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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知识100问1.襄阳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医保卡)主要用途有哪些?答: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或在定点药店购药所需的费用;个人帐户有结余时,可以用于支付住院或治疗规定的病种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中属个人负担的部分;职工死亡,其个人帐户的余额可由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2、襄阳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主要用途有哪些?答:职工在定点医院住院或治疗符合规定的病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按规定由统筹基金负担的部分。3、参保患者在定点医院就医,必需主动出示什么证件?答:患者本人的《基本医疗保险证》。4、住院期间未出示医保证的,...

1.襄阳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医保卡)主要用途有哪些?答: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或在定点药店购药所需的费用;个人帐户有结余时,可以用于支付住院或治疗规定的病种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中属个人负担的部分;职工死亡,其个人帐户的余额可由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2、襄阳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主要用途有哪些?答:职工在定点医院住院或治疗符合规定的病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按规定由统筹基金负担的部分。3、参保患者在定点医院就医,必需主动出示什么证件?答:患者本人的《基本医疗保险证》。4、住院期间未出示医保证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答:医疗费用统筹金不予支付。5、收住院时,患者应向医院预交一定费用的住院预付金(作为自付费用的押金)。并且在以后的治疗过程中根据其医疗费用发生情况,需增补一定的押金,出院结帐时如何办理?答:多退少补。6、住院期间,科室须每日将住院患者的一日清单交由谁核实?答:患者或家属核实7、患者在一日清单签字时,要注意核实哪些项目?答:药品或检查、治疗项目及其它项目是否属实,确实无疑后方可签字。8、患者在住院期间,使用《药品目录》外药品和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诊疗服务项目的,管床医生应做哪些工作?答:告知患者费用全部自付,但在使用前必须先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字。9、请说出参保职工在市内三级甲等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首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是多少?答: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不分首次、多次一律为:市中心医院、市一医院700元;市中医院、477医院550元;二级医院400元;一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300元。10、医保患者出院结算时,在什么情况下减免起付线?答:恶性肿瘤患者,住院实施肿瘤手术及放疗、化疗时,同一结算年度内,在同一家医院第一次住院承担统筹基金正常起付标准费用后,以后再次实施上述治疗时,每次须付200元起付标准费用。11、患恶性肿瘤的参保患者,减免起付线后,如变换医院治疗时,该如何承担起付线?  答:仍需承担正常起付标准费用。12、职工基本医疗患者住院期间,甲类药品自付比例是多少? 答:三级医院自付10%,其他医院自付8%的费用13、职工基本医疗患者住院期间,乙类药品自付是多少?答:15%14、职工基本医疗患者住院期间,普通检查和治疗项目自付是多少?答:三级医院自付10%,其他医院自付8%的费用15、职工基本医疗患者住院期间,单价200元以上及特殊检查和治疗项目自付是多少?答:15%18、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办理入院手续时,注意事项有哪些?答:参保患者在定点医院就医,必需主动出示《基本医疗保险证》。医师根据病情收住院后,患者将《基本医疗保险证》暂交医院。医院验证后,代为妥善保管,待患者出院结帐后交还患者本人。未出示医保证的,其医疗费用统筹金不予支付。19、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办理出院手续时,注意事项有哪些?答:患者出院时,由护士站开具出院通知单,同时由医生开具出院小结,让病人携带各种单据(大型检查治疗申请单、一日清单)到医保结算窗口办理出院手续,结清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后即可出院,并退还其医保证。20、医保患者出院时带药有哪些规定?答:急性病不得超过3天量,慢性病不得超过7天量。超量带药列作自费。更不得带针剂、治疗、检查项目出院。21、医保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市外转诊手续?答:经本地最高级别医院多次检查会诊仍未确诊的疑难病症;病情严重而当地无条件(设备或技术)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或无足够条件诊治抢救的危重病。转院必须遵循转上的原则,其医疗机构必须是省内上一级公立定点医疗机构。22、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哪些情况下应办理院内转科手续?答:参保职工住院期间,突发它科疾病或查出它科疾病必须继续住院治疗的,应办理院内转科手续,按一次住院处理。院内转科只办理一次,如转科后又需回原转出科室或到第三科室住院,应重新办理入院手续,按两次住院处理。同一疾病因采取不同的治疗方式转科,或入院3天内转科,以及急诊转科的不受转科次数的限制。23、医保患者住院期间需使用血液或血液制品和蛋白类制品的,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纳入医保报销?答:患者因紧急抢救和特殊适应症,需使用血液或血液制品和蛋白类制品的,必须符合规定条件:“参保职工因病情严重,出现血红蛋白低于60g/L,或白细胞低于2000/uL,或血小板低于2万/UL等血细胞重度减少或缺乏,以及血浆白蛋白低于30g/L”。申报审批时需提供使用前一周内符合规定要求的相关化验指标。24、医生实施哪些诊疗或用药前要事先告知患者或家属,并征得其同意后方可使用?答:使用《药品目录》外药品和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诊疗服务项目的,费用全部由患者自付,但医院在使用前必须先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字。25、请列举五项医保统筹金不予支付的收费项目?答:挂号费、病历工本费、院外会诊费、出诊费、急救车费、空调费、电视费、目录外药品、超标床位费、整形美容……..26、医保人员住院期间使用中药注射剂、口服中成药分别有哪些规定?答:患者住院使用中药静脉输液治疗时,原则上一次只能使用一种中成药,且疗程不能超过14天。口服中成药治疗所患疾病的同类型药品同时使用不能超过二种。27、医保要求各定点医院住院患者上午和下午的在院率分别达到多少?答:医保住院患者在院率必须达到95%以上。患者住院治疗期间,医护人员要告知患者不得无故离开医院,28、在一个结算年度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是多少?答:12万和20万。29、参保职工因意外伤害住院时,经治医生应注意事项?答:因各种意外伤害而收治入院的医保患者,入院时,经治医生要详细问明并记载受伤原因、经过及伤情,病史陈述人要在病历上签字,以备核查;未问明、记载受伤原因和经过,或篡改病历、外伤情况与事实不符的,经医保中心认定后,其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患者或家属应在入院后3日内填写《参保人员外伤住院情况申报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送医院医保办办理登记;  医保局应及时调查认定外伤住院人员是否属统筹金支付范围。在此之前,医院按医保人管理,全额收取住院押金。30、请列举五种单病种名称?答:部分脑血管意外、重症胰腺炎、糖尿病足、部分恶性肿瘤、重症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严重烧伤患者、肾移植术、开颅手术、开胸手术。31、请说出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结算办法?答:以人均总费用为基数,普通病种按定额结算,单病种分担结算。35、请说出医保对目录外费用及超限额标准的医用大型材料所占比例考核标准?  答:三级医院不得超过5%,其它医院不超过2%。36、参保职工患者在什么情况下进入大病保险?  答:一个结算年度内,市区职工医保统筹支付达到12万元。37、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对同一个参保居民最高支付限额为多少?  答:9万(一类、二类筹资参保居民均为9万)。38、患者入院前检查有什么要求?  答:患者入院前,必须有所收治疾病门诊相关诊疗经过(急诊抢救除外)。门诊治疗效果欠佳或检查结果确需住院治疗的,可收入院。接诊医生要在入院通知书上记录门诊检查及治疗情况,并将门诊病历、检查 报告 软件系统测试报告下载sgs报告如何下载关于路面塌陷情况报告535n,sgs报告怎么下载竣工报告下载 单等附在住院病历夹中。39、请说出出院管理要求(至少说出2条)?  答:临床医生应严格掌握出院标准,不得以定额为由劝说患者提前出院,,也不允许长期住院观察或留院等待下一周期的治疗;参保患者在不欠费的情况下出院时必须即时结算;长年住院的医保患者,连续住院满一年的,每满一年办理一次出院结算;不得将市内转诊患者按出院结算,转出医院应及时为患者办理转院相关手续;实施开颅、开胸手术,且住院五天以上的病例及宫颈癌手术治疗病例按“襄劳社[2005]]70号文件单病种分担结算方式结算”;申报单病种结算的资料,在患者出院一月内送市医保局医管科审批,无故超时的,按普通住院病历结算。40、十五日内重复入院的有关规定是什么?答:患者出院后,15日内又需住院治疗的,须报医疗保险机构说明原因,批准后才能办理出院结算。如属分解住院、自行转院或未按规办理转科的,医保基金不予支付。41、医生在收治患者时,对入院的要求是什么?答:医院医生要严格把握入院指征,禁止以劝说、诱导方式要求患者住院;不能将应在门诊治疗的患者收入院,对以针灸、推拿按摩、牵引为主要治疗手段的颈椎病、椎间盘突出以及冠心病、高血压病、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病人,除发病急、病情重者之外,一般不得直接收住院治疗。42、在什么情况下,按挂床住院处理?  答:住院期间医疗保险机构工作人员查房两次不在院接受治疗,且去向不明者,按挂床住院处理。43、医保对挂床住院如何处理?  答:患者出院时按医保规定办理结算后,剩余费用由医院承担。44、医保普通病种决算办法的内容?  答:决算期内人均费用低于定额:按实际费用全额支付,并补偿差额部分的30%。决算期内人均费用高于定额:定额内部分全额支付;超过定额10%及以内的部分,支付50%;超过10%以上的部分不予支付。45、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二类筹资标准参保人员,一个年度内住院时,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限额和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一个结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9万元。报销比例惠民医院、一级及以下医院85%;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0%,市外转诊55%。46、襄阳市区城镇居民包括哪些范围?  答:包括:在市区就读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市区城镇居民、城市规划区内的失地农民。47、襄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  答:凡本市境内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机关、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结构化面试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财务人员各岗位职责公文事业单位考试事业单位管理基础知识 、社会团体、民办非国有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48、医保结算年度是指?  答: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计算年度。每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计算年度。49、出现哪些情况,将暂停责任医生医保处方权或相关科室收治医保病人权3个月,限期整改?  答:协助他人冒参保人之名住院或发现冒参保人之名住院而不制止、或伪造事实、提供虚假病历资料;因外伤住院的患者,医生未详细询问并记载受伤情况,或篡改病历、编造外伤经过,造成医保基金流失的;医保住院病例抽查审核中,科室或医生一个结算年度内被通报批评两次的。50、城镇参保居民在选定的门诊就医时,门诊起付标准是多少?报销比例是多少?答:门诊起付标准50元以上,年门诊费在450元以内的,按50%报销,累计金额不足50元和超过450元以上的部分个人全额负担。51、襄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病种种类有哪些?答:冠心病、高血压三期、肺源性心脏病、糖尿病、肝硬化(失代偿期)、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塞或脑出血)、各种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风心病(保守治疗)、帕金森病、无菌性股骨头坏死(保守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抗排斥治疗、重性精神病、血友病、类风湿性关节炎。52、规定病种门诊医疗实行“四定”管理,是哪四定?答:定点、定额、定药、定量53、规定病种门诊医疗实行“四定”管理中定点的含义?答:规定病种患者凭《规定病种门诊治疗卡》、《医疗保险证》到规定的定点门诊部就诊,擅自到其它机构就诊所发生的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54、规定病种门诊医疗实行“四定”管理中定额的含义?答:对不同病种确定不同的月定额标准。超过定额标准的部分,医保统筹金不予支付(也不计入起付线内);低于定额标准的,患者支付起付标准费用后,按规定比例结算。各规定病种月定额标准分别为:糖尿病250元;恶性肿瘤和再生障碍性贫血300元;慢性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治疗三级医院5000元(其中含治疗药费500元),其他医院4400元(其中含治疗药费500元);腹膜透析治疗5000元(其中含治疗药费500元);器官移植抗排斥治疗根据病情确定;重性精神病300元;类风湿性关节炎300元,血友病300元,其它病种200元。患两种及以上规定病种的,每增加一个病种,其月定额标准增加100元,但最多不超过500元。55、规定病种门诊医疗实行“四定”管理中定药的含义?  答:规定病种患者门诊治疗时,统筹基金只支付直接治疗所患规定病种的医保目录内药品费和透析治疗费用,其它项目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56、规定病种门诊医疗实行“四定”管理中定量的含义?  答:规定病种门诊治疗不得超过规定的药品限量,一次处方最多不超过十五天量。57、城镇职工规定病种如何结算?  答:在一个结算年度内,患者先承担规定病种统筹金起付标准(600元)费用,起付标准以上定额以内的费用医保统筹金报销80%,患者个人负担20%。透析及抗排斥治疗报销比例为90%。起付标准以不超过月定额标准的有效费用逐月冲减。58、襄樊市城镇居民患哪些疾病可申请办理“门诊大病待遇”?答: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性精神病、冠心病、糖尿病、肝硬化失代偿期、脑卒中后遗症、高血压病Ⅲ期、风心瓣膜疾病、肺心病、帕金森病、无菌性股骨头坏死、类风湿性关节炎。59、外伤入院管理流程?答:接诊医生要详细询问受伤原因等情况,并在门诊和住院病历中如实记录,以备医保管理人员审查。患者或家属要在住院后三天内填报《参保职工外伤住院情况申报表》,送医院医保办公室。医保局要及时调查认定外伤住院病人是否属统筹金支付范围。在此之前,医院按医保病人管理,全额收取住院押金。60、《医保入院通知书》的填写要求?答:及时、准确、规范、完整。61、《大型检查治疗申请单》的填写要求?答:在检查前申请,申请单项目填写完整,检查目的描述清楚,并注明符合规定检查指征,向患者告知并签字。62、什么叫做肿瘤二次?  答:患恶性肿瘤的参保患者,住院实施肿瘤手术及放疗、化疗时,在同一结算年度内,在同一家医院再次实施肿瘤手术及放疗、化疗的。63、医疗保险基本要求?答: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64、入院指征把握有哪些?  答:患者入院前,应有所收治疾病门诊相关诊疗经过(急诊抢救除外)。门诊治疗效果欠佳或检查结果确需住院治疗的,可收入院。接诊医生要在入院通知书上,记录门诊检查及治疗情况,并将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单等附在住院病历夹中,不能提供门诊相关资料的,视同放宽入院指征。杜绝将不符合住院指征的患者按医保收入院。(入院后仅做检查、未做任何治疗的)67、如何确认患者身份?  答:临床科室、医保办工作人员及医疗保险机构工作人员要对医保住院患者的身份进行确认,并在《入院通知书》上签名。《入院通知书》是医保基金支付的重要依据。68、合理用药的基本原则?  答:用药按基本医疗原则,临床用药提倡多用甲类药,少用乙类药,尽量不用目录外药,禁止开与疾病无关药品。69、对合理检查和治疗的基本要求?  答:各项检查均应有指征,结果有分析;各项治疗均应有医嘱、有记录。70、城镇职工医保二次补偿办法是什么?  答:建立医保二次补偿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参保职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其住院医疗个人负担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医保统筹金补助50%。但住院所需药品、检查、治疗及医用材料以外的自付费用,如超标准床位费、空调费以及超过大额医疗费用救助保险封顶线以上的费用,不纳入二次补助范围。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人员不再重复补偿。未参加大额医疗保险的职工,不享受二次补偿待遇。71、城镇居民医保二次补偿办法是什么?答: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其住院医疗个人负担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医保统筹金补助30%。但住院所需药品、检查、治疗及医用材料以外的自付费用,如超标准床位费、空调费以及超过封顶线以上的费用,不纳入二次补偿范围。72、职工基本医疗患者住院期间,普通床位费、重症监护病房床位费自付比例各是多少?  答:普通床位费三级医院自付10%,其他医院自付8%;重症监护病房床位费自付20%。73、襄阳市城镇居民办理“门诊大病待遇”如何结算?答:一类参保人员统筹金支付50%,个人自付50%;二类参保人员统筹金针对付80%,个人自付20%。74、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如何规定?答:男30周年(即360个月),女25周年(即300个月),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周年(即120个月)。2010年7月1日前退休的人员,其实际缴费年限应不低于10周年(即120个月)。75、襄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由哪些部分构成?答:个人帐户内容包括:(一)个人缴纳2%部分。(二)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按职工类别及年龄段不同,其个人账户划转汇入档次为:不满45周岁的在职职工按1.2%记入;满45周岁的在职职工按1.8%记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规定并办理了在职转退休手续的参保人,按4%记入。(三)上述储存额的利息。(四)职工个人帐户本金和利息为职工个人所有,结转使用,可继承。76、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均应参加大额医疗费用求助保险,大额医疗费用救助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答:大额医疗费用救助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7元。77、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不同类别人员缴费标准各是多少?财政补助是多少?答:一类筹资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缴纳30元。二类筹资个人缴费标准:①在校生(含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职高、中专、技校)及18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每人每年缴纳30元;即未成年居民和在校学生按一类标准参保缴费,享受二类待遇。②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年缴纳90元;③普通居民每人每年缴纳150元;④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个人不缴费。以上一类、二类参保居民各级财政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78、医保考核对二级医院住院费用各项指标控制标准有哪此?  答:一、医疗总费用指标:次均住院费(剔除单病种)不超过控制标准。二、医疗费结构指标:次均住院药品费不超过控制标准;中药(含中药饮片)费占药品总费用比例不高于30%%(中医院不高一于45%);次均住院普通检查、普通治疗不超过标准;特检费比例不超过3%,三级医院不超过5%;三、其他量化考核指标:医保目录外费用比例不超过2%,三级医院不超过5%;入院通知书填写合格率100%,一日清单发放率100%;入院即时登记率在95%以上;医保住院病人在院率95%以上;出院当天结算率达70%以上;转院率控制在6%以内,三级医院控制在2%以内;医院审核扣减费用和考核扣除工资收入金额与医保部门对医院考核扣款金额的比例为100%。79、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费率是如何规定?  答:单位参保职工,以“统账结合”方式参保的,单位缴费费率为8%,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2%;以“单建统筹(只享受住院待遇,没有门诊账户)”方式参保的,单位缴费费率为6.5%。灵活就业人员按9%缴纳“统账结合”医疗保险费或6.5%缴纳“单建统筹”医疗保险费。按6.5%费率缴纳“单建统筹”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不建立个人账户。80、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异地就医,医保统筹如何支付?答:[参保职工]因病在异地医院住院治疗的,其符合规定的医保范围内的费用,医保统筹支付比例为75%(个人自付比例为25%),其中转诊到省外医院住院治疗的,医保统筹支付比例为70%(个人自付比例为30%)。[参保居民]因病在异地医院住院治疗的,其符合规定的医保范围内的费用,医保统筹支付比例为:一类参保人员医保统筹支付比例为40%,二类参保人员医保统筹支付比例为55%。81、医保局对抽审病例违规处理有哪此?答:对于定点医院出院的病例,医保经办机构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病例进行审核。审核认定为不合理的和,从应支付医院的和中扣除,再次违规或情节严重的,按3-5倍予以扣除,并与定点医院分级管理考核挂钩。如定点医院对不合理费用户认定有异议,由定点医院在自收到审核通知单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意见,详细陈述理由,并有两名相应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专员签署明确意见,报医保经办机构复核。抽审发现1份病例的不合理和比例在30%以上的,给予主治医师通报批评,抽审发现科室5份病例中不合理和比例超过10%的,对该科室给予通报批评。82、在院管理中对收费项目如何管理?答:严格执行《襄阳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手册》标准,禁止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重复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禁止将门诊收费项目记入住院收费。手术中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应严格按照《手册》说明中的除外内容收取,凡除外内容没有的,不得再额外收费。8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何时施行的?答:2011年7月1日。8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获得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措施有哪些?答: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85、参加居民医保住院医疗保障待遇药品执行标准是什么?答:一类参保居民和二类参保居民因病就医时,统一执行《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86、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因无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其报销比例是多少?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答:报销比例为50%,一个结算年度内统筹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87、一类筹资标准参保居民在定点医院住院时,不同级别定点医院统筹金支付比例各是多少?答:一级及以下医院(含惠民医院)为80%;二级医院为60%;三级及以上医院为50%;市外转诊为40%。88、参保单位欠缴医保费在多少个月内的,若患者单位或个人将所欠医保费补齐,可享受医保待遇?答:六个月内。89、参保单位欠缴医保费超过多少个月的,自补齐费用的当月恢复享受医保待遇,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再享受医保待遇?答:超过六个月的。90、市外转诊条件有哪些?答:(1)经本地最高级别医院多次检查会诊仍未确诊的疑难病症;(2)病情严重而当地无条件(设备或技术)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或无足够条件诊治抢救的危重病。转院必须遵循转上的原则,其医疗机构必须是省内上一级公立定点医疗机构。91、市内转诊手续应如何办理?答:患者住院后,又需到市内其它医院治疗的,必须先由所在医院开具转诊单(危急情况下转院后24小时)并经医院医保办审批,否则,转院后费用自理;患者出院后,15日内又需住院治疗的,须先(危急情况下入院后24小时)报医疗保险机构批准;未办理转院手续,或未经批准的,按自行转院处理,其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92、城镇居民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是多少?答:办理了市外转诊审批手续的参保居民,在异地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一类标准参保人员统筹金支40%,二类标准参保人员统筹金支付55%。93、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其生育待遇有哪些?答: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妇女,参保时间满6个月、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其住院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规定标准给予补助600元。②参保妇女在门诊统筹定点医院做产前检查的费用按门诊统筹管理办法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③参保妇女因生育引起的并发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支付。94、城镇职工办理新增参保手续并缴费后,什么时间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答:从缴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95、灵活从业人员办理新增能保手续并缴费后,什么时间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答:缴费后,从第7个月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96、城镇居民办理新增参保手续并缴费后,什么时间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答:缴费后,从次月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97、城镇居民中断缴费超过1年的,续保后什么时间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答:从续保后第4个月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98、《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2012年试用版)》中,关于同一或多切口手术的收费规定有哪些?  答:①经同一切口进行的两种不同疾病的手术,其中另一手术按其60%收取;  ②经两个切口的两种不同疾病的手术,按手术标准分别计价;  ③同一手术项目中两个以上切口的手术,按20%比例加收;  ④双侧器官同时实行的手术,在相应单侧手术收昆山基础上加收80%;  ⑤以上4种情况,麻醉费不再另外加收。同时进行两种麻醉时,主要麻醉按全价收,辅助麻醉按辅助麻醉的60%收取。  ⑥若一个手术全过程包含必须作的几个单独手术项目时,只能收取此项手术的手术费,不得分解术中收费(如开胸包含的胸腔引流术;胃修补术中包含的腹腔引流术等。  ⑦凡在进行探查性手术过程中,若需改做其他手术进,除按改做手术项目收费外,探查手术按探查手术的60%收取。  ⑧在手术过程中,因病情变化或手术粘连等客观因素致使手术无法进行下去,只能按探查手术收费,不得另收其他手术费。  ⑨在手术过程中如需再次手术,应在该项目计价基础上按30%加收。99、《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2012年试用版)》中,关于手术中使用材料、设备的计价和收费规定有哪些?  答:①手术中所需的常规器械和低值医用消耗品,均不另行计价收费。  ②手术中所需的特殊消耗材料(如特殊穿刺针(器)、特殊导丝、导管、支架、球囊、特殊缝线、可及收止血材料、特殊逢线、钛夹、钛钉、钛板、扩张器、吻合器、缝合器、固定器、多功能手术、解剖器)、特殊药品、组织器官移植供体、人工植入体等,均为除外内容。凡在项目内涵中已含的不再单独收费。  ③相同手术,采用内镜或显微镜手术治疗的,在原手术计价基础上加收相应费用。  ④手术中使用下列设备时:氩气刀、双极电凝、超声刀、激光刀、氩氦刀、射频刀、微波刀、等离子刀、高频电刀,加收相应费用。  ⑤在同一项目中使用激光、微波、射频、冷冻等方法以可分别计价。100、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怎样使用的?答:一是按每人每年42元的标准提取门诊统筹基金,用于支付城镇居民的普通门诊待遇;二是按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提取大额医疗费用救助保险费,用于支付参保居民大额医疗费;三是用于支付参保居民普通住院医疗费用。101、城镇居民医保所指的“未成年人”指哪些人?答:大、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未满18周岁的非从业城镇居民,统称“未成年人”。102、《襄阳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中所称“重度残疾”人员,指哪类人?答:指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且伤残等级达到一级或二级的残疾人员。103、“医疗保险专管员”的职责是什么?答:主要是对医保定点机构、参保单位和职工遵守和执行医保政策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基本任务是规范医保定点机构的服务行为,有效遏制各类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医保基金的正确使用和各项政策规定的正确执行。104、医保“现场稽查”可采取哪几种方式?答:可采取“调查、走访、暗访、查房”等方式。105、“医保协管员”的职责是什么?答:主要负责分管医院住院医保病人身份和住院事实认定;宣传、解释相关医保政策规定;收集医保病人及家属意见和建议。106、用人单位怎样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答:凭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工资花名册、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照片1张到所属城区社会保险办事处办理参保手续。107、用人单位缴费工资是怎样确定的?答:用人单位缴费工资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的,按100%确定;最高不得超过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08、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在哪里缴纳医疗保险费?答: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凭医疗保险证或社会保障卡就近在中国银行或银行营业网点缴费。109、用人单位在哪里缴纳医疗保险费?答:用人单位每月到所属城区社会保险办事处打印《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单》,凭《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单》到所属地税办税大厅缴费。110、用人单位在哪里办理人遇增减核定手续?答:用人单位增减人员凭相关证件和资料到所属城区社会保险办事处办理增减人员手续。111、医疗保险参保姓名、身份证号码、社会保障卡出现错误信息应在哪里修改?答:凭身份证原件到所属城区社会保险办事处业大厅进行修改,由所属社会保险办事处开具修改证明到工商银行牡丹支行变更社会保障卡信息。112、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在哪里办理?答:在所属城区社会保险办事处办理。113、什么是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答: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以前按照国家工龄认定的工作时间。114、什么是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答:是指本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115、个体灵活就业从中央到地方办理退休手续时,不足缴费年限的医疗保险费怎么补缴?  答:有两种方式:一是一次性补缴,二是无力一次性补缴的,可按月补缴。116、查询个人医保账户带什么资料?答:凭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卡或身份证到医保业务大厅查询。117、用人单位对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有异议的怎样处理?  答:用人单位凭《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单》和在地税局缴费发票到医保业务大厅核定窗口对账。[襄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5-关于印发《襄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各县(市)、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现将《襄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1、襄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办法(暂行)2、襄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考核评分表3、各类医院平均住院费及费用结构控制标准二○一一年七月七日主题词: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通知抄报:省人社厅,市人民政府。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11年7月8日印发附件1:襄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办法(暂行)为了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建立定点医院“准入、制约、退出”机制,健全科学、合理、长效的医疗管理服务体系,引导医院恪守诚信、规范运作,不断提高医保服务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的增长,确保基金合理支出。根据《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实施意见(暂行)》(省人社办发[2010]12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分级管理范围:本统筹区内所有医疗保险定点医院都应纳入分级管理范围。取得医疗保险定点资格不足一年的,或医保服务量较少的定点医院,可暂不纳入考核。第二条考评内容及等级划分: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是落实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及履行医疗保险服务协议情况,包括基础管理、住院管理、监督管理、自主管理等方面。根据本《办法》对定点医疗机构上一年度医疗服务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定点医疗机构等级划分为四级,即:AAA级、AA级、A级和无级别。AAA级、AA级、A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评定数量原则上以不超过参加评定医疗机构总数的20%、30%、40%的比例确定。排名靠后且违背医疗保险政策情节较为严重的为无级别,其比例按参加评定医疗机构总数的10%确定。第三条考核分级的组织管理:考核评价分级工作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评定按以下权限进行管理:各县(市)和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地A级及以下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的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级A级及以下和全市AA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评定。达到AAA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向省厅推荐评定。第四条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考评、审定、公示、公布、备案的程序进行。(1)考评:市、各县(市)和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分别组织卫生行政部门、行风评议代表和专家等,按《襄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考核评分表》(附件2)《各类医院平均住院费及费用结构控制标准》(附件3)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考核评分。(2)审定:市、各县(市)和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考核评价结果,按照管理权限确定各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超出本地权限的,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署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核审定。(3)公示:市、各县(市)和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分别将评定标准及拟评定结果向社会公示,并设立投诉电话和信箱以接受群众监督。如有投诉,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实后属实的,重新确定级别。(4)公布:市、各县(市)和襄州区分别将考核评定结果,通报各定点医疗机构,并通过网站或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公布。(5)备案:考核评价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和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分级情况汇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第五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分级情况,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分级管理。除日常稽查外,对评定等级较低的,要增加集中稽查次数。第六条考核与结算:考核被评为AAA级和AA级的医院,全部返回质量保证金;考核被评为A级的医院,返回质量保证金的50%;考核确定为无级别的医院,质量保证金不予返回。考核被评为AAA级的医院,统筹基金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按当年住院结算人次数乘以结算定额的5%确定。连续2年被评为无级别的医院,终止医保服务协议,取消医保定点资格。第七条定点医疗机构分级实行动态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连续2年评为A级的可参加AA级评定,连续2年评为AA级的可参加AAA级评定。已获得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在下年度考核评分中,根据考核得分重新评定等级。第八条定点医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医院等级,且当年不予考核,直接评为无级别:(一)因违反医疗保险政策或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被媒体曝光经查属实的;(二)定点医院或其科室采取编造虚假病历资料、虚报医疗费用等行为,以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情节较重的;(三)被群众举报或查出有其它严重医疗保险违规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和社会影响的。第九条本办法自2011医疗保险结算年度起执行,原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第十条本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2:襄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考核评分表序号类别考核项目标准分考核要求评分办法1基础管理医保机构与管理40设立医保管理机构配备医保专职管理人员;明确医疗保险管理机构职责;有医疗保险相应管理措施并落实:有医保文件管理档案及年度总结;医保办定期对科室执行医保政策检查记录及分析;有医保就医指南或流程图;对常用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有公示;开设有医保投诉箱(意见箱)并及时处理参保人员投诉意见。一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2医保宣传与培训50定期组织开展医疗保险政策及业务操作培训;设有医保宣传栏;随机抽取医保办和医务人员5-10人参加医保知识考试.考试平均得分在80分以上。未开展培训扣10分,无医保宣传栏扣10分,考试平均得分低于80分的,每低1分扣2分。3住院管理入院通知书填写20医保入院通知书填写要及时、真实、完整,签字规范,合格率100%。抽查在院和出院病人入院通知书,按标准分*合格率计算得分。4入院登记20医保病人住院要当即办理登记,住院即时登记率在95%以上.根据医院申报延迟登记人次数统计住院即时登记率,按标准分*即时登记率计算得分(达到95%的得满分).5入院办理100医院收治医保病人住院要核实参保人员身份;住院原因确切、合理;有必要的门诊资料。发现无必要的门诊诊疗资料,或要求有明确入院指征病人在门诊做不必要检查,1例扣10分;放宽住院指征或两次查房不在院的1例扣20分;查出冒名顶替住院或编造虚假门诊或住院病历资料的,此项不得分。6一日清单发放20医院要及时向每位医保病人发放医疗费用一日清单,发放率100%。抽查在院病人一日清单发放情况,按标准分*发放率计算得分。7住院病例审核180市医保局对医保出院结算病例进行抽查,平时抽查和年终抽查情况合并计算。抽审病例中,认定为不合理的费用占抽审病例医疗总费用的比例,每1个百分点扣20分。8住院管理指标医保住院病人在院率50医保病人在院率达到95%以上。抽查医保住院病人,低于95%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9医保目录外费用比例50住院病人医保目录外自费费用(含超标准材料费)占医疗总费用比例,三级医院不超过5%,其它医院不超过2%.自费费用比例高于控制标准每1个百分点扣10分.10出院即时结算率50医院要为出院病人及时办理费用结算.出院当天结算率达到70%以上。核对出院结算病人出院日期、结算日期和发票日期,即时结算率低于考核标准,每1个百分点扣1分.11平均住院天数20医保病人平均住院日不超过全市平均水平(专科医院除外)。平均住院日比全市平均水平每高1天扣6分。12转院率20三级医院及其它医院转院率分别控制在2%、6%以内。转院率高于控制标准每1个百分点扣5分。13住院费用指标均次费用及费用结构指标180医疗总费用指标:①次均住院费用(剔除单病种病例)不超过控制标准。医疗费结构指标:②次均住院药品费用不超过控制标准;③中药(含中药饮片)费用占药品总费用比例不高于30%(中医院45%);④次均住院普通检查、普通治疗费不超过标准;⑤特检费占住院费比例三级医院不超过5%,其它医院不超过3%;病种费用指标病种平均住院费用(抽查部分病种)不超过同级医院平均水平。指标超过控制标准的,其超出部分的合计费用占医疗总费用比例,每1个百分点扣5分。(注:②与③不累加计算,以超标费用较高的计算;医疗费结构指标与医疗总费用指标不累加,以超标费用较高的计算。各医院费用控制标准见附2)。病种抽查,超标准费用占抽查病种费用比例,每1个百分点扣5分。14监督管理投诉、稽查50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现场稽查,调查核实各类投诉,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不合理费用按医保协议处理。通过现场稽查、调查投诉等查实医院违规1例扣5-10分.15服务满意度50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收费及医疗保险政策执行情况满意率100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16自主管理医院审核与考核100医院内部要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管理自查 考核制度 考核制度表格年终奖考核部门考核制度范本工程项目考核制度项目管理考核制度 ,对出院病例结算前进行审核,每季度考核一次,并将考核具体情况及时上报,医院审核扣减费用和考核扣除工资收入金额与医保部门对医院考核扣款金额的比例为100%。医院扣款金额与医保部门扣款金额比例在100%以上的得满分,低于100%的,按标准分*自查扣款比例计算得分。附件3:各类医院平均住院费及费用结构控制标准类别医院控制标准(元)第一类市中心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区平均费用的120%第二类市中医院市区平均费用的95%第三类解放军477医院市区平均费用的85%第四类市铁路中心医院、五洲医院、襄州区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万山分院、市军工医院市区三级以外医院平均费用120%第五类东风医院、航空工业襄樊医院、江山机械厂职工医院、市职业技术学院附院、襄樊天和医院市区三级以外医院平均费用第六类化六建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湖北金环医院、襄州区第二人民医院、鄂西化工厂职工医院、东方化工厂职工医院、市农工医院、华光医院、新华医院市区三级以外医院平均费用的85%第七类宏伟机械厂职工医院、102医院、祥和医院、市博爱医院、市军休医院、太平卫生院、襄州区中医院市区三级以外医院平均费用的70%其它市安定医院、市结核病防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同和医院、妇幼保健院、市口腔医院、爱尔眼科医院、东大肛肠医院、紫荆妇科医院本院结算定额襄阳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襄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襄阳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已经2011年5月25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市长别必雄二O一一年六月二日襄阳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保障能力、提升服务水平、方便参保人员就医,根据国家、省有关实行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工作。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基金管理办法,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系统的要求推进。根据金保工程建设规划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在市本级建立市级中心数据库、信息交换和结算平台,使用统一的管理软件。实现纵向到各县市、乡镇(街道、社区),横向到定点服务机构、税务等部门信息互联互通,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撑。第三条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根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精神,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本着依法推进、全员参保的原则进行。(一)城镇职工:本市境内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种类型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城镇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等。(二)城镇居民:本市范围内在城镇就读的大、中专(技工)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各级各类公(民)办学校在校学生,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及年满18周岁以上的非从业城镇居民及城市规划区内失地农民。第四条根据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情况,适时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大额医疗救助筹资标准、住院起付标准、住院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相关政策。第五条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后,各县(市)和襄州区要切实履行扩面征缴,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医疗保险本级财政预算和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第二章基金征缴第六条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一)城镇职工 缴费基数:在职职工个人原则上按本人上年度全部收入确定,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确定;低于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的,按100%确定。全部收入高于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可纳入补充医疗保险,记入个人医疗保险账户。缴费费率: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8%缴纳,职工本人按缴费基数的2%缴纳;单建统筹医疗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6.5%缴纳,不设个人医疗保险账户;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用人单位不再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300%确定,并依照缴费基数的9%缴纳。也可单建统筹,按照缴费基数的6.5%缴纳,不设个人医疗保险账户。各县(市)和襄州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原则上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准,如执行有困难,可暂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过渡到2014年6月30日前全市缴费基数实现统一。(二)城镇居民城镇居民筹资标准设两类,可根据经济状况自由选择:一类人员个人筹资标准:每人每年缴纳30元。二类人员个人筹资标准: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年缴纳90元;普通居民每人每年缴纳150元;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个人不缴费。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城镇职工缴费年限的规定(一)设立最低缴费年限。最低缴费年限是指参保人员应完成的最低缴费时间。其计算方法为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应达到的最低缴费时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规定为:男30周年(360个月),女25周年(300个月),其中: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在退休时,其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医保制度实际运行年限(我市医疗保险起始时间是2000年7月1日)。(二)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前的工作年限,符合国家工龄认定政策的,作为其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统筹区域外转入的人员,其在原统筹地区的实际缴费年限可列入其本人的视同缴费年限计算范围,重复缴费期间的年限不重复计算。 (三)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若其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均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要求,且其大额医疗费用救助保险费按现行政策规定按每人预留10年的标准办理一次性缴纳手续,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费用救助保险费,享受参保退休人员统账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四)参保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时,若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和最低实际缴费年限规定的,应一次性补缴其不足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费用救助保险费,同时按10年的标准办理大额医疗费用救助保险费一次性缴纳手续后,方可享受参保退休人员统账结合险种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故不能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可继续按照在职职工身份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转换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第八条个人账户划入比例(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不满45岁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其个人账户按其缴费基数的3.2%计入;45岁以上在职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其个人账户按其缴费基数的3.8%计入;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按其个人账户分配基数的4%计入。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入基数原则上以本人上年度退休(养老)金确定,上年度本人退休(养老)金高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确定;本人退休(养老)金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门诊统筹制度,不设个人账户。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提取门诊统筹基金,用于解决城镇居民的普通门诊待遇。第三章医疗待遇第九条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起付标准、支付比例(一)城镇职工住院费用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550元,三级甲等医疗机构700元,市外住院为700元。恶性肿瘤患者因手术治疗或放化疗在同一结算年度内同一家医院多次住院的,第二次及以上的住院起付标准均为200元。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从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规定:《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在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支付90%、其他医疗机构支付92%,乙类药品一律支付85%;普检普治、标准内床位费等基本医保范围内项目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支付90%、其他医疗机构支付92%;200元以上检查和治疗项目一律支付85%;标准内重症监护病房床位费一律支付80%;贵重医用材料限额内一律支付75%。 (二)城镇居民普通门诊待遇: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的医疗机构发生符合报销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累计金额在50元以上450元以下的,门诊统筹基金报销50%。住院费用起付标准:一类标准和二类标准的参保人员在乡镇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惠民医院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是50元和100元,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100元、二级医疗机构300元、三级医疗机构550元、三级甲等医疗机构为700元、市外转院为700元。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从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规定:住院医疗费用符合规定的,一类标准参保人员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8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60%,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支付50%;二类标准参保人员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85%,二级医疗机构支付70%,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支付60%。第十条慢性病门诊医疗待遇对于符合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慢性病相关规定的参保人员,可以享受慢性病门诊医疗待遇,待遇标准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第十一条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二次补偿制度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其住院医疗个人负担费用累计超过规定标准以上的部分,医保统筹金按规定标准给予补助。但住院所需药品、检查、治疗及医用材料以外的自付费用,如超标准床位费、空调费以及超过大额医疗费用救助保险封顶线以上的费用,不纳入二次补偿范围。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人员不再享受二次补偿。第十二条异地就医管理与结算(一)城镇职工异地就医办理了市外转诊或异地居住审批手续的城镇职工,在异地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保险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5%,其中转诊到省外医院治疗的统筹基金支付70%。(二)城镇居民异地就医办理了市外转诊审批手续的参保居民,在异地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保险费用,一类标准参保人员统筹基金支付40%,二类标准参保人员统筹基金支付55%。第十三条意外伤害待遇(一)城镇职工意外伤害待遇。按规定的标准筹集意外伤害保险费,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意外伤害的住院医疗费用。(二)城镇居民意外伤害待遇。未成年人因无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第十四条城镇居民生育补助待遇(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妇女,参保时间满6个月、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其住院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规定标准给予补助。(二)参保妇女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做产前检查的费用按门诊统筹管理办法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三)参保妇女因生育引起的并发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支付。第十五条建立大额医疗救助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保险的缴纳标准为每人每月7元;城镇居民大额医疗救助保险每年从统筹基金中按人平提取一定数额的费用,用于支付大额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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