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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施工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施工 道路交通标志 范围 本节内容为各式道路交通标志、界碑及里程标等的提供和设置及其有关施工作业。 材料 1.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立柱 a.立柱所用的钢板、角钢及槽钢应符合本规范第414节所列标准。凡钢管外径在152mm以下(含152mm)的立柱,采用普通碳素结构钢焊接钢管,并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 700,1988)的要求;凡钢管外径在152mm以上的立柱,采用一般常用热轧无缝钢管,并应符合《结构用无缝钢管》(GB/T 8162-1999)的规定。 b.所有标志柱应...

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施工
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施工 道路交通标志 范围 本节内容为各式道路交通标志、界碑及里程标等的提供和设置及其有关施工作业。 材料 1.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立柱 a.立柱所用的钢板、角钢及槽钢应符合本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第414节所列标准。凡钢管外径在152mm以下(含152mm)的立柱,采用普通碳素结构钢焊接钢管,并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 700,1988)的要求;凡钢管外径在152mm以上的立柱,采用一般常用热轧无缝钢管,并应符合《结构用无缝钢管》(GB/T 8162-1999)的规定。 b.所有标志柱应配有柱帽,柱帽可采用板厚为3mm的钢板焊接或其它方法紧固的立柱上,或采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其他型式的柱帽。 (2)标志板(未粘贴反光膜) a.标志板应符合《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 279-1995)的规定 b.标志板采用铝合金板制造时,应符合《铝及铝合金板材的尺寸及允许偏差》(GB/T 3194,1998)和《铝及铝合金板材》(GB/T 3860,1997)的规定;采用薄钢板制造时,应符合《冷轧钢板》(GB/T 708,1988)和《连续热镀锌薄钢板和钢带》(GB/T 2518,1988)的规定。标志板背面的滑动 槽钢和三角钢可采用铝合金挤压型材制成,并符合《工业用铝及铝合金热挤压型材》(GB/T 6892-1986)的规定。标志板所用铝合金板其最小厚度应不小于2mm。 c.标志板面应无裂缝或其它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面缺陷;标志板边缘应整齐、光滑;标志板的外形尺寸 2偏差为?5mm,若外形尺寸大于1.2m时,其偏差为其外形尺寸的?0.5,;标志板应平整, 表面无明显皱纹、凹痕或变形,每平方米范围内的平整度公差不应大于1.0mm。 d.除尺寸大的指路标志外,所有标志板应由单块铝合金板或薄钢板加工制成,不允许拼接。 e.考虑到大型指路标志在制造、运输、安装过程中的困难,厂家在制造过程中,应在监理工程师指示下,根据标志板面设计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分割的办法来制造,在安装时可按标志板拼接设计中规定的方法拼接。 f.大型指路标志最多只能分割成4块,并应尽可能减少分块数量,标志板的拼接应采用对接,接缝的最大间隙为1mm。所有接缝应用背衬加强,背衬与标志板用铆钉连接,铆钉的最大间距应小于200mm,背衬的最小宽度为50mm,背衬的材料与板面板材相同。 g.标志底板面应进行化学清洗和浸蚀或磨面处理,清除表面杂质。当标志图案、字符是喷漆制作时,应先在标志底板面均匀涂一层磷化底漆。 h.标志板背面不应涂漆,但应采用适当的化学或物理方法,使其表面变成暗灰色和不反光。标志板背面应无刻痕或其它缺陷。 (3)标志面 标志面的逆反射材料有反光标志膜(反光膜)、反光涂米及反射器三类。 a.光度性能 (a)反光膜按其最小逆反射系数分为五级,各种标志采用反光膜的级别应符合图纸的规定。 (b)用作标志面的反光膜的逆反射系数值不应低于表604,1,表604,5给出的相应级别的规定。反光涂料的逆反射系数值不应低于表604,5的规定。 (c)用于标志面的反射器的发光强度系数值不应低于表604,6的规定。 (d)在完全潮湿状态下,反光膜或反光涂料的标志面在观测角为12′、入射为,4?时的逆反射系数值不应低于表804,1,表804,5中相应规定值的80,。 b.色度性能 标志面和各种颜色的色品坐标和亮度因素应在表604,7规定的范围之内。 c.耐候性能 反光膜应按《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279,1995)的规定进行自然暴露或人工气候的耐候性能试验,在试验完成后: (a)试样应无明显的裂缝、刻痕、凹陷、气泡、侵蚀、剥离、粉化或变形,任何一边均不应出现超过2mm的收缩,也不应出现从标志底板边缘脱胶现象。 (b)试样各种颜色的色品坐标应保持在表604,7规定的范围之内。 (c) 一、二级反光膜的逆反射系数值不应低于表604,1、表604,2相应规定值的60,;三级反光膜的逆反系数值不低于表804,3相应规定值的80,;四、五级反光膜和反光涂料的逆反射系数值不应低于表604,4、表604,5相应规定值的50,;反射器的反光强度系数值不应低于表604,6相应规定值的50,。 一级反光膜 表604,1 二级反光膜 表604,2 五级反光膜 表604,5 反射器的反光性能 表604,6 d.耐盐雾腐蚀性能 标志面应按《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 279,1995)的规定进行盐雾腐蚀试验,试样在盐雾空间连续暴露,22h为一周期,共试验5个周期。试验结束后,用流动水轻轻洗去试样表面的盐沉积物,再用蒸馏水漂洗,然后置于标准条件下恢复2h,最后进行检查,标志面材料应无变色或被侵蚀的痕迹。 e.耐溶剂性能 反光膜应按《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 279,1995)的规定进行溶剂试验。试样分别浸在规定的各种溶剂中,煤油、松节油浸渍10h;甲苯、二甲苯、甲醇浸渍1h后取出,在室温干燥后进行检查,不应出现软化、皱纹、起泡、开裂或表面边缘被溶解等痕迹。 f.抗冲击性能 标志面应按《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 279,1995)的规定进 行冲击试验,标志面在经受质量0.45kg的实心钢球从250mm高处自由落下撞击后,以冲击点为圆心,在半径为6mm的圆形区域以外,不应出现裂缝、层间脱离或其他损坏。 g.耐弯曲性能 四、五级反光膜应按《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 279,1995)的规定进行弯曲试验。试样围绕在直径3.2mm的圆棒上,放开后不应出现裂缝、剥落、层间分离的痕迹。 h.耐高低温性能 标志面应按《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 279,1995)的规定进行高温试验和低温试验,将试样在70??3?的试验箱中保持24h,以及试样在,40??3?的试验箱中保持72h,取出在标准条件下放置2h后进行检查,不应有裂缝、剥落、碎裂或翘曲的痕迹。 i.附着性能 反光膜和反光涂料应按《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 279-1995)的规定进行附着性能的试验。反光膜粘贴在铝合金板上,制成试样后,使试样水平悬挂,标志面朝下,将0.8kg的重物用夹具悬挂在反光膜的端部,使与试验板面成90?角,下垂5min后,测出反 光膜被剥离的长度不应大于50mm。 涂料对标志板的附着性能试验按《漆膜附着力测定法》(GB/T 1720,1979)的规定进行,并应以试验标准三级以上的要求。 油墨对反光膜的附着性能试验按《凹版装璜印刷品》(GB/T 7707-1987)中有关墨层结合牢度的试验方法进行,标志面上油墨的墨层结合牢度应? 95%。 ?预制里程标、公路界碑以及其他各路标等所用的水泥、钢筋等材料,应符合本规范第403、410两节的要求。 ?立柱、横梁扣件、结合件和连接件等配件应采用符合图纸要求的材料,并应采用热浸镀锌进行金属表面处理,镀锌量参照表602,1的规定。当接触的金属材料不同时,应铺设绝缘材料,以防止电解腐蚀。 2.承包人应在施工前30d,根据本规范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所有拟用材料的样品,同时附有生产厂商的使用说明和规定。对大型标志,承包人应制作小样品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 施工要求 1.标志定位与位置 所有交通标志都应按图纸的要求定位和设置。安装的标志应与交通流方向几乎成直角,在曲线路段,标志的设置角度应由交通流的行近方向来确定。为了消除路侧标志表面产生的眩光,标志应向后旋转约5?,以避开车前灯光束的直射;门架标志的垂直轴应向后倾成一角度;对于路侧标志,标志板内缘距土路肩边缘不得小于250mm,或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确定。 2.基础 标志基础可根据本规范第410节的规定就地浇筑或预制后再埋置。基础位置的确定、开挖以及浇筑混凝土立模和锚固螺栓的设置等,都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3.标志支承结构 (1)路侧式标志的装设,应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 第13.6条的规定进行。 (2)钢支承结构应根据本规范第414节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的规定制作和安装。 (3)管状或空心截面的支承结构,应设有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防雨帽。 (4)钻孔、冲孔和车间焊接,应在钢材电镀之前完成。提供的连接件和附件应适合标志安装系统并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附录E的要求。 (5)承包人应把其推荐的安装系统,包括多标志组合装置的详情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安装期间,标志板应适当支撑和加固,其表面应采取防止损坏的保护 措施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软件质量保证措施下载工地伤害及预防措施下载关于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 (6)标志支撑结构的架设应在基础混凝土强度达到要求,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后进行。门架标志结构整个安装过程应以高空吊车为工具,不允许施工人员在门架的横梁上作业。在横梁安装之前,应先预拱,横梁中间处的预拱度一般为50mm。悬臂标志的预拱度为40mm。 门架和悬臂式标志支撑结构安装完毕后,应按图纸要求,用高强级反光膜贴在立柱的迎交通流面,作为立面标记。 ?标志中与铝合金或其他金属接触的所有钢材都应加以保护,以避免钢材或铝合金的锈蚀,保护措施应经监理工程师认可。 4.标志板制作安装 ?标志面的制作 a.交通标志的形状、图案和颜色应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5768-1999)及图纸的规定执行。所有标志上的汉字、汉语拼音字母、英文字、阿拉伯数字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的规定,不得采用其它字体。 b.交通标志板面上图案、字符的平面布设,应在施工前三个月做出样品,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批。标志采用全反光、部分反光及反光膜的级别,应符合图纸要求。 c.粘贴反光膜时,不允许采用手工操作或用溶剂激活粘结剂。在标志面的最外层可涂保护层,如透明涂料等。 d.反光膜应尽可能减少拼接,当粘贴反光膜不可避免出现接缝时,应使用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接缝以搭接为主。当需要滚筒粘贴或丝网印刷时,可以平接,其间隙不应超过1mm,距标志板边缘50mm之内,不得有拼接。 e.当用反光膜拼接标志图案时,拼接处应有36mm的重叠部分;如果监理工程师同意采用对接,则接缝间隙不得大于0.8mm。反光膜粘贴在挤压型材板面上,伸出上、下边缘的最小长度为8mm,且应紧密地粘贴在上、下边缘上。 (2)标志板应在车间剪裁或切割,以产生整齐、方正的边缘,不应有毛剌,并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附录E的规定进行加固。所有标志板的槽钢应在粘贴定向反光膜之前焊接好。 (3)承包人应先提供一种所有各类标志板面各种图案的配置图,在取得监理工程师同意之后,再进行图案制作。 (4)定向反光膜应用不剥落的热活性胶粘剂粘贴,将反光膜牢固粘 贴到标志板上,其表面不得产生任何气泡和污损等缺陷。 (5)标志板的运输、贮存和搬运方式应按制造厂商的要求进行,两块标志邻接面之间应用适合的衬垫材料分隔,以免在运输、搬运过程中磨损标志板面。标志板应贮存在干净、干燥的室内。 (6)安装标志板时,应事先获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标志的紧固方法应符合图纸的要求。 (7)标志安装完毕后,承包人应根据标志制造厂商建议的方法,清扫所有标志板。在清扫过程中,不应损坏标志面或产生其它缺陷。 (8)标志安装完毕后,监理工程师检查所有标志,以确认在白天和夜间条件下标志的外观、视认性、颜色、镜面眩光等是否符合图纸要求。 在标志检查中发现的任何缺陷,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指示自费予以修正或更换。 5.里程标、百米桩、公路界碑 (1)里程标、公路界碑、测量标志碑、安全标、固定物标志及其他标志应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及图纸的规定制作和设置,并应按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指示准确定位。 (2)里程标、公路界碑等混凝土构件的预制及强度要求等应符合图纸及本规范第410节、第403节的规定。 (3)除图纸另有示出或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外,各预制件应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的要求进行油漆,油漆应符合本规范第602.02,4条的要求。 质量检验 1.基本要求 (1)安装完成后标志板面应无任何裂纹和划痕以及明显的颜色不均匀,在任何一处面 22积为0.25m表面上不得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总面积大于10mm的气泡。 (2)标志制作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和《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 279,95)的规定。标志板的外形尺寸偏差不大于?5mm;四边互相垂直,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平面翘曲偏差不大于?3mm/m。 2.检查项目 检查项目见表604,8。 标 志 检 查 项 目 表604,8 3.外观鉴定 ?金属构件镀锌面不得有划痕、擦伤等损伤。 ?标志板面不得有划痕、较大气泡和颜色不均匀等表面缺陷。 计量与支付 1.计量 (1)标志应按图纸规定提供、装好、埋设就位和经验收的不同种类、规格分别计量: a.所有各式交通标志(包括立柱、门架)均以个为单位计量。 b.所有支承结构、底座、硬件和为完成组装而需要的附件,均附属于各有关标志工程细目内,不另行计量。 (2)里程标和公路界碑等均应按埋设就位和验收的数量以个为单位计量。 2.支付 按上述规定计量,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并列入了工程量清单的以下支付细目的工程量,其每一计量单位将以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单价支付。此项支付包括材料、劳力、设备、运输等及其他为完成交通标志安装工程所必需的费用,是对完成工程的全部偿付。 3.支付细目 注:各式交通标志按其形状、尺寸、反光等级在该项目下以予项列出。 道路交通标线 范围 本节内容为在已完成的沥青混凝土和水泥混凝土路面上喷涂路面标线,安装突起路标、轮廓标及其附属工程等有关施工作业。 材料 1.路面标线所用的材料应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 280—1995)的规定。无论彩哪一种 标线材料,应能满足在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路面上耐久使用的要求,且均应有合适的 施工机械与之配套。 路面标线涂料的分类如表605-1。 2. 各类涂料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605-2、表605-3的规定。 3.热熔型涂料用下涂剂(底油)品质应符合表605-4的要求。 4.玻璃珠的品质要求应符合表605-5的规定。 5.路面标线涂料的色度性能,其色品坐标和反射比(或亮度因数)应符合表605-5的规定和《路面标线涂料》(JT/T 280-1995)图2中规定的范围。 表605-3 热熔型涂料技术要求 下涂剂(底油)品质要求 表605-4 玻璃珠品质要求 表605-5 表605-6 色品坐标和反射比(或亮度因数) 6.材料的检验、包装、运输和储存 (1)材料由生产厂的检验部门按《路面标线涂料》(JT,T 280-l995)的规定进行检验,并保证所有出厂产品都应符合规定的技术指标。产品应有合格证,另附有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 (2)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拟使用来自供应厂商合格的每种材料的样品和使用说明。产品按《涂料产品的取样》(GB3186—1982)的规定进行取样,样品应分两份,一份密封储存备查,另一份作为检验试验之用。样品经试验同意后,将作为以后来料比较的依据。 (3)材料同意使用后,在交货前应对每批预定材料取样,并进行试验。在生产中,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在生产过程中取样并进行检验,以保证其符合规定的产品标准。所有试样应明确标出生产厂商的批量编号和生产日期。每次产品装运时应附上与最初提供的样品一致的证明书。 (4)产品的包装除玻璃珠应符合本规范第605.02-6(8)款外,涂料可用内衬密封塑料袋外加编织袋的双层包装袋包装,袋口应严密封闭。 (5)产品在存放时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止日光直接照射,并应隔绝火源,夏季温度过高时应设法降温。 (6)产品在运输时应防止雨淋、日晒,应采用集装箱运输,并符合运输部门的有关规 定。 (7)产品应标明贮存期,超过贮存期应按《路面标线涂料》(JT,T 280—l995)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8)玻璃珠的包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宜采用柔软耐磨的黄麻袋或其他纺织袋包装,里面衬以衬垫,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被污染或包装破损。每包应含有不少于25kg净重的玻璃珠。所有包装应明显标出玻璃珠的种类、质量(以千克计)、批数及制造商名称。 b.存储在封闭包内一年的玻璃珠不应结块。 7.涂料试验 (1)监理工程师可提前指示承包人按《路面标线涂料》(JT,T 280—l995)规定的试验方法,并参见表805-2,表805-4质量要求进行试验,以确定材料是否合格。并在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地段进行实地试验,以便吸取经验。 (2)热熔涂料涂敷于路面上使用12个月(缺陷责任期)后应无明显退色和剥落。 (3)为了使施工中质量有所控制,应用湿膜厚度梳子校核道路路面的湿膜厚度,或用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其他方法进行校核。 a.在湿膜涂层或放在金属试件上后,立即将梳子仔细垂直放人湿膜内。 b.将梳子量规在湿膜内稳固地保持5,10s,然后垂直地将其取出。 c.定出湿膜厚度梳子量规尖头覆盖着的材料。为了准确地测量湿漠厚度,湿漆必须触及量规中刻有规定厚度的尖头,而不触及刻有下一较高厚度的尖头。 8.突起路标和轮廓标 (1)反光突起路标 a.反光突起路标应符合图纸要求,一般为矩形、圆形或椭圆形。其面向行车方向的边长及平行于行车方向的边长或直径应符合《突起路标》(JT/T 390-1999)的规定。反光路标可用工程塑料、金属或强化玻璃及陶瓷等材料组成,其底面应粗糙以保证粘结剂将其与路面牢固粘结。 b.突起路标反射体应反射性能均匀,完整无缺角、缺口,突起路标壳体成型应完整,外表面不得有明显的划伤,颜色应均匀一致,无飞边。 c.突起路标应经抗压强度试验,抗压荷载应大于160kN。突起路标的色度性能、逆反射特性、机械性能、耐候性能、耐盐雾及腐蚀性能均应符合《实起路标》(JT,T 390,1999)的规定。 d.承包人应将符合尺寸要求的反光路标样品提前提交给监理工程师,以便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试验和批准使用。 (2)附着式轮廓标(附着于护栏、侧墙等的轮廓标) a.附着式轮廓标的后底板、支架,应按图纸要求采用铝合金板或钢板 制造,连接件应采用钢材制造,并应符合《轮廓标技术条件》(JT,T 388一1999)的规定。 b.铝合金板的性能应符合《铝及铝合金轧制板材》(GB,T 3880—l997)的要求。用作支架及底板时,其最小实测厚度不应小于2.0mm。 钢板的性能应符合《一般结构用热连轧钢板和钢带》(GB,T 2517一1981)的要求。用作支架及底板时,其最小实测厚度不应小于1.5mm,并应进行热浸镀锌的表面处理,镀锌层厚度不应小于50μm。连接件亦应经镀锌处理。 c.镀锌钢板或铝合金板的尺寸、形状和螺栓孔应按图纸所示的要求进行加工制作,板表面不得有砂眼、毛刺、飞边或其他缺陷。 d.逆反射材料通过支架固定在护栏与连接螺栓中,或按图纸所示固定在其他构造物上。 (3)柱式轮廓标(路边线轮廓标) a.柱式轮廓标柱体应由聚乙烯树脂、玻璃纤维增强塑料、聚碳酸脂树脂、氯乙烯树脂等加工成型方便的材料制成。其机械性能、耐候性能、耐盐雾腐蚀性能应符合《轮廓标技术条件》(JT,T 388一1999)的规定。上述合成树脂类板材的实测厚度不应小于3.0mm。 b.柱式轮廓标柱体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毛刺、裂缝或气泡等缺陷,无明显凹痕或变形。柱体表面平面度公差不应大于1.0mm。 c.柱式轮廓标柱体白色和黑色的色品坐标和亮度因素及其对应的颜色的色品图应符合 《轮廓标技术条件》(JT,T 388一1999)的规定。 d.180mmx40mm的逆反射材料应镶嵌在轮廓标柱体的表面,使不易脱 落。 (4)逆反射材料 a.逆反射材料应采用反射器或反光膜。反射器有微棱镜型和玻璃珠型两种形式。微棱镜型反射器应颜色均匀一致,整个反光面逆反射性能均匀。玻璃珠型反射器的玻璃珠应颜色一致,不应有漏珠、破损或其它缺陷。反光膜在柱体上应粘贴平整,无皱纹、气泡、拼接缝或其它缺陷。 b.轮廓标的逆反射材料,其色度性能、光度性能、耐候性能、耐盐雾腐蚀性能、耐高低温性能、密封性能等均应符合《轮廊标技术条件》(JT,T 388一1999)的有关规定。 (5)上述加工产品,须按《轮廓标技术条件》(JT/T 388—1999)及《突起路标》(JT/T 390—1999)的规定,随机抽样检验合格,方可进行安装和设置。 施工要求 1.路面标线 (1)设置标线的路面表面应清洁干燥,无松散颗粒、灰尘、沥青、油污或其他有害物质。 (2)在水泥路面或旧的沥青路面施加标线需要预涂底油时,应先喷涂热熔底油下涂剂,按试验决定的间隔时间喷涂热熔涂料,以提高其粘结力。 (3)为了确保标线涂料和路面材料完全相适应,底油的类型和用量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4)标线的颜色为白色和黄色,应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 280 ,1995)的要求,并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方法施工。喷涂机具应使用自行式机械。 (5)标线宽度、虚线长及间隔、点线长及间隔、双标线的间隔,应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一1999)规定办理。 (6)特殊标线的图案、标记,如箭头及字母等的尺寸应按图纸要求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一1999)规定办理。 (7)所有标线应具有顺直、平顺、光洁、均匀及精美外观;湿膜厚度符合图纸要求,否则,应由承包人予以更正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费用由承包人自负。 (8)有缺陷的、施工不当、尺寸不正确或位置错误的标线均应清除,路面应修补,材料应更换,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其费用由承包人自理。 (9)涂料在容器内加热时,温度应控制在涂料生产商的使用说明规定值内,不得超过最高限制温度。烃树脂类材料,保持在熔融状态的时间不大于6h;树胶树脂类材料,保持在熔融状态的时间不大于4h。 (10)涂料喷涂于路面时的温度,应符合涂料生产商提供的使用说明的要求,否则会影响喷涂使用寿命。 (11)喷涂施工应在白天进行,雨天、尘埃大、风大、温度低于10?时应暂时停止施工。 (12)玻璃珠的撒布应经试验并获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方可实施。撒布玻璃珠应在涂料喷 涂后立即进行,以0.3kg/m的用量加压撒布在所有标线上。 (13)喷涂标线时,应有交通安全措施,设置适当警告标志,阻止车 辆及行人在作业区内通行,防止将涂料带出或形成车辙,直至标线充分干燥。 2.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的设置 (1)突起路标应按图纸要求或监理工程师指示的地点设置,设置时路面面层应干燥清洁、无杂屑,此时将环氧树脂均匀涂覆于突起路标的底部,涂覆厚度约为8mm。将突起路标压在路面的正确位置上,轻微转动,直到四周出现挤浆并及时清除其溢出部分,在凝固前突起路标不得扰动。 (2)在水泥混凝土路面设置突起路标时,先用硬刷和10,盐酸溶液洗刷混凝土表面,然后用清水洗干净,待路面清洁干燥后安装突起路标。 (3)突起路标设置高度,顶部不得高出路面25mm。 (4)突起路标的反光玻璃球有白色、红色或黄色,白色设在一般路段,红色或黄色设在危险路段。 (5)设置间距及其它规定应按图纸要求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进行。 (6)在降雨、风速过大或温度过高过低时,不进行设置。 (7)柱式轮廓标应在预制的基础中埋人标柱套管,按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安装时应按图纸所示进行;附着式轮廓标安装在钢护栏托架连接螺栓上,或用胀锚螺栓固定在护栏上;安装就位无误后再将定向反光材料(膜)用不剥落的热活性胶粘剂粘贴,防止在表面上产生任何气泡和污损,并注意反光膜色块粘贴正确。 (8)突起路标和轮廓标设置后,经检查不合格时,应拆除重新安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立面标记 (1)立面标记设置的位置应符合图纸规定。 0(2)立面标记的颜色为黄黑相间的倾斜线条,斜线倾角为45,线宽及其间距均为150m m,设置时应把向下倾斜的一边朝向行车道。 质量检验 1.路面标线 (1)基本要求 a.喷涂标线或安装突起路标前,路面应清洁,无起灰现象。 b.所有路面标线的设置、颜色、形状,应符合图纸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一1999)及《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 16311—1996)标准的规定。 c.突起路标及轮廓标所用的粘贴剂品种、粘贴厚度及其工艺应符合图纸要求;反光材料粘牢固,表面无缺损或断裂现象。 (2)检查项目 路面标线检查项目见表605-7。 2 (3)外观鉴定 a.路面标线以外的路面,应保持清洁,不得被标线材料所污染;当某处污染面积超过2 0.001m时,应进行清除,路面要修补。 b.热涂后的标线,边缘无明显毛边;毛边长度每公里超过1%时,应进行清除和修补。 c.标线应顺直或圆顺,不符合要求时,应清除和修补。 2. 视线诱导标(包括突起路标、轮廓标) (1)基本要求 a.反射器的光学性能在入射角为0?,20?范围内应保持稳定,安装角度须正确,颜色与设计相符,反光材料表面无缺损或断裂现象。 b.视线诱导标的图形、符号及材质、几何尺寸应符合图纸要求,板面应平整,超过?3mm,m者不得使用。 c.立柱式视线诱导标的基础混凝土强度、几何尺寸应不小于图纸要求。 d.安装前应检验反射器、板材、型材、管材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e. 视线诱导标的粘贴剂品种、粘贴厚度及其工艺应符合图纸要求。 (2)检查项目 检查项目见表605-8。 (3)外观鉴定 a. 立柱损边、掉角、缺损长度不超过50mm。 b.防锈层不得有汽泡、擦伤、划痕等表面缺陷。 C.立柱式视线诱导标的垂直度不超过8mm,m。 计量和支付 1.计量 (1)路面标线应按图纸所示,经检查验收后,以热熔型涂料、溶剂常温涂料和溶剂加热涂料的涂敷实际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量。反光型的路面标线玻璃珠应包含在涂敷面积内,不另计量。 (2)突起路标安装就位,经检查验收后以个计量。 (3)轮廓标安装就位,经检查验收后以个计量。 (4)立面标记设置经检查验收后以处计量。 2.支付 按上述规定计量,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并列入了工程量清单的以下支付 细目的工程量,其每一计量单位将以合同单价支付。此项支付包括材料、劳力、设备、运输等及其他为完成交通标线工程所必需的费用,是对完成工程的全部偿付。 注:各种涂料标线根据不同涂敷厚度可分别以子项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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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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