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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作业环节十条措施解读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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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作业环节十条措施解读PPT课件加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十条措施计量监测站2019年9月为遏制直接作业环节和承包商事故多发态势,集团公司总经理戴厚良亲自修改,并签发了《加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十条措施》。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提纲第一部分禁止施工措施(三条)第二部分施工管理措施(两条)第三部分分包管理措施(两条)第四部分现场监管措施(两条)第五部分积分考核措施(一条)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检维修作业业主方负责人未明确、施工方案未审批、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未开展的,不得施工。问题:检维修作业业主方负责人定义?施工方案审批程序有哪些?现场...

直接作业环节十条措施解读PPT课件
加强直接作业环节 安全管理 企业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加油站安全管理机构环境和安全管理程序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外来器械及植入物管理 十条措施计量监测站2019年9月为遏制直接作业环节和承包商事故多发态势,集团公司总经理戴厚良亲自修改,并签发了《加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十条措施》。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提纲第一部分禁止施工措施(三条)第二部分施工管理措施(两条)第三部分分包管理措施(两条)第四部分现场监管措施(两条)第五部分积分考核措施(一条)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检维修作业业主方负责人未明确、施工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未审批、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未开展的,不得施工。问题:检维修作业业主方负责人定义?施工方案审批程序有哪些?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如何开展?第一条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释义】各企业对全厂性大检修和单套装置停工检修作业都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和检修方案,但是对设备日常维护和维修保养(如清罐作业)重视不够,尤其是“双边”的检维修作业,未明确具体负责人,工艺、设备及承包商人员缺少总体协调,导致施工方案审核、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等作业关键环节失控,极易发生安全事故(近3年46起上报事故中,37起均发生在日常检维修项目作业现场)。为强化责任,业主单位要对每个日常检维修项目明确项目负责人,对方案编制与审查、工艺交出、过程监管、项目验收等作业全过程进行管控,承担全面责任。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检维修作业业主方负责人定义?《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第3.5.1条要求:施工前,签发人会同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监护人,对现场作业的设备、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对作业内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施工作业环境进行交底,对许可证列出的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后,现场签发作业许可证。针对某一个具体的检修作业,检维修作业业主方负责人=作业许可证签发人。针对某一个检维修项目,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的业主方项目负责人为检维修作业业主方负责人。业主方项目负责人未明确或未按程序变更,都不得施工。第一条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2.施工方案审批程序有哪些?《中国石化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3.6.3.1条要求: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经过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第2.1.5条要求:工程管理、设备管理等职能部门负责组织监理审查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以下简称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的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施工方案)。第2.3.4条要求:项目监理单位组织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进行重大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分析,编制项目安全旁站计划并实施。第一条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3.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如何开展?《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第3.5.1条要求:施工前,签发人会同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监护人,对现场作业的设备、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对作业内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施工作业环境进行交底,对许可证列出的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后,现场签发作业许可证。第一条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典型事故案例2015年6月18日,某炼化公司承包商在拆除硫磺回收及改造项目构三框架13米平台脚手架时,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名承包商监护人员死亡。事故主要原因之一是施工单位未按照JJG130-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编制脚手架拆除专项施工方案;在6月13日作业现场脚手架检查后,没有根据检查结果在拆除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1、检维修作业业主方负责人未明确、施工方案未审批、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未开展的,不得施工。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2. 无业主人员带领,承包商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厂区;监护人员不在现场,不得施工。解读:《中国石化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3.7.1条: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所有人员和车辆进出现场大门必须持有有效证件。长输管道建设等施工现场无法做到封闭化管理的,应设置警示带,划定警戒区,杜绝闲杂人员和车辆的进出。《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第2.2条:承包商在企业生产区域内的其他临时性作业(日常及有程序指导的维修作业除外)必须实行许可管理。第1.4作业许可的审批人必须在现场确认和审批,作业过程全程视频监控。除了日常及有程序指导的维修作业以外的,所有作业都必须通过甲方现场许可后方可施工。第二条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释义】本条款中的生产厂区是指正在运行的各类生产区域,不包括独立的新建项目或已安全交出并实施硬隔离的区域。施工人员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只能在规定的作业区域进行施工活动,不得擅动业主单位的设备设施,不得擅自进入其他区域和场所。特殊作业的现场监护人必须经过培训,取得监护资格;除签订维保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且经过安全培训的、长期在责任区域从事电气、仪表、机泵及环境卫生的维护等人员,其余超出维保合同内容、超出规定施工区域以及临时性、一次性项目承包商人员进入正在运行的生产区必须由业主人员带领并限定作业内容及活动范围,作业时须有业主人员在现场。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2. 无业主人员带领,承包商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厂区;监护人员不在现场,不得施工。解读:《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第3.6.1条:实施许可的日常检维修和局部检维修、改造项目,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实施作业现场“双监护”。第3.7.1条:作业过程中,监护人、接收人不得随意更换或离开现场。人员更换必须办理确认手续,确需离开时,收回作业许可证,暂停作业。第二条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典型事故案例2012年3月27日,一承包商员工在某石化公司环氧树脂事业部盐水车间盐库进行行车维修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主要原因是承包商员工在盐库监护人员不在现场的情况下,私自拿到盐库钥匙,擅自进入盐库进行维修作业,导致盐水车间的管理人员不能在作业现场进行监督。2. 无业主人员带领,承包商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厂区;监护人员不在现场,不得施工。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3. 承包商管理人员不在现场带班、现场未成立作业班组(岗组)的,不得施工。解读:《中国石化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3.4.3条要求合同中应明确参与项目建设的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名单,不得擅自更换。以上管理人员只要有一名人员在场带班即可,要有管理人员带班值班表及管理人员带班记录,以备查。2.《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承包商一体化管控手册》4.2对承包商实行“统一体系、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做到员工基本功一体化提升、HSE基础管理一体化达标、现场操作一体化规范,同步严格考核。承包商现场施工要以班组为单位,明确班组负责人,建立班组相关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第三条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释义】目前部分项目施工作业现场无承包商管理人员,且未成立班组(岗组),作业交底不清、任务不明,导致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得不到落实。本条款中的承包商管理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现场是指所有施工作业现场,包括检维修、新建项目等。施工作业期间必须有承包商管理人员在现场,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管理、协调相关工作并担任特殊作业许可接收人;现场作业班组(岗组)必须稳定,明确班组(岗组)负责人及其职责,按规定开展班组安全活动。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典型事故案例2017年8月13日,一分包商员工在某石油公司燃煤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1#脱硫塔对接焊缝划线和焊缝打磨作业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造成1人死亡。事故主要原因是现场监护缺失。事故发生前,施工现场无承包商监护人员在场。3. 承包商管理人员不在现场带班、现场未成立作业班组(岗组)的,不得施工。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提纲第一部分禁止施工措施(三条)第二部分施工管理措施(两条)第三部分分包管理措施(两条)第四部分现场监管措施(两条)第五部分积分考核措施(一条)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4. 检维修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业主、施工单位双方共同编制,施工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由业主单位技术人员组织。解读:《中国石化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3.6.3.1条要求: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经过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这里明确了检维修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业主、施工单位双方共同编制,因此施工方案上编制人必须双方署名。第3.6.3.2条要求:建设单位现场技术人员向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施工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第四条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释义】针对目前检维修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普遍存在不符合现场实际、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安全技术交底不清等问题,本条款的主要目的是明确业主单位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承担主体责任,确保措施有效、风险可控、责任落实。4. 检维修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业主、施工单位双方共同编制,施工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由业主单位技术人员组织。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典型事故案例2014年11月22日,某石油公司承包商员工对加油站罩棚进行清洗时,脚手架失去平衡倾倒,正在作业的承包商员工高处坠落,造成2人死亡,一人轻伤。事故主要原因是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监护人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明确指出危害和防范措施,未形成交底记录。4. 检维修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业主、施工单位双方共同编制,施工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由业主单位技术人员组织。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5. 特殊作业的安全视频监控信号必须传输至监控中心,实施实时监控,对违章行为做到实时纠正。解读:何为特殊作业?《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第1.5.1条要求:凡涉及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动土起重和盲板抽堵等特殊作业必须实行作业许可管理。第3.6.2条要求:特殊作业以及重要的、危险性较大的高风险作业必须实施全程视频监控。特殊作业必须采用带远传功能的视频监控设备,按照票证审批级别,分级开展实时视频监控。第五条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释义】企业应完善现有的固定式监控设备,配备满足需要的移动式监控设备,实现特殊作业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全覆盖。特殊作业的安全视频监控信号应实时传输至企业的监控中心或施工作业现场的区域监控中心。监控中心应配备专(兼)职监控人员,通过视频监控,及时发现、制止违章行为。5. 特殊作业的安全视频监控信号必须传输至监控中心,实施实时监控,对违章行为做到实时纠正。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5. 特殊作业的安全视频监控信号必须传输至监控中心,实施实时监控,对违章行为做到实时纠正。解读:何为监控中心?目前没有制度进行定义。按照分级原则,赋予具有视频监控职能的岗位定义为监控中心,如:采气厂集气站场控制室、净化厂单元级的操作台、直属单位调度室及其它安装有视频监控软件且负有监控职责的计算机室。典型事故案例2016年6月15日,承包商施工人员在某炼化公司催化装置脱硫脱硝吸收塔内进行补焊作业时发生火灾事故,造成4人死亡,事故原因之一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落实,未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实行全过程,不间断视频监控。第五条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提纲第一部分禁止施工措施(三条)第二部分施工管理措施(两条)第三部分分包管理措施(两条)第四部分现场监管措施(两条)第五部分积分考核措施(一条)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6. 实施承包商签订合同时合法分包承诺及业主开工前分包合法性确认,日常检维修和保运项目原则上不得分包。解读:《中国石化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3.5.2条要求:禁止项目转包、违法违规分包。3.5.3总承包商与分包商签订工程合同时,应按照本办法第3.4条规定进行,并报送建设单位备查。第3.6.5条要求:开工手续办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作业现场共同进行检查,确认已具备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分包承诺和合法性确认目前分公司未开展,需要各专业管理部门在合同签订及办理开工手续时进行确认。第六条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释义】签订合同前,业主单位要确认承包商做出合法分包的书面承诺。项目开工前,业主必须对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合法性进行核查、确认;施工过程中发现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行为的,业主应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6. 实施承包商签订合同时合法分包承诺及业主开工前分包合法性确认,日常检维修和保运项目原则上不得分包。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典型事故案例2014年4月28日,某建设公司承建的万通海欣球罐项目施工现场焊接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分包商脚手架坍塌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6人受伤。事故主要原因之一是承包商将项目违规分包并层层转包给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公司及个人,并招募无证搭设脚手架人员承担球形储罐组焊施工。领导层和项目部人员没有进行认真核查,导致事故发生。6. 实施承包商签订合同时合法分包承诺及业主开工前分包合法性确认,日常检维修和保运项目原则上不得分包。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7. 实施承包商全员实名制管理,诚信记录不合格、技能未经验证合格的人员(包括监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承包商(分包商)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自有人员.主要工种施工作业人员须具有合法的劳动关系。解读:《中国石化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3.7.7条要求:施工过程中,应定期核查承包商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技术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关键工种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相一致,并检查持证情况。当发现无证上岗时,应立即清出施工现场。3.6.2.3建设单位应对承包商参加项目的所有人员进行入厂(场)前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发给“临时出入证”。第4.2.3条要求: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承包商资质及施工人员数据库(此数据库应该包括个人诚信记录),动态完善承包商资质信息,将承包商违规处理情况及时录入中国石化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发布承包商及施工人员黑名单。第七条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7. 实施承包商全员实名制管理,诚信记录不合格、技能未经验证合格的人员(包括监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承包商(分包商)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自有人员.主要工种施工作业人员须具有合法的劳动关系。解读:《中国石化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3.6.2.1承包商已对参加项目的所有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已经建设单位考评、验证。目前分公司已建立承包商信息平台,各专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审查承包商人员信息,承包商(分包商)主要管理人员是否为自有人员,是否同合同约定一致.主要工种施工作业人员是否具有合法的劳动关系。第七条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释义】承包商(包括监理)实行全员实名制,加强与政府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公安部门信息平台的信息比对,未进行实名登记、存在诚信问题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承包商(分包商)的主要管理人员应为其自有人员或稳定的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应与其所属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保手续。主要工种技术工人必须经过业主单位组织的技能验证(采取实操考试、面试或委托第三方等方式),验证合格的人员才能进入施工现场。主要技术工种范围由各企业、石油工程公司、炼化工程集团自行确定,力工不得从事技术工种工作。7. 实施承包商全员实名制管理,诚信记录不合格、技能未经验证合格的人员(包括监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承包商(分包商)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自有人员.主要工种施工作业人员须具有合法的劳动关系。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典型事故案例2014年4月1日,某石化公司承包商施工人员朱某在3#炉新建烟气脱硫装置施工时,踩在单元入口外侧角钢处向同事递送气割枪,回撤时不慎从20.5米高处坠落至11.3米高的平台上,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主要原因之一是承包商管理存在漏洞,管理失控。朱某3月29日来到工地,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冒用他人证件入厂作业。公司对无证进厂、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等违章行为制止不力。7. 实施承包商全员实名制管理,诚信记录不合格、技能未经验证合格的人员(包括监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承包商(分包商)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自有人员.主要工种施工作业人员须具有合法的劳动关系。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提纲第一部分禁止施工措施(三条)第二部分施工管理措施(两条)第三部分分包管理措施(两条)第四部分现场监管措施(两条)第五部分积分考核措施(一条)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8. 特级用火、一级起重、IV级高处作业、情况复杂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业主方必须明确管理人员带班,并由专业人员实施现场监护。解读:《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第3.6.1条要求:实施许可的日常检维修和局部检维修、改造项目,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实施作业现场“双监护”;大型检维修、造和新建工程项目,在确认安全交出后,施工单位必须设专人监护,建设单位根据作业JSA分析情况,落实监护。新的要求:业主方必须明确管理人员带班。业主方至少一名作业票证参与审批的管理人员现场带班。第八条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释义】情况复杂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是指进入含有或作业过程中可能形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窒息及情况不明的受限空间内作业,包括但不限于:油罐清污、污水池(井)清淤、进入地下实施(地下室、废井、暗沟、涵洞、地坑、地窖、下水道等)、进入介质不明受限空间、进入难以彻底清理或存在危害介质挥发可能的受限空间、进入长期未打开过的受限空间作业等。业主方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基层单位、二级单位的领导,专业人员是指负责工艺、设备、技术、质量、安全等工作的技术人员。本条款明确的高风险作业,必须由业主管理人员进行带班,全过程参与施工作业、全面掌控现场施工情况,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作业过程中,带班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同时,由业主单位具备相应专业安全知识、了解施工方案、对装置工艺及设备相对熟悉的技术人员实施现场监护。8. 特级用火、一级起重、IV级高处作业、情况复杂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业主方必须明确管理人员带班,并由专业人员实施现场监护。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典型事故案例2013年3月1日,某石油公司加油站在油气回收改造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汽油油罐闪爆事故,事故造成承包商施工人员1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主要原因是加油站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人员在现场仍有施工作业的情况下擅离职守,监管不到位,未能及时制止施工人员的违规行为。8. 特级用火、一级起重、IV级高处作业、情况复杂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业主方必须明确管理人员带班,并由专业人员实施现场监护。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释义】督查大队应聚焦作业现场,根据作业风险和作业量,及时调整督查人员和技术力量,确保督查能力满足要求。要结合实际,制定现场督查计划,坚持每日现场督查,完成督查日报。企业应明确督查大队的职责,赋予其现场违章处罚的权限,确保其根据集团公司下发的《严重违章判定标准》,对现场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及问责。对于督查大队根据检查结果提出的处理意见,涉及的相关业务管理部门或二级单位不予及时处理的,应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9. 企业全督查大队必须按计划做实作业现场巡检和违章查处、企业应賦予其现场处罚权和停工权。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9. 企业全督查大队必须按计划做实作业现场巡检和违章查处、企业应賦予其现场处罚权和停工权。典型事故案例2014年5月30日,某石化承包商员工高某、实习工陈某在新建10000立方米重整原料罐组对壁板立缝时,由于使用撬棍撑移用力过猛,致使钢板脱离出下卡夹,钢板失稳向外侧翻,陈某头部被钢板挤压,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主要原因之一是公司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不严、不细,特别是工程安全监管人员没有及时发现施工作业过程中的重大风险,没有及时制止严重违行为。第九条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提纲第一部分禁止施工措施(三条)第二部分施工管理措施(两条)第三部分分包管理措施(两条)第四部分现场监管措施(两条)第五部分积分考核措施(一条)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实施甲方(业主单位、总包方)、承包商和关键岗位人员双积分考核制。扣分达到一定积分的甲方单位和管理人员采取下岗、停职、取消资格、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扣分达到一定积分的承包商单位及关键管理人员、严重违章的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及时清退;发生一般A级事故的分包商给予限制投标18-36个月处罚;一年内发生2起一般A级事故或者两年连续发生事故的承包商,按较大事故实施责任追究,列入承包商“黑名单”清退出中国石化市场。第十条实施甲方(业主、总包方)人员积分考核、承包商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双积分考核。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解读:目前对承包商有积分考核,对甲方没有,集团公司正在制定 实施细则 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实施细则公司办公室6S管理实施细则国家GSP实施细则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大体积混凝土实施细则 。《普光分公司安全环保督查积分管理细则》第3.2.1条要求:承包商员工个人安全环保积分,实行年度12分制当年结束,自动清零。第4.2条要求:承包商员工积分达到3分,向本单位通报;个人积分达到6分,分公司范围内通报;个人积分达到9分,离岗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个人积分达到12分,即判定为不合格承包商员工并列入“黑名单”,取消其在分公司从事各类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资格,随即清退。第十条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解读:一般A级事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轻伤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事故。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视同一般A级事故管理:1)导致生产装置(单元)停产、管道停输的爆炸事故;2)储罐、库区(房)发生的爆炸事故;3)油气井场、油气集输场站、天然气净化厂、海上平台、炼化企业、油气输送外管遒、油库、加油加气站等发生持续燃烧20分钟以上火灾;4)未造成火灾、爆炸、人员伤亡的井喷事故;5)因人为或管理原因,造成3套及以上生产装置或全厂停产,影响全厂日产量50%及以上的非计划停车;油田企业影响日产量10%及以上的停产。第十条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解读:较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以上5000万以下的事故。《普光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细则》第6.3条要求:因乙方责任造成人员死亡及以上责任事故的;将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允许进入普光分公司市场,由此造成的相关赔偿责任和损失由承包商承担。第十条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典型事故案例2015年10月29日18时20分,承包商员工在某石油公司加油站进行请罐作业时,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间接原因是承包商准入标准低。在承包商安全准入环节,资格预审流于形式,重文件审核,轻能力审核,对承包商入场前的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考试替考,没有进行实际技能考核,施工进场前的设备机具检查缺失,由此导致未经培训、教育水平及安全技能很低、安全意识很差的施工队伍携带存在严重缺陷的个体防护器材入场施工。第十条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1.特级用火作业、Ⅲ级及以上高处作业、无作业方案的起重作业以及进入有毒、可燃介质或情况不明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施工作业前必须开展JSA。2.交叉作业、临边作业、临水作业、临近高压带电体的作业、设备封盖(封头)拆卸、设备(管线)试压、非常规采样以及高温、高压、易燃易爆、高毒等介质临时接管线等高风险的非常规作业,施工作业前必须开展JSA。3.其他特殊作业、高风险的非常规作业,许可签发及作业相关人员应利用JSA理念和方法,对作业活动进行危害识别,将有关风险控制措施补充完善到作业许可证的“其他补充安全措施”中。4.除以上规定外,企业可结合实际自行确定本单位开展JSA的范围。JSA作业安全分析范围关于进一步规范作业安全分析范围的通知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为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增强全员安全工作执行力,中国石化中原油田制定了《中原油田全员安全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19年9月20日中原油田第九届职代会第十一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这是中国石化中原油田史上最严的安全管理举措,涉及到每个油田人的切身利益。记分周期安全记分采用12分记分制油田处级干部(含相当职级人员)记分周期为2年,科级及以下人员记分周期为1年。在任(在岗)员工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记,新任(新到岗)员工自任职(到岗)之日起记。在记分周期内,员工安全记分不因工作调动而清除。记分周期满后,记分清零。安全记分考核应用1.受到安全记分的员工不能参加安全先进评选。2.累计记分满3分的员工,其当年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定档不能为优秀或良好。3.累计记分满6分的员工,由组织、人事和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安全专项教育。4.累计记分满9分的员工,应离岗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5.累计记分满12分的员工,视为不满足岗位安全能力要求,应调离岗位并给予降级或免职处分,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6.对一次性记分12分的员工,应给予撤职、留用察看直至开除处分。7.安全记分不代替事故问责处理或其他安全问责处罚措施。8.对因安全记分所受处分有异议的,可按《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处分规定》规定程序申请复审、复核。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记分情形1.发生上报油田、集团公司级生产安全、职业健康和公共安全事故(事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记分。2.被政府安全检查督查后通报存在问题、挂牌督办重大隐患、行政处罚或公开披露问题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记分。3.依据《中国石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指南(试行)》(中国石化安〔2018〕224号)《严重违章行为判定标准》(中国石化安技〔2019〕11号)《中原油田全员安全行为细则》(中油局安技〔2018〕280号)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等安全管理制度认定的履职严重不力和严重违章的,对责任人进行记分。4.对违反《加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十条措施》(中国石化〔2019〕号)的行为应加重记分。5.承包商及人员的严重违章应对单位责任人员连带记分。6.单位认定的其他记分情形。《中原油田全员安全记分管理办法(试行)》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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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ppt
大小:1MB
软件:PowerPoint
页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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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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