 3.5m,宽不大于 2m,高不大于 2.5m。。 4.1.6 四轮全地形车零部件、外购件、标准件及重要螺纹连接扭紧力矩,重要坚固件的拧紧力矩应符 合设计文件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4.1.7 出口的四轮全地形车应根据进口商要求设置车辆识别代号 VIN,位置与固定、内容与构成应分 别符合 GB 16735、GB 16737 的规定。 4.1.8 四轮全地形车标志应符合 GB7258-2005 中第 4.1 的相关要求。 4.2 装备要求 4.2.1 主制动器 四轮全地形车应具有独立的分别控制前、后制动器的制动控制器或能同时控制前、后制动器的联动 制动控制器或者上述两种控制器兼有。这些制动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B 的制动性能要求。 4.2.1.1 独立操纵的前制动器 独立操纵的前制动器应由位于右侧手把的制动手柄进行操纵,当操纵前制动器时,手不能离开手把。 4.2.1.2 独立操纵的后制动器 独立操纵的后制动器应由右脚踩踏位于右侧搁脚处的脚制动踏板进行操纵。没有离合器杆的车可由 位于手把左侧的左制动手柄进行操纵。当用制动手柄制动时,手不能离开手把。 4.2.1.3 联动制动器 联动控制的前、后制动器由右侧搁脚处的脚制动踏板进行操纵。当有离合器杆时可由位于手把右侧 的右制动手柄进行操纵;当没有离合器杆时可由位于手把左侧的左制动手柄进行操纵。当用左、右手制 动手柄制动时,左、右手不能离开手把。 4.2.2 驻车制动器(驻车制动机构) 四轮全地形车应有机械驻车制动器或驻车制动机构,以保证车辆在指定条件下保持驻定状态。车辆 QC/T 760—2006 4 的驻车制动性能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C 的要求。 4.2.3 机械悬挂装置 车轮应连接有机械悬挂装置。每个车轮位移行程不小于 50mm。弹簧和阻尼系数的特性数据必须和 轮胎的数据分别提供。 4.2.4 发动机熄火开关 四轮全地形车应在左手把上安装发动机熄火开关,此开关在左手不离开左手把的情况下由左手大拇 指操纵。此开关应不需要由操作者用手来保持其工作状态。开关装置的颜色应为红色或橙色。 4.2.5 手操纵离合器 采用手操纵离合器的四轮全地形车应有离合器手柄,手柄应位于手把左侧,操作者在操作离合器手 柄时手不能离开手把。 4.2.6 动力传动系统控制 4.2.6.1 齿轮变速传动控制 采用齿轮变速传动控制的四轮全地形车应将控制器安放在便于操作者左手或左脚控制的地方。并应 在车辆明显处显示高、低档位的转换方式。 4.2.6.1.1 脚操纵齿轮变速控制 采用脚操纵齿轮变速控制器时,操作者脚尖向上运动应能使传动系挂到高档位(或低档位),脚尖 向下运动应能使传动系挂到低档位(或高档位)。 采用摇臂(脚尖、脚跟)变速控制器时,脚尖向上运动或脚跟向下运动应能使传动系挂到高档位(或 低档位),脚尖向下运动应能使传动系挂到低档位(或高档位)。 4.2.6.1.2 手操纵齿轮变速控制 手操纵齿轮变速控制器,上推控制器或按下控制器上部使传动系挂到高档位,如果下推控制器或按 下控制器下部使传动系挂到低档位。 4.2.6.1.3 档位设置要求 四轮全地形车的变速机构设计,应满足变档过程中不出现跨档。 4.2.6.2 其他控制 为了选择前进档、空档、倒档或所有其他传动档位,或为了选择驱动方式(2 轮驱动或 4 轮驱动) 时,可以使用不同的变速控制器布局和操作方式,但制造商必须为操作者提供详细说明的换档图样。 4.2.7 空档指示灯 设置空档的四轮全地形车(除装有自动离合器的车型外),应装备有一个能让操作者坐在驾驶位置 上易见的空档指示灯或一种能防止在非空档状态下起动车辆的装置。如果安装了空档指示灯,在点火系 统接通且传动系处于空档的状态下,空档指示灯应点亮,颜色为绿色。 4.2.8 倒档指示灯 有倒档装置(倒档器)的四轮全地形车,应装备有一个能让操作者坐在驾驶位置上易见的倒档指示 灯。在点火系统接通且当传动系被置于倒档状态时,倒档指示灯应点亮。 4.2.9 电起动连锁装置 四轮全地形车应装有一个连锁装置,除离合器脱开,或者变速器处于空档,或者制动器处于制动状 态外,阻止发动机被电起动。 4.2.10 提杆 四轮全地形车应在车辆的尾部配备提杆或类似装置,便于手动起吊或吊装移动四轮全地形车。提杆 的设计和安装应能满足当四轮全地形车后轮和提杆接触水平地面并竖立起来时,前轮中心和后轮中心所 构成的平面与水平地面构成的前夹角应不超过 90º。 4.2.11 旗杆支架 四轮全地形车应在车辆尾部装备一个旗杆支架,此支架为旗杆提供一个直径为 Φ13mm 的安装孔。 QC/T 760—2006 5 4.2.12 燃油开关 四轮全地形车采用燃油开关,控制旋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如采用绕车辆横轴旋转的旋钮,旋钮指示朝下时“接通,旋钮指示朝前时“断开”; b) 如采用绕车辆纵轴旋转的旋钮,旋钮指示处于水平位置,朝左或朝右时“接通”; c) 旋钮指示朝上时“备用油接通”。 4.2.13 方向把 方向把及其安装材料应为非刚性。方向把可用一个直径 165mm 的球体探测物来进行测量,球体应 被导入操纵把的安装区域,球体的任何部分均不应接触到外露刚性的圆角半径小于 3.2mm 的物体。如 果提供手把横杆,应加上衬垫。 4.2.14 操作者脚部环境 四轮全地形车的操作者脚部环境结构设计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D 或其他等效设计的要求。 4.2.15 照明设备 除 Y 类四轮全地形车外,其余类型的四轮全地形车均应设置至少一个能发出白光的前照灯和至少一 个能发出红光的后位灯。 各类四轮全地形车都可选配制动灯和后位灯的组合灯,制动灯应能在主制动器被触发时发光。 其他照明设备可根据用户的需要配备。Y 类四轮全地形车不应配备前大灯和尾灯。 4.2.16 轮胎标记 四轮全地形车轮胎应标明以下标记: 4.2.16.1 充气压力 轮胎两侧面均应有标记工作时的充气压力或类似声明“关于轮胎工作气压请参看车辆标签或用户手 册”信息。信息文字应使用字高不低于 4mm 的大写字母。 4.2.16.2 轮辋装配时的轮胎压力 轮胎两个侧面均应有标记 “安装轮辋时,充气压力不得超过××kPa”的类似信息。 4.2.16.3 其它标记 轮胎的两个侧面还应具有以下信息,除非轮胎制造商已经作过类似标示。 a) 制造商名称或商标名称; b) 在轮胎的一侧应标明制造年份和月份; c) 无内胎轮胎应标有“无内胎”字样。 4.2.16.4 字体大小 在 4.2.16.2 和 4.2.16.3 中提到的标示信息所使用的字母和数字高度不应小于 2mm。 4.2.17 轮胎压力计 四轮全地形车应配备一个量程大于轮胎工作压力的压力计。并提供能随车携带压力计的地方。 4.2.18 安全性 四轮全地形车应具有防止未经许可使用该车辆的方法。除 Y 类以外的所有四轮全地形车应配备锁止 或类似装置(锁止系统的钥匙应至少提供 1000 种不同组合),Y 类四轮全地形车可以配备非多种组合的 独立安全系统。 4.2.19 对 Y 类四轮全地形车的限速要求 4.2.19.1 限速装置 Y 类四轮全地形车应装备能通过限制油门或其他类似方法限制最高速度的装置。此装置必须使用工 具才能被调整或拆卸。 4.2.19.2 最高限制车速 Y 类四轮全地形车在交货时,限速装置应调节到以下能限制最高车速的状态。限速装置应符合下列 要求: QC/T 760—2006 6 a)Y-6 类四轮全地形车的最高车速不大于 16km/h; b)Y-12 类四轮全地形车的最高车速不大于 24km/h。 4.2.19.3 最高非限制车速 在进行最高车速测试时,装有可拆卸式限速装置的车辆应拆除限速装置,装有不可调节式限速装置 的车辆应调整到最高车速。Y-6 型四轮全地形车的最高非限制车速应不大于 24km/h,Y-12 类四轮全地 形车的最高非限制车速应不大于 48km/h。 4.3 性能要求 4.3.1 四轮全地形车的起动性能、怠速性能、最高车速、爬坡能力、加速性能、滑行距离、经济车速 油耗、最低稳定车速等应符合本标准所引用的有关标准及产品标准的规定。 4.3.2 四轮全地形车的可靠性、耐久性应符合设计任务书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4.3.3 排放污染物 4.3.3.1 四轮全地形车的怠速排放污染物限值应符合 GB 14621-2002 中的限值: a) 四冲程发动机:CO≤3.8%,HC≤800ppm; b) 二冲程发动机:CO≤3.8%,HC≤3500ppm。 4.3.3.2 发动机排量不大于 50ml 和 Y 类四轮全地形车工况法排放污染物应符合 GB 18176-2002 中限 值: a) CO≤ 3.5 g/km; b) HC+NOX≤ 1.2 g/km。 4.3.3.3 其余类型四轮全地形车的工况法排放污染物限值应符合 GB 14622-2002 中限值: a) CO≤7 g/km; b) HC≤1.5 g/km; c) NOX≤ 0.4 g/km。 4.3.4 制动性能 最高车速不大于 29km/h的四轮全地形车的制动距离限值应不大于本标准附录B中要求,最高车速大 于 29km/h的四轮全地形车制动减速度应不小于 5.88m/s2 。 4.3.5 噪声 发动机排量不大于 175ml 的四轮全地形车,加速行驶噪声限值应不大于 80dB(A), 发动机排量大于 175ml 的四轮全地形车加速行驶噪声限值应不大于 82dB(A)。 4.3.6 无线电骚扰特性 四轮全地形车的无线电骚扰特性应符合 GB 14023-2002 的规定。 4.3.7 驻车性能 四轮全地形车在空档位使用停车制动器时,驻车制动装置应保证车辆在坡度为 18%,轮胎与路面 间的附着系数不小于 0.7 的坡道上正、反两个方向保持静止固定不动,其时间不少于 5min。 4.3.8 侧倾稳定角 四轮全地形车在空载、静态状态下,向左侧和右侧倾斜最大侧倾稳定角不得小于 25°。 4.3.9 前照灯性能 4.3.9.1 除 Y 类四轮全地形车外,其余四轮全地形车应装有符合 GB 5948-1998 或 GB4599-1994 要求的 前照灯。 4.3.9.2 每只前照灯的远光光束发光强度应达到 8000cd。测试时,其电源系统应处于充电状态。 4.3.9.3 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应保持稳定; b) 装有前照灯的四轮全地形车应有远、近光变换装置,并且当远光变为近光时,所有远光应能同 时熄灭。同一车上的左、右前照灯不应远、近光灯交叉开亮; QC/T 760—2006 7 c) 前照灯的远、近光灯上下并列设置时,近光灯应位于上侧,其它情况下近光灯应位于外侧; d) 前照灯的近光都不应眩目; e) 前照灯近光光束照射位置,前照灯照射在距离 10m 的屏幕上时,前照灯近光光束明暗截止线 转角或中点的高度应为 0.6H~0.8H (H为前照灯基准中心高度); f) 前照灯远光光束及远光单光束灯照射位置应符合GB7258-2005中第8.4.7.3条相应要求; 4.3.10 光信号装置要求 4.3.10.1 灯具应安装牢靠,完好有效,不应因车辆振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 灯光的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应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开关的位置应便于驾驶员操纵。 4.3.10.2 四轮全地形车的光信号装置配光性能应符合 GB 17510-1998 的要求。 4.3.11 回复反射器 4.3.11.1 安装回复反射器的四轮全地形车,应能保证夜间在回复反射器正面前方 150mm 处用汽车前 照灯照射时,在照射位置就能确认其反射光。 4.3.11.2 回复反射器应符合 GB 11564-1998 的有关规定。 4.3.12 转向装置 四轮全地形车的转向装置的转向轮向左或向右转角不大于 45°。 4.3.13 车速表指示值 安装车速表的四轮全地形车,车速表指示车速V1(单位:km/h)与实际车速V2(单位:km/h)之 间应符合下列关系式: 0≤V1-V2≤(V2/10)+4 4.3.14 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图形符号 四轮全地形车的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图形符号应符合 GB 15365 的有关规定。 4.3.15 喇叭装车性能 安装喇叭的四轮全地形车,喇叭应工作可靠,具有连续发声功能,喇叭声级应符合 GB 15742-2001 和 GB 7258-2005 的有关规定。 4.3.16 后视镜 四轮全地形车的后视镜及其安装要求应符合 GB 17352-1998 和 GB7258-2005 的有关规定。 4.3.17 防盗装置 四轮全地形车的转向锁止防盗装置应符合 GB 17353-1998 的有关规定。 4.3.18 燃油箱 四轮全地形车的燃油箱应符合 GB19482-2004 的有关规定。 4.3.19 纵向稳定性 四轮全地形车的纵向稳定性系数 Kp≥1.0。 4.4 装配质量要求 4.4.1 一般装配要求 4.4.1.1 装配应符合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的要求,不应有错装、漏装等现象。 4.4.1.2 四轮全地形车应有厂牌、型号规格等出厂标牌、标志且应固定装在明显位置。所装发动机 的厂牌、型号规格、功率等应与该车型技术文件(产品标准、产品使用 说明书 房屋状态说明书下载罗氏说明书下载焊机说明书下载罗氏说明书下载GGD说明书下载 、合格证等)要求相符。 4.4.1.3 润滑部位应按产品图样或技术文件规定加注润滑剂。 4.4.1.4 紧固件装置应牢固可靠。重要螺纹连接扭紧力矩、采用自锁螺母或带开口销、带翅锁片装 置的螺母应符合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的要求。 4.4.1.5 操纵机构的零部件运动应灵活,复位应可靠,不应产生干涉现象。 4.4.1.6 覆盖件拆装应方便可靠,不应因振动而脱落,非金属覆盖件不应因振动、温差而龟裂。 4.4.2 发动机装配要求 QC/T 760—2006 8 4.4.2.1 发动机安装固定可靠,点火、燃油供给、润滑、冷却和排气系统机件能正常工作,性能良 好。 4.4.2.2 发动机调整后,应能顺利起动。怠速应符合技术文件规定。 4.4.3 对称性和外壳尺寸要求 四轮全地形车方向把、整流罩等左右对称件离地面高度相差应不大于 30mm。整车外廓尺寸公差不 大于±2.5%。 4.4.4 防漏要求 4.4.4.1 四轮全地形车的密封件装配应可靠,不应影响零部件正常工作。 4.4.4.2 缸盖、缸体、曲轴箱和排气消声器等零件及它们的结合面在发动机运转时不应有漏气现象。 4.4.4.3 发动机、变速箱、化油器、液压式减震器、油箱和油开关等部件在运转或静态下均不应有 渗液现象。 4.4.4.4 水冷发动机的水箱、水泵、缸体、缸盖及其结合面在运转或静态下均不应有渗水漏水现象。 4.4.5 转向机构装配要求 4.4.5.1 转向机构应设置限位装置。 4.4.5.2 四轮全地形车的方向把应转动灵活,无阻滞现象,转动极限位置均不应与其它部件发生干 涉。制动器、离合器、油门、操纵调节机构应有调节量,调节余量应不小于调节量的三分之一。操纵拉 索、仪表软轴、电缆、制动软管等长度应略有裕度,在方向把转动时不得被夹持,不应影响相关零件的 正常工作。 4.4.5.3 方向柱应无轴向窜动。 4.4.5.4 四轮全地形车在平坦、硬实、干燥和清洁路面直线行驶不得跑偏,其方向把不应有振摆、 路感不灵或其它异常现象。 4.4.6 制动机构装配要求 4.4.6.1 四轮全地形车的行车制动,制动手柄、制动踏板的空行程应符合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要求, 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无规定时按下列要求: a) 鼓式制动手柄的空行程(离支点 150 ㎜处)一般为 10 ㎜~20 ㎜; b) 液压盘式制动手柄的空行程(离支点 150 ㎜处)一般为 5 ㎜~10 ㎜; c) 制动踏板的空行程一般为 20 ㎜~30 ㎜。 4.4.6.2 制动手柄或制动踏板应在全行程的四分之三以内达到最大制动效能,且踏板力不大于 400N (Y 类车不大于 222N),手握力不大于 245 N(Y 类车不大于 133N)。当停止施加作用力时,制动力应消 失。 4.4.6.3 四轮全地形车行驶过程中不应有自行制动情况发生。 4.4.7 传动机构装配要求 4.4.7.1 离合器工作应正常,运行时不应有异响、抖动现象。结合平稳不应打滑,分离时应完全脱离。 4.4.7.2 链传动机构、传动链条装配后应运转灵活,无异常声响。其下垂度值应符合产品图样或技 术文件的要求。 4.4.7.3 带传动机构,传动带装配后应运转灵活,无卡滞或打滑松脱。 4.4.7.4 传动轴, 应运转灵活,无异常声响。 4.4.8 行驶机构装配要求 4.4.8.1 车轮总成的轮辋端面圆跳动量和径向圆跳动量不应大于 3㎜。前轮胎前束应符合技术文件 的要求。 4.4.8.2 轮胎胎冠上花纹深度应不小于 2 ㎜,轮胎型号标记应符合 4.2.16 和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4.4.8.3 辐板式车轮紧固件完整齐全,应按技术文件规定的扭紧力矩紧固。 4.4.8.4 行驶中减震器不应有卡滞或异常声响,左右减震器弹簧刚度应保持一致。 QC/T 760—2006 9 4.4.9 仪表和电气设备装配要求 4.4.9.1 灯具及信号、仪表和电气设备装置及开关安装牢靠、完好有效,不应因行驶中振动而松脱 损坏和失效。所有开关不应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 4.4.9.2 所有电气导线应捆扎成束,布置整齐,固定卡紧,插接件连接可靠,无松脱。 4.4.9.3 车速里程表工作应正常,软轴不应有打滑或松脱。 4.4.9.4 前照灯、前位灯、后位灯、制动灯、后牌照灯、回复反射器和前、后转向灯等照明与信号 装置,其安装应符合 GB7258 中有关三轮摩托车的规定。 4.4.10 安全防护装置装配要求 4.4.10.1 转向锁止防盗装置,应安装牢固可靠,并能有效锁止。 4.4.10.2 后视镜安装应牢固可靠,并能有效保持其位置。当行人等接触后视镜时,应具有能缓和冲 击的功能。 4.4.10.3 燃油箱及燃油管路应固定可靠,不能因震动、冲击而损坏、脱落、漏油。 4.4.10.4 车辆在正常行驶和晃动时,不应有油从燃油箱加油口及通气口溢出。 4.4.10.5 电气仪表应工作正常,绝缘应可靠,无短路,蓄电池无泄漏及腐蚀现象。 4.4.10.6 座垫应安装可靠,无松脱。 4.5 外观要求 4.5.1 四轮全地形车外观应整洁,各零部件应完好无缺损,联结件连接牢固。 4.5.2 覆盖件应合缝平整、间隙均匀、无明显错位。 4.5.3 涂层表面应光滑、平整、色泽均匀、结合牢固、外露表面不应有明显的麻坑、斑点、杂色、裂 痕、气泡、划伤、流痕。非外露表面不应有露底或明显的流痕、裂痕。 4.5.4 镀层表面色泽应均匀,不应有烧黑、鼓泡、剥落、锈蚀、露底、毛刺或划伤。 4.5.5 塑料件表面色泽应均匀,无明显划伤、飞边、凹凸不平。 4.5.6 焊缝应平整、均匀,不应有漏焊、虚焊、夹渣、裂纹、气孔及飞溅物等缺陷,如有高出工作表 面的焊瘤、焊渣应修平。 4.5.7 座垫应丰满,缝边或折边清晰,曲面光滑,无皱折、褪色、破损。 4.5.8 贴花应平整、光滑,无气泡、翘边及明显的错位。 5 试验方法 5.1 基本要求检查 四轮全地形车基本要求的检查方法应分别按本标准附录 A、GB/T 5375(或相关标准)、QC/T 224-1997、GB 16735、GB 16737 标准和有关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检查。 5.2 主要装备试验 5.2.1 主制动器制动性能的测试条件、测试步骤等试验方法应按本标准附录 B 的规定进行。 5.2.2 驻车制动器(驻车制动机构)的性能测试条件、测试步骤等试验方法应按本标准附录 C 的规定 进行。 5.2.3 操作者脚部环境结构设计的测试程序、步骤等试验方法应按本标准附录 D 的规定进行。 5.2.4 其余装备的试验方法除按本标准要求进行外。可根据用户要求的相关装备按合同和企业相关技 术文件的规定进行。 5.3 主要性能试验 5.3.1 四轮全地形车企业产品标准中的起动性能、怠速性能、最高车速、爬坡能力、加速性能、滑行 距离、经济车速油耗、最低稳定车速主要性能参数分别按以下试验方法进行: 5.3.1.1 起动性能试验按 GB/T 5381、QC/T 60 方法进行。 5.3.1.2 怠速性能试验按 QC/T 224-1997 中规定方法进行。 5.3.1.3 最高车速试验按 GB/T5384、QC/T60 方法进行。 QC/T 760—2006 10 5.3.1.4 爬坡能力试验按 GB/T 5387、QC/T 60 方法进行。 5.3.1.5 加速性能试验按 GB/T 5385、QC/T 60 方法进行。 5.3.1.6 经济车速油耗试验按 GB/T16486 方法进行。 5.3.1.7 滑行距离试验按 GB/T5386 方法进行。 5.3.1.8 最低稳定车速试验按 GB/T5383 方法进行。 5.3.2 可靠性和耐久性试验 可靠性试验按 GB/T 5374 方法进行。耐久性试验按 GB/T 4570 方法进行。 5.3.3 排放污染物测量 5.3.3.1 四轮全地形车怠速法排放污染物的测量方法按 GB 14621-2002 的试验方法进行。 5.3.3.2 Y 类四轮全地形车和发动机排量不大于50ml的四轮全地形车工况法排放污染物的测量按GB 18176-2002 的试验方法进行。 5.3.3.3 其余四轮全地形车工况法排放污染物的测量按 GB 1462-20022 的试验方法进行。 5.3.4 制动性能试验 制动性能按本标准附录 B 的试验方法进行。 5.3.5 噪声试验 5.3.5.1 加速行驶噪声按 GB 16169 的试验方法进行。 5.3.5.2 定置噪声按 GB 4569 的试验方法进行。 5.3.6 无线电骚扰特性试验 无线电骚扰特性按 GB 14023-2000 的试验方法进行。 5.3.7 驻车性能试验 驻车性能试验按附录 C的试验方法进行。 5.3.8 最大侧倾稳定角试验 最大侧倾稳定角试验按 GB/T 16708 的试验方法进行。 5.3.9 前照灯性能试验 5.3.9.1 前照灯远光发光强度、近光防眩性能、明暗截止线高度按GB 7258-2005的有关规定进行。 5.3.9.2 前照灯配光性能按 GB 5948-1998 或 GB4599-1994 的规定进行。 5.3.10 光信号装置配光性能检查 光信号装置安装按GB 7258-2005 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光信号装置的配光性能按 GB17510-1998 的规 定进行。 5.3.11 回复反射器检查 回复反射器按 GB 11564-1998 的规定进行。 5.3.12 转向装置检查 转向装置按GB 7258-2005的有关规定进行。 5.3.13 车速表指示值校核 车速表指示值按 GB/T 5376 或 QC/T 60 的规定进行。 5.3.14 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图形符号的核对 按 GB 15365 核对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图形符号。 5.3.15 喇叭声级测量 5.3.15.1 四轮全地形车喇叭声级按 GB 15742-2001、GB 7258-2005和 QC/T 67 的试验方法进行 5.3.15.2 Y 类四轮全地形车喇叭声级按 QC/T 67 和 GB 7258-2005 的规定进行。 5.3.16 后视镜检查 后视镜及其安装要求按 GB 17352-1998 和 GB 7258-2005 的有关规定进行。 5.3.17 防盗装置检查 QC/T 760—2006 11 转向锁止防盗装置按 GB 17353-1998 的规定进行。 5.3.18 燃油箱安全性检查 燃油箱安全性能试验按 GB19482-2004 的规定进行。 5.3.19 纵向稳定性试验 纵向稳定性试验按本标准附录 E 的规定进行。 5.4 装配质量检查 5.4.1 主要尺寸及质量参数的测定方法按 GB/T 5373 的规定进行。 5.4.2 紧固件检查方法 5.4.2.1 检查条件 紧固件检查应在车辆走合行驶前进行,行驶 200km 后复查。 5.4.2.2 检查方法 所有技术文件规定了拧紧力矩要求的紧固件,用扭矩扳手按拧紧方向平稳地逐渐增大扭矩,测定刚 开始旋动时的力矩。对有开口销或锁紧垫片的螺母或不易检查部位的紧固件,可以用固定扳手凭手感检 查其是否已被拧紧。 其余紧固件,用固定扳手凭手感检查,也可以按弹簧垫圈开口是否完全压平确定是否已被拧紧。 5.4.3 渗、漏液的检查 5.4.3.1 检查条件 按规定加足燃油、润滑油、电解液等,并将油开关、化油器、制动器、变速器、曲轴箱、减震器、 燃油箱盖等需要检查的部位擦干净,检查应在车辆走合行驶 200km 内进行。 5.4.3.2 检查方法 受检车辆以中速行驶,每行驶 50km 时停车检查各密封部位。停车 10min 内如有液体下滴为漏液; 如有液迹而并未下滴为渗液。行驶 200km 后进行复查。 5.4.4 漏气检查 5.4.4.1 检查条件 检查应在车辆走合行驶 200km 内进行。 5.4.4.2 检查方法 擦净缸盖与缸体、缸体与曲轴箱及排气管结合面、火花塞座等检查部位,用白色棉布缠绕之。低速 行驶 50km 后停车,解下白色棉布,如布上有烟尘痕迹亦为漏气。 5.4.5 外观质量检查 采用目视或手感方法,有争议时可采用标准样件或样板。 注:其余装配质量检查方法按企业相关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 四轮全地形车应经检验合格,并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出具合格证明,方可出厂。 6.1.1 检验项目 四轮全地形车出厂检验项目如下: a) 装配调整质量 ——重要紧固件(发动机安装螺栓、方向柱螺母、前后减震器螺母、前后边轮轴螺母等包括图样 和技术文件中有规定的紧固件)的拧紧力矩; ——转动方向把时离合器、制动器、油门的操纵拉索有无牵阻或被夹持; ——灯具、仪表、喇叭能否正常工作; QC/T 760—2006 12 ——常温起动,怠速是否稳定; ——起动机构工作正常; ——离合器动作是否正常; ——发动机无异常响声,无漏气、漏油。 b) 性能 —— 制动性能; —— 侧滑量; —— 怠速排放; —— 前照灯照射位置; —— 车速里程表误差。 c) 外观 d)行驶试验 包括起动、转向、换档、制动等动作。试验里程一般为 3 km~10km,抽查数量由质量检验部门根 据质量稳定情况决定,每天不少于 2 辆。如有一项不合格,加倍抽查该项,如再有一辆不合格,当天生 产的车辆全数检查该项。 6.1.2 订货方有权按出厂检验项目,对车辆进行抽查。 注:以上检验项目必要时可由质量检验部门根据质量稳定情况酌情增减。 6.2 型式检验 6.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者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其中耐久性试验可不做); c) 产品停产 3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 上级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6.2.2 型式检验项目 a) 涉及环保、安全、节能、防盗的项目; b) 整车主要性能指标; c) 整车主要尺寸及质量参数; d) 装配调整质量及外观质量; e) 可靠性或耐久性。 6.2.3 抽样 提供型式检验的样车数量为 3 辆。型式认证检验,生产一致性检验按认证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 构规定抽样。 7 标志 7.1 车辆标志应符合 GB7258 中第 4.1 条规定。 7.2 包装箱标志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或型号; b) 制造商名称及地址; c) 数量; d) 总质量; e) 包装箱外廓尺寸; f) 出厂日期; g) 执行产品标准号; QC/T 760—2006 13 h) 应有“易碎物品”、“怕雨”、“向上”、“堆码层数极限”等储运图形标志,其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 i) 发动机出厂编号、车型颜色、VIN 代码。 8 包装 8.1 包装箱应牢固可靠,标记清晰,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应符合 GB/T13384 的有关规定。 8.2 包装、入库的四轮全地形车应按整车油封技术规程进行油封。并应放尽燃油箱和化油器中的燃油, 关闭阻风门,整车油封期一般自出厂日起半年,用户有特殊要求时,可适当延长。 8.3 蓄电池不加电解液,随车发送。 8.4 出厂的车辆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装箱清单及保修单(或保修手册)。 9 运输和贮存 9.1 车辆在运输车上应固定牢靠,应采取有效的防雨措施,不应有碰伤及损坏现象发生。 9.2 包装箱在运输途中不应倾斜。 9.3 车辆应储存在通风、干燥、清洁、防雨、防晒的库房内,不应与易燃品、化学腐蚀品等有害物品同 库存放。堆放高度不应超过包装箱允许的堆码层数。 QC/T 760—2006 14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主要技术规格 制造厂应在技术文件中提供四轮全地形车的以下主要技术规格如表 A.1 所示。 表 A.1 主要技术规格 序 号 项目 分类 技术规格项目 单位 1. 长×宽×高 mm 2. 轴 距 mm 3. 轮 距 mm 4. 最小离地间隙 mm 5. 整车整备质量 kg 6. 额定载质量 kg 7. 最高车速 km/h 8. 制动器型式(前/后) - 9. 制动操纵方式(前/后) - 10. 轮辋型式(前/后) - 11. 轮胎规格(前/后) - 12. 轮胎气压(前/后) kPa 13. 整 车 参 数 传动方式 - 14. 型号 - 15. 商标 - 16. 型式 - 17. 生产单位 - 18. 缸径×行程 mm 19. 气缸工作容积 ml 20. 压缩比 - 21. 标定功率及相应转速 kW ( r/min) 22. 最大功率及相应转速 kW( r/min) 23. 最大扭矩及相应转速 N·m( r/min) 24. 最低空载稳定转速 r/min 25. 最低燃油消耗率 g/kW·h 26. 燃油牌号 - 27. 润滑方式 - 28. 润滑油牌号 - 29. 发 动 机 参 数 离合器型式 - 30. 起动方式 - 31. 点火方式 - 32. 化/喷油器型号或型式描述 - 33. 火花塞型号或型式描述 - 34. 蓄电池规格 - 35. 零 部 件 参 数 前照灯型号或型式描述 - QC/T 760—2006 15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主制动器制动性能要求及测试方法 B.1 测试条件 B.1.1 受试车的重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如果四轮全地形车的额定载质量不小于 91kg,受试车的重量应为整车整备质量加上 91kg(包括驾 驶员和仪器重量)。如果在座位或载物区固定有附加物,则所加重量中将包括这部份重量。 如果四轮全地形车的额定载质量小于 91kg,受试车的重量应为整车整备质量加上车辆额定载质量 (包括驾驶员和仪器重量),如果在座位或载物区固定有附加物,则所加重量中将包括这部份重量。 B.1.2 轮胎压力必须为制造商建议的适合测试时车重的轮胎气压。 B.1.3 发动机怠速和点火正时应按照制造商建议调整。 B.1.4 环境温度应在 0°C 到 38°C 之间。 B.1.5 测试表面应是干净、干燥、平整并且水平的水泥或类似路面。 B.1.6 对于装有可拆卸式最高速限制装置的车辆应将装置拆除,对于装有可调节式最高速限制装置的 车辆应将最高速限制装置调整到能使车辆达到最高车速。 B.2 测试步骤 B.2.1 先测试四轮全地形车的最高车速能力。以此来决定制动测试速度(V)。制动测试速度应为 8km/h 的倍数,且比四轮全地形车的测定最高车速能力低 6km/h 到 13km/h。 B.2.2 磨合前、后制动器。方法为:以制动测试速度或 48km/h中的较低速行驶,当达到制动初速度时 进行制动。制动必须前后制动同时进行,并且制动减速度在 1.96m/s2到 4.90m/s2(0.2g-0.5g)之间。停 车后立即加油门使车辆达到规定速度再次制动,磨合过程中制动 200 次。 B.2.3 磨合完成后,按制造商提供的用户手册所规定的方法调整制动器。 B.2.4 以制动测试速度或 48km/h中的较低速行驶,过程中进行 6 次制动,制动必须前后制动同时进行, 并且制动减速度在 1.96m/s2到 4.90m/s2(0.2g-0.5g)之间。 B.2.5 以制动测试速度行驶过程中进行 4 次制动,制动必须前后制动同时进行。在主制动器开始制动 时测量车速。为精确测量制动起始点,应使用适当的记号和测量工具。测量车辆的制动停止距离 S。 B.2.5.1 除 Y 类四轮全地形车外,应用在手操制动器触发制动的力应不小于 22N,且不大于 245N,应 用在脚操制动器触发制动的力应不小于 44N,且不大于 400N。 B.2.5.2 对于 Y 类四轮全地形车,应用在手操制动器触发制动的力应不小于 22N,且不大于 133N,应 用在脚操制动器触发制动的力应不小于 44N,且不大于 222N。 B.2.5.3 对于除 Y 类外其他四轮全地形车,施加在制动器手柄上的起始力作用点应距离制动器手柄尾 端 30mm。对于 Y 类四轮全地形车,施加在制动器手柄上的起始力作用点应距离制动器手柄尾端 25mm。 作用在手操制动器手柄上的作用力的方向应垂直于手把,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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