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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案例分析题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案例分析题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案例分析复习要点 1、 一般会计人员的资格: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资格: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3、 总会计师:(1)总会计师资格: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2)必须设置单位: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3...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案例分析题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案例分析题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案例分析复习要点 1、 一般会计人员的资格: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资格: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3、 总会计师:(1)总会计师资格: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2)必须设置单位: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3)地位:总会计师是单位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是一种行政职务,凡是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应当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行政副职。 (4)任免程序:由单位负责人提名,政府主管部门任命或聘任。(免职程序相同) 4、 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轮换。 5、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6、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1)国家机关、国有企业、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结构化面试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财务人员各岗位职责公文事业单位考试事业单位管理基础知识 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2)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出纳。 7、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1)范围: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临时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2)移交:编制移交清册,琢项移交。 (3)监交: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4)移交后的职任: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有权对各单位的会计工作监督检查。 9、稽核与内部审计的区别:稽核是会计机构内部对会计工作进行自我检查,内部审计是单位的审计机构对本单位会计活动进行监督,不能把两者混为一谈。 10、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1)上岗注册登记: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单位证明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2)离岗备案: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 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机构备案。 (3)调转登记:同一管辖范围的,持证人员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调入单位证明办理调转手续。 不同管辖范围的:持证人员应当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于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单位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4)变更登记: 11、会计凭证 (1)原始凭证审核: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于不完整、不准确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依法更正或补充。 (2)原始凭证更正:原始凭证金额错误,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原始凭证非金额错误可由出具单位重开或出具单位在原始凭证上更正盖章。 (3)原始凭证的保管:原始凭证不得外借,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 (4)销货退回: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任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5)公出借款: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退还借款收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6)分割单: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 12、会计账簿 (1)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订本式,应逐日逐笔连续登记,必须每天结出余额。 (2)登记会计账簿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 (3)登记会计账簿应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业。如果发生跳行、隔业应当将空行、空页用红笔划销。 (4)年度终了,有余额的账户直接将余额转入下一年度,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不需另行编制转账记账凭证。 13、财务会计报告 (1)签名盖章制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2)对外报送的期限:月报:月份终了后6天,季报:季度终了后15天,半年度报告:半年度终了后60天,年度报告:年度终了后四个月。 (3)注册审计要求: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应当将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篝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对外提供。(如上市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等) (4)会计责任:单位负责人对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4、会计档案 (1) 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及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2) 销毁程序: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应由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销毁清册,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双方共同派人监销。 (3) 保管:会计档案原件不外借,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复制或查阅,但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15、不相容职和的分离,例:销售货物货款由销售部负责回笼, 这就违反了内部控制制度有关规定,销售与货款回笼属于不相容职务,应分离牵制,应由财务部门负责。 16、授权审批制度 例:超越权限处理业务等。当某项经济业务的数额超过某部门的批准权限时,只有经过特定授权批准才能处理。 17、对于违反《会计法》一般规定的法律责任。 例:私设会计账簿,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等十项违法行为。 (1) 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2) 尚不构成犯罪的,追究行政责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员可处二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会计人员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8、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造假 (1)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造假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2)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资料,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员可以处于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于其中的会计人员,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9、行政处罚不服:当事人如不服行政处罚的,可在知道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若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0、单位不得从经营收入中直接支付现金。 21、银行结算账户 (1)基本账户只能一个,用于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资金收付,以及存款人的工资、奖金和提取现金。 (2)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借款转存等,不得提取现金,开立没有数量限制。 (3)注册验资临时存款账户验资期间只收不付。 (4)存款人账户开立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人业务。 22、票据 (1)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2)支票提示付款期自出票日起10天 (3)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4)对于签发空头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于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票面金额2%的赔偿金。 (5)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自出票日起1个月 (6)银行汇票实际结算金额超过票面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 23、企业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向纳税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24、享有减免税待遇的纳税人,在减免期间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25、偷税行为的处理: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不缴或少缴税款的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备注:偷税数额1万元以上的且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构成偷税罪。 26、代开发票: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处10000元以下罚款 27、伪造发票内容,导致其他单位少缴税的,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少缴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28、一般纳税人借用他人发票等:由税务机关限期改正,不得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29、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由税务机关核定就纳税额。 30、纳税人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申报,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纳税,但应预缴。 31、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32、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理:单位根据内部制度进行处理。财政部门可以在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进行记载,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3、会计人员将单位会计资料复印件提供亲友,违反了(1)诚实守信,(2)廉洁自律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因为诚实守信要求要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搞虚假,要保密守信,不为利益所诱惑。廉洁自律要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34、单位负责人指使会计人员对财务报告技术处理,违反了(1)诚实守信(2)客观公正(3)坚持准则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因为诚实守信要求要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搞虚假,要保密守信,不为利益所诱惑。客观公正要求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坚持准则要求熟悉准则,遵循准则,坚持准则 35、新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提出控制成本有效方法,使单位扭亏为盈,体现了会计人员(1)参与管理(2)强化服务,因为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做好本职工作,钻研相关业务,熟悉财经法规和相关制度,熟悉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当好领导的参谋。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具有文明的服务态度,强烈的服务意识和优良的服务质量。 36、某会计感到会计工作太具体,没出息,故工作上应付差事,从不参加继续教育,违反了(1)爱岗敬业 (2)提高技能。因为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正确认识会计职业,热爱会计工作,安心工作,任劳任怨,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37、坚持好制度,胜于做好事,制度大于天,人情薄如烟。体现了坚持准则,因为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准则,遵循准则,坚持准则。 38、官大办得快,官小办得慢,无官拖着办。违反了强化服务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因为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具有文明的服务态度,强烈的服务意识和优良的服务质量。 39、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违反了坚持准则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因为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准则,遵循准则,坚持准则。 40、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违反了廉洁自律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因为廉洁自律要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案例及操作题 一、 2005年10月10日,甲公司会计人员张某在办理报销工作中,收到2张乙公司开具的销货发票均有更改现象:其中一张发票更改了数量和用途,另一张发票更改了金额。两张发票均有乙公司的单位印章。张某全部予以报销。要求:会计人员张某将原始凭证均予以报销的做法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答:会计人员张某的做法不正确。理由: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原始凭证记载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所以第一张发票是可以报销的。原始凭证的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所以第二张发票不能报销,必须重开。 二、2005年4月,A公司发生如下事项:(1)会计王某休病假,公司一时找不到合适人选,决定由出纳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帐目的登记工作。(2)处理生产家具剩余的边角余料,取得收入(含增值税)1170元。公司授意出纳李某将该笔收入在公司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1)A公司让出纳李某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帐目登记工作是否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2)A公司对处理边角余料的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的做法是否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如不符合,根据我国《会计法》的规定,A公司应当随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1)A公司让出纳李某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不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理由:我国《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2)A公司对处理边角余料的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外另立账会计账册的,是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即常说的帐外账,应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2004年10月10日甲公司收到一张应由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同负担费用支出的原始凭证,甲公司会计人员张某以该原始凭证及应承担的费用进行账务处理,并保存该原始凭证;同时应乙公司要求将该原始凭证复制件提供供给乙公司用于账务处理。年终,甲公司拟销毁一批保管期限满的会计档案,其中有一张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李某认为只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就可以销毁。要求: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会计人员张某将原始凭证复制件提供给乙公司用于账务处理的做法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2)会计人员李某的观点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答:(1)会计人员张某的做法不正确。理由是: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而不是给复制件。(2)会计人员李某的观点不正确。理由是: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不得销毁。 四、乙企业会计主管离任,由李某接任。李某接任后其女儿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帮安排其女儿任出纳。因财务人员较少,乙企业未设立会计档案机构,李某要求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一天,反贪局到乙企业调查上任会计主管经济问题,会计档案保管人员得到李某同意后,将部分记账凭证和数本账册借给反贪局。由于记账凭证太多,李某要求财会人员将保存满10年的会计凭证销毁。 请问答:(1)李某的女儿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李某能否安排其任出纳,为什么,(2)出纳能否兼任会计档案,(3) 会计档案能否借给反贪局,(4)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凭证应保留多少年才能销毁, 答:(1)李某不能安排其女儿任出纳。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李某作为会计主管人员显然不能让其女儿出任本单位的出纳。(2)出纳不能兼任会计档案。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应遵循相互牵制的原则。出纳人员兼管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3)会计档案不能借给反贪局。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4)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凭证应保留15年才能 销毁。 五、2003年4月,某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市属某国有钢铁厂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中了解到以下情况:(1)2002年3月,新厂长刘某上任后,将其朋友的女儿小林调入该厂会计科任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小林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2002年4月,会计张某申请调离该厂,厂人事部门在其没有办清会计工作交接手续的情况下,即为其办理调动手续。(3)2001年1月,该厂档案科会同会计科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厂长签字后,按规定进行了监销。经查实,销毁的会计档案中有一些是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要求:请指出上述情况中哪些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1)不符合法律规定。?小林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能担任出纳。《会计支》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即使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也不能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因为《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2)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离岗必须先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未办清交接手续之前不能办理调动手续。(3)不符合法律规定。《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 六、公司5月份发生以下事项: (1)公司档案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将已结账到期会计档案编造清册,报请公司负责人批准后,由财务部负责保管会计档案的张某在无他人在场时销毁。 (2)会计人员李某因病休假两个星期,其会计工作需要他人代理。李某考虑休假结束后仍从事会计工作,故未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3)因公司经理出差在外,财务部经理指定公司出纳赵某代理李某所管的固定资产明细账及收入、支出、费用明细账的记账登记工作。 要求:指出上述事项中哪些行为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1)无人监销不符合规定.各单位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2)未办理会计交接手续不符合会计制度规定.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必须指定专人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3)出纳代理赵某工作不符合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七、A公司是在B市设立的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3年5月,A公司接到通知,B市财政局将对该公司会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某不以为然,认为作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受《会计法》的约束,财政部门无权对本公司进行检查。要求分析B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某的观点是否正确。 答: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财政部门有权依法对中外合资企业的会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所以,王某认为中外合资企业不受《会计法》约束的观点不正确。 八、23日,会计科在例行审核有关单据时,发现一张购买计算机的发票其“金额栏“10 000”元的数字有更改迹象。经查阅相关 买卖合同 二手车买卖合同 免费下载二手设备买卖合同协议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房屋买卖合同免费下载车位买卖合同免费下载 、单据,确认更改后的金额数字是正确的。于是,会计科要求该发票的出具单位在发票”金额“栏更改之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之后,该企业予以受理并据此登记入帐。 要求:请问该企业对购买的计算机发票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说明理由。 答:不符合规定.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改. 九、某公司从外地购买了一批原材料,收到一批原材料,收到发票后与实际支付款项进行核对时发现发票金额错误,经办人员在原始凭证金额栏上进行了更改,并加盖了自己的印章,以此作为报销凭证。要求分析上述公司做法有无不妥之处。 答: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公司经办人员更改原始凭证金额的做法不符合规定。 十、振兴公司是一家国有大型企业。2003年12月,公司召开董事会,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某认为:财务会计报告专业性很强,我也看不懂,以前我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字盖章只是履行程序而已,意义不大,从今以后公司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一律改由范总会计师1人把关,并签字盖章后就可经对外报出。要求分 析胡某的观点有无不妥之处。 答: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公司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还应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胡某的观点不符合《会计法》的规定。胡某应在公司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 十一、 2003年1月,晓芳服装厂发生如下事项:(1)7日,该厂会计人员王某脱产学习了一个星期,会计科长指定出纳李某临时兼管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未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2)10日,该厂档案科同会计科销毁了一批保管期限已满的会计档案,未报经厂领导批准,也未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后未履行任何手续。要求分析本题中的不妥之处。 答:(1)出纳人员不能兼管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因此李某不能接替王某的工作。虽然王某只脱产学习1周,也需要办理会计工作临时交接手续。(2)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需要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方可销毁。销毁后,监销人员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该厂未报厂领导批准,也未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后未履行任何手续的做法,不符合规定。 十二、 2003年5月10日,丙公司为了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经董事会研究形成以下决议:加强货款回收工作,允许公司销售部门及其人员直接收取货款;要求:从内部控制方法的角度,分析丙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决议内容不妥之处。 答: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主要方法包括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授予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全控制、风险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电子信息技术控制等。丙公司为加快货款回收,允许公司销售部门及其销售人员直接收取货款,违背了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因为销售与收款属于不相容岗位,应当分设。 十三、2004年5月,财政部驻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在检查中,发现某市甲国有公司有重大经济违法嫌疑,随即要求与甲公司有经济业务关系的B银行提供有关甲公司的业务往来情况,B银行没有受理。要求分析B银行不予受理是否违法。 答: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在对单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实施监督过程中,发现重大违法嫌疑时,可以向与被监督单位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和被监督单位开设账户的金融机构查询有关情况,有 关单位和金融机构应予以支持。因此,B银行不予受理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受理。 十四、万兴公司是一家国有大型公司,近几年经济效益一直不好。2003年12月,公司董事长赵某指示会计部门把账做得漂亮一些。会计部门虚拟了若干笔销售收入,从而使公司报表由亏变盈,经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报出。当地财政部门在2004年5月的《会计法》执法检查中发现了这一会计做假行为,并依据《会计法》规定,拟对公司进行处罚,并下达了行政处罚通知书。之后,公司要求举行听证会。听证会上,公司董事长认为,公司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是经过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理应对本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要求分析董事长赵某的观点是否正确。 答: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单位,应当向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保证本单位提交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万兴公司提供的是虚假财务会计资料,应当承担相应的会计责任。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因此,赵某的观点不正确。 十五、2004年1月江海国有食品加工企业新领导班子上任后,作出了精简内设机构等决定,将会计科撤并到企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企管办”),同时任命企管办主任王某兼任会计主管人员。会计科撤并到企管办后,会计工作分工如下:原会计科会计继续担任会计;原企管办工作人员、王某的女儿担任出纳工作。企管办主任王某自参加工作后一直从事文秘行政工作,为了尽快胜任会计主管人员岗位,企业同意王某半脱产参加会计培训班,并参加200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要求分析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任命会计主管人员、会计工作岗位分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答: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王某多年从事文秘行政工作,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缺少会计工作经历,因此,不符合担任会计主管人员的条件。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因此,王某的女儿不宜担任出纳工作。 十六、海盛国有食品加工企业,2001年发生以下事项: (1)1月,该企业新领导班子上任后,作出了精减内设机构等决定,将会计科撤并到企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企管办”),同时任命企管办主任王某兼任会计主管人员。会计科撤并到企管办后,会计工作分工如下:原会计科会计继续担任会计;原企管办工作人员、王某的女儿担任出纳工作。 企管办主任王某自参加工作后一直从事文秘工作,为了使王某尽快胜任会计主管人员岗位,企业同意王某半脱产参加会计培训班,并参加200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2月,原会计科长与王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人事科长进行监交。 (3)6月,档案科会同企管办对企业会计档案进行了清理,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将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程序全部销毁,其中包括一些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 (4)8月,经该企业负责人批准,某业务往来单位因业务需要查阅了该企业2000年有关会计档案,对有关原始凭证进行了复制,并办理了登记手续。 (5)10月,企管办在例行审核有关单据时,发现一张购买计算机的发票,其“金额”栏中 的数字有更改现象,经查阅相关买卖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单据,确认更改后的金额数字是正确的,于是要求该发票的出具单位在发票“金额”栏更改之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之后,该企业予以接受并据此登记入账。 要求: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任命会计主管人员、会计工作岗位分工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分别说明理由。(2)该企业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销毁会计档案中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3)该企业向业务往来单位提供查阅会计档案、复制有关原始凭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4)该企业对购买计算机的发票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答:(1)?该企业任命会计主管人员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王某女儿担任出纳工作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2)?原会计科长与王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时,企业人事科长进行监交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 ?该企业将一些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销毁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3)该企业提供查阅会计档案、复制原始凭证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档案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在不拆散原卷册的前提下,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4)该企业对购买计算机的发票的处理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十七、A公司2004年发生如下事项: (1)1月,刚刚通过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李强,被公司从办公室调到财务科担任出纳,公司原出纳张友调到销售科。李强与张友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后,因会计科长在外地出差,遂制定财务科一名会计负责监交工作。在办理交接中,李强发现存在"白条顶库"问题,随电话向会计科长汇报,会计科长指示李强先办理完交接手续,并责承李强接管出纳工作后。再对"白条顶库"问题逐个查清处理。随后,李强、张友及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字并盖章。 (2) 4月,李强在办理报销工作中,发现采购科送来的报销的3张由购货方开具的发票有更改现象: 其中2张发票分别更改了数量和用途,另外1张发票更改了金额;该3张发票的更改处均章有A公司采购科的业务印章。尽管李强开始犹豫一下,但考虑到3张发票已经公司总经理、财务科长签字同意,最后均予以报销。 (3) 7月,公司财务科团支部组织一次财务工作务虚会,会上,李强说:《中华人民共和 国会计法》规定了公司领导对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作为一般会计人员应该服从领导的安排,领导让干啥就干啥,公司的一些业务也没有必要去问个明白,领导签字同意就给报销,只要两袖清风,不贪不占,就能把会计工作做好。 (4)12月,公司在进行内部审计时,发现公司原出纳张友在经办出纳工作期间的有关账目存在一些问题,而接替者李强在交接时并未发现。审计人员在了解情况时,原出纳张友说:"已经办理了会计交接手续,自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要求: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李强与张友办理会计工作交接中是否有不符合规定之处,简要说明理由。 (2)李强对3张更改的发票予以报销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应如何处理, (3)从会计职业道德角度,李强在财务工作务虚会的观点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4)原出纳张友关于“已经办理了会计交接手续,自己不在承担任何责任”的说法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答:(1)李强与张友办理会计工作交接中有不符合规定之处。首先,监交人不符合规定,制度规定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其次,对交接中发现的"白条抵库"问题处理不正确。制度规定接替人员发现"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制度规定: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工作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进行,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原始凭证开具单位应当依法开具准确无误的原始凭证,对于填制有误的原始凭证,负有更正和重新开具的法律义务,不得拒绝。据此,李强对2张虽分别更改了数量和用途但已由原出具单位更正过的发票可以报销,但对另外1张更改了金额的发票应予以退回,要求采购人员到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 (3). 李强在财务工作务虚会上的观点是不符合坚持原则这一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之一坚持原则是指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会计法律制度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左右。坚持准则的基本要求是:?熟悉准则。要求会计人员应了解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会计相关的法律制度。?遵循准则。会计人员在会计核算和监督时要自觉地严格遵守各项准则,将单位具体的经济业务事项与准则相对照,先做出是否合法合规的判断,对不合法的经济业务不予受理。?坚持准则。市场经济是利益经济,在发生道德冲突时,会计人员应坚持准则,以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如果会计人员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不受影响,放弃原则,做"老好人",就会使会计工作严重偏离准则,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就无法保证,作为会计人员,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4)不符合规定。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移交人员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十八、振光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2年度发生了以下事项: (1)1月21日,公司接到市财政局通知,市财政局将要来公司检查会计工做情况。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某认为,公司做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应受《会计法》的约束,财政部门无权来检查。 (2)3月5日,公司会计科一名档案管理人员生病临时交接工做,胡某委托单位出纳员李某临时保管会计档案。 (3)4月15日,公司从外地购买了一批原材料,收到发票后,与实际支付款项进行核对时发现发票金额错误,经办人员在原始凭证上进行了更改,并加盖了自己的印章,做为报销凭证。 (4)5月2日,公司会计科科长退休。公司决定任命自参加工做以来一直从事文秘工做的办公室副主任王某为会计科科长。 (5)6月30日,公司有一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需要进行销毁。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编制了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档案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了字,并于当天销毁。 (6)12月1日,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以后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由王科长签字、盖章后报出。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某认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受《会计法》约束的观点是否正确, (2)该公司由出纳员临时保管会计档案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3)该公司经办人员更改原始凭证金额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4)该公司王某担任会计科科长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5)该公司销毁会计档案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6)该公司董事会做出的关于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答:(1) 中外合资企业无权拒绝财政部门对其会计工做的监督检查。 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做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做行使监督权。 (2) 由出纳员临时保管会计档案,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 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做。 (3) 公司经办人员更改原始凭证金额的做法不符合规定。 根据《会计基础工做规范》的规定,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4) 该公司任命王某担任会计科科长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 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规定,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做3年以上工做经历。王某自参加工做以来一直从事文秘工做,不可能具备从事会计工做3年以上工做经历。 或:王某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或:王某不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王某不具备从事会计工做3年以上工做经历。 (5) 公司档案部门销毁会计档案的做法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 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要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意见,会同本单位的会计部门共同进行审查和鉴定,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经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销毁时要有单位档案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 (6) 公司董事会做出关于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决定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公司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做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还应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十九、某市财政局在2002年4月《会计法》执法检查中,发现某小型企业为节省开支,只任用了两名会计,其中已取得会计师职称,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王某被单位负责人指定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登记总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和稽核工作,另一名尚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张某被单位负责人指定担任出纳工作,兼记日记账、各种明细帐和会计档案的保管。该企业出纳员在单位负责人的授意下,将收到的下脚料销售款5000元另行存放不 入账,以便负责人日常应酬。会计主管王某发现后,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上级主管部门将检举材料一并转给该企业,责令其自行纠正。该企业负责人遂以工作需要为由,将会计主管王某调离会计工作岗位,另外聘用一名应届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担任会计主管人员。由于该会计主管人员经验不足使得该单位会计管理混乱,会计处理方法随意改变,会计核算中时有多报、漏记的会计差错发生,并仍秉承单位负责人意图,私设小金库。 要求: 1、请逐项分析上述哪些行为违反了《会计法》的规定, 2、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该企业违反会计法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答:1、上述违反会计法的行为有: (1)任用尚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张某担任出纳工作,违反了《会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 (2)张某被单位负责人指定担任出纳工作,兼记日记账、各种明细帐和会计档案的保管,违反了《会计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的规定; (3)出纳员在单位负责人的授意下,将收到的下脚料销售款5000元另行存放不入账,属于私设“小金库”,违反了《会计法》第十条关于“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规定; (4)上级主管部门将检举材料一并转给该企业,责令其自行纠正,违反了《会计法》第三十条“不得将检 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的规定; (5)该企业负责人遂以工作需要为由,将会计主管王某调离会计工作岗位,有挟嫌报复之意,违反《会计法》第五条第三款“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规定; (6)聘用一名应届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担任会计主管人员,违反了《会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关于会计主管人员任职条件的规定; (7)会计处理方法随意改变,会计核算中时有多报、漏记的会计差错发生,违反了《会计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六条关于不得随意改变会计处理方法的规定。 2、(1)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任用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会计人员、私设小金库和会计处理方法随意改变等违反《会计法》一般规定的行为应作出的处理是: ?责令限期改正。该企业应当按照市财政部门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更换会计主管人员,任用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担任出纳会计,将另行存放“小金库”的款项办理入账手续,调整和清理账目。 ?罚款。市财政部门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2)该企业单位负责人如为国家工作人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王某,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3)该企业单位负责人如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将检举材料一并转给该企业的责任人,应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十、某县纺织袋厂售给某县化肥厂编织袋30万条,总价款19.8万元。县化肥厂付款后,财政部检查人员发现,该项编织袋的入库单,竟没有保管员签名,而由填制入库单的材料会计在保管员签名处签名。经向材料会计追查,该人承认,厂里确实没有收到这30万条编织 袋,自己是按厂财务科长的指令,填制入库单,并在保管员签名外签名的。当有关人员找财务科长核实上述情况时,财务科长竟以“企业机密”为由宣称:无可奉告。 问: 1)、该县化肥厂财务科长、材料会计的行为违反了《会计法》哪些规定, 2)、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处理是正确的,请作出选择。 答:?、对财务科长的处理 A、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B、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C、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D、追究刑事责任。 ?、对财务会计的处理 A、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B、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C、责令限期改正; D、通报批评。 二十一、某市财政局在会计专项检查中发现某企业末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虽尚未构成犯罪,但也对该企业进行如下处罚: (1)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进行通报 (2)对该企业处100000元罚款 (3)对该企业单位负责人、会计分别处1000元罚款。 请问:这三个处罚措施是否有错,如有,请指出错在哪里, 答:(1)错。不应通报,应责令其限期改正。(2)错。罚款过高,对单位并处罚款只能在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3)错。应处至少2000元的罚款。 二十二、某厂长以业务能力不强为由,将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法行为的会计王某调离工作岗位。请问,下列处理行为不符合{会计法}有关规定的是: (1)让王某重返会计工作岗位;(2)对该局长处2000元罚款;(3)上级部门依法对该厂长进行行政处分 (4)给予王某2000元的奖励以表彰其正确行为。 答:(2)对该局长处2000元罚款,(4)给予王某2000元的奖励以表彰其正确行为不符合《会计法》有关规定。 二十三、某乡财政所发现该乡一企业编造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以骗取银行贷款,但尚未构成犯罪。在征得县财政局同意后,对这个企业开出3000罚单,并提请县财政局吊销企业会计林某某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上处罚是否妥当,如有不妥,请一一指出。 答:以上处罚不妥当。(1)对该企业的处罚应由县财政局做出,乡财政所无权进行处罚。(2)应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通报。(3)对企业至少处5000元罚款。 二十四、某甲公司2007年发生如下事项: (1)1月,由于公司原出纳李四辞职,办公室的普通文员张三被调到财务科担任出纳。张三与李四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时,会计科长因在外地出差,由财务科另外一名会计负责监交工作。随后,张三、李四及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字并盖章。 (2)4月,张三在办理报销过程中,发现有1张发票更改了用途,另1张发票更改了金额,但更改处均有甲公司经办人员的印章。并且2张发票都已通过公司总经理、部门经理的签字审批,张三均予以报销。 (3)10月,公司在进行内部审计时,发现公司原出纳李四在经办出纳工作期间的有关账目存在一些问题,而接替者张三在交接时并未发现。审计人员在了解情况时,原出纳李四认为:“已经办理了会计交接手续,自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要求: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张三担任出纳,与李四办理会计工作交接中是否有不符合规定之处,简要说明理由。 (2)张三对2张更改的发票予以报销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应如何处理, (3)原出纳李四关于“已经办理了会计交接手续,自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的说法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答:(1)张三作为一名普通文员,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不得担任出纳工作。李四与张三办理会计工作交接中有不符合规定之处。制度规定: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2)不符合规定。制度规定: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开具单位重新开具。 (3)李四的说法不正确。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移交人员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二十五、2008年4月,某乙公司发生如下事项: (1)会计王某休病假,公司一时找不到合适人选,决定由出纳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 (2)处理生产家具剩余的边角余料,取得收入(含增值税)1170元。公司授意出纳李某将该笔收入在公司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某乙公司让出纳李某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是否符合我国会计法胡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某乙公司对处理边角余料的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的做法是否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 答:(1)某乙公司让出纳李某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不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理由:我国《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某乙公司对处理边角余料的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外另立账会计账册的,是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即常说的账外账,不符合《会计法》的规定。 二十六、某丙公司是一家国有大型企业,近几年经济效益一直不好。2007年12月,公司董事长刘某指示 会计部门把账做得漂亮一些。会计部门虚拟了若干笔销售收入,从而使公司报表由亏变盈,经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报出。当地财政部门在2008年5月的《会计法》执法检查中发现了这一会计做假行为,并依据《会计法》规定,拟对公司进行处罚,并下达了行政处罚通知书。之后,公司要求举行听证会。听证会上,公司董事长认为,公司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是经过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理应对本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要求:根据《会计法》的要求,分析董事长刘某的观点是否正确,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刘某的观点不正确。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单位,应当向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保证本单位提交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甲公司提供的是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资料,应当承担相应的会计责任;乙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 二十七、甲企业从乙企业购进一批设备,价款为200万元,甲企业开出一张由甲企业为出票人和付款人、乙企业为收款人,付款期限为6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同时丙企业为该汇票提供了担保,保证甲企业到期承兑该汇票。付款期满后,由于甲企业财务发生困难,无款可付,乙企业要求丙企业支付该款,但丙企业拒绝付款。丙企业是否要支付该笔款项,为什么, 答:丙企业要支付该笔款项,因为丙企业为该汇票提供了担保,应在收款人向主债务人不获付款时承担付款的连带责任. 二十八、甲企业于2002年5月9日签发一张转帐支票给乙企业,金额为30 000元,而甲企业当日的银行存款余额为5 000元。开户银行对甲企业处以1250元(25000×5%)的罚款,乙企业有权要求甲企业支付750元(25000×3%)的赔偿金。 要求: (1)针对本题说明《票据法》签发支票的相关规定。 (2)指出开户银行对甲企业的处罚是否正确。若不正确,应如何处罚, (3)指出乙企业要求甲企业支付赔偿金的金额是否正确。若不正确,应是多少元, 答:(1)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2)开户银行对甲企业的处罚不正确。开户银行应将空头支票退还给甲企业,并处以1500元(30000×5%)的罚款。 (3)乙企业要求甲企业支付赔偿金的金额不正确。乙企业要求甲企业支付赔偿金的金额应为600元(30000×2%)。 二十九、三星公司某采购人员持由该公司开户银行签发的,不能用于支现现金的银行本票,前往某销售公司购置一批价值100万元的商品,在前往途中,由于该采购人员保管不慎,银行本票被盗。随后,三星公司根据该采购人员的报告,将银行本票被盗通知该银行本票的付款银行,要求挂失止付。但该银行对上述情况进行审查后拒绝办理挂失止付。 问:(1)该银行拒绝挂失止付是否正确,为什么,(2)三星公司在被银行拒绝挂失止付后,可以采取哪些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答:(1)该银行拒绝挂失止付是正确的。因为《票据法》规定: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不得挂失止付。 (2)?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向人民法院提出普通诉讼。 三十、W企业1月29日银行存款账户余额2万元。29日,一材料供应商上门到W企业催要金额为18万元的材料货款。W企业为了尽快将供应商“打发走“,就向材料供应商开出了一张18万元的转帐支票。要求:根据金融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W企业开出的这张转帐支票属于什么性质的支票, (2) 银行是否可以对W企业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是多少, (3) 材料供应商是否有权要求W企业对其赔偿,赔偿金额是多少, 答.(1)空头支票. (2) 银行可以对W企业进行9000元罚款(180000×5%=9000元). (3) 材料供应商有权要求W企业对其赔偿,赔偿金额是3600元(180000×2%=3600元). 三十一、A公司和B公司签订一项购销合同,A公司向B公司开出票后一个月付款的银行汇票。B公司将汇票背书的向C公司转让,C公司又背书后向D公司转让。请根据现行 法规,回签下列问题: (1)如果B公司未履行供货义务,A公司有无权利要求银行支付该汇票,(2)如果银行拒绝支付,D公司作为持票人能否直接向A公司要求赔偿,B公司和C公司对票据债务应否负责,(3)如果D公司在遭银行拒绝付款后未按法定权限发出追索通知,对其追索权有何影响, 答:(1)若B公司未履行供货义务,A公司无权利要求银行停止支付该汇票,因为付款银行的责任限于按照汇票记载事项支付汇票金额,对汇票当事人之间纠纷不承担责任,而票据债务人不得以其与持票人前手之间的抗辩理由对抗持票人。(2)如果银行拒绝支付,D公司作为持票人可以直接向A公司要求赔偿,B和C公司对票据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D公司未按法定期限发出追索通知,仍可行使追索权,但因此给前手或出票人造成的损失要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不过赔偿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 三十二、2008年10月20日,A公司签发一张面植为501000.89元的支票给兴华公司购买原材料。请完成 三十三、某国有企业发生如下情况:2005年2月,会计科长王某退休,在与新任会计科长张某办理会计交接手续时,因厂长在外地出差,人事科长负责监交工作。2005年8月产品转型急需一批原材料,供货方提出先预付材料款30万元。因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会计科长张某指令会计人员给供货方开出一张30万元空头转账支票。2006年2月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对外报出时,主管会计工作的副厂长、总会计师和会计科长张某在财务报告上加盖名章,厂长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要求;(1)该企业会计工作交接是否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2)哪些单位有权对该企业签发空头转账支票行为提出赔偿要求,赔偿金额各是多少,(3)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签章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答:(1)该企业会计工作交接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因会计科长王某系会计机构负责人,根据会计法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人事科长不属于单位负责人,不能负责监交工作。(2)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和供货方有权对该企业签发空头支票行为提出赔偿要求。银行处罚的金额为15000元(300000*5%),供货方要求赔偿的金额为6000元(300000*2%)。(3)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签章,手续不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三十四、甲工厂某采购员持由该厂开户银行签发的、不能用于支取现金的银行本票,前往乙公司购置一批 价值20万元的物资。由于该采购员保管不慎,在途中将其装有银行本票的提包丢失。随后,甲工厂根据该采购员的报告,将银行本票遗失情况通知该银行本票的付款银行,要求挂失止付。但该银行对上述情况进行审查后拒绝办理挂失止付。试问: (1)该银行拒绝挂失止付是否正确,为什么, (2)甲工厂在被银行拒绝挂失止付后,可以采取哪些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答:(1)该银行拒绝挂失止付是正确的。根据《支付结字样算办法》的规定,填明“现金”的银行本票丧失,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而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不得挂失止付。(2)甲工厂可采取公示催告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即向银行本票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向该银行本票的付款银行发出立即停止付款的通知,并以公告方式通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者,则权利失效,而由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丧失的银行本票无效。 三十五、W企业向F公司购买一批物资,向其交付了一张50万元的银行汇票,该汇票的收款人为F公司,付款人为G银行。因受市场变化的影响,该业务的实际结算金额为55万元。F公司接受此银行汇票后,到G银行提出付款时,银行拒绝付款。 请问G银行的做法对吗,为什么, 答:该银行汇票是无效的,G银行的做法是正确的。根据《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 十、A公司和B公司签订了一项购销合同,A公司向B公司开出出票后一个月付款的银行汇票。B公司将汇票背书后向C公司转让,C公司又背书后向D公司转让。请根据现行法规,回答下列问题: (1)如果B公司未履行供货义务,A公司有无权利要求银行停止支付该汇票, (2)如果银行拒绝支付,D公司作为持票人能否直接向A公司要求赔偿,B公司和C公司对票据债务应否负责, (3)如果D公司在遭银行拒绝付款后未按法定期限发出追索通知,对其追索权有何影响, 答:(1) 若B公司未履行供货义务,A公司无权利要求银行停止支付该汇票,因为付款银行的责任限于按照汇票记载事项支付汇票金额,对汇票的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不承担责任,而票据债务人不得以其与持票人前手之间的抗辩理由对抗持票人。(2)如果银行拒绝支付,D公司作为持票人可以直接向A公司要求赔偿,B公司和C公司对票据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D公司或者部分未按法定期限发出追索通知,仍可行使追索权,但因给其前手或出票人造成的损失要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不过赔偿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 三十六、宏远公司与红星工厂签订了一份价值60万元的物资购销合同,双方商定以托收承付方氏结算货款,宏远公司应将货物运到红星工厂所在地。但由于受诸多自然因素的影响,宏远公司仅将物资送到距红星工厂90公里的某地交货,并请红星工厂到该地验收。红星工厂考虑到此项物资是本单位急用的原材料,不运回可能会影响其质量,于是派人将物资运回本单位,但对宏远公司的行为提出异议,并在承付期限内向开户银行提出了部分拒绝付款的要求。请问红星工厂的做法是否符合《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为什么, (1)答:红星工厂的做法是符合《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付款人在承付期限内对未按合同规定的到货地址发货的款项,可以向银行提出全部或者部分拒付。 三十七、指出下列行为是否符合金融法律制度规定,并说明理由: (2)某公司将销售商品收取的现金3万元,以销售人员的名义存入储蓄所。 (3)某市A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开户银行开立了一个基本存款账户,该公司在该市的一分公司因经营需要,向开户银行申请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答:(1)不符合规定。《现金管理条例》规定,开户单位不得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2)符合规定。《现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法人内部独立核算的单位,可以 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三十八、广州市白云区的瑞尔商店2006年9月1日领取营业执照开业,主要零售影碟。同年12月31日经税务机关检查:瑞尔商店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成本费用记录较真实,共计24万元,但账簿设置不健全,收入总额无法核实。 根据会计法规和税收征管法规回答下列问题: (1)瑞尔商店是合法经营吗,请说明理由。 (2)瑞尔商店应在什么时间到哪个部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税务机关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办法核定瑞尔商店的所得税,设应税所得率为20%。计算瑞尔商店200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适用所得税率25%) 答:(1)瑞尔商店是违法经营。瑞尔商店没有按期税务登记,违反《征管法》;没有依法设置账簿,违反《会计法》。 (2)瑞尔商店应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白云区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应纳税所得额 = 240 000/(1-20%)= 60 000(元) 2006年度应纳所得税额 = 60 000*25% = 15 000(元) 三十九、某甲公司2007年7月,张三在上半年的 工作总结 关于社区教育工作总结关于年中工作总结关于校园安全工作总结关于校园安全工作总结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中提到:《会计法》规定了公司领导对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作为一般会计人员应该服从领导的安排,领导让干啥就干啥,公司的一些业务也没有必要去问个明白,领导签字同意就给报销,只要两袖清风,不贪不占,就能把会计工作做好。要求:从会计职业道德角度,分析说明张三在工作总结中的观点是否正确。 答:张三的观点违背了客观公正各坚持准则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办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如果放弃原则,做“老好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无法得到保证,会计人员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十、资料:小张和小赵是同一个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多年来同处一室,在工作上互相配合,关系很好。小赵的丈夫个人开办了一个经销电脑配件的公司。最近根据电脑市场信息,有一种计算机软件销量前景看好,但因个人账面资金不足,无法进货。于是小赵的丈夫让小赵想办法借在小张上班离开办公室时,私自将小张保管的印鉴加盖在现金支票上,从银行提取了现金。一个月后,小赵又将24000元现金填现金缴款单存入单位银行账户。不久,小张在月末对账时,发现了此事。 要求:试从会计职业道德的角度,分析小赵的行为属于何种行为,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何种要求? 答:小赵行为属于挪用公款、公私不分,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中对于廉洁自律的要求。 廉洁就是不贪污钱财,不收受贿赂,保持清白。自律是指自律主体按照一定的标准,自己约束自己、自己控制自己的言行和思想的过程。廉洁自律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前提,也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在要求。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四十一、1、小张和小赵是同一个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多年来同处一室,在工作上互相配合,关系很好。小赵的丈夫个人开办了一个经销电脑配件的公司。最近根据电脑市场信息,有一种计算机软件销量前景看好,但因个人账面资金不足,无法进货。于是小赵的丈夫让小 赵想办法借些款项。小赵想到了单位账户的存款,于是自己填了票面金额为24 000元的现金支票一张,在小张上班离开办公室时,私自将小张保管的印鉴加盖在现金支票上,从银行提取了现金。一个月后,小赵又将24 000元现金填现金缴款单存入单位银行账户。不久,小张在月末对账时,发现了此事。试从会计职业道德的角度分析,小赵的行为属于何种行为?如果你是小张,发现了此事应该如何处理? 2、据某公司财务部门年末时发现,该年度业务招待费超过规定的开支标准,于是,会计人员按照领导的意 图,搞来一些假发票,准备将超支的业务招待费列入管理费用的其他项目。试问:这种做法是否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为什么? 3、某商场出纳员在报销差旅费时,对于同样是领导批准、主管会计审核无误的差旅费报销单,对和自己私人关系不错的人是随来随报,但对和自已有矛盾、私人关系较为疏远的人则以账面无款、库存无现金、整理账务等理由无故拖欠。请问该出纳员在报销差旅费时,是否遵守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如果你是出纳员,对此问题应该如何处理? 4、某企业每周二下午都有两个小时固定的业务理论学习时间。因为会计人员工作繁忙,现会计主管向领导提出,财务部门的全体人员能否不参加或少参加学习。试分析:该会计主管的建议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1、小赵的行为属于挪用公款、公私不分,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中对于廉洁自律的要求。廉洁就是不贪污钱财,不收受贿赂,保持清白。自律是指自律主体按照一定的标准,自己约束自己、自己控制自己的言行和思想的过程。廉洁自律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前提,也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在要求。其基本要求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尽职尽责。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如果我是小张,发现了此事我将向单位会计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报告该行为,由会计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对小赵违背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进行处理。 2、这种做法违背了客观公正和坚持准则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而该公司的会计人员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按照领导的意图实施会计舞弊。 3、这名出纳员没有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违背了客观公正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如果我是出纳员,将对任何持领导批准、主管会计审核无误的差旅费报销单的人员一视同仁,不因关系的远近而有所不同。 4、该会计主管的建议不正确,违背了提高技能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提高技能就是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会计人员也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培训和实践等途径,持续提高职业技能,才能一直保持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不能借口或因工作繁忙就不参加或少参加学习。 四、2007年11月,华宏公司因产品销售不畅,新产品研发受阻。公司财务部预测公司本年度将发生800万元亏损。刚刚上任的公司总经理责成总会计师王某千方百计实现当年盈利目标,并说:“实在不行,可以对会计报表做一些技术处理。”总会计师很清楚公司本年度亏损已成成定局,要落实总经理的盈利目标,只能在财务会计报告上做手脚。总会计师左右为难,如果不按总经理的意见办,自已以后在公司不好呆下去,如果按总经理的意见办,对自己也有风险,为此,总会计师思想负担很重,不知如何是好,要求:根据{会计法}的会计职 业道德的要求,分析总会计师王某应该如何处理,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总会计师王某应当拒绝总经理的要求,因为总经理的要求不仅违反了{会计法}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性、完整性负责”,第五条“任何第五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也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中的会计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坚持准则的要求。 四十二、某集团公司财会部拟定组织本系统会计职业道德培训。为了使培训工作更具针对性,公司财会部就会计职业道德概念、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关系、会计职道德规范的内容等分别与会计人员王伟、宋娟、秦明等人座谈。现摘录3人的观点如下:(1)王伟认为,会计职业道德就是会计人员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2)宋娟认为,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两者在性质、实现形式上都一样。(3)秦明认为,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全部内容归纳起来就是一要廉洁自律,二要强化服务。要求从会计职业道德角度,分析王伟、宋娟、秦明3人的观点是否妥当。 答:王伟对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认识不正确。会计职业道德是指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宋娟对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关系问题认 识不正确。在性质上,会计法律具有很强的他律性,而会计职业道德具有很强的自律性。在实现形式上,会计法律制度一般表现为具体的、明确的、正式形成文字的成文规定,而会计职业道德既有成文的规定,也有不成文的规定,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和信念之中。 秦明对会计职业的认识不全面,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除廉洁自律、强化服务之外,还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 四十三、远流天地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7度发生了以下事项: (1)1月21日,公司接到市财政局通知,市财政局将要来公司检查会计工作情况,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某认为,公司作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应受{会计法}的约束,财政部门无权来检查。 (2)3月5日,公司会计科一名档案管理人员生病临时交接了工作,胡某委托单位出纳人员李某临时保管会计档案。 (3)4月15日,公司从外地购买一批原材料,收到发票后,与实际支付款项进行核对时发现发票金额错误,经办人员在原始凭证上进行更改,并加盖了自己的印章,作为报销凭证。 (4)5月2日,公司会计科科长退休,公司决定任命自参加工以来一直从事文秘工作的办会室副主任王某为会计科科长。 (5)6月30日,公司有一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需要进行销毁,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编制了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档案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在会计档案清册上签了字,并于当天销毁。 (6)9月9日,公司人事部门从外省招聘了一名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人员,该高级会计师持有外省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其相关的会计从业资格档案料仍保存在外省的原单位所在的财政部门。 盖章后报出。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分析、判断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某认为中外合资经营我企业不受{会计法}约束的观点是否正确,并简要说明理由。 2分析、判断该公司由出纳人员临时保管会计档案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交简要说明理 由。 3分析、判断该公司经办人员更改原始凭证金额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简要说明理由。 4分析、判断该公司任命王某担任会计科科长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简要说明理由。 5分析、判断该公司销毁会计档案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简要说明理由。 6分析、判断该公司招聘的高级会计师是否需要从业资格调转手续,如需要办理、应怎样办理, 7分析、判断该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1、中外合资企业无权拒绝财政部门对其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 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 2、由出纳员临时保管会计档案,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 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公司经办人员更改原始凭证金额的做法不符合规定。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4、该公司任命王没某担任会计科科长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 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规定 ,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除了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王某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文秘工作,不可能具备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5、公司档案部门销毁会计档案的做法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范。 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要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意见,会同 本单位的会计部门共同进行审查和鉴定,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经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销毁时要由单位档案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派人监督。 6、该会计应当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手续。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业会计工作的人员,因调任等原因离开原单位到其他地区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于办理调转手续后的30日内到新工作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重新办理注册登记。 7、公司懂事会作出关于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决定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公司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四十四、某集团公司财务部进行会计职业道德培训,为了使培训工作更有针对性,公司财务部就会计职业道德概念、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关系、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分别与会计人员贺森、文雨、李景天等人座谈,现摘录3人的观点如下: 贺森认为,会计职业道德就是会计人员在社会交往和会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 文雨认为,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两者在性质、实现形式上都是一样的。 李景天认为,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全部内容归纳起来就是:一要廉洁自律,二要强化服务。要求:分析以上三人的观点是否妥当, 答:贺森对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认识不正确。会计职业道德是指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点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 文雨对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关系问题认识不正确。在性质上,会计法律有很强的自律性。在实现形式上,会计法律制度一般表现为具体的、明确的、正式形式成文字的成文规定,而会计职业道德有不成文的规定,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和信念之中。 景天对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认识不全面,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除了廉洁自律、强化服务外,还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 四十五、 资料:现象一:会计人员看人办事:“官大办得快,官小办得慢,无官拖着办。”现象二:会计人员“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领导怎么说就怎么做,只要领导高兴,“原则”可以变成“圆则”。现象三:会计人员整天与钱物打交道,‘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只要坚持“不犯罪”这根底线就行了。要求:根据上述现象分析,分别写出上述三种现象违背了哪三种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为什么, 答:现象一:违背了“强化服务”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因为“强化服务”是要求会计人员具有文明的服务态度,强烈的服务意识和优良的服务质量。强化会计职业服务的基本要求就是会计人员要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服务要文明,质量要上乘。“官大办得快,官小办得慢,无官拖着办”就违背了“强化服务”的基本要求。 现象二:违背了“坚持准则”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因为“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严格按照会计法律制度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左右。坚持准则的基本要求:一是熟悉准则;二是遵循准则;三是坚持原则。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业务时,将“原则”变成“圆则”就违背了“坚持准则”的基本要求。 现象三;违背了“廉洁自律”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因为廉洁是指不贪污钱财,不收受贿赂,保持清白。自律是指自律主体按照一定的标准,自己约束自己,自己控制自己的言行和思想的过程。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是:一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公私分明,不贪不占;三是遵纪守法,尽职尽责。而会计人员整天与钱物打交道,抱着“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态度对待会计工作,放松自我就难免误入岐途。 四十六、2005年11月,甲公司因产品销售不畅,新产品研发受阻。公司财会部预测公司本年度将发生800万元亏损。刚刚上任的公司总经理责成总会计师王某千方百计实现当年盈利目标,并说:“实在不行,可以对会计报表做一些会计技术处理。”总会计师很清楚公司本年度亏损已成定局,要落实总经理的盈利目标, 只能在财务会计报告上做手脚。总会计师感到左右为难,如果不按总经理的意见去办,自己以后在公司不好呆下去,如果按照总经意见办,对自己也有风险。为此,总会计师思想负担很重,不知如何是好。要求:根据《会计法》和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分析总会计师王某应如何处理,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总会计师王某应当拒绝总经理的要求。因为总经理是违反了《会计法》中规定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王某也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中的会计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坚持准则的要求。 某施工单位为顺利签下一笔工程合同,拟向工程发包方有关人员支付好处费10万元,市 场部经理持总经理的指示,到财务部申领该款项,财务部经理蔡某认为该项支出不符合有关规定,支出后也不好做账,但考虑到总经理已做指示,该项目拿下后,会对企业带来100万元以上的利润,于是同意拨付该笔款项,并叮嘱市场经理想办法弄10万元费用发票,以便以后做账。要求:分析蔡某的行为违背了哪些会计职业道德, 答:蔡某的行为违背了爱岗敬业、坚持准则、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严格按照会计法律制度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左右。会计人员在进行核算和监督的过程中,只有坚持准则,才能在发生道德冲突时,以准则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 四十七、2005年,A公司由于经营管理和市场方面的原因,经营业绩滑坡,需向银行贷款。A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张三便要求公司财务负责人李四对该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调整,增加企业利润以助于公司的形象改进。李四组织公司会计人员王五以虚做营业额、隐瞒费用和成本开支等方法调整了公司财务数据。A公司根据调整后的财务资料,于2005年10月贷款成功。根据上述资料,试分析回答下列问题:(1)指出哪些当事人存在何种违法行为,哪些当事人违反了哪些会计职业道德要求,(2)哪些单位或部门可以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何种处理,并说明理由。 答:(1)A公司张三、李四、王五均存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张三是单位负责人,存在授意、指使他人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其构成犯罪的,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于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2)李四、王五作为会计人员,应当拒绝总经理的要求,其行为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中的会计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坚持准则的要求。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如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李四、王五处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李四、王五为会计人员,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十八、中豪华威食品加工企业2006发生以下事项: (1)1月,该企业新领导班子上任后,作出了精减内设机构等决定,将会计科撤并到企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企管办”),同时任命企管办主任王某兼任会计主管人员,会计科撤并到企管办公后,会计工作分工如下:原会计科会计继续担任会计,原企办工作人员,王某的女儿担任出纳工作。 企管办主任王某自参加工作后一直从事文秘工作,为了使王某尽快胜任会计主管人员岗位,企业同意王某半脱产参加会计培训班,并参加200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2月,原会计科长与王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人事科长进行监交。 (3)6月,档案科会同企管办对企业会计档案进行了清理,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将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程序全部销毁,其中包括一些保管期满但尚末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 (4)8月,经该企业负责人批准,某业务往来单位因业务需要查阅了该企业2005年有关的会计档案,对有关原始凭证进行了复制,办理了登记手续。 (5)10月,企管办在例行审核有关单据时,发现一张购买计算机的发票,其“金额”栏中的数字有更改的现象,经查阅相关买卖合同、单据,确认更改后的金额数字是正确的,于是要求该发票的出具单位在发票“金额”栏更改之处加盖 出单位印章,之后,该企业予以接受并据此登记入账。 要求: (1)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任命会计主管人员、会计工作岗位分工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2)该企业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销毁会计档案中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3)该企业向业务往来单位提供查阅会计档案,复印有关原始凭证是否符合法侓规定,说明理由。 (4)该企业对购买计算机的发票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答:(1)?该企业任命会计主管人员不符合规定。理由: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或根据法律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了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王某的女儿担任出纳工作不符全规定。理由: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或者根据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为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2)?原会计科长与王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时,企业人事科长进行监交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或者根据法律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 ?该企业将一些保管期满,但尚末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销毁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或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保管期满但末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3)该企业提供查阅会计档案,复制原始凭证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或根据法律规定),会计档案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在不拆散时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4)该企业对购买计算机的发票的处理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或根据法律规定),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四十九、南瑞利华公司是一家国有大型企业,2007年12月,公司总经理针对公司效益下滑、面临亏损的情况,电话请示正在外地出差的董事长,董事长指示把财务报告做的漂亮一些,总经理把这项工作交给公司总会计师,要求按董事长意见办。总会计师按公司的领导的意图,对当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技术处理,虚拟了若干笔无交易的销售收入,从而使公司报表由亏变盈。经中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外报出。2008年4月,在,会计法,执行清况检查中,当地财政部门发现该公司存在重大会计作假行为,依据,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拟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等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并分别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南瑞利华公司相关人员接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均要求举行听证会。 在听证会上,有关当事人作了如下陈述: 公司董事长称:“我前一段时间出差在外,对公司情况不太了解,虽然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交盖章,但只是履行会计手续,我不能负任何责任。具体情况可由公司总经理予以说明。” 公司总经理称:“我是搞技术出身的,主要抓公司的生产经营,对会计我是门外汉,我虽然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那也只是是履行程序而已,以前也是这样做的,我不应负担责任。有关财务会计报告情况应由公司总会计师解释。” 总会计师称:“公司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是经过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所审计的,他们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所应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要求: 根据我国会计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分析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在听证会上陈述是否正确,并分别说明理由。 答:(1)在分析董事长的陈述是否符合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时,应紧扣,会计法,对单位负责人的规定,并强调指出这一规定步因单位负责人当时是否在场而改变,更何况该公司的会计造假行为实际是董事长授意指使的。 (2)在分析总经理的陈述是否符合规定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时,应指出总经理和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一样,都是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能以不懂会计专业相推脱,事实上,该总经理也参与了会计造假。 (3)在分析总会主师的陈述是否符合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时,应重点分析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关系,强调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是公司应承担的会计责任;同时也应指出,会计师事务所也应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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