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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员实操技能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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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员实操技能概述煤矿安全员实操技能概述长治县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中心王卫华安全员的角色:侦查员、宣传员、指导员、监督员、协调员、技术全面手。安全员的职责:监督、指导、管理、服务。安全员的权利:制止“三违”,杜绝违章作业。课程内容煤矿防治水的安全检查事故隐患的排查与处理安全员实操技能考评细则安全员理论题讲解煤矿防治水的安全检查了解矿井水文地质基础知识,掌握矿井水害识别与预防技能。*系统了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运行体系,熟练掌握相关煤矿防治水安全检查方法。*通过观看分析历年煤矿水害事故案例,充分认识矿井水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煤矿水害概述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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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员实操技能概述长治县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中心王卫华安全员的角色:侦查员、宣传员、指导员、监督员、协调员、技术全面手。安全员的职责:监督、指导、管理、服务。安全员的权利:制止“三违”,杜绝违章作业。课程内容煤矿防治水的安全检查事故隐患的排查与处理安全员实操技能考评细则安全员理论题讲解煤矿防治水的安全检查了解矿井水文地质基础知识,掌握矿井水害识别与预防技能。*系统了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运行体系,熟练掌握相关煤矿防治水安全检查方法。*通过观看分析历年煤矿水害事故案例,充分认识矿井水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煤矿水害概述及防治水安全检查一煤矿水害基本常识(一)什么是矿井水?矿井水指在矿井建设和生产过程中,以各种形式通过不同的导水通道涌入井筒、巷道和工作面的大气降水、地表水、地下水、老窖积水的总称。什么是矿井水害?矿井水害指当矿井涌水量超过矿井的正常排水能力,而造成矿井水泛滥成灾影响生产、威胁采掘工作面或煤矿安全,增加吨煤成本、使煤矿局部或全部被淹没、危及生产和矿工生命安全的现象。煤矿水害基本常识(一)矿井涌水指从巷道的地板或者顶板流出的水,也可以理解为是水从煤壁裂隙中不断渗出,只不过量稍微大点而已,一般不带压。矿井突水指掘进或采矿过程中当巷道揭穿导水断裂、富水溶洞、积水老空,大量地下水突然涌入井下巷道的出水事故。矿井突水一般来势凶猛,常会在短时间内淹没坑道,给矿山生产带来危害,造成人员伤亡。突水是带压水,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井下采掘活动破坏了原围岩应力,地下水在静压力和矿山压力的共同作用下通过地下薄弱环节很快地进入采掘工作面。煤矿水害基本常识(一)矿井正常涌水量,是指矿井开采期间,单位时间内流入矿井的水量。矿井最大涌水量,是指矿井开采期间,正常情况下矿井涌水量的高峰值。矿井排水能力,《煤矿安全规程》278条,《煤矿防治水规定》58条都做出了明确定义。煤矿水害概述及防治水安全检查《煤矿防治水规定》第57条:矿井应当配备与矿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泵、排水管路、配电设备和水仓等,确保矿井能够正常排水。第58条:矿井井下排水设备应当符合矿井排水的要求。除正在检修的水泵外,应当有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应当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备用水泵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当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检修水泵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者极复杂的矿井,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外,可以在主泵房内预留安装一定数量水泵的位置,或者增加相应的排水能力。水管应当有一定的备用量。工作水管的能力,应当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工作和备用水管的总能力,应当能配合工作和备用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配电设备的能力应当与工作、备用和检修水泵的能力相匹配,并能保证全部水泵同时运转。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可以另行增建抗灾强排水系统。矿井为什么要进行防治水工作?1)恶化井下作业环境,不利于文明生产。2)影响工人身体健康。3)企业管理增加了难度。4)缩短生产设备的使用寿命。5)造成矿井巷道或采区被淹,导致事故6)造成煤炭资源的浪费。矿井水是从哪里来的?1)地表水2)地下水3)老空水4)生产水矿井水害类型有哪些?1)地表水水害2)老空水水害3)孔隙水水害4)裂隙水水害5)岩溶水水害发生矿井水灾的原因有哪些?1)水害防治的基础工作薄弱2)水害防治措施不落实3)超(深)层越界开采4)破坏防隔水煤柱5)防水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6)对断层水、底板水、溶洞水防治认识不足7)缺乏防治水安全基本知识,安全意识差8)雨季“三防”工作措施不落实防治水原则、措施与要求由于煤矿水害事故频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09年8月17日通过局长办公会议,并于2009年12月1日施行了《煤矿防治水规定》。一是“防治水原则”---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二是“防治水综合措施”---防、堵、疏、排、截。三是“明确责任”--第一责任人:矿长、实际控股人;技术责任人:总工程师。四是“规定机构设置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五专防治水5专1、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三人以上)2、专业探放水设备(三台,并有一台大于200米以上钻距)3、专门的探放水队伍(队长两证,队员以特殊工种管理,不得少于12人)4、专门的防治水机构。5、建立专项防治水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怎样防止地表水流入或渗入井下?1)掌握地表水变化规律2)井口要高出历史最高洪水位3)修筑沟渠,排泄积水4)填平夯实地表裂缝和塌陷坑5)雨大时停止采矿活动怎样防治井下水?概括为“查、测、探、放、截、堵”几个方面。**矿井透水有哪些预兆?1)煤岩壁“挂汗”2)煤岩壁“挂红”3)空气变冷、煤岩壁发凉、产生雾气4)发出水叫声5)淋水加大、顶板来压6)出现压力水流(水线)7)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8)煤层发潮、发暗采掘工作面出现透水预兆时应采取的措施?必须停止作业,加固棚顶,立即汇报给当班矿领导或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人员。为什么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探放水原则?由于勘探手段和客观认识能力的限制,对地下含水条件掌握不清,不能确保没有水害威胁,或者说是否存在水害“疑问区”。所以,在掘进施工过程中,必须分析推断前方是否有疑问区,有则采取超前钻探的措施,探明水源位置、水压、水量及其与开采煤层的距离,以便采取相应的防治水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在什么情况下必须进行井下探水前进?(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3)打开防隔水保护煤柱放水时。(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5)接近有可能出水的未封钻孔时。(6)接近有积水的灌浆区时。(7)接近其它可能出水的地区时。探水前应注意什么?1)检查排水系统2)准备堵水材料3)检查瓦斯4)检查支架情况5)检查煤壁6)检查水沟7)检查安全退路探水起点是怎样确定的?1)探水起点至积水区的最小距离:煤层中不得小于30米,岩层中不得小于20米,也可通过公式计算求得。2)探水起点至推断的积水区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0米。3)探水起点至最大摆动范围预计煤柱线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0米。4)探水起点至含水层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0米。探水钻孔深度与超前距离怎样确定?超前距离一般不得小于20米,钻孔深度一般为40米,这样每打一次钻,可连续掘进20米。超前距离可采用公式计算求得。探水钻孔直径和数量怎样确定探水钻孔直径不大于75毫米为宜。探水钻孔数量应不少于3个,一个中心孔。2个帮孔,其方向应保证在工作面前方的中心和上下左右都能起到探水作用,呈扇形排列。探水钻孔的布置方法?1)上山探水2)倾斜煤层平巷探水3)平巷和开切眼互相配合探水4)上山与下山互相配合探水局部积水怎样探放?这些积水区与位置比较准确,可以从积水区10米以外用钻机探放,也可用12米以上的活节麻花钎子探放。要在巷道底部或标高最低的位置打孔,水放干后还需用钻杆串通几次,确实证明水已放干,才可以与积水区掘透。探水巷道掘进的安全措施是什么?1)探水上下、山及平巷中间不得有低洼积水段。2)探水巷道必须在探水钻孔有效控制范围内掘进,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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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3)巷道支护要牢固,顶帮背实,倾斜巷道要有撑杆。4)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低洼处时,要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5)、在打钻地点或附近要安设专用电话。6)预计水压较大的地区,探水钻进之前,必须安设好孔口管和控制阀门。7)巷道与积水区间距小于探水规定的超前距或有突水征兆时,应将掘进头正前和两帮支架加固,停止探水作业。8)厚煤层的上山探水巷,必须沿煤层底板掘进,巷道内不能有浮煤。9)探水巷道要加强出水征兆的观察,一旦发现异常时,立即停止作业,撤出受水威胁全部人员,并及时通知矿井领导。10)严格执行“四不放炮”制度。11)掘进班长、值班矿长必须在现场交接班。钻探的安全措施是什么?1)检查安钻场地的巷道支护和通风情况2)注意检查观测周围有无出水征兆3)钻机安装必须平稳牢固4)严格按设计标定钻孔方位、倾角5)钻进时要注意判别煤、岩层厚度变化并记录换层深度6)钻进中发现有害或有毒气体喷出7)钻进中发现孔内显著变软或沿钻杆流水8)操作时禁止人员直对钻杆站立放水及放水后掘进的安全措施是什么?1)探到积水或水压后,应复核原有积水资料2)设堰板,派专人监视放水情况3)加强放水地点的通风4)放水结束后,立即核算放水量与预计积水量的误差5)恢复掘进和透老空前须进行扫孔或补孔检查6)掘透老空时,两侧应有掩护孔7)凡无法观测前方老空状况时,仍需探水前进探水的其它安全措施?1)在突然大量涌水的情况下探放水时,应事先在探水工作面附近设临时水闸门。2)预先规定好报警联络信号、涌(充)水时的对策及人员避灾路线等。3)放水工作应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4)探放水人员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未经审批单位允许,不得擅自改变。发生透水事故时怎么办?1)在场人员立即将灾情向调度室或矿领导汇报,同时,在现场带班矿领导及班组长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组织抢救,以防事故扩大,并向邻区工作地点人员告急。2)在救护队员没有到来之前,应全部启动排水设备,关闭有关地点的水闸门,切断涌水去路。3)遇有瓦斯突出时,要带上自救器,防止中毒。工作地点应设法加强通风,不准关闭风机。4)如果情况紧急,水势很凶猛,应组织人员沿规定的避灾路线撤退。如果难以辨别方向时,必须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人员退到地面后,应立即清点人数,向矿领导汇报。全县煤矿在防治水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1)水文地质工作滞后,水文地质资料尚不完善。2)地质及水文地质技术人员匮乏,管理人员和工人的探放水知识缺少。3)防治水措施不完善、不落实,主要防治水措施针对性不强。4)有掘必探执行不到位,存在虚、慢、假。5)部分矿井防排水能力还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大多数矿井仅能满足正常涌水量的排水能力,并未考虑水害突发的因数。6)老板、实际控股人安全意识还停留在70-80年代传统的煤窑管理阶段。7)你懂得?做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措施是什么?1)提高对矿井水害防治工作重要性认识2)认真落实矿井水害防治责任制3)加强矿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4)建立健全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制度5)严格矿井防隔水煤柱的管理6)加强断层水、底板承压水、溶洞水的超前治理7)严格执行防治水规定,严肃工作态度。8)建立完善的井下排水系统9)做好老空(窑)水的探放工作10)加强矿井的雨季“三防”’工作11)严肃查处超层越界和非法开采行为12)加强煤矿水害防治监管工作13)加强对煤矿水害的监察力度14)加强水害应急救援工作煤矿水害基本常识(二)了解矿井水害的切入点发生水害“三要素”矿井充水条件煤矿水害基本常识(二)一、矿井水的水源依据矿井受水害威胁特征的不同和治理措施的不同,将矿井水的来源分为以下几种:1、大气降水:指对矿床直接充水的大气降水,是地下水的主要补给来源,有区域性、季节性、周期性;按空间位置分为高空水(雨、雪、冰雹等)、低空水(露水、雾气、霜降等),其中高空水对煤矿的开采影响更大。(6-9月为重点)2、地表水:地表水体包括江河湖海和水库池塘等,位于矿区内或矿区附近的地表水,往往成为矿井充水的主要水源。3、地下水:指含水层水即:溶洞水、孔隙水、裂隙水等,水量补给大小,直接威胁煤矿生产。煤矿水害基本常识(二)一、矿井水的水源4、袭夺水源:1)、所谓袭夺水源即指人为因素使地下水流场获得新的补给水源。2)、袭夺水源有泉水、地表水、邻区地下水等。5、老窑水:一般在矿区浅部,是水害的主要防治重点。1)、死水,储量与老窑范围有关,但空间位置和范围不易确定。2)、酸性水、含大量H2S,腐蚀性强3)、来势迅猛,水压大小取决于距离巷道的相对高差。6、矿井生产用水:采掘工作面及巷道低洼处。冲钻用水、将尘用水、清洗巷道用水等,一般以巷道低洼积水形式影响行人及生产,对矿井无大的影响。返回煤矿水害基本常识(二)二、矿井水的充水“通道”1、顶板冒落通道1)、顶板垮落到含水层引入水体;2)、顶板垮落到地表水体引入水体;2、地面塌陷区通道一般水情严重,迅雷不及掩耳之势;3、封闭不严钻孔通道矿区钻探钻孔及其它钻孔形成。4、岩溶陷落柱通道:中奥陶系石灰岩形成,若有露头,特征明显,乱石林立,奇形怪状;煤矿水害基本常识(二)二、矿井水的“通道”5、断层、裂隙通道(地表、地下):一般存在于正断层或裂隙发育的区域;如图36、地震裂隙通道:发生地震时,井下涌水异常;地形对含水层水及井下充水也有直接影响。如图11-地表2-含水层煤矿水害基本常识(二)二、矿井水的“通道”7、不正确的开采方法如巷道布置不合理、采煤方法不正确、不能很好排出矿井水的采空区等,都可能造成大量的水流入巷道。当采空区顶板采用垮落法进行采煤时,常引起地表下沉,造成裂隙漏斗,如果破坏了隔水层,地下水就会涌入工作面。此外,在断层含水区由于放炮震动或发生冒顶事故时,也会发生涌水现象,有时会造成突然涌水。如图2返回图2:开采后覆岩破坏形成覆岩破坏三带,地下水沿裂隙进入工作面造成水灾害弯曲下沉带裂隙带冒落带返回图3-1:断层弱涌水示意图1-含水层2-煤层返回图3-2断层破碎带引起涌水示意图1-含水层2-煤层返回煤矿水害基本常识(二)三、矿井充水强度分析1、矿井充水条件分析-----是矿井水文地质工作的重要环节。勘探阶段主要是查明主要充水岩层的地下水类型、赋存条件和补给条件等,为矿井涌水量测算提供水文地质资料;矿井开采阶段主要是解决矿井充水水源和充水通道的问题。决定矿井充水条件的根本原因,在于矿井充水水源的规模和充水通道的导水性能,一个矿区充水只有充水水源存在,并不能决定矿井的充水程度,还必须有充水的途径把水源引入矿井,所以在研究矿井充水因素时,必须注意查清矿井充水水源和充水通道这两个方面的情况,并根据水源的规模与通道的导水能力,对矿井的充水程度作出评价。煤矿水害基本常识(二)三、矿区充水强度分析2、强度分析取决于充水含水层的富水性、导水性、厚度和分布面积,同时取决于三道“防线”:第一防线:含水层出露与接受补给水源的关系:1)、山区地表黄土层丰厚,补水差;2)、平原砂砾岩,补水量大;3)、煤层露头,大气降水直接补给;4)、煤层在江河湖海下,须留煤柱;5)、煤层在季节河下,须留煤柱或水砂充填。煤矿水害基本常识(二)第二道防线:矿床充水含水层侧向导水、隔水条件1、边界为强补给区则很难疏干(如开采向斜);2、边界为弱补给区则疏干后无水情(如开采背斜)。第三道防线:矿床顶、底板导、隔水情况1、顶板隔水影响因素:(1)、厚度、岩性、垂向稳定性;(2)、断裂构造的分布情况;(3)、强度、破碎程度。2、底板隔水影响因素:岩性、岩性组合、厚度、稳定性、断裂程度返回煤矿水害基本常识(三)矿井水害类型与特点煤矿水害基本常识(三)一、常见的矿井水害a、老窑水水害1、什么叫老窑水?指年代久远的老空、小窑和本矿采空区及废弃巷道的积水2、特点:1)、水体的范围、几何形状不规则,无明显规律,难判断;2)、水体集中而压力大,防不胜防;3)、存在范围广,无论水源丰富与否都时有发生。是防治的主要水害;4)、水中硫化氢浓度大,水涩,有水痕(挂红)等预兆3、从空间位置上可分为:同煤层采空区和上组煤层采空区煤矿水害基本常识(三)一、常见的矿井水害b、地表水水害1、由于大气降水引发山洪或江、河、湖、海灌入井下的水害;2、特点:1)、水源丰富,毁灭性强;2)、来势凶猛,无法抗拒;3)、百年不遇,以防为主。典型事例:①吕梁兴县黄辉头煤矿洪水灌井事故;②西山煤电官地矿96年8.4洪灾事故(西山煤电官地矿灌井事故)。煤矿水害基本常识(三)一、常见的矿井水害c、含水层顶、底板水害1、主要是受上下含水岩层威胁,隔水层岩性完整与破碎直接影响突水,采掘破坏上达地面,补水极快,下达顶底板,涌水突然;2、特点:1)、水量丰富,距离极短;2)、松散空隙,含有砂砾;3)、范围广阔,很难躲避。*当煤层底板以下埋藏有高压强含水层时,如果煤层底板至含水层顶面之间,因隔水层破碎或受采掘影响破坏或受构造影响,极容易引发突水。煤矿水害基本常识(三)一、常见的矿井水害d、断层岩溶陷落柱水害1、一般是地质构造形成,所以地质构造复杂多变矿区时有发生。2、特点1)、地质构造,复杂多变;2)、范围有限,灾变突然;3)、水质混浊,治理困难。一般来说,断层破碎带本身储存的水量并不是很大,主要是与地表水、含水层有水力沟通,地下水压力很大,当有足够力量突破断层破碎带和隔水层底板时才会引起突水,对煤矿生产造成威胁。如图例:84·6-28,开滦范各庄矿,遭遇宽46×长67×高200m岩溶陷落柱,突水量2053m³/min,世界罕见。煤矿水害基本常识(三)一、常见的矿井水害e、钻孔水水害1、主要因封孔不良造成虚孔,沟通煤层顶、底板强含水层,受采掘波动发生突水。2特点:易控制、来水快、灾害大f、滑坡泥石流灾害(水文地质灾害)1、一般为第四系松软黄土层和断层泥沙流体形成;2、特点:1)、雨季多发,井下难查;2)、高中山区,时有多发;3)、山坡山腰,井口井周。(云贵川)返回煤矿水害基本常识(三)二、新时期我国煤矿水害的特点1、突水发生的频率呈上升趋势,灾变快,瞬间即到,有时来不及反应,压力大,破坏性强,造成伤亡惨重;2、灾难性突水主要来源于两个途径:隐伏导水陷落柱造成的底板高压水突入和废弃关闭的小窑导通老空积水或地面水溃入发生水灾,受灾区很难逃脱,;3、水源不同,一般都有预兆(这是预防水害的根本所在),特征不同(这是识别不同水灾,制定防水措施的关键所在);4、矿井发生突水与矿井防水水措施及管理机制有着密切关系,区域不同,差异性很大,防治水灾应因地制宜5、突水事故的高发期与煤矿开采快速发展成正比。煤矿水害基本常识(三)三、矿井水害事故的危害及影响1、影响矿工身体健康,威胁矿工生命安全,造成井下人员伤亡透水事故是煤矿五大灾害事故之一。俗话说:“水火无情”、“火烧一线,水漫一片”。煤矿一旦发生透水,可能造成大量井下人员伤亡。2、水害事故造成煤矿资源财产损失煤矿一旦发生透水,还会造成矿山机电设备被淹.甚至淹没采掘工作面、采区或矿区给煤矿资源财产带来巨大损失。煤矿水害基本常识(三)3、矿井水增加煤炭开采成本由于矿井水的存在,在生产中必须进行排水工作,水量越大,排水费用越高,就会增加原煤成本。4、矿井水造成生产作业环境恶劣由于矿井水的影响,可造成顶板淋水、底板突水、两帮渗水等现象,使巷道内的空气湿度增高、顶板破碎、两帮松软,对工人劳动条件和生产效率有很大影响。5、矿井水缩短机电设备、管材等使用年限酸性矿井水的腐蚀作用,使井下机电设备、管材、钢轨、钢丝绳和金属支架等的使用年限大大缩短煤矿水害基本常识(三)6、矿井水影响煤炭资源开采利用为了预防煤矿透水事故带来的损失,煤矿在开采时必须留设相当规模的防隔水煤柱,使这些煤炭资源不能得到充分开采和利用。7、矿井大量排水使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在岩溶水矿区,由于矿井长期大量排水,使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产生大量的地表塌洞,这种塌洞直径由几米至几十米不等,造成农田塌陷、民房倒坍、河流中断、交通破坏等。在煤矿生产过程中,矿井水也有可利用的一面,如湿润煤体、喷雾降尘、防火灌浆及水采、水运等。“驯服”“引为己用”返回煤矿水害基本常识(三)四、近年来全国煤矿水害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1、一些矿井对防治水工作不重视。防治水机构、探放水设备、防治水技术人员不到位,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安全投入不足等。2、防治水基础工作薄弱。矿井防治水必备的基础资料、图纸、台账不健全,矿井及周边水文地质资料不清,制定的防治水措施没有针对性。3、防治水措施不落实。一些矿井没有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开展防治水工作,盲目作业。4、雨季“三防”措施不落实。对影响矿井安全的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堤防工程等巡视检查不够,暴雨洪水期间不严格执行停产撤人制度。5、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落实,对水害隐患底数不清。6、发现透水征兆后未立即采取撤人措施,缺乏应急预案。煤矿水害基本常识(四)矿井突水征兆凡是井巷掘进及工作面回采过程中,在接近或导通含水层水、被淹巷道、地表水体、含水断裂带、溶洞、陷落柱而突然产生的突水事故均称为矿井突水。一般突水事故可归纳为两种情况,一是突水量小于矿井最大排水能力,地下水形成稳定的降落漏斗,迫使矿井长期大量排水;另一种是突水量超过矿井的最大排水能力,造成整个矿井或局部采区淹没。而在各类突水事故发生之前,均可能表现出多种突水预兆,由于水源与导水通道的差异、以及水体空间位置的不同,突水征兆具体又分为以下几种:煤矿水害基本常识(四)一、矿井突水征兆a、一般预兆1、煤壁“出汗”或变潮、松软;区别挂汗现象是否为透水预兆的方法是剥离一层煤壁面,仔细观察煤壁面上是否潮湿,若潮湿则是透水预兆。2、出现滴、淋水现象,且淋水变大;3、煤壁“挂红”(老空水),H2S浓度增大;4、工作面温度降低或出现雾气;5、出现水射流或听到“嘶嘶”声,有害气体浓度增大;6、支架变形,发生片帮、冒顶或地臌。煤矿水害基本常识(四)一、矿井突水征兆b、工作面底板突水预兆1、采掘面压力增大,出现底臌或“底爆”;2、采掘面底板出现裂隙;3、煤帮或底板裂隙涌水增大,时清时浑;4、出现水喷,有时伴随水叫;5、涌水有异味,水色乳白或黄色(岩溶水)6、出水可能先小后大,或滞后出水。煤矿水害基本常识(四)一、矿井突水征兆c、顶板松散孔隙水预兆1、突水部位发潮,井下涌水增大,水含细砂;2、局部冒顶,涌水突增,水色时清时浑,含砂量增大;3、顶板出现溃浆(水、泥、砂、石混合物);4、支架倾倒、掉渣、片帮等。《煤矿安全规程》第266条对发现突水预兆有明确规定:返回《煤矿安全规程》之防治水部分内容第266条 :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煤层变湿、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来压、片帮、淋水加大、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钻孔喷水、底板涌水、煤壁溃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报告矿调度室,并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在原因未查清、隐患未排除之前,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煤矿水害基本常识(四)二、突水量估算a、现场实测法1、浮标法:选一段涌水巷道L(5m),测水深h、巷宽w,用浮标测水流经长度L的时间t,计算水流量Q,测3~5次,取平均数,具体如下:Q=60KLWh/t(m³/min)K—断面系数0·45~0·9;水浅、断面粗糙取小值,水深、断面平滑取大值。注:本方法适用于涌水不大,水流不深的涌水。煤矿水害基本常识(四)二、突水量估算a、现场实测法2、水泵标定法:用水泵排水量加水位上升量计算涌水量。具体如下:Q=KNW+SH/t(m³/min)其中:W—水泵排水量,(m³/min);N—水泵台数;K—水泵排水系数0·6~1,泵新、水清取大值,泵旧水浑取小值;H—t时间内水位上升高度(m)S—水仓水平面积(㎡);t—水位上升到H所用时间(min)煤矿水害基本常识(四)二、突水量估算a、现场实测法3、容积法:淹没一个水平,用淹没巷道的水体积(V)和淹没时间(t)来计算,具体如下:Q=V/t或Q=SH/t(m³/min)煤矿水害基本常识(四)二、突水量估算b、突水总量估算:用突水量和突水时间计算,如下:V=∑Qntnc、淹没时间的预计突水后,要定时测量水量及水位上涨速度,并预测某一时间段的水位上涨速度。煤矿水害基础知识二煤矿水害预防与治理(一)矿井水害防治原则“预测预报、有掘(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十六字防治水原则,是防治水的指导思想及基本程序。“预测预报”是水害防治的基础,是指在查清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基础上,运用先进的水害预测预报理论和方法,对矿井水害做出科学分析判断和评价;“有疑必探”是指根据水害预测预报评价结论,对可能构成水害威胁的区域,采用物探、化探和钻探等综合探测技术手段,查明或排除水害;“先探后掘”是指先综合探查,确定巷道掘进没有水害威胁后再掘进施工;“先治后采”是指根据查明的水害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排除水害隐患后,再安排采掘工程,如井下巷道穿越导水断层时必须预先注浆加固方可掘进施工,防止突水造成灾害。煤矿水害预防与治理(一)矿井水害防治措施“防、堵、疏、排、截”五项防治水措施,是水害治理的基本技术方法。“防”主要指合理留设各类防隔水煤(岩)柱和修建各类防水闸门或防水墙等,防隔水煤(岩)柱一旦确定后,不得随意开采破坏;“堵”主要指注浆封堵具有突水威胁的含水层或导水断层、裂隙和陷落柱等通道;“疏”主要指探放老空水和对承压含水层进行疏水降压;“排”主要指完善矿井排水系统,排水管路、水泵、水仓和供电系统等必须配套;“截”主要指加强地表水(河流、水库、洪水等)的截流治理。煤矿水害预防与治理(二)地面防治水地面防治水是指在地表修筑各种防排水工程,建立水文、气象观测和水害信息沟通机制,防止或减少大气降水和地表水渗入矿井;对于受大气降水和地表水为主要充水水源的水害威胁矿井,地面防治水尤为重要,是矿井防水的第一道防线,具体防治水措施如下:建立完善防探运行体系修筑地面防洪建筑地面水文观测系统进行地面巡查治理(所有工作之基础)地面防治水之修筑地面防洪设施a、井口或工业广场内建筑物的高程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水位时,必须修筑堤坝、沟渠或采取其他防排水措施。b、受到河流、山洪威胁的矿井要修筑堤坝和泄洪渠。c、清理河床,对井田范围内可以通过裂隙渗透到井下造成水害的河流、沟渠等地表水要选择疏干或改道移至矿区以外。d、对井田开采范围内的地面低洼处、塌陷区等易积水区,应进行填平防止积水,积水量大时,要用水泵排出。e、填塞通道对可能引起漏水的地表裂隙、塌陷、废弃钻孔等,应及时用粘土充填或用水泥堵塞。f、加强防洪防讯工作,在每年的雨季来临之前和雨季期间,要加强对矿区内防洪工程的检查和防讯抢险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地面防治水之地面水文观测系统1)气象观测,掌握雨量变化情况;2)地表水观测,掌握雨季和暴雨前后的水位变化情况;3)地表观测,掌握煤层开采后地表变形、裂缝及塌陷情况,防止地表水灌入井下。4)建立水害信息网,加强与周边相邻矿井的水害信息沟通。地面防治水之地面巡查治理1)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区域低洼处、沟谷等易积水地段是否有积水、是否存在导水裂隙。2)采掘区域内是否存在受采掘波及影响产生的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等。3)对正在使用或废弃的钻孔封孔及导水情况进行排查。4)在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或警报后,应实施24h不间断巡查。煤矿水害预防与治理(三)井下防治水井下防治水是煤矿防治水工程的实施重点,是防治水理论及技术的实践活动,也是总结防治水经验的有效途径,具体内容包括:■井上下物探■预测预报■井下水文观测■井下水害防治井下防治水之井上下物探采取“物探先行、化探跟进、钻探验证”的综合探测手段。a、地面物探,结合地面物探成果编制“三个报告”,即《地质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报告》。b、开展化探,对井下揭露的出水点进行观测,并采取水样进行水质化验分析,建立水质比对信息档案库。c、井下钻探验证,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原则,积极推广井下物探、钻探相结合的探测手段。井下防治水之预测预报扎实进行水害调查分析,积极开展水害预测预报。a、多途径调查,摸清井田内及周边采空区、老窑分布及积水情况,绘制采空区分布图。b、分析水害制定年度防治水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结合年度采掘计划编制“地质三书”。c、对采掘区域周边地质条件进行分析,预测受地质灾害程度,确定“三线”,编制工作面《探放水设计》。d、加强排水系统检测,确保排水能力满足矿井涌水量排放。采空区及老空水的调查1、采空积水的调查内容(1)小窑的位置及开采情况  (2)地质情况  (3)水文地质情况(4)小窑采空造成的地表塌陷深度、裂缝的分布情况、塌陷的范围大小等。(5)小窑开采的煤层及开采范围,小窑积水量,水头压力和相互连通关系,确定老空边界。 2、小窑老空的调查方法(1)根据调查内容拟定调查提纲,邀请老工人或熟悉小窑情况的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或访问附近了解情况的年长者。(2)根据地面的遗迹(地形、矸石堆等)确定小窑位置。对调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和初步测绘草图。(3)分析整理所收集到的资料,绘制成适当比例尺的平面图和剖面图。(4)必要时可采用物探结合钻探的手段对小窑老空进行探查。井下防治水之建立井下水文地质观测系统a、通过探孔和水文观测孔,观测各种水源的水压、水位和水量的变化规律,分析水质等。b、观察矿井涌水量及季节性变化规律,查明矿井水的来源及矿井水和地下水、地表水的补给关系等。c、做好地表以下覆岩岩层、隐伏或探明的地质构造透水性、含水性观察。d、观测含水层与导水层的位置、厚度、岩性。各含水层的涌水量,水压,渗透性,补给、排泄条件,及其到开采煤层的距离。e、开采过程中围岩破坏范围及地表塌陷情况;观察塌陷带、裂隙带、沉降带的高度,以及采动对涌水量的影响,判断是否透水等情况。井下防治水之水害防治井下水害防治被动原则主动原则有掘必探避让隔离探放顶底板含水层水探放断层陷落地质构造水探放承压含水层水探放老空积水留设防水煤(岩)隔离柱保证隔水层安全厚度建防水建筑物:墙、门疏放水、注浆堵水井下防治水--探放老空水概念及目的井下探放水流程规程相关要求探放老空水井下探放水井下探放水----目的井下探放水包括探水和放水两个层面:1、探水是运用超前探测手段,验证或查明采掘工作面顶底板、侧帮及前方水体的具体空间位置和状况,目的是为矿井防治水做好准备工作;2、放水是为了预防水害事故,在探明情况后采取钻孔等安全方法将水体放出来,目的是消除水害威胁。井下探放水操作工作流程图2、下发停掘通知单,现场勘查开拓回采前进行地质、水情水害预测预报3、进行井下物探探测4、编制、审批探放水设计5、6、探放水现场监督、记录参数7、探放水钻孔质量验收及交换安全确认移交单8、允许掘进通知单1、9、填探放水记录台账、验收掘进进尺。下发探放水通知单进入下一循环《煤矿安全规程》--相关探放水规定第285条矿井应当做好充水条件分析预报和水害评价预报工作,加强探放水工作。探放水应当使用专用钻机、由专业人员和专职队伍进行设计、施工,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探放水结束后,应当提交探放水总结报告存档备查。探水孔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当根据水压大小、煤(岩)层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设计中作出具体规定。探放老空积水最小超前水平钻距不得小于30m,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10m。在地面无法查明矿井全部水文地质条件和充水因素时,应当采用井下钻探方法,按照有掘必探的原则开展探放水工作,并确保探放水的效果。《煤矿安全规程》--相关探放水规定第286条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确定探水线,由专业人员和专职队伍使用专用钻机进行探放水,经确认无水害威胁后,方可施工: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3、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6、接近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区域时。7、接近有积水的灌浆区时。8、接近其他可能突水的地区时。《煤矿安全规程》--相关探放水规定第288条井下探放水应当使用专用钻机、由专业人员和专职队伍进行施工。严禁使用煤电钻等非专用探放水设备进行探放水。探放水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特殊工种)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井下水害防治---探放老空水Ⅰ、探放老空水的原则a、主动探放,严格执行“有掘必探”的探放水原则。b、先隔离后探放,留设煤岩柱。c、先堵后探放,堵住涌水点或通道。d、先将压后探放,一般选择顶部钻孔放水。e、探放水工作必须有专人负责,尽量先避后治。f、加大技术投入,合理安排开拓工序,严格按设计施工,确安全无水害才能生产。井下水害防治---探放老空水Ⅱ、探水前应做准备工作a、检查排水系统,设置(检查)水沟、水仓(窝)。b、准备堵水材料,麻袋、木塞、黄泥、棉线等。c、检查瓦斯。d、检查支护及煤壁是否有松软或膨胀现象。e、检查安全退路。f、组织学习《探放水设计》,熟悉《操作规程》井下水害防治---探放老空水Ⅲ、确认探水“三线”*积水线外推60-150m,为探水线。*探水线外推50-150m,为警戒线。井下水害防治---探放老空水Ⅳ、探放水钻孔布设工艺a、扇形布置。巷道处于三面受水威胁的地段,要进行搜索性探放积水目标区,其探水钻孔多按扇形布置,如下图所示。b、半扇形布置。对于积水区肯定是在巷道一侧的探水地区,其探水钻孔可按半扇形布置,如下图所示。Ⅳ、探放水钻孔布设工艺井下水害防治---探放老空水井下水害防治---探放老空水Ⅳ、探放水钻孔布设工艺c、上山探水:由于上山巷道三面受水威胁,一般应采取双巷掘进,一巷超前30-50m探水、一巷安全撤人。井下水害防治---探放老空水Ⅳ、探放水钻孔布设工艺d、倾斜煤层平巷探水:倾斜煤层平巷掘进应采取双巷掘进,上方巷探水、下方巷泄水,30-50m设一联络巷。井下水害防治---探放老空水e、平巷和开切眼互相配合探水:煤层内准备回采工作面时,上风道应先探到位,再施工开切眼,这样可以减少开切眼的掘进探水工作量及受水害威胁程度。井下水害防治---探放老空水f、遇特殊地质条件---密探井下水害防治---探放老空水Ⅴ、探放水钻孔规定a、探放老空水、陷落柱水和钻孔水时,探水钻孔成组布设,并在巷道前方的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扇形。钻孔终孔位置以满足平距3m为准,厚煤层内各孔终孔的垂距不得超过1.5m。b、探放断裂构造水和岩溶水时,探水钻孔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c、煤层内,原则上禁止探放水头压力高于1MPa的充水断层水、含水层水及陷落柱水等。如果确实需要的,可以先建筑防水闸墙,并由闸墙外向内探放水。d、上山探水时,一般进行双巷掘进,其中一条超前探水和汇水;另一条用来安全撤人。双巷间每隔30—50m掘1个联络巷,并设挡水墙。井下水害防治---探放老空水Ⅵ、探放水注意事项a、《探放水设计》必须经煤矿总工程师组织审定同意,现场钻探必须按设计参数进行探放水。b、掌握透水预兆、熟悉应急避灾路线。c、加强现场监督,严格落实现场交接班制度。d、严格执行井下异常情况紧急撤人制度,如: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如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煤矿防治水规定》第51--56条对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做了明确规定1、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应当留防隔水煤(岩)柱。矿井以断层分界的,应当在断层两侧留有防隔水煤(岩)柱。2、矿井防隔水煤(岩)柱应当由矿井地测机构组织编制专门设计,经矿井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防水隔离煤柱的尺寸应根据相邻矿井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附存条件、围岩性质、开采方法、岩层移动的规律等因素确定。矿井防隔水煤(岩)柱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严禁在各类防隔水煤(岩)柱中进行采掘活动。煤矿防治水规定》第51--56条对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做了明确规定3、受水害威胁的矿井,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留设防隔水煤(岩)柱:(一)煤层露头风化带;(二)在地表水体、含水冲积层下和水淹区邻近地带;(三)与富水性强的含水层间存在水力联系的断层、裂隙带或者强导水断层接触的煤层;(四)有大量积水的老窑和采空区;(五)导水、充水的陷落柱、岩溶洞穴或地下暗河;(六)分区隔离开采边界;(七)受保护的观测孔、注浆孔和电缆孔等。防水隔离煤柱的种类有:井田边界隔离煤柱、预防断层、被淹井巷、陷落柱、冲积层的防隔水煤柱等。煤矿防治水安全检查一煤矿防治水的安全检查水害是威胁及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灾害之一,加强对煤矿防治水的安全检查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同时也是地方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重大责任,无论企业的自检自纠、政府部门组织的专项检查、还是各级监管机构的执法检查都是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督导活动,目的只有一个:促使煤矿安全形势又快又好向稳定好转发展。针对煤矿防治水的安全检查,《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24条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矿井防治水等安全设施和条件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行业安全标准、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要求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或责令限期达到要求。2009年9月2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颁布的《煤矿防治水规定》,更加明确了防治水的管理要求,为煤矿防治水的安全检查提供了系统性的技术规范。煤矿防治水的安全检查防治水安全检查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检查内容采取检查方法煤矿防治水的安全检查(一)相关煤矿防治水的法律法规我国煤矿安全法律体系主要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及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规程、规范、标准等内容。对煤矿的安全监管及安全检查是政府依法赋予我们的行政职能,每次到矿进行安全检查就是我们代表政府行使行政执法权的过程,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执法必严”。为此必须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政策文件进行学习,做到活学活用。煤矿防治水的安全检查(一)相关煤矿防治水检查的法律法规依据《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1月1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对《规程》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的决定,并于2011年3月1日施行。防治水部分共44条款《煤矿防治水规定》2009年8月1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9年12月1日施行,《规定》10章142条,其中第2条明确规定:煤矿企业(矿井)、有关单位的防治水工作,适用本规定。现行煤矿安全规程、规范、标准等有关防治水的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规定执行。煤矿防治水的安全检查(一)相关煤矿防治水检查的法律法规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特别规定》于2005年9月3日公布施行,并明确规定“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为重大安全隐患,随后国家总局印发的《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对该款隐患认定细化如下:1、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的;2、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没有配备防治水机构或人员,未按规定设置防治水设施和配备有关技术装备、仪器的;3、在有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的;4、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的;5、有明显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的。煤矿防治水的安全检查(一)相关煤矿防治水检查的法律法规依据《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于2013年1月15日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中第5条对井下防治水现场管理明确规定:“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煤矿防治水的安全检查(一)相关煤矿防治水检查的地方性规范及标准■山西省煤矿建设“六个标准” 《山西省煤矿办矿企业标准》 《山西省煤矿管理标准》 《山西省煤矿现代化矿井标准》 《山西省煤矿建设标准》 《山西省煤矿建设施工管理标准》 《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评级考核办法》■历年国家总局、省市县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下发相关对煤矿防治水工作安排及指示的政策性文件和通知煤矿防治水的安全检查(二)煤矿防治水安全检查内容及方法地面防治水的安全检查地面防治水安全检查的重点是地面防治水工作的有效性。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防治水现状调查,结合矿井水文地质原始记录,进行系统分析,发现问题后,及时责令整改,具体检查内容如下:1、对矿井周边老空调查情况的检查。2、对地面工业广场防治水工程及措施的检查。3、对地面裂隙、塌陷、区域径流、沟渠巡查治理情况的检查。4、对地面钻孔封口登记情况的检查。5、防治水机构运行及资料完善情况的检查(包括雨季三防)。煤矿防治水的安全检查(二)具体检查细则煤矿防治水的安全检查(二)井下防治水的安全检查井下防治水安全检查的重点是防治水工作的实效性,应依据“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治水原则,结合相关规程规定,通过现场查看、询问工人、核查记录、进行系统分析,发现问题后,及时责令整改,具体检查内容如下:1、对留设防隔水煤柱的检查。2、对井下防水设施、排水系统及能力的检查。3、对井下探放水的安全检查。4、对带压开采防止突水的检查。5、对疏放降压开采含水层威胁煤层的检查。具体检查细则煤矿防治水的安全检查(二)矿井防治水重大安全隐患的安全检查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出现防治水管理缺陷时,容易、导致井下存在重大水害隐患。对其的任何轻视、反映迟缓、整改延迟等都极可能、导致灾变事故。矿井防治水重大事故隐患主要有:(1)采区设计和作业规程无防治水措施;对含水层积水区等未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2)采掘工作面开工前,未提交地质说明书;未开展水文地质预测预报;不能及时、准确、齐全的填绘矿井水文地质图件。(3)矿井各类防水隔离煤柱的留设不符合有关规程规定;擅自改变防水煤柱尺寸进行采掘作业。煤矿防治水的安全检查(二)矿井防治水重大安全隐患的安全检查(4)对有突水危险的含水层、积水区和含水构造带,未进行物探、钻探,未按设计要求进行分区隔离。(5)周边小井、老窑对矿井安全生产有重大影响,而未将其资料及其影响范围及时填绘在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上;不及时排查预报水害。(6)探放水过程中,孔口管下置深度不符合规程要求的;斜巷或采区巷道中探水时,不撤出受突水威胁区域的人员。(7)带压开采不制定经矿务局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8)井下排水系统未按设计要求及时形成并达到规定的排水能力;每年雨季前未进行水泵联合试运转。煤矿防治水的安全检查(二)矿井防治水重大安全隐患的安全检查(9)防水闸门每年未进行两次关闭试验,并定期检查维修。(10)在受水威胁区域工作的人员不熟悉突水预兆;工作地点未设立避灾路线;作业场所出现突水预兆时,不停止作业,撤出人员。(11)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每月末不进行水害排查,或未按排查意见实施。煤矿防治水的安全检查(三)防治水地面检查细则   一、机构建设方面   1、防治水机构是否可以独立运行,人员配置是否满足矿井日常工作需要;地测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按要求配备(生产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矿井必须在3名以上)。   3、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矿井是否配备水文地质专业的副总工程师。   4、建设矿井施工单位是否按要求设置防治水机构、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   5、是否成立专职探放水队伍,人员配备在12人(经三级培训机构培训领证的)以上。  6、是否制定防治水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及学习计划。检查方法防治水检查细则二、制度资料完善情况   1、防治水18项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进行学习及贯彻落实,并有记录可查。   2、防治水15种基础台账是否按要求建立完善,每项台账是否如实填写,数据与原始记录是否对照。   3、防治水必备图纸是否齐全,并按要求进行填绘。   4、物探资料是否真实,物探成果是否具有连续性、指导性,物探范围是否覆盖现阶段采掘区域。   5、井田范围内及周边矿井采空区、水文地质情况是否清晰,并有调查报告。   检查方法防治水制度防治水台账防治水图件三大报告防治水检查细则三、雨季三防工作落实情况   1、防汛应急预案是否结合矿井实际情况进行编制,是否按要求进行水害应急演练,演练报告是否附影像资料。   2、汛期是否成立领导组,并制定地面塌陷排查治理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是否有巡查记录。   3、防汛物资储备是否充足,汛期是否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   4、联合排水试验是否有成果报告。排水设施是否有检修记录。   5、防雷设施、供电线路是否进行检测检修。   6、异常情况紧急撤人制度是否严格贯彻落实。   防治水检查细则四、井下探放水   1、采掘工作面是否按要求设置排水设施,采掘工作面是否严格执行探放水规定。   2、现场钻探作业是否严格执行探放水设计要求,遇地质构造变化是否及时补充设计,制定安全措施。   3、探、掘通知书是否衔接,与实际探掘进度相符。   4、探放水验收台账、验收牌板是否严格按审签制度进行填写。   5、钻场附近是否有通讯设施,支护是否到位、牢固,司钻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钻探设备配备数量、使用、保存是否符合相关规定。6、采掘工作面探放水管理图版是否填制清晰、悬挂明显。检查方法煤矿防治水的安全检查(三)煤矿防治水单项内容检查方法一、怎样对机构和人员配置进行检查1、看机构成立及人员配置的批准文件。2、看培训和持证情况。3、看从业技术人员的学历及专业对口情况。4、看施工单位防治水机构运行记录或配备水文地质专业人员培训及证件情况。5、对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找依据、提隐患,责令整改或处罚煤矿防治水的安全检查(三)关于对煤矿防治水机构建设的相关规定1、2009年12月1日施行的《煤矿防治水规定》第5条规定:煤矿企业、矿井应当按照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外,还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2、2011年3月1日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第251条规定:煤矿企业、矿井应当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建立健全防治水各项制度,装备必要的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主要提出了防治水的“三专”关于对煤矿防治水机构建设的相关规定3、历年省、市政府及主管部门相关文件和通知2010年地方行政文件a、长政发[2010]47号文印发的《长治市煤矿防治水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探放水工按特殊工种人员管理;煤矿企业在安全指挥中心内增设防治水科,专业人员不得少于4人;探放水队接收防治水科领导。b、长煤局行发[2010]269号文《实施细则》规定大同小异,同出一辙。关于对煤矿防治水机构建设的相关规定*2011年度相关文件规定山西省煤炭工业厅3月1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矿井防治水工作的通知》(晋煤行发[2011]410号)规定: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成立专门的防治水领导机构,明确责任科室负责本行政区域煤矿的防治水工作;所有生产矿井必须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并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以上煤矿要至少配备3名有经验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有条件的配备防治水专门副总工程师。(本通知是在国家局修订《规程》防治水部分内容并下发贯彻学习精神和汇总10年5起透水事故影响后)关于对煤矿防治水机构建设的相关规定*2012年度相关文件规定a、国家总局3月1日安监总煤调[2012]29号《关于开展煤矿防治水专项治理的通知》中明确将煤矿防治水机构人员配置定为主要检查内容。b、山西省煤炭工业厅3月16日印发《关于对2012年全省生产矿井防治水工作安排的通知》(晋煤行发[2012]239号)规定: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成立防治水机构,并要求配备1-3名地质类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每个生产矿井至少配备1-3名地质类工程技术人员;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以上煤矿要配备专职的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并配备3名以上地质类工程技术人员。各生产矿井要建立专门专职的探放水队伍,持证上岗,由防治水机构统一管理,每个掘进面专职探放水作业人员不少于3人。c、长治市煤炭局(长煤局防治水发[2012]95号)《关于做好2012年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通知》对“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做出如下要求:必须是受过正规院校地质、水文地质专业教育的技术人员。*2013年度相关文件规定山西省煤炭厅6月8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通知》(晋煤行发[2012]239号)对防治水机构建设做出如下要求:所有煤矿要成立防治水机构,配备足额的防治水人员,力争2013年内所有矿井至少有3名以上地质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以上矿井,至少配备的3名以上地质类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有一名大专以上水文地质专业的技术人员,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必须由副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探放水队员要逐步以技校毕业生为主,形成探水、放水、监测监控为一体的专业化队伍。《煤矿防治水规定》第九掌罚则,第130条规定:煤矿企业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一款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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