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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试行)WORD正式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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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试行)WORD正式稿...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试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二〇一二年七月前言为加强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等文件精神,规范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委托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组织编制本规范。本标准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

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试行)WORD正式稿
...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试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二〇一二年七月前言为加强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等文件精神,规范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委托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组织编制本规范。本标准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根据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编制而成。本标准规定了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与安全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教育培训、施工设备管理、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绩效考评和持续改进等十三个方面的内容和要求,以适应当前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实际。本标准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电力监督委员会安全监管局、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电监会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国家电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国家电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国家电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中能建东北电力第二工程公司、中能建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中能建天津电力建设公司、中能建河南第一火电建设公司、中电建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国家电网山东送变电工程公司、国家电网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中能建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中能建东北电力第四工程公司、国家电网浙江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中电建上海电力建设启动调整试验所、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目次TOC\o"1-3"\h\z\uHYPERLINK\l"_Toc349480087"1适用范围6HYPERLINK\l"_Toc349480088"2规范性引用文件6HYPERLINK\l"_Toc349480089"3术语和定义17HYPERLINK\l"_Toc349480090"3.1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17HYPERLINK\l"_Toc349480091"3.2安全绩效17HYPERLINK\l"_Toc349480092"3.3相关方17HYPERLINK\l"_Toc349480093"3.4资源17HYPERLINK\l"_Toc349480094"3.5高处作业18HYPERLINK\l"_Toc349480095"3.6受限空间18HYPERLINK\l"_Toc349480096"3.7特种作业18HYPERLINK\l"_Toc349480097"4一般要求19HYPERLINK\l"_Toc349480098"4.1原则19HYPERLINK\l"_Toc349480099"4.2建立和保持19HYPERLINK\l"_Toc349480100"4.3评审和监督19HYPERLINK\l"_Toc349480101"4.4评审时间20HYPERLINK\l"_Toc349480102"5核心要求(评分项目)20HYPERLINK\l"_Toc349480103"5.1目标(30分)20HYPERLINK\l"_Toc349480104"5.2组织机构和职责(50分)22HYPERLINK\l"_Toc349480105"5.3安全生产投入(50分)25HYPERLINK\l"_Toc349480106"5.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60分)26HYPERLINK\l"_Toc349480107"5.5教育培训(70分)28HYPERLINK\l"_Toc349480108"5.6施工设备管理(150分)30HYPERLINK\l"_Toc349480109"5.6.1施工设备基础管理(60分)30HYPERLINK\l"_Toc349480110"5.6.2施工设备使用管理(70分)32HYPERLINK\l"_Toc349480111"5.6.3设备安拆管理(20分)33HYPERLINK\l"_Toc349480112"5.7作业安全(310分)34HYPERLINK\l"_Toc349480113"5.7.1项目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130分)34HYPERLINK\l"_Toc349480114"5.7.2作业行为管理(70分)42HYPERLINK\l"_Toc349480115"5.7.3警示标志(10分)48HYPERLINK\l"_Toc349480116"5.7.4相关方管理(30分)48HYPERLINK\l"_Toc349480117"5.7.5变更管理(10分)50HYPERLINK\l"_Toc349480118"5.8隐患排查和治理(70分)51HYPERLINK\l"_Toc349480119"5.9重大危险源监控(50分)52HYPERLINK\l"_Toc349480120"5.10职业健康(50分)53HYPERLINK\l"_Toc349480121"5.10.1职业健康管理(35分)53HYPERLINK\l"_Toc349480122"5.10.2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10分)54HYPERLINK\l"_Toc349480123"5.10.3职业危害申报(5分)55HYPERLINK\l"_Toc349480124"5.11应急救援(50分)55HYPERLINK\l"_Toc349480125"5.12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30分)57HYPERLINK\l"_Toc349480126"5.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30分)58HYPERLINK\l"_Toc349480127"附录A:常规安全防护设施60HYPERLINK\l"_Toc349480128"附录B:工程建设项目应建立的安全管理制度61HYPERLINK\l"_Toc349480129"附录C: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63HYPERLINK\l"_Toc349480130"附录D: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64HYPERLINK\l"_Toc349480131"附录E: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66HYPERLINK\l"_Toc349480132"附录F:安全施工作业票67HYPERLINK\l"_Toc349480133"附录G:专项应急预案68HYPERLINK\l"_Toc349480134"附录H:现场应急处置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691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火电、水电、输变电等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其它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8号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9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2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2号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6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9号地震监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3号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2号电力监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27号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0号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9号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发〔2006〕24号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40号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安委〔2011〕4号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2号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发改投资〔2003〕1346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3183号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公安部令第104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8号火灾事故调查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工伤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66号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6号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5号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号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安监总协调〔2006〕124号关于做好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字〔2004〕56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协调字〔2005〕125号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应急〔2009〕217号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财企〔2012〕16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建标〔2004〕103号2004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建标〔2006〕102号2006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建质〔2004〕59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8〕76号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国质检锅〔2003〕251号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定(试行)电监安全〔2006〕28号关于加强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电监安全〔2006〕2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电监安全〔2006〕34号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电监安全〔2007〕11号关于深入推进电力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电监安全〔2007〕38号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09〕22号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试行)电监安全〔2009〕61号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11〕21号关于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电监安全〔2011〕28号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试行)办安全〔2011〕74号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办安全〔2011〕83号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试行)GB150钢制压力容器GB2811安全帽GB2893安全色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4053.1~3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GB4962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514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725安全网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95安全带GB6096安全带检验方法GB6722爆破安全规程GB9448焊接与切割安全GB10892固定的空气压缩机安全规则和操作规程GB12011足部防护电绝缘鞋GB12602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GB13690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7622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24539防护服装化学防护服通用技术要求GB24540防护服装酸碱类化学品防护服GB24541手部防护机械危害防护手套GB24542坠落防护带刚性导轨的自锁器GB24543坠落防护安全绳GB24544坠落防护速差自控器GB26859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26860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50011建筑抗震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规范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规范GB5016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验收规范GB50201防洪标准GB5021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29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60电力设计抗震设计规范GB5026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T3787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T5905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GB/T5972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T12801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386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4285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16178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GB/T20776起重机械分类GB/T23723起重机安全使用GB/T23724起重机检查GB/T26471塔式起重机安装与拆卸规则GBZ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6356地下建筑氡及其子体控制标准GBZ/T225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AQ8001安全评价通则AQ8003安全预评价导则AQ/T900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DL612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47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796风力发电场安全规程DL5009.1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DL5009.3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27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162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DL/T435电站煤粉锅炉炉膛防爆规程DL/T5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621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5036转桨式转轮组装与试验工艺导则DL/T5099水工建筑物地下工程开挖施工技术规范DL/T5135水电水利工程爆破施工技术规范DL/T5178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DL/T5259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DL/T5370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DL/T5371水电水利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DL/T5372水电水利工程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安全技术规程DL/T5373水电水利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DL/T5389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DL/T5397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JGJ3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5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80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13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46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7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60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2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6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84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96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T187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范JGJ/T18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TSGQ5001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TSGQ6001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TSGQ7015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Q7016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TSGZ0004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TSGZ0005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Z6002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国标系列标准)以下文件仅适用于中央企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1号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4号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3.1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http:​/​​/​baike.baidu.com​/​view​/​4581038.htm"\t"_blank​)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http:​/​​/​baike.baidu.com​/​view​/​883439.htm"\t"_blank​),制定安全管理制度(​http:​/​​/​baike.baidu.com​/​view​/​673434.htm"\t"_blank​)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风险分析和预控机制,规范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行为,使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http:​/​​/​baike.baidu.com​/​view​/​4216427.htm"\t"_blank​)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设备、环境、管理处于良好的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3.2安全绩效(​http:​/​​/​baike.baidu.com​/​view​/​339202.htm"\t"_blank​)依据安全工作目标,在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工作方面取得的可测量结果。3.3相关方与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组织或个人。3.4资源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所需的人员、资金、设施、材料、技术和方法等。3.5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3.6受限空间受限空间是指施工现场各种设备内部(炉、罐、仓、池、槽车、管道、烟道等)和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阀门间、污水处理设施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地下隐蔽工程、密闭容器、长期不用的设施或通风不畅的场所等)。符合以下所有物理条件(同时符合以下3条)外,还至少存在以下危险特征之一的空间:  物理条件  ——有足够的空间,让员工可以进入并进行指定的工作;  ——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  ——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  危险特征  ——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  ——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进入者的物料;  ——内部结构可能将进入者困在其中(如,内有固定设备或四壁向内倾斜收拢);——存在易识别处的健康、安全风险。3.7特种作业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生命健康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4一般要求4.1原则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http:​/​​/​baike.baidu.com​/​view​/​4205067.htm"\t"_blank​)、危险源动态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为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电力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4.2建立和保持依据本规范要求,结合电力工程建设特点,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规范安全管理和作业行为,建立并保持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长效管理机制。4.3评审和监督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建设有关单位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建设单位应根据本标准组织开展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自主评定后向电力监管机构申请外部评审定级。标准化达标评级采用对照本标准评分的方式,评审得分=(实得分/应得分)×100。其中,实得分为评分项目实际得分值的总和;应得分为评分项目标准分值的总和。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评审得分应大于90分,二级评审得分应大于80分,三级评审得分应大于70分。电力监管机构对评审定级进行监督管理。4.4评审时间外部评审时间应为工程施工高峰期。火电工程:首台锅炉板梁吊装至系统调试阶段;水电工程:挡水建筑物完成50%至机电设备开始安装;输变电工程:变电工程主变压器安装就位前或线路工程导地线架线前;其它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可根据工程情况适时申请评审。5核心要求及评分标准5.1目标(30分)序号项目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实得分5.1.1目标的制定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部)应根据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各参建单位应有效的分解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目标;各单位相关部门应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制定相应的分级目标;安全生产目标应包含人员、机械、交通、火灾、环境等方面的各项指标;安全生产目标应经各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审批,并以文件的形式分布。10①建设单位未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不得分;②参建单位未分解安全生产目标,扣2分/项;③人员、机械、交通、火灾、环境方面的安全指标缺项,扣1分/项;④安全生产目标未经各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审批,不得分;⑤未以项目文件的形式发布(查项目文件及文件清单),扣2分/单位。 5.1.2目标的控制与实施各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总目标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分级目标,制定安全目标保证措施,落实到部门、岗位;各单位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严格实施安全目标保证并进行动态调整。14①未制定具体的目标保证措施,扣3分/单位;②目标保证措施未落实到部门、岗位的,扣4分/单位;③无安全目标实施情况的检查记录的或资料不齐全的,扣1分/项;④保证措施未进行动态调整的,扣2分。5.1.3目标的监督与考核工程项目建设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应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实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纠偏,并保存有关监测记录;安全监督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与考核;评估报告应形成文件并保存。6①安全监督部门未对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偏,扣2分/单位;②未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考核,扣2分/单位;③评估报告未形成文件并保存,扣2分/单位。5.2组织机构和职责(50分)序号项目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实得分5.2.1安委会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开工之后及时将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向所在地电力监管机构备案;工程建设项目应成立以建设单位(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为主任,各参建单位现场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安委会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总结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决定工程建设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重大措施。10①建设单位未及时将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向所在地电力监管机构申请备案,不得分;②未成立安委会或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不得分;③未建立相关工作制度,不得分;④未设置会议议题,会议未总结分析、部署、协调安全工作的,扣2分/次;⑤未按规定召开会议或会议记录(纪要)未分布的,扣2分/次;⑥安委会主任未主持或参加会议,扣2分/次;⑦未落实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扣1分/项。 5.2.2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由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的项目主要责任人组成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障安全生产中人员、物资、费用等需要;10①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健全,扣2分;②未按规定召开安全工作例会,扣2分/次;③主要负责人未主持安全工作例会,扣2分/次;序号项目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实得分各参建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应主持召开每月的安全工作例会,检查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并闭环整改,会议形成完整记录。④安全例会无记录,扣2分/次;⑤对提出的问题未闭环整改,扣2分/次。5.2.3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各单位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网络,负责落实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按规定召开安全监督网络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安全监督网络要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纠正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安全监督工作记录应完整;安全管理人员对危险性较大工作应进行现场监督。10①未设置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扣2分/单位;②配备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质不符合规定的,扣2分/人;人员数量不符合规定的,扣2分/人;③未按时召开安全监督网络会议或会议记录不完整,扣2分/次;④安全管理人员对危险性较大工作未进行现场监督的(查看监督记录或旁站记录),扣3分;⑤现场监督检查无记录,发现违章现象未制止并未跟踪整改的(查看违章处罚记录),扣2分/次。5.2.4安全职责各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以文件形式发布;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下列主要职责:①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②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证其有效实施;③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④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⑤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0①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4分/单位;②安全生产责任制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扣2分;③未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安全职责及职责有遗漏的,扣1分/项;④主要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未履行安全职责的,扣2分;⑤被抽查人员(2-3人)对安全职责不清楚的,扣1分/人;⑥未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的,扣2分;⑦未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适宜性进行评审的, 序号项目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实得分⑥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⑦其他职责符合《安全生产法》规定。各级、各类岗位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单位应对各级、各类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各单位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适宜性进行评审与更新。建设单位应按照预定的工期组织项目施工,确需调整工期,必须经过专业机构(原设计审查单位或安全评价机构等)审查,论证和评估其对安全生产的影响,提出并落实相应施工组织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建设单位应加强招投标管理,严格审查招投标过程中有关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的实质性响应。扣2分;⑧更新后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扣2分。⑨工期调整,未经过专业机构审查,扣5分。5.3安全生产投入(50分)序号项目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实得分序号项目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实得分5.3.1费用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部)与施工单位应在合同中明确安全施工费用,并按工作进度拨付;施工单位应按规定提取安全专项费用,在竞标时列入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外文文献工程造价三级复核钢结构工程造价指标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讲义黄色壁纸中文 ,不得删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部)应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施工单位安全专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和满足项目需要的安全生产费用计划,严格审批程序,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和实施需要经过建设单位审批。25①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部)未按工程进度拨付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不得分;②施工单位未按规定提取安全专项费用,扣10分/单位;③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部)未组织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检查、考核的,扣5分/次;④未制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扣5分/单位;⑤未制定安全生产费用计划,扣5分/单位;⑥无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的或台账记录不完整的,扣3分/单位;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和实施未经建设单位审批,扣2分/次。 5.3.2费用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见附录A)、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25①安全生产费用未按要求进行投入和使用,扣5分/项;②无安全生产费用归类统计的,扣5分;③无安全投入有效证据的,扣5分。序号项目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实得分(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5.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60分)序号项目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实得分5.4.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各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识别、获取制度,及时识别、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各单位应建立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并及时更新发布;工程建设项目各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应及时传达、部署上级安全生产的要求。10①未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识别、获取制度的,扣3分/单位;②未建立并发布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的,扣5分;③发现使用失效、过期的法规、规程、标准规范的,扣1分/处;④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划清单年度内未审核更新,扣2分/单位;⑤未及时传达部署上级安全要求,扣2分/次。 5.4.2规章制度工程建设项目各单位应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布实施;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的安全管理制度(见附录B);监理单位应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大型施工机械;现场防火防爆、施工用电、脚手架、工程分包和安全教育培训等项工作,建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0①未制定和发布安全管理制度的,扣5分/单位;②基本制度缺项的,扣2分/项;③相关单位、部门、工作岗位的规章制度配置不全,扣2分/处。 序号项目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实得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及时传达到相关单位、部门、工作岗位。5.4.3操作规程施工单位应根据各岗位、工种特点,引用或编制适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10①未根据岗位、工种特点,引用或编制使用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扣2分/项;②岗位操作规程有缺陷、不适用的,扣2分/项。5.4.4定期评审工程建设项目各单位每年至少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一次评审。5①未评审或无评审记录的,扣2分/单位;②无评审结论,扣1分。5.4.5修订工程建设项目各单位根据评审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5①未按评审结果修订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2分/单位;②无修订记录资料的,扣1分/项。5.4.6文件和档案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各单位严格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有效性;工程建设项目各单位应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台账,安全记录应及时整理和编目。10①未按档案管理制度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进行管理的,2分/单位;②未按规定建立安全记录台账的,扣2分/项;③安全记录台账未按电力行业有关要求及时整理、编目和归档的,扣1分/项。5.5教育培训(70分)序号项目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实得分5.5.1教育培训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各单位应明确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或责任人,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有相应的资源保证;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台账,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验证、评估和改进。10①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或责任人不明确,扣2分/单位;②未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扣2分/单位;③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档案,扣2分/单位④未对培训效果进行验证的,扣1分/单位。5.5.2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程建设项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书。15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未持有效证件的,扣3分/人。5.5.3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各单位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法规、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安全规程、生产技能的培训,并经考试验证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并公布;新入厂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项目、工地、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有效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20①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未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并公布的,扣2分/人;②现场作业人员未按相关安全规程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仍进行作业,扣1分/人;③新入厂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扣1分/人;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的,扣3分/人;并定期进行资格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每天的“站班会(班前会)”应纳入安全教育培训,并结合工作任务做好危险点分析,布置安全措施,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工作结束应及时总结当班工作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危险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⑤施工单位未组织每天的“站班会”,扣2分/次;⑥“站班会”无安全技术交底、无危险点告知记录或记录内容不充实,扣1分/次。5.5.4其他人员教育培训工程建设项目各单位应组织或监督相关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各单位对参观、学习、实习等外来人员,应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和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并做好相关监护工作。15①未对相关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告知,扣2分/人;③未保存相关方和外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扣2分/人;5.5.5安全文化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部)应制定工程项目安全文化建设规划和安全理念,营造安全文化氛围,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各参建单位应制定安全活动策划方案,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宣传、教育和引导从业人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形成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工程项目建设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实现在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安全施工水平持续提高;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学习国家、上级单位、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和规定以及本岗位安全生产知识,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分析本岗位安全生产风险和预防措施。10①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部)未制定工程项目安全文化建设规划,不得分;②各参建单位未制定安全活动策划方案,扣2分/单位;③各单位未组织开展安全文化活动(如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知识竞赛、安全工作经验交流等),无活动记录,扣2分/单位;④各单位领导未参加安全活动,扣1分/次。5.6施工设备管理(150分)5.6.1施工设备基础管理(60分)序号项目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实得分5.6.1.1管理组织机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部)应明确施工设备管理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明确管理职责;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应设专人履行对施工设备的监督责任;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设备管理组织机构,形成施工设备安全管理网络体系,明确岗位职责。8①建设单位未明确管理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或者未明确管理职责,不得分;②监理单位未设专人履行对施工设备的监督责任,扣2分;③施工单位未建立施工设备管理组织机构或未设专人负责,未明确岗位职责,扣2分/项。5.6.1.2制度管理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应建立大型施工设备准入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流程;工程项目各单位应制定施工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设备的验收、检验、使用、维护保养、安全监督检查等管理制度。12①监理单位未建立大型施工设备现场准入管理制度,扣4分/单位;②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向监理单位履行报审备案手续,扣2分/项;③未制定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扣4分/单位;④管理制度不健全或审批手续不完整,扣2分/项。5.6.1.3验收及检验管理施工单位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设备使用前应进行验收,特种设备应经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和注册登记。16①施工设备进场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扣1分/台;②特种设备未定期检验、验证合格证不在有效期内,扣8分/台;施工设备、场内运输车辆的牌证应单齐全、有效;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应对进场的施设备进行验证。③施工设备合格证、制造单位生产资质、场内运输车辆牌证等证件不齐全者,扣2分/项;④监理单位未对进场的施工设备进行验证,扣2分/项。5.6.1.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施工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台帐,并向监理单位报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入场时应进行检验确认;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应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进行验证并保存记录;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培训。8①施工单位未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台帐,扣3分/单位;②施工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向监理单位报验,扣2分/人;③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的,不得分;④监理未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情况进行验证并保存记录,扣2分;⑤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按规定培训,扣3分/人。5.6.1.5档案管理工程项目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设备台账及管理档案,档案应齐全、清晰、准确、有效;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部)应按电力建设档案规范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施工设备相关资料。6①未建立施工设备台账及管理档案,扣2分/单位;②档案资料不完整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扣2分/单位;③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部)未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工程项目施工设备相关资料,扣2分。5.6.1.6危险作业控制施工单位应组织识别大型施工设备安装、使用、维修、拆除的危险点,并制定应对措施,作业中执行。10①施工单位未组织识别大型施工设备安装、使用、维修、拆除的危险点、未制定应对措施,扣5分/台次;②作业中未按应对措施执行,扣5分/台次。5.6.2施工设备使用管理(70分)序号项目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实得分5.6.2.1设备性能及作业环境施工设备金属结构、运行机构、电气控制系统无缺陷;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防护罩、盖板、梯子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应完备可靠;设备干净整洁,悬挂标识牌、检验合格证,明示安全操作规程;设备基础应进行验收确保符合技术文件要求,并定期检验;设备运行范围内无障碍物,满足安全运行要求;两台及以上机械在同一区域使用,可能发生碰撞时,应制定相应安全措施。20①施工设备金属结构、运转机构、电气控制系统存在缺陷,扣2分/项;②安全防护装置的设置不符合要求或不能起到保护作用的,扣3分/项;③设备基础、轨道未经验收或定期检验,存在缺陷,扣2分/项;④作业环境不满足安全运行要求,扣2分/项;⑤两台及以上机械可能发生碰撞,未制定相应安全措施,扣2分/项。5.6.2.2操作维修保养工程项目各单位应制定施工设备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办法;工程项目各单位应对施工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施工设备维修结束后应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20①工程项目各单位未制定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办法,扣3分/项;②施工设备未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扣2分/项;③设备维修后未进行检查验收投入使用,扣2分/次5.6.2.3安全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各单位应根据施工特点、季节变化、特定危险源、时间周期等对施工设备组织专项检查。15工程项目各单位未根据施工特点、季节变化、特定危险源、时间周期等对施工设备组织专项检查,扣2分/次;5.6.2.4相关方施工设备管理施工单位应将外租、分包单位的施工设备,工程建设期间施工使用到的生产起重机械实施统一管理;外租机械设备时必须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15①施工单位未将外租、分包单位的施工设备,工程建设期间使用到的生产起重机械实施统一管理,扣3分/台;②外租机械设备未签订租赁合同,扣5分/台次;③租赁合同中,未明确双方安全责任,扣3分/项。5.6.3设备安装、拆除管理(20分)序号项目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实得分5.6.3安装、拆除管理特种设备安装前应办理告知手续;特种设备安装、拆除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设备安装、拆除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能力和资格;大型、特种施工设备安装、拆除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要求,作业前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部)应对特种设备安装、拆除关键工序进行安全监督;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应对安装、拆除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督;安装、拆除单位技术和安全负责人,应对安装、拆除的关键工序进行现场指导;安装、拆除单位要做好安装记录和过程检验记录;20①特种设备安装前未办理告知手续,扣2分/台;②特种设备安装、拆除单位的资质不符合要求,扣5分/单位;③设备安装、拆除作业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能力和资格,扣2分/人;④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或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扣5分/项;⑤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部)未对特种设备安装、拆除关键工序进行安全监督,扣2分;⑥工程项目监理单位未对施工机械、设备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督,扣2分/台。5.7作业安全(310分)5.7.1项目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130分)序号项目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实得分5.7.1.1设计管理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工程前期设计资料应完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方面作出的评价报告和审查意见,应符合工程项目开工的条件;并对施工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要求,提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安全设备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设计文件应经审查通过。10①未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扣1分;未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扣1分;②工程设计未对施工过程中重大安全、环境事项进行描述,扣1分;③工程设计未对施工过程中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要求提出指导意见,扣5分。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均应按规定进行施工图会检;施工图会检中应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会检意见中对所审部分工程的安全性应作出评价;风电场集电系统电缆终端应选用冷缩型或预制型,适当提高电缆终端交流耐压和雷电冲击耐压水平。①工程开工前未进行施工图会检的,扣1分/项;②施工图会检意见中未对所审部分工程的安全性作出评价的,扣1分/处;③发现工程图纸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扣1分/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时,对安全风险较大的变更可能引起的安全风险提出评价意见;工程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分析变更可能引起的安全风险,签署意见中应提出风险评价的意见;①设计单位未对安全风险较大的变更提出安全风险评价意见的,扣2分/项;②工程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未对变更可能引起的安全风险,提出风险评价的意见,扣1分/项。5.7.1.2施工技术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安全技术措施专篇;施工技术文件编制、审核、批准、备案应规范,并严格实施。15①施工组织设计未包含安全技术措施专篇的,不得分;②未按规定进行编制、审核、批准、备案的,扣3分/项。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见附录C)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见附录D)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批准、备案应规范,并设专人现场旁站、监督。①对达到或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未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扣1分/项;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扣3分/项;③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扣3分/项;④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编制、审核、批准的,扣3分/项;⑤未设专人现场旁站、监督的,扣2分/项。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见附录E),季节性施工,应经安全评估并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实施。①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季节性施工,未经安全评估,扣2分/项;②未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的,扣2分/项项目施工必须有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并严格实施。针对国家、行业和地方规定的重要及危险作业项目施工前,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填写、审查、签发应规范(见附录F)。①项目施工前未编制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未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实施的,扣2分/项;②对重要及危险作业项目施工前,未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扣2分/项;③安全施工作业票未按规定填写、审查、签发,扣2分/项。项目施工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并在交底书上签字确认。①项目施工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扣2分/项;②对施工周期超过一个月或重复施工的施工项目没有重新进行交底,扣2分/项;③未按规定签字确认,扣2分/人次。5.7.1.3施工用电施工用电应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严格实施,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临时用电配电系统、配电箱、开关柜应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定期进行临时用电检查,形成记录;作业区照明应满足施工和规范的要求;高度在20米及以上的金属井字架、钢脚手架、机具、烟囱、水塔等均应设置防雷设施,防雷设施接地电阻满足相关要求;发电机、电动机、电焊机、配电盘、控制盘及变压器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铆工、焊工的工作平台和铁制的集装箱式办公室、休息室、工具间等设施均应装设接地或接零保护;用于加工、运输、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设备及乙炔、氧气、氢气管道应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和防雷措施;15①施工用电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扣2分/项;②施工用电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扣2分/项;③临时用电配电系统未达到“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配电标准的,扣2分/项;④配电箱未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扣2分/项;⑤配电箱及开关柜破损,无防火、防雨功能,扣1分/处;⑥未对临时用电进行定期检查,扣1分;⑦施工作业区照明不符合相关规程要求的,扣1分/处;轨道式起重机械的轨道较长时应每隔20m分段接地;应定期对临时接地进行检查和测量,记录齐全。⑧未按规定设置防雷设施、装设接地或接零保护,扣2分/处;⑨未按规定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和防雷措施,扣1分/处;⑩未定期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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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互联网
上传时间: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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