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烟草产品鉴别检验管理办法(2)

烟草产品鉴别检验管理办法(2)

举报
开通vip

烟草产品鉴别检验管理办法(2)烟草产品鉴别检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烟草产品鉴别检验的管理,确保烟草产品鉴别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烟草行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烟草产品是指烟叶、烟草种子等烟草原产品,卷烟、雪茄烟、烟丝(含膨胀烟丝)、再造烟叶、复烤烟叶等烟草制品,滤嘴棒、烟用丝束、卷烟纸、接装纸、滤棒成型纸、烟用薄膜、烟用内衬纸、卷烟商标印...

烟草产品鉴别检验管理办法(2)
烟草产品鉴别检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烟草产品鉴别检验的管理,确保烟草产品鉴别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烟草行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烟草产品是指烟叶、烟草种子等烟草原产品,卷烟、雪茄烟、烟丝(含膨胀烟丝)、再造烟叶、复烤烟叶等烟草制品,滤嘴棒、烟用丝束、卷烟纸、接装纸、滤棒成型纸、烟用薄膜、烟用内衬纸、卷烟商标印刷品、烟用拉线、烟用香精香料等烟用材料和烟用防伪标贴等。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烟草产品(含进口烟草产品)的鉴别检验。第四条 鉴别检验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鉴别检验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均须遵守本办法。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第五条 具有法定地位并具备相应承检能力的国家级、省级烟草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经国家烟草专卖局或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可并授权,方可开展对授权范围内烟草产品的鉴别检验工作。第六条 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国家级烟草产品鉴别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国家级鉴别检验机构),其职责为:(一)承担各类烟草产品的鉴别检验和仲裁性鉴别检验;(二)负责建立烟草产品鉴别检验所需的烟草产品实物对照样品库和技术资料库并负责实物对照样品和技术资料的确认及发布工作;(三)负责制订烟草产品鉴别检验技术文件;(四)组织开展鉴别检验技术的研究、交流;(五)承担鉴别检验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试工作。第七条 省级烟草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是区域性的烟草产品鉴别检验机构(以下简称省级鉴别检验机构),其职责为:(一)承担辖区内各类烟草产品的鉴别检验;(二)负责有关烟草产品相关技术资料的整理上报和实物对照样品的认定工作;(三)开展和参与鉴别检验技术的研究与交流以及技术培训工作。第八条 烟草产品生产企业、国外烟草产品销售(代理)商等有义务和责任向鉴别检验机构提供用于烟草产品鉴别检验的实物样品和技术资料并对其有效性和真实性负责。第九条 鉴别检验机构对委托的样品不能作出明确判定时,有权向有关专业部门索取技术资料,有关部门应给予配合;也可委托其他鉴别检验机构进行鉴别检验。第三章 受 理第十条 鉴别检验的受理范围为:(一)各级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及法定消费者维权组织委托的烟草产品;(二)经授权的其他鉴别检验机构委托或申请仲裁性鉴别检验的烟草产品;(三)合法经营单位委托的烟草产品。第十一条 申请鉴别检验的委托方应向鉴别检验机构提供鉴别检验样品来源说明等资料,提供的鉴别检验样品应满足鉴别检验的需要。第十二条 鉴别检验机构接受委托的,应与委托方签订鉴别检验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第十三条 鉴别检验机构有权不予受理下列委托:(一)未提供相关资料的;(二)样品不能满足鉴别检验需要的;(三)无法获得有效实物对照样品或相关技术资料的;(四)因技术条件限制无法鉴别检验的;(五)已经作出仲裁性鉴别检验结论的;(六)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已经做出终审判决和决定的;(七)其他不予受理情形的。第四章 鉴别检验第十四条 鉴别检验的依据为:(一)烟草产品实物对照样品或相关技术资料;(二)与被鉴别检验烟草产品相关的产品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和检验方法标准;(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四)其他足以得出鉴别检验结论的依据。第十五条 烟草产品的鉴别检验主要采用比对、分析等方式,得出合乎逻辑的判定结果或结论,同时根据需要也可采用能够准确得出鉴别检验结论的其他检验方法。第十六条 鉴别检验机构应加强对烟草产品对照样品和相关技术资料的管理,确保其真实有效。第十七条 从事鉴别检验的人员须经相关的专业技术培训和考试并取得由国家烟草专卖局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第十八条 当鉴别检验机构使用签约和额外补充技术人员进行鉴别检验时,该机构必须确保这些人员受到有效监督并具备相应的资格与能力,确保他们按照该鉴别检验机构管理体系及国家局有关规定要求开展工作。第十九条 鉴别检验应严格按照相应的烟草产品鉴别检验规程及有关标准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当鉴别检验包括抽样时,鉴别检验机构要成立有委托方参加的抽样小组并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抽样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由委托方自行抽(送)样的鉴别检验,其鉴别检验结论仅对送检的样品负责。第二十一条 出具鉴别检验报告的鉴别检验必须予以留样,留样数量应满足再次鉴别检验与判定的需要,留样期限一般为三个月。第二十二条 鉴别检验机构一般应在委托书约定的时间内出具鉴别检验报告或终止委托;因客观因素限制不能按时完成的可适当延长,但应及时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委托方。 第二十三条 鉴别检验结论一般分为假冒注册商标产品、伪劣产品、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产品、真品四种情况。各类烟草产品鉴别检验的判定依据为相关产品的鉴别检验规程及有关标准规定。特殊情况可另行说明。第二十四条 委托方对鉴别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应在收到鉴别检验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原鉴别检验机构申请复检,逾期不予受理。委托方对复检结论仍有异议的,可向鉴别检验机构的主管部门申请仲裁性鉴别检验,并由主管部门组织仲裁。复检和仲裁性鉴别检验的样品应从留样中抽取。主管部门组织的仲裁性鉴别检验结论为最终结论。第五章 义务和责任第二十五条 鉴别检验机构有义务对消费者提供有关烟草产品的咨询服务。第二十六条 受理鉴别检验委托的鉴别检验机构应按要求作出准确、真实的鉴别检验结论,出具合法的鉴别检验报告。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鉴别检验报告与事实不符并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 鉴别检验人员要遵守职业纪律,保持良好的行为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对鉴别检验的原始 记录 混凝土 养护记录下载土方回填监理旁站记录免费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 、结论和客户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不得随意将鉴别检验情况泄露给他人。否则,一经查实,追究其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 鉴别检验费用(包括赴现场抽样费用)由委托方承担。鉴别检验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原《假冒伪劣卷烟鉴别检验管理办法(试行)》和《假冒伪劣卷烟鉴别检验规程(试行)》(国烟科[2002]436号)同时废止。
本文档为【烟草产品鉴别检验管理办法(2)】,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637320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18KB
软件:Word
页数:8
分类:
上传时间:2022-08-26
浏览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